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美國平均物價水平在19世紀末要比19世紀初低得多。通貨緊縮——也就是貨幣購買力增加,使抵押貸款、租賃、合同和其他用支付貨幣的法定義務的實際價值上漲。總而言之,就真實購買力而言,債務人的負債比借錢時允諾償付的更多。
除了法律規定的固定貨幣條款造成的問題,價格變動對不同人群的收入影響不同也會帶來通貨緊縮的其他問題。和通貨膨脹一樣,通貨緊縮對不同價格的影響並不相同。前文已經提到,美國農民銷售農產品的價格往往比他們需要購買的物品的價格下降得更快:
幾十年來,小麥價格一直徘徊在每蒲式耳1美元左右,而它在1892年的平倉價低於90美分,1893年是75美分左右,1894年接近60美分。1895年到1896年間的寒冬,小麥價格降至每蒲式耳50美分。
同時,農民抵押貸款的貨幣還款額卻保持不變——因此在通貨緊縮期間其真實價值不斷增加。不僅如此,用於償還這些抵押貸款的農場收入卻只有取得貸款時的一半甚至更少。這就是1896年威廉·詹寧斯·布萊安(williamjenningsbryan)參加美國總統選舉的背景,對結束金本位制的呼聲,以及激動人心的演講「你不應該將人類釘死在黃金十字架上」,將選舉推向了高潮。
在那個時代,更多的人生活在農村而不是城鎮,布萊安以微弱的劣勢敗於威廉·麥金萊(williammckinley)。真正使結束金本位制的政治壓力得到緩解的是在南非、澳大利亞和美國阿拉斯加新發現的金礦。這些礦藏的發現帶來了20年來物價的首次上漲,其中農產品的價格上漲尤其迅速。
金本位制下的通貨緊縮效應消散,不僅緩解了美國在金本位制問題上的政治兩極分化,也使全世界更多國家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踏上金本位制。不過,金本位制既無法阻止通貨膨脹,也不能避免通貨緊縮,雖然它能夠限制政治家操縱貨幣供應量的能力,進而將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控制在有限的範圍內。產出的增長速度快於黃金供應量的增長速度會引起平均物價水平普遍下降,大型金礦的發現——比如19世紀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南非以及加拿大的育空地區發現的金礦——同樣也會導致物價上升到通貨膨脹的水平。
銀行系統
為什麼會產生銀行?
原因之一是它在保障資金安全方面有規模經濟。如果餐館或五金店將賺來的錢都放在屋裡的某個密室,那麼罪犯就會竭盡所能地搶劫更多的飯店、五金店以及其他企業和家庭。如果他們把金錢交給銀行,個人和企業就能夠用更低的成本讓別人來守護他們的金錢。
銀行會投資於金庫並僱用保安,或購買裝甲車,定期從企業取走資金運到戒備森嚴的地方儲存起來。美國的聯邦儲備銀行就儲存著私有銀行的資金以及政府擁有的資金和黃金。它的保障系統高度有效,雖然私有銀行時常被搶劫,但聯邦儲備銀行卻從未遭遇過搶劫。德國政府曾經將一半的黃金儲存在紐約聯邦儲備銀行中。總之,規模經濟能夠確保銀行比其他企業或家庭在保管資金上每單位財富耗費的成本更低,也能夠使聯邦儲備銀行比私有銀行以更低的成本確保資金安全。
銀行的作用
銀行不僅是儲存貨幣的地方,它們的作用遠比貨幣倉庫更加積極。正如前面的章節曾指出的,企業收入無法預測,它可能會從盈利轉為虧損然後又回到盈利,如此迴圈往復。同時,不管企業盈虧如何,它都必須不停地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支付僱員日薪、定期支付電費,以及向其他為企業運營提供必要物品的人支付報酬。這就意味著當企業在付款期限日沒有足夠的資金履行義務時,就必須有人為企業提供資金。銀行正是此類資金的主要來源,當然企業必須用以後的利潤償還。
一般來說,企業不會每次都等到現有收入不足以支付當前義務時才去申請貸款。銀行會授予企業一定數量的貨幣信用額度,企業根據需要可以用完全部信用額度,等到盈利後再償還債務,也就補充了信用額度,這樣做能同時節省企業和銀行的時間與金錢。
從理論上來說,每個企業都可以在經濟寬裕時儲蓄,以度過困難時期,而且許多企業也正是這樣做的。但需要再次指出的是,商業銀行持有大型中央基金能夠產生規模經濟,而單個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從中取款,維持穩定的現金流,用來支付工人工資和其他人報酬。商業銀行當然會對這項服務收取一定的利息,但規模經濟和風險共擔協議讓商業銀行的成本比它們的客戶要低,所以銀行和它們的客戶都會因風險被轉移到了承擔成本更低的地方而在經濟上受益。
銀行不僅自己具有規模經濟,還是能夠讓單個企業達到規模經濟的金融機構之一,它使企業降低生產成本,進而降低價格來提高公眾的生活水平。在一個複雜的現代經濟中,企業可以通過大規模經營降低生產成本,而這樣的大規模需要更多的勞動力、機械、電力以及其他資源,即使非常富有的人也無法獨自負擔。大部分巨型公司並不是由少數幾個有錢人所有,而是從大眾手中聚攏資金,無數人手中的每一筆微小的資金通過銀行、保險公司、共同基金和養老基金等金融中介機構轉移給了企業。
許多個人也會通過購買股票和債券,更直接地把資金轉移給企業。但是這意味著他們要自己進行風險評估。而金融中介機構具有大部分個人都不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來評估投資風險和收益預期,因此大部分人仍然通過金融中介機構來進行投資。
經由金融機構轉移貨幣的個人需要評估的,就是金融機構本身的風險和收益預期。個人可以決定將自己的錢投入保險儲蓄賬戶、公積金計劃,或投入共同基金,抑或交給商品投機商,而這些金融機構也要評估接受資金的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和收益期望。
銀行還通過信用卡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提供資金支援,持卡人每月分期付款,償付信用卡公司及銀行本金及利息。銀行系統於是成為金融中介機構精巧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使數百萬人能夠使用其他數百萬陌生人的錢,用於企業投資,或用於日常消費。例如,主要的信用卡公司維薩(visa),建立了一個包含14,800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網路,為1億多信用卡使用者提供資金用於購物,在全球2,000萬家廠商通用。
在一些貧窮的國家,雖然自然資源豐富,但是缺乏有知識、有經驗的可靠金融機構,我們會發現陌生人之間無法實現大規模資金轉移,從這一點我們也能夠體會到金融中介對經濟整體的重要性。金融中介有助於促進自然資源轉化成產品和服務、住房以及企業——也就是財富。
雖然貨幣本身不是財富,但從社會整體來看,它在促進生產和財富轉移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們有權從國民產出中獲得的真正財富,也就是有形的東西,可以通過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利用貨幣作為轉移工具,重新進入其他生產領域。因此,如果消費者願意花錢購買傢俱,木材就會被用來製造傢俱,但是當這些消費者更願意把錢存入銀行而不是消費,並且銀行把這些錢貸給雜誌出版商的時候,木材就會轉而用來製造印刷雜誌的紙張。
然而,現代銀行的功能遠不只是轉移現金。而轉移貨幣並沒有改變經濟中的貨幣總需求,只是改變了人們各自對貨幣的需求。這些交易也沒有改變產品和服務組合的總需求,雖然它們對於實現其他目的來說非常重要。但是,銀行系統影響了經濟整體的總需求,遠超其他金融機構。銀行系統發放的貸款,實際上就是通過所謂的「部分準備金制度」增加了貨幣的供應。簡要了解該制度產生的歷史可以使我們更清楚地瞭解這一過程。
部分準備金制度
幾個世紀以來,金匠為了儲藏用來製造珠寶等物品的貴金屬,必須要有一個安全的地方。等他們建好保管庫或其他安全儲藏點,其他人往往也會把黃金交給金匠保管,而不是自己再耗費成本建立安全儲藏裝置。換句話說,保管庫或其他安全據點在儲藏黃金上就具有了規模經濟,因此金匠最終不僅儲藏自己的黃金,也幫他人儲藏黃金。
自然而然地,金匠會出具收據,授權黃金所有者在需要的時候取回自己的黃金。由於這些收據可以兌換成黃金,實際上也就「與黃金無異」,並且能夠像貨幣一樣流通,在不同人之間轉手,用於購買產品和服務。
金匠會慢慢發現不用在任何時間兌換所有儲藏的黃金。如果金匠確信他為其他人儲藏的黃金兌換比例絕不會超過1/3,那麼他就可以將2/3的黃金借貸出去賺取利息。由於黃金收據和2/3的黃金同時進行流通,因此事實上金匠增加了總的貨幣供應。
這樣,現代銀行就具有了兩個主要的特點:一是隻需持有一部分必要的儲備金來支付存款;二是增加總的貨幣供應量。存款人不會同時取走所有的錢,因此銀行可以把大部分錢借給其他人,用這些貸款賺取利息。銀行通過給存款賬戶支付利息,將其中一部分貸款利息與存款人分享。另外,存款人也會用自己的賬戶開出支票,於是存款賬戶中的一部分資金也會因此進入流通,所以銀行系統實際上為國家貨幣供應貢獻的增長數量,遠遠超過政府的貨幣發行量。而一部分銀行信貸又可以存入其他銀行,隨之產生新一輪的貨幣供應,因此經濟中的銀行存款總額往往要超過政府發行的現金總額。
這一系統發揮作用的一個原因,是整個銀行系統從來不用為存款人開出的所有支票真正提供現金。如果acme銀行的存款人從zebra銀行的存款人那收到一張價值100萬美元的支票,acme銀行並不會要求zebra銀行支付100萬美元。相反,acme銀行會將這些支票與自己的存款人開出的流入zebra銀行的支票抵消。例如,如果acme銀行的存款人給企業和個人開具的支票總計價值120萬美元,這些企業和個人隨後又將這些支票存入zebra銀行,那麼acme銀行就只需支付和zebra銀行的往來差額。也就是說,只需要20萬美元,就可以應付兩家銀行賬戶上開出的價值200多萬美元的支票了。
兩家銀行都只需要持有一小部分現金存款,因為只需要一小部分資金就能用來結算兩家銀行間的存款人開出的支票差額。存款人不會同時取走全部現金,因此一小部分現金就能夠讓銀行創造出更多信貸,並在經濟中執行貨幣職能。
這一機制即「部分準備金制度」,它一般會執行良好。但是,當所有存款人同時要求提取現金時,它將變得非常脆弱。雖然在正常情況下,大多數存款人不會同時取回存款,但也會出現特殊情況,也就是過多的存款人想要取錢,超過了銀行持有的儲備現金。一般來說,存款人擔心自己的錢無法收回時就會出現這種情況。以前,只要發生銀行搶劫事件就會讓存款人擔心銀行倒閉,這時所有的存款人都會同時去銀行取款,試圖在銀行破產之前拿回自己的錢。
如果銀行只有1/3的錢可以給全部的存款人,卻有一半的存款人要求拿回自己的錢,那麼銀行就會因資金短缺而崩潰,剩下的存款人將失去一切。銀行劫匪造成的損失,往往要遠小於隨之而來的銀行擠兌造成的破壞。
銀行可能聽起來相當可靠,有足夠的資產來償還債務,但是這些資產無法立即出售換成貨幣支付給存款人。當存款人排隊在銀行視窗急著取錢時,銀行擁有的大樓不可能立刻找到買主,也不可能立刻將30年期限的抵押貸款全部收回。這些資產不屬於「流動」資產,它們不能輕易地轉換成現金。
評估資產流動性涉及的不僅僅是時間。標價一角錢的鑽石肯定會很容易很迅速地賣出去。資產是否具有流動性,取決於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夠不損失其價值而轉化成金錢。美國運通公司(americanexpress)的旅行支票具有流動性,因為它們能在全美任何一個運通公司的辦事處按其面值換成金錢。下個月到期的國庫券非常容易變現,但並非完全具有流動性,雖然你能夠像出售旅行支票一樣迅速地賣掉它,但當下沒有人願意為這張國庫券支付全額面值。
銀行的資產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全部變現,因此任何引起銀行擠兌的事都會使銀行倒閉。如果多家銀行同時發生擠兌,不僅許多存款人會失去存款,整個國家對商品和服務的總需求也會突然減少。畢竟,部分貨幣需求是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創造的信貸。當信貸消失,也就不再有足夠的需求去購買生產中的所有商品了;至少價格如果保持在貨幣和信貸供給較大時的水平,需求將減少。20世紀30年代美國大蕭條期間,數千家銀行破產,國家貨幣總需求(包括信貸)縮減了1/3。
為了避免這種災難再次發生,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depositinsurancecorporation)就此成立,它保證已在保險銀行投保的存款人在銀行破產時能夠從美國政府獲得補償。現在存款人已經沒有理由去擠兌銀行了,也就很少有銀行破產,因此國家貨幣和信貸總供給突然急劇減少的可能性也降低了。
雖然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是防止銀行倒閉擴散到整個經濟系統的一道防火牆,但控制國家貨幣和信貸供給的一個更有效的方式是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美聯儲是美國的中央銀行,在美國政府的管理之下控制私有銀行。它有權力要求銀行必須保留一部分存款儲備金,除此之外的存款才可以貸出去。它還可以貸款給銀行,銀行再貸款給公眾。通過設定貸款給銀行的利率,美國聯邦儲備系統也就間接地控制了銀行對公眾收取的貸款利率。
結果就是,美國聯邦儲備系統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整體經濟中的貨幣和信貸總額,進而間接控制了人們對整個國家的商品和服務的總需求。
由於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強大的槓桿作用,銀行家和投資者會仔細研究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的公開宣告,想要從中找到美聯儲可能會緊縮還是放寬貨幣供給的線索。美聯儲委員會主席一個不謹慎的宣告,或金融家對其宣告的誤解,都會引起華爾街的恐慌,引發股票價格大幅下跌。反之,如果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看上去很樂觀,那麼股票價格就可能不斷上漲,並最終難以為繼,當價格驟跌,許多人可能家破人亡。考慮到這一劇烈的後果會影響到全球金融市場,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數年來一直試圖講一些高度謹慎且晦澀難懂的術語,而聽者時常困惑不已,無從揣測其真意。
《商業週刊》雜誌用來描述前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艾倫·格林斯潘(alangreenspan)的話,也可以用來描述他的許多前任:「華爾街和華盛頓要費盡精力去破解艾倫·格林斯潘的隱晦宣告。」2004年,《舊金山紀事報》的商業版出現了下面這一段新聞:
艾倫·格林斯潘在星期三打了一個噴嚏,華爾街就感冒了。
雖然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和他在中央銀行政策制定委員會的同事沒有改變短期利率,但是他們發表了一段宣告,而該宣告沒有談及在近期會議中提到的要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保持低利率這一觀點。
驚愕的貿易商們將這一疏忽作為拋售股票和債券的訊號。
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納斯達克和標準普爾500指數都應聲下跌,國家債券的價格也同樣大幅下跌,僅僅因為美聯儲沒有提到保持低利率。
即使不是艾倫·格林斯潘任職該委員會主席,人們也會仔細研究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晦澀宣告。格林斯潘的繼任者本·伯南克(benbernanke)任職期間,美聯儲購買了大量美國政府債券,從而為美國經濟注入新的貨幣。但是,伯南克主席在2013年5月表示,如果經濟好轉,聯邦儲備委員會「在接下來的幾次會議上可能會採取措施,減少債券購買量」,於是引起了迅速而深遠的影響。日本股市在不到一個月時間裡,市值損失了21%,而同一時期世界各地的股市總損失達3萬億美元,比法國及其他大多數國家一年的總產出還要大。
評價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和政府其他部門的作用,必須明確區分它們聲稱的目標與它們的實際成果或影響。1914年建立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是出於對通貨緊縮和銀行破產的恐懼。然而,美國曆史上最嚴重的通貨緊縮和最嚴重的銀行破產卻是在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建立strong之後/strong出現的。1907年的金融危機促成了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的建立,但它與1929年因股票市場崩潰而引發的金融危機和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相比,就可謂小巫見大巫了。
銀行法律和政策
銀行和銀行系統在不同的國家各不相同。它們不僅在具體的制度安排上不同,在更基本的層面上某些國家在一般設定和歷史經驗上也不盡相同。這些不同有助於解釋建立一個成功的銀行系統的普遍要求,還可以用來評價具體政策的影響。
對銀行系統的要求
像許多其他事情一樣,銀行從表面上來看很簡單,不過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從中賺取利息,並將一部分利息支付給存款人以使他們繼續將錢存入銀行。然而,我們不能低估商業整體的複雜性。
21世紀初,許多東歐國家都困擾於建立適合自由市場的銀行系統。例如,在阿爾巴尼亞和捷克,銀行雖然能吸收存款,卻不知道如何才能以獲取投資收益的方式貸款給私有企業,同時還要最小化收不回貸款的損失,它們因為這樣的問題而受阻。《經濟學人》雜誌報道稱,阿爾巴尼亞的「法律基礎設施非常薄弱」,銀行領導人甚至「不敢借出任何貸款」。即使有阿爾巴尼亞的銀行從事貸款業務,它從違約的借款人那取得的抵押品也「不可能賣得出去」。一家阿爾巴尼亞銀行擁有全國80%的存款,卻完全沒有貸款業務,僅僅通過購買政府債券來獲得回報率低但可靠的收益。
這對國家整體經濟意味著什麼?《經濟學人》是這樣報道的:「資金短缺的企業被剝奪了一種經濟資源。」在捷克,雖然貸款規模更大,但損失也更大。而且政府參與進來,採取措施彌補銀行損失,而銀行則把他們的資產換成國家債券,這跟阿爾巴尼亞的情形是一樣的。這些問題是否會隨著時間自行解決?需要多長時間?對捷克人和阿爾巴尼亞人來說這顯然是個問題。經歷了數十年的計劃經濟和政治制度,在法律體制開始適應市場經濟之時,私有企業需要時間來跟蹤記錄,私有銀行也需要積累更多經驗。然而,對於我們來說,他們的經歷再次說明了這樣一個事實,即要了解和評價一種經濟職能,最好方式就是通過觀察這一職能不存在或發生故障時會發生什麼。
與幾個世紀以前英國的情況相同,東歐國家聘用了外國人來經營金融機構,因為舊體制下的本國人不懂如何經營。截至2006年,在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愛沙尼亞、立陶宛、匈牙利、保加利亞、波蘭、拉脫維亞等國,外國人擁有超過一半的銀行資產,從拉脫維亞的60%到愛沙尼亞的幾乎100%。
印度面臨的則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儘管按國民經濟比例來算,印度的儲蓄率比美國高很多,但印度人特別不信任銀行,所以印度的個人黃金持有率為世界最高。從國家的角度來看,這意味著它有相當一部分財富無法用於金融投資以擴大產出。存入印度大型國有銀行系統的存款中,有70%貸給了政府或政府所有的企業。
中國的儲蓄率甚至比印度更高,國有銀行吸納了90%的儲蓄,並以低利率借給國有企業,實際上是對那些資本回報率較低甚至處在虧損狀態的國有企業的補貼。總之,中國大部分的儲蓄都由銀行分配給了國有企業,而strong不是/strong分配給效率更優、效益更好的企業,因為這些企業多在私營部門或具有外資性質。
印度和中國的情況顯然並不利於有效配置具有多種用途的稀缺資源,但是它們都非常適合政府官員進行管理。如果私有銀行可以在這些國家自由運營,那麼它們會把錢貸給或投資到投資收益率最高的地方,也就是那些最成功的公司和產業。這樣,私有銀行也就能夠支付更高的利率給存款人,進而將利率較低的國有銀行的存款吸收過來。
給存款人支付更高的利率,最終結果往往會提高儲蓄率,以及更有效地將這些存款配置給更成功的企業,從而提高整體經濟的增長率。但是,它也會讓政府官員更感頭痛,他們必須努力防止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破產。儘管經濟學家可能會說,為了經濟發展,這些低效率的企業應該被淘汰出局,但是政府工作人員卻不太可能願意為了他人的利益而損害自己的職業。
政府與風險
銀行管理著貨幣,它們還必須管理風險。銀行擠兌只是風險之一,無法收回貸款也是非常常見的風險。風險不僅會造成經濟損失,而且還會危及制度本身。正如前面指出的,政府的所作所為既可能增加風險也可能減少風險。
政府控制銀行帶來的一個問題是產權不明確,它對銀行風險具有重大影響。世界各地的銀行都無法避免政府的管制,而且相比其他企業更容易受政府管制,因為銀行危機對整個經濟具有潛在影響,而政府管制銀行本質上能夠增加或減少銀行風險。
在美國,最有效的降低風險的方式之一就是政府所有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而strong州/strong存款保險比聯邦存款保險出現得更早。許多州禁止銀行設立分支機構,這種做法導致風險增加,從而推動了州存款保險法的產生。禁止銀行設立分支機構的目的顯而易見,是為了保護當地銀行免受來自其他地方的更大、更著名的銀行的競爭。這些法律產生的最終結果是使銀行更易遭受風險,因為這可能會使一家銀行的存款人以及貸款人都集中在銀行所在地。
例如,如果銀行建立在小麥種植區,世界市場上的小麥價格下降,就會同時減少該地區很多銀行存款人和貸款人的收入,進而同時減少銀行存款以及抵押貸款和其他債務的還款額。於是,州存款保險致力於處理州銀行法規所產生的風險。
但是,事實證明州存款保險制度不足以完成這一任務。20世紀20年代,特別是在20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期間,美國倒閉的數千家銀行,絕大多數都集中在那些制定法律禁止設立銀行分支機構的州。1935年建立的strong聯邦/strong存款保險,杜絕了破壞性的銀行擠兌,它所解決的問題很大程度上由其他政府幹預引發。
正當美國有數千家銀行倒閉時,加拿大的銀行卻執行良好,即使加拿大政府在這一時期還沒有提供銀行存款保險。加拿大10家銀行有3,000家分支機構遍佈全國各地。由於不同地區的經濟條件不同,某一家銀行的風險就能夠分散。而具有無數分支機構的大型美國銀行同樣也很少倒閉,即使是在經濟大蕭條期間。
存款保險不僅能夠減少風險,同樣也會增加風險。通過投保想規避風險的人(不管是銀行風險、汽車風險還是房屋風險),可能會因為已投保而從事風險更高的活動。換句話說,他們可能會把車停在環境更亂的社群,而在以前,如果沒有對汽車破壞和盜竊投保的話,他們是絕對不會這麼做的。他們也更有可能將房屋建在更易遭受颶風或火災襲擊的地區,在沒有投保的情況下他們的房屋被破壞後將得不到經濟保護。金融機構在投保之後也會更有動力去從事風險活動,因為相較更安全的投資,投資風險越大,收益通常越高。
美國政府會限制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擔保的銀行,為的就是最小化它們從事的高風險投資活動。但是對風險進行控制並不能抑制人們追求風險。不僅如此,政府可能會誤判很多風險,這時納稅人將不得不承擔超過存款保險的那一部分損失。
就像印度或是其他一些國家,政府官員會干預銀行借貸,直接把錢貸給受政府官員青睞的借款人,而不是通常情況下銀行機構更有可能會認定的借款人,美國1977年的社群再投資法案也是如此,它試圖引導人們到低收入社群投資,包括給中低收入個人提供房屋抵押貸款。
社群再投資法案沉寂多年,在20世紀90年代的運動中得到復興,這些運動旨在推動那些低收入、信用記錄不合格、無法支付20%的定金,因此達不到抵押貸款要求的群體能夠買得起住房。在政府施加的壓力與威脅之下,銀行開始降低貸款標準,以實現政府的目標或配額。帶來的結果是在21世紀初期,美國跟其他國家一樣,貸款風險更大,違約率更高,造成了銀行和其他貸款機構的倒閉,而按揭月供難以為繼,也使得華爾街上那些擁有抵押貸款相關資產的公司走向崩潰,因為他們的資產具有的價值是基於按揭月供。
格雷欣法則是指劣幣將良幣驅逐出流通領域。例如,在戰俘營中,最不受歡迎的香菸會被用來當作貨幣,而最受歡迎的香菸則自己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