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管理層和會計師做出的讓人無法面對現實的所有行為中,最令人震驚的行為發生在股票期權這件事情上。在1985年伯克希爾的年報中,我曾經說明了我對於使用和濫用期權的觀點sup/sup。但是,即便期權的設計合理,它們在很多方面對現實也毫無意義。其中邏輯的缺乏並非偶然,數十年以來,很多企業發動了與會計規則制定者的戰爭,試圖避免將股票期權的成本在發行該期權的公司賬面上反映出來。
一般典型的情況下,管理層認為期權難以估值,所以它們的成本應該忽略。在另一些時候,他們又會說,把期權作價為成本會傷害那些剛剛起步的公司。有時,他們甚至鄭重地宣稱「價外」期權(這類期權的行權價格等於或高於當前市價)在發行的時候沒有價值。
奇怪的是,機構投資者理事會已經就這個主題表達了不同的意見,他們認為期權不應該被視為成本,因為它們「不是來自公司金庫裡的錢」。我認為這種推理為美國的公司提供了激動人心的、可以即刻改善公司盈利的可能性。舉個例子,他們可以通過支付期權的方式,消除保險的成本。這樣,如果你是一個ceo,並且贊同這種「無現金、無成本」的理論,我可以給你一個你無法拒絕的報價:請給伯克希爾打電話,我們會很高興賣給你保險,用來交換你們公司的一大捆股票期權。
股東們應該明白,當公司向另一方提供具有價值的東西時,就會有成本發生,並不是只有在現金換手的時候才發生成本。此外,僅僅因為不能精確量化,就說一項重要的成本不應該確認,這種說法不僅愚蠢,而且令人懷疑。當前,會計充滿了不精確之處。畢竟,沒有哪一個經理人或審計師知道一架747飛機能使用多少年,這意味著他不知道這架飛機每年的折舊費用應該是多少。同樣,沒有人確切知道,一家銀行貸款每年呆壞賬沖銷到底具體應該是多少。而財產保險公司在預估損失方面更是眾所周知的不準確,一向名聲不佳。
但這是否意味著,這些重要的成本專案僅僅因為無法絕對準確的量化,就應該被忽略?當然不是。相反,這些成本應該由誠實而富有經驗的人員來進行估算並記錄。當你們正確對待這個問題時,還有什麼別的重要卻難以精確計算成本的專案——除了股票期權之外,會讓專業的會計人士認為,在計算盈利時應該被忽視呢?
更重要的是,期權並非難以估值。不可否認,授予管理層具有多重限制條件的期權,增加了評估的難度。這些限制影響估值,但它們不會消除估值。事實上,因為我有心發放期權,我會授予任何一個管理層有條件的股票期權,即便這個期權可能是價外期權。在期權授予日,伯克希爾會給他們一大筆期權,他們將來可以變現。所以,如果你發現一個ceo說新發放的期權幾乎沒有價值,或根本沒有價值,告訴他,讓他發給我們。說實話,相比我們確定公司商務飛機折舊率的能力而言,給期權確定一個合適價格的能力,我們有信心得多。
會計專業人士和sec應當感到羞愧,因為他們長期以來,被企業的管理層就期權會計問題裹脅而行。此外,由企業管理層進行的遊說活動或許還產生了一個副產品,以我的觀點看,當商界精英們鼓吹那些對自己有利的重要問題時,他們正冒著在社會重要問題上失去社會信用的風險,關於這一點或許有很多值得一談的東西。
我們收購通用再保險的案例中突顯出會計程式中一個極為糟糕的缺陷。眼光敏銳的股東會在我們的股東委託書的第60頁上,注意到一個不同尋常的專案。在收入預測表(它詳細列出了1997年兩家公司的合併收益受到的影響)中,有一欄列出的報酬成本一項上升了6300萬美元。
我們匆忙間增加的這個專案,並不表明芒格和我經歷了什麼重大的人格變化(他依然喜歡乘長途客車旅行,喜歡引用本·富蘭克林的話),也不表明通用保險公司的會計方法有什麼缺陷,通用保險公司完全遵照gaap準則行事。這個專案只是我們將原先公司給予經理人工作成績獎勵的期權激勵計劃,改為現金激勵計劃。在此之前,這些經理人關注的是公司的股票價格,現在,他們的收入與自己的工作業績掛鉤。
這項新計劃與已經停止的期權激勵計劃,都是基於工作成績而給予經理人的獎勵,同樣程度的工作業績,二者具有相同的經濟效果。但是,之前的計劃給予的獎勵通過行使期權實現,現在的計劃是直接給現金。(過去幾年已經發放的期權,依然有效。)
儘管這兩種計劃都是一種經濟的沖刷,但我們所採取的現金計劃會產生巨大的不同的會計結果。這種「愛麗絲漫遊仙境」式結果的發生是因為,現存的會計原則在計算盈利時,忽視了股票期權的成本,即便在很多公司裡,這種期權成本十分巨大而且日益增長。
關鍵詞:期權是不是成本?
實際上,會計原則給公司管理層提供了選擇的餘地:一種是支付員工報酬且計算成本,一種是支付員工報酬但忽略成本。於是,使用期權帶來的小小奇蹟到處瘋狂蔓延。然而,這種不平等的選擇,對於股東而言有著巨大的不利因素。儘管,如果設計結構合理,期權是合適的甚至是理想的激勵、補償高管的工具,但它們更多地被任性地胡亂發放,並沒有發揮激勵效率的作用,並且對於股東而言代價高昂。
不論期權有何優點,它們的會計處理方式都是讓人無法容忍的。試想一下,我們的蓋可保險公司將花費1.9億美元的廣告費用,假設我們不支付現金,而是按照市場價格支付給媒體伯克希爾的股票期權。那麼,會有人認為伯克希爾沒有為廣告支付費用成本嗎?或者,會有人認為不應該從公司賬面上減去這個廣告成本嗎?
或許伯克利大主教——你或許記得那個,在四周無人的森林中,沉思倒下的樹木的哲學家——或許他會相信,會計沒有看見的成本就不存在。然而,芒格和我對於用哲學的眼光看待未記錄的成本心存不安。當我們考慮投資一家發放了期權的公司時,會對財報盈利進行適當的調整,會減去發放的期權在公開市場售出的實現數字。與此類似,如果我們考慮一項收購,我們應該將置換期權計劃的成本考慮在內。因此,如果我們做一筆交易,我們會立刻將這種隱藏的成本去除掉。
不同意我們這種期權觀點的讀者,此時此刻,或許會在心中抱怨我們將發放給員工的期權成本,等同於理論上公開市場交易的價格。發放給員工的期權有時會失效,這樣就減少了對股東的損害,而公開發行的期權不會,這是事實。當員工行使期權時,公司會收到免稅額度,公開交易的期權沒有這種好處,這也是事實。但是,對於這些優點存在一個對沖情況:發放給員工的期權經常被重新定價,這種轉換使它比市場公開交易的品種貴得多。
有些時候,有種聲音說,比起那些可以在公開市場自由交易的期權,發放給員工的不可轉讓的期權的價值低得多。然而,事實是,這絲毫沒有降低不可轉讓期權的成本。就像公司給員工配了一輛只能用於特別目的汽車,對於員工而言它的價值降低了很多,但對於公司而言,它的成本並沒有絲毫的減少。
近些年來,芒格和我為期權所進行的盈利調整,常常將每股盈利數字減少5%,甚至10%也很常見。有些時候,向下進行的調整過大,以至於影響到了我們的投資決策,令我們對賣出或是購買的股票價格也進行相應的調整。
數年之前,我們曾經問過三個問題,至今尚未得到答案:「如果期權不是一種報酬形式,那麼它是什麼?如果這種報酬不是一種費用,那麼它是什麼?如果公司在計算盈利時,不包括這種費用,那麼它應該放在什麼地方?」
將股票期權處理為無成本,對於那些希望以此誇大盈利的ceo們而言,這樣做的最重要的會計手法還是存在的。延續這種謬論的幫兇在國會中有很多同夥,他們蔑視所有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所有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成員以及所有投資專業人士提出的質疑。1993年揮舞著支票的ceo們首次對國會施壓,打算通過期權會計法提案,並於去年又故伎重施地幹了一遍。非常難得的是,心懷投資者的sec主席比爾·唐納森(billdonaldson)先生(任期2003年到2005年)頂住了巨大的政治壓力。
由於將股票期權問題繼續混淆下去的企圖依然存在,必須指出的是,無論是fasb(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還是投資者或者我本人,沒有人在討論限制期權的使用。的確,我在伯克希爾的繼承人可能會收到很多授予他的期權,儘管邏輯上,期權的結構條款應該包括:
(1)具有合理的行權價格;
(2)相對於公司的留存利潤,期權價格具有相應的行權價格調整。
(3)禁止在獲得期權後立刻拋售股票。
對於能夠激勵經理人的獎勵措施,我們舉雙手贊成,無論是現金還是期權。如果公司因發放的期權而獲得了應有的價值,我們沒有理由一邊記錄其成本,一邊限制其使用。
一個簡單的事實是,一些ceo很清楚地知道,如果期權在會計記錄上有成本,那麼,他們獲得的報酬將會被理性決定,會遠遠低於期權無成本記錄的會計方式。他們甚至懷疑,如果實施了真實的會計方法,當他們在市場上行權丟擲股票時,只能以較低價格成交。對於這些ceo而言,這種令人不悅的前景幾乎是與手中所有資源鬥爭的必然命運,儘管他們手中用於鬥爭的錢,按理說並不屬於他們,而是股東的錢。自2005年6月15日起,期權計入成本開始強制生效。
關鍵詞:期權的合理使用
1992年、1998年、2004年。
參見第1章第f節,公司高管的報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