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部分股權時,在會計做賬方面,必須從三個大型別中選擇一類合適的記賬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擁有股票的比例決定了使用哪一類會計原則。
按照公認會計原則(gaap)的要求(自然地,會有意外情況……),對於持股超過50%的企業,應該合併銷售、費用、稅金和盈利。伯克希爾持有60%股權的藍籌印花公司就屬於此類,因此,該公司的所有收入、費用等,都被完整地包括在伯克希爾的合併損益報表之中,其他股東持有的40%的所有者權益則在報表中作為「少數股東權益」進行扣減。
如果持有的股份為20%~50%(通常被稱為「被投資方」),完全合併收益也很常見。例如,伯克希爾持有48%的威斯科金融公司,它的收益僅被記錄在投資方損益表上的一個分錄中。與持股超過50%的那類不同,此類投資的處理方式是,所有的收入和成本項都會被省略,只按比例記錄盈利。這樣,如果a公司持有1/3的b公司,那麼b公司盈利的1/3,即便不派發股息,也會被反映在a公司賬面盈利上。在這一類(20%~50%)和持有超過50%那一類中,出於公司間稅務和收購價格調整的考慮,會有一些修改,我們會在之後做出解釋。(我知道你們不能再等了。)
關鍵詞:三類持有比例的會計記賬法
最後一類,指的是持股在20%以下的情況。在這類投資情形下,會計準則要求,只有在收到分紅時,投資方公司才能記入損益表,未派發的盈利不計。因此,如果我們持有x公司10%的股份,它在1980年盈利1000萬美元,在不考慮公司分紅附帶的少量稅務的情況下,我們公司在損益表中的記錄是:1如果所有1000萬美元盈利全部發放,就記錄100萬美元;2如果派發50%盈利,就記錄50萬美元;3如果留存全部盈利再投資,就記錄為0。
我們將這個簡短的——而且非常簡單的會計課程提供給你們,是因為伯克希爾在保險領域的很多投資都屬於第三類,即持股在20%以下的情況。這些投資物件中的很多公司派發的分紅只是它們盈利的一小部分,這意味著,我們賬面上記錄的盈利僅僅是它們真實盈利的一小部分。儘管我們的財報盈利反映的僅僅是收到的分紅,但是,我們真實的經濟實力取決於這些公司的盈利,而不是分紅。
近年來,由於我們的保險公司發展勢頭良好,以及證券市場上普通股出現的特別有吸引力的機會,我們對第三類公司的投資持股大幅增加。這類財產的大幅增加,已經產生了非凡的結果。去年,這些被投資公司中屬於「我們的」盈利(沒有以分紅形式派發給我們的相應部分),已經超過了伯克希爾年度運營盈利總和。因此,一般說來,傳統的會計準則僅僅允許投資盈利的「冰山一角」出現在我們的報表上。在企業界,這種情況很少見,但這種情況在我們這裡會再次發生。
我們自己的實際收益分析,與公認會計原則有所不同,尤其當這些原則必須在一個高度不確定的通貨膨脹世界中應用時。(但是,批評這些會計原則比改進這些原則容易得多,內在問題已經是根深蒂固了。)我們擁有很多公司100%的股權,從會計原則上說,我們完全控制了這些公司的處置權,但是它們的財報盈利並不能完全地反映在我們這裡。(所謂「控制」是理論上的,除非我們將所有盈利都進行再投資,否則原有的資產價值會發生巨大的損耗惡化。但這些再投資不可能取得接近市場資本回報率的回報率。)相比之下,我們也有一些僅持有少數股份的公司,它們的盈餘再投資非常傑出,其所保留的資金還能為我們賺取更多的盈餘。
因此,伯克希爾留存盈餘的價值並不取決於我們持有100%、50%、20%或1%股份的公司如何留存這些盈餘,而是取決於如何運用這些留存盈餘以及其運用的效益。這與我們自己或聘請的經理人如何決策、如何使用沒有什麼關係。(真正起作用的是劇本,而不是演員。)我們財報中運營盈利包括或不包括這些留存利潤,對於價值並無影響。打個比方,就像一棵長在我們擁有部分權益的森林中的樹,或許在財務報表上並未記錄它的成長,但我們仍然擁有它的一部分。
必須提醒的是,我們的觀點並非傳統的觀點。我們寧願將盈利交由只持股10%公司的優秀經理人好好發揮,也不願意交給潛質有限的經理人管理,哪怕這個經理人是我們自己。
「盈利」這個詞有著明確的定義。而當盈利的數字得到不合格的審計師簽署的意見背書時,天真的投資者可能會以為它就像圓周率一樣經過精確的計算,精確到小數點之後的很多位。
然而,在現實中,當公司由騙子領導時,盈利數字可能就像抹灰膩子一樣任意捏造。當然,真相最終會浮出水面,但與此同時,大筆金錢或許已被騙走。當然,在美國,一些重量級人物的財富也是由會計幻象的貨幣化創造出來的。
伯克希爾公司自己的財報盈利在某些重要方面也存有令人誤解的成分。我們進行了大量的對外投資,被投資公司的盈利遠遠大於其分紅數額,但我們的賬面上只能記錄分紅的數字,而不是相應的盈利數字。
最為極端的明顯例子是大都會/abc公司,我們持有這家公司17%的股份,相應的盈利約為8300萬美元。但是,根據gaap,伯克希爾的損益表中只能反映收到的分紅53萬美元(它派發60萬美元紅利,其中含稅7萬美元),餘下的8200多萬美元的留存利潤,會繼續為我們工作,但卻不被記錄在我們公司的賬上。
關鍵詞:透視盈餘
我們對於這種「被遺忘,但卻存在」的盈利的態度很簡單:如何記錄這些數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們的歸屬以及之後的運用效益。至於審計師們是否聽到森林中有一棵樹倒下,我們並不關心,我們關心的是,這棵樹屬於誰以及拿它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