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有發展潛力和能力的員工,可以破格吸納。
吸納內部合夥人的流程
(1)由符合條件的員工向企業提出合夥申請,填寫員工合夥申請及認購表;
(2)企業對員工合夥資格進行初審,並由財務等部門核算當期內部股價、額度及認購係數;
(3)對合夥資格及持股方式進行稽核,並經合夥人會議複審後予以確認;
(4)合夥人簽訂內部合夥協議,到財務部確認持股份額並繳款;
(5)企業發放員工持股股權證書,每年按實際出資比例進行工商變更;
(6)正式成為內部合夥人,行使合夥人權力,享受分紅。
內部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內部合夥人的權利。創業公司實施內部合夥人制度時必須要清楚,內部合夥人不僅是公司股東,也是共同創業的夥伴,具有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權利。內部合夥人在公司對重大投資、業務戰略調整等做出決定時,具有股權表決權;對公司發展規劃及年度經營計劃、分紅與配股計劃等,具有股權表決權;對公司組織變革及核心制度具有表決權。另外,內部合夥人持有公司股份,還享有公司的股份權利。
(2)內部合夥人的義務。內部合夥人,不僅享有各種權利,還要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一,需要遵守公司的章程,履行合夥人的分管職能,完成合夥人分管的工作任務或業績指標;
第二,按時出席合夥人會議,為公司經營發展出謀劃策;
第三,遵守公司制度,根據個人績效及公司需要的職務進行調整;
第四,保守公司的商業機密。
拓展閱讀
合夥企業的分類及特點
1.普通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指的是由普通合夥人組成,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一種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兩點。
(1)由普通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指的是在合夥企業中,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2)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無限連帶責任包括連帶責任和無限責任兩個方面。
2.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企業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有限合夥企業由2~50個合夥人設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有1個普通合夥人。
(3)有限合夥企業名稱中應標明「有限合夥」字樣。
(4)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所有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5)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6)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履行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7)有限合夥企業登記事項中應當載明有限合夥人的姓名及認繳的出資數額。
(8)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要求在合夥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能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風險提示
合作時要想好不合作時怎麼辦,當一方合夥人退出時,責任誰來承擔,這些要提前簽到合同裡,不要意氣用事。千萬不能有「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也是雙方合作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
實戰連結:創業合夥協議(書)範本
創業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
姓名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
姓名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
姓名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宗旨: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經營專案:_____
合夥經營範圍: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合夥人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合夥人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須承認本合同;
(2)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須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須提前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不聽勸阻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作為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都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法院。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全體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