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給產品起個好名字

在廣告推廣活動中,好聽的產品名稱具有很大的優勢。產品名稱通常都會重點地突出。為了證明佔據這個位置的重要性,產品名稱應當有助於廣告的推廣。這種型別的產品名稱本身就是一則完整的廣告。例如,「五月氣息」和「麥乳」就是如此。對於這些產品而言,僅僅一個名稱就已經價值連城了。其他的例子還有「荷蘭清潔劑」「科蒂庫瑞」「黛安皮鞋油」「素食木薯澱粉」「三合一油」「防磨襪子」和「外用酒精」等。

這些產品的名稱可能受到了保護,然而,它們的名稱就是對產品自身的描述。所以,通過醒目的方式將其顯示出來是很有價值的。

另外一些產品的名稱本身沒有實際的含義。例如,柯達、卡羅、馬自達、薩波里奧、凡士林、高潔絲、力士、波斯敦,等等。這些受到保護的名稱,在經過了長期的廣告推廣後,可能會被賦予一定的內涵。當它們做到這一點時,其名稱價值幾何自然不言而喻了。然而,大多數這樣的名稱卻永遠也不會獲得成功。

這樣的名稱對廣告不會起什麼作用。它在廣告版面上的重要性也是令人生疑的。廣告最重要的事情在於產品提供的服務,而不是產品的名稱。廣告的版面上充斥著大量沒有內涵的產品名稱和圖片,這無疑是對資源的浪費。現代廣告的發展趨勢是消除這種浪費。

還有一些新創造的名稱包含著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生產成分。例如,「無花果糖漿」「椰子油香波」「焦油皂」和「棕欖肥皂」等。

如果價格合理,這些產品或許會主宰某個市場,但是它們在某種程度上必須面對市場的競爭,而且還會受到替代產品的衝擊。消費者會很自然地把這種產品與其他具有相同成分的產品歸為一類,因此,該產品的價格也要和其他產品保持一致。

「烤玉米片」和「麥乳精」就是兩個非常不走運的產品名稱。廣告主在為這兩種產品打廣告時都設計出了新的需求。然而,由於其他廣告主也可以使用相同的名稱,因此,當產品的市場需求被設計出來時,其他的廣告主就可以坐收漁翁之利了。結果,產品的原創者就只剩下品牌這個賣點了。對於我們來說,猜測一個新創造的產品名稱究竟能夠帶來多少利潤,或許是件饒有興趣的事情。

需要牢記的是,專利產品名稱的使用權是和該專利產品的有效期聯絡在一起的。比如,「卡斯托里亞」「阿司匹林」和「麥絲捲餅幹」等專利產品名稱,如今都已經成為了普通的產品名稱。

這一點需要我們認真考慮。不然的話,人們通常會認為對專利產品的保護力度是不夠的。

新創造的產品名稱的另一個嚴重缺陷是過於輕浮。為了追求產品名稱的獨特性,廣告主可能會採用一些輕浮的名稱。這樣的產品名稱對於嚴肅的產品而言是非常致命的缺陷,同時也意味著它無法獲得消費者的尊重。

當一款產品必須使用普通的產品名稱時,能夠起到最佳替代效果的產品名稱就是人的名字。因為人名的使用說明產品的創造者對他的產品感到自豪,因此,它比新創造的產品名稱效果更好。

因此,在為新產品奠定基礎時,給產品起個恰當的名字這個問題是至關重要的。有些名稱是產品獲得成功的主要因素。然而,有些產品名稱卻給原創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而這部分損失則相當於他所開展的全部業務的五分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