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商業銀行的歷史屬於義大利人,中央銀行的歷史屬於英國人,那麼,政府發行紙幣的歷史無疑屬於美國人。銀行證券和政府證券當然有許多共同之處。銀行借貸出去的鈔票只要可以兌換成金銀,就與其金銀當量具有完全等同的購買力,而且將繼續具有這一等同購買力,即使發放的鈔票在積累面值上大大超出其可兌換的金屬。基本金的供給不足沒有被所有或太多一下子來取錢的人表現出來,這是唯一重要的事。
進而言之,如在拿破崙戰爭期間英國的經驗所表明的,當兌換金銀被否決時,銀行的鈔票也決不會失去所有或大部分價值。決定性因素表面看來是與貿易總體狀況有關的借貸數目——更確切地說,為可購得的貨物和服務的量,以及基本兌換的前景。在《根特條約》(treatyofghent)和滑鐵盧勝利之後,英國政府不可能更長期向英國央行勒索貸款和由此而產生的鈔票。看來,高價黃金特別調查委員會主張完全兌換的建議可能遲早會付諸實施。因此,英國央行的鈔票購買力和兌金率得以穩步增長。這與一個世紀前法國皇家銀行擁有多如牛毛、毫無指望的鈔票的那種傾向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政府沒有把證券鎖入銀行並用鈔票來支付士兵、水手、僕人和供給者,而是把自己的鈔票直接發給等待開支的人們,此時並未有大的變化。這樣發行的鈔票也體現用國庫中的金或銀來支付的一種承諾。人們總是認為,支付的承諾在數量上超過可得到的金屬。但是,如同銀行鈔票一樣,這些政府鈔票只要可以完全兌換成金或銀就會受到十分推崇,相應的購買力仍會保持好勢頭,當不能兌換時,其購買力減小的程度同樣也取決於為購貨而發行的鈔票的數量及其終極兌換前景。如果發行量小,那麼購買力降低的可能性就小,而且仍然保持此勢頭,即使兌換的承諾通常被無限期推遲。
最初出現的政府證券往往在兌換時具有利率的優勢——當回籠兌換時對適量酬金的承諾。在其兌換承諾的背後,還有國家的尊嚴和誠實,在漫長的歷史中,貨幣涉及兩個極為可疑的寶貴的特徵,通常還被賦予一種經過精心設計的或被強加的價值。當借債人足量地還給債權人時,紙幣就合法地清償了債務,這就是法定貨幣。因此,借債人就會努力積攢以支付債務。債權人是不會反對的。這種強化作用總比預期要小。
有些情況可以說明,美國殖民地在紙幣使用中扮演了開拓性的角色。戰爭總是迫使金融革新。紙幣如同英國央行貸款一樣,也是對稅收的一種取代,就稅收而言,殖民地主義者極其殘酷。雖然人們都知道他們反對無代表的稅收,但是,他們也反對有代表的稅收,這卻是鮮為人知的。「毫無疑問,抵制賦稅的情緒在所有的殖民地都十分高漲。這是美國人民長期以來擺脫英國統治的明顯特徵之一。」紙幣在殖民地時代就有,確實是對經濟不滿情緒的一種解毒劑。殖民國一般反對殖民地開辦銀行——銀行鈔票顯然要取代政府鈔票,因而受到排斥。有種東西必須得歸功於想做貨幣試驗的一種本能——也許歸功於一種信念:如同新大陸一切其他奇蹟一樣,還存在著創造貨幣使人發財的希望,這在歷史上是新奇獨特的。
對貨幣實驗的本能始自殖民的最早時期。每部歷史都表明,殖民者具有地區性缺錢的特徵。幾乎所有的解說都把這種缺錢歸於地方缺少金銀資源和殖民國的商業政策,殖民國滿不在乎地把金銀從殖民者手中攫走,反映出一切重要財富都是由金銀構成的重商主義信念。但這兩種解釋都無道理。許多國家或社群雖無礦藏,但金銀數相當多。威尼斯、熱那亞(genoa)、布魯日(bruges)都沒有主礦脈(今天的中國香港和新加坡也沒有)。雖然殖民者需要用硬幣來支付從英國購來的貨物,但他們也有產品——菸草、皮貨、船隻、水運服務,英國商人本來會心甘情願且十分自由地用金銀來購買。看來,對殖民地缺硬幣所做的更為合理的解釋,是對格雷沙姆的另一個證明。從一開始,殖民者就試圖使用金屬取代物。這種取代物在人們眼裡不如金銀貴重,易於傳給他人,於是就不斷流通起來。金銀便被接受者儲存起來或用來購買商品,包括殖民國的那些商品,對此取代物是無法接受的。
第一種取代物是從印第安人手中接過來的。在殖民伊始,從新英格蘭到弗吉尼亞,印第安人使用的貝殼串珠或貝殼成了公認的小硬幣。1641年在馬薩諸塞,這種小硬幣成為法定貨幣,受到諸如交易量等一些條件限制,6個貝殼等價為1便士,但也就在一兩代人之後便開始失寵。貝殼貨幣分為黑白兩種面額,第一種的價值是第二種的2倍。只要稍有點技術和少許染料,便可把低面額貨幣轉變成高面額的。串珠貝殼作為貨幣的可接受性替代物,取決於印第安人是否願意用皮貨收回。印第安人實際上是串珠貝殼錢體系的中央銀行家,海狸皮是串珠貝殼可兌換的儲備貨幣。這種可兌換力維持著貝殼的購買力。隨著17世紀的過去和殖民地的擴張,海狸退到十分遙遠的森林和溪流中去了。皮毛難以再得,串珠也就無法轉換了,於是,可想而知也就喪失了購買力,除用作零花錢外,很快就從流通中消失了。
菸草雖然在區域性受到更多的限制,但遠比串珠貝殼重要得多。1607年,第一批殖民者來詹姆斯敦永久落戶後的十多年中,菸草開始被當作貨幣來使用。在1642年,殖民地議會通過使規定用金銀支付的合同失效這一有趣的倒行手段,把菸草定為法定貨幣。菸草當貨幣使用在弗吉尼亞持續兩個世紀;在馬里蘭持續一個半世紀——兩者都持續到憲法規定貨幣只能由聯邦政府負責確定為止。通常認為,金本位從1879年一直持續到1971年理查德·尼克松(rickardnixon)把最後的實效較低的文本取消為止。從整個美國曆史來看,菸草雖然更限於區域性,但持續時間幾乎是黃金的2倍。
起初,菸草轉手是以紙和硬幣的方式進行的。菸草除了易碎以外,還有兩個十分重要的特點。作為一種不是開採的、鑄造的或印刷的而是種植的交換媒介,其供給的問題不在於一個組織或國家的權威,而在於個人的意志,因此質量極易降低。菸草的這兩個特點得到了積極的利用。從弗吉尼亞和馬里蘭移民的最早時期起,殖民政府就關心限制菸草生產,且因此做出維持其購買力的計劃。1666年,弗吉尼亞、馬里蘭和卡羅來納(如其當時所示)三方進行談判,同意簽署一項條約,規定停止一年生產任何菸草。1683年,類似的努力失敗,一群群盲流竄入鄉村,搗毀菸草作物,導致弗吉尼亞議會頒佈法令:如果這種行動是由8個以上的掠劫者所為,那麼參加者就被判為謀反罪,處以死刑。
雖然大規模生產導致嚴重的價格膨脹如菸草磅重所示,但是菸草作為貨幣對生產者有一種明顯的魔力。農產品的過剩因其往往不可變通的需求和由此產生的災難性的價格,通常使農民難以支付對抵押物或其他債務的利息和開支。價格低時,需要過量的小麥、棉花或牲畜。只要菸草是貨幣,同樣的量就能還清債務,因為債務是用菸葉的磅數簽寫的。1642年通過的禁止使用以金銀結算的合同的法律是菸草種植者有意給自己的特許權。債權人不想接受便宜的菸草,想通過立約接受更為實在的東西,特別是金或銀,種植者感到惱火,採取了一個合乎邏輯的措施,使這種威脅被視為非法。
菸草在英國貨幣中的價格同步於弗吉尼亞和馬里蘭貨幣與英國貨幣之間的匯率。當菸草價格是每磅10便士時,那就是匯率,也就是說,弗吉尼亞或馬里蘭菸草每磅值10便士;當菸草降至5便士時,匯率為5便士兌1磅菸草。於是,就價格水平與匯率之間關係而論,存在一種不費力氣的、自動無礙的調節。這就是早期的一個極為優雅的表徵,現在所謂的浮動匯率,鑑賞家則稱之為浮動。
一磅劣質菸草仍是一磅菸草,因此,如果可以用較低成本生產,那麼偏愛劣質菸草就有明顯的優勢。這就致使格雷沙姆定律對由此而來的產品起特別大的作用。如果有嗆人的碎片、梗子或葉子,誰也不願交出優質菸草。在加拿大的安大略(ontario)省伊利(erie)湖北岸,菸草是一種重要作物。我年輕時在那裡有個鄰居叫諾曼·格里斯沃爾德,他的農場在我們的南面,他就是靠吸菸葉屑來維持他的尼古丁癮的,菸葉屑是從鄰居農民那裡弄來的,他自己加工。在南風吹拂的時候,自見到諾曼的身影足有15分鐘之前,就能聞到他身上散發的煙味。所有的權威都認為,這是弗吉尼亞和馬里蘭種植者最先投入流通中的菸草。
實際上,這是令阿姆斯特丹商人很傷腦筋的經過削刮磨損的硬幣的副本。最後的糾正辦法也是一樣的。建起如同阿姆斯特丹銀行一樣的國立倉庫,在那裡,菸草過秤後劃分等級,然後發給表示定性定量的證書,隨之證書進入流通領域。1727年,菸草證書或票據在弗吉尼亞成為完全法定的鈔票,一直持續到接近該世紀末。菸草和貨幣之間的關係如此密切,以致新澤西這個非菸草生產州的紙幣上印有一個菸草葉和嚴重警告:「造偽幣者必死!」
在南卡羅來納較後的殖民年月裡,稻穀一時被當作貨幣來用,與在弗吉尼亞和馬里蘭的菸草十分相似。在其他地方,有許多對糧食、牛、威士忌和白蘭地的小規模試用,所有這些都曾一度被宣佈為可用於還債的法定貨幣。把威士忌和白蘭地當貨幣用,使得反對喝掉財富的禁令特別苛刻,這在整個美國曆史上都是司空見慣的。這些取代物都沒有紙幣重要。
紙幣的首次發行是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在1690年進行的,這被描述為:「紙幣的發源地不僅僅在美洲,也在英帝國和差不多整個基督教世界。」如同我們注意到的,這是由戰爭引起的。威廉·菲普斯(williamphips)爵士自己的財富和地位是建立在金銀上的,這些金銀是從在現在的海地和多明尼加共和國海岸附近失事的一條大帆船中救出來的。1690年,他領導一個非正規軍遠征隊討伐魁北克,計劃用城堡失陷所獲的戰利品來支付遠征隊。城堡沒有失陷。美國殖民地賴以運轉的預算是微不足道的——亞當·斯密注意到,恰在大革命前,馬薩諸塞每年花費1.8萬英鎊,紐約和賓夕法尼亞花費大約4500英鎊,新澤西僅僅花費1200英鎊——沒有熱情徵稅來支付被打敗的英雄,因此給士兵發了鈔票,承諾最終用硬幣支付。用金銀償還如同用稅務償還一樣被許諾了,儘管現在鈔票也成了付稅的法定貨幣。在隨後的20年中,鈔票與面值等同的金銀一起流通。鈔票和金屬可以兌換,至少不存在貶值問題。
但是,殖民者不可避免地看到鈔票不是一種臨時的一次性的權宜之計,而是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對徵稅的代替辦法。看來時機成熟需要發放更多,承諾的兌現被反覆推遲。鈔票中規定的價格一旦上漲,金銀價格也隨之上漲。到18世紀中葉,鈔票可兌換的金或銀的數量僅僅是50年前的1/10。最後,鈔票是用送給安妮女王(queenanne)戰爭的軍費黃金來兌換的,每磅只換幾先令。
與此同時,別的新英格蘭殖民地和南卡羅來納也發現了紙幣,其中有一些地方,特別是南卡羅來納和羅德艾蘭,在發行中尤為放肆,羅德艾蘭的鈔票數量如此之大,以致馬薩諸塞的人們都感到震驚。1740年,一位馬薩諸塞的評論員抱怨說:「羅德艾蘭……用毫無代價的紙製品從馬薩諸塞海灣購得各種各樣的英國貨和外國貨,這就使得他們能在貿易中與我們抗衡。」這些發行的鈔票最後變得沒有價值,實際上可能也是如此。
就馬薩諸塞為還清從魁北克歸來計程車兵而發行的鈔票,塞繆爾·艾略特·莫里森(samueleliotmorison)說道:「它們是英語世界中的一種新工具,毀壞信譽,增加貧窮。」其他缺乏見識的歷史學家也表達出相同的觀點。但眾所周知的是,上漲的物價激勵著企業家,鼓勵經濟活動,如同下落的價格壓抑兩者一樣。假如政府發行的紙幣數目剛好可以避免物價跌落或至多引起適度增長,那麼其使用會是有益的。結果不是增加了貧窮,而是增長了富裕。問題顯然在於,是否會存在限制,最終造成貧窮的崩潰是否可以避免。勞的推論使人產生可怕的念頭:如果一些是好的,那麼更多些就更好。
在羅德艾蘭、南卡羅來納或者甚至馬薩諸塞,顯然不存在限制,但在別處,限制卻達到了驚人的程度。中部殖民地處理紙幣所表現出的技巧和審慎的態度現在看來一定令人吃驚。這裡必須得注意,程度的差別可以變成種類的差別。這種差別是在防止或調整正在跌落的價格與策劃一個總體上漲——產生通貨膨脹——之間。中部殖民地的領袖們與許多後來者一樣,力圖採取第一個步驟,不想採取第二個步驟。
1723年,賓夕法尼亞首次發行紙幣。當時價格在下跌,貿易受到壓制。兩者都出現了復甦,發行被迫中止。看來1729年第二次發行產生了類似的好處;在相同的年月裡,英國商業和價格的歷程表明,若不採取這樣的措施,物價將持續下跌。在紐約、新澤西、特拉華和馬里蘭,類似的發行產生了類似的令人滿意的結果。如在賓夕法尼亞,人人都知道調節的好處。
最令人著迷的試驗是在馬里蘭做的。在其他地方都簡單採用鈔票支付公共費用來使其進入流通。相反,馬里蘭宣佈給每個納稅公民30先令紅息,此外還成立一個貸款公司,在那兒,有作為的農民和商人可以得到需要償還的額外供給。顯然紅息只發過一次。如同在其他中部殖民地,這種發行的鈔票最終都兌換成了硬幣。一位近乎同時代的歷史學家用精彩的隱喻把實驗譽為「給開始燃燒的工業大力加油」。在此很久以後的一位學者得出結論,認為「這是在所有殖民地中發行的最為成功的紙幣」。在兩個世紀後的大蕭條中,一位英國士兵成了一位經濟學先知,他就是梅傑·道葛拉斯(majordouglas),他也做出了十分類似的提議。這就是社會信貸。除了在像加拿大草原這樣的邊遠地區外,他受到普遍蔑視,被視為金錢狂人。他生在200年之後,真是生不逢時。
賓夕法尼亞及相鄰地區的貨幣實驗絕非是對環境做出的輕率的反應,這些實驗經過廣泛討論,得到本傑明·富蘭克林的有力支援,他是殖民地中最有智慧的政治家、紙幣的熱情倡導者。1729年,他發表了擁護紙幣的短文「對紙幣性質和必要性的簡短調查」,在隨後年月裡,他以更實際的辦法來支援這一事業。1736年,富蘭克林的《賓夕法尼亞報》為未能如期發行而宣告道歉,因為印刷者「正在用印刷機為公共利益而拼命工作,為了使貨幣更充足」。印刷廠正忙於印錢。
在19世紀末,大學在擴大,研究過去的興趣有了提高,急需對一些課題做博士論文和其他學術研究,所有這一切引起了對殖民經濟史空前廣泛的討論。此時,在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中,金本位已成為具有最高信仰的條款。他們的研究並沒有使這一信條屈從於現實。根據所謂思想正確者之間心照不宣的認識,羅德艾蘭、馬薩諸塞和南卡羅來納被遺棄的方向被看成是殖民地貨幣經歷的縮影。中部殖民地的不同經歷被完全忽視。研究殖民地貨幣經歷的一位主要的現代學者注意到:「在美國貨幣和金融史的經典著作中,尋找任何關於對這些令人滿意的貨幣試驗討論都是徒勞的。」另一位學者認為:「……歷代的歷史學者都給殖民地的貨幣實踐造成一種錯誤印象。」
年輕人一向知道本傑明·富蘭克林是節儉的主張者和科學實驗的倡導者。但他們很少聽說,他主張除傳播知識以外都應使用印刷機。
殖民地的貨幣實踐未在殖民國引起羨慕,這證實了殖民主義者的被遺棄了的方向。因此,1751年議會禁止在新英格蘭進一步發行紙幣,13年後又把這一禁令擴充套件到其餘的殖民地。有一個不明智的例外,那就是發行紙幣的目的是為了國王,即為了戰爭,這在殖民地引起了強烈的抗議。1766年,富蘭克林把他主張用紙幣的提案親自遞交給下議院,這一次雄辯論證卻沒有結果。禁令成了英國和殖民地之間緊張的重要根源。這尚未得到應有的注意,因為在此問題上,許多著名的歷史學家都認為議會是絕對正確的。查理斯·j.布洛克(charlesj.bullock)在1900年的文章裡,把殖民地的貨幣實踐形容為「一次欺詐和腐敗的狂歡宴,一幅黑暗可恥的圖畫」。他不久成為一位哈佛大學教授,成為殖民地財經問題的一位受尊敬的權威。他把議會終止貨幣發行的舉動形容為「健全的」。他坦誠地說道,殖民者的反對是完全錯誤的。如果獨立是一個貨幣狂的特許證,那麼其本身就沒有功績。
有些殖民者也認為,爭取獨立不應該允許冒貨幣實踐之風險:「……有相當一部分人,特別是在東部較大城市中,迴避反抗英國的運動,與其說是由於反感,倒不如說是由於擔心獨立會帶來過量的紙幣發行,使商業事務陷入一片混亂。」
殖民者在貨幣問題上善於實踐,他們如果發明不了銀行,那才是怪事呢。他們做到了,他們的這種創新的熱情若不受到系統限制,將會非常之大。在18世紀上半葉,新英格蘭殖民地與弗吉尼亞和南卡羅來納一起正式承認銀行機構。其中最著名的也最有爭議的是其命名堂而皇之的馬薩諸塞土地銀行製造廠系統,這在一定程度上很可能來自約翰·勞的思想,製造廠允許給其資本股票的認購者發行低息銀行鈔票——股票持有者的不動產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鈔票的發行。同樣的鈔票也可以償還其發行引起的貸款。這樣的債務也可用製造的商品或產品償還,包括提供貸款所生產的產品,製造廠突然在殖民地引起尖銳的爭論。議會持贊成態度,這種傾向性無疑因許多議員得到股票而增強。商人持反對態度。最後,爭論被帶回倫敦。1741年,宣佈殖民地實施《泡影法案》,如我們所知,是英國對南海公司及其有關發展所做出的反應,該法案認為,未受法律明確認可的合股公司是非法的。從以往的法規來看,這是一個粗暴的行徑,促使憲法禁止這樣的法律。但是最後卻強有力地結束了殖民地銀行。
貨幣史揭示了兩種十分可信的趨勢。人們在近期感受到通貨膨脹,就會珍惜穩定的價格,在經歷長期價格穩定後,又對通貨膨脹的風險漠不關心。總之,新社群比老社群更容易開展貨幣實驗。在獨立前的半個世紀中,這兩個因素在殖民地都發揮了作用。在18世紀上半葉,新英格蘭通貨膨脹導致下半葉對貨幣的正在增強的、並非決定性的關注,其購買力相對可靠和穩定。如倫敦曾一度以驚恐的目光看波士頓的貨幣趨勢一樣,波士頓也及時以類似反感的目光看肯塔基、田納西和俄亥俄的似乎不負責任的態度。硬幣的支援者無疑部分地由李嘉圖的有錢人組成——傳說中的貨幣捍衛者,他們捍衛的根基無疑在於他們不想讓別人用購買力小的硬幣來還債。但是,商人只要代表一個不同的利益,就可以產生更大的影響。他們要求貨幣有一種便利性,以一種可預測的匯率在海外易於被接受,而且要求在售貨和賬目終結之間的過程中購買力不能減小。如我們剛才所注意到的那樣,波士頓商人領導了反對製造廠的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