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 聲

1991年3月3日,邁克爾・米爾肯進入加利福尼亞州的普萊森頓監獄(pleasanton)服刑。該監獄位於舊金山市的市郊,是一座防範等級最低的監獄。在這裡,米爾肯每週要工作37個小時,從事維修和建築工作。他常常戴著一頂棒球帽,因為監獄規定不允許戴假髮。到1993年3月,米爾肯才會第一次被允許考慮假釋。伍德法官建議他至少要服滿36~40個月的刑期。

對米爾肯來說,他的判決和入獄並不是結束,而是繼續,是他蔑視控訴人、維護自己驚人財富的鬥爭的繼續。這場鬥爭用米爾肯的金錢做支撐,幾乎涉及各個方面,而且只要米爾肯活著,可能就會一直繼續下去。

米爾肯的律師和公關顧問隊伍已經非常龐大,但是他又聘請了一個著名的刑事律師,這就是著名的艾倫・德肖維茨,曾經為克勞斯・範・布洛和地產女大亨里昂娜・赫姆斯利(leonahemsley)做過辯護律師。為布洛的辯護成功了,但是為赫姆斯利的辯護卻失敗了,這是他最為著名的兩起辯護。米爾肯的律師們請求伍德法官減輕米爾肯的刑期,而德肖維茨則考慮其他的策略,包括請求撤銷米爾肯的認罪,理由是這項罪名是檢察官非法強迫的。德肖維茨還公開發表其他的宣告,聲稱米爾肯是反猶太主義的受害者,並且說米爾肯「絕對不是受到金錢驅使的」。儘管米爾肯被監禁著,但是他一直在密切地參與繼續為他進行法律和公關活動的各個方面。他那架灣流飛機經常載著他的訪問者進出普萊森頓地區。米爾肯自己曾經對以前的同事們說,認罪就是一個錯誤,他現在不再認為自己做過錯事。

羅賓遜公司繼續幫助米爾肯開展凌厲的公關攻勢。在經過仔細協商後,《福布斯》雜誌得到允許來到普萊森頓,通過電話對米爾肯進行採訪。這篇「問答式」報道成為該雜誌1992年的封面文章之一。在接受採訪時,米爾肯沒有說十足蔑視政府的話,沒有堅持說自己沒有做什麼錯事,也沒有說他是為了擺脫政府無休止的煩擾才認罪的。(如果他這樣說的話,可能會使他的減刑機會消失殆盡。)但是,這次採訪毫無疑問讓人們想到,他在將來可能會說這些話。確實,米爾肯在長篇大論、東拉西扯地為垃圾債券和他在經濟中的作用辯護,這明顯表示他毫無悔過之意,好像過去5年中的所有事件——股市的崩潰、垃圾債券市場的覆滅、他的許多客戶的破產,甚至他自己被判有罪和入獄——沒有在他的心中留下任何痕跡。米爾肯在採訪中時不時丟擲一些精心挑選的詞語,如「價值創造」和「節約勞力」等,就好像1992年還是1986年一樣。米爾肯的代理人也在同美國廣播公司的芭芭拉・沃爾特斯商討對米爾肯進行電視採訪的事宜,他們打算發起一場獲取全國人民同情的行動,而這次採訪將是行動的中心工作。

到90年代中期為止,米爾肯的律師和公關團隊的努力還沒有收到什麼成效。伍德法官拒絕為米爾肯減刑,說要等著看看米爾肯和檢察官們的合作情況而定。根據協議規定,米爾肯要和政府合作,政府的檢察官們與米爾肯談了幾個小時,但是卻非常沮喪,懷疑米爾肯沒有坦白說出他所知道的所有情況,或者沒有說出對執法具有實際價值的東西。根據這些理由,檢察官們堅決反對給米爾肯減刑,他們打算在1992年5月起訴米爾肯的盟友艾倫・羅森塔爾。羅森塔爾是米爾肯多年的朋友,從來沒有背叛過他,這次是因為所羅門公司的交易而被起訴的。

在審判羅森塔爾時,米爾肯作為政府的證人必須出庭作證。伍德法官說她要在米爾肯作證之後再對他的申請進行裁定,目的是看看米爾肯作為證人的價值和他的合作情況。這是對米爾肯的一個重要考驗。面對這種壓力,米爾肯會承認自己的犯罪活動,並且供出這位密友,還是會援引沉默法案閉口不答?他以前曾經要求身邊的人都援引這條法案,拒絕回答任何問題,而羅森塔爾就這樣做了。

當米爾肯繼續在和檢察官們鬥爭時,一齣更為引人注目的好戲開場了,米爾肯又捲入了一系列民事訴訟中。在米爾肯認罪後不久,許多公司都對他發起了民事訴訟,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ederaldepositinsurancecorporation)和德崇公司的兩起訴訟。前者聲稱米爾肯在儲蓄和信貸危機中的影響使該公司損失了納稅人數十億美元的資金,而後者則指控米爾肯應該為公司所造成的災難性後果負責。這兩家公司都採取了不同尋常的舉措,它們都聘請了凱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托馬斯・巴爾和戴維・博伊斯作為它們的代理人。這家律師事務所是美國公認的可以和寶維斯律師事務所相抗衡的少數幾家律師事務所之一。米爾肯的律師團隊是一支力量強大的聯合隊伍,由寶維斯律師事務所、艾倫・德肖維茨和許多其他律師組成。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時代是在週而復始地迴圈:20世紀80年代初期,巴爾和博伊斯曾經作為ibm公司的辯護律師,在聲勢浩大的反托拉斯案中擊敗政府,這一勝利開創了80年代的兼併熱潮;現在,他們反過來作為政府的律師代表,要同米爾肯對抗,而米爾肯卻是80年代兼併熱潮過度高漲中的標誌人物。

米爾肯和他的律師團隊咄咄逼人地做出了回應,斷然否認任何違法行為。米爾肯甚至還說他期盼著上法庭,到時候,他將最終證明政府的指控全都是無稽之談。

然而,對巴爾和博伊斯來說,一個完全不同的米爾肯很快就要出現了,他幾乎會迫切希望達成協議,以阻止公眾獲悉更多關於他那個曾經龐大的垃圾債券帝國的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例如,凱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從採訪米爾肯以前的客戶獲悉,米爾肯隨意代表忠實的客戶進行交易,既當賣主又當買主,而這種客戶並不僅僅侷限於弗雷德・卡爾和他的第一執行公司。他們認為,這種模式甚至還擴充套件到了托馬斯・斯皮格爾和哥倫比亞儲蓄與信貸銀行以及其他的一些大客戶。他們得出一個結論,米爾肯實際上是在賄賂這些大客戶,使他們自願接受他的控制。他們認識到,這個情況可以把米爾肯同儲蓄與信貸的崩潰聯絡起來,這種聯絡極具爆炸性。儲蓄與信貸的崩潰在美國公眾心目中的影響更大了。當然,米爾肯不是唯一一個應該為這次醜聞而受到指責的金融家,或者甚至不是罪魁禍首。但是,垃圾債券難逃其責,它在儲蓄與信貸銀行的投資中佔到了很高的比例,僅僅第一執行公司和哥倫比亞儲蓄與信貸銀行所持有的垃圾債券就高達100多億美元。

1991年初,凱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修改了對米爾肯的起訴,指控他參與了一項非法的聯合計劃,控制哥倫比亞儲蓄與信貸銀行以及其他的儲蓄與信貸銀行,並鼓勵這些銀行的高管濫用他們對銀行的控制權。與此同時,律師們開始正式傳訊米爾肯以前在比弗利山的同事們。

第一個被審訊的證人是理查德・伯格曼,這是德崇公司比弗利山分部員工投資合夥公司的會計。對他的審訊持續了8天,但是基本上一無所獲。他回答問題時總是說「我想不起來了」,這句話他恐怕說了有1,200多遍。不過,凱威律師事務所查閱檔案的請求得到了滿足。法官下令米爾肯的律師們將許多同合夥公司相關的檔案都交出來,這些律師們一直竭力避免上交這些檔案。

接著被訊問的是洛厄爾・米爾肯,他的宣誓被錄了像,儘管他反對這樣做。洛厄爾在作證中說,邁克爾・米爾肯告訴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從來不問為什麼。他說他第一次意識到邁克爾可能做了錯事,是在「我哥哥認罪的前夜」。弗雷德・約瑟夫和克雷格・考古茨(也就是揭露麥克弗森合夥公司存在問題的德崇公司比弗利山分部的律師)也作了證。他們所講的許多情況都是老調重彈,以前已經對政府講過了。但是考古茨補充了一個瞭解米爾肯動機的情況。考古茨說,在他到比弗利山分部參加求職面試時,洛厄爾實事求是地告訴他:「米爾肯家族想成為美國最富裕的家族。」

也許,最為重要的證詞就是詹姆斯・達爾的證詞,但是他從來沒有作過證。達爾是負責同林肯儲蓄與信貸銀行(現在已經臭名昭著了)交易的銷售人員,他經常充當米爾肯和查爾斯・基廷的中間人,在米爾肯同該儲蓄與信貸銀行的交易中,他是核心人物。沒有人確切知道達爾可能會說什麼,但是每次安排好他來作證時,他總是找各種理由拖延。米爾肯的律師從來不表示反對。的確,政府的律師很快就明白,米爾肯的律師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就是達爾把所知道的坦白講出來。

因此,雖然只完成了四個人的作證,但是博伊斯和巴爾顯然已經認識到米爾肯就要屈服了。在考古茨作證之後不久,博伊斯來到寶維斯律師事務所的會議室,同阿瑟・利曼和理查德・桑德勒商談。博伊斯直截了當地對他們說:「你們承擔不起這種審判的,賠償太高了,這種行為太壞了。」這一次,米爾肯的兩位律師都沒有同意。

儘管米爾肯繼續公開故弄玄虛,但是他的鬥志已經消失。他希望從進一步起訴的威脅中擺脫出來,他想盡可能多地保留自己的財富。到目前為止,他一直想方設法隱瞞自己的實際財富,但是凱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精明地提起了一項正式的申請,要求米爾肯披露他的個人資產。1992年1月,法官對這項提議做出裁決之前,博伊斯同寶維斯律師事務所的另外一個合夥人馬克・貝尼克會談,他取出了一個黃色的便箋本,然後寫下一組數字,加起來大概為13億美元。博伊斯說:「我想這個數字可以達成協議。」貝尼克回答說:「我也是這樣認為的。」對米爾肯的罰款數目就用這種平淡、幾乎是隨意的方式確定了。

最後的談判並不是一帆風順的,有時也會發生不快。有一次,桑德勒把一瓶蘇打水摔在了會議室的牆上,瓶子摔碎了。但是,最後協議的數字同博伊斯第一次寫出來的數字非常接近。1992年3月,政府公佈了這個協議。協議要求米爾肯除了繳納6億美元的刑事罰款外,還要再繳納5億美元的罰款,其中1.9億美元為現金,其餘的用合夥資產在三年內繳納。米爾肯獲准繼續在獄中管理這些合夥資產,以使它們獲得最大的價值。其他曾經在德崇公司工作的員工,包括洛厄爾・米爾肯、彼得・阿克曼、利昂・布萊克和沃倫・特雷普被處以總計3億美元的罰款,其中對阿克曼的處罰最高。保險公司支付了1億美元,再加上米爾肯已經賠償的4億美元,總數大致同博伊斯所估計的13億美元不相上下。

在許多方面,這個協議都是有史以來對個人被告處罰最高的一次,是政府的重大勝利,也是6年前丹尼斯・萊文被捕拉開帷幕的一場大戰的高潮。政府從中獲得的罰款和賠償比以前任何案子中所獲得的都多。然而,這個協議也留下了許多令人困擾的問題,其中第一個就是:米爾肯繳納了十多億美元的罰款之後,他到底還有多少財富?

作為協議的結果,米爾肯想方設法對這個問題的答案保密。然而,無數的線索表明,米爾肯的剩餘資產仍然足以讓他實現富有的夢想,即使不能讓他成為美國最富有的人,至少也可以讓他的家族成為美國最富有的家族之一。當米爾肯出獄後,他將仍然是一個令人畏懼的金融寡頭。

凱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和其他律師們從來沒有見過米爾肯家族財產的詳細清單。但是,在談判中,米爾肯的律師們向他們和負責本案的法官表示,米爾肯在繳納了額外的5億美元罰款之後,仍然還有大約5億美元的個人資產。他們說,其中的2億美元在米爾肯的賬戶和合夥資產中,另外的3億美元在米爾肯妻子和孩子們的名下。在達成協議時,米爾肯同意,日後如果發現有隱瞞資產,就將被罰沒。

因此可知,米爾肯仍然保留了鉅額的財富,這些財富仍然可以使他躋身美國最富有的人之列,他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然而,還有充足的理由相信,米爾肯的剩餘資產要遠遠高於5億美元。例如,他的合夥資產就極其難以估價。凱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被錯綜複雜的股票所有權和證券持有量搞得暈頭轉向,最後,他們不得不求助於所羅門兄弟公司。在談判中,有一點是非常清楚的,米爾肯企圖儘可能地用合夥資產的形式支付罰金,這樣他可以選擇把以後升值可能性最小的資產交出去,從而保留那些升值潛力最大、前景最好的資產。因為米爾肯對那些合夥資產的價值非常熟悉,他可以操控估價過程。而且,這些合夥資產的估價是在垃圾債券市場最為低迷的時候進行的,它們的價值後來已經極大地恢復。

公平地說,到1991年年底的時候,那3億美元的垃圾債券資產已經升值了大概20%,也就是6,000萬美元。這樣一來,假如米爾肯對他所保留的合夥資產採用了最低的估值,假如那些資產已經升值,那麼到1992年年中的時候,即使採用最為保守的估計,他的這些資產也將達到6億美元。

米爾肯還控制著米爾肯家族的基金,這些基金不受協議的影響。在達成協議時,該基金的資產價值大約為3.75億美元。

此外,還有洛厄爾的資產。考慮到他們的關係,由於米爾肯救了洛厄爾,使他免遭起訴,因此洛厄爾欠米爾肯一個人情,洛厄爾的財富也可以被認為是米爾肯財富的一部分。洛厄爾在德崇公司工作期間賺到的薪水和獎金超過了1億美元,他在合夥公司裡的股份,如果同米爾肯的比例相同,總數至少也可以達到2.5億美元。這樣,他的稅後收入大概就能達到3億美元。即使他和阿克曼等人共被罰款3億美元,其中他的罰款是5,000萬美元——這個數字已經很不少了——但是洛厄爾大概還保有2.5億美元的資產。

這樣,只考慮米爾肯及其直系親屬的資產,再加上基金資產,米爾肯控制的財產大概為12億美元。如果管理得當的話,這筆資產在米爾肯服刑期間還會繼續升值,正如大衛・所羅門的律師馬丁・奧爾巴克在獲悉協議條款時所說的,「這樣坐牢還是不錯的啊」。

伊萬・布斯基的情況如何呢?他的涉案金額數目可能比較小,但是他的膽大妄為卻和米爾肯不相上下。1992年5月,在遭受了多年謠傳的折磨和長久的分居之後,西瑪・布斯基向紐約州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和布斯基離婚。讓布斯基周圍的許多人感到吃驚的是,西瑪甚至出現在了美國廣播公司的電視節目《20/20》中,同芭芭拉・沃爾特斯討論她丈夫的醜聞給她造成的痛苦。她透露說,當她發現布斯基包養了一個長期的情婦之後,她最終決定離開他。不過有一點她沒有說,那就是這個情婦是她一位好朋友的女兒。

為了反擊妻子對他的訴訟,布斯基要求妻子每年向他支付100萬美元的贍養費。據熟悉布斯基計劃的人稱,他可能還會援引紐約州的公平分配法案,要求分得妻子的一半財產,並把這作為最後離婚協議的一部分。

在布斯基同政府達成協議時,他曾經向政府提交了一份秘密報告,在報告中,布斯基表示在繳納1億美元的罰款之後,他大概還有2,500萬美元的財產。儘管從任何標準來看,布斯基都是一個富人,但是他的許多財產都是房地產,如他和哈桑・維基利在蔚藍海岸一同購買的度假別墅、在巴黎的一套公寓,以及1986年他和政府達成認罪協議之前在火奴魯魯用290萬美元購買了一套公寓。布斯基說,自從披露資產以來,他大概已經支付了500萬美元的律師費,現在他失業了,剩餘財產的收入已無法使他過上20世紀80年代那種他所習慣的舒適生活。

在布斯基同政府達成的協議中,有一點不太引人注意,那就是西瑪和布斯基孩子們的財產受到了保護,政府不能以布斯基的違法活動為藉口處理他們的財產。因此,布斯基利用非法內幕交易為妻子和孩子們所創造的任何財富政府都無權索要。這包括布斯基的家人在布斯基合夥公司中的股份,該公司在1986年德崇公司為布斯基提供新融資之後解散了,西瑪是該公司的最大個人投資者。該公司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和中期從布斯基的內幕交易中獲得了鉅額的利益。西瑪和布斯基孩子們的收益從來都沒有被披露過,熟悉這些賬務的人說西瑪是資金數額大約為1億美元的信託業務和賬戶的受益人,在布斯基同政府達成協議時,布斯基孩子們的收益已經達到了9,600萬美元。

西瑪・布斯基的財產還包括在1986年出售比弗利山酒店時獲得的收益,這個酒店當時以1.35億美元售出,西瑪擁有該酒店47%的股份,因此獲得的收益大概為6,500萬美元。這樣,西瑪僅僅在布斯基合夥公司和比弗利山酒店的出售上就可以得到1.65億美元的收益。

如果伊萬・布斯基成功得到了她的一半資產,那麼他就不僅僅是一個更為富有的人,他還可以成功地把自己合夥公司的5,000萬美元交易利潤裝進自己的口袋中,而這個合夥公司正是他違法犯罪的工具,這些收益可以說也是非法所得。當然,在和布斯基達成協議時,政府肯定沒有預料到會出現這種結果。

邁克爾・米爾肯可能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但是這些犯罪活動中的主要犯罪分子全都成了富翁,至少按照普通美國人的標準是這樣的。這樣的結果使許多人都會不由自主地提出許多問題:正義是否得到了伸張?潛在的犯罪分子是否得到了震懾?

自從20世紀80年代末期以來,華爾街發生了深遠的變化。在經受了大規模的裁員、經濟蕭條和這起醜聞帶來的災難性後果之後,華爾街已經受到了嚴厲的懲戒。個人可能經受住了這次醜聞,但是他們所在的公司卻無法擺脫覆滅的命運。德崇公司宣告破產,艱苦掙扎的基德爾・皮博迪公司也被通用電氣公司悄悄地賣掉了;所羅門兄弟公司陷入了國庫券醜聞,最後被罰款2.9億美元,不得不為了生存而苦苦掙扎。新出現的重大證券指控案子已不多了,孕育了許多犯罪活動的惡意收購也基本上從金融市場上消失。人們至少形成了這樣一種認識:內幕交易和邪惡的證券欺詐極大地減少了。

然而,歷史卻很少安撫人們。正如著名的英國法學家愛德華・柯克爵士早在1602年所說的一句話:「如今欺詐猖獗,甚於往昔。」米爾肯、布斯基等人一直在用一種觀念蠱惑人們,那就是回報不一定要伴隨著風險。華爾街自身也表現出很容易受到這種觀念的影響。也許從今以後,再也沒有人能夠像米爾肯和他的垃圾債券一樣統治金融界了。但是,花言巧語、詭計多端的騙子肯定還會在某個地方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