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求同存異,化解重重矛盾才能成功

合夥創業,不要在創業前期就埋下矛盾隱患

沒有真正創業,無法體會到創業的艱難。許多創業者經常會困惑,會迷茫,更多的是害怕,害怕哪一天公司就死掉了。現實很殘酷,的確有大批的創業公司都死在了半路上,合夥人創業更是如此。

合夥人創業,幾個合夥人更合適?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的答案。如果合適,幾個人都沒問題;如果不合適,兩個人都出問題。從機率上來說,合夥人越少,出問題的機率越低。

許多合夥企業都出現過這樣的情況:在三個創始人的創業團隊裡,其中兩個合夥人將第三個合夥人逼走。

因此,合夥人創業要想成功,首先要避免的就是內訌,避免自己親手將創辦的企業從內部殺死。下面,我們分析一下容易導致合夥創業出現矛盾的常見原因。

過早發放員工的期權

許多創業者為了招募創業團隊,過早承諾相關期權,並在員工入職時就簽下期權協議,到投資人進入後,正式做相關期權分配時,才發現給自己挖了一個大坑。

導致這種情況出現的主要原因是創始人分不清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區別,不知道股權比例和股份的差異,到最後就會出現許多扯不清楚的分配問題,沒有人願意放棄到手的期權,矛盾也就隨之出現。

迫不及待地分配股權

初創企業,由於創始人人脈較少,在這個合夥人的時代,一個人無法完成全部的事情,因此,他通過熟人介紹等方式,選擇了與陌生人合夥,迫不及待地分配股權比例。結果共事後才發現,自身與這位合夥人在能力、性格、價值觀等方面,有著嚴重的分歧。

可是,此時股權已經變更,雙方的合作協議也簽訂了,就出現了「請神容易送神難」的局面。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合作,再根據合作效果,待彼此都認可之後,談具體的股權分配。

沒有簽訂合夥協議

許多初創的創業者,談到股權分配時,都只是口頭承諾,一旦因利益分配問題出現矛盾,雙方都拿不出文字證據,矛盾就會進一步激化,進入扯皮模式,這對於公司發展將十分不利。

因此,合夥人創業簽訂合夥協議十分必要,即便暫時沒有簽訂合夥協議,也一定要有文字記錄,否則因分配比例各執己見,就要起衝突了。

拓展閱讀

騰訊「五虎將」

馬化騰在創立騰訊之初,為避免合夥人之間彼此爭奪權力,就與四個合作伙伴約定,各展所長,各管一攤:馬化騰是執行長(ceo),張志東是技術長(cto),曾李青是營運長(coo),許晨曄是資訊長(cio),陳一丹是首席行政官(cao)。

後來有人想加錢佔更大的股份,馬化騰卻說:「根據我對你能力的判斷,你不適合拿更多的股份。」

在馬化騰看來,未來的潛力要和應有的股份相匹配,不匹配就要出問題。如果拿大股的不幹事,幹事的股份又少,矛盾就會發生。當然,經過幾次稀釋,最後他們上市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只有當初的1/3,但即便是這樣,他們每個人的身家都還是達到了數十億元人民幣,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風險提示

資金風險在創業初期會一直伴隨在創業者的左右,是否有足夠的資金維持企業的初期運轉,是創業者面臨的第一個重要問題。對初創企業來說,如果企業的現金流中斷,則企業隨時都存在倒閉的風險。

實戰連結:合夥投資協議(書)範本

合夥投資協議書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住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住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丙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住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

乙方出資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

丙方出資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資總額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各共同投資人將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滋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為共同投資人身份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甲乙丙三方投資人有權相互檢查各自所負責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當三方中一方或兩方不再參加公司日程事務的管理時,從事公司管理的一方或兩方有義務向不再參加公司管理的兩方或一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乙丙三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某一方或兩方執行共同投資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投票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任何一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

任何一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