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政府財政

雖然政府債券到期後需要償還,但是政府往往會發行新的債券,這樣國債其實是被轉移了,並未得到償清,儘管在特定歷史時期,一些國家會償清部分或全部的政府債券。這並不意味著,出售政府債券就沒有成本或風險。政府的成本包括必須支付的國家債券利息,但更重要的是給經濟帶來的成本,政府吸收的投資資金本可以被投入私有部門,增加該國的資本裝置。

當國債達到一定規模,投資者就會開始擔心政府債券到期時,它是否還能在不通過提高利率來吸引購買者的情況下轉移出去,而提高利率又會阻礙未來投資的預期,這一預期會立即抑制當前投資。提高政府債券利率,往往會影響其他利率,金融市場上為爭取投資資金而展開的競爭會使其他利率也上升,反過來又會減少貸款以及持續繁榮所需要的總需求。

這一危險的嚴重程度取決於國債的規模——不是絕對量,而是相對於國民收入的規模。職業金融家和投資者對此瞭如指掌,strong如果/strong相對於經濟規模而言算不上是鉅額債務的話,即使有破紀錄的高額國債也不會產生恐慌。21世紀初,眾多政治辭令粉飾了政府的預算赤字以及不斷膨脹的國家債務,但傑出的經濟學家邁克爾·博斯金(michaelboskin)卻在2004年說:「狂飆的預算赤字對華爾街來說不過是打個呵欠的事。」當赤字規模在2005年降到2004年赤字水平以下時,金融家的行為被證明是正確的。據《紐約時報》報道:

令人吃驚的是稅收收入,它比2004年增加了15%。公司稅收入在連續四年低迷後,激增了40%,個人稅收入也增加了。

旁觀者為之大吃一驚。歷史上不是沒有過不提高strong稅率/strong卻增加strong稅收收入/strong的先例。實際上,很多地方都發生過稅收收入增加而稅率降低,並且發生過很多次。

雖然在有些情況下,國債的絕對規模可能會誇大該國的經濟風險,但是在另一些情況下,也會strong低估/strong風險。如果政府即將面臨大量的金融負債,並且不在政府預算中,那麼官方的國債可能會大大低於政府的全部負債。

例如,相較貸款擔保額度,21世紀初美國的房地產金融危機爆發後,聯邦住房管理局手頭上的錢要比預計的少得多。隨著越來越多的抵押貸款違約,聯邦住房管理局伸手向財政部要更多的錢也只是時間問題。但是,從財政部轉移的這類資金,都會增加官方年度赤字,成為國家債務,這會在選舉前帶來不利的政治影響。

雖然2009年《華爾街日報》報道稱,聯邦住房管理局的「儲備資金已經所剩無幾,很有可能最終會要求納稅人買單」。但是,這種緊急救助直到2013年才發生,因為2012年要舉行大選。

財政部給聯邦住房管理局提供了17億美元,自此政府的金融債務才被寫進官方的年度赤字報告中,成為國家債務的一部分。然而,在政治上,管理當局不可能讓聯邦住房管理局對其擔保的抵押貸款違約,所以在財政部救市實施之前,該金融負債就已經被列入了官方的國家債務中。

隨著美國的國家債務在2013年上升至近17萬億美元——是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一倍多——華爾街沒法再像9年前博斯金教授說的那樣打呵欠了。

世界大戰結束時國家債券和國內生產總值一樣多甚至更多是一回事,迴歸和平意味著軍隊支出急劇下降,隨後幾年這些國家債務將會得到支付。但是,在和平時期擁有如此多的國債就要做出更艱難的抉擇,因為政府不能像戰後那樣降低財政支出。

對商品與勞務的收費

前面已經提到,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都會提供各種商品與勞務並從中收取費用。這些收費與它們在自由市場上的價格差別很大,因為設定這些費用的官員面對的激勵,不同於自由市場上的情形。因此,對具有多種用途的稀缺資源的配置也不同。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曾經由私人企業提供,它們收取的費用既包括經常性支出——如購買燃料、支付司機工資等,又包括長期成本——如車輛報廢后用於購買新公共汽車、電車和地鐵車廂的費用,還要提供足以讓投資者繼續投資的一定回報率。然而,多年後,許多私有市政交通系統變成了政府所有。因為公共交通的價格受到市政當局的管制,而且政府不允許公共交通系統將收費提高到足以維持經營的水平,尤其是在通貨膨脹時期。例如,多年來紐約的5美分地鐵票價在政治上一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即使是在高通貨膨脹時期,所有其他物品的價格都在飛漲,包括維持地鐵運營的裝置、供給品和勞動力的價格。

很明顯,在這種賠錢的情況下,私人擁有的地鐵系統將無法生存。因此,這些系統的所有權就轉移給了市政府。雖然市政交通仍然在賠錢,但這些損失如今由稅收收入來補償。

避免損失的激勵,對於面臨破產威脅的私有企業是至關重要的,但是在市政府擁有的運輸系統中,損失自動由稅收收入來補償,損失帶來的激勵即使沒有消失也變弱了。於是,即使成本大於乘客願意為之付費的利益,公共交通仍然會繼續提供服務。換句話說,由於來自納稅人的補貼,那些對於經濟體中的其他人來說更有價值的資源,被配置給了市政交通。

使政府提供的商品和勞務的定價低於私人部門的價格,這樣的激勵絕不僅限於市政交通系統。較低的價格會帶來比高價格更多的需求,掌握政府提供的商品與勞務定價權的人,有動力確保所售商品與勞務具有持續充足的需求,這樣他們才能確保自己的工作穩定。不僅如此,相對於高價格,低價格降低了產生政治抗議和政治壓力的可能性,因此當價格被置於自由市場上本應具有的水平之下,控制政府提供的商品與勞務的工作就會變得更容易、更安全,壓力也更少,因為在自由市場上成本要由銷售收入來彌補。

當來自商品與勞務的收入收歸國庫所有,而不屬於提供商品與勞務的政府部門時,這些政府部門就更沒有動力去收取足以補償供應成本的價格了。例如,優山美地國家公園、黃石和其他國家公園的門票收費都要上繳美國國庫,而這些公園的維護費用也來自國庫,即來自一般稅收收入。於是,對於經營國家公園的官員而言,並沒有動力去收取更高的費用來補償經營公園的成本。

即使公園和設施由於擁擠和過度使用而損壞,他們也仍然沒有動力提高門票,因為國會將授權從一般稅收收入中拿出多少資金給這些公園才是重要的問題。簡言之,在這些情況下,並不存在正常的價格機制,能夠讓消費者在物資分配上進行自我調節,並讓生產者將成本控制在消費者願意支付的價格以下。

價格與成本的分離,給當選或任命的官員製造了政治機會,使他們能夠給老年人低價格來迎合一些特殊利益。例如,老年人只需要一次性支付10美元,就能得到一個在餘生免費參觀任何國家公園的通行證,而其他人每次進入任何國家公園都需要收費25美元。老年人往往比普通人能獲得更多好處,但是在政治上而言,更重要的是老年人更可能去投票這一事實。

雖然在許多情況下政府提供的商品和勞務的價格低於成本,但是在另一些情況下,這些服務的定價遠高於成本。例如,政府在建造橋樑時,常常向橋樑的使用者收取通行費,在未來幾年中彌補橋樑的建造成本。然而,在收回幾倍於初始成本的費用之後,或用於維護和修理的必要費用只佔通行費的一部分時,政府繼續收取通行費的情況並不少見。

只要主管橋樑的政府部門被允許繼續收取通行費,它們就完全有動力使用這筆錢補貼其他專案,也就是擴大這些部門控制的官僚系統。例如,主管橋樑的機構可能會決定,在橋樑橫跨的水面上發起或補貼渡輪服務,以滿足過往者的一項「未滿足需要」。正如第1章中提到的,任何經濟體中都有「未滿足需要」,只要渡輪收費足夠低,總會有人使用渡輪,反過來又證明了政府所說的「需要」是存在的,即使收費遠不能補償渡輪服務的成本。

總之,如果橋樑與渡輪在自由市場上獨立運營,兩方都必須收取費用來彌補成本,資源將不會分配給渡輪。更重要的是,將分配給渡輪的資源用於其他用途,可能會產生更大的價值。

例如,在加利福尼亞州,從舊金山到索薩利托和拉克斯博的渡輪每年有200萬班次,每次都會獲得15美元左右的補貼,每年總補貼金額達到3,000萬美元。2012年開闢的從南舊金山到奧克蘭以及阿拉米達的渡輪線路,平均往返票價為14美元,每張往返票從納稅人和通行費中獲得的補貼金額高達94美元。毫無疑問,這條新渡輪線路提供的服務能夠使乘客受益。但是,相關的經濟問題是,收益是否能覆蓋成本。在這個例子中,每趟渡輪往返的成本是108美元,而乘客只支付了14美元。要確定收益是否真的值得每趟花108美元的成本,唯一的方法是每張往返票收108美元。但是,如果掌管渡輪的政府官員很容易就能夠從納稅人和橋樑使用人那裡獲得補貼,他們就不會有動力去收取足以支付成本的價格。

有時候,用稅收來補貼政府提供的商品和勞務被認為是合理的,因為如若不然,「窮人」將不能獲得這些商品或服務。我們暫且先不考慮大多數「窮人」是一個永久的階級,還是一些暫時處於低收入階層的人(包括與中產階級或富裕的父母一起生活的年輕人),甚至假定我們接受這樣的觀點,認為某些特定的商品和服務對「窮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僅為了幫助一小部分人而對使用這些商品和服務的strong每個人/strong都進行補貼,似乎比用現金或代金券來補貼「窮人」,同時讓其他人自己付費效率更低。

不使用納稅人的錢進行交叉補貼,而是通過向一些人(如橋樑使用者)收費來補貼另一些人(如乘坐渡輪的人)時,也適用同樣的道理。補貼「窮人」這一理論的缺陷還表現在,稅收補貼經常被用於補助那些「窮人」很少使用的財政專案,如城市高爾夫球場或交響樂團。

一般而言,政府從商品與勞務中獲得的收入並不只是貨幣轉移的問題,它還對經濟中的資源進行了重新配置,而這種配置常常並不能讓全體人民獲得最大淨收益。

政府支出

政府花費可能是自願的,也可能是非自願的。官員可能會主動建立一個新專案或新部門,增加、減少撥款。但是,當經濟衰退使得更多人失業時,政府可能會被迫根據現有法律支付失業保險。當農民獲得大豐收,以致不能以農業補貼法所保證的價格出售所有農產品時,政府也有法律義務去購買過剩的農產品。失業補償金與農業補貼只是所有「政府津貼」專案中的兩個。只要補貼這些專案有相關的法律支援,它們的支出就不為任何行政管理部門所控制。只有將已實施的既定法律廢止,才能終止該項支出,然而這樣做就意味著,要冒犯所有從這些法律中獲益的人,他們的數量要比起初支援該法律通過的人數多得多。

總之,人們往往將政府支出及其造成的年度赤字與不斷膨脹的國債總量歸咎於執政的官員,但是大部分這類支出並不由他們的決斷,而是來自已有的法律規定。比如,美國2008年年度財政預算在醫療保險、醫療補助計劃和社會保險上的非自主性支出比軍費預算還要多,而此時美國正處於戰爭狀態。

與稅收一樣,政府支出也會對經濟產生影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支出的去向與稅收收入的來源,都不是當前政府所能控制的。當經濟中的生產與就業下降時,來自企業與工人的稅收收入往往也會減少。與此同時,失業補償金、農業補貼和其他費用則會增加。這意味著政府收入在減少,支出卻在增加。因此,總的來說,衰退時期,政府增加經濟體的購買力,往往能緩解產出和就業的下降。

相反,生產與就業繁榮時期,稅收收入增加,需要政府財政幫助的個人或企業卻在減少。因此政府往往會在這一期間降低經濟體的購買力,否則就可能發生通貨膨脹。這樣的制度安排有時被稱為「自動穩定器」(automaticstabilizers),因為它們不需要任何政府機構做出決策,就能在經濟中實現向上或向下的逆向運動。

有時,人們會要求政府支出更多,但通常缺乏現實支援。不論是地方層面還是國家層面,許多政府專案除了宣稱能帶來某些利益外,還宣稱這筆資金在花出去後,可以回收並再次使用,從而創造出幾倍於最初開支的財富。事實上,不論是政府還是私人,花費的任何一筆錢都會被再次花費出去。政府從一方(納稅人或購買政府債券的人)把錢轉移到另一方,最初擁有這筆錢的一方損失的購買力就是另一方得到的購買力。只有在某些情況下,政府比原來擁有這筆錢的人更可能在花費這筆錢時給整個經濟帶來淨增長。約翰·梅納德·凱恩斯對經濟學的歷史性貢獻就在於闡明瞭這一情況可能出現的條件,但凱恩斯經濟學對這一情況和其他領域的解釋還存在爭議。

要讓經濟走出衰退或蕭條,凱恩斯主義政策給政府的處方就是花錢,而且是花掉比稅收收入還要多的錢。根據凱恩斯主義經濟學家的說法,這一赤字開支會增加經濟中的貨幣總需求,使人們購買更多的產品和服務,從而也就增加了對工人的需求,進而降低失業率。凱恩斯主義政策的反對者和批評者認為,市場能夠通過正常的調整過程,而不是政府幹預,更好地恢復就業。但是,無論是凱恩斯主義經濟學家,還是其對手——以米爾頓·弗裡德曼為代表的芝加哥學派經濟學家,都不贊同美國曆史上政府對市場的實際干涉,如赫伯特·胡佛領導的共和黨政府,以及富蘭克林·羅斯福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領導的民主黨政府。

成本與支出

當我們討論政府政策或政府專案時,通常並沒有闡明這些政策與專案的「成本」是政府的成本,還是整個經濟的成本。例如,禁止在某些地方建造房屋或設立企業給政府帶來的成本,僅僅是處理這些事務的政府機構的運營成本,是非常低的成本,尤其是在相關法律或政策內容廣為人知之後,很少有人會試圖在禁止區域建房從而引致司法懲罰。但是,雖然這樣的禁令給政府造成的成本非常低,但是禁止創造有價值的資產,卻會使整體經濟遭受巨大的損失。

相反,沿河岸修建、維護防洪堤可能會花費政府大量的資金,但是如果政府不這樣做,人們就會因洪水而遭受更大的損失。當我們考慮任一政策的成本時,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們討論和考慮的成本是strong誰的成本/strong(政府的還是整個經濟的),這一點非常重要。

修建更多的監獄能夠更長時間地關押更多犯人,而也有很多反對的聲音,其中就有觀點認為更長時間地關押更多的犯人將每年耗費政府一大筆錢。有時,人們會對比把罪犯關在監獄裡的成本,與同樣時間段內人們在大學學習的成本。然而,與監禁成本相對應的,應該是職業罪犯在監獄外面給公眾帶來的成本。例如,21世紀初,英國的犯罪帶來的經濟成本據估計為600億英鎊,而維持監獄的總成本還不到30億英鎊。當然,政府關注的是政府需要承擔的30億英鎊的成本,而不是其他人需要支付的600億英鎊。據估計,在美國,將一名職業罪犯關在監獄的成本為一年10,000美元,少於他在監獄外造成的損失。

政府支出帶來的另一個嚴重誤導是,「再開發專案」或「開敞空間」政策下的土地購置成本。地方政府官員用徵用權拆毀現有住房和企業,「重建」某特定社群,只要政府官員公開討論這樣的願景,就足以讓想要購買該社群房屋或企業的潛在買家產生負面情緒,於是這些房屋和企業的現值在政府採取具體行動前就會開始下降。

到政府採取行動時(通常可能在數年後),這個受影響的社群的資產價值很可能已經遠低於政府公開討論重新開發計劃之前的價值了。因此,即使按照法律要求支付給房產所有者「公平補償價」,他們得到的也只是房產貶值後的價值,而不是政府官員開始討論重建該社群以前的價值。因此,政府的補償開支可能遠低於社會失去這些資源造成的實際成本。

同樣道理,以「開敞空間」或「精明增長」的名義限制土地使用時,土地的價值也會下降,因為其他人無法再使用這些土地,也不會再為其競價。除了一些地方政府機構或希望將它作為「開敞空間」的非營利組織外,這片土地的所有者如今只有很少的潛在買家——如果有的話。不論是哪種情況,購置這片土地的支出,肯定低於這一資源不能用作其他用途時對社會造成的損失。與其他情況一樣,在任何經濟政策或經濟制度下,資源的實際成本都是這些資源的其他用途。因人為原因而貶值的土地價格,完全低估了土地的其他用途在自由市場上的價值。

收益與淨收益

作為具有多種用途的稀缺資源配置的一部分,對成本與收益進行的權衡也會受到政府支出的重大影響。

有些商品與服務幾乎人人都想要,但是不同的人想要的程度不同,願意支付的價錢也不同。如果產品x的成本為10美元,但普通人僅願意支付6美元,那麼顯然只有少數人會購買該產品,雖然絕大多數人認為產品x在某種程度上是合意的。這種情況在政治上為當政的政府官員或希望當選的人提供了機會。

經濟上的正常情況,在政治上可能會被重新定位為「問題」。也就是說,大多數人想花更少的錢得到成本很大的物品。解決這一問題的建議方案往往認為,政府應該想辦法讓更多的人「負擔得起」人人都想要的產品。價格管制很可能會造成供給減少,因此更可行的做法是,政府為這種合意產品的生產提供補貼,或為購買這種產品提供補貼。不論是哪種情況,公眾為該產品支付的費用既包括購買者直接支付的部分,也包括所有人通過稅收支付的部分。

若要讓這種價值10美元的產品變得「負擔得起」——也就是說,達到大多數人願意為之支付的價格——那麼它的價格就不能高於6美元。因此,政府必須提供至少4美元的補貼以彌補這一缺口,而這筆錢就出自稅收或發行債券。在這種情況下,最終人們要為這些對他們來說只值6美元的產品支付10美元(稅收加上產品價格)。總之,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財政對具有多種用途的稀缺資源進行了錯誤的配置。

更貼近實際的情況是,政府實施補貼計劃的成本也要納入生產成本中,這樣該產品的總成本將會高於原來的10美元,使得資源誤配更加嚴重。而且,該價格不大可能只降低到普通人願意支付的水平,因為這意味著還有一半的人不能以他們願意支付的價格購買此產品。政治上更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價格降低到6美元以下,而成本高於10美元。

許多政府支出模式也很難根據給公眾帶來的成本和收益來解釋,對這些模式負責的官員所面臨的激勵和約束也必定是不合理的。例如,我們經常看到政府將資金用於修建體育場館或社群中心,而忽略了道路和橋樑的修護。

車輛在坑窪的道路上行駛會磨損得更快,這些車輛因此損失的成本總和,要遠高於修復這些道路的成本——可能只是建設一個全新的社群中心或一座壯觀的體育場館所需費用的一小部分。如果政府被認為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不同於其他行業和活動中的人,它不是一個由自我利益優先的官員操縱的組織,那麼政府的這種支出模式並不合理。

對民選官員而言,最高優先順序是再次當選,這就需要源源不斷的有利宣傳,使該官員的名字能夠經常出現在公眾眼前。例如,任何重大設施開張——不論是否必要——都可以吸引媒體來報道剪彩儀式,從而為這些官員創造政治機遇。而修整路面、修護橋樑或更新汙水處理廠的裝置,卻不會為他們帶來剪綵或演講的機會。政府支出模式源於這種激勵和約束並不新鮮,也不僅僅存在於某些國家。亞當·斯密針對18世紀法國的情形,提出了一個類似的模式:

浮華的朝廷中那些好慕虛榮的官員,往往非常願意從事壯麗輝煌的工作,如修一條大公路,這種專案常常會受到重要貴族的關注。這些貴族的讚賞,不僅能激起他們的虛榮心,而且還能提高他們在朝廷中的地位。但是,許多瑣碎的工作既無法引人注目,也幾乎不能引起別人的欽佩,總之不能讓他們感受到自己的巨大效用,從各方面來看,都太卑微而不能引起長官的重視。

政府預算

政府預算,包括稅收與支出,並不是已經發生的收支記錄,而是對即將發生的收支進行的計劃或預測。當然,沒有人真正瞭解將會發生什麼,因此凡事都依賴於未來計劃。在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的稅收計劃並沒有完全考慮稅率如何影響經濟行為,也沒有考慮改變後的經濟行為如何影響稅收。例如,1986年,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建議美國國會將資本所得稅稅率從20%提高到28%,並認為能夠因此增加稅收收入。事實上,增加稅率後,該稅種帶來的稅收收入反而下降了。相反,資本所得稅稅率在1979年、1997年和2003年降低後,都帶來了稅收收入的增加。

不僅如此,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還估計,資本所得稅稅率降低到15%後,如果再延長實施時間,將使美國財政部損失200億美元的收入,而當時這個臨時性的稅率降低,已經使財政收入增加了數十億美元。從2003年到2007年,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估計的稅收收入偏差不斷擴大——2003年低估了130美元,2007年低估了1,470億美元。許多媒體也以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的推理方式進行推理,併為稅收收入沒有符合他們的預期而吃驚不已。2006年,《紐約時報》曾報道:「來自公司和富人的稅收收入急劇增加,降低了今年預計的預算赤字。」

一年後,赤字繼續下降,僅略高於國內生產總值的1%。而且,來自最高收入人群的稅收佔美國聯邦稅收總收入的百分比還在不斷增加,雖然人們普遍認為降低稅率是「對富人減稅」。回到1980年,對最高收入人群的最高邊際稅率是70%,在里根政府的一系列減稅政策實施之前,37%的所得稅收入來自收入最高的5%的人群。到2004年,實施了數年「對富人減稅」的一系列政策之後,最高邊際稅率降低到35%,有一半的所得稅收入來自收入最高的5%的人群。

然而,「對富人減稅」的說法繼續活躍於政界和媒體中。正如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wendellholmes)法官曾說過的,口號讓「深入分析延遲了50年」。涉及稅收政策,這些口號對深入分析造成的拖延將更長久。

不論是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還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精準預測某種稅率的提高或降低會帶來怎樣的結果。而無法預測的不僅僅是準確的收入數量,收入會向哪個方向變動也無法事先得出。結果都靠有根據的猜測,或者更糟,只是機械地估計人們的行為不會因為稅收變化而變動時收入是多少。但是,人們的行為變化得太快,也太劇烈,根本無法根據這樣的假設來做出正確的預測。早在1933年,約翰·梅納德·凱恩斯就觀察到,「稅負太高將無法實現目標」,而且「若有足夠的時間來收穫成果,降低稅率,而不是提高稅率,更有利於平衡預算」。

預算並不是記錄已經發生了什麼,而是預測未來將會發生什麼,這取決於所做的假設以及由誰來做假設。雖然國會預算辦公室會預測未來的成本和支出,但他們得出這些預測所依據的假設來自國會。如果國會不切實際地假設經濟增速很高,因此稅收收入也會很多,國會預算辦公室就會根據國會的假設,計劃未來預算赤字或盈餘,而不管國會的假設在現實中能否實現。媒體或公眾可能會以為國會預算辦公室的預測出自一群中立的經濟學家和統計學家,但決定最終結果的是由政客提供的假設。

類似的情況也存在於州這一層級,無論政客提供的假設是關於增長率、政府投資回報率,還是其他任何決定政府財政預算的因素。

2011年,佛羅里達州曾預測該州用於支付職工退休金缺口的資金量,這項預測基於隨意做出的假設,即用這筆資金進行投資的年回報率是7.75%。但是,事實上如果它只能獲得7%的回報率,不到一個百分點的差異將增加近140億美元的債務。

如果佛羅里達州用於支付職工退休金的資金的投資回報率僅為5%,則相較官方估計的7.75%回報率,資金差額將是官方估計的5倍。實際上,佛羅里達州此類投資的回報率,在過去的十年中僅為2.6%,通過以上的比較可以看出,只要改變這些預算估計所依據的任意假設,政府預算編制就可能出現欺騙行徑。

此類情況並非佛羅里達州所獨有。正如英國《經濟學人》雜誌所說的,「幾乎所有的州都對它們的債務採用了樂觀的折現率,這就使得負債似乎比實際要小」。其中的原因是「州長和市長們長期以來都在給公職人員提供豐厚的養老金,並因此贏得當下的選票,但是賬單卻留給了未來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