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場的「控制」
美國經濟中鮮少有真正的壟斷,也就造成了許多死扣法律條文的創意,為的就是把各種公司認定為壟斷、潛在壟斷或初級壟斷。1962年,美國最高法院解除了兩家制鞋企業的合併,即使合併成功,新企業的銷售份額也不過佔全美的不到7%,對法律條文的濫用可見一斑。1966年,法院同樣解除了兩家地方連鎖超市的合併,它們合併後的銷售份額不過佔洛杉磯全境的不到8%。1969年印度通過的《壟斷和限制性商業行為法》(monopoliesandrestrictivetradepracticesact)同樣隨意劃分「壟斷公司」,它把資產超過一定量(約2,700萬美元)的公司都認定為壟斷公司並限制其擴充套件業務。
美國法庭和反托拉斯法文本的標準做法是,把某公司的銷售百分比作為其「控制」的市場份額。根據這一標準,一些現已倒閉的公司,如泛美航空公司就曾經「控制」了它們各自市場中相當大的份額。實際上,時間已經證明,它們什麼也沒控制,否則它們就不會倒閉。a&p百貨連鎖店這樣的前商業巨頭規模急劇縮小,也表明「控制」說辭根本不符合現實。但是,這樣的說辭在法庭上和在公眾觀念裡依然有效。
即使真的有自發形成的真正壟斷,即不是因政府政策形成或持續,造成的實際結果往往也沒有理論上推斷的那麼可怕。有幾十年的時間,美國鋁業公司一直是美國唯一的原鋁錠生產商,它每年的稅後投資收益率大約是10%。不僅如此,鋁的價格在那些年裡持續下降,只有美國鋁業公司建立前的價格的幾十分之一。然而,美國鋁業公司卻被起訴違反了反托拉斯法,並且被判定有罪。
理論上,壟斷條件下,價格會持續上升,為什麼鋁的價格卻持續下降呢?雖然美國鋁業公司「控制」了鋁的市場,但它卻非常明白不能隨意抬高價格,因為這樣的話許多使用者就可能用其他材料,如鋼鐵、錫、木頭、塑膠來代替鋁。技術進步降低了生產這些替代材料的成本,經濟競爭則讓競爭企業相應地降低了產品價格。
這就帶來了一個遠超鋁業的問題。說這家或那家公司「控制」了市場的百分之多少實際上忽視了替代品的作用,而替代品可能被官方歸類在其他行業,但如果壟斷產品的價格大幅度上漲,許多買者就會選擇替代品。不論是在壟斷市場上還是在競爭市場上,從技術上看非常不同的產品也可能作為替代品使用,如電視機替代了報紙作為資訊來源和娛樂方式,又如帶拍照功能的智慧手機嚴重威脅到了簡易低價的柯達相機,後者曾長期為柯達公司創造大量利潤。計算柯達公司「控制」的市場份額時,手機和相機被歸類在兩個相互分離的行業,但經濟現實卻不這麼認為。
西班牙開通馬德里和塞維利亞之間的高速列車後,選擇鐵路和航空的旅客比例分別從33%和67%變成82%和18%。很明顯,許多人把航空運輸和鐵路運輸看作兩個城市之間能夠相互替代的旅行方式。不論一家航空公司在馬德里和塞維利亞之間的航空運輸中佔有(「控制」)多高的比例,也不論一家鐵路公司在鐵路運輸中佔有多高的百分比,每個公司都要面臨來自兩座城市間所有航空公司和鐵路公司的競爭。
同樣,早年間橫跨大西洋的旅客在1954年有100萬人乘坐遠洋客輪,60萬人乘坐飛機。11年之後,輪船的載客量僅為65萬乘客,而飛機則有400萬人。技術上差異很大的東西並不意味著它們不能在經濟上成為替代品。在21世紀的拉丁美洲,航空公司甚至在與長途客車的競爭中獲得成功。據《華爾街日報》的報道:
巴西、墨西哥和哥倫比亞的低成本新式航空公司,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與當前主流的全方位服務式航空公司的競爭。相反,通過給中等城市增添經濟實惠的廉價航班,這些新式航空公司刺激了新的交通需求。長久以來,這些中等城市中的許多居民只能倚賴長途客車。
因此,這些國家的航空旅客人數激增。新煥發的流動性促進了商業流動,大大減少了偏遠地區的旅行時間,這些地區地形惡劣,道路狀況不良,幾乎沒有鐵路服務。
一家航空公司開設了至墨西哥城的低成本航線,價格「大約只有14小時通宵巴士票價的一半」。巴西和哥倫比亞的情況也很類似。在這兩個國家中,低成本新式航空公司都減少了長途客車出行的人數,但是總出行人數增加了,極大地促進了航空旅行。飛機和長途巴士在技術上有很大的不同,但它們可以在市場上服務於同一目的並相互競爭,這個重要事實往往被人忽視,他們只盯住公司「控制」的市場份額。
那些反托拉斯訴訟案一般會狹隘地界定相關市場,從而使被起訴企業所「控制」的市場比例更高。比如,世紀之交,針對微軟的著名反托拉斯案中,相關的市場被定義為使用英特爾製造的計算機晶片的個人計算機作業系統市場。這不僅把蘋果計算機作業系統排除在外,而且也沒有考慮其他的作業系統,如太陽微系統公司生產的可用於多臺計算機的系統或單機使用的linux作業系統。
在這種狹義的市場中,微軟當然佔據了「絕對」份額。然而,反托拉斯案並沒有指控微軟不合理地大幅度提高價格,而這才是壟斷理論中的典型行為。相反,微軟的windows作業系統自帶免費的網際網路瀏覽器,這一做法削弱了競爭對手網景瀏覽器(netscape)的競爭能力。
在狹義市場之外還存在著許多潛在競爭對手,這就很好地解釋了為什麼微軟沒有提高價格,短期內它也許能因提價受益,但代價是長期的銷售量和利潤受損。因為如果其他作業系統的價格更合理,消費者就會使用它們作為微軟系統的替代品。事實上,德國慕尼黑市政府在2003年把使用微軟windows作業系統的14,000臺計算機改為使用linux作業系統,linux系統不受微軟市場「控制」,顯然是微軟產品的替代品。
2013年,司法部曾提起一項反托拉斯訴訟,阻止百威和其他啤酒釀酒商購買科羅娜牌(corona)啤酒的全部股權。百威控股下的各種不同品牌的啤酒,使它「控制」了全美國啤酒銷售額的46%,這符合反托拉斯法對「控制」的定義。實際上,即使該項併購成功,美國銷售的大部分啤酒仍舊是由其他釀造商生產的,僅前一年,全美國就新增了400多家啤酒釀造商,使得美國啤酒釀造商的總數達到創紀錄的2,751家。更加根本的問題是,將相關市場定義為啤酒市場忽略了啤酒只是含酒精飲料中的一種。據《華爾街日報》報道,面對其他酒精飲品的競爭,「十幾年來啤酒在這個更大的市場上份額不斷降低」。
國際自由貿易的擴充套件意味著即使某些產品在某國形成了真正的壟斷也不算什麼,只要這一產品可以從其他國家進口。假設巴西只有一家零部件生產商,鄰國阿根廷有十幾家零部件生產商,世界範圍內有數百家零部件生產商,那麼巴西的這家生產商在任何經濟意義上都不算是壟斷者。只有當巴西政府禁止進口零部件時,該國唯一的生產商才在某種意義上變成了壟斷者,因為這樣它就可以比在競爭市場上的定價更高。
如果說根據某個企業當前銷售的國產產品數量,來定義相關市場和「控制」程度非常愚蠢,那麼根據1962年美國最高法院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進行界定也是同樣的愚蠢,這一裁決根據「國內生產的非膠鞋」來界定鞋的市場。這一界定結果把運動鞋、板鞋和各種進口鞋都排除在外,從而增加了被起訴企業的市場份額,結果這些企業全部被判違反了反托拉斯法。
到目前為止,無論是零部件、鞋子,還是計算機作業系統,我們一直都在以某種產品的某個功能來界定市場。但是,技術不同的產品也能夠具備同樣的功能。玉米和石油似乎是不同行業的產品,但塑膠製造商卻可以用其中任意一種提煉出油,生產塑膠製品。
當2004年石油價格暴漲時,塑膠製造商使用的原料就從昂貴的石油轉向了玉米油,因此嘉吉陶氏公司(cargilldow)用玉米油生產的樹脂銷售量比上年增加了60%。兩種物品在經濟中是否是替代品,並不取決於兩者看起來是否相似或是否在慣例上被定義為同一行業。人們不會把玉米看作石油行業的產品,也不會在計算其他產品的生產者「控制」了多少市場時,想到這兩種物品。但是,這僅僅凸顯了界定「控制」時的統計資料不足。
即使是沒有相似功能的產品也可能在經濟上成為替代品。如果高爾夫球場的收費翻倍,許多業餘的高爾夫球手可能就會減少他們打高爾夫球的次數或完全放棄,並且在這兩種情況下,他們會把原本用來打高爾夫球的錢花在新的娛樂方式上,增加旅行或海上航行的次數,或培養一些其他愛好,比如攝影或滑雪。這些活動與打高爾夫球在功能上相差很大,但這並不重要。在經濟上,a的價格上升使人們購買更多的b,那麼a和b就是替代品,不論它們看起來或操作起來是否相似。但是,法律和政府政策卻很少這樣看待問題,尤其是在界定企業「控制」的市場有多大的時候。
從國內市場到國際市場,隨著生產商服務範圍的擴大,地方生產商對某地在統計學上的支配或「控制」程度將越來越沒有意義。例如,20世紀中期,美國某社群報紙的發行數量在電視出現後驟降,很多人由此憂慮現存報紙在地方市場上「控制」的份額不斷增加。許多地區只有一家地方報紙存活了下來,如果根據它「控制」的市場份額來界定,那它就成了壟斷者。然而,其他地方報紙在越來越廣泛的地區發行,使得這種統計意義上的「控制」越來越不具有經濟上的意義。
比如,住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往南30英里處的帕洛阿爾託社群的人,不必非要買一份帕洛阿爾託報才能知道小鎮上正在上映的電影有哪些,因為《舊金山紀事報》上也有這些資訊,而且《舊金山紀事報》在帕洛阿爾託的發行量很大,並且提供宅配。此外,要獲得國內或國際新聞,帕洛阿爾託的居民就更不必依賴地方報紙了。
技術進步使得《紐約時報》或《華爾街日報》在加利福尼亞州也能像在紐約一樣方便印刷,並且是同一時間印刷,它們都成為全國性的報紙,在美國大大小小的社群都能買到。《今日美國》是全美國發行量最大的報紙之一,它也不是基於某地的地方報紙,在全美許多地區印刷。
像這樣,報紙在總部所在地之外的更大範圍內發行,帶來的最終結果是許多地方「壟斷」報紙面臨財務困難,甚至難以生存下去,更不要說賺取額外的壟斷利潤了。然而,基於市場份額的反托拉斯政策仍在繼續限制地方報紙合併,唯恐合併會導致現存報紙過度「控制」當地市場。但是,根據報社總部所在地來界定市場範圍根本就是不得要領。
市場份額資料的誤導性有多大?我們可以看一個極端案例。拉斯維加斯的一家當地連鎖電影院包攬了全部電影的首輪放映。它被控告為壟斷,但是當這一案件上訴到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時,另一家拉斯維加斯連鎖電影院的首輪放映電影數量卻超過了這個正在被起訴的「壟斷者」。幸運的是,在這種情況下,理智佔據了上風。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亞歷克斯·卡欽斯基法官(judgealexkozinski)指出壟斷的關鍵不是市場佔有率——就算市場佔有率是100%,而是阻止別人進入的能力。一個不能阻止競爭者進入的公司不是壟斷者,不管它在某個時刻的市場佔有率是多少。這就是為什麼《帕洛阿爾託每日新聞》(citepaloaltodailynews/cite)在經濟意義上不是壟斷者,即使它是唯一在小鎮發行的當地日報。
關注某個時刻的市場佔有率也會產生這樣一種情況:美國政府對某個行業中的領頭企業提起訴訟的時候,往往也是這家企業巨頭將要失去領導地位的時候。企業隨著時間盛衰起伏是很正常的事情,反托拉斯案的律師可能要花數年時間來準備起訴某家處於全盛期的公司,而那時這家公司卻將要跨過頂峰,走向衰落。一個大型反托拉斯案要最終結案可能會花費1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市場的反應速度往往比反壟斷或反托拉斯的訴訟案快得多,正如20世紀初,托拉斯企業發現,政府還沒來得及對它們提起法律訴訟,零售巨頭如西爾斯、蒙哥馬利·沃德和a&p百貨連鎖店就早已戰勝了它們。
「掠奪性」定價
作為反托拉斯法傳統的一部分,「掠奪性」定價是一個引人注目的理論。根據這一理論,想要除掉小競爭者並佔領更多市場份額的大公司,會將產品價格降低到虧損的水平,迫使不能承受持續損失的競爭者在耗盡資源後退出市場。然後,獲得壟斷地位的大公司就會提高價格,而且價格不僅會回到以前的水平,還會提高到壟斷地位帶來的更高水平。這樣,根據掠奪性定價理論,它會以犧牲消費者的利益為代價,彌補之前的損失,並在此後享受超額利潤。
關於這一理論,最引人注目的一點是,它的支援者甚至很少提供具體的例項來證明這樣的事情曾經發生過。也許更惹人注目的是,即使在法庭上,在反托拉斯法案件中,他們也不需要提供具體例項。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加里·貝克爾(garybecker)曾說過:「我從未見過任何有記載的掠奪性定價的例子。」
雖然20世紀40年代的a&p百貨連鎖店、20世紀90年代的微軟公司都曾被指控實行了「掠奪性」定價,但是在這些案件中,都沒有出現掠奪性定價理論中的結果。低價格(a&p百貨連鎖店)和包含免費瀏覽器(微軟案)被解讀成是為了取得壟斷地位,即使它們並沒有真正實現這些目標。
由於這一理論幾乎不可能進行證偽,被起訴的企業不能辯稱它沒有追求這一目標,問題就僅僅變成了法官是否選擇相信它。
掠奪性定價不只是一個沒有證據的理論,它也幾乎或根本沒有經濟意義。為了將一個競爭者逐出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出售產品,這個公司遵循的是非常危險的策略,它會不斷虧損。它唯一能確定的是一開始會賠錢。長期來看能否獲得足夠的額外利潤以補償這筆賭資是未知的。它能否得到補償並同時避免反托拉斯法的制裁就更不可知了,而且反托拉斯法會帶來數百萬的罰款並導致公司被拆分。但是,即使這家可能的掠奪者公司成功地克服了這些難以克服的問題,也並不能保證消滅現存的所有競爭者就意味著消除了競爭。
即使一家競爭對手被迫破產,它的實物裝置和技術人員也並不會隨風消逝。這些裝置和人員可能會被新產生的企業家獲得,而且獲得這些實物裝置和失業工人的成本很可能非常低,使得這個新競爭者的成本比破產的競爭者更低,這樣它就成為更危險的競爭者,因為它能用更低的價格或相同的價格提供更高的質量。
為了說明之後會發生什麼,我們可以追溯到1933年,當時《華盛頓郵報》(citewashingtonpost/cite)面臨破產,儘管並不是因為掠奪性定價。不管怎樣,它的破產沒有導致印刷機、大樓或記者的消失。所有這些資產後來都歸出版商尤金·邁耶(eugenemeyer)所有。就在4年前,尤金·邁耶曾為收購這家企業而競價,卻沒有成功,如今卻只用了不到原來1/5的價格就將其納入囊中。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裡,在新的所有者和新的管理方式下,《華盛頓郵報》成長為美國首都最大的報紙。21世紀初,《華盛頓郵報》是美國發行量最大的5份報紙之一。
假設1933年《華盛頓郵報》是由於某個競爭者的掠奪性定價而破產,那麼這個競爭對手所獲得的不過是《華盛頓郵報》的再次崛起,因為尤金·梅耶擁有比原所有者更低的生產成本,於是《華盛頓郵報》變成了一個更加強大的競爭對手。
破產可以消除特定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但是它並不能消除新進入者帶來的競爭。這些新進入者既可以接管一個已破產的企業,也可以在該產業中白手起家創辦自己的企業。摧毀某個競爭者,或是摧毀所有現存的競爭者,都不意味著消除了競爭,它還會以新企業的方式出現。總之,「掠奪性」定價是一個成本高昂的險招,要想用隨之而來的壟斷利潤來補償初始損失,希望微乎其微。它不過是一個沒有具體例項的理論,這一點我們不用感到驚訝。我們應該驚訝的是,這一未經證實的理論在反托拉斯案件中受到如此的重視。
反托拉斯法的得失
也許,美國反托拉斯法最顯著的正面效益是對串通定價的全面禁止。不論是出於什麼理由,串通定價都是違法行為,往往會遭受重罰。但是它是否能抵消反托拉斯法對市場競爭帶來的其他各種負面影響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印度實施了更嚴格的反壟斷法,造成了許多明顯適得其反的後果,而這些法律最終在1991年被廢止。印度禁止實業領袖擴大已經取得巨大成功的企業,防止它們超出「壟斷」界限,因為壟斷的界定不考慮「壟斷者」有多少競爭者。結果印度企業家把其精力和資金放到印度之外,為那些沒有「壟斷」限制的國家提供產品、就業和稅收。比如,有一位印度企業家從加拿大采購紙漿,在泰國生產纖維,並把這些纖維運到他在印度尼西亞的工廠用於產紗。然後,出口到比利時,在那裡這些紗將被織成地毯。
究竟有多少其他印度企業由於嚴格的「壟斷」限制而在印度之外的國家投資,我們不得而知。我們所知道的是,1991年印度廢除《壟斷和限制性商業行為法》後迎來了大型企業的擴張,這裡面既有印度的企業,也有外國企業,因為這些外國企業現在發現印度更適合建立和擴大企業了。印度的經濟增長率因此不斷飆升,隨之而來的是貧困人口下降,印度政府的扶貧能力也加強了,因為經濟活動的增加帶來了稅收收入的增加。
印度的《壟斷和限制性商業行為法》本想要限制大型企業,實際效果卻是為企業阻擋了來自國內外的競爭壓力,結果就是降低了企業追求效率的激勵。回顧這一時期,印度的企業家領袖塔塔集團(tataindustries)的拉坦·塔塔(ratantata)談到他自己的大型企業集團時說:
集團在受保護的環境中運營。這些不敏感的企業不擔心競爭,不擔心它們的成本,也不關心新技術。許多企業甚至不關心市場佔有率。
總之,緩衝式資本主義(cushionedcapitalism)造成的後果類似於計劃經濟。後來印度經濟對國內外競爭開放也就引發了令人震驚的變化。當塔塔鋼鐵公司(tatasteel)的董事獲悉,運費上升使公司面臨每年2,600萬美元的虧損時,他們「焦慮不已」。過去,他們只需相應地提高鋼鐵價格即可,如今面臨其他鋼鐵生產商的競爭,內陸運費不能直接通過漲價傳遞給消費者承擔,因為這樣會把顧客拱手讓給全球範圍的競爭者而造成更大的損失。塔塔鋼鐵公司別無選擇,要麼倒閉退出,要麼改變經營方式。據《福布斯》雜誌報道:
塔塔鋼鐵公司花費23億美元關閉了破舊的工廠,更新了鐵礦、煤礦和鋼鐵廠,並新建了一座高爐……多虧了裝置更新和不合格率降低,1993年到2004年,生產率從每人每年78噸鋼猛增至264噸。
2007年,《華爾街日報》報道說,塔塔鋼鐵公司聲稱自己是世界上生產成本最低的鋼鐵生產商,分析人員已經證實了這一說法的真實性。但是,如果這家公司和其他印度公司在預防「壟斷」的幌子下不參與競爭,那麼它們就不必要進行這些調整。印度的鋼鐵業,如同其汽車業、鐘錶業及其他行業一樣,都因競爭徹底改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