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集團旗下的保險子公司有時會參與套利活動,作為手中短期現金等價物的替代方式(既保持很高流動性,又能獲得一定的收益)。當然,我們的偏好是長期投資,但經常會遇到「現金多過好主意」的情況。這個時候,套利能提供比國債高得多的回報。除此之外,同樣重要的是,這樣做可以令我們面對放鬆長期投資標準的誘惑時冷靜下來。(每當我們談論完套利後,芒格常會總結道:「ok,至少,它讓你離開了酒吧。」)
1988年,我們從套利活動中獲利巨大,無論是以絕對額還是以回報率來衡量。我們平均投資金額為1.47億美元,稅前獲利0.78億美元。
這樣的活動成績值得進行一些套利細節的討論,而且我們的方法是合適的。套利(arbitrage)這個詞,曾經僅僅用於證券或外匯,指在兩個不同市場上同時買賣的行為,目的是為抓住不同市場間的微小差價。例如荷蘭皇家石油公司的股票,以荷蘭盾計價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以英鎊計價在倫敦交易,以美元計價在紐約交易。在不同市場間,經過匯率的折算,股價並非完全相等。有些人會在不同市場間倒手,意圖賺取差價。你不必感到驚訝,從業者為此選了一個法語詞彙:套利。
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套利的定義——或者,現在稱之為「風險套利」——已經擴充套件了很多,包括從一個宣佈的公司事件中追逐利潤,例如公司出售、合併、重組、改制、清算、自我收購等。在很多情況下,套利所期待的利潤與股市行為無關,其面臨的主要風險是宣佈的事件沒有發生。
在套利界,偶爾會出現一些超乎尋常的機會。在我24歲時,曾經參與了一次這樣的事情。當時我在紐約為格雷厄姆·紐曼公司工作。位於紐約布魯克林地區的巧克力生產商洛克伍德公司(rockwood&co.)的盈利能力很有限,1941年,這家公司對於庫存計價採用的是lifo(後進先出)的會計方法。那時,可可的市價是每磅5美分。到了1954年,可可的暫時短缺引起價格飆升,超過每磅60美分。因此,洛克伍德公司打算在價格回落之前,迅速地拋售它那些值錢的庫存。但是,如果僅僅是直接出售可可,公司為此繳納的稅款接近收益的50%。
這時,1954年稅務法成了大救星。它有一條不可思議的條款,該條款規定,如果將庫存分配給股東,作為減少公司經營範圍計劃的一部分,那麼由lifo會計方法所導致的利潤可以豁免稅務。洛克伍德公司因此決定終結公司的一項業務——銷售可可奶油,併發布訊息,有1300萬磅的庫存可可豆可供股東分配。與此同時,公司用它不再需要的可可豆,以80磅換1股的價格,回購公司股份。
關鍵詞:買股票、賣豆子的賺錢往事
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裡,我整天忙著買股票、賣豆子,並時常跑去施羅德信託公司(schroedertrust)將公司股票證書換成倉庫單據。利潤非常可觀,而我的成本僅僅是幾張地鐵車票而已。
洛克伍德公司的這次公司重組的設計師是當時默默無聞,但才能傑出的芝加哥人傑伊·普利茲克(jaypritzker),他當時只有32歲。如果你熟悉傑伊之後的記錄,便不會感到驚訝。聽說這項行動給洛克伍德的後續股東帶來的成果也不錯。在宣佈報價前後的短短時間裡,洛克伍德公司的股價從15美元飆升至100美元,儘管公司有著巨大的經營損失。有時候,在股票估值中,有比pe(市盈率)更有價值的東西。
近些年來,大多數套利行為涉及到公司的收購接管,有友好的,也有敵意的。隨著反壟斷挑戰幾乎不存在,以及出價越來越高,併購熱潮愈加繁榮蔓延,套利行為極為昌盛。他們不需要具有特別的天賦就能幹得很好,竅門只不過就像演員彼得·塞勒(petersellers)在電影中所說的:「恰逢其時」。sup/sup在華爾街,有條不斷重複的古老諺語:「授人以魚,只能養活他一天;教他如何套利,能養活他一輩子。」(然而,如果他是在伊萬·博伊斯基sup/sup的套利學校學習,最後可能養活他的是州監獄的牢飯了。)
在評估套利條件時,你必須回答四個問題:
(1)承諾的事情發生的機率有多大?
(2)你用於套利的資金能挺多長時間?
(3)出現更好事情的可能性有多大?例如,有人提出更具競爭力的收購報價。
(4)如果一些預期中的事情沒有發生,會怎麼樣?這些事情包括反壟斷、財務差錯等等。
阿克塔公司(arcatacorp.)是我們偶然經歷的套利機會,這個案例證明了這種業務的曲折性。1981年9月28日,阿克塔公司的董事原則上同意將公司出售給kkr公司。kkr在當時以及現在都是一家大型的長於槓桿收購的企業。
阿克塔公司主營印刷和森林木材生產業務。此外還有一件事情:1978年美國政府買下阿克塔公司的17000英畝sup/sup林場,主要是樹齡長久的紅杉樹,以拓展紅杉樹國家公園。美國政府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為這個林場共支付了0.979億美元,但阿克塔公司辯稱這筆錢可能不夠。當事雙方就從資產轉移開始到最後一期付款之間的利率問題,也沒有達成一致。法律規定使用6%的單利,但阿克塔公司要求更高的利率,以及使用複利計算。
購買一傢俱有高投機性,牽涉大規模賠償訴訟的公司,引發了談判問題——訴訟對公司有利還是不利?為了解決這個問題,kkr向阿克塔公司提出的買價是37.50美元/股,外加政府支付紅杉樹林地價額外金額的2/3。
評估這個套利機會,我們必須問自己,kkr能否完成此項交易。因為在其他因素中,kkr的報價是以獲得「滿意資金」為條件的。這類條款一般而言,對於賣傢俱有危險性,因為它為一個求婚者在求婚到結婚之間,提供了一個易於退出的出口。然而,我們並不特別擔心這種可能,因為kkr過去的記錄顯示它總能幹得很漂亮。
我們也還要問自己,如果kkr的交易的確失敗了,事情會怎樣?考慮之後,我們仍然感到這不是問題,因為阿克塔公司的高管和董事尋找買家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可以很肯定,他們的確是要出售公司。如果kkr離開,阿克塔會找到另一個買家,當然,出價或許會低些。
最後,我們必須問一下自己,那塊紅杉林土地索賠價值幾何。你們的董事長sup/sup雖然分不清榆樹和橡樹的區別,但在這個問題上還是很清楚的:他能冷靜地估計出索賠的價值在零到全部之間。
9月30日,在33.50美元左右,我們開始買入阿克塔公司的股票。在八週時間裡,我們買了40萬股,或說是相當於公司5%的總股本。最早宣佈的新聞說,收購價37.00美元/股,於1982年1月付清。於是,如果一切都順利的話,我們將會獲得大約年化40%的回報,這還不包括處於凍結狀態的紅杉林索賠金額。
關鍵詞:套利的四個問題及一個真實案例
但一切並不都盡如人意。到了12月,整個案子的結束期限稍微向後推延了一些。儘管如此,將在次年1月4日簽署最終的合同。受到這個訊息的鼓舞,我們提高了持股,大約以38.00美元買入更多,直至持有65萬股,或超過公司總股本的7%。儘管結案時間被推遲,我們願意全部付清,這反映了我們對紅杉林索賠事件秉持「全體」的判斷傾向,而不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