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法的反效果

2015年5月18日

每當出現不如人意的社會現象,人們就喜歡直接呼籲立法,彷彿一旦立法,問題就畫上了句號。經濟學者——尤其是法律經濟學者——卻總是要追問:用法律來修理社會,社會又會作出何種反應?畢竟,一旦實施新的規則,人們就必然會採取新的對策,事情總有下一個回合,而經濟規律是擋不住的。立法只是畫上了冒號。

企業會歧視女工嗎?世界上真有「同工不同酬」現象嗎?僱主何以長期地剝削某個群體的勞動者(如女性、新手、低學歷者、新移民、殘疾人或少數族裔人)?頒佈和實施各種「同工同酬法」能夠幫助被歧視或被剝削者增加就業機會嗎?經濟學提供的視角與大眾直覺截然相反。讓我分三點作解釋。

b一、競爭消除「同工不同酬」現象/b

不妨先假定確實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所有資本家都是重男輕女的。某資本家僱了兩位打字員,一男一女,兩人的工作表現完全相同,打字速度和準確率都毫無差別,但資本家付給男打字員100元工資,女打字員80元。這便是「同工不同酬」了。

若真有這種現象,那就至少有個別特別見錢眼開的老闆,寧願剋制自己重男輕女的偏好,而開始僱傭女打字員。多僱一位女打字員,他就比其他老闆節省20元的工資成本。畢竟,歧視女工是要付代價的,剋制歧視是有回報的。並不是說資本家能夠一下子徹底消除所有歧視,而是說他們只要貪錢,只要想在競爭中求存,就會願意減少一點歧視來換取金錢上的回報。

要是僱傭女工、新手和弱勢群體能開源節流,那資本家就會追逐她們。結果,那些被歧視的群體的工資,就會由於僱主的追逐而上升,直到與其他同等勞動力的收入相等為止。

被歧視的勞動者,幸好還能遇上見錢眼開的僱主;僱主越是唯利是圖,勞動者就越少受到歧視;市場競爭越激烈,被歧視者的工資就越合理。即使一開始出現過「同工不同酬」的現象,這些現象也會由於僱主唯利是圖的本性和僱主之間殘酷競爭的壓力,被最大限度地消除。事實上,找個人來剝削並不容易,否則清一色地僱傭女工、新手和其他弱勢群體就能輕鬆躍升世界五百強企業了。

b二、工資差異可能是合理的/b

讀者會問,話雖如此,但現實生活中,有不少統計研究表明,各國女性工資收入均比男性的顯著地低,我們如何理解這種性別之間的收入差距?

讓我先舉個例子。我請了位女秘書,每月工資2000元,每週工作5天,而日均收入約100元。後來發現,秘書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愛來就來,不愛來就請假。問題是,如果我根據她來上班的天數,並按照日薪100元的標準支付工資,那麼是她虧了,還是我虧了?或者是兩不拖欠?

是我虧了。這每月2000元的工資所購買的,除了每月20天的「秘書服務」外,還包括了「隨時待命」的部分。每天的「秘書服務」本身並不值100元那麼多。每當我們對比兩個人的工作質量時,必須把提供服務的穩定性等其他品質也考慮在內。

由於體質、生育和家務責任等原因,女性長期在許多工種內所提供的服務質量是不如男性的。一個到了生育年齡的女性,接連生下兩三個孩子,並全職把他們撫養到上學的年齡,基本上要花10年的時間。有哪些工作,是能讓從業者暫停十年回家生兒育女,而旋即又能得心應手地重返工作崗位的呢?打字員、圖書管理員、歷史教師和語法教師,而不是拳擊運動員、程式設計師或推銷員。

如果我們把性別、文化、家務負擔等因素考慮進去,工資差距就變得合理和可解釋的了。當然,我必須立即補充的是,隨著現代醫學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生育帶來的風險急劇下降,家庭對女性的教育投資激增;而隨著社會的穩定和技術進步,能夠發揮女性特長的白領工作崗位也在不斷增加,因此女性在很多領域的工資正快速追趕甚至超過了男性的。不管怎樣,不同人群之間的持久而普遍的工資差異,必定是有原因和可解釋的。

b三、同工同酬法事與願違/b

實際上,存在著「不同工」的現象,即按某些標準來衡量,有些人的勞動能力是不同的。僅為舉例方便,我們不妨假定某男打字員的服務值100元,而某女打字員的服務只值80元。那麼這位女打字員還有可能與男打字員一爭高下嗎?當然有!憑什麼?憑低工資!

雖然男女服務質量相差20元,但如果工資也剛好差20元,那麼他們在唯利是圖的僱主面前就是無差異的。要是女打字員的工資要價再低一點,說79元工資就可以了的話,她就完勝那位男打字員。在職場上,降價是弱者與強者競爭的殺手鐧。

不幸的是,恰恰是同工同酬法,剝奪了弱者與強者競爭的最有力武器。同工同酬法的核心,是強迫僱主對「不同工」付「同酬」。既然僱主橫豎都要付高價,那他為什麼不度身定製一份滴水不漏的招聘廣告,從而合理合法地僱傭那位能力較高的男打字員呢?同工同酬法的後果,就是那位較弱的女打字員連較低的工資都拿不到,只能被迫失業。也就是說,同工同酬法傷害了它聲稱要保護的群體,這些群體的整體處境必定變得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