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1日
一位讀者來函,認為政府有能力向社會提供公平的公共服務。他可能認為:政府修公路,誰都可以通行,不是很「公平」嗎?政府蓋圖書館,誰都可以進去借閱,不是很「公平」嗎?政府建公園,誰有空就可以去休閒,不是很「公平」嗎?
顯然不對。我認為這位讀者錯得淺,但答案可以往深處去,從而聯絡到經濟學一個新興分支的核心內容,即起源於上世紀40年代末、在80年代經幾個諾貝爾獎確認、到今天仍然方興未艾的「公共選擇」(publicchoice)理論。且讓我從那位讀者的來函說起。
我說他錯得淺,是因為只要多想五秒,就能明白免費通行的公路,對有私車的人好處大,對無私車的人好處少;公共圖書館對鄰近的居民好處大,對遠地的居民好處少;免費的公園對時間成本低的老人好處大,對分秒必爭的上班族好處小。政府從來不會無端端推出公共服務,讓某些人無端端地得益。任何公共服務,提供什麼、怎麼提供、在哪裡提供、從哪裡撥款,都是精明算計和激烈爭奪的結果。
好幾年前,克林頓爭取連任。為了討好女性選民,他利用特權,撥款支援乳腺癌研究。朋友,聽到這則新聞時,您是怎麼想的?我的反應是:即使所有女性都能平均享受這筆撥款的成果,它對患攝護腺癌的男性也還是不公平的。
沒辦法,既然看準了中年女性的票源,克林頓就得出這一招。當然,一部分本來猶豫不決的中年女性,就因為這一點實在,甚至只是潛在的好處,投了克林頓一票。這是禮尚往來,是「選票交易」(sidepayment),是「公共選擇」理論研究投票機制的起點。
在投票過程中出現「選票交易」,不僅正常,有時還是有益的。最近在一個講座上,經濟學家布坎南就說起一件他企圖作選票交易而未遂的往事。那是多年以前,他參加一個由多學科教授參加的會議,議題是評選出優秀的科研專案,以便把一筆獎金分給提交這些專案的學生。
參加會議的,除了像布坎南這樣的經濟學家,還有來自社會學系、歷史系和哲學系等領域的教授。各領域的獎金份額,事前已有規定。評選的辦法,就是讓這些來自不同領域的教授,對那些來自不同領域的學生專案投票,而各領域中的最高得票者將勝出。
布坎南對其中一份由經濟系學生提出的專案特別感興趣,便對坐在旁邊的一位不知道來自什麼領域的教授說:「我特別喜歡這一份,但咱們這麼投票,它未必獲勝。要不咱倆做個交易:你投我喜歡的這個專案一票,我也投你喜歡的專案一票,好嗎?」那位教授一聽,臉色大變:哪有人這麼明目張膽、光天化日地選票交易的?他斷然拒絕了布坎南的建議。
那位教授恐怕不知道,身邊這位選票交易未遂的教授,不僅是對投票行為進行經濟分析的創始人,還因此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事實上,布坎南和塔洛克(ullock)在1962年合著的經典《同意的計算》(thecalculusofconsent)中,就討論了選票交易帶來的好處。具體而言,若是那次評獎會議搞了選票交易,那每個學科都更可能選出符合專業標準的獲獎者。
不少人把政府看作處理社會問題的靠山,動不動就呼籲「政府要管一管」;也有不少人把一人一票看作直達公平的捷徑,對選票交易感到不可饒恕。然而,「公共選擇」理論告訴我們恰恰相反的結論:政府不可能提供絕對公平,也未必比市場更有效率,而投票因其過程充滿「貓膩」,所以其結果也絕不是正與邪、黑與白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