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狩案司 第六回 尋道入魔 玄胎索命

李凌雲並不說話,只是輕輕搖了搖頭。

明珪嘆了口氣,把剛才發生的異狀原原本本地說給他聽後,又問道:「你真的一點記憶也沒有?」

「我只記得門外吵鬧,有人在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什麼的,之後就不記得了。」李凌雲低頭思索,「為何我會不記得自己做出的行為?難道我是發離魂病了?」

明珪道:「你之前生病體虛氣弱,這個時候有可能會因身體極度虛虧而頭腦模糊一片,自己做了什麼都想不起來。倒也不必太擔心,術士之中這樣的情況很多,晉時有人服了五石散就會情緒激動,一定要飲酒奔跑才可緩解,因此五石散又被美其名曰‘行散’。這種時候,人會控制不住自己的身體和想法,甚至醒來以後,完全忘記自己做過了什麼。」

「但我並沒服用五石散。」李凌雲很是困擾。

明珪笑起來。「你當然沒有服,我只是說,類似的情況並不是只發生在你身上,世間本來無奇不有,或許你只是因為病了才會這樣。」

「我病了,就要掐死人?」李凌雲費解極了,「可我阿耶說過,我們封診道,是不能殺活人的。」

「不能殺活人?」明珪一愣,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無奈道,「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你們封診道從來都是做查案追兇的事情,怎麼可能殺人?你病了,所以無法控制身體,不過如此而已。」

「或許是,要是下次你發現我又這樣,記得阻止我。」李凌雲也不想糾結此事,他對明珪說,「傳聞中說封診道地支一脈,當初就是因為不忌諱殺人,與我們天干才會水火不容,最後分道揚鑣的。這是鐵則,我不能違反。」

「鐵則……」明珪遲疑道,「因為是規矩,所以你才告誡自己不要殺人?」

「既然有規矩,就要遵守。」李凌雲奇怪道,「不然要規矩做什麼?」

「我是說,如果沒有規矩……你會怎麼做?或者說,沒有這個鐵則,你敢殺人嗎?」明珪好奇地試探。

見李凌雲皺眉不語,明珪連忙擺手。「我就是好奇,大郎為難的話就當我沒說過。」誰知李凌雲卻道:「我倒是沒想過,不過既然已有了這規矩,那就沒有如果可言。」

「說得也是……」明珪瞭然地笑笑。此時六娘施施然走來行禮道:「謝將軍帶著人回來了,請大郎和明少卿去看看。」

二人對視一眼,走出義莊,果然看見謝三娘威風凜凜地站在門口,身邊一群術士打扮的人,個個噤若寒蟬。明珪掃了一眼,見人人頭上大汗淋漓,又看到旁邊有一架拉貨馬車,卻不見馬匹,不由得失笑。「莫非,三娘你是用人力馬車把東西拉來的?」

謝阮不理他,遞個布包裹過去。「這些都是那閒雲散人愛用的物品,你們看看。」

李凌雲上前接了包裹,開啟來發現都是一些筆墨紙硯。選好物品後,他戴上油絹手套,拿出一張閒雲散人剛開不久的藥方,接著讓六娘向銅皿中加水燒開,把藥方在水汽上快速拂過,當確定藥方已略微潮溼時,他又讓六娘取出半勺炭粉,均勻地撒在紙上,只見他捏著藥方的對角抖掉多餘的粉末,藥方上立刻顯出多枚紋線清晰的指印。

李凌雲拿出黃銅柄封診鏡仔細觀瞧,在其中找到一枚完整的指印後,他命六娘用刀沿著指印邊緣將其裁下。

六娘細心剪裁的同時,李凌雲則開啟封診錄「指印」一頁,按照同樣的方法,也剪下一枚。

隨後,李凌雲拿著兩枚指印,在義莊裡隨便找了間陰暗的空房,關上門,點起蠟燭。在燭光的照射下,他緩緩將兩枚指印疊加在一起。明珪和謝阮目睹了奇蹟般的一刻——這兩枚指印的紋線,在明亮的光線下,竟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重疊的指印映在李凌雲眼中,他長舒一口氣,吹滅了蠟燭。「指印重合,死者果然就是這個閒雲散人。」說罷,他和二人回到院中,問謝阮:「這些都是死者的家裡人?」

「算是吧!這個閒雲散人名叫趙日初,晉城本地人,本來家中經商,家底很是豐厚。」謝阮回憶著從這些人嘴裡打聽到的資訊,「他是家中獨子,熱衷修行,在很小的時候就拜著名術士為師,父母死後,更是變本加厲,出家為道,把家裡的宅子也改成了道觀。這些人既可以說是他的家人,也可以說是道觀中的術士。」

李凌雲向眾人問道:「你們之中,誰對閒雲散人最瞭解?」

其中一個道士打扮的老者顫巍巍地出列。「小老兒瞭解,我本來是趙家的管家,現在也在管理道觀。」

「你最後一次見到閒雲散人,是什麼情況?」

那管家回憶道:「我最後一次見到觀主,是送他上山打坐的時候,之後就沒有再見過他了。」

「難道你只送他上山,就不管他有沒有下山嗎?」謝阮奇怪地問。

管家苦笑道:「觀主經常上山修行,有時對天地元氣有所感悟,會在山中行走,不一定待在原處,幾天不回家也是常事,所以我們並沒有很快就發現他失蹤了。」

「術士打坐辟穀,經常餐風飲露,好幾天不回家也正常,這位管家沒有說錯。」明珪在一旁肯定了這個說法。

李凌雲點頭。「原來如此。那可否麻煩你帶我們去看看你家觀主打坐的地方?」

管家當然不敢推辭。謝阮見狀,命洪縣尉將其他人與那宋娘子一樣帶到義莊內暫時看管,又讓人牽馬過來,一行人上馬朝管家所指的山中走去。

發現閒雲散人屍首的地方,是晉城外出名的亂墳崗,它位於附近名為「大青山」的山的山陰處。

管家帶著眾人直奔大青山,來到山頂朝陽的那處懸崖峭壁上。眾人發現,在山崖的崖頂處,有一塊平坦的大石。那老管家手指大石,道:「平時我們觀主就在這裡打坐。」

李凌雲走到大石旁,小心地蹲下檢視。他戴上手套,從石頭旁揪起一棵野草,又從封診箱中把之前從死者口中採集到的草苗拿了出來。

在封診鏡下看了片刻,李凌雲道:「死者口中泥土上長的就是這種野草。」說完,他起身環顧四周。「兇手一定就是在這裡殺人的。」

「死者的頭部曾遭鈍物打傷,」李凌雲站在大石後,雙手虛握朝前揮動,皺眉道,「兇手是在他身後,用鈍物打其頭部,然後……」

李凌雲蹲下,伸手從地上抓了一把土。「然後他順手從地上抓了一把土塞進死者口中,防止其喊叫。」

他又抓起一把土,凝視著土壤中的小草。

「他打坐的地方是山的向陽面,這裡生長的野草,也都向著太陽的方向,看來是種喜向陽的草。

「方才我也說過,泥土中的草籽,只有在合適的條件下才能生根發芽,喜向陽的草的種子如果一直放在陰暗處,不會很快萌發。

「而根據案卷記錄,死者死後,被拋屍到山陰面的亂墳崗,那裡常年沒有陽光,而義莊內放置棺材的地方,也是沒有陽光的,但是死者口中的野草竟然發芽了,這就說明,屍體曾經被放置在陽光下暴曬了一段時間,只有這樣,才會促使野草種子在吸收屍水後,慢慢萌發。」

「大郎的意思是,這屍體被人動過手腳?」明珪問。

「應該是,只是我不懂兇手為什麼要這樣做。」李凌雲問洪縣尉,「這個地方,距離山陰面的亂墳崗有多遠?」

洪縣尉估計了一下距離,有些遲疑地答道:「至少也有好幾裡吧!」

李凌雲低頭推測道:「崖頂距離山陰面的亂墳崗路程較遠,死者身長五尺八寸三分左右,身材魁梧,體重至少也有一百二十九斤,這片山上岩石陡峭,不能行車,要想把屍體運走,必須要有很強的體力,兇手要麼習武,要麼就應該是一個用體力謀生的人。」

「這塊大石在懸崖邊上,從山下走到這裡並不容易。」李凌雲探頭朝崖下看去,又回頭看看明珪,「按說人在修行打坐的時候不容打擾,如果此時身邊有人,你們術士應該能察覺吧?」

明珪點頭道:「不錯,術士修行講究一個‘靜’字。呼吸吐納的過程中,嗅覺和聽覺都會處在最靈敏的狀態。」

李凌雲沉吟道:「既然如此,如果兇手貿然走來,鞋底踩在石子上,應該很容易發出聲音,驚動打坐的死者。兇手能神不知鬼不覺地走到術士身後,對其進行偷襲,那就只有一個可能——死者對兇手的腳步聲非常熟悉,因而知道來人身份,所以毫無防備。」

「而且……」李凌雲補充道,「用體力謀生的人更易出汗,兇手從山下走到此處,需要耗費很多力氣,身上難免會有較大的汗味,除了聲音,這種氣味也會驚動死者。然而死者並沒反應過來,這也證明他對兇手很熟悉。」

「此案應是死者身邊人下的手,那這個範圍就小了很多,而且按大郎現在的推測,似乎不是我們在追蹤的那個連環殺手所為。」明珪若有所思地道。

「這樣判斷還有些早,」李凌雲淡淡說著,手指大石,「你們看,石頭上有東西。」

「有東西?」明珪與謝阮都湊了過來。

李凌雲蹲下,用封診鏡對著岩石觀察了一會兒,就把封診鏡遞給二人。

「石頭上有劃痕,呈線條狀,赭石色,有可能是血跡。」李凌雲讓阿奴把封診箱背到身邊,從裡面取出一個用硬紗網編的圓柱小筒。

小筒一拿出來,眾人就聽見裡面發出嗡嗡聲,仔細一看,裡面竟然是一群蒼蠅。

「先是老鼠,現在又用上了蒼蠅,你到底要做什麼?」謝阮不解地問。

「蒼蠅最嗜血。同樣是赭石色的痕跡,也可能是別的東西,比如樹皮的汁水、野果的果肉,但這些東西是不會像血一樣散發腥味的。」李凌雲拿出一根纖細的竹籤,竹籤大約巴掌長短,一端纏了些白色的棉絮。

接著,他用水打溼那些棉絮,用棉絮輕輕在痕跡上擦拭,直到棉絮上也沾染了顏色,隨後又拿出另一根棉籤,蘸了一點小盒裡有些發黃的黏稠液體。

「盒裡的是蜂蜜水,蒼蠅也非常喜歡蜂蜜,但蜂蜜不如血腥味吸引它們。把兩根棉籤一起放進這個小筒,落在棉籤上的蒼蠅的多少,就可以告訴我們這是什麼。」

說完,李凌雲揭開紗桶側面的一片紗網,把兩根棉籤伸了進去。很快,蒼蠅聞到氣味,迅速落下,果然那根棉絮被染成赭石色的棉籤上的蒼蠅數量,明顯多於蜂蜜水那邊。

「是人血。」李凌雲篤定地道,「根據痕跡形狀,看起來像是直接從腳底劃過形成的,也就是說,兇手脫掉鞋,赤腳靠近正在打坐的死者。」

明珪贊同道:「早上山風颳過,樹葉陣陣作響,如果兇手再赤腳靠近,很難被察覺。」

李凌雲又補充道:「從血痕長度看,兇手的腳底板,被石子劃了一個最少半指長的傷口。」

「腳被劃了那麼大的口子,他不會覺得疼嗎?」謝阮不解,「總該發出聲音吧!」

「很明顯,屍體的傷口是兇手高舉石頭砸向術士,在極為興奮的狀態下留下的。而且從屍體面部傷口看,兇手用的是不規則的鈍物。此地遍地是石頭,那麼……最有可能的兇器,便是隨處可見的石頭。」

「殺完人後直接丟下懸崖,想找也找不到。」

李凌雲看向明珪,衝他點點頭:「子璋說得沒錯,兇器我們不必再尋!」

說罷他又問洪縣尉:「此處可有通往亂墳崗的路?如果有,勞煩您帶個路。」

洪縣尉點頭稱是,帶著眾人沿著一條崎嶇的小石路下行。眾人走了約半個時辰,才終於趕到亂墳崗。

大家停下時,李凌雲已遠遠落在後面,等了小半刻才趕上來。

明珪有些擔心。「大郎可是還有些病後體虛?」

李凌雲搖頭道:「小病而已,只是我平日並不怎麼爬山,所以走到這裡頗為困難。試想,兇手肩上還扛著一名處於昏迷狀態的壯年男子,可想而知其體力有多好。如果是習武之人,此人武功必定了得,但他更有可能是靠體力吃飯的勞作者。」

李凌雲說完,定神向左右看去,觀察現場情形。謝阮眼神銳利,手指右側道:「看,那邊的灌木有些稀疏。」

李凌雲朝她手指的方向走去,看見一些灌木的枝丫被折斷,隨後又發現了一些血跡擦痕。洪縣尉站在他身邊指著一棵不大的樹,道:「看來兇手就是從這裡拖著死者到了那棵樹下。」

李凌雲等人追蹤擦痕,果然在樹下的地面以及周圍的草葉上都發現了血跡。

「血跡呈流星狀,並非噴射造成,而是甩出之後在拋灑時形成的。這說明,兇手剖開死者肚子時,死者還有意識,因為疼痛開始劇烈反抗……」李凌雲又看了看懸掛屍體的樹枝,「這上面大量的樹皮勒痕也能證明,死者當時正在拼命掙扎。」

「屍體被發現時,雙手被用普通麻繩捆綁,這種麻繩很常見,所以並沒有帶回縣衙……」洪縣尉說著在樹下草叢中尋找起來。

「有了,」撥開草叢,洪縣尉興奮地手指一段繩索,「在這裡。」

李凌雲拿起那繩索觀瞧,見兩端斷口整齊,尾部被打了個結,明顯是為了放屍體下來,用刀直接砍斷的。

「這東西有用嗎?」洪縣尉見李凌雲一直盯著那個繩結,忍不住問道。

「的確是普通麻繩。」洪縣尉聞言面露失望之色,卻又聽李凌雲道:「但繩結不是普通的繩結。」

說著,他把那個繩結展示給眾人看。「兇手打的繩結名叫‘挑夫結’,這種繩結,只有經常上山砍柴、挑擔子的苦力人才會打,一般良人家中會打的人很少。」

明珪嘆了口氣。「看來這下可以排除那個連環殺手術士了,依我看,此案應該是個身份低賤的苦力所為。」

「嗯!」李凌雲點點頭,又圍著樹幹尋了一圈,這次他在墳堆附近的軟土上發現了一串鞋印。

「八寸五釐長短,」李凌雲用封診尺測量後道,「從花紋看,他穿的是一雙手工編織的草鞋。雖然旁邊還有別的鞋印,但可明顯看出是報官的獵戶所穿的靴子的靴痕。」六娘在一旁適時地拿出石膏,準備將鞋印取下。

「沒有術士會穿草鞋。」明珪起身看看周圍,此時太陽已接近落山,亂墳崗四周不時響起一兩聲鳥鳴,混合著呼呼風聲,頗有淒涼恐怖的感覺。「這裡是亂墳崗,平時不會有人來。現在也不是掃墓的節氣,可見留下這草鞋印的就是兇手。」

李凌雲低頭看向正在用石膏取鞋印的六娘。「如此一來,基本可以確定,此案與我們之前查的案子並非同一個兇手所為。」

謝阮點頭,但又問:「只是這個兇手又到底會是什麼人呢?一個苦力,身份必然低賤,怎麼敢殺在當地頗有聲望的人?」

李凌雲答道:「死者是一名術士。而術士生性隨意,不熟悉的人很難捕捉到他們的行蹤。兇手既然把死者的行動軌跡摸得這麼清楚,他們兩個的關係自然不一般。剛才我也說過,兇手是苦力,這樣的人體味重,但他接近死者時,死者完全沒有察覺到異樣,看來死者對這氣味也不陌生,以致嗅覺都有所麻痺,從這一點也能證明兇手是熟人。兇手會打‘挑夫結’,穿草鞋,體力好,身份卑微,而與術士往來的都是一些權貴之人……」

李凌雲看向明珪。「你阿耶那樣的術士,會和平民做朋友嗎?」

明珪搖頭。「除了孫思邈孫仙師那樣的大善人,一般術士難免捧高踩低,不太可能有平民朋友。」

「如果不是朋友,那這人與死者就只可能是主僕關係了。」

「主僕?那就簡單了,」謝阮興奮道,「道觀裡所有的人都已被我帶到了義莊,若大郎的推測無誤,那兇手一定混在其中。你剛才說他腳底受傷,那隻要讓他們全部脫鞋,檢查腳底板,不就能找到兇手了?」

謝阮的提議得到了眾人的認可。見亂墳崗已無痕可取,幾人當即返程下山,前往義莊。回到義莊時,天色已經全黑,眾人也飢腸轆轆,但眼看破案在望,性子頗急的謝阮直接命洪縣尉把那些人全部提出,帶到正堂。

「犯下此案,需要豐沛的體力,女子無法完成,可以洗掉她們的嫌疑。」李凌雲說完,謝阮便從那群人中把幾個侍女拉到一旁,留下一排男子。

接著,她目光冰冷地掃視眾人。「其餘人,全部脫去鞋襪,露出腳底。」

眾人不敢違命,只得照做。謝阮早已注意到,其中有幾個衣衫襤褸的僕從腳上都穿著草鞋。

謝阮命他們輪流朝後抬起左右腳,一個個地檢視腳底是否有傷。當其中一個面相憨厚的壯年男子抬起腳時,謝阮發現,在他左腳腳底有一條一指長的傷痕。

她當即抽刀出鞘,將刀鋒擱在男子肩上,沉聲道:「說,腳上的傷從哪裡來的?」

那男子面色憋得通紅,到最後也沒說出話,反倒雙膝一軟跪了下去。

李凌雲走到男子身後,將其所穿的鞋子撿起,又讓六娘拿來石膏鞋印進行比較。「鞋面上還有血跡,鞋印完全吻合。」李凌雲對男子道,「你就是殺死趙日初的兇手。」

謝阮盯著那男子,目光如同鷹隼。「說,叫什麼?」

那男子渾身顫抖,虛汗直流,雙目無神地道:「我叫王虎,那趙日初……是我殺的。」

「其他人先帶下去。」明珪伸手攔住準備抓人的謝阮,溫聲問道:「王虎……你是良人還是賤人?」

「我是賤人,是趙日初的家奴。」王虎老實回答。

「你可知道,依我大唐律例,以奴殺主,罪無可赦。」明珪的聲音溫和但冰冷,「就算有天大的理由,哪怕是主人要殺你,你也不能殺死主人,就連反抗都要遭受刑責。」

明珪說話的聲音越發溫柔起來,但王虎聽在耳中,卻感到毛骨悚然。

「最奇怪的是,你殺了自己的主人,明知必死,卻不想著逃走,而是跟著謝將軍一起來到義莊,」明珪走到王虎身邊,微微彎下腰,「你不逃走,是不是因為……這裡有你牽掛的人?」

王虎聞言渾身一顫,額上的汗水像小溪一樣流下,他難以置信地看向明珪。「你……你怎麼會知道?」

「很好猜,」明珪直起身來,微微眯起眼睛看向義莊後屋,「家奴殺主,一般有幾種情形:其一,貪圖主人錢財,殺死主人搶奪財物;其二,聽聞主人做了違法之事,心中畏懼卻又不能脫逃,或脫逃中途被主人發現,不得已而殺人;其三,受人虐待,忍無可忍,奮起而殺之。」

明珪說到這裡,停了停才繼續道:「以上三種情況下,家奴殺人之後,必定會在第一時間逃走,原因就是我剛才說的,以奴殺主,必死無疑。可是,你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留了下來。如果說你是為了迷惑他人,讓人不要在第一時間懷疑你,那麼在謝將軍去道觀捉拿你們的時候,你也應該趁機逃走,而不是留下。」

「所以,」明珪微微一笑,「你不怕死地留下來,一定有什麼特別的緣故。既不為財,也不是受人虐待,你主人更沒做什麼違法之事而被他人檢舉,可見你和主人間沒有直接的仇恨。排除這些,只剩下一個可能,你是為了別人而殺人的,不是為了自己,而那個‘別人’,就在這座義莊裡。」

明珪來到一旁的木凳上坐下,緩聲道:「你會來這裡,一定是抱著被查出就為其頂罪的想法。既然如此,就不要耽擱時間了,把一切從實招來吧!」

那王虎聞言,雙目緊閉,粗壯的身體朝前伏下,深深叩首道:「一切都是我乾的,與宋娘子無關……」

明珪與李凌雲對視一眼,在場眾人無不沉默,安靜地聽那王虎將一切娓娓道來……

大唐晉城,與大唐版圖上的其他城池一樣,其中聚居著身份、地位都不相同的各色人等。

以色等分人,古來有之。按大唐律例,不同色等的人之間無法通婚,也就是說,窮苦良人也不能為了錢跟有錢的奴僕嫁娶,甚至因身份不同,也不能領養與自己不同色等的孩子,一旦違反,就要遭受律例嚴懲。

然而,律法可以給予人處罰,令人畏懼,但不可能斷絕人的所有情感。

許多年前,晉城大戶張家的奴婢王長久喜得一子,取名為王虎。奴婢在大唐是賤人,與良人相對,賤人的地位十分卑下。打小王虎就知道自己是什麼人,而他的父母也一直教育他要知足常樂,王虎從記事起,就習慣了做各式各樣的粗活。他十四歲時,已經長得身材高大,憨厚可靠。某日王虎上山砍柴,因日間還有其他勞作,上山時天色已晚,等到他砍完返程時,夜幕早已降臨。

王虎生得個高膽大,並不害怕夜色。他披星戴月地扛著柴火朝山下趕,就在快到山腳時,他突然聽見了女子發出的呼救聲,於是他循聲跑去,趕到地方時,看見一匹瘦狼正不懷好意地圍著一個十歲左右的少女打轉。女孩被狼貪婪的樣子嚇丟了魂,聲嘶力竭地啼哭著。

王虎連忙拿起手上的火把對著猛獸揮舞。或許是因為他運氣好,這匹狼身邊並沒有同伴,在猶豫片刻之後,狼自知不是對手,掉頭離去了。

王虎把少女從地上拉起,一路護送她下山回家。在路上,少女告訴王虎,她姓宋,閨名叫作宋雲兒,是晉城郊外宋莊的人。

宋雲兒口中的宋莊就在此山腳下,她跟著一群玩伴上山採野菜,不知不覺深入林中,後來迷失了方向。當她好不容易找到了出路時,天色卻已暗淡下來。她又驚又怕,便呼喊起來,心道此時若是山中有人,聽見或會為她引路。誰知一匹餓狼聞聲而來,露出獠牙,打算把她吃掉。所幸王虎路過,這才救得她的性命。

事後,王虎對宋雲兒並沒其他想法,只是覺得順手幫了人家一把。怎知宋雲兒歸家後對王虎卻念念不忘。因王虎經常上山打柴,宋雲兒也時常上山給家裡摘點野菜,在宋雲兒的刻意接近下,二人開始在山間頻繁地遇見。王虎雖只是十四歲的少年,但也沒少聽說情愛之事,多次見面之後,他對宋雲兒也漸漸萌生出一些朦朧的感覺。

奈何王虎的身份是賤人,一個賤人,除非主人能給他放良,否則是沒有可能成為良人的,更不可能去迎娶一個良人家的女郎。

王虎的心也不是石頭做的,宋雲兒總是有意無意地接近他,對他關愛有加,他不可能察覺不到她對他的感情。只是這身份的差別猶如天塹,到了後來,王虎迫於無奈,只能對宋雲兒避而不見,他也不想耽誤了對方的美好年華。

可人一旦彼此產生情感,便如蓮藕般絲絲相連,要想真正斷開談何容易。某次,宋雲兒實在忍受不了王虎對她的迴避,在山間把他給攔了下來。

面對宋雲兒梨花帶雨般的哭訴,王虎終於忍不住將他心中所想和盤托出。他告訴宋雲兒,自己不是心裡沒有她,可他們色等不同,就算彼此心心相印,到頭來也不可能結成姻緣。宋雲兒清楚良賤有別,他們之間的感情不會有結果。她也明白,王虎其實是在為她考慮,所以才會故意躲閃。可越是這樣,宋雲兒對王虎的眷戀就越深。

然而讓二人沒想到的是,宋雲兒剛滿十四歲,宋家人因貪圖錢財,竟將她送進了閒雲觀。

閒雲觀的主人趙日初是一名懂醫的術士,家中向來富裕,但本人卻沉迷修煉,平日因給洛陽一些權貴煉丹製藥,逐漸也成了晉城有頭有臉的人物。

趙日初當時已三十來歲,前妻因病去世,一年以後他想續房,便看上了宋雲兒。

宋家人只是普通良人,一方面是為了錢,另一方面則是衝著趙日初這個閒雲散人的術士名頭。雖然兩人年齡差極大,但因趙日初答應按六禮明媒正娶宋雲兒為正妻,於是宋家人便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由,強迫宋雲兒嫁給了趙日初。

不光王虎,連宋雲兒都被矇在鼓裡,在趙日初和宋家人完成六禮之前,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即將嫁人了。當得知實情時,她強烈反抗,但千百年來形成的規矩,怎可能容許一個弱女子去推翻?最終,她還是被綁上了花轎,敲鑼打鼓地送進了閒雲觀。

王虎多日不見宋雲兒,忍不住到宋家附近打聽,這才知道心愛的少女已嫁為他人婦。

幾年相處下來,兩人早已產生了深厚的感情。雖然他們從不曾越界,但在王虎心裡,宋雲兒始終是獨一無二,無人可代替的那個女子。王虎生性老實憨厚,他沒有想過什麼搶親,只是想待在宋雲兒身邊多多照顧她,甚至只要能看到她,他便覺得心滿意足。

縣城不大,王虎的主戶張家作為有頭有臉的家族,跟趙日初素有往來,且與之關係還不錯。因緣巧合的是,閒雲觀因宋雲兒入住,急需更多下人,而張家得知後主動獻殷勤,準備從自家的下人中挑選幾個贈予對方。

在大唐,像王虎這樣出身的賤人,是可以被隨意贈送的,比如達官貴人家中的舞姬,就可以直接贈送給客人。張家在當地雖家財萬貫,但也並非習慣恃強凌弱,要送下人之前,家主會命管家徵求下人意見,並給他們三日為限,可誰知主動報名者只有王虎,此事還惹惱了其父王長久,畢竟張家待他們父子不薄,兒子此舉無異於吃裡爬外。帶著眾人的不解和父親的責罵,王虎毅然決然地踏出張家,以奴僕的身份進了閒雲觀。

王虎身強力壯,在觀中多是做些苦力,比如砍柴、挑水,諸如此類。在張家多年,這些活他早就十分熟悉。他手腳勤快,為人又質樸老實,很快趙日初便對他信任有加,甚至每日沐浴更衣時,允許他挑水進入較為私密的後宅。

因宋雲兒已嫁入觀中,王虎和她難免會在後宅相遇。當然,這一切也都在王虎的算計之中。

宋雲兒看見王虎,喜極而泣。她雖然已為人妻,可她心裡真正喜歡的人,只有王虎。情郎近在咫尺,宋雲兒幾乎快剋制不住自己的情感。但王虎非常清楚,在宋雲兒出嫁之前,他們就不會有結果,何況她已嫁作他人婦?

面對宋雲兒哀怨依戀的目光,王虎只能用各種理由拒絕她。他知道,一旦傳出風言風語,自己的一條爛命不足掛齒,可宋雲兒的後半生將會因他而斷送。

從那日起,這對有情人整日心中備受煎熬,但偶爾的碰面,還是讓兩人感到了一絲安慰。

然而,此時的他們並不知道,趙日初已走上了邪道,他堅定地認為自己能夠修煉出元嬰。他娶妻的真正目的,就是得到元嬰。此前他已暗中把晉城範圍內所有與他生辰八字相符且能生育的少女查了個遍,符合他修道條件的僅有兩人,其中一人相貌粗陋,於是宋雲兒便成了他的唯一選擇。

然而,宋雲兒怎麼都沒料到,這個選擇給她帶來了滅頂之災。

在宋雲兒嫁給趙日初的第一年,他並不與她同房,而是每天逼迫她吃一些奇奇怪怪的藥丸,並命令她必須按照他的要求只吃固定的那幾樣食物,她稍有不從,就會挨一頓毒打。

到了第二年,趙日初卻一反過去的作風,開始瘋狂與她行夫妻之事,一天數次,甚至數十次都是家常便飯。趙日初如此旺盛的精力,難免把宋雲兒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王虎雖然知情,也只能看在眼裡,痛在心裡,毫無辦法。

畢竟夫妻敦倫,繁衍後代,實屬正常,趙日初與前妻並未生養,有些著急,也不是說不過去。

這番折磨足足持續了半年,直到宋雲兒懷了身孕,趙日初才停止了蹂躪她。王虎本以為終於雲消雨霽,可沒想到三個月後,趙日初又開始逼迫宋雲兒每日服用丹藥,美其名曰進補。

連續服用三日,宋雲兒突感下體墜痛,從睡夢中醒來時,她發現自己體虛無力,滿床是血。她意識到發生了什麼,於是開始大聲呼救。

趙日初循聲而來,可誰知他根本不管宋雲兒的痛苦,直接扒掉她的內裳,用手從女陰內把流出的胎兒屍體直接拽了出來。

在取出胎兒屍體後,他又吩咐門外婢女拿來專門的琉璃器皿,把胎兒屍體給裝了進去。

宋雲兒這才知道,趙日初給她吃的根本不是什麼補品,而是要她孩兒性命的墮胎藥。她痛不欲生之時,忽然想起一個疑點。自她過門之後,趙日初從不允許她邁出觀門,為此還專門派兩個修道的婢女時常監視。她還知道,閒雲觀裡除了王虎,其他人都是趙日初的眼線,她無意間聽到風言風語,說趙日初的前妻就死於非命,只是起初趙日初對她不薄,她也不相信名聲顯赫的術士能幹出殺人的勾當。可時至今日,她終於覺得,那些閒言碎語並不只是空穴來風。

胎兒被取出後,趙日初著急忙慌地把胎兒用作藥引,修煉元嬰。下體全是血的宋雲兒躺在床上痛苦呻吟,眼看要鬧出人命,看守的婢女喊來了年紀較大的僕婦前來幫忙。

由於清洗血跡需要大量溫水,王虎也被喊來幫襯。眼看心上人奄奄一息,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在追問那個驚慌失措的婢女後,他才得知宋雲兒的悲慘遭遇。

好在宋雲兒年紀尚小,身體還經得起折騰,硬是靠著幾服止血的草藥勉強保住了一命。王虎心疼不已,卻也無能為力,他怪自己是個賤人,無法保護心愛的女人。他不知為何會搞成現在這樣的局面,於是開始在閒雲觀中小心打聽其中原因。

由於王虎為人一貫老實,口風較緊,這樣的人想打聽什麼,別人非但不會有防備之心,反而很願意提點他一些真相。

原來趙日初早年時從不知名的地方得到一本邪道術士修仙手記,之後他就一直按照手記修煉自己的元嬰。可無論趙日初怎麼努力,他偏偏就是感覺不到元嬰的存在,這令沉迷邪術的他懊喪不已。

後來有同修邪道的術士告訴他一個捷徑,就是去找生辰八字相配的女子結合,用自己的陽氣和女子的陰氣結合成胎兒。等到胎兒成形三個月時,便是陰陽調和最穩定之時,取此時的胎兒為藥引制丹,這樣吃下之後,可使修煉出元嬰的機率成倍增加。

趙日初的第一個妻子,就是因為服食了他給的墮胎藥而大出血不治身亡的。由於趙日初在當地名氣大,關係深厚,這事才被壓了下來。

有了前車之鑑,這次趙日初謹慎許多,他先給宋雲兒餵了一年補藥調理身子,等算好月信來潮的時間,他才開始實施自己的罪惡計劃。

得知趙日初惡魔般的所作所為,王虎日日悔不當初,但他一時間也沒有辦法解救宋雲兒於水火。宋家則認為嫁出的女兒如潑出的水,在宋雲兒出閣之後,他們只當自己賣了個人,完全不關心女兒的死活。

那趙日初吃下用胎兒屍體煉製的嬰丹,閉關整整三日,也沒能感覺到丹田中有元嬰的存在,於是他大發雷霆,準備讓宋雲兒再懷一次。

宋雲兒身體還未康復,又遭到趙日初的強暴,行房之時再次大出血,昏迷過去。雖然又僥倖撿了條命,但經城中大夫診斷,宋雲兒已徹底沒有了再次生育的可能。

閉關歸來,得知此情,趙日初凶神惡煞地把大夫攆了出去。當初選擇宋雲兒就是圖她年輕,可以多生養,為了把她搞到手,趙日初可是花了大價錢,這下倒好,生了一次就不能再生,這個代價對趙日初來說實在太大了。作為一名術士,娶妻說得過去,但如果再納妾,難免會招來閒話,他這個人很注重名聲,一來二去,趙日初對宋雲兒就起了殺心。

等宋雲兒身體稍稍恢復,趙日初又嘗試同房了幾次,結果正如城中大夫所料,宋雲兒果真無法受孕。他徹底死了心。接受現實的他開始強迫宋雲兒吃各種藥丸,謊稱是補藥。宋雲兒在服用後,感覺身體明顯不適,她也不是傻子,她開始覺得,這個術士準備像殺死他的前妻一樣,要置她於死地了。

幾日後的一天夜裡,宋雲兒趁趙日初給達官貴人送丹的空當找到了王虎,這一回,她把所有經過和盤托出,王虎聽後悲痛無比。

看著飽受欺凌,人不人鬼不鬼的宋雲兒,王虎內心萬分煎熬,他痛恨自己身份卑微,連所愛女人的性命都無法保護。

其實就算宋雲兒不說,他也已經從後堂的一個老管家那裡打聽到了內幕。老管家說,趙日初其實就是個妖道,用胎兒練術,宋雲兒的魂魄已被妖道通過胎兒取走。宋雲兒如果想活命,除非把魂魄給搶回來。

王虎問老管家魂魄會被放在哪裡,老管家依稀記得趙日初曾提過丹田一說,於是便對王虎比畫了一下肚臍下方,表示應該就在這裡。

之前王虎只是擔心宋雲兒會被虐待,直到這次相見,宋雲兒告訴他,她會有生命危險,他這才想起了老管家的話。

王虎是賤人,賤人如草芥,就算被良人殺死,良人也不過是繳納罰銅就可以免罪,賤人死了也是白死。但他並不在乎自己的死活,於是他決定,為救宋雲兒的性命,他要以命相搏。只要殺了趙日初,一切對宋雲兒的迫害就都徹底結束了,而且作為趙日初的遺孀,宋雲兒還能繼承不菲的資產。

在長時間的相處中,王虎知道趙日初有一個習慣,每月的某個固定時間,他會上山呼吸吐納,以獲得天地靈氣。在呼吸吐納的過程中,趙日初滴水不進,粒米不食。而他每次上山,會讓管家驅趕馬車在山下等候,所以不難摸到地點。他坐在山頂呼吸吐納之時,就是王虎取他性命的最好時機。

而這最好的殺人時機,很快就到來了。

那日清晨,王虎見管家與趙日初一同趕著馬車出觀時,便以上山打柴為由,悄悄跟了上去。

由於長年累月在附近山頭劈柴,王虎只要瞧一眼大致方向,便知道他們此行的去處。他加快步子抄小路,跑到了兩人前面,並尋了一個隱蔽的地方藏了起來。

當他看到趙日初盤坐在石頭上開始靜坐吐納時,他便悄悄走到趙日初身後。趙日初習慣了王虎常伴身邊,並沒警覺,直到被王虎用石塊擊暈。

趙日初提前一日便清空了腸胃,肚內無食,本就體虛無比,哪兒是王虎的對手,被三敲兩打,便徹底失去了反抗能力。王虎見狀,用繩子將之捆住,為了避免其中途喊叫,王虎又抓了一把土,塞進了趙日初口中。

一路上,王虎早就計劃好了殺人的全過程,這一片他常過來,知道後山有個鬧鬼火的亂墳崗,那裡陰森晦氣,所以不到清明祭祀之時絕不會有人前往,到了那裡,他就有的是時間慢慢殺死趙日初了。

由於那身道袍太過顯眼,明眼人一看便知是誰,為掩人耳目,王虎把趙日初的衣服全部扒光,然後用繩子把趙日初給吊了起來。

在山頂,王虎沒有下死手,因為他聽人說,要放出宋雲兒的魂魄,必須在趙日初還活著的時候,一旦趙日初嚥氣,宋雲兒的魂魄也就跟著飛散了。

於是王虎趁趙日初還昏迷著,用刀剖開了他的肚子。劇痛讓趙日初驚醒過來,只是還沒來得及掙扎兩下,他便因為失血和頭傷一命嗚呼了。

趙日初在當地怎麼說都是個名人,如果被認出來,難免有人會懷疑此案與宋雲兒有關。於是王虎取了一把柴火點燃,將趙日初的臉燒了個面目全非,直到他自己都認不出時,他這才放心地揹著一捆提前打好的柴,回到了閒雲觀。

管家在山下一直等到日落,也沒有等到主人下山,實在是飢渴難耐,管家只好上山去尋,可並未發現主人蹤影。

看著空無一人的打坐石,管家誤以為主人又和以前一樣有所參悟,在深山中尋了個幽靜之地暫時隱居。四處尋找無果,他趕著馬車憤憤地回到了觀中。

王虎殺完人後,心中惴惴不安。誰知管家回到閒雲觀,卻當無事發生過,還告訴眾人,主人在山中悟道,不知幾日才會回來。管家還說之前主人也曾多次失蹤,短則一日,長則數日,便會自行回家,不必大驚小怪。

修道者的脾氣誰也捉摸不透,王虎仔細推敲,自覺整個殺人過程沒有紕漏,也就安心下來。可誰知事情很快還是敗露了,千算萬算,王虎並未料到,有人能根據一個黑痣認出趙日初的身份。宋雲兒之所以死不認屍,並不是因為知道了王虎的所作所為,故意遮掩,而是因為她對趙日初又怕又恨,想讓他死無葬身之地,洩出心中怒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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