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2【文官與武官的矛盾】

於是,王主簿也高興起來。

沈直先去看了鹽匪屍首,又問道:「寶物何在?」

「這裡!」

布超和李田抬著寶箱上前。

王厚之俯身一看,回來對沈直低聲說:「令君,是五百兩綱銀,箱子沒有開啟過。」

二人當即褒獎弓手和耆長,又讓吏役帶徐來等人去洗澡換衣服。

眾人被徵壯丁半個多月,身上惡臭難當,而且蝨子遍佈,昨夜搏鬥時還沾了血汙。遊過河時更是渾身溼透,一路疾走衣服被體溫烘乾,但還是帶著河裡的味道。

亂七八糟的臭味交雜,離三尺遠都能聞到,自然得先沐浴更衣。

徐來被打發去洗澡,不由心頭大喜。

這是要換了乾淨衣服,再去見縣令的節奏,否則直接就發賞了,根本不用安排洗澡。

兩位文官,帶著匪屍和寶箱,結伴回到內衙。

王厚之屏退吏役,跟沈縣令商量說:「不能貿然把綱銀送回綱船,一個不好又被巡檢兵給搶了。咱直接給廣州市舶司發函,請市舶司派人來交接。」

「妙啊!」沈直拍手讚道。

為啥妙?

因為廣州市舶使,由知州餘靖兼任。

甚至連市舶綱船裡的寶物,都是餘靖親自挑選發解的。

二人直接給市舶司發函,這封公函肯定送到餘靖手裡。他們既可以在餘靖那裡邀功,又能趁機向餘靖告巡檢武官的狀。

喪事喜辦,有功無過,還能給巡檢武官上眼藥!

沈直歡喜得來回走動:「那些義民,定要重重獎賞。」

繼而又疑惑道:「各處有巡檢兵攔截,連縣尉司弓手都過不來。他們是如何躲過巡檢兵,把匪屍和綱銀帶到縣城的?」

王厚之強調說:「自是弓手護送他們進城的。」

必須是。

不是也是!

沈直說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只是奇怪,他們是怎麼過來的?」

王厚之分析推測道:「這些人手持朴刀,身上餿臭無比,哪像進城賣柴的村民?多半是被徵的壯丁,被巡檢司編為土兵,昨晚被鹽匪殺得潰散,遇到落單鹽匪便殺了來獻功。」

沈直點頭說:「多半如此。」

王厚之笑道:「他們著實聰明得很。如果把匪屍和寶箱獻給巡檢司,肯定什麼都撈不著。居然懂得躲開巡檢兵攔截,直接把東西送到縣城。」

這事兒太離奇了,兩位文官嘖嘖稱奇。

看似簡單,實則困難。

第一,要有膽子跟鹽匪拼命,這在全軍潰敗的情況下極為難得。

第二,要有頭腦靈活者出主意,知道該把功勞往哪裡獻。

第三,還要避開水道、渡口和橋樑,繞過巡檢兵的嚴防死守。

這三個條件都具備了,才能把此事給辦成,讓兩位文官逢凶化吉!

沈直說道:「估計是那少年的主意。此子偷聽村學先生講課,居然也懂得聖賢道理。其智已開,非是凡俗小民。該如何褒獎?」

王厚之想了想:「賞錢十貫,讓他們自行分配,再免他們家裡三年徭役。可選一兩人,充為弓手,給予副都頭、十將職務。」

縣尉司的弓手都頭,挑選民間勇壯充任,嚴格來說屬於吏役。比如《水滸傳》裡的武松,就是這個職務。

而巡檢司的都頭,卻是正經武官,多為從九品。

王厚之為啥要從徐來那夥人裡面,選一兩個召去做弓手呢?當然是為了坐實弓手立功。

弓手歸他王主簿管,弓手立功就是他立功!

這次獻功,不僅徐來有奔頭。

張二叔和布超兩個猛人,估計也能進縣尉司做弓手,而且還是有職位的弓手。

北宋中前期的普通弓手,由三等戶的良家子充任。自帶兵器,自帶乾糧,免費給官府打工。

但有職位的弓手卻不同,由官府出錢聘用,是可以拿工資的。

——

(注:北宋的許多低等縣,主簿和縣尉是不滿員的。有可能主簿兼任縣尉,也有可能縣尉兼任主簿。主要還是公務不多,一個官就幹得過來。)

(縣也分等級。比如清遠縣屬於中縣,清遠縣令屬於三等縣令。三等縣令的正工資,只有每月3石米,另有一些朝廷津貼。)

(高等縣的一把手是知縣,低等縣的一把手是縣令。就拿廣州兩個附郭縣舉例:南海知縣由京官出任,番禺縣令由選人出任。)

(而且,番禺縣令也常為攝職,往往由新科進士外放。譬如十一年前立功的蕭注,當時就擔任番禺攝縣令。其突圍去海邊招募死士與船隻,乘颱風之威駕船幹翻儂智高的水軍。)

(蕭注因此被狄青舉薦,直接從攝縣令升為知州。狄青死後,蕭注仕途坎坷,如今被貶為團練副使。後來蕭注復官調去西北,還幫王韶謀劃過開邊。但開邊尚未成功,蕭注又被調去廣西平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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