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為什麼有人找不到工作?

我們在第六章研究的蕭條表明,高失業率可能年復一年地持續下去。我們已經討論過蕭條的成因,不過現在我們討論的重點是勞動力市場不能正常出清,而這正是失業的顯著標志。即使蕭條時期人們會喪失信心,即使人們會普遍感覺不公平,會留意腐敗,會懷疑未來,但為什麼工資率不能自動調整以使勞動力市場出清呢?

本章,我們要集中討論動物精神理論的一個方面,即人類對公平感的需求,以幫助我們理解失業問題。這個解釋能夠幫助我們理解為什麼大規模失業會一再發生,為什麼我們要制定經濟政策來防止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非自願失業

我們認識一位非常優秀的經濟學家,他一直以自己的意志力為傲。他準備賣掉自己的房子,但預期中的買主並未主動送上門來,他對同事們說他賣不掉房子。他的同事對房子賣不出去並不奇怪,但對他的這個判斷頗感詫異,因為它違背了經濟學入門課程中的供給和需求定律。他們確信,無人問津的原因很簡單:他要求的售價太高了。後來房子終於賣了出去,但正如人們所料,價格大大降低了。

非自願失業與眾多經濟學家的經濟理論相違背,原因就在於這些經濟學家對失業者提出的問題和他們對這位經濟學家的房子提出的問題是一樣的。如果失業者找不到工作(即他們無法出售自己的勞動力),為什麼他們不要求較低的工資?或者,如果不願意降低工資,為什麼不降低要求找差一點的工作?勞動力市場為何會與股票市場或商品市場不同呢?在後兩類市場中,人們只要稍稍降低一點要價,就能夠做成生意(事實上,幾乎是馬上就能成交)。

有一個答案能回答這些問題,即所謂的效率工資理論。之所以稱其為效率工資理論,是因為該理論認為,勞動者的效率或效益取決於他們得到的工資。在房地產市場、股票市場和小麥市場上,一旦按照商定的價格交換了商品,買方和賣方的交易就完成了。較低的價格無疑會使買方得益,但購買勞動力的情形與此不同。在勞動力市場上,買方和賣方之間的交易,只有在勞動力被僱用、工資也談妥之後才算真正開始。無疑,只要求較低工資不會產生其他後果,多數僱主都喜歡較低的工資。但在勞動力市場上,低工資常常會產生其他影響。為什麼?因為僱員在約定的工作時間內,並不一定會努力工作,他們肯定需要激勵。如果低工資致使僱員心懷不滿甚至怨恨,並因此把僱主的經營活動弄得一團糟,這對僱主也沒有什麼好處。只有極少數僱員可能會受到非常嚴格的監督,因此沒有機會發洩不滿。

我們可以用最簡單的經濟學工具,即經濟學中最基本的供給和需求曲線,來詮釋此類問題的影響。在我們的理論描述中,工資由僱主制定,此時他關心兩個問題:一個是他要付出多少錢,另一個就是對僱員士氣的影響。由於工資會影響僱員計程車氣,僱主願意支付的工資可能會高於僱員願意接受的最低工資。對所有的僱主來說,他們願意支付給僱員的公平工資可能會高於勞動力市場上所有勞動力願意接受的工資。於是,勞動力的供給就大於需求,這樣在供給和需求之間就出現了缺口,這個缺口就是那些找不到工作的人。

就業市場有點像是搶椅子游戲。舞池邊有一些座位,但跳舞的人數比座位數要多,因此當音樂停止時,有人就找不到座位。我們可能不知道哪些人找不到座位,但我們可以肯定,必然會有人沒有座位,同時還要不情願地停止跳舞。與此類似,如果就業崗位少於找工作的人數,就一定會有人找不到工作。真實情況有可能是,越是有毅力的失業者,越有可能成為找工作的幸運兒。找到工作的人通常是那些嘗試過更多的工作機會,而且比較願意接受先前他們未曾考慮過的工作的人。不過,這並不是對非自願失業概念的否定。非自願失業是指,在企業願意支付的工資水平上存在的勞動力供求缺口。

這個失業理論非常簡單,可以放在經濟學入門課程裡輕鬆講授。它現在也出現在更加完備的宏觀經濟學教科書和一些「原理」讀物中,但通常都被放在闡述失業的章節的最後。探究一下經濟學家對該理論的保留態度是很有幫助的,尤其是我們對這種保留態度的回答,將幫助人們理解為什麼該理論實際上提供了關於非自願失業的最佳理論和實證解釋。雖然我們的失業理論非常簡單明瞭,但由於經濟學家的反對,它直到20世紀80年代早期才發展起來,而且即使到現在,它也只得到了有限的認可。

最簡單的失業理論——企業願意支付給工人的工資高於能夠吸引他們工作的最低工資數額——似乎有違常識。為什麼?因為它看起來像是奇談怪論,有哪個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人願意支付比必要數額更多的錢?但在效率工資理論中,僱主確實是這麼做的。他們所支付的工資要高於工人對自己的工作所要求的工資。而如果創造一個理論,說股票市場和小麥市場上的買家願意為他們購買的東西多付錢,就完全沒有意義。

效率工資理論還和經濟學家的理論直覺相牴觸,因為它違反了提出理論問題常用的概念框架。經濟學中常用的方法是提問題,先是針對市場中的需求一方,然後針對供給一方提問。按照這種方式,考慮勞動力購買問題時,人們首先會問:誰是可能的勞動力購買者?然後,在各種工資水平上,他們會購買多少勞動力?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就決定了勞動力需求。在供給方面,傳統的問法是:誰是可能的勞動力出售者?在各種工資水平上,他們願意供應多少勞動力?在供給等於需求的那個工資水平上,傳統意義上的均衡就實現了。有些人會對工資過低感到失望,所以乾脆不找工作。不過,在標準的理論中,並不存在非自願失業這回事。像我們的朋友和他的房子一樣,每個人都能出售勞動力:他們只需要在索要的價格(工資)上保持足夠彈性就可以了。

但標準理論並未描述出勞動力市場的真實情況。我們將會看到,基礎統計資料恰恰表明,僱主們確實願意付給僱員高於必要水平的工資。所以,效率工資理論絕對是站得住腳的。

工資、價格和效率工資

貨物是比勞動力簡單得多的商品。工人們如果覺得工資太低就會不高興,而貨物沒有生命、沒有感情,因此不會這樣(這也是為什麼人們很少以高於最低可能的價格購買商品,但會付給勞動力高於必要水平的工資)。不過,如果我們仔細思考這個問題就會發現,即使是貨物也並不總是正好以最低的可能價格出售。

事實上,在同一座城市,同一種商品的價格差異相當大。若干年前,三位哈佛大學的經濟學家決定調查波士頓地區的39類特定商品的價格差距。這些商品分門別類,各不相同,包括蘭令牌十速腳踏車和星座讀物等。調查結果顯示,其中多數商品的價格都存在相當大的差別。腳踏車的價格差距最小,最高價和最低價只相差11%。但這39類商品中,完全一模一樣的商品,最高價和最低價之間的差距的中位數是157%。一款denman牌七排毛梳的最高價大約是最低價的7倍。該研究提醒我們,雖然我們經常在尋找最低的價格(有時還幹勁十足),但我們通常不會在最便宜的商店購買(有時是故意為之)。

同一城市同一商品的價格尚且存在如此顯著的差別,那麼,如果各家公司付給看起來完全相同甚至居住於同城的勞動力不同的工資,就不應引起太大的驚訝。早期的證據來自約翰·鄧洛普發表的一份令人印象深刻的表格。鄧洛普是一位執著的應用經濟學家,他渴望弄清楚勞動力市場的實際執行狀況。他在家裡和工會領袖會面的時間,和他待在哈佛演講廳的時間差不多(不久,他成了哈佛大學經濟系系主任)。林登·約翰遜總統任命他為勞工部部長。鄧洛普最有影響的一篇文章揭開了波士頓地區參加工會的各型別貨運卡車司機的巨大工資差別。例如,1951年7月,波士頓地區給「貨運卡車司機」的工會工資標準是:為洗衣店運送貨物的卡車司機的工資是每小時1.2美元,而運送雜誌的卡車司機的工資就幾乎翻倍,為每小時2.25美元。我們把鄧洛普的表格複製如表1。

這些資料揭示了一個實際上非常普遍的現象:工資差異非常大,而且工資差異只部分反映了技能差別。我們可以從分析工資差距到底有多大著手來探討這個問題。姜成慧(chinhuijuhn,音譯)、凱文·墨菲和布魯克斯·皮爾斯合寫的一篇關於工資差異的經典文章,能夠給我們提供部分答案。1988年,25~65歲的男子中,第90百分位的週薪(只有10%的人收入高於它)和第10百分位的週薪(只有10%的人收入低於它)之間的差距超過4倍。令人驚訝的是,如此大的差距中只有一小部分能夠用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經驗來解釋,而在通常情況下,這兩者是技能差異的主要原因。即便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經驗相當,第90百分位和第10百分位的工資仍有3倍以上的差距。sup/sup

以上關於工資差距的估計,還可以進一步通過考慮技能差異的因素來調整。埃裡卡·格羅森研究了6個不同行業中,工人從一家企業跳槽到另外一家的情況。這樣,她就能夠分清楚工資差異有多大比例是由於個人原因,有多少要歸功於他們找到工作的運氣。她發現,工資差異中的50%不能用工人本身技能水平的不同來解釋,而和他們所在的企業有關。sup/sup這個發現似乎有力地證實了鄧洛普最初的推測:具有相同技能水平的工人確實拿到了不同水平的工資。

表1貨運卡車司機的工會工資標準(1951年7月1日波士頓)

雜誌

2.25美元

日報

2.16美元

石油

1.985美元

建築材料

1.85美元

紙盒,新聞紙

1.832美元

瓶裝和小桶啤酒

1.775美元

連鎖店貨物

1.679美元

肉類罐頭,3~5噸

1.64美元

猶太麵包店

1.595美元

批發品

1.57美元

油脂

1.55美元

煤炭

1.518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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