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本案中,我的結論是,行政機關的決定是正確的,柳楊先生敗訴。
b法律意見no.6/b
原赫爾維蒂亞巡迴法院法官克里斯蒂娜·琴達爾
斯柯達·馬丁先生基本上是在討論哲學,如果不說是宗教的話。斯瑞安·穆巴佩檢察官在討論一把可以讓我們更加安全的衝鋒槍或者離子盾。克里·修斯院長在討論外交。而琳達·斯皮策爾女士則很喜歡找不同的遊戲。
但是,我們的主題難道不是法律嗎?難道不是對一個案件進行基於現有法律的判決嗎?
我認為,這裡的討論應該回歸法律本身,其他的學科自有專家去討論。而法律則基於法律文本,我完全不能同意斯瑞安·穆巴佩檢察官關於法律精神的看法或者斯柯達·馬丁先生關於法律來源的意見。如果法律文本出現了問題,除非是明顯的印刷錯誤,否則糾正它的應該是立法機構而不是我們。
那麼,法律文本關於婚姻是怎麼說的呢?正如斯柯達·馬丁先生的發現,我們的法律是針對人類的。這句話不代表我同意斯柯達·馬丁先生的其他觀點,但這一觀點,關於法律是針對人類的,我從來沒有質疑過,完全同意。
而柳楊先生的訴求,是人和動物的婚姻。換句話說,柳楊先生的訴求並沒有被涵蓋在赫爾維蒂亞法律的管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從嚴格的法律意義,我們沒有權利對此做出判斷,就像我們無權對某些國家的童婚做出判決一樣。雖然,這不妨礙我們從道德上對童婚加以譴責。
在我們的法律實踐中,一直在履行這樣的思想,即我們不會對不在法律管轄範圍內的事物進行判決。在數十年的法律生涯中,我從未聽說過曾經有一隻狗或者一隻貓因為咬人被判處徒刑;而另一種情況,如果一個人將另一個人咬傷,他一定會被法律所制裁。
也許有人會辯解,雖然狗或者貓不會被判處徒刑,但是有兩種做法可以被等同看待。其一是狗或者貓的主人會被判處賠償,其二是狗或者貓在某些情況下會被實施監禁或者安樂死。
很遺憾,這種辯解是不成立的。
首先,對於狗或者貓的主人需要做出的賠償,在法律上的本質是一種連帶責任的體現。但這種情形如果發生在人類之間,連帶責任的體現並不能免除責任人本身的責任,就像一個縱容殺人的人被懲處之後,並不能因此免除殺人者的責任,而在此,狗或者貓的責任顯然被免除了。
其次,如果狗或者貓被實施監禁或者安樂死,你可以認為它們得到了懲罰,但是,在赫爾維蒂亞,這種決定是由動物管理局做出的,而非法院做出的。不是一個法官基於法律的決定,而是動物管理局基於動物管理規定做出的決定。據我所知,動物管理規定設立和批准的程式,和法官的判決所必須依照的法律設立和批准的程式是不同的。事實上,動物管理規定的通過雖然也需要經過一系列的複雜程式,卻比法律通過所需要的程式簡單多了。
因此,從我的角度,如果柳楊先生的結婚申請提交到了法院而法院受理了,那麼,法院就受理了一個原本不應該受理的案件。這個案件並不在法律的管轄範圍內,法庭無從做出判決,因為根本找不到合適的法律依據。
當然,柳楊先生並沒有將結婚申請提交到法院,而是提交到了負責結婚登記的行政機構。現在,他的訴求也並非要求結婚,而是要求判定行政機構否決他的結婚申請是違法的。注意,這兩者是不同的,雖然對前者我們無法判決,但對後者我們卻有發言權。
我們的行政機構,何以認為自己有權利就此種結婚申請做出決定?這種決定是否涵蓋在憲法賦予他們的職責範圍之內?抑或這種決定是否可以排除他們將自己擁有的正當權利進行了不正當自我延伸的嫌疑?
我認為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簡而言之,我們的法律規範的是人和人結婚的事情,而人和狗結婚的事情不歸我們管。我們無權同意,當然也無權不同意。因此我認為,柳楊先生的結婚申請,從純粹的法律角度看,行政機構根本無權受理。可是,他們不但受理了,還做出了明確的否決。
所以,在本案中,我的結論是,行政機關否決柳楊先生的結婚申請是錯誤的,柳楊先生勝訴。
b法律意見no.7/b
獨立大律師皮爾斯·皮斯爾斯
在耐心地聽著前面諸位談論他們的觀點的時候,我一直在思考,究竟是什麼讓大家的意見如此不同?
克里斯蒂娜·琴達爾女士提出來一個很好的觀點:法律的管轄範圍。
是的,我同意克里斯蒂娜的觀點,關於狗的婚姻問題,並不在我們的法律規制範圍之內。否則,一隻擁有多個女朋友並且女朋友們毫無意外地產下了多隻毛茸茸的狗崽子的公狗,毫無疑問涉嫌違反我們的關於事實重婚的法律。當然,它們沒有領取結婚證明,從這個角度看,適用重婚法律是可疑的。但是,如果這件事情每天都在赫爾維蒂亞的每個地方重複發生,而我們的立法機構卻視而不見,不去制訂一部有關於此的法律,這難道不是已經說明了問題嗎?
可是,克里斯蒂娜·琴達爾女士在提出了一個尖銳問題的同時,卻犯了另外一個重要錯誤。這個錯誤就是,我們雖然不能管狗,卻能管人,而柳楊先生,毫無疑問是人。
這也是我在諸位發言過程中經過思考得到的答案。正是對這個案件本質的混淆,使我們所有的人會有如此不同的意見。
所謂對案件本質的混淆,我是指行政機關做出的否決柳楊先生結婚申請的本質是什麼?在諸位的表述中,包括我自己,對行政機關的作為無一例外都使用了「否決了柳楊先生的結婚申請」,但事實是如此嗎?
為了說明我的觀點,有一個很好的例子。我們的總統,可以向國會提出一項動議,要求對某個國家宣戰。而國會可以通過這個動議,也可以否決這個動議。如果不去討論宣戰的具體緣由,我認為,無論是通過或者否決,國會的做法都是正常的。但是,換一個場景,今天由在座的各位,或者,就由我,一位獨立的法律執業者,向國會提出一項動議,要求對某個國家宣戰,不知道各位認為,國會是會同意還是否決我的請求?
我想,我堅信,國會並不會審議這項動議。甚至,國會議員們並不會知道還有這項動議存在,因為這項動議根本沒有進入討論的範圍。
這是什麼原因的呢?很簡單,我不在一個合適的位置上,去提出這項動議。
正如克里斯蒂娜·琴達爾女士所言,行政機構必須在他們的管轄範圍內進行行政行為,而不是對他們擁有的正當權利進行不正當的自我延伸。但是,這樣一個邏輯應用在我們的行政機關頭上卻是不適當的。因為在此之前,同樣的行為已經發生在柳楊先生頭上。或者說,造成行政機關權利自我延伸的緣由就是柳楊先生對自己所擁有權利的不正當的自我延伸。
就像我沒有權利向國會提出動議,要求向某個國家宣戰一樣,柳楊先生也沒有權利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去和一隻狗結婚。
雖然我對柳楊先生抱以最大程度的同情,卻無助於使他的這種行為成為一種正當行為。原因很簡單,行政機關只負責處理人和人的婚姻申請,而不負責處理人和動物的婚姻申請。
當然,雖說我沒有權利,我卻可以堅持這麼做:在明知道無人理會的情況下,自以為是地向國會提出一項動議。柳楊先生也同樣可以,他也的確這麼做了。那麼,下面的問題就是,行政機關的否決是否如克里斯蒂娜·琴達爾女士所言,是錯誤的呢?
不!
當我說「不」的時候,大家一定以為我是說行政機關不是錯誤的,並好奇是什麼理由,因為我前面的話語聽起來百分之百是在說他們是錯誤的。
但事實是,這裡所說的「不」,並非針對我的問題,而是針對我的表述。我的意思是,在我看來,行政機關並沒有「否決」,而只是「駁回」。換句話說,他們並沒有處理這個由無權提出動議的人提出的動議。
在我之前諸位的論述中,以及我自己論述的前半部分,都是用了「否決」這個詞。難道除了我之外,沒有人意識到「否決」和「駁回」是不同的嗎?
事實上,據我所知,行政機構的工作人員,當時一揮手就把柳楊先生的申請從他們的櫃檯給扔了出去。稍後,懾於柳楊先生隨身攜帶——我不知道如何準確地表達,請原諒我使用這樣的措辭——隨身攜帶的記者隊伍,行政機構的工作人員才不得不蓋上了「拒絕」的印章。這個過程,我視之為恐嚇之下的行為,而非自然發生的行為。真正自然發生的行為,是行政機構的工作人員把柳楊先生的申請從他們的櫃檯給扔了出去,這是「駁回」而非「否決」。對於無權提出動議的人提出的動議,這顯然是唯一正確的應對方式。
所以,在本案中,我的結論是,行政機關的決定是正確的,柳楊先生敗訴。
同時,我建議,行政機關對柳楊先生提起反訴,柳楊先生在本事件的整個過程中明顯涉嫌「在敏感時刻對敏感事件濫用公眾影響力」。
b法律意見no.8/b
赫爾維蒂亞娛樂業聯合工會首席法律顧問聖熙·金
已經過去了好幾個小時,我的心中充滿了哀傷。
哈!來自於娛樂業的人,在一個法律聽證會上,忽然吟唱起了詩歌!可能這是我給諸位留下的印象。
或者,很多人已經在心中暗念,這個穿著奇怪服裝的中年東方女人,眼睛裡閃爍著其意不明的目光,正在準備用煽情的詞語來說服我們:柳楊先生多麼值得同情,而琳達,更是那麼讓人心碎!
好吧,這個開場白我承認有點娛樂業。但是,你們的理解都錯了,我的哀傷和柳楊先生無關,更和琳達無關,和諸位也可以說無關,有關的是我們這個行業,這個叫作「法律」的行業。
坦白講,「法律」這個行業是我見過的最落伍的行業。這種狀況我之前就知道,並且早已經習慣了。但在今天,在這裡,我還是被大家再一次的精彩的落伍表演給驚住了。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聽說過「意識場」這個詞。這個詞已經在全世界引起了地震,而且還有虛擬意識場,這是更加新鮮出爐的詞語。如果大家對意識場還不瞭解,那就更加不要說虛擬意識場了。當然,事實上,我不相信在座諸位有任何人沒有聽說過意識場,因為那是不可能的,除非您是一個外星人。但是,諸位沒有任何人在發言中提到意識場,這就讓我很驚訝了,這已經充分證明了這個行業有多麼落伍。
也許我過於自以為是,但我還是要花三十秒的時間來介紹一下意識場。
意識場是動物意識的物理構成,它依託於動物的軀體產生和生存。實驗證明,它也可以脫離動物的軀體。在一定的條件下,脫離動物軀體的意識場是能夠存活下去的;反過來,在一定的條件下,意識場已經脫離的空體,也就是剩下的那些肉,也是能夠存活下去的。而最新發現的虛擬意識場,證明只要有一定的電磁條件,意識場完全可以在沒有動物肉體的情況下產生和生存。
我相信各位應該已經理解了。
那麼,意識場和我們的案件究竟有什麼關係呢?我為什麼要在這樣一個場合進行這樣的科學普及呢?
好吧,我直接揭曉答案,免得有些人腦瓜發疼。
我的觀點首先體現為一個問題:我們的法律中,所謂人,究竟是指意識場還是指空體?
當然,我不用去做任何查詢就可以告訴大家確切的答案,那就是,法律中沒有規定。
這就很有意思了。這就是說,我們的婚姻,是在談一組兩個個體和另外一組兩個個體之間的某種契約關係。而每一組自身的兩個個體之間,我們還沒搞清楚到底是什麼關係。
好吧,撇開這個不談,我們假定每一組應該有一個核心來代表這個法律實體,這就像一家公司,無論是隻有兩個員工還是有三十萬員工,法人卻只有一個。現在,在每一組兩個個體之間,我們需要選舉一個法人。
我投意識場一票,因為意識場決定了思想和行為。我不想在此深入闡述自己關於如何對人進行定義的思想,只想告訴大家我的選擇:意識場是意識場和空體組成的這樣一個組合中的法人。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見,可以找機會進行討論,但現在,請允許我按照自己的選擇繼續發言。
那麼,我們就可以看到,柳楊先生和琳達女士的婚姻,實際上是柳楊先生的意識場和琳達女士的意識場之間的婚姻。
剛才琳達·斯皮策爾女士提到,在行政機關否決柳楊先生的結婚申請時,沒有進行基因檢測。而斯瑞安·穆巴佩檢察官提到,在其後的訴訟期間,相關的基因檢測進行過三次。
但是很可笑,這有什麼意義呢?從基因角度,我們有科學家的證詞,說是人的基因和狗的基因有多大差別。可不能用百分比來衡量,那是個陷阱,因為人和人的最大基因差異並不比人和狗的最小基因差異更大。我並沒有質疑科學家的意思,事實上,我是很佩服他們的,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居然仍舊能夠找到一套自圓其說的說法來證明,人和狗是不同的。
問題在於,有沒有哪位科學家能夠自圓其說地證明,人和狗的意識場到底有多大差別?
基因只是決定了空體,而沒有決定意識場。
如果沒有科學家能夠說出來,人和狗的意識場有什麼差別,那麼,我們的行政機關,又如何能夠斷定琳達是一隻狗?難道,我裝上一個高分子假肢,就是高分子化合物而不是人了?從而,也就不能和人結婚了?
所以,在本案中,我的結論是,我們的行政機關所做出的決定是錯誤的,柳楊先生勝訴。
事實上,我還想多說一句,我們的行政機關所做出的決定不僅是錯誤的,還是反人類的。
b法律意見no.9/b
赫爾維蒂亞國土安全域性首席法律顧問納瓦羅·博爾頓
我被邀請參加本案聽證會的時候,首先就注意到一個事實,那就是,柳楊先生是在去年才加入本國,獲得本國國籍的。
其次,在這次聽證會中,我注意到另外一個事實。那就是,柳楊先生買下了德克拉共和國的一個海島,雖然只有0.2平方米,並且不附帶任何周邊海域的主權、礦業資源或者漁業資源,不過無論如何仍舊是一個海島。一個國家出售一個海島用於別人獨立建國,這是不可想象的。對於赫爾維蒂亞不可想象,對於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不可想象。但是,柳楊先生說服了格蘭特總統,做到了這一點。
顯然格蘭特總統和一般政治家的思維不同。雖說如此,這裡面也體現出一個潛在的問題,就是柳楊先生和德克拉共和國以及和德克拉共和國領導人之間一定擁有密切的私人關係,至少,退一步說,擁有密切的聯絡。
我想提請大家注意,德克拉共和國是一個非常民主的國家,喜歡用公投決定幾乎一切事情。赫爾維蒂亞的公投很多,但不如德克拉多。那麼,我就產生一個疑問,柳楊先生為什麼不在德克拉這樣一個他能夠買下其國土的國家申請結婚,而要跑到赫爾維蒂亞來申請結婚?
在聽證會的過程之中,我曾經提出過這個問題。柳楊先生回答說,他買下德克拉的海島,無論是從資金方面還是人脈方面都得益於赫爾維蒂亞的志願者,並且提供了所有志願者的名單。
但是,這不能打消我的疑慮,我認為,這件事情是可疑的。
結合上面兩件我注意到的事實,並且結合在這個聽證會上,之前幾個小時聽到的我國最資深的法律專家中的八位的發言,我感到恐懼。我認為,這個案件並非一個普通的民事案件,而是一個國家安全事件。
我認為,柳楊先生出於某種目的,在掌握了某種科學成果的前提下,來到了赫爾維蒂亞,並提起了結婚申請,進而對否決其結婚申請的行政機構提起了訴訟,這是一個事先策劃的有預謀的事件。
我無法形容這個事件,請允許我也舉一個例子。這個例子是計算機系統。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任何一個計算機系統,無論多麼高階,無論工程師們多麼盡職盡責,都會存在漏洞。請相信我,在讀博士之前,我一直都是計算機學科的高才生。任何一個計算機系統都有漏洞,這是百分之百可以確定的。漏洞,不存在有沒有的問題,只存在藏得深與淺的問題。而所有的駭客都會利用計算機系統的漏洞去侵入一個系統,讓系統崩潰、盜取關鍵資訊或者達到其他目的。
最不可思議的是,科學家已經證明,人類的大腦也是一樣的。
上帝設計了美妙的人類,卻不是完美的。在二十五年前,腦神經學家克里克·菲戈博士就發現了第一道「死題」。是的,顧名思義,死題就是一道數學題。更準確地說,是一道邏輯數學領域的題目。看起來非常普通,但這道題目卻隱藏了非常深刻的上帝的秘密。事實上,不要說解題,絕大多數人類根本不能理解這道題目。不過,不能理解是一件好事情,因為少數人理解了這道題目,並試圖找到答案的時候,無一例外,他們全都瘋了,全都得了精神分裂症。
在第一道死題被發現之後,隨後的二十五年裡,科學家們陸續發現了十七道類似的死題。所有的死題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當人類理解並試圖去解答的時候,彷彿撥動了一個大腦深處的神秘開關,這個人就得了精神分裂症。就像計算機宕機一樣,這個人的大腦基本上進入了一種即使不說是宕機,但至少也是無法正常工作的狀態。而且迄今為止,所有死題受害者沒有發現康復的案例。
有人推測,由人類組成的社會結構也一樣。世界上一定存在使社會結構失去正常運轉能力的「社會死題」。
克里克·菲戈博士在晚年,一直致力於社會死題的研究。他提出,不同的社會制度和社會偏好決定了對應的社會死題是不同的。這種研究無疑是可怕而反社會的。克里克·菲戈博士還沒有來得及找到任何一道這樣的社會死題,就死於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
很多人相信那次車禍是有人蓄意安排的,作為對克里克·菲戈博士進行這一類研究的報復。在克里克·菲戈博士死後,據我所知,仍有不少偏執的科學家在從事這一類的研究。我們可以認為,這一類人都是社會駭客,正在試圖對社會執行採取駭客行為。
在此,我需要提醒大家,戰爭並不是駭客行為,那是砸掉計算機,而駭客都是文縐縐的。
現在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柳楊先生就是這樣一個社會駭客。本案很可能是柳楊先生進行的一次對「社會死題」的測試行為。在現階段,本案已經造成了我國社會的分裂和我國法律界的分裂,而我看不到這個分裂自動彌合的機會,這正是大腦死題在大腦中造成的典型反應之一。
當然,本案是否一個社會死題,我們還不能得出結論。但大家應該注意,如果不幸,這真是一道社會死題,那它將有可能釀成一個嚴重的災難,就像使計算機停機那樣,使赫爾維蒂亞社會停機。
鑑於此,我不會給出我對於行政機關否決柳楊先生結婚申請是否違法的法律意見。在沒有搞清楚柳楊先生的目的之前,我都不會給出這個意見。因為任何意見都可能是柳楊先生駭客計劃的一部分。我不能成為駭客計劃的一部分,因此請允許我放棄表達法律意見的機會。
最後,我可以告訴大家,在返回工作崗位後,我會立即提請國土安全域性立案,對柳楊先生涉及駭客行為的嫌疑展開調查。
非常抱歉我帶來的小插曲,並且使得聽證會缺少了一個法律意見。但我相信,我的直覺和判斷,將有助於我們國家的安全。
任為已經看得昏昏欲睡了,他試圖思考誰更有道理,但一點頭緒也沒有。他得出了自己的結論,我沒有這個能力,還是睡覺吧。他睡著前的最後一線思維是,最後一個法律意見是不是意味著柳楊有什麼危險?不會吧,但願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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