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做生意得有保險意識

俗話說:「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不管是做生意,還是辦企業、個人的生活,沒有人敢打包票說自己一輩子不出狀況,能夠一帆風順,不會遇到任何風險。

由於誰都不能保證自己不遇到意外,能夠避免所有的風險,所以除了用各種辦法,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之外,我們還需要有應對風險、降低損失的手段。而萬一遇到問題怎麼辦呢?如何去降低損失?商業保險就是很好的方法。

作為一種保障機制,商業保險不僅可以分擔一部分事故的損失,還對心理有某種撫慰的作用。

早在4000多年前,埃及脩金字塔的石匠們,其實就有一種互助團體,用交付會費的方式來籌集收殮、安葬的資金。萬一死了,連安葬自己的錢都沒有怎麼辦呢?大家就每個人給團體交一點錢,萬一有成員辭世,就用這錢來料理他的身後事。這樣一種互助團體,可以起到共擔風險的作用。

這種互助共濟的文化,基本理念就是「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每一個加入互助團體的人,都面臨同類風險,個人沒法抵禦,那麼就出點錢加入互助團體。這種公攤風險的做法,就是初期的保險理念。

歐洲中世紀出現過很多類似的互助團體,一直延續到近代的歐美國家,很著名的有寡婦年金、長老會的牧師基金等等。

在中國的古代及近代,民間也有過類似的互助團體,比如長壽會、萬壽興隆寺的養老義會等等。光緒年間的「思豫堂」是當時當鋪行業的一種互助保險組織,一旦有一家著火,思豫堂就會拿出其他人交的錢幫助解決善後的事。20世紀初成立了「裕善防險會」,這是鞋店組織的火災保險互助組織。當時火災頻發,所以不同行業成立了不同的互助組織。

當然,這類共濟互助的組織和現在的商業保險還略微不同。通常認為,現在的保險起源於海上的貿易。地中海地區在很早的時候就有了海上貿易,大約在三千年前,地中海上有一個小國的國王,為了保證海上貿易的正常進行,他制定了一部法律,規定某位貨主遭受損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該船貨主在內的受益人共同分擔,這是海上保險的一個起源。後來羅馬人也有過類似的做法。

我們知道,海上貿易的利潤很大,但是風險也很大,一些人為了造船或完成航程,往往需要以船舶為抵押,獲取貸款。慢慢地,就形成了這樣的一種商業慣例。如果完成航程,船東需要償還貸款本息;如果船舶沉沒,則債權取消,無須償還貸款。這樣航海的經濟風險就轉移到了放款人身上,由於船舶抵押貸款風險大,所以利息遠比一般的貸款高,這個高出的部分,相當於後來的保險費。這種船舶抵押貸款制度,後來演化為海上保險。到了14~15世紀,隨著航海技術的提高,海上貿易的發展,海上保險也獲得了長足發展。

經過這麼長時間的發展,除了海上保險、火災保險、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其他各種形式的保險也都在逐漸完善,並最終發展為現代的保險業。

至於我們中國現代保險業的發展,歷史也很曲折。1929年,太平保險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其間它還在香港和東南亞地區設立了多家分支機構,這是我們國家早期的民族保險公司。

到了1949年10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第一家全國性大型綜合國有保險公司的誕生,這之後保險業在我國的發展逐步放緩,甚至一度中斷。

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的保險業又發展起來,到今天已經取得了巨大的進步。2018年全年,全國的保險業原保險保費收入達到3.8萬億,相當於湖北省當年的gdp。從這也能看出,保險在現代人生活當中扮演著一個很重要的保障角色,在一些個案中,保險甚至能幫人在極端情況下保全財產。

之前我也講過一個國外的例子。在「9·11」的時候,本·拉登把紐約下城最高的兩棟樓給撞了。這兩棟寫字樓是1962年由紐約和新澤西港務局決定興建的,地下權屬於紐約和新澤西港務局,地上權屬於當時投資的業主。

這個業主很有意思,在「9·11」前兩個月,買了一個恐怖主義保險。事兒也就這麼巧,經營雖然很困難,但是被本·拉登撞了以後,他獲得的賠償非常多。應該說壞事沒有讓他毀滅,反而讓他復生。令人不解的是,恐怖主義保險,一般保險公司都不賣,所以有人就質疑,他怎麼能買到這個保險呢?

這個猶太老闆說,這棟大樓之前被汽車炸彈炸過,也鬧過一兩次事,所以他心裡不踏實,於是想方設法買了這個恐怖主義保險。保險公司也做了調查,發現在1993年2月26日,世貿中心被極端分子在地下放置炸彈,導致6人死亡,1000餘人受傷,還炸出一個30米的大洞。後來這個恐怖分子被判處240年的徒刑。保險公司瞭解到過去的經歷之後,也同意賣給這個猶太老闆這份恐怖主義保險。

買了保險以後就被撞,撞了以後就拿到了賠償,結果還沒怎麼經營,他直接就拿了錢去建新樓了。現在新的世貿中心也建起來了,而且租金很高,價值也有增長,這就是保險公司在中間起了一個巨大的託底和保全的作用。

由此可見,保險對於規避風險、保全資產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具備保險意識很重要。每做一個專案、每做一件事情,都要去評估,然後儘可能地控制風險。覆蓋不了的地方,可以藉助商業保險,這也是做生意、做企業必須有的風險意識和自覺。

「9·11」對猶太老闆是個好事,對保險公司而言,是一場災難。因為它不僅要面臨巨大的賠付,可能公司都要破產。僅「9·11」事後這一週以內,最大的保險公司aig一下就賠了5億美金,第二大的壽險大都會賠了3億美金,cna金融保險集團賠了2.3億美金,也就是說,在一週之內保險公司就賠了差不多10億美金。

全球還有幾家大型的再保公司,包括瑞士再保、倫敦勞合保險、通用再保等等,又都賠了一大筆錢,有的小保險公司,甚至中型保險公司,因為賠付這筆業務虧損破產。總之,最後各家保險公司一共賠付了超過百億美金,才足以重建世貿。

這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平時都在收錢,但是遇到意外,保險公司必須盡責,拿出錢來彌補別人的損失,承擔風險。這就是一個機制,大家享受各自的利益,同時也承擔了各自的風險。保險公司需要承擔別人的風險,同時也要注意自己的風險,所以保險公司自己也會去買一些它認為必要的保險。

企業、個人在商業活動當中,用這種方式逐步建立了一套商業的風險管控機制,同時也增加了我們在做生意過程中的安全性,給企業的長遠發展提供了風險管理上的保證。這就是為什麼現代保險業對我們民營企業來說很重要,大家都應該具備這種保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