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特·里斯是一位有見識的聰明人,事業有成。他生於1921年,大學就讀於奧伯林學院,後赴芝加哥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此後由於成績優異而留校任教。他在學校裡逐級提升,從助教、副教授到教授,最後做到系主任。他的主要研究領域是勞動經濟學,並寫作出版了一部力作——《工會經濟學》。1996年,他離開芝加哥去了普林斯頓大學,不久之後開始擔任高階行政職務。福特總統任命他為工資與物價穩定委員會主席。其後,他重返普林斯頓大學擔任教務長,最後出任艾爾弗雷德·斯隆基金會主席。
在去世之前,里斯為一場研討會(此前3年,里斯也曾被邀請參加一場類似的研討會)撰寫了一篇紀念老朋友雅各布·明瑟(芝加哥學派另一位著名的勞動經濟學家)的文章。他利用這個機會回顧了他作為經濟學家的前半生,並坦率地承認:他從後半生主要從事管理工作的經歷中發現,自己早年所作的分析研究裡存在致命的疏漏。作為一名管理者,他必須不斷地判斷什麼是公平的,什麼是不公平的;而作為一名經濟學家,這一概念從未在他的分析中出現過。
以下是他的原話:
我講授了30年的新古典工資決定理論,並試圖在我寫作的教科書中給出解釋,可是這個理論完全沒有提到公平……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我開始擔任各種與工資制定和管理有關的職位,其中包括在尼克松政府和福特政府的三個工資穩定機構中任職,擔任兩家公司的董事、一所私立大學的教務長、一家基金的主席以及一家文科院校的理事。在其中一家公司我還做過薪酬委員會主席。
在擔任這些職務的過程中我發現,我教了這麼多年的理論對實際工資的制定幾乎沒什麼作用。在現實世界裡,制定工資所涉及的因素似乎與新古典理論中所說的那些因素迥然不同。在現實世界裡,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似乎就是公平。
公平問題不該受冷落
在某種意義上,里斯的上述言論誇大了經濟學家忽略公平問題的程度。同其他人一樣,經濟學家也知道人們把公平看得有多重要。作為父母,他們也都見識過孩子們為了搶一個好座位而激烈爭吵的情景。經濟學家也知道《聖經》裡記載的爭奪故事:約瑟怎麼頗受父親的偏愛,父親怎麼給了他一件綵衣,而他那些眼紅的兄弟們又作何反應。兄弟們都嫉恨約瑟,先是把他扔進一個深坑裡,想餓死他,後來覺得還是把他賣給前往埃及的奴隸販子更好。
關於公平問題,經濟學家已經撰寫了大量論文,一位名叫厄恩斯特·費爾的經濟學家甚至就這一主題寫了一套叢書。
但是,在更廣泛的意義上,里斯的感悟不僅對他自己,而且對整個經濟學而言都是正確的。不管在公平方面有多少文章,也不管經濟學家認為它有多麼重要,在經濟學的思維模式中,它一直備受冷落。看看教科書吧,儘管有些教科書的確提及公平是一種動機,但它們仍將公平置於章節的結尾,作為章後的閱讀材料。學生為了應付考試可以跳過這些章節,而指定教科書的教授則確保了教科書無所不包,甚至包括公平問題。
但是,公平可能與其他被認為最重要的經濟動機同等重要。人們對公平有關問題的思考,是否達到甚至超過人們對其他那些重點關注的經濟問題的思考呢?對公平因素或社會期望的考量帶來的結果,不亞於大家集中關注的經濟動機產生的後果嗎?這些問題的提出將改變公平受冷落的地位。
當然,教科書之所以不涉及這些問題,還有更深層的原因。經濟學教科書被認為只和經濟學相關,而與心理學、人類學、社會學、哲學或者其他任何有關公平問題的學科無關。那些指定經濟學教科書的人,想講授他們的特殊專長。在大量應用中,純經濟學理論毫無疑問是有價值的,因此,經濟學教授自然就會傾向於注重那些重要理論,即便它並不適用於其他同樣重要的應用。運用理性理論來分析問題可以得出簡潔精緻的表述。如果有人指出,正統經濟學之外的其他因素是某些重大經濟現象的根本原因,他就違背了經濟學教科書的規範。這就好比在高階晚宴上大聲打嗝,沒有人願意這樣做。
問卷調查:公平比經濟動機更重要
對公平的研究確實表明,對公平的關注很可能超過對理性經濟動機帶來的影響的關注。我們感興趣的一項研究來自心理學家丹尼爾·卡尼曼和兩名經濟學家傑克·尼奇及理查德·塞勒組成的一個小組,該研究調查受訪人對許多情境的反應:在這些情境中發生的行為哪些是可接受的,哪些是不公平的?
第一個問題是關於暴風雪後的雪鏟價格,它說明了研究的方法和答案。根據研究人員設定的情景,某地下了一場暴風雪,當地的五金店提高了雪鏟的價格,這種提價行為是可接受的呢,還是不公平的?根據基本的經濟學原理,這樣的區別是無關緊要的:人們現在不得不剷除車道和人行道上的積雪,因此,需求的增加必然導致價格的提高。但是,82%的受訪人認為,在暴風雪後,將雪鏟價格從15美元提高到20美元是不公平的。五金店是在發顧客的災難財,因為它購進雪鏟的成本並沒有增加。在1992年安德魯颶風過後,家得寶公司似乎考慮到了人們的這種情感,它在出售膠合板時並沒有漫天要價,而是自己承擔了大部分的新增成本。
卡尼曼、尼奇和塞勒設計了另一個情境,受訪者對此的反應進一步說明,公平因素比經濟動機更重要。
在一個大熱天,你躺在沙灘上,唯一能喝到的飲料是冰水。你已經想了個把小時,想要美美地喝上一瓶冰鎮啤酒,而且是自己喜歡的牌子。你的同伴起身打電話查詢以後,提出從附近僅有的賣啤酒的地方(一家高階度假酒店、一家生意清淡的雜貨店)買一瓶回來。他說啤酒可能很貴,因此問你願意出多少錢。他說如果啤酒的價格等於或低於你說的價格就買一瓶,如果高於你說的價格就不買。你相信你的朋友,而且你沒有機會和酒吧招待或雜貨店店主討價還價。那麼,你會說個什麼價格呢?
一般來說,對來自豪華酒店的啤酒和來自生意清淡的雜貨店的啤酒,受訪人有不同的底價,對前者的底價要比對後者的高。通常來說,他們願意為前者多支付75%。
這樣的情景可能非常普通。但是,人們對它的反應則有著深刻的含義。這些反應表明,公平因素的重要性不亞於理性的經濟動機。如果受訪人只考慮啤酒給他們躺在沙灘上增加了多少快樂,他們就會為它支付等同的金額,而不論它是來自酒店還是雜貨店。如果雜貨店的要價「高得離譜」,那麼,這種額外的快樂就會蕩然無存。雜貨店的酒不能那麼貴,因為他們不願意花額外的錢從雜貨店買酒。他們寧願把錢花在酒店的酒吧。結果也必定如此,因為他們認為,雜貨店索要的價格高過他們願意支付的價格是不公平的。
經濟實驗:人們渴望公平
經濟實驗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公平因素的作用。這樣的實驗有很多,且各不相同,但我們最喜歡的是厄恩斯特·費爾和西蒙·加士德的實驗。他們將一個實驗室裡常用的,再普通不過的遊戲進行了創新,來檢驗實驗物件的合作行為和相互之間的信任。在這個遊戲中,實驗物件可以將一些錢放入「儲錢罐」,這樣錢就會增加,然後,再同集體中的其他人分享罐中的錢。如果每個人都合作,那麼,整個集體的收益最大。但是,人又有自私自利的動機:如果其他人都把錢放入罐中(錢先增加再被分掉),而我則只顧自己(不放錢),那麼,我就會得到對我而言最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