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非經濟」價值

「先生,」我辯護道,「你怎麼能決定她想要什麼哪?畢竟,這是她辛辛苦苦掙來的錢。」

「是啊,所以我才不想讓她浪費了它。讓她買食物吧。我不想讓那些賣面霜給貧窮印度人的跨國公司因此變得更富有。」

認為第三方觀察者能夠做出更符合道德的決定,這樣的觀點認為他們能夠定義什麼是「屬於富人的奢侈品」。然而,恰恰是自由市場經濟的發展,才使得許多原屬於富人的奢侈品,變成包括窮人在內的普通人也能消費得起的普通商品。僅在20世紀,汽車、電話、電冰箱、電視機、空調以及個人計算機,都從富人才能擁有的奢侈品,變成美國人和其他市場經濟體制中數十億人都能夠獲得的普通商品。第一代盒式磁帶錄影機的價格是每臺30,000美元,隨後由於技術進步、摸索實驗以及規模經濟,價格下降到大多數美國人都能消費的水平。

在過去幾個世紀中,即使是橘子、糖和可可這樣的東西,在歐洲也還是富人的奢侈品。不僅第三方在界定什麼是屬於富人的奢侈品時,無法將這些變化考慮進去,而且由於第三方對自由市場的抑制,只會導致這些東西更長久地停留在奢侈品貨架上。

市場與貪婪

那些譴責貪婪的人,可能會支援非經濟價值。但是,有關非經濟價值的高談闊論,常常出於非常自私的意圖,即讓自己的價值觀得到別人的支援,顯然這是以犧牲其他人的價值觀為代價的。一個典型的例子就出現在一封寫給商業報紙雜誌《編輯與出版人》(citeeditor&publisher/cite)的信中。這封信是一名新聞專欄作者寫的,他批評了「報業要面對年度利潤」,而這是由於「一群面無表情的華爾街金融分析師的要求,而我認為他們一點也不懂報紙新聞業的特殊性」。

雖然修辭手法非人格化地描述一些交易締結方(「面無表情的華爾街金融分析師」),但他們都是人,而且都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如果想要那些為報紙運營提供資金的人,願意繼續提供資金,就需要通過各種方式相互妥協。雖然在華爾街工作的人可能每個人都控制著數百萬美元,但是這絕不可能全部都是他們自己的個人資金。大部分資金來自百萬人的存款或養老金,而且許多人的收入都非常少。

如果「報紙新聞業的特殊性」——不管如何定義——使得報社或連鎖報社的投資回報,很難與其他經濟活動相比,那麼為什麼工人們還要將養老金拿來資助這些企業,接受較低的投資回報呢?相較許多用養老金來為報社提供經營資金的人,編輯和專欄作家的收入要高得多,因此讓低收入者資助高收入者是非常奇怪的事,比如老師和工程師資助編輯和記者。

金融分析師作為控制無數人的養老金和其他投資的中介,為什麼會背叛將儲蓄委託給他們的人,接受比其他經濟部門更低的回報率呢?如果好的報紙新聞業——不管怎樣定義——帶來的卻是投資回報很低的連鎖報社,那麼不管報紙出版的特殊成本是多少,都可以由在報紙中受益的人來承擔。比如,讀者會支付更高的價格來購買報紙,專欄作家、編輯和記者會接受低薪,廣告商會支付更高的廣告費用。

為什麼機械師、護士、老師等要被迫做出犧牲,用他們的個人儲蓄和養老金來購買連鎖報社發行的公司股票和債券,為它們提供資金呢?為什麼因為某個部門的利益,就剝奪了能支付更高價格的其他經濟部門使用這一資金的權利呢?

重點並不是怎樣解決報紙行業的財務問題。重點在於,若是從配置具有多種用途的稀缺資源這一角度來看,事情會很不一樣。這一基本經濟事實被情緒化言論所掩蓋,而這些言論忽視了許多人的利益和價值,還把他們歸納成沒有同情心的中介,如「麻木不仁」的金融分析師,同時還把利益衝突表達成理想概念,如新聞質量。金融分析師對其所服務消費者的敏感程度,與代表不同消費者利益的其他人的敏感程度應該是相同的。

市場批評者想要的通常是對某個個人或群體進行特殊分配,不管他們是報業、種族群體還是其他人,而不承認這種分配不可避免地會犧牲其他個人或群體的利益——這些個人或群體要麼被隨意地忽視掉,要麼就被用非人性化的術語歸結為「市場」。例如,《紐約時報》的一名記者在描述一位中年低收入婦女面臨的問題時寫道:「如果工廠只是讓卡洛琳上白班的話,她的問題就會得到解決。」但是,他繼而表達了自己的遺憾:「工資和工作時間是由市場決定的,你不能期望從市場那裡得到慷慨大度。」

這個例子再一次表明,一個人想要什麼,與其他人想要什麼,兩者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衝突,但是用來描述這種衝突的詞句只把等式的一邊當作人類。大部分人想要上白班,而不願意上夜班,但是如果卡洛琳被安排上白班的話,其他人就要被安排去值夜班了。至於「慷慨」,除了要其他人來承受這位婦女的成本,還意味著什麼?對於一個不付出任何成本的人來說——這裡就是《紐約時報》的記者——卻要求其他人來揹負這些成本,他的慷慨又是什麼?

不論是在私有部門,還是在政府部門,總會有人認為有些價值值得讓其他人來支付,但是卻不值得自己來掏腰包。沒有比討論政府政策更能用花言巧語來掩蓋價值間權衡比較的情形了。想要通過社會活動實現自己的道德事業,為此以稅收的形式拿走其他人賺來的錢來為自己籌集資金,這種情況通常被描述為人道主義行為。但是允許其他人具有同樣的自由和尊嚴,使他們也能夠用他們自己的收入做出自己的決定,則被認為是「貪婪」。對權力的貪婪所面臨的危險,並不比對金錢的貪婪面臨的危險少,而且歷史上,對權力的貪婪通常引發更多的流血事件。

市場與道德

無論是評估市場經濟的效果,還是評估政府或其他制度的影響,區分由這些制度催生的結果與這些制度導致的結果,是一項挑戰。因為某個制度或過程strong傳達/strong出某種結果,並不意味著它會strong導致/strong該結果。正如我們在本書第4章中提到的,相比其他社群,低收入社群的商店往往價格較高,但是價格高的原因是由於在低收入社群做生意的成本較高,而不是由於這些商店為了提高利潤任意漲價。事實上,許多企業和行業都對低收入社群避之不及,因為那裡的盈利前景通常都不好。

同樣的原則適用於許多其他情況,無論是在市場經濟、計劃經濟、政府機構還是其他組織。一些醫院的死亡率比其他醫院高,這恰恰是因為他們擁有最優秀的醫生和最先進的醫療技術,能夠給疑難重症患者治療,而其他醫院根本無法處理這些病人。一家治療日常感染或骨折病人的醫院,比進行腦外科手術或心臟移植等手術的醫院,死亡率更低。更先進的醫院死亡率更高,所傳達的事實是死亡並不是由醫院strong導/strongstrong致/strong的。

類似地,在市場經濟、計劃經濟或政府機構中發生的一切,不一定是由這些制度造成的。一切都取決於特定場合下的特定情況。這不僅影響了因果關係,而且也影響了道德問題。例如,收入的差異可能是針對某些群體的壁壘所導致的結果,或是由於群體本身的因素導致的,如平均年齡、受教育程度,或該群體區別於另一個群體的其他因素。

大多數人,至少在西方世界是如此,會認為針對某些群體任意設定壁壘,在道德上是錯誤的,是應該被取消的東西。但是這樣的共識在有些情況下並不適用,比如收入差異是由年齡差異引起的——這個因素會在人的一生中拉平,因為在20多歲、30多歲或40多歲時,所有人的消費黃金時間是相同的,但是在收集統計資料時,並不是所有人都處於strong同/strong一年齡段。這種共識不適用的另一情況是,收入差異是由個人的行為選擇導致的,例如輟學或吸毒,很多人覺得沒有義務補貼這種行為。

總之,道德決定取決於現實的實際情況。然而,擁有不同道德價值觀的人,對相同的事實會做出不同的決定。因此,政策性問題往往歸結於,是否有人認為他們的道德價值觀,應通過政府的強制力強加給持不同道德價值觀的其他人。市場經濟允許個人根據自己的道德價值觀或其他個人因素,自己做出決定,同時市場迫使他們支付決定產生的成本。因此,問題並不在於道德價值是否應該引導市場經濟,而是strong誰的/strong道德價值觀(如果有的話)應被強加給他人,或獲得其他人的補貼。

由於道德感受到個人、團體和國家間巨大的經濟不平等的觸動,許多人便將這些差異歸因於特定群體擁有的「優勢」或「特權」。但是,關鍵是要在成就和特權之間做出區分。這不是簡單的語義問題。特權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但成就增加了他人的利益。

托馬斯·愛迪生將電力引入千百萬人的生活,促使他完成這項發明的因素很少人能夠具備。但是,世界各地數量眾多的人,無論是同時代的人,還是數代之後的人,都受益於愛迪生的成就。無論愛迪生取得的成就源自何處,我們都從這些成就中獲得了收益,我們還受益於萊特兄弟,以及為人類增添了新維度的其他偉人。

類似地,研發小兒麻痺症等頑疾,或瘧疾等致命疾病的治療或預防藥物的科學家,也使人受益匪淺。甚至,找到了生產產品和服務的更佳方法,或能以更低的成本運輸給消費者的企業領導者,他們也為提高全世界的生活水平做出了貢獻。

這樣或那樣的情形,在取得不同成就的個人、團體和國家之間,製造了經濟差異。對一些觀察人士來說,這似乎是道德上的冒犯。但是,此處的道德判斷同樣需要對事實和原因有準確的認識,並清晰地區分特權和成就。只要目的是為了使人類生活更美好——無論是物質上,還是其他方面——而不是放縱自己的情緒,無視他人遭遇的實際後果,就不能簡單地基於統計、想象和修辭進行道德判斷,並據此制定政策。

個人、群體和國家並不具有能夠促進經濟繁榮或其他利益的相同因素,因此個人、群體和國家的命運並不公平。即使是具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或意識形態價值取向的人,也能夠共享這樣的道德判斷。

正如本書第23章指出的,不論是地理、文化,還是歷史,都沒有給所有個人、群體或國家提供平等的機會。人口或政治等其他因素也各不相同。用傑出的經濟史學家戴維·s.蘭德斯(davids.landes)的話來說:「自然跟生命一樣不公平。」但並不是所有不公平的根源——就非常不同的人生際遇來說——都具有道德維度:「沒有人要為空氣的溫度、降雨量與時間,或地形走向而受到讚揚或指責。」

當然,我們可以根據一些決定和行動,對人類進行道德上的判斷;而人類也需要對一些決定和行動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只盯住統計差異所顯示的簡單事實,並不能告訴我們這類決定或行動是哪些,更別提現在應採取什麼有效行動了。為達成這些目的,我們不僅需要事實,更需要對經濟、歷史、政治、人性等進行分析。

我們還需要注意,道德上區分兩類事情:一類讓我們發洩壓抑情緒的事情,另一類則是可能在實際上幫助出身不幸的人的事情。轉移收入或財富相對較容易。但是,在落後群體中發展人力資本則更為有效,雖然這也更加困難。畢竟,轉移的收入或財富只具有有限的使用期,而持續的經濟發展取決於耗盡這些收入或財富後,填補空白的人力資本。道德判斷不能脫離它們帶來的後果。

道德不是一種奢侈品,而是必需品,因為沒有哪個社會能夠只靠武力來維繫。即使是極權主義統治,也以其獨特的道德觀培植一種理念,因為即使是具有強權鎮壓和恐怖統治力量的政治機器,也不足以創造或維持社會的良性運轉。然而,雖然道德原則對所有社會都是必要的,但光有道德原則並不充分。把道德原則應用於一個經濟體,需要理解該經濟體並具備相關知識,以及如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法官所說的,一種「思考事實,而非語句」的能力。

否則,舉例來說,如果我們不能區分誰長期處於真正的貧窮中,誰是因為年輕處在入門級的低薪崗位,就試圖幫助「窮人」,這樣的努力很可能失敗,並適得其反,因為後一類人隨著不斷積累對自己和社會都有價值的人力資本,將很快開拓自己的職業生涯。給「窮人」提供庇護,會造成這一過程短路,很多人會覺得沒有必要去工作,而最低工資法會導致年輕人更難找到工作,這既損失了他們的當前薪酬,又耽誤了他們獲得未來的人力資本。同樣地,要「思考事實,而非語句」,也使得區分特權和成就,不僅是語義問題,更是在做出道德判斷時亟待澄清的重要問題。特權會傷害他人,它必須與成就區分開來,只有成就才會造福他人,並促進整個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