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鄉下人的悲歌 萬斯 第1頁,共2頁

我最反感被問到的問題之一,也是大人們總是問我的問題,就是我有沒有兄弟姐妹。當你還是一個小孩子的時候,你還不能擺擺手說「這可是個複雜的問題」,然後就能換個話題。而除非你是一個非常反社會的人,你的不誠實也就到此為止了。所以有段時間,我每次都盡力地回答,向提問者介紹我早已熟悉的由家庭關係交織成的密網。

我有同父異母的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但是我從沒見過他們,因為我的親生父親已經放棄了對我的撫養權。我可以說有許多繼兄弟和繼姐妹,但如果只是說母親當時丈夫家的孩子的話,那就只有兩個。此外還有我親生父親的妻子,她至少還生過一個孩子,所以我大概也得把他算進去。有時候我簡直為了「兄弟姐妹」這個詞的意思傷透了腦筋:你母親前任丈夫們的孩子算不算你的兄弟姐妹呢?如果是的話,如果你母親的前任丈夫們後來又有了孩子呢?用某些演算法看的話,我大概得有十好幾個繼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這個稱呼用到一個人身上肯定沒錯:我的姐姐琳賽。如果在介紹她時用到什麼形容詞的話,那也是帶著驕傲的:「我的同胞姐姐,琳賽」「我的親姐姐,琳賽」「我大姐,琳賽」。琳賽那時是(現在仍是)我最驕傲認識的人。曾有一刻,我意識到「同母異父姐姐」絲毫不能影響我的感情,但代表我和琳賽的遺傳基因的不同。當我得知琳賽的生父和我不同,因此她就像那些我從沒見過的同父異母姐姐一樣時,那仍是我人生當中最灰暗的時刻之一。某天晚上,當我洗完澡出來準備睡覺的時候,阿嬤若無其事地把這告訴了我,而我立馬號啕大哭起來,就像是剛剛得知自己家的狗死掉了一樣。直到阿嬤溫和下來,並答應我以後再也不讓任何人把琳賽稱為我的「同母異父姐姐」,我才肯罷休。

琳賽·利比我大5歲,在母親高中畢業後兩個月就出生了。我非常非常喜歡她,不僅是像所有的孩子愛慕哥哥姐姐那樣,還是因為我們兩個當時所置身的獨特環境。她為了保護我所展示出的英雄主義簡直就是一部傳奇。有次我和她爭奪一塊椒鹽脆餅,於是母親就把我放在了一處空停車場,讓琳賽感受一下沒有我的生活是怎樣的。結果琳賽悲傷和憤怒的發作使得母親不得不立刻回來把我接走。在母親與她帶回家的不知什麼男人激烈爭吵時,是琳賽溜回自己的房間給阿嬤和阿公打電話求救。我餓的時候,她就餵我。沒人給我換尿布的時候,她就給我換。她不管去哪兒都拖著我——雖然阿嬤和莉姨說我那時的體重和她已經差不了多少了。

在我眼中,琳賽一直是一個大人,而不是孩子。她從不向自己青春期的男友們用氣沖沖地離去或是狠狠摔門來表達不滿。當母親值夜班或是因為其他原因沒回家時,琳賽總是能給我們弄點吃的當晚飯。我經常把她惹惱,就像所有的弟弟總是惹惱他們的姐姐一樣,但是琳賽從來不對我吼叫或是大嚷,也從沒讓我對她產生害怕。

我最難以啟齒的一次經歷就是把琳賽摔到了地上,而當時的原因是什麼我已記不得了。那時我大概是10歲或是11歲,也就是說她差不多15歲的時候。雖然那時我意識到了我的力氣已經比她還大了,但是我仍然認為她身上沒有一點小孩子氣。不管怎樣說,她是「家裡唯一有大人樣的人」,這是阿公所說的。她也是我身邊的第一道防線,甚至比阿嬤還要近。沒人做晚飯時,她就去做。沒人洗衣服時,她就去洗。她那次還把我從警車的後座上解救了出來。我是如此地依賴琳賽,以至於在我眼中她完全不是那個應該是的樣子:一個年紀輕輕的小女孩,連開車的年齡都還沒到,在學著照料自己的同時還要照料自己的小弟弟。

這一切在我們家決定讓琳賽嘗試追逐一下自己夢想的那天開始改變了。琳賽一直是一個漂亮的女孩。當我和朋友們列舉世界上最漂亮的女性時,我把琳賽排在了第一,黛米·摩爾(demimoore)和帕姆·安德森(pamanderson)只能屈居其後。琳賽聽說在代頓大酒店有一場模特的招聘活動,於是母親、阿嬤、琳賽和我就擠在阿嬤的車裡,朝著北邊出發了。琳賽充滿了激動,我也是。這將是她的一個重大轉機,引申開來的話,也是我們整個家庭的重大轉機。

當我們到達那家酒店的時候,一位女士指引我們按照指示牌到一間巨大的舞廳排隊等候。那間舞廳是那種20世紀70年代的俗氣風格:難看的地毯、巨型的水晶吊燈還有昏暗到勉強不會讓自己絆倒的燈光。我簡直懷疑有沒有星探能看清我姐姐的美貌。那裡簡直是太黑了。

最終我們到了隊伍的前面,那位星探看起來對我姐姐的前途感到很樂觀。她誇了誇我姐姐長得多麼漂亮,然後就讓我姐姐到另一個房間去等。令人詫異的是,這位星探居然說我也是當模特的材料,並問我是否想跟我姐姐一起聽聽下一步應該怎麼做。我興高采烈地答應了。

在那間待命室等了一會兒後,琳賽和我以及其他入選者都得知自己進入到了下一輪,但下一輪是在紐約市。那家機構的員工給我們分發關於具體資訊的小冊子,並告訴我們需要在接下來的幾周內給出回覆。在我們回家的路上,琳賽和我簡直高興得忘乎所以了。我們要到紐約市去成為名模啦。

到紐約去的費用可是不菲,而如果有人真的想把我們招為模特的話,他們應該會支付我們面試所需要的費用。事後看來,他們對待每位受面試者的敷衍——每次「面試」不過才寥寥幾句的談話——說明,這項活動應該是一場騙局,而不是什麼發掘人才。但我也不敢確定:模特選拔的流程畢竟從不是我所擅長的領域。

我能確定的是,我們兩個的狂喜在車上就走到了盡頭。母親開始大聲抱怨紐約之行的高昂花銷,於是琳賽和我就開始爭論我們兩個誰應該去(無疑我當時太小孩子氣了)。母親變得越來越生氣,最終爆發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無須驚訝:首先是大喊大叫,然後是一邊開車一邊捶打我們,再接下來就是我們的車停在了路邊,車裡的我倆哭成了淚人。阿嬤在事情失控前進行了干預,但我們沒有撞車喪命簡直是一項奇蹟:母親一邊在前面開著車,一邊掌摑坐在後座上的兩個孩子;阿嬤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對著母親又打又喊。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的車停了下來——雖然母親能分心做很多事,但剛才同時發生的實在是太多了。阿嬤說,如果母親再發脾氣的話,阿嬤就朝她臉上開一槍,於是我們在接下來的回家路上都安安靜靜的。那天晚上我們住在了阿嬤家。

我永遠忘不掉琳賽在上樓睡覺時臉上的表情。那是一種只有在短短幾分鐘內經歷過最高峰與最低谷的人才能體會到的失敗的苦楚。她剛剛還眼看就要實現自己童年的夢想了,接下來就成了一個傷心的普通女孩。阿嬤到了沙發上,準備在那上面觀看《法律與秩序》(ilaw&order/i),讀一讀《聖經》然後睡覺。我站在廚房與客廳間的狹窄過道上,問了一個自從她命令母親把我們平安送回家時就一直縈繞在我心頭的問題。我知道她會怎樣回答,當時可能只是想得到再次的保證。「阿嬤,上帝愛我們嗎?」她垂下頭,抱了我一下,然後就哭了起來。

這個問題傷了阿嬤的心,這是因為基督教的信仰處在我們生活的中心位置,尤其是她的。我們從不去教堂,除非是在肯塔基州的某些特殊時刻或是當母親認為我們生活中缺少的是信仰的時候。儘管如此,阿嬤的宗教信仰是一種非常個人的(雖然有點古怪的)信仰。她每次提到「有組織的宗教」時都難以掩蓋自己的蔑視。她也仇恨那些她口中的「大聲又自豪的人」——即那些把自己的信仰寫在袖子上,隨時準備讓你知道他們有多麼虔誠的人。不過,她手頭多餘的錢大多都捐給了肯塔基州傑克遜的各個教堂,尤其是由唐納德·艾森教士管理的那些教堂。唐納德·艾森教士是一位老者,長得非常像《驅魔人》(theexorcist)中那位牧師。

按照阿嬤的說法,上帝一直沒離開我們四周,在好日子裡與我們一同慶祝,在不好的日子裡安慰我們。在我們多次前往肯塔基的其中一次旅途中,阿嬤在停車加油後準備並回高速路上去。她當時沒留意路邊的標誌,於是我們發現走上了一條錯路,不知怎麼到了一條單向的出口匝道,憤怒的司機們費力地躲閃我們這輛車。我當時嚇得大聲地喊叫。當我們的車在一條三車道的州際公路上做了一個「u」字形的拐彎後,阿嬤只是簡單地說了一句:「我們沒事了,該死的。你不知道耶穌就在我車上嗎?」

阿嬤教給我們的宗教信仰雖然質樸無華,但卻向我傳達了一種我應該聽到的資訊。渾渾噩噩地度過一生就是在浪費上帝所賜予的才華,所以我就不得不努力。我不得不照料自己的家庭,因為這也是基督徒的責任。我要去原諒,不僅是為了我母親好,還是為我自己好。我在什麼時候都不應絕望,因為上帝自有安排。

阿嬤經常講這樣一個寓言:一個年輕人坐在家裡時外面下起了可怕的暴雨。沒過幾個小時,這個年輕人家的房子也開始被淹了,這時有人來到他的門前,想開車帶他去更高的地方。這個年輕人拒絕了,說道:「上帝會來救我的。」又過了幾個小時,洪水已經淹沒了這個年輕人家的一樓,這時有一艘船經過,船長也想把他帶到安全的地方。這個年輕人拒絕了,說道:「上帝會來救我的。」再過了幾個小時,當這個年輕人坐在自家房頂上時——他整座房子已經全部被淹了——有一架直升機飛過,上面的駕駛員也提出把他帶到乾燥的地方去。可是這個年輕人還是拒絕了,告訴那個駕駛員說上帝會來救他的。沒過多久,這個年輕人就被洪水淹沒了。當到了天堂站在上帝面前的時候,他對自己的命運抗議道:「你曾允諾,只要我保持虔誠,你就會幫助我。」上帝答道:「我給你派了車、船還有直升機。你的死亡是你自己的錯。」天助自助者。這就是阿嬤這本書裡的智慧。

神父所描述的那種墮落世界正是我當時看到的周圍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歡快的旅途眨眼間就能變成一場苦難,一個人的行為不檢能席捲整個家庭乃至整個社群的生活。當我問阿嬤上帝是否愛我們時,我是想從她口中得到一種肯定,即我們這種宗教信仰能讓我們當時所處的那個世界更有意義。我想得到保證,那就是還有一種更深層次的正義,一種潛伏在周圍的痛苦和混亂之下的節奏或是韻律。

琳賽童年的模特夢想破碎之後不久的8月2號,也就是我的11歲生日時,我和阿嬤還有蓋爾表姐到了傑克遜。那天下午的晚些時候,阿嬤建議我打個電話給鮑勃——那時還是我的法定養父——因為那天他一直沒給我打過電話。當我們搬回米德爾敦之後,鮑勃就和我母親離婚了,所以我們和他聯絡很少也就不足為怪。但是我的生日這麼特殊的一天,他沒打來電話我自然會覺得很奇怪。於是我給他打了一個電話,結果接到的卻是他的留言。過了幾個小時我又打了一次,結果還是一樣。當時我的直覺就告訴我,我今後恐怕再也見不到鮑勃了。

不知是出於對我的同情,還是她本來就知道我喜歡狗,蓋爾把我帶到了當地的一家寵物店,那裡正展示著一窩剛出生的德國牧羊犬崽子。我當時拼命地想買下一隻,但那要花掉我生日得到的全部的錢。蓋爾提醒我養狗需要很多的精力,而我們家(其實指的是我母親)有著一段把狗養下來然後再送走的糟糕歷史。可惜我對蓋爾的忠告充耳不聞——「你可能是對的,蓋爾。但這些狗狗實在是太太太可愛了!」但是蓋爾的權威生效了:「寶貝,對不起,但是我絕不能讓你買下這隻狗。」等我們回到布蘭頓阿嬤家的時候,我對那隻沒能買下的狗的難過已經蓋過了失去自己的第二個父親。

我與其說是因為鮑勃的離開而難過,不如說是因為他的離開而不可避免地造成的關係中斷而困擾。他只不過是眾多失敗的父親候選人中的最近倒下的一個。曾經有個男人叫史蒂夫,是一個不僅說話溫柔脾氣也很溫和的男人。我曾經祈禱自己的母親會嫁給史蒂夫,因為他不僅人好,還有份不錯的工作。但是他們最終還是分手了,然後母親接下來又把興趣轉移到了奇普身上。奇普是當地的一位警察,本身也就像是個鄉下人一樣:他喜歡喝便宜啤酒,聽鄉村音樂,釣鯰魚。我和奇普相處得也不錯,直到他像其他人一樣離開我們的生活。

老實說來,最糟糕的是,鮑勃的離開讓我們家本來就已特別複雜的姓氏變得更為複雜。琳賽的姓是劉易斯(他父親的姓),母親的姓則隨著丈夫的更迭而不斷改變,阿嬤和阿公的姓是萬斯,而阿嬤所有的哥哥們都是姓布蘭頓。我的姓本來就和我所在乎的人都不一樣(這已讓我夠煩的了),而隨著鮑勃的離去,向別人解釋我為什麼叫j.d.哈梅爾就更為令我難堪了。「是的,我養父的姓是哈梅爾。你沒見過他是因為我也見不著他了。不,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見不著他。」

在我童年時期所討厭的事情當中,沒有什麼比得上那些像旋轉門一樣來了又去的父親形象了。母親值得讚揚的一點是,她沒有遇到有虐待傾向或是不負責任的伴侶,而我也從未感覺到被她帶回家的哪個男人虐待過。但是我恨的是那種關係的中斷。我特別恨的是,每當我開始喜歡上母親的男朋友時,他們就會從我的生活中一個接一個地消失。琳賽由於比我年長几歲,也比我聰明不少,所以她對這些男人都是持懷疑態度。她知道,不知什麼時候他們就會消失。隨著鮑勃的離去,我也學會了這一課。

母親把這些男人帶入我們的生活都是出於正當的原因。她經常想知道奇普或是鮑勃或是史蒂夫能不能成為「良好的父親形象」。她經常掛在嘴邊的是,「他經常帶你去釣魚,這挺不錯的」或是「對於你來說,從一個年紀相差小一點的男人身上學到男子氣概是非常重要的」。每當我聽到她對他們當中哪個大喊大叫時,聽到她在某次特別激烈的爭吵後在地板上哭泣時,或是看到她在某次分手後陷入絕望的泥潭時,我都會感到內疚,因為她是為了我才不得不經歷這些的。

歸根結底,在我心裡,阿公對於我來說就是一個很好的父親形象。在母親每次分手後,我都會向她保證,說我們會好起來的,或是說我們能一起挺過去的,或是說(重複阿嬤說過的話)我們根本不需要什麼狗屁男人。我知道,母親的動機並不完全是無私的:她(和我們都一樣)也是出於對愛和陪伴的渴望。但是她畢竟也是想照料好我們。

然而,通往地獄的路正是由一個個好的出發點鋪就的。在一個個父親候選人之間應接不暇,琳賽和我根本沒有學會男人應該怎樣對待女人。不錯,奇普確實教會了我如何系魚鉤,但我從他那裡學到的男子氣概不過是喝啤酒和當女人對你大喊大叫時也用大喊大叫來回敬。到最後,我學會的唯一一點就是,不能依靠他人。「我學到的是,男人動不動就會消失,」琳賽有次對我說道。「他們不會關心自己的孩子;他們不會養活自己的家庭;他們只會消失,而且想讓他們消失的話並不難。」

或許母親曾感覺到鮑勃有些後悔把我收為養子,因為她有天把我叫到客廳與我的親生父親唐·鮑曼通電話。這次電話上的談話雖然簡短,但卻令我難忘。他詢問我是否還記得自己曾想要一所養著馬、奶牛和雞的農場,我回答是的。他還詢問我是否還記得自己的弟弟妹妹——克里(cory)和切爾西(chelsea)——而我真的還有些印象,所以我就說:「有點記得。」接下來他就詢問我還想不想再見他。

關於自己的親生父親,我所知甚少,而且我也不怎麼記得自己在被鮑勃收養之前的生活。我只知道唐把我拋棄了,因為他不想付我的撫養費(至少母親是這麼說)。我知道他又娶了一個叫作謝莉爾(cheryl)的女人,知道他長得很高,也知道人們都覺得我長得像他。我還知道他這個人,用阿嬤的話來說就是一個「狂熱信徒」。這個詞是阿嬤用來指代那些靈恩派基督徒。她說他們是一幫「在教堂裡時而尖叫時而慟哭的人」。這無疑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因為受到的宗教教育很少,所以迫切地想接觸一下真正的教堂。我問母親自己是否能見他,然後她同意了。於是,就在我的法定養父從我的生活中走開的那一個夏天,我的親生父親又走進了我的生活。母親繞了一個很大的圈子:在眾多的男人中兜兜轉轉地為我尋找一位父親,結果卻回到了最開始的那位候選人身上。

與我所想的不同,唐·鮑曼與我母親的家人有著太多的共同點。他的父親(也就是我的祖父)唐·c.鮑曼也是從肯塔基州東部移民到了俄亥俄州西南部謀求工作。在結婚並組建自己的家庭後,我的祖父鮑曼突然間去世,撇下了兩個年幼的孩子和年輕的妻子。我的祖母再嫁了,於是我父親的大部分童年時期都是在肯塔基州東部與他的外祖父母度過的。

父親比任何人都更瞭解肯塔基之於我的意義,因為那裡對他也有相同的意義。他的母親很快就再婚了,她的第二任丈夫雖然是一個好人,但也非常嚴格,而且還是個局外人——再好的繼父母也需要時間來適應。在肯塔基,在自己熟悉的人們之間,再加上充足的空間,父親可以安心地做自己。這正是我的感覺。在當時的我看來,世界上有兩類人:在第一類人的周圍,我的表現是為了給他們留下良好的印象;在第二類人周圍,我的表現則是為了避免讓自己難堪。第二類人就是局外人,而在肯塔基州沒有一個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