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希爾公司是聯邦政府的重要納稅人。所有加在一起,我們在1993年會支付聯邦所得稅3.9億美元,其中,2億美元來自運營,1.9億美元來自實現的資本利得sup/sup。此外,我們在所投資公司中持有的相應份額,在1993年的納稅超過4億美元。你們在我們的財務報表上看不到這個數字,但它卻是真實的存在。直接或間接加在一起,伯克希爾在1993年支付的聯邦稅款佔到所有美國公司當年稅收總額的0.5%。sup/sup
談到我們的股份問題所涉及的稅收,芒格和我絕對毫無怨言。我們知道自己是在一個市場經濟體系中工作,與那些像我們一樣努力,甚至更努力的人相比,社會對於我們的回饋已是非常慷慨。稅務制度應該,也確實部分補償了這種不平等。儘管我們每年納稅金額巨大,我們依然受到了特別的優待。
如果將伯克希爾和它的股東整合在一起,以伯克希爾運作一個合夥制企業或s股份有限公司,會支付更少的稅。這兩種形式是主要的商業活動形式主體。但是,由於各種原因,這並不適合伯克希爾。然而,我們公司形式帶來的不利因素,已經通過我們的長期投資策略得以緩解,儘管還遠遠沒有被消除。即便芒格和我管理的是一家免稅的機構,我們也會採用「買入並持有」策略,我們認為這是最為穩健的投資方法,這樣做,還能平和我們的個性。執行這項策略的第三個原因是,在現實中,只有在賣出股票、實現收益時,才需要納稅。
在年輕的時候,通過我喜歡的連環漫畫書《李爾·阿伯納》(li抣abner),我有幸知道遞延稅務的好處,儘管我當時錯過了這堂課。為了讓讀者有良好的感覺,書中,李爾·阿伯納在多帕奇地區過著快樂到邋遢、魯鈍的日子。有一天,他迷戀上了一個紐約的妖婦——愛普絲娜塔·範·克拉麥克斯(appassionattavanclimax),但對於和她未來的關係發展前途感到無望,因為他只有一塊一美元的銀幣,而她只想嫁給百萬富翁。帶著沮喪的心情,阿伯納找到當地百科全書式的人物老摩西。這位聖人告訴他:將你的錢翻20番,那個女人就是你的(1,2,4,8,16,…,1048576)。
我對這部漫畫書的最後的印象是,阿伯納走進一家小客棧,將他僅有的一美元投進一臺老虎機裡,中了大獎,老虎機吐出來的錢滿地都是。阿伯納認真仔細地遵循著老摩西的建議,撿起兩美元,然後走出去繼續尋找下一次翻番的機會。打那以後,我拋棄了阿伯納,開始閱讀格雷厄姆。
很顯然,將摩西視為聖人有點言過其實,除了沒有預見到阿伯納對於指令的盲目服從之外,他也沒有考慮到稅務問題。如果阿伯納如同伯克希爾一樣,需要繳納35%的聯邦所得稅,並且設法每年翻一番,20年後他只能積累到22370美元。當然,如果他繼續保持這樣每年翻番的速度,並依然適用35%的稅率,他只需要再多7.5年,就可以達到得到那個女人所需的100萬美元。
但是,如果阿伯納用他的一美元銀幣進行一次投資,持有它同樣翻番,歷時27.5年會怎麼樣?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屆時他會有稅前2億美元,即便在最後一年支付了7000萬美元的稅項,稅後大約還有1.3億美元。為此,那個妖婦會爬著去見阿伯納。當然,她會如何看待坐在億萬美元之上的阿伯納將是另一個問題了。
關鍵詞:複利的力量
這個小故事告訴我們的是,對於賦稅的投資者而言,在設定回報率的情況下,一項內部以複利增長的單項投資,比一系列同樣成功的投資,實現的財富要多得多。但是,我猜想很多伯克希爾的股東早已經知道了這個秘密。
伯克希爾喜歡購買一家公司100%的股份,而不是部分權益,這樣做的背後,有其強烈的財務原因,而且與稅務有關。按照稅法的規定,伯克希爾持有80%或以上股份,要比小比例持股有利得多。當我們持有100%股權的公司稅後盈利為100萬美元時,所有的盈利都是我們的。如果將這筆錢以分紅形式上交給伯克希爾,我們無須為這筆分紅付稅。如果這筆錢留存在子公司裡,而且我們打算出售這家公司——在伯克希爾這是不可能發生的,而且出售價格比我們的成本多100萬美元,我們也沒有資本利得稅。這是因為,我們出售的「稅務成本」包括我們的買入價和之後的留存利潤。
對比一下,當我們持有市場可流通證券會發生的情況。如果一家公司稅後盈利1000萬美元,我們持有該公司10%的股份,那麼我們相應的100萬美元盈利,適用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稅負為:
(1)如果分紅給我們,需要繳納14萬美元(我們大多數分紅的稅率為14%)。
(2)如果這100萬美元盈利被留存在公司,我們之後以資本利得方式獲得,那麼稅負不低於35萬美元。我們的稅率通常是35%,有時會達到40%。
我們可以不立刻實現利得,這樣可以延遲35萬美元的賦稅,但最終這筆稅還是要付的。實際上,在這個過程中,政府做了我們兩次「合夥人」,而在我們持股80%以上時,只做了一次。
2003年5月,《華盛頓郵報》刊登了我的一篇批評布什稅務法案的專欄。13天后,美國財政部稅務政策部長助理帕梅拉·奧爾森(pamelaolson)就新稅務法發表了演說,她說:「新稅法意味著,一個被關注的中西部聖賢,熟悉稅法如同玩弄小提琴一樣,他可以繼續安全地保有他所有的財富。」我想她是在說我。
唉,我的小提琴演奏技能沒有將我送上卡內基音樂廳,甚至沒有參與過高中的音樂會。代表你們和我,伯克希爾2003年的納稅金額為33億美元,這相當於2003財政年度美國全國所有公司所得稅總額的2.5%。與此相應,伯克希爾公司的市值只佔美國所有公司市值的1%。
我們的納稅金額一直都名列我們國家前十大納稅人之列。如果另外還有540個納稅主體所繳納的稅款如同伯克希爾一樣多的話,其他人或公司就不必再向山姆大叔交稅了。我的計算沒錯,的確如此,2.9億美國人和所有其他公司就不必向聯邦政府就收入、社會安全、消費稅或遺產稅等再支付一分錢。(計算是這樣的,2003財年,聯邦稅收為1.782萬億美元,如果另外有540個像伯克希爾一樣的公司,且每個納稅33億美元,就會有1.782萬億美元。)
2002年我們的納稅金額為17.5億美元,我們的聯邦納稅單就超過8905頁。按照要求,我們盡職盡責地填寫了兩份納稅單,摞起來超過7英尺高。在公司總部,我們這個小小的、只有15.8個人的團隊,儘管有時感到筋疲力盡,但偶爾一想到伯克希爾著實為國家財政分擔了一己之力,我們還是為此感到興奮和驕傲。
我可以理解為什麼財政部現在對美國公司存在挫折感,並傾向於爆發。但它應該問國會和行政部門要補償,而不是向伯克希爾。2003財年的公司所得稅佔聯邦全部稅收的7.4%,而最高峰時的1952年佔到32%。除了一個例外(1983年),去年的這一比例是該項數字自從1934年公佈以來最低的一年。
即便如此,對於公司(以及它們的投資者,尤其大投資者)的減稅優惠是2002、2003年度政府倡議的重要部分。如果在美國還存在階級的戰爭的話,我的這個階級會明顯勝出。今天,很多大型公司的ceo具有「拉小提琴的」天賦,他們支付的比35%聯邦稅率納稅率低得多,這使得你們的董事長相形見絀。
1985年,伯克希爾繳納的聯邦所得稅為1.32億美元,同期美國全國所有公司該項納稅金額為610億美元;到了1995年,上述兩個數字相應分別是:2.86億美元和1570億美元。2003年,正如之前提到的,伯克希爾的納稅是33億美元,而所有公司的納稅是1320億美元。我們希望未來我們的納稅金額繼續上升,這意味著伯克希爾越來越繁榮,但同時,也希望美國其他公司的納稅金額與我們一起上升。這或許是奧爾森女士應該做的事。
1993年,2000年,2003年。
1996年,累計納稅8.6億美元;1998年,27億美元;2003年,33億美元。
1998年的信有如下內容。我們日益擴大的公司規模的受益人之一是美國財政部。1998年度,伯克希爾和通用再保險公司已繳、將繳的聯邦所得稅為27億美元。這意味著,我們擔負起了整個美國政府超過半天的運營費用。按照這個思路再往前一步,如果再有625家公司的納稅金額與我們和通用再保險公司去年的納稅金額一樣多的話,其他任何人——包括公司和2.7億美國公民——都無須再支付聯邦所得稅,或其他任何聯邦稅,例如社會安全或遺產稅。我們的股東可以說是真正地「默默地待在屋子裡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