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高度評價聯邦儲備體系,他們在給青年講述已建立的機制的奧妙和完美時,從未如此令人羨慕——或從普遍實際來看,從未如此成功。公司被一種壟斷的本能所玷汙。工會干涉市場,要求實現貿易限制,抵制新技術,因此就是阻止進步,他們會成為敲詐勒索者和訛詐錢財的歹徒的犧牲品。政府調整部門是有明顯缺陷的經濟指南工具。聯邦儲備系統也並非完全無懈可擊,該體系犯有許多錯誤,但這些總是有趣的判斷錯誤。它們受到並非批判的而是敬重的檢查,以求發現有識之士犯錯誤的原因。任何人犯了這樣的錯誤都應該被解僱或者受到嚴厲指責,這在經濟學家來看幾乎是不可思議的。這種認可是有來源的,與環境沒多大關係。一篇擁有最廣泛讀者的關於體系創立的報道,生動地敘述它是在1913年最後幾周裡誕生的,當時聯邦儲備法案被國會通過並得到威爾遜總統的簽署。「它起源於1907年的恐慌,銀行倒閉的瘟疫令人驚恐萬分:國家完全處於私有銀行業動盪的混亂狀態。」這段總結的作者薩繆爾森(samuelson)又補充道:經濟學家把體系當作「聯邦」,這個縮寫帶有深厚的情感色彩,如果說有令人生厭之處,也並沒有失敬的內涵。他觀察到體系的主要決策權威——開放性市場委員會的決策的作用,也許「用可原諒的誇張手法使其成員成為最有權力的美國個體市民群體」。
這與事實是不符的,連稍有點兒警惕的人都看得出來。作為對大恐慌的一種反應,體系有明顯的缺陷。在體系創立7年之後的1920~1921年,發生一場嚴重恐慌,10年之後又出現空前絕後的大蕭條。正統的經濟學觀點也不否認,有大量證據表明,聯邦儲備體系把一切弄得更糟——它資助先前的投機,進一步加劇出現在1920~1921年和1929年的緊縮。它在根治令人驚恐的銀行倒閉瘟疫方面也未見好的效果。在體系建立前的20年中,有1748家銀行倒閉;在體系結束私有銀行業動盪的混亂狀態後的20年中,有15502家銀行倒閉。
在繁榮中對銀行借貸加以限制是中央銀行的一個基本功能,因此發揮最終貸款人的作用是其在隨後蕭條中的主要任務。但是在大蕭條中,不是聯邦儲備,而是為此目的新建立的金融復興公司起到了這種作用。當不穩定的銀行業最終在1933年完結時——當所有的銀行都得接受有效監督且因此儲戶得到隨時都可取到錢的保證時——不是聯邦儲備系統,而是鮮為人知的毫無威望的機構聯邦儲蓄保險公司發揮了這種作用。在20世紀30年代,人們知道,銀行提供的大量借貸得不到利用的保證,因此政府有必要使開支不是隨意的,而是有保證的。政府自己通過借貸和消費來完成——通過與貨幣政策相對的財政政策來完成。事實證明,在嚴重的蕭條期,聯邦儲備系統是無所作為的。
最後,出現了通貨膨脹。1963年為紀念系統建立50週年,管理委員會(如現在所稱)出版(更確切地說,是重新出版)了一本關於其目標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上寫道:「今天一般人認為系統的基本目標是用堅挺的美元來大力提高就業水平的……」在隨後的10年裡,出現了和平時期最嚴重的通貨膨脹。公開市場委員會仍被認為是最有勢力的美國平民團體,就這個問題反覆舉行過會議。通貨膨脹持續不斷,當通貨膨脹速度放慢時,失業人數可悲地增長。權力如實地發揮了作用。
在美國經濟學中有一種重要傳統,較少涉及保守主義而較多涉及給人舒適感的一致性,這在哈佛大學有時被稱為貝爾蒙特綜合症(belmontsyndrome)——許多在學術界享有很高聲望的哈佛大學教師的一種慾望,他們想離開宜人的郊區的家庭、妻子和煩惱,來到辦公室、計算機室和教室,擺脫來自爭論、批評或思想混亂的打擾或沮喪。這種對舒適的偏愛排斥了它與舒適相對立的證據。貝爾特蒙綜合症是一種自然的且無害的事物。如果所有的參加者都帶有一種強制性的壓力來震撼或改變世界,那麼學術生活肯定不會得到改善。被普遍相信的內容肯定有人要講授。但是,由於我們現在討論聯邦儲備系統,也就必須承認,在60年裡,該體系一直是貝爾蒙特綜合症或相近學科領域的同等病症的一個主要的常規患者。在通常講授或相信的內容中,必須用分析和批判的態度來對待該體系歷史的每一個側面。
該系統取得的成就並非微不足道,有些尚未得到充分肯定。在聯邦儲備系統的早期年月裡,美國大城市較好的商業區有了高質量的不動產,令人感到莊重的信託大樓拔地而起。自那時起,人們對這樣的貨幣中心留有資產雄厚的印象,否則,這樣的中心就會成為像克萊夫蘭或聖·路易斯那樣的二流中心。在英國或法國,只有首都才能有這樣莊嚴的金融中心;在美國,十幾個大城市有這種福氣。這些象徵雖然並不十分重要,但也並非無足輕重。建築的端莊風格也不是為了讓人見了唉聲嘆氣,貨幣對大多數人來說是一件嚴肅的事,他們希望金融建築能反映這一性質——嚴肅認真,決不草率輕浮。作為補充,這也適合於銀行家。醫生雖然手中掌握著生命本身,但也可能是玩幽默的。伊夫林·沃(evelynwaugh)在《衰落與倒臺》(idecline/iiand/iifall/i)中塑造了一個酩酊大醉的人。一個有趣的銀行家是不可思議的,甚至沃也不能使一個喝醉了的銀行家看上去合情合理。
聯邦儲備系統還把一種高效的結算和兌現支票的方法付諸經營。從前,當把一家銀行的支票帶到另一家銀行時,自然要交費——實際上每次付款要交少量的稅。現在,用支票付款實際上是免費的,這是一個小的但顯然是有用的措施。
最後要指出的是,聯邦儲備當初就建立了一種空前正直的聲譽。官員從未被擔心去偷竊和挪用款項,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必須得歸功於很少有人摸過或甚至看過真正可提走的錢的事實。極少有官員曾被懷疑利用自己對系統意圖的瞭解而中飽私囊,這在一定程度上必須得歸功於能獲得這種資訊的人數有限以及所提供的可利用的資訊比通常想象的更為有限這一事實。近來,波士頓和費城聯邦儲備系統銀行的低階僱員由於轉移指令銷燬的舊鈔票而遭到監禁。他們並非不合邏輯地想到這些鈔票仍可以使用。系統的誠實準則仍是十分嚴厲的,這令人佩服。
此外,在早期年月裡,系統對餘者來說是其立法單性生殖的犧牲品。對系統的規劃使兩派又回到舊的妥協上去了,那些想要中央銀行的人們對中央化的財政權的宿敵做出足夠的讓步,致使新機構權力分散,方法和目的不明確。因此,聯邦儲備系統一直持續到20世紀30年代,此時貨幣管理且因此也是中央銀行部門中固有的好機遇正在減少。
1908年由於恐慌帶來的後果,國會通過了《奧爾德里奇—費裡蘭貨幣法案》(thealdrich-vreelandact)。在先前的年度裡,當受驚嚇的人們去銀行時,後者時而發行臨時通貨——實際上就是給債權人打的借據,以解決彼此之間或與較信賴的債權人之間的收付平衡。這樣銀行就可以把可接受性大的現金留給要求苛刻的儲戶。新的立法使這種調整規範化,允許銀行統一發行一種緊急貨幣,這要根據各種各樣的債券和商業貸款的可靠性來進行,這些債券和貸款實際上不用出售就可以換成現金。一旦緊急狀態結束,一種稅收就可以確保把這種代用貨幣取出來。這項法案僅在1914年戰爭爆發時實施過一陣子。根據法案中的一個較重要的條款,成立了一個國家貨幣委員會,制訂一個永久方案來減少或抵消恐慌的作用,在無恐慌的情況下創造一個穩定的貨幣體制。
恰當地說,現在出現了兩個研究美國貨幣管理的團體,這兩個團體分別支援舊妥協兩派中的一派。第一個團體就是剛才提到的國家貨幣委員會,該委員會主席是羅德艾蘭的參議員尼爾遜·w.奧爾德里奇(nelsondrich),他彬彬有禮,頗有參議員風度。他堅決主張高稅收,貨幣要堅挺,大銀行家的經營不受干擾,並且堅決主張採取其他一切有把握的措施增加已是富人的財富或權力。奧爾德里奇本人顯然屬於這個階層。他的這種身份因他的女兒阿比·奧爾德里奇(abbyaldrich)與小約翰·d.洛克菲勒(johnd.rockefeller,jr.)的婚姻而得到進一步提高,這是一樁在現代以尼爾遜·奧爾德里奇·洛克菲勒的名義來紀念的聯姻。奧爾德里奇在20世紀初被普遍認為是參議院中最有影響的人物。林肯·斯蒂芬斯(lincolnsteffens)喜歡強硬的措辭而不喜歡咬文嚼字,他稱奧爾德里奇是「美國的老闆」。在奧爾德里奇的領導下,從新興的經濟學角度,在美國,特別是在其他國家,進行了二十多項關於貨幣機構的調查。經濟學家自那時以來對聯邦儲備系統的推崇,至少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歸於一個事實:許多這個專業的開拓者也參加過其創立。
稍後,與之相匹敵的研究是在路易斯安那的眾議員阿森·卜卓(arsenepujo)的領導下進行的。塞繆爾·昂特邁耶(samueluntermyer)給予積極指導,其目的是檢查貨幣信託機制——無疑是人們認為的納爾遜·奧爾德里奇想竭力加強的紐約影子權力。1912年12月18日,卜卓和昂特邁耶的最得意的時刻出現了,他們被請上了現在老氣橫秋的j.p.摩根在華盛頓的證人席。摩根雖然年邁,但也清楚一個簡單命題的價值,不管有多難都堅持不移。他告訴委員會,錢並不是權力之源,性格才是。對於這一點,他毫不動搖,雖然舊妥協中的農業派並不普遍信任他。
卜卓的證詞給聽眾敲了警鐘;只是通過奧爾德里奇的研究才有了具體的提議。1910年,在國家貨幣委員會工作取得重大進展之前,鮑爾·m.沃伯格是一位華爾街投資銀行家,他意志堅強,思維敏捷,富於創造性,具有偉大的獨立精神,20年後他幾乎獨自一人警告大牛市的不健全及其終極危險性,結果招致華爾街的憤怒。他提出一個建立單一的中央銀行的計劃,他稱之為聯合儲備銀行。由於沃伯格的這項計劃和他後來在第一屆聯邦儲備委員會中所做的貢獻,他被稱為該系統之父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他的計劃受到奧爾德里奇致命性的破壞。
當立法時機成熟時,奧爾德里奇採取措施對付民主黨人長期的反對意見——多年在黨的講壇上反反覆覆強調的反對意見,反對一切建立一箇中央銀行的提議。他採取迂迴戰術,提出建立不是一個而是多箇中央銀行,從而避開反對意見。銀行這個字眼本身也被迴避了。1912年,他提出通過立法建立一個國家儲備協會和15個地方協會,這些協會把持各個參與銀行的儲備——儲蓄。銀行向它們要貸款,包括緊急狀態時期的拯救。所有的銀行都在其構成者銀行家的嚴格控制之下,這是一個決定命運的觀念。反對派承認了地區性計劃,隨之有能力排除一個把持儲備的國家或中央機構這個觀念,也能減輕銀行家對所認可的地方機構的控制,隨之勉強承認可把這樣產生的機構稱為銀行。於是就有了基本形式的聯邦儲備系統。
但是,最後的立法工作不是與奧爾德里奇和他的共和黨共同完成,而是由民主黨人完成的,也許實際上只能如此。美國的政治中沒有哪個特徵像政治家先成為反對派的俘虜又成為其代理這一傾向那樣鮮明,這在一定程度上帶有盎格魯—撒克遜人的性格。因此,重要的倡議不是由最初最擁護的人提出來的。這種被觀念所征服的人們過去非常害怕他們的對手。反對派承認有必要也有希望在解除最初對手的武裝後才會採取行動。在20世紀60年代,美國自由民主黨人強烈要求和平與國際友好,卻繼續冷戰,把軍隊投入越南。他們這樣做,部分由於擔心真會被右派稱為綏靖者和秘密共產黨人。理查德·尼克松作為冷戰勇士,手持潔白無瑕的國書,開始與莫斯科和北京搞和平或和解,可以說是很緩慢地從越南撤了回去。因此,在外交政策上,他繞過了他的自由黨的反對派。當米爾頓·弗裡德曼教授提議確保窮人的收入時,這項提議被(完全正確地)認為是一個富於創造性想象的行動,當共和黨政府提交給國會時,它卻成了保守政治家的標誌。當喬治·麥加文在競選總統中提出類似的稍微慷慨些的建議時,這個建議卻被保守分子指責為財政狂人的夢想。共和黨人作為知名的強大的美元捍衛者,在20世紀70年代初,卻把美元貶值了不止一次而是兩次。對任何被懷疑對美元的完美採取較靈活態度的人來說,這種行動極其危險。
1912年的情形就是如此,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wilson)一當上總統就立即接受了反對派認為有必要建立一箇中央銀行的觀點。反對派已做出不是對一個而是對許多中央銀行的讓步,這成了參考座標。1913年,總統提出,國會召開一次特別會議以制定立法,這仍是一場漫長的鬥爭。布賴恩的人又提出一些富有想象力的建議,其中之一是為棉花、小麥和玉米生產者發放2億美元貸款,以及為普通商業和公共設施提供相同資金。他們還想根據法案,讓一個灰塵滿面的農民進入聯邦儲備委員會。但是,威廉·詹寧斯·布賴恩(williamjenningsbryan)現在是國務卿,任命他擔任此職真是一個絕頂聰明的設計。布賴恩的一些提議——主要是限制新系統中銀行的作用的提議——被接受了。其中較多的提議輸給該議案的主要發起人——弗吉尼亞眾議員卡特·葛拉斯(carterglass)——的較保守的建議。有些提議,包括為農民提供特別貨幣資金,被國務卿本人放棄了。有一個提議主張用該系統的收入建立一種基本的儲蓄保險,但在經國會議員格拉的要求舉行的兩院商談中被放棄。
1913年,在聖誕節的前兩天,《聯邦儲備法案》經伍德羅·威爾遜簽署成為法律。該法案規定,不是成立一箇中央銀行,而是多達12個——後來確定的數目。在華盛頓的指導是由一個7人儲備委員會來做的,財政部長和貨幣審計長擔任該委員會的執行委員。委員會的權力微不足道,地區觀念實際上佔了上風,實權由12個銀行掌握。那12個銀行中的每一個都是由一個以9位董事組成的董事會領導,這9位董事中有6位是由正在加入的銀行或會員銀行選舉產生,雖然這6位中只有3位可以是銀行家,其餘3位由華盛頓任命。美國銀行家協會考慮到其會員被剝奪了權力,以及美國政府在系統中似乎起了很大作用,於是就說:「對於不相信社會主義的人來說,這是很難接受的……」
翌年8月10日,在財政部長威廉·吉布斯·麥卡杜(williamgibbsmcadoo)的辦公室裡,第一屆董事會宣誓就職。與後來的繼承人不同,這是一個非常知名的群體。首任董事長是查理斯·s.哈姆林(charles),其成員包括亞拉巴馬州(alabama)伯明翰市(birmingham)的哈丁(rding)、沃伯格(warburg)、芝加哥的弗雷德里克·a.德拉諾(fredericka.delano)——他後來以弗蘭克林·d.羅斯福的叔父弗雷德而著稱,還有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密勒(r),命中註定為保持董事會的連續性發揮很大作用,在隨後22年中他都在為之工作。伍德羅·威爾遜對前途要比那些銀行家更有信心。他給麥卡杜的信中寫道:「新的黎明已出現在我們如此強烈地希望保持永久繁榮幸福的、可愛的國家中。」
最後,通過法律細則條款,把比較直率的調整與巧妙選中的一些對舊妥協中農業派做的不合邏輯的、發人深省的讓步結合起來。
要求所有的國家銀行都歸屬於該系統;允許無名的州立銀行加入進來(鼓勵國家銀行放棄確保其鈔票發行的債券,雖然這項工作最後直到1935年才完成)。此後稱之為會員銀行的會費是其資本的6%,其中有一半是隨叫隨到。這種投資反過來又成為地方聯邦儲備銀行的資本。這種資本的利潤是有限的。從一開始就十分清楚明智地表白,系統不受其掙錢能力的檢驗,會員銀行必須根據其儲蓄來儲存少量的數目明確的儲備,這些儲備至少有1/3存放在儲備銀行。儲備可以是黃金,或代表黃金的黃皮黃金證書,這種證書是財政部頒發的,作為把黃金帶回制幣廠或政府的一種回報。儲備可以是現在的貨幣色拉,其中包括綠鈔、白銀證書、1890年試行的國庫券——現在都帶有名門的姓氏,即「合法貨幣」。除偽鈔以外,非法貨幣的性質從未被表述過。當然,一切合法貨幣都可以按要求隨時在銀行兌換成黃金。會員銀行的儲備成了聯邦儲備銀行的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