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一次開庭

誰能相信,當清晨再次見到那兩位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時,我竟然很高興。在脫得精光,又被人搜過身後,我戴著手銬被轉移到距離紐約兩個小時車程的紐黑文法院。一路上,我感到自己彷彿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羅恩和羅斯給我帶了咖啡和一些百吉餅。他倆都是35歲,相談甚歡。羅恩有3個孩子,他身材魁梧健碩,酷愛潛水。羅斯有1個小女兒。他倆都很想暢遊法國。最後我們一同聊了起來,好像熟人一樣。

到法院後,羅恩和羅斯把車停在外面,等候指示。我們來早了,所以坐在車裡等了1個小時,直到紐黑文法院的工作人員告訴羈押我的兩位探員,庭審地由紐黑文改為布里奇波特——在另一個方向,開車要半個小時。於是我們又出發了。在把我交給法警之前,羅恩把車停下,羅斯把我的手機還給我。我明白他的意思:倘若在庭審中發生不測,這就是我最後跟某位親友通話的機會。這裡正值中午,而新加坡卻是午夜。我選擇打給阿爾斯通美國鍋爐部門的主管庫蘭。我想向他通報昨天晚上我和卡爾的談話內容。別忘了,卡爾白天的時候就應該抵達華盛頓了。我想,庫蘭肯定會和法務總監一起關注形勢的變化。無論如何,我都會要求他這麼做。

羅斯和羅恩跟一位法警交接後,我向他倆告別。然後,法警把我關進法院的一間小牢房裡。法庭將會審查我的獲釋請求。庭審即將開始。因為獲准提前和阿爾斯通委派的律師對話,我被帶到一個小隔間,和來自戴·皮特尼律師事務所的莉茲·拉蒂夫進行首次會面。

莉茲是一位年齡在35~40歲的女士。交談幾句後,我就被她驚呆了:她在刑法方面的經驗一片空白,對我的態度也十分冷淡,渾身上下散發著一種漫不經心的新手氣息。不僅如此,她對阿爾斯通的業務也一無所知。最致命的是,我被控違犯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而對於這項控罪,她此前根本不瞭解。根據這部法律,無論任何人,無論國籍,只要涉嫌向外國公職人員行賄,只要該罪行和美國有一絲一縷的聯絡,美國司法部即可將他投入監獄。sup/sup莉茲跟我說明了幾個情況:

「皮耶魯齊先生,阿爾斯通的律師今天早上聯絡了我們律所,要求我們為您辯護,因為他們不能親自負責。」

「為什麼?他們來接手我的案子,豈不是更合情合理?」

「那是當然!不過你們之間存在著利益衝突……」

「我不懂。關於印度尼西亞的案子,阿爾斯通正在和美國司法部做交易。那把我也算作交易內容之一就行了,我覺得這是最起碼的。我和阿爾斯通之間哪有什麼利益衝突?」

「皮耶魯齊先生,事情沒這麼簡單。但請您放心,您的辯護費用,阿爾斯通同意支付。您很幸運!」

幸運?接下來我試著從莉茲口中瞭解有關我被控罪名的細節。在這個專為被告人和律師見面而設定的小隔間裡,我們之間隔著一層鐵絲網,談話非常困難。她拿出幾張紙,把它們緊貼在鐵絲網上。不用說,我肯定看不清楚紙上的字。更意外的是,我發現她都沒有讀過起訴書。她輕率的態度把我惹火了。

「我到底為什麼被指控,您總該看幾眼吧?」

「貪汙案,外加洗錢。」

洗錢?這個罪名一般都是給軍火販子和毒品販子的!這麼荒唐的指控,他們是怎麼想出來的?

莉茲看到我的臉都氣白了,趕緊試著安撫我:

「不管怎樣,今天這些都不是事情的關鍵。我只要求他們釋放您。我會提議用10萬美元保釋,這筆錢足夠說動檢察官。請您記住,大陪審團已經對您提出了指控,但一直到您被逮捕的那一刻,此事都在秘密進行。現在它不再是秘密,今天美國司法部肯定會向媒體通報。另外,請您明白,您不是阿爾斯通第一位被起訴的高管。之前您在美國工作的同事大衛·羅斯柴爾德已經被起訴,並且經過了庭審。他同意認罪,隨即他爭取到不超過5年的監禁量刑。」

羅斯柴爾德服罪了?獲刑不超過5年?這下,我的臉徹底嚇白了。我突然意識到控罪的嚴重性,尤其是給我和我的親朋好友的生活可能帶來的滅頂之災。但我還沒來得及細想這些,就接到了執達官sup/sup的傳喚。庭審開始,主持庭審的是加芬克爾法官。她首先問我是否聽得懂英語,接著就請我的辯護律師開始陳述。用了不到1分鐘時間,莉茲按照計劃辯護髮言,稱希望支付10萬美元保釋金並佩戴電子手銬,以換取我的有條件釋放。接著輪到代表美國政府的檢察官——諾維克,這位來美國聯邦調查局總部探視過我的人開始陳述。諾維克簡直要殺人,他堅決反對把我釋放,並狂怒地陳述了理由。厚顏無恥的他完全推翻了此前在美國聯邦調查局辦公室裡對我說過的那番話,他用肯定的語氣說:

「皮耶魯齊先生在阿爾斯通的管理層中身居要職。他涉及的這筆行賄交易問題極其嚴重。該公司向印度尼西亞的一名議員行賄,以求其提供方便。我方已經立案,指控檔案確鑿有力。大量的證據和證人證實,皮耶魯齊先生參與了一起違犯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