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3日
英文經濟學文獻中的「discrimination」,譯成中文時難以處理。「歧視」二字,是文言譯法,本來譯得精彩。「歧」的原意是岔道,引申為歧異,不相同,「視」即「看待」,「歧視」即白話文的「區別看待」。可惜「歧」字的字義後來偏重若干條岔道中錯誤的那條,「歧視」一詞也因此偏向貶義。到了今天,無論英文的「discrimination」,還是中文的「歧視」,往往都指「不公平的區別看待」。
但是,經濟分析中的「discrimination」是不帶感情色彩的,泛指一切「區別看待」的行為,所以,翻譯時就遇到了兩難選擇:譯成「區別看待」吧,好處是給讀者以「中性」的印象,壞處是讀者容易誤解,以為「區別看待」和他們心目中的「歧視」是兩回事;譯成「歧視」吧,好處是直指讀者腦海裡的「歧視」概念,可望根除他們心目中的誤會,壞處是望文生義的讀者必定是多數,要讓眾人改變對「歧視」一詞的理解,就跟推廣新的度量衡一樣,即使假以時日,也未必成功。
我和朋友反覆商量後,把心一橫,決定賭一賭,作第二種選擇,徑直把「discrimination」翻譯作「歧視」,而期望連同其他不約而同的經濟學人,通過將來的文章和書籍,反覆闡明「歧視」一詞在經濟分析中的中性含義,看看這個含義能否逐漸深入人心。
b競爭與歧視形影不離/b
「歧視」是大家司空見慣的行為。「歧視」的根源,在於世上的資源是稀缺的。因為僧多粥少,所以就要競爭,而競爭就是要根據某種規則,排出競爭者的先後高下,讓勝出的人享用稀缺的資源,而這「根據某個規則排名」的做法,就是歧視。「競爭」和「歧視」,是形影不離的親兄弟,是一枚硬幣的兩面,是同一種現象的兩種說法。
誰都可以買賓士汽車,但買家必須付錢,這就是「根據財富的歧視」;所有未婚香港人,都可以參加「香港小姐」競選,但參賽者必須是女性,這是「根據性別的歧視」;誰都可以上清華北大讀書,但你的成績必須符合要求,這是「根據知識的歧視」;誰都可以把自己灌錄的唱片擺在貨架上,但只有喜歡聽的人才會為你掏腰包,這是「根據歌藝的歧視」。
b歧視的影響是雙向的/b
歧視者是要為他的歧視行為負責的。一個小夥子,專挑女歌星的唱片買,這是「性別歧視」。但這是他的嗜好,他為此付出了雙重代價——他不僅為女歌手的唱片付了錢,而且還放棄了所有男歌星的歌曲。他由於在挑選唱片時搞「性別歧視」,所以可能喪失了一些他本來能感受的樂趣。
設想這位小夥子成年後,當了某家公司的老闆,他招工的標準是清一色的女性,這當然是「性別歧視」。但這也仍是他的嗜好,他也要為此付出雙重的代價——他不僅要為招到滿意的女職員付薪水,而且還放棄了所有男性職員的服務。由於他在招工時搞「性別歧視」,所以他的企業喪失了一部分本來應有的競爭力。
我們要指出兩點。第一,我們沒有辦法指責他的嗜好,因為我們不比他更瞭解他自己。他或許有這樣那樣的癖好。要知道,他喜歡清一色的年輕男人或女人、黑人或白種人,跟他喜歡把辦公室裝點成清一色的藍色或白色沒什麼區別。
第二,他顯然要為他的歧視行為付出代價。這是「反歧視人士」常常忽視的。歧視者本人往往也沒看清這一點。歧視行為的影響不是單向的,而是雙向的,不僅被歧視者要受影響,歧視者本身也要受影響。這跟有些人就是不吃肉是一樣的,受影響的不僅僅是屠夫,不吃肉的那個人也同樣受影響。
合算的歧視可以使自己受益,不合算的歧視則會使自己受損,所以人們總是樂於反省自己的歧視標準。歧視者一旦認識到他們為自己的「嗜好」(歧視標準)付出了自己本來不願意付的代價,通常就會放棄這一標準。所以,無緣無故的歧視,或不合算的歧視,往往維持不下去。反過來說,那些貌似沒有道理的歧視,深究下去,你是能找到其中微妙的原因和道理的。
b歧視的作用與勢利眼/b
我們往往需要了解別人的背景資料。銀行樂意把錢借給有實力的企業或個人,我們希望結交對自己見識和前途有幫助的朋友,警察希望儘快甄別出犯罪率高的人群,而我們的衣著、談吐、證書、報表、證件、國籍,甚至住所的位置,都是我們的背景的簡明標籤。利用這些標籤來作判斷取捨,就是歧視。更直截了當地說,選擇就是歧視。
由於人們總是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多的資料,所以自然就會重視這些標籤。有了這些標籤,就有了勢利眼。勢利就是某種歧視標準,它提高了瞭解對方的效率。
在網上,我們互相見不到對方的打扮、年齡、住址、工作、學歷,自然勢利眼就少了,大家覺得很公平,很自在,誰也不會有受歧視的感覺,而且誰也無法歧視誰。但是,設想我現在在網上向大家借錢,就會發生困難了。因為缺乏許多重要的標籤,大家就不得不花費多得多的成本瞭解我,才能達成借貸交易。如果花不起這個成本,交易就無法達成了。
b歧視標準的改進/b
歧視也有出錯的時候,但人們不會因此放棄歧視,而只會不斷地調整歧視的標準。沒有歧視,交易費用就會上升。
有些工種被指責為「歧視」婦女、兒童和老人。但這種歧視其實是有原因的,因為婦女、兒童和老人提供的服務質量的確有不同,這些不同本來可以由工資的差異予以抵消。但如果工會要求「同工同酬」,那麼就逼著老闆搞「歧視」了。
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人們缺乏消滅歧視的積極性。比如國營企業招工,非招有本地戶口的人不可。這種「戶籍歧視」沒有道理,會對搞「歧視」的企業造成損失。但深究下去,也能解釋這種貌似不合理的現象,那就是國營企業受制於很多人事規定,而且他們對人才的需求也並不迫切。與此對照,民營企業用人,不必要的條條框框就少得多。
歧視現象在世界各個角落都是根深蒂固的,它要麼源自廣泛競爭的壓力,要麼源自個人偏好的驅動,要麼源自每個人對陌生人群的無知,要麼源自對陳規陋習的惰性。「歧視」這一行為本身是不可能消除的,但「歧視的標準」則可以發生變化。可以預言的是,增進商業交流,有助於改善人們「歧視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