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審判時刻

2017年9月25日,距離我的庭審開始還有幾分鐘,我在法庭裡等待著,呆呆地看著牆上掛著的巨幅畫像。這是一幅高度超過1.5米的肖像畫,畫的正是美國聯邦法官珍妮特·邦德·阿特頓。畫中人70多歲,身材高挑、纖細,滿頭金髮,儀態優雅,眼神堅定,散發著美國東海岸中產階級家庭出身的特有氣質。她(2015年兩次批准阿爾斯通延期付款)處理我的案件已經4年多了,我從來沒有見過她。但是,決定我此後人生走向的正是她。我事先打聽過,只知道她以前是一位勞工律師,由克林頓提名為聯邦法官,她在我老東家的案子中表現得較為通融,甚至顯得有些過於寬厚。

儘管斯坦向我保證,諾維克對我們準備的陳情書非常滿意,但我還是很害怕,我害怕我可能會再次回到監獄。原因是,雖然陳情書基本就是空洞無物的,但我服從了他們所有的命令。10點的鐘聲敲過,珍妮特·邦德·阿特頓宣佈我的庭審開始:

「早上好。請坐。皮耶魯齊先生,你讀過緩刑監督官的報告嗎?」

「是的。」

「你理解報告的內容嗎?」

「我理解,法官大人。」

「就報告的內容,你回覆過緩刑監督官嗎?」

我非常想告訴她,我對從檢察官的結論中複製貼上過來的每一句話都有異議。我不接受他把我的身份定義為「主謀」,也不接受針對我的我從不知道的印度案件的指控,我從來沒有參與過那麼多行賄案件……但是為時已晚。如果我膽敢在法庭上冒這種風險,我就要倒大黴,10年的牢獄之災將等著我。這時,牢籠開始關閉。我的心緊緊揪成一團,只能小聲地回答道:

「是的,法官大人。」

「好,既然如此,那讓我們來看看你的具體量刑吧。」

阿特頓開始計算我的「分數」,彷彿是營業結束後盤點進賬的雜貨店老闆。

「行賄罪,12分。接下來,因為有好幾筆賄賂,我們要加2分。之後,還要考慮到印度尼西亞塔拉罕專案和印度巴哈二期專案取得的利潤,這些是20分。由於貪腐人員身處官方職位,要加上4分。您是賄賂行為的主謀,這又是4分。最後,因為您承認自己負有個人責任,減去2分。」

「政府是否同意再給他減掉1分?」

「可以。」諾維克檢察官回答。

「很好。所以就是29分。」

「39分。」諾維克說。

「對,是39分,謝謝提醒。由於皮耶魯齊先生沒有犯罪前科,他屬於第一類人,因此刑期應當是262~327個月。」

我再一次剋制自己不要發怒。我聽從了斯坦的建議,接受了控方提出的所有條件,結果卻無意間將我的理論刑期大大增加。現在我面臨著長達27年監禁的風險。

正在這時,一直勸我在司法部面前保持「臥倒」姿勢的斯坦開始為我辯護。我非常擔心,預感大禍臨頭。災禍真的來了:他對自己的辯護毫無信心,說話時語無倫次,猶豫不決。他一次都沒有提到案件的具體情況,只提到拘留我的懷亞特看守所條件是多麼惡劣。辯護在6分鐘之內就結束了。只有6分鐘!這簡直不可思議。隨後諾維克開口了,但也沒有說太久:

「當然,皮耶魯齊先生並沒有參與阿爾斯通所有的非法行為。的確,這家公司內部存在腐敗現象,這一點也在阿爾斯通的認罪協議中得到了印證。」

至少,諾維克承認我不是唯一的責任人。一點兒都沒錯。但是,這個事實並不足以讓他對我寬大處理:

「儘管如此,弗雷德里克·皮耶魯齊的罪行仍然非常嚴重。正如美國政府方面強調的,這種腐敗現象反映在阿爾斯通公司負責人的行為中,他們未能履行道德、倫理和法律賦予的義務。」

隨後輪到我朗讀一份準備好的檔案來進行總結陳詞。我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並請求家人和親朋好友原諒我的行為。整場「法庭辯論」只持續了38分鐘,我與法官唯一的「交流」只限於朗讀我的懺悔書。阿特頓法官在給我判刑之前,沒有問過我任何問題。現在,她獨自離開了法庭,思考該用多長的刑期折磨我。半個小時過去了,她還沒有回來。在無休止的等待中,我沒有跟斯坦說一句話。他知道自己的表現很糟糕,他從不反駁檢察官的「策略」,這無異於自取滅亡。

我轉身向我的父親望去。他堅持要陪我參加這次審判。他不太會說英語,聽不太懂庭審的內容。但是真的有什麼需要聽懂的嗎?湯姆陪在他身邊,為他翻譯法庭上的隻言片語。他的臉色變得慘白。40分鐘後,阿特頓法官回來了,要求所有人坐下來聆聽判決結果。那一刻,我已經心如明鏡,我肯定要回到看守所裡,只是不知道要待多久。阿特頓法官開始宣讀判決:「皮耶魯齊先生提到,他深愛他的妻子、他的兒女、他的家人。但令人感到悲哀的是,他絲毫沒有考慮自己所作所為產生的後果。」看吧,道德宣講課開始了。她接著說:「那些受賄的官員挪用了自己國家本就不太豐饒的資源。在這些國家建立民主體制的努力,因國際商人不光彩的行徑而變得遙不可及。坦白地說,在皮耶魯齊先生的懺悔書中,沒有任何為此道歉的內容,他只關注自己的家人,本庭對此感到失望。」也就是說,阿特頓法官認為,我應當為第三世界國家的腐敗現象「道歉」。這可真是滑稽——美國政府扶持蘇哈托政權統治印度尼西亞達幾十年之久,為其提供軍事保護,作為交換,美國能夠獲取它的主要自然資源,並最終讓那裡成為腐敗猖獗的國家!這位法官堪稱完美地體現了美國式虛偽。

但是,現在不是應該憤怒的時候。她終於宣佈了判決:「這個判決是一種警示,既針對涉案人本身,也針對其他為了專案和利潤在第三世界國家牟取好處的商人。皮耶魯齊先生,請起立。基於以上原因,您被判處30個月的有期徒刑。您必須在10月26日中午到拘留中心報到。美國聯邦監獄管理局隨後會向您發出通知。」

晴天霹靂!就在昨天,斯坦還信誓旦旦地說我不會再回到監獄,而我最後也被他說服了。我真是個傻子,居然相信他的話。現在,算上在懷亞特看守所度過的時間,還有因表現良好而獲得的寬大處理,我還得在監獄裡服刑12個月!我是被詛咒了嗎?我的家人呢,他們是做錯了什麼,要遭到這樣的懲罰?我回頭看了看父親,我的朋友琳達和湯姆正在向他解釋判決的內容。我盡力安慰他:「別擔心,我會挺過去……至少,12個月之後,我又可以開始新的人生了。」父親始終沉默著,悲傷地望著我,他被這個訊息擊垮了。

我怒氣沖天。這些都讓我感到憤怒。斯坦、檢察官、法官、司法體制、阿爾斯通、柏珂龍……都令我生氣。特別是,我生自己的氣。我怎麼能夠對美國的司法部門心存僥倖,認為自己能逃過一劫呢?現在我不得不把結果告訴克拉拉……

斯坦與檢察官進行交涉,試圖讓我返回法國,一個月後再回到美國接受監禁。我躲到沒人的地方給克拉拉打了個電話,一向堅強的她也崩潰了。

對我的判決異乎尋常地嚴厲。康涅狄格州此前從未審理過違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案件,阿特頓法官希望樹立一個典型,而為此買單的卻是我。為阿爾斯通所有逃脫處罰的人買單的也是我!唯一令人安慰的是,我不再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了。四年半以來,我第一次知道自己要去哪兒。當然,我害怕即將到來的牢獄生活,但12個月後,這場噩夢就將永遠結束。所以我必須緊緊抓住這個機會……為了我自己,為了克拉拉,為了蕾婭、皮埃爾、加布裡埃拉、拉斐拉和所有支援我的人。是的,我並不孤單。有他們在,這是我最大的幸運。

命運的安排多麼諷刺:在我被判刑的同一天,阿爾斯通軌道交通公司正式宣佈就合併事宜開始與西門子接觸。繼通用電氣收購阿爾斯通的能源部門後,這家德國巨頭也想將阿爾斯通的軌道交通業務收入囊中。對此我並不感到驚訝,所有內行的分析師都已經預見到了這次合併。只有柏珂龍相信專注於軌道交通業務的阿爾斯通會有未來。他真的相信嗎?那是3年前的事,沒有人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