二十五

蔣叔忽然偏頭撤身,伸手去拔別在腰裡的槍。

只是他再也不比當年,再也沒有那麼快的動作。槍未拔出手腕已被dan握死,而dan的槍口也再一次按住他的頭。

船身因為這番動作搖晃了兩下,又慢慢止住了。

「阿dan……」蔣叔仍叫了舊日稱呼,停了片刻,才一字一句道,「你早晚有一天會後悔。」

「…………」

警船終於靠近快艇,直到蔣叔戴上手銬,dan都沒有再講話。

只在蔣叔被押上警船前一刻,他才突然開口。

他貼近蔣叔耳畔,輕聲道:

「我不care。」

*em*/em*

蔣坤並未死於法律之下。

警署裡他只說了兩句話。第一句是同林子華道,「叫我的律師來。」第二句是對律師說,「告訴他們,我要求見我太太。」

行動當夜警方已經暗地圍住了蔣家別墅,只等海上一得手就上門亮出搜查證,查封所有相關檔案和物品,轉交商業罪案調查科。而蔣嫂心臟和血壓一直不好,正如蔣叔所擔心的,見到這個陣勢便立時暈了過去,送到附近醫院掛急診。

蔣坤的律師態度很強硬,警方拖了一天終於妥協,保護蔣坤去醫院守了一夜。

不是林子華不近人情,只是他知道cff的手段,洪幫同他們有許多見不得光的經濟往來,具體情形恐怕蔣坤不交代警方也找不到證據。眼下他們肯定已經收到風聲,一定會想辦法做掉蔣坤封口。蔣嫂腦溢血,一直昏迷著不能轉院,這當口讓蔣叔去醫院,公眾場合太容易出事。

而林子華的擔心終於也不幸成真。太平了一夜,蔣坤清晨六點出了醫院,車子沒開出幾米就被盯上。防彈車的玻璃沒扛住改裝過的狙擊步槍,另一輛車也未及協防,車裡三個警員全數殉職,蔣坤仍是沒能逃掉。

蔣坤橫死,活著的人卻還得繼續活。

dan坐在監護室裡,看著螢幕上蔣嫂的心跳一下一下,以波線形式緩慢流淌,慢慢把頭埋進手心。

蔣坤死前未來及傳出訊息,他的身份還沒有暴露,尚在風口浪尖,其實不該在醫院露面。

可他忍不住。

蔣嫂和dan的媽媽一樣是上海人,有時留dan吃飯,會親自下廚做幾道家常小菜。

幾次dan受傷入院時也都熬了湯送到床頭,心疼地把手搭在dan手上,輕聲道下次小心些吧。

還有幾次笑笑地當面揶揄dan,「要是我家阿美沒結婚就好了……阿dan啊,趕緊找個中意的女孩子呀。」

她從沒有任何對不起他的地方。

只有他負了她。

也許冥冥中真有心靈感應,蔣叔死後,蔣嫂也沒有再熬多久。

她去世那天dan並未在場,蔣美琪已經從英國趕了回來,一直守在病床邊。

而dan那時已遠避美國,收到林子華的電話,沉默半晌答道,「……我知道了。」

然後那天他無法避免地做了惡夢。

夢醒後睜開眼,看到蔣嫂坐在他床頭,像以前一樣向他伸出手,軟聲道,「阿dan,你要小心些啊。」

dan慘叫一聲悚然起身,這才是真正的醒來。

再然後他開始習慣性地做惡夢。不光是夢到蔣叔蔣嫂,也會夢到阿震,夢到父母。

每一夜每一夜,一樣的驚醒,一樣的大汗淋漓。

他從未懷疑過自己是否做錯。

用林子華的話說,「你可以選擇做一個差,或者一個賊。」

「你不僅是為了你父母,也是為了香港市民,為了更多的人。」

這些冠冕堂皇的話語不可說它有錯。

只是dan是局中人。

而人若還有一點心。

就沒有一場背叛不是兩敗俱傷。

是誰說過我不care。

dan在不敢入睡的深夜輕輕問自己:

你要如何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