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鄉下人的悲歌 萬斯 第1頁,共2頁

在我13歲的那個秋天,母親開始和一個叫麥特(matt)的年輕消防員約會。我一開始就非常喜愛麥特——他是母親交往過的男人中我最喜歡的一個,而且我們現在仍保持著聯絡。有天我正在家裡看電視,等著母親下班後帶桶肯德基回來當晚飯。那天晚上我有兩個任務:首先,找到琳賽看她餓了沒有;其次就是等母親一到家就把吃的送到阿嬤家去。在我預計母親到家之前不久,阿嬤的電話打過來了。「你母親在哪兒?」

「我不知道。怎麼了阿嬤?」

她接下來的回答在我記憶中的烙印超過了我所聽到的任何言語。她很擔心——甚至有些害怕,她往往隱藏的鄉下口音從她的唇間溜出。「沒人見過或聯絡過你阿公嗎?」我跟她說等母親一到家就給她回電話,而那時我感覺母親馬上也該回來了。

我當時覺得阿嬤有點反應過度了。但接著我就想到了阿公每天的生活是多麼的有規律。他每天早上都是六點鐘起床,連鬧鐘都不用,然後七點鐘開車到麥當勞和他在阿姆科時的老朋友們喝杯咖啡。幾個小時的聊天后,他就溜達到阿嬤家,上午接下來的時間就是看看電視或者打打牌。他就算會在晚飯前出門的話,那也就是到他老朋友保羅開的五金店去轉一圈。

毫無例外的,每次我從學校回家時他都會在阿嬤家迎接我。如果我沒去阿嬤家的話——比方說當母親狀況好的時候,我也會到母親家去——他每天晚上回家之前通常也會過來說聲再見。這些慣例他居然都錯過了,這就說明肯定發生了什麼大事。

阿嬤的電話掛掉沒多久,母親從門外進來時我已經在啜泣了。「阿公……阿公,我覺得他已經死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我已記不太清了:我想我轉告了阿嬤的資訊;我們把她接上然後趕緊到了阿公家,這一路也不過才幾分鐘車程。我狠命地敲打阿公家的門。母親跑到了後門,大喊大叫一通後又回到了前門。她回到前門一是告訴阿嬤,阿公正蜷縮在自己的椅子上,二是過來拿塊石頭。然後她就用石頭砸碎了一扇窗戶爬了進去,把門鎖開啟,接著就朝自己的父親走去。那時阿公已經死去將近一天了。

在我們等待救護車的到來時,母親和阿嬤控制不住地啜泣起來。我試著擁抱一下阿嬤,但她對自己的感情已經失去了控制,就連對我也沒反應了。當她停止哭泣後,她把我擁入懷中,讓我在阿公的屍體被運走之前和他道個別。我嘗試了,但跪在阿公旁邊的那位醫務人員用異樣的眼神看著我,好像我是一個想看死屍的變態一樣。我並沒有告訴她我又回到死去的阿公身邊的真實原因。

當救護車把阿公的屍體運走之後,我們立即駕車到了莉姨家。我猜莉姨之前肯定接到了母親的電話,因為她從門廊處走下來的時候已是滿眼淚水。我們都擁抱了她,然後大家一起擠進了車裡,回到了阿嬤家。大人們交代給我一項不愉快的任務,那就是設法找到琳賽,並把這事兒告訴她。那個時候還沒有手機,而琳賽正是一個17歲的女孩,找到她實在是太難了。

我一直在給家裡打電話,可是她一直沒接,而她的朋友們也沒一個接我電話的。阿嬤家的房子離我母親的房子之間就五座房子——一個是麥金萊街313號一個是303號——所以我一邊聽著大人們制定計劃,一邊盯著窗外尋找姐姐回來的蹤跡。大人們提到了關於葬禮的安排,阿公會希望自己埋葬在哪裡——「傑克遜,該死的。」阿嬤堅持道——他們還在討論誰給吉米舅舅打個電話讓他回家。

琳賽快到午夜的時候才回了家。我邁著沉重的步伐走過街道,開啟了自家的門。她正從樓梯上往下走,但是當看到我那因為哭了一整天所以不僅通紅而且滿是泥垢的臉時就僵在了那裡。

「阿公,」我脫口而出,「他死了。」琳賽摔倒在樓梯上,我趕緊跑上去抱住了她。我們在那兒坐了幾分鐘,哭成了淚人,就像每個發現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已經死去的小孩子那樣。琳賽又說了些什麼,雖然我不記得她具體的每一句話,但還是記得她提到阿公剛幫她修了車,而她哭著嘟囔說自己利用了他。

阿公去世的時候琳賽還是一個十幾歲的姑娘,正處於那個以為自己無所不知而又太在意其他人對自己看法的年紀。阿公能扮演很多角色,但他從不是一個很酷的人。他每天都穿著相同的舊t恤衫,前面的兜裡僅能容納一包香菸。他聞起來總像發了黴一樣,因為他在洗完衣服後總是讓它們「自然」晾乾,也就是一起堆在洗衣機裡面而不拿出來。由於抽了一輩子的煙,他的嘴裡有著源源不斷的濃痰,而且他絲毫不避諱當著任何人的面吐出來,無論是什麼時間什麼場合。

他一直反覆地聽約翰尼·卡什(johnnycash)的歌曲,不管到哪裡都開著一輛老舊的埃爾卡米諾牌汽車——一輛皮卡車。換言之,對於一個有著活躍的社交生活的17歲漂亮女孩來說,阿公並不是一個理想的同伴。因此,她像每個利用自己父親的年輕女孩那樣利用了阿公:她深愛且欽佩他,她向他要那些他有時會給予的東西,而當她在忙於和朋友們在一起時又不怎麼關注他。

直到今天,在我的理解中,能夠「利用」別人正是擁有父母的意義所在。對我和琳賽來說,對於利用別人的恐懼一直縈繞在我們的心頭,甚至能影響到我們所吃的食物。我們的直覺告訴我們,我們所依靠的許多人其實本不應該在我們生命中扮演那樣的角色。這也是為什麼琳賽在得知阿公的死亡後首先想到的就有自己「利用」了阿公。

我們習慣於認為我們不能真正依靠他人——就連我們是小孩子的時候,讓別人請我們吃頓飯或是幫我們修車都是一種奢侈,我們不能沉溺於這種奢侈,以免把本來是我們生活中的安全閥的那種善意消耗殆盡。在我們很少去的高階餐廳裡,他們會一直追問我到底想吃的是什麼,我才能坦白說是的,我確實想吃牛排。然後他們就會不顧我的反對而為我點上一份牛排。不管是多麼親近的人,都不能完全地把我們那種感覺給消除掉。阿公是最有可能消除這種感覺的親近的人,但是顯然也沒能完成,而現在他已經去世了。

阿公死去的那天是個週二,我之所以記得這個是因為當母親的男友麥特第二天開車帶我去當地的一家餐廳為整家人帶飯的時候,收音機里正播放著林納·史金納合唱團的那首《逝去的星期二》(ituesday’sgone/i):「但是無論如何,我都要繼續前行/星期二已經隨風而逝了。」正是此時,我真正意識到阿公再也回不來了。大人們做了當所愛的人死去時應該做的事:他們計劃了一場葬禮,決定好怎樣付葬禮的錢,然後希望為死去的人做了該做的事。我們那個週四在米德爾敦舉辦了一場遺體告別儀式,讓當地的朋友過來表達敬意,然後週六葬禮之前的週五又在傑克遜舉辦了第二次遺體告別。就連死了之後,阿公也是一隻腳在俄亥俄,而另一隻腳在傑克遜的小山坳。

所有我想見到的人都參加了在傑克遜舉行的葬禮——吉米舅舅和他的孩子們、我們整個大家庭和朋友們,還有布蘭頓家所有還活著的男人們。當見到我們家的這些巨頭時,我突然意識到,在我人生的前十一年裡,我曾在快樂的時光裡見過他們——家庭聚會、節假日、慵懶的夏日和漫長的週末——但是在那最近的兩年裡我見到他們時大多是在葬禮上。

在阿公的葬禮時,正如我所見過的其他鄉下人的葬禮一樣,牧師邀請我們每個人站起來說一些關於死者的話。我在教堂裡坐在吉米舅舅旁的靠背長凳上,整整一個小時的葬禮期間我一直在啜泣,所以到了結束的時候我的眼睛疼得幾乎看不到東西了。但是我知道這是我最後的機會了,如果不站起來說出自己的話,我接下來的餘生都會為之後悔。

我想起了差不多十年前的某件事,這件事我聽別人說過,但自己卻不記得。我四五歲的時候,在某個舅姥爺的葬禮時,也是坐在這家迪頓(deaton)殯儀館的靠背長凳上。我們剛剛從米德爾敦開了很久的車趕到,所以當牧師讓我們低下頭來禱告時,我低下頭就睡著了。阿嬤的哥哥佩特舅姥爺讓我側躺下來,枕著一本《聖經》當枕頭,然後就沒再想這事兒了。接下來的事情發生時我一直在睡覺,但我後來已聽過好幾百遍了。時至今日,每當我遇到哪個參加了那場葬禮的人,他們都會和我講講我的鄉下人阿嬤和阿公。

當人群開始離開教堂而我卻一直沒有出現時,阿嬤和阿公起了疑心。他們跟我說,就連傑克遜這樣的地方也是有變態的,這些變態會把木棍捅到你屁眼兒裡去,然後「吃你的小雞雞」,就像俄亥俄州、印第安納州或是加利福尼亞州的變態們一樣。阿公想到了一個計劃:迪頓殯儀館只有兩條出去的路,而那時還沒有人開車離開。於是阿公跑回自己的車上,給自己拿了把0.44英寸口徑的馬格南手槍,給阿嬤拿了把0.38英寸口徑的史密斯威森手槍。他們把守著殯儀館出去的兩條路,檢查每一條經過的車。他們接著遇到了一位老朋友,解釋情況後向他請求幫助。他們再碰到別人的時候,就像緝毒局警察一樣搜尋每一輛車。

佩特舅姥爺因為阿嬤和阿公阻塞了交通而懊喪不已,於是走了過來。當他們把情況解釋清楚後,佩特舅姥爺放聲大笑起來:「他就在教堂的靠背長凳上睡著呢,來我帶你們去看下。」當找到我後,他們才讓交通暢通起來。

我還想到阿公曾給我買過一把帶瞄準鏡的玩具氣槍。他把那把玩具槍裝在他的工作臺上,用老虎鉗固定住,然後向一個靶標重複射擊。每開一槍,我們就調整一下瞄準鏡,根據氣槍子彈打到靶標上的位置來校準十字瞄準線。然後他就教我怎樣射擊——怎樣把注意力放在瞄準鏡上而不是靶標上,在扣動扳機前怎樣吸氣。許多年後,我們海軍陸戰隊訓練營裡的射擊教官告訴我們,那些已經「知道」怎樣射擊的新兵們實際射擊的結果往往是最差的,因為他們之前所學的基礎都是錯的。結果確實如此,但有一個例外:那就是我。從阿公那兒,我學到了非常出色的基礎,而我也獲取了m16步槍的專家資格,這可是最高的一級。此外,我的射擊成績在整個排裡也名列前茅。

阿公的脾氣不好,甚至到了荒唐的地步。對於每一個他不喜歡的建議或是行為,阿公只會回答一句:「胡說八道。」這時就是另一個人該閉上嘴的時候了。他的愛好是汽車:他喜歡買車、換車還有修車。阿公戒酒後沒多久,吉米舅舅回家發現他正在街上修理一輛老舊的汽車。

「他嘴裡面的詛咒像是暴風雨一般。‘這些該死的日本車,一堆便宜的垃圾。是哪個混賬東西造出來的這個零件。’我就站在旁邊聽著他,而他連旁邊有人都不知道,一直在自顧自地一邊擺弄一邊抱怨。他聽起來簡直苦不堪言。」那時吉米舅舅剛開始工作不久,非常渴望能花自己的錢幫自己父親一把。所以他提出把那輛車弄到修理廠去修一修。這個建議讓阿公猝不及防。「幹什麼?為什麼?」他天真地問道,「我喜歡修車。」

阿公挺著個啤酒肚,臉也圓圓胖胖的,但是四肢卻很細。他從來不會用言語道歉。在幫莉姨搬家時,莉姨責備他早年間的酗酒,並問他為什麼他們很少有聊天的機會。「好吧,現在聊吧。我們要在這車裡一起呆一整天呢。」但是他會用行為來道歉:每次他罕見地衝我發脾氣後,都會給我買個新玩具,或是帶我到冰淇淋商店。

阿公是一個非常可怕的鄉下人,簡直是生錯了時代和地方。在那次幫莉姨搬家的長途旅程中,他們一大早停在了一處高速休息區。莉姨上廁所的時候順便也梳頭刷牙,因此在女廁所待的時間比阿公預想的要久。阿公手裡拿著一把上了膛的左輪手槍,一腳把女廁所的門踢開了,簡直就像是連姆·尼森(liamneeson)演的動作電影裡面的人物一樣。據他的解釋,他以為她很有可能被什麼變態給強姦了。

多年以後,有次莉姨家的狗衝著她家的嬰兒嗥叫,阿公看到後就對莉姨的丈夫丹說,如果他不把這條狗給處理掉的話,阿公就會用浸泡過防凍劑的牛排把它給毒死。他可不是在開玩笑:30年前,當鄰居家的狗差點咬到我母親的時候,他也這麼跟這位鄰居說過。一週以後那條狗就死了。在家鄉的那場葬禮上,這些事情也浮現在了我的腦海中。

我當時想到的大多還是阿公和我之間的故事。我想到了我們一起練習越來越難的數學題的時光。是他告訴我,知識的缺少和智力的低下並不是一回事。前者的話,可以通過一點點耐心和大量的努力來彌補。而後者呢?「好吧,我覺得那就像是在溪流中逆流前行,手裡卻沒有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