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又收到一封信。我還沒拆,也沒打算拆。
禱告時,狄爾麗把《信經》最後的「復活」念成「復我」。唱聖歌時我想起這件事,便開始思索「肉身之復活與來世的生命」這句話,以及這和我在萬聖節所見的一切有什麼關聯。如果那些死者真的穿越幽谷,走入山丘,那它們復活的可能性還有多大?另一方面,那時候宗教在哪兒呢?耶穌在哪兒呢?妖精在,但我可沒見到任何聖人或神蹟。一直以來,我只是嘴裡複誦著《信經》,卻從未好好思考過它。
坦白說,自從莫兒死後,我就對上帝很火大。他似乎打算就這麼袖手旁觀,半點忙也不幫。但我想這一切就和魔法一樣,你看不出究竟有沒有什麼神蹟,也不懂他為什麼要那麼做,更不用說這一切有多神秘。如果我像上帝一樣全能全善,一定不會那麼該死的虛無縹緲。外婆以前曾說過,你無從瞭解萬物執行的道理。當她在世的時候,我曾相信這句話。但她離開了,莫兒死了,我也迷失了。這並不代表我從此不再相信上帝,只是再也沒心情屈膝下跪,崇拜那個要我思考「毫無疑問,宇宙正按其規律揭示自身」的物件。因為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我自己應該要有所行動,干涉宇宙的執行,因為這世上顯然有許多需要迫切而明確關注的事,像是美俄兩國現在隨時可以毀滅世界、荷蘭榆樹病和非洲的饑荒,更不用說還有我母親。若我只是將宇宙交由上帝來決定與揭示,那麼有一小部分的世界可能在去年就落入她掌控了。而如果在上帝的計劃中,需要我們和妖精插手,需要莫兒死去,需要我被撞碎一條腿才能阻止她——好,這麼說吧,如果那個全能全知的人是我,應該能想出一個更好的方法,天打雷劈永不過時。
我現在在讀《斷劍》。有時候,我不禁會想,故事中的神似乎比較令人容易信服與尊崇,更不用說他們行為與想法更貼近人類,像那樣地干涉人世;像妖精。(妖精究竟是什麼?它們從何而來?)
但是我不想害外公再中風一次,所以還是繼續乖乖上教堂,參加學校的禱告以及領聖餐,即便我還是搞不懂這麼做有什麼道理。不過不知為何,我覺得這不是能和牧師討論的話題。
妖精無關信仰。它們就在那兒,即便無視你的存在,它們仍真真實實存在你眼前,可以與之爭辯。而且它們瞭解魔法,瞭解世界執行的規則,又時常干預事物。我可以施展魔法,自己編想各種能派上用場的道具和方法。我可以做出一個更好的夢境守護符,而且我真的很想擁有一群卡拉斯。
【註釋】
出自美國作家馬克斯·厄曼之英詩《生命之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