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是活物毒,」李凌雲認同杜衡的猜測,補充道,「不過無法判斷到底是哪一種,它很可能是很多種活物毒彙集而成的。」
「多種?莫非是把很多種活物毒採取之後,混在一起?」杜衡驚訝道。
李凌雲搖頭。「單一活物毒時效短,絕不可能到了今日仍有如此強的毒性。單一活物毒經長時間之後,毒性必然會因風、水、土等環境的影響而減弱。所以這種活物毒一定含有多種毒素,其毒性相互融合。但簡單人為混合的活物毒,其中的不同毒素容易互相排斥,毒性非但不會增強,反而會減弱。所以這些活物毒所含的各種毒素必然相互融合,形成那種一旦製成,就能儲存極久的複合毒。據我阿耶所說,這種型別的毒,刺客身上多有攜帶。只是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異士也比比皆是,而複合毒品種繁多,製作方法秘不外傳,就算將刺客擒獲,也沒人能說清毒物的成分。」
「如此說來,毒性要怎麼去相互融合?」杜衡不解,「丹藥毒中最常見的就是互相混合。不過你所言也不虛,炮製中藥時,同一服藥裡,就有可能會出現毒性相沖的兩種藥材,單獨使用都會損傷人體,可二者混合,毒性便會被消弭。煉製這種活物毒,必定要比製作草藥複雜許多,要經長時間的嘗試。這都是基本工序罷了,另外製毒者還要精通用毒、用藥之道,這兇手難道還有這種本事?」
「兇手謀殺的物件是貧苦女子,她自己也是女子……」說到這裡,李凌雲朝謝阮看了一眼,「一般女子,除非生在醫人世家,否則即便富裕一些,也很難精通醫技。至於用毒,那些身份地位不高的巫女倒是會……對了,巫女!」
李凌雲突然想通了什麼,語速加快,興奮地道:「我知道了,對女子而言,最簡單、最方便融合活物毒的方法就是——養蠱。」
「蠱?你是說,畜蠱?」明珪倒吸一口涼氣,「畜養蠱蟲,可是不赦大罪。」
「說是這麼說,但山野民間養蠱的人向來不少。」李凌雲道,「而且如果不是長期養蠱,其實也很難被人發現。而且有一種方法,可以讓人很快地取得蠱毒。」
「何種法子?」明珪問。
「方法很簡單,」李凌雲比畫,「將多種毒蟲放入容器,放任其自由廝殺嚼吃,最後活下來的那個,就是最毒的。而且,這種蠱毒沒有單一的解藥可以醫治,哪怕是經驗老到的仵作和大夫,也未必能夠看出死因。」
李凌雲繼續道:「製作蠱毒需要捕捉大量毒蟲,不可能不留下蛛絲馬跡。所以,只要查出用的是什麼蠱毒,就可以藉此找到購買或者製作蠱毒的人,也就是兇手了。」
「可你又怎麼確定是哪一種蠱毒?」謝阮有些頭疼地道,「沒有切實證據,一樣找不到線索,更抓不到兇手。」
「這倒不難……」李凌雲道,「雖然現在還摸不著門道,但是至少我們清楚,這種蠱毒會讓人暴斃。民間都用‘蠱毒’稱呼,但還是有比較細緻的分類,到時與各種記錄一一比較,未必不能找出是什麼蠱。我阿耶對此也有研究,從他的手記裡,或能找出些線索。」
李凌雲又說:「就算不知是何種毒,我們也已知曉兇手是女子,她無法用蠻力殺人,才選擇較為輕鬆的下毒手段。所以除了蠱毒,我們也還有這條線可以追查。」
「連續殺死了三名女子……她到底會是什麼人?殺人可是大罪,要償命的,村裡人也沒聽說這些女子跟人有仇,兇手為何要做到如此地步?」仵作楊木萬分不解。
「抓到兇手,自然就知道緣由。如今只能先做一些合情合理的推論……」李凌雲拎著三條狐狸尾巴,一會兒看看這個,一會兒看看那個,目露困惑,「一條熟皮,一條生皮,一條竟然是新鮮的。如果早已計劃好要殺三人,為何不直接準備三條一樣的尾巴?」
明珪聞言眉心一緊,試著提出一個問題:「大郎能否看出這些尾巴是不是同一人切割下來的?」
李凌雲讚賞地瞧他一眼,抬起狐狸尾巴,仔細觀察每一條尾巴的斷面,又用手仔細撫摩,這才道:「狐狸尾巴都是被人用小號刀具沿環形切割一圈從狐狸身上割下的,此人手法極為熟練,斷面整齊,且下刀處正好是狐狸尾巴骨節所在。你們來瞧,這些狐狸尾巴的斷面相當光滑。且第一案和第二案的狐狸尾巴上可見同種痕跡,這就反映出兇手對狐狸的身體構造極為了解,且剝狐狸尾巴的技能相當嫻熟……那麼,她為什麼不把狐狸尾巴都製成熟皮呢?」
「如果要買狐狸尾巴,當然是買硝好的熟皮。」謝阮提起苗氏身邊那條狐狸尾巴聞了聞,那臭味讓她打了個乾噦,她抬手將狐狸尾巴扔給李凌雲,捏著鼻子道,「獵戶就算自己獵了狐狸,除非一定要留整皮,否則尾毛定會留下來制熟單賣,狐狸身上最值錢的就是這條尾巴。買皮毛的人,誰會要這種發臭的生皮?」
明珪好奇地湊過去聞了聞,被燻得直閉眼,好一會兒才緩過來。「你長在宮中,怎麼會知道這些?」
「朝廷也有官市啊!而且各級官市裡都有店肆經營的商人,朝廷也建了專用的市籍,責令專人詳細錄入在籍商人手中的財產。我知道些這些玩意兒的賣價,又有什麼好意外的?」謝阮白他一眼,又疑惑道:「兇手手頭總有狐狸尾巴,還是市面上輕易買不著的,那麼……她會不會也是獵戶家中的女人?」
「也有可能,但還是解釋不通她為什麼不全部用熟皮。」明珪思索片刻,恍然道:「除非她一開始就沒想過要把狐狸尾巴留在死者身下,而是突然想要殺人,意外留下狐狸尾巴,因此準備不夠周全,才會導致三條狐狸尾巴狀態不一。」
「為什麼你會這樣想?」李凌雲猛抬頭,視線凝聚到明珪臉上。
「第二條狐狸尾巴是生皮,第三條更是帶著血肉,可見兇手連殺三人,絕不是一開始就計劃好的。」明珪在三條狐狸尾巴上撫過,接著將它們拿起,放在旁邊的高腿木几上,只見他手指第一條狐狸尾巴道:「或許兇手一開始根本沒想著什麼狐妖,而是想用這條尾巴做藉口,騙開羅氏的家門。」
明珪回頭問:「仵作,當時這條狐狸尾巴,羅氏的丈夫可親自認過?他專獵狐狸,會不會是他自己家裡的?」
「邵七郎家中並不富裕,向來一個大錢的成色都要爭半天。狐狸尾巴市價很高,若自家的貨都不認得,那在交易的時候,就很容易讓收皮子的奸商給偷摸換了去,所以邵七郎非常確信,這條狐狸尾巴絕不是他自己家的。」
「那就對了!」明珪道,「第一條狐狸尾巴定是兇手帶到現場的,至於她為何會帶一條狐狸尾巴去,我猜她多半是藉口稱要用此尾製作衣物,羅氏的丈夫是獵戶,所以羅氏一定也擅長使用皮子……第一案的房門,應該就是這麼被敲開的。」
「說得過去,」李凌雲沉吟片刻,「女子殺人不多見,再說兇手如果是第一次殺人,見到羅氏七竅流血的慘狀,可能會驚慌失措起來。要是羅氏發作時恰好將狐狸尾巴壓在身下,兇手又著急逃走,將狐狸尾巴遺落在現場,也是很有可能的。」
「不管羅氏怎麼開罪了這個兇手,兇手用這種劇毒害人,顯然是非常想置羅氏於死地,那麼……兇手如果不確定羅氏是否死透了,是不會輕易離開的。所以就算逃,她也不會逃得太遠,極有可能,她當時就在現場附近轉悠。」杜衡看向羅氏的棺材,「據案卷所載,羅氏被發現死了之後,村人很快聚攏到院中看熱鬧。就在這時,人群中有人高呼,說邵七郎獵殺狐狸太多,得罪了狐妖,所以狐妖眼下前來索命,這才殺死了他的娘子。而邵七郎聞言,當即跪地祈禱。依我看,只有兇手才會在確定羅氏死去之後察覺自己遺落了狐狸尾巴,又發現可以藉此脫罪,而如此囂張地喊叫。一切都是為了誤導眾人,讓眾人以為是狐妖作祟殺人。所以兇手必然混在人群之中,咱們只要查清是誰喊的這句話,兇手的身份也就暴露了。」
杜衡說到這裡,眾人齊齊看向仵作楊木,後者苦笑搖頭。「實不相瞞,我與本縣賊曹尉在檢驗現場時,也聽到了喊叫,但我只能憑聲音判斷喊話的是個女子,並不知對方身份。現場慘烈可怖,圍觀者人人自危,雖然我們也盤問過,可沒人注意到是誰喊的這些話。」
李凌雲不緊不慢地道:「沒有被圍觀村民回憶起來,反而提供了別的線索,至少說明此人也是個熟臉,想必就住在羅氏家附近。」
杜衡不贊同道:「就算如此,附近居民何止數百人?沒有實證,光靠你那‘線索’,要找兇手還不是大海撈針。」
「也不是完全沒辦法。」明珪雙目炯炯,看向苗氏的棺材,輕聲道,「兇手在第一案留下狐狸尾巴,恐怕是個意外,但後面兩案,看起來就是她刻意所為了。」
「意外?刻意所為?」謝阮疑惑道,「你是怎麼得到這個結論的?」
「兇手在現場直接喊出狐妖作祟,就是因為發現自己遺落了罪證,她害怕這個罪證暴露後會被追查。你們想想,羅氏的丈夫是個獵戶,對這些皮毛之物一定很瞭解,一旦他從悲痛中清醒過來,認出這條狐狸尾巴並不是自家的東西,官府就會一直追查狐狸尾巴從何而來。
「剛才大郎也說,兇手就住在附近,那麼官府大有可能會沿著這條線找到真兇。而且,萬一這條狐狸尾巴有別人見過,被人認出,那她豈不是作繭自縛?所以她急中生智,試圖以妖怪邪說來擾亂官府查案。」
說到這裡,善於分析人情的明珪也忍不住嘆道:
「其實她這麼喊,抱的也是試一試的想法,如果官府中人不相信這些歪理邪說,頂多就是拖延一段時間。可能就連兇手自己也沒有料到,這通訊口胡說,官府卻給當了真,羅氏被稀裡糊塗地草草掩埋了。如此一來,兇手當然是大喜過望,於是將計就計,開始盤算下一個目標。
「不論她是想借機除掉眼中釘也好,還是想坐實狐妖作祟也罷,她最後都選擇了繼續殺人。畢竟不殺的話,定會有人懷疑,妖怪作惡,哪裡有幹一次就收手的道理呢?
「而此時,那兇手手裡恰好還有一條狐狸尾巴,不過這條還在晾曬,未經最後處置,仍是生皮。只是兇手心裡清楚,要坐實狐妖作案,就必須接二連三製造恐怖,不讓官府有反應的機會,所以在選定目標後,她就迫不及待地對下一個目標苗氏下了手。」
「如果只為證明狐妖作祟,兇手為何還要殺第三人?」謝阮不解,「作案兩次就足夠了,不是嗎?」
「所以我還有一個猜測,被害的三人很可能在生活中與兇手有嫌隙,兇手懷恨在心,因此在第一次得手後,她就趁機把討厭的人一一除掉。」明珪推測道,「苗氏、譚氏之死,必是事出有因,只是現在還猜不出具體緣由罷了。」
「我看這三人和兇手仇恨應該很深,仔細調查,從她們身邊親友口中問出線索並非難事,只是當時官府被狐妖傳聞迷惑,才會輕易放過。」杜衡撫須道,「這兇手恐怕頗有城府,所以能瞞過他人。」
「我不這麼看。」聽了半晌的李凌雲搖搖頭,「杜公,這人與三名死者間,應該沒有什麼不得了的生死大仇。」
杜衡聞言目露精光。「哦?何以見得?」
「我也說不太清,只是兇手在第二次殺人時,手中沒有稱手的狐狸尾巴,所以用了生皮,要說她深思熟慮,倒也勉強說得過去。可那第三條狐狸尾巴,剛剁下來,兇手就著急殺人,如果真的胸有城府,怎會如此耐不住性子?」
李凌雲又道:「就目前看,她與羅氏之間有矛盾,但矛盾起因絕非打鬧爭吵,否則附近村民定會說三道四,隨口一問便可知曉。她能有計劃地用狐狸尾巴當藉口創造殺人機會,且不被羅氏瞧出端倪,可見羅氏與她至少表面上和氣,羅氏自己也不知哪兒得罪了對方,遭其記恨。再看兇手,她又是準備狐狸尾巴,又是拿出劇毒,分明下了置人於死地的決心!這惡毒的念頭絕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換言之,兇手一直在乎和羅氏之間的矛盾,進而才使這份怨恨變成殺人的原因。所以我覺得,明子璋的說法更有道理,苗氏、譚氏被害,不過是兇手為了掩蓋第一樁罪行,她想坐實狐妖的傳聞,所以才會繼續作案,她和後面兩位死者之間可能並無大仇。」
杜衡聽得鬍子直翹,怒而拂袖道:「大郎,我所言未必就是錯的吧!現在沒有證據,你我都只是猜想而已,莫非你就一定是對的?」
「時過境遷,直接實證已經難以尋覓,但未必就沒有辦法側面驗證事實。」李凌雲不慌不忙地拿起苗氏那件羅衫,「杜公是不是忘了,苗氏穿得輕薄,卻還是給兇手開了門。這般親密相見不迴避,可見苗氏對兇手毫無戒心。另外二人也都在房中受害。如果兇手與死者間有擺在檯面上的仇恨,兇手就算拿條狐狸尾巴賠罪,也不一定就能騙開房門,所以杜公的想法怕是說不通的。」
杜衡冷哼道:「你這小輩真是胡亂猜測,鄉野村婦本就不拘小節,哺乳孩童都未必避嫌,見來人是個女子,更沒什麼好介意的。另外,村中百姓食不果腹、衣不遮體的大有人在,一條狐狸尾巴價值可觀,以此為藉口前來賠罪,商人都未必經得起誘惑,何況她們只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未見過什麼世面的初嫁小娘子。」
「杜公這麼辯倒也有理,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兇手繼續作案,最倒霉的人又會是誰呢?」李凌雲氣定神閒地自問自答,「既然是羅氏的丈夫邵七郎招來了邪祟,要是繼續死人的話,村裡人肯定會忍無可忍,把他趕出村去。或許,兇手早就料到了這個結果,並不純粹是為了坐實狐妖傳聞,而是打算一舉兩得才繼續作案……杜公您覺得,我這個想法是否也有一些道理?」
杜衡聞言,勃然大怒道:「什麼有沒有理的?李大郎,你阿耶難道沒教過你規矩?你別忘了,封診道沒有證據不可直接定罪。」
面對杜衡的怒火,李凌雲並不退讓,直言不諱道:「我阿耶當然教了,但他也說斷案時,不能遇到古怪的地方就找理由敷衍,必須合理猜測,同時再加以實證方可定案!況且,我一直沒把話說死,而是認為有可能,等找到實證便能判斷。可杜公……您同樣沒有證據,輕易排除我的推測,只怕也不太妥當吧!」
見兩人劍拔弩張,唯恐天下不亂的謝阮拍起手來。「好好好,這才算有點賭鬥的意思嘛!既然你倆各執一詞,杜公說兇手是因生死大仇殺人,李大郎說死者和兇手明面上不但沒仇,或許關係還很親密,那麼我就來做這個證人,最終本案結果符合誰的說法,誰就贏了這一局!二位覺得如何?」
明珪見杜衡面色難看,忙把謝阮拽開,溫聲道:「既然二位各有想法,之後只需求證即可。我看不妨把輸贏放在一旁,再去村中查一次,問問羅氏家中情形?」
「那誰去?」杜衡、李凌雲異口同聲地問。
「橫豎你們別看我啊!我只會揍人、砍人,不會尋什麼線索。」謝阮笑嘻嘻在明珪身後一推,後者搖頭輕嘆道:「二位別吵,由我去問村裡人,你們可願意?」
「我看行,明少卿相貌俊秀,溫文爾雅,頗能得人好感。」杜衡連連點頭。
「人情之事,我向來做不好。」李凌雲也點了頭。
「走吧!趁早兒的,否則天都要黑了。」謝阮大笑連連,伸手推開封診屏上的小門,領頭貓腰鑽了出去。
眾人又一次來到羅家的村頭,天色也暗了下來。里正安排大家先到村中富戶家休息,順便等他召集村人過來。眾人一人一張胡床剛坐定,就見里正帶著幾個村老匆忙奔進院裡。
明珪連忙起身,客氣地招呼道:「諸位都是長輩,不必多禮,我有幾句話要問問你們,只是一些家長裡短,各位只需照實回答便是。」
「貴人您瞧著面善,可您身後的官人,眼神卻讓人看著害怕得很哩!」一個白鬍子老頭兒說著,哆哆嗦嗦地朝明珪身後張望。
明珪回頭,見杜衡低頭不語正在飲水,顯然老頭兒不是說他,再看發現李凌雲正盯住那老頭兒,臉上毫無表情,雙眼炯炯發亮,心知說的就是李凌雲了。但明珪也知道李凌雲沾案子就這副模樣,於是只好找個藉口,把幾個老頭兒帶到院中問話。
見李凌雲起身要跟,明珪將他攔住,苦笑道:「他們怕你,在你面前怕是不能暢所欲言,你信我就稍等片刻,回來與你仔細說。」
「我自然信你,只是不要問漏了話。斷案所用,句句都很關鍵。」李凌雲叮囑明珪。明珪好笑地拍拍他。「記下了,大郎不必擔心。」
謝阮雙手抱胸,倚在門口調侃:「李大郎,你當真是看死人比看活人還多,就你這夜貓子進宅的眼神,叫人家活了一輩子的老頭兒都怕。你不必擔心,明子璋他阿耶是個厲害的術士,靠著三寸不爛之舌混進宮中討生活,雖說他說話的技巧還遠遠比不上他阿耶,但從那群老頭兒嘴裡套話,對他來說絕非難事,你只管等著便是了。」
李凌雲被謝阮打趣,倒也不跟她爭執,反而乖乖回屋去了。謝阮多看了他好幾眼,捉摸不透這人的想法。片刻之後,明珪果然回到屋內,笑道:「問出來了。」
眾人異口同聲道:「情況如何?」
「那羅氏的丈夫邵七郎的確是附近為數不多的獵戶之一,家中雖說也不怎麼富裕,但狩獵運氣好時也能賺到不少銀錢。只是羅氏的父親頗愛賭錢,常從女兒這裡拿錢,家中偶爾也會青黃不接。」明珪看一眼認真傾聽的李凌雲,繼續道,「羅氏喜歡炫耀,總說家裡有什麼親戚在京中做官,而且看不起諸色賤人,言語中多有貶低。但這人又有一些急公好義,有時仗義疏財,有人相求的話,羅氏也願意幫忙,村落周圍有很多人愛和她往來。像她這種說話直接、愛憎分明之人,身邊難免有對她心懷不滿者,所以和羅氏表面關係不錯,又有利益往來的女子最為可疑。只是村老說,粗看羅氏跟誰都處得挺好,他們也想不出有誰要置她於死地。」
「羅氏喜歡炫耀,是因為她丈夫能賺錢?」謝阮思索,「照這麼說,她的男人就是她的底氣。兇手或許早就對羅氏的跋扈有所不滿,所以殺死羅氏,連帶把她的男人趕走,也在情理之中。」
謝阮說到這兒,忍不住看向李凌雲。「看來此番,李大郎要贏了。」
杜衡面色陡變,語氣強硬地爭起來:「要證實李大郎是對的,還得抓到那兇手審問,現下說得再多也不過是空口無憑。」
「身為長輩,杜公還輸不起了?」謝阮皺皺眉。杜衡不由得氣結:「讓你謝三娘來賭鬥生死,你倒是試試看輸不輸得起。」
謝阮聞言不怒反笑:「杜公平時死板,發起脾氣來倒是可愛生動。」說罷,她又道:「其實你也沒說錯,兇手抓不到,這賭鬥便沒個結果,說不定……最後你倆會一起丟了腦袋。」
「謝三娘,不必如此。」明珪轉身看向李凌雲,發現他一直在沉思,好像根本沒注意到謝阮跟杜衡的口角,「大郎,可有什麼法子抓到兇手?」
「還是得從狐狸尾巴著手。」李凌雲道,「狐狸尾巴來自附近山上的赤狐。第三條狐狸尾巴是現剁下來的,要在殺人時狐血還不凝結,只有兩種可能:兇手要麼是從獵戶那裡收的活狐,要麼就是自己上山獵殺的。之前說過,兇手在羅氏死後混入人群,並未被認出,大有可能兇手住在她家附近,或許,我們可以從附近的獵戶身上開始調查。」
「此事就交給我和里正去辦。」楊木是縣裡的仵作,跟來一起查案,只見他起身道,「某跟著二位先生長了許多本事,又蒙李先生給我機會,可以去封診道修習,這事你們就讓我跑跑腿吧!」說完楊木就出了門。
掌燈後不久,眾人見楊木一個人匆忙歸來,一臉喜色地道:「不打聽還不知道,一打聽,發現村附近只得五名獵戶,人數不多,且因為五人都在山頭上討生活,所以各自獵殺什麼野獸,也是做了區分的,免得互相搶奪獵物,平白生出事端。其中三人全部來自一戶,是有血緣的兄弟,這家人世代以獵殺大型獸類為生,必須三人合夥才能成功狩獵;有一人只能捕捉飛禽;至於羅氏的丈夫,也就是邵七郎,按約定可以獵殺身形比較小的走獸,譬如麝、狐、狸之類。」
謝阮聞言好奇道:「獵戶只是鄉野村夫,居然這麼講究規矩?」
楊木笑道:「規矩不是他們定的,這些獵戶手持弓箭刀具,一旦引起事端,難免非死即傷,所以必須要給他們立個規矩。附近山頭都是鄉里的土地,所以他們在山中狩獵,需定期到鄉長那裡交些‘山頭錢’。我大唐的鄉長一般不怎麼管事,就像木頭菩薩,可這位有些不同,他兄弟是本縣縣尉,家裡有些實力,大家平日不得不聽他的。鄉長早已說死,必須交了山頭錢,獵戶才可上山捕獵,否則的話,鄉長會叫他們把獵物全都交出來,只當做白工了。」
「如此說來,附近山頭上,這五人做的就是獨門營生,那利潤只怕是很可觀啊!」杜衡挑眉,有些彆扭地道,「或許兇手的確是想趕走邵七郎。如果邵七郎被趕走,那獵殺狐、狸等的名額就會空出來,按鄉長的規矩,只要願意交些通寶,就可以輕鬆頂下邵七郎的名額。」
「大家大戶會讓娘子們學習狩獵技藝,可普通人家的女子很少會上山狩獵,如果是為了趕走邵七郎,然後頂替位置,那麼那個頂替的人一定是個男子,同時,此人也應與兇手關係密切,那麼最有可能的,便是兇手的丈夫了。」
李凌雲起身在房內踱步,這似乎也是他的一種習慣。只見他一邊走動,一邊語速極快地推論道:「三人都是已婚卻未有身孕的新婦。年歲不大的女子更喜歡與同齡人往來,而不是跟長輩交往。尤其苗氏,不會穿透膚羅衫去見長輩,所以兇手的年歲或許跟死者近似,在十四歲至十六歲之間。假如兇手的丈夫已是個獵戶,因我大唐戶制分明,農、獵均有記錄,獵戶人數不多,村老方才不至於想不起此人。但在兇手看來,他有能力取代邵七郎狩獵小型野獸,那麼他一定會弓術。不選擇狩獵禽類的獵戶下手,多半是因為飛鳥出了名地難射,可見此人會弓箭,卻不怎麼精通。」
「會弓箭,但又弓技不佳,這會是什麼人?」明珪思索片刻仍無頭緒。卻聽身邊的謝阮道:「有了!我知道什麼人會這樣。」
「你知道?」明珪忙問。
「要說起會搭弓射箭,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當兵的了。」謝阮冷笑道,「只是,此人多半不是真正的兵。我大唐軍戶一般歸所屬兵府調遣,戰時為兵,餘時種田,輕易不得離開所在土地。沒有調兵之令,擅離土地者死,還會連坐全家。軍戶們平日在家要時刻操練,會用弓者大多弓法嫻熟,射只鳥兒不在話下。而且軍戶地位比不上良人,不能與良人通婚,絕沒有可能去做獵戶。我看這人不是兵,倒像是賊。」
「……你是說山賊?」杜衡恍然大悟。
明珪贊同道:「要是落草為寇,時刻面對官兵追剿,學些弓技卻又不很精通也合乎情理。」
楊木在旁邊聽了半晌,逮著機會湊過來插了句話:「丈夫要是賊寇,那麼這女子又會是什麼人呢?」
「問得好!」李凌雲讚道,「羅氏家中有些銀錢,兇手卻並未將之取走,可見她真正圖謀的是長遠利益。她製造狐妖作祟的傳聞,想讓自己的丈夫取代邵七郎,這勉強算有殺人緣由。可那苗氏貌醜,家中也極貧困,兇手仍把苗氏作為第二個殺害物件,其中必有緣故,兇手又對她有什麼不滿?」
「願意嫁給賊寇,這女子恐怕也不是什麼良人。」明珪雙手在腰間交握,兩根拇指互相迅速繞動起來,這有些怪異的動作似乎能幫助他整理思緒,「我大唐百姓分各色人等,貴賤懸殊。樂戶、商戶、軍戶、部曲、奴婢等身份,地位均低於普通良人。若兇手丈夫真是賊寇,那就屬於罪人,連這些賤人也不如。如果兇手是良人,是不會嫁給一個罪人的。難道是她與丈夫身份都很低賤,而受害的三人卻都是良人,她因此憤憤不平?」
「這就對上了!」那裡正激動道,「正如先生所言,死的三個娘子,都是本縣土生土長的良人!」
他又大膽猜測:「兇手夫妻不是良人,那日常生活必定處處受限。那個羅氏很看重色等,她會不會是因輕賤了兇手,才招來殺身之禍的呢?」
「不對,如果他們不是良人,丈夫又是賊寇的話,只怕早就被捉拿了。」楊木推翻里正的說法,「按大唐律,百姓一旦離開鄉土,處處都要使用證明身份的過所,否則寸步難行,兇手夫妻要怎麼才能掩飾罪人身份呢?」
「過所也會有人造假啊!」謝阮嘲弄道,「這些年來大唐征戰不斷,光是一個新羅,平了又叛,叛了又平,天天打仗,百姓早就不堪重負。別說是京畿之外,京內也都亂七八糟的,求個活路的人遍地都是,遇到災年,拿錢造個假過所,全家逃走的不在少數。只要看起來像好人,誰遇到了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再說了,那些大戶手中的土地,因百姓奔逃不斷買賣,誰又知道有多少人假託奴婢身份藏身莊園之內?反正敷衍了事,放過兩個下賤人,說來不是大事。只是這到底仍是京畿之內,土地還是很值錢的,居留容易,可要想落籍本地,瓜分百姓田土,卻是不可能的。這麼看來,兇手夫妻應該是以外鄉人的身份居住在附近村子的才對。」
「若真如謝三娘所言,一切就說得通了。」明珪道,「外鄉人沒有自己的田土,租種土地也賺不了幾個大子兒,過得應該很貧苦,又因來自外鄉,容易受人排擠,就算遭遇不公,也不敢輕易跟本地人發生衝突。羅氏如果看不起兇手,兇手不敢當面頂撞,卻未必不會背地記仇。這就難怪兇手跟三名死者表面上關係不錯,心中卻記恨她們。如此看來,兇手殺死她們也就有了緣由。」
「可實證還不是一點都沒有嗎?」杜衡冷冷地看向李凌雲,「大郎,連年征戰,京畿這種地方本就人來人往,逃來的外鄉人不少。我要是沒猜錯,村中從年齡來看有嫌疑且已婚未孕的外鄉女子大有人在。況且案子過去那麼久了,兇手現在可能已生養孩童,而她的丈夫到現在也沒有取代邵七郎,除非有人蹦出來說自己就是兇手,否則就算說破嘴角,你也找不到這個人吧!」
那裡正聞言贊同道:「杜公說得對,村子雖然荒僻,但這些年陸續外來不少人,都在這裡定居,儘管沒有土地,可也會租些田產種植,手巧的還會做一些紡織製衣之類的營生,沒有實證,恐怕還是抓不準人的。」
「這麼說來,確定兇手到底是下了什麼毒就變得很要緊了,這種令人七竅、下體都流血的劇毒非常少見,不至於查不出來。」李凌雲說到這裡,抬腿便向院外走去。
「你去哪兒?怎麼燈也不提一個?李大郎,你是夜貓子嗎?」謝阮大聲衝他喊,「喂,李凌雲——聽見了嗎?」
過了好一會兒,才聽見李凌雲的聲音遠遠傳來。「我回東都——」他高聲喊,「翻翻我父親的手記,定能尋到這毒物——」
謝阮看看屋內的人,有些無奈地大步追了出去。她都走了,眾人自然也要跟上,明珪匆忙對主人道了謝,又讓那楊木直接回縣上,再告訴里正不必跟隨自己,可以回家去了。做完這些,他才與杜衡一同出了屋。
二人到了外面,見謝阮與李凌雲早已上馬,已經等得滿臉不耐煩了。
從門口棗樹上解下馬,明珪小聲問杜衡:「杜公自小認識大郎,他素來是這樣,想到什麼就非得馬上去做嗎?」
「李大郎這孩子小時候十分乖巧,尤其他的相貌生得格外可愛,活脫兒菩薩座下童子的模樣,誰見了都喜歡。可打三歲時他母親去世,孿生弟弟又大病一場,他就突然變得性格古怪起來,說話做事,很多時候都令人不知所謂。」杜衡搖搖頭。
說罷,二人翻身上馬,眾人在謝阮的帶領下朝東都開拔而去。
往前走時,杜衡故意落在後面一些。他抬頭向前看,望著李凌雲挺拔瘦削的後背,眼神變得有些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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