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焚燒「大王田」

蒂凡尼知道,這一晚上她準睡不著,所以乾脆取消了睡覺的計劃。人們三五成群地坐著聊天,桌上還擺著吃的、喝的。也許是因為喝了酒,腦子不怎麼清醒,大家都沒太注意到食物和酒水正在以多麼快的速度消失,但是蒂凡尼敢肯定,她能聽到高高的房樑上傳來了隱隱的聲響。當然了,眾所周知,女巫很善於把吃的藏進口袋,以備稍後享用。但噼啪菲戈人可能更勝一籌,因為他們能以數量取勝。

蒂凡尼漫無目的地從一群人那裡遊逛到另一群人那裡,等到公爵夫人最後離開大廳上樓去的時候,蒂凡尼並沒有繼續跟上她。是的,蒂凡尼對自己著重強調的一點是:自己並沒有跟蹤公爵夫人,自己只是碰巧走了同樣的方向罷了。然後,當她跑過石頭地板,來到公爵夫人門前(門剛剛被公爵夫人在身後關上)時,她也不是為了偷聽什麼。肯定不是。

她來的正是時候,只聽到一聲憤怒的尖叫,然後就是普勞斯特太太的聲音:「嗨,戴德蕾·帕斯莉!很久不見你登臺表演了。你還能高抬腿把別人的禮帽從他頭上踢掉嗎?」然後就是一片沉寂了。蒂凡尼也匆匆跑開了。因為房門不算很厚,如果她繼續站在那裡,把耳朵貼在門上,肯定會被人發現的。

她及時回到了大廳,和有時候高有時候矮有時候胖莎莉還有她的老師哈本斯坦斯太太攀談起來。現在她才意識到這位太太是雙目失明的。這當然有些不幸,但是對於一個女巫來說,還不算太悲慘。因為女巫們總會有幾套備用感官。

接下來,她就去地下室了。

老男爵的棺槨周圍散落著花朵,但沒有花朵落在大理石棺蓋上。因為它雕刻得太精美,就算用玫瑰把它覆蓋,對它也是一種折辱。石匠在蓋子上雕刻了男爵的形象:身穿鎧甲,手握寶劍。這雕像是如此栩栩如生,就好像他隨時都會站起身來走開一樣。石臺的四個角上都點著蠟燭。

蒂凡尼在地下室裡走來走去,路過歷代已故男爵的石棺。偶爾可見棺蓋上雕刻的是一位男爵夫人,雙手平靜地合攏著。看著這些,感覺真是……很奇怪。白堊地的人不用墓碑,因為石料是很寶貴的。山坡上倒是有幾片墓地,而城堡裡不知什麼地方應該有一本古書,裡面有一幅幅褪色的地圖,標示出逝者都被埋葬在什麼地方。唯一的一個擁有紀念碑的普通人,是蒂凡尼的奶奶(其實在很多方面她都一點也不普通)。她從前牧羊時住過的小棚屋裡的東西,現在只剩下幾個鑄鐵輪子和一個大肚鐵爐,它們肯定還能再留存一百年。它們本來都是好鐵造的,再加上綿羊無休止地啃啊,啃啊,鐵爐子周圍的地面都被啃得光光的了,像桌面一般。除此之外,綿羊在鐵輪子上蹭癢癢的時候,羊毛上的油脂也像上好的保養劑,讓鑄鐵能夠始終保持完好的原貌。

據說,從前在一個人成為騎士之前,他會帶著武器在大廳裡過一夜,不論哪一位神明在聆聽,他都會祈求他賜予自己力量和智慧。

她敢肯定她聽到了往昔的那些祈禱聲,就算不是耳朵聽到的,也是在腦海裡有那些聲音在縈繞。她轉過臉去,看著那些沉睡的騎士,心裡不禁猜想,也許普勞斯特太太說的是對的,石頭確實有記憶。

我的武器又是什麼呢?她這樣一想,答案就蹦了出來:是驕傲。哦,可是別忘了你聽別人說過,驕傲是一種罪過,驕傲的人準會淪落。不過不會真的是這樣吧。鐵匠不是因為鐵器上的完美焊縫而驕傲嗎?車伕不是因為他的馬侍弄得好,皮毛像新鮮的毛栗子一樣在太陽下油光閃亮而驕傲嗎?牧羊人不是因為自己保護了羊群,讓它們不受狼的侵害而驕傲嗎?廚娘不是為她的蛋糕而驕傲嗎?如果我們能把自己的生活過好,讓生活成為一部精彩的故事,我們就會感到驕傲。

當然,我也有害怕的東西——害怕我會辜負大家——不過正因為有這份恐懼,我才會努力想要克服它。我不能對不起那些教導過我的人。

我也有信念,即便我還不是很清楚這信念源自何處。

「驕傲、恐懼和信念。」蒂凡尼大聲說著。在她的面前,四根蠟燭上的火焰飄揚起來,好像被風吹動著一樣,有一瞬間她確信,在倏忽騰起的光焰中,有個老巫婆的身影融進了黑色的石頭裡。「哦,對啊,」蒂凡尼說,「我還有火。」

然後,她自己也不知為什麼,就開口說道:「等我老了,我也要穿上午夜一樣漆黑的長袍。不過現在還不到時候。」

蒂凡尼舉起了手裡的燈籠,影子們跟著移動了位置,其中有一個影子,看著很像一個身穿黑袍的老婦人,完全消散了,沒留下一點痕跡。我知道野兔為什麼衝進火焰,等到明天……不,今天,我也要衝進火焰裡去。她微笑了起來。

蒂凡尼回到大廳時,其他女巫都站在臺階上望著她。蒂凡尼一開始還擔心威得韋克斯奶奶和普勞斯特太太會關係不好,因為她們倆的個性都那麼強。但現在看起來,她們相處得還可以,她們會聊一聊天氣呀,如今的年輕人呀,價格高得離譜的乳酪呀什麼的。可是,一旁的奧格奶奶還是一副憂慮不安的樣子。看到她不安,會讓你也變得很不安的。時間已經過了午夜十二點了——也就是嚴格意義上所說的那個「有魔力的鐘點」。當然了,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個鐘點女巫都是可以施魔法的,都是魔力鐘點,但是不管怎麼說,十二點的時候,鐘錶的兩根指標並在一起,豎得直直的,確實格外詭異。

「我聽說小夥子們的雄鹿晚會搞完了,」奧格奶奶說,「但是我看,他們好像忘了自己把新郎留在哪裡了。不過不管是哪裡,他都只能乖乖在那兒待著。因為他們把他的褲子給拽走了,還把他綁了起來。」她咳嗽了兩聲,「這都是按規矩辦事罷了。按道理說,伴郎應該記得他們把新郎綁在了哪裡,可是大家找到伴郎的時候,他醉得連自己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了。」

大廳裡的大鐘響了十二下:這隻笨鍾,從來都不準。它每敲一下,都好像砸在蒂凡尼的脊樑骨上。

現在,有人大步朝她走過來了,是普萊斯頓。蒂凡尼感覺有那麼一會兒工夫,不論她往哪兒看,看到的都是普萊斯頓。他外觀整潔、儀容俊朗,而且還滿懷期望的樣子。

「聽我說,普萊斯頓,」她說,「我沒時間跟你詳細解釋,我也擔心你不相信我的話——呃,如果我詳細跟你說了,可能你也會相信。但是我現在必須出動了,我要趕在那個鬼魅人對我出手之前先把他消滅掉。」

「那就讓我來保護你吧。」普萊斯頓說,「我的長官男爵大人現在可能正困在豬圈裡呢,說不定還有一頭大胖豬湊到他身邊,在偵查一些不該偵查的地方!所以我就暫時在這裡全權代表他!」

「你?」蒂凡尼懷疑地問。

普萊斯頓挺起了胸膛,雖然那胸膛並不偉岸:「沒錯,就是我。別的衛兵都推選我做他們的臨時長官,這樣他們就可以敞開喝酒了。中士現在也不在,他在廚房的洗碗池旁邊吐得正歡呢——他居然以為他拼酒能拼過奧格奶奶!」

他敬了個禮:「我要和你一起去,小姐。你不要反對。當然,希望我這麼說沒有冒犯到你。但是憑藉中士指派給我的職權,在他嘔吐期間,我希望能夠徵調你和你的掃帚幫我去偵察敵情,你對此沒有意見吧?」

跟一個女巫提這樣的問題真是夠傻的,可誰讓提問的是普萊斯頓呢。「那好吧,」她說,「但是一定不要把我的掃帚劃壞。還有一件事,我要先處理一下。你稍等。」大廳的門開著,她幾步走到門口,靠在冰涼的石頭牆上:「別躲了,出來吧,我知道你們又在監聽我。」

「哦,是的。」一個聲音在她耳邊一兩英寸的地方說。

「好的,聽著,今天晚上不用你們來幫我的忙。因為這是我們女巫的事,明白嗎?」

「哦,是的,我們看到好多巫婆都到這個地方來了。今晚是巫婆大聚會吧。」

「我必須要——」她思量著,突然想到該怎麼說了,「我必須要迎戰那個沒有眼睛的傢伙。別的女巫是來考查我在作戰中的表現的。我不能偷偷利用你們的幫助,那樣會被算成是作弊的。女巫不能作弊或騙人,這是我們很重要的一條守則。當然,作弊是噼啪菲戈人的光榮傳統,我對這一點給予充分的尊重,但我們女巫確實不能騙人。」她說著,知道自己正在騙人,「要是你們幫我的忙,別的女巫就會知道,然後她們就要鄙視我了。」

然後,蒂凡尼心想:要是我輸了,噼啪菲戈人為了護著我,就會和別的女巫打起來,這麼一場大戰一定會被世人記住的吧……怎麼樣?壓力不要太大喲。

表面上,她說:「明白了嗎?這一次,就這一次,你們一定要聽我的,千萬不要幫助我。」

「好的,我們懂啦。可是你知道珍妮說過我們必須隨時留意保護你,因為你是我們丘陵地的巫婆呀。」羅伯說。

「那我也必須提醒你,凱爾達現在不在場。」蒂凡尼說,「而且,如果這一次你們幫我,我就再也不當你們丘陵地的女巫了。我是發了誓的,你們知道嗎。這是女巫的誓言,而且是重誓。」她聽到菲戈人集體嘆起了氣,就又補充了一句,「我是認真的。我們的女巫首領威得韋克斯奶奶管著我呢,你們知道她的脾氣。」又是一聲嘆息。「好啦,就這樣吧,」蒂凡尼說,「這一次,拜託了,按照我說的做。聽明白了嗎?」

四周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只有羅伯的聲音說著:「唉,好吧。」

「非常好。」蒂凡尼說著,深吸了一口氣,去拿她的掃帚了。

帶著普萊斯頓一起飛似乎不是什麼好主意,當掃帚升到城堡屋頂上方以後,蒂凡尼這麼想。

「你一開始為什麼不告訴我你害怕在天上飛?」她說。

「這麼責備我可不公平,」普萊斯頓說,「我可是第一次飛上天呀。」

他們飛到一定的高度以後,蒂凡尼檢視了一下天氣情況:山巔飄浮著雲朵,雲中偶爾掠過閃電,她還能聽到到遠方陣雷的轟響。山區總是一副風雨欲來的樣子。霧氣消散了,月亮出來了——真是個良宵。一陣清風吹來。她正盼著起風呢。普萊斯頓緊張地摟著她的腰,她也不太清楚自己喜不喜歡這樣。

他們已經飛臨了白堊山崖腳下的平原,就著淡淡的月光,蒂凡尼能看到地面上一些暗色調的長方塊,那都是早些時候收割過的田地。農人們都很小心,燒地的時候很注意控制火勢。火要是胡亂蔓延起來可不好,誰也說不準它會燒掉什麼。他們飛到了最後一塊田地上方。大家總是管這塊地叫「大王田」。往常,燒這塊地的時候,村裡一大半的人都要趕來,等著捉兔子(兔子會被大火逼出來)。今年本來也應該是這樣的,只是,今天大家都為別的事忙碌去了。

雞舍和豬圈建在「大王田」毗鄰的一塊田地裡,位於一座土坡的頂部。大家都說,「大王田」之所以能長出這麼好的莊稼,是因為糞肥都被扔到了這裡(要不然還得把它們運到遠處的田地去,會很麻煩的)。

他們降落在了豬圈旁邊,聽到的是平日裡總能聽到的小豬的尖嚎。不論實際上發生了什麼事,這些小豬都以為是這個世界想要把它們宰割成兩半。

她嗅了嗅:空氣裡帶著豬的氣味。有一件事她能確定,非常非常確定,那就是不論何時,只要鬼魅人出現,她都能聞出他的臭味。儘管身上很骯髒,豬的氣味總還是很自然的。而鬼魅人呢,有他在那兒對比著,豬都像紫羅蘭一樣清香了。她打了個哆嗦。風也大了起來。

「你肯定能消滅他嗎?」普萊斯頓小聲問。

「我想,我能讓他自己把自己幹掉。對了,普萊斯頓,我也嚴禁你幫助我。」

「這個我很抱歉,」普萊斯頓說,「別忘了我是臨時長官,你無權對我下命令,阿奇小姐。如果你不介意我這麼說的話。」

「你是說,你出於責任感,同時也是為了服從你上級的命令,肯定要出手幫我嗎?」她問。

「嗯,是的,小姐,」普萊斯頓說,「此外還有一些別的動機和考慮。」

「那好吧,普萊斯頓,你可能真的能幫上我,真的。雖然我覺得我能獨立完成這次使命,但是如果有你幫忙的話,事情會容易許多。我需要你做的是——」

其實她覺得鬼魅人應該偷聽不到什麼,但是為了以防萬一,她還是壓低了嗓子。普萊斯頓專心聽著她的話,連眼睛都沒眨一下,然後他說:「你說得夠明白的了,小姐。你儘管放心吧,臨時長官不會讓你失望的。」

「嘖嘖,我怎麼會在這兒!」

一個灰不溜秋、黏黏糊糊、滿身酒氣和豬味的東西正在那邊費力地想翻過豬圈的圍牆。蒂凡尼知道那是羅蘭,但僅僅是因為她感覺一晚上不可能有兩個新郎官同時被扔進豬圈。他站起來了,就像什麼特別噁心、從泥沼裡爬出來的東西一樣,身上滴滴答答的……呃,只說到這裡吧,更詳細的描述實在沒有必要了。他身上還有些地方咕嘰咕嘰地直往外冒水。

他打了個嗝兒。「我的臥室裡好像有一頭超大的豬,我的褲子好像也搞丟了。」他說著,嗓子還因為喝多了酒而啞啞的。這位年輕男爵又四處看了看,依稀明白了點什麼,忍不住說道:「這好像不是我的臥室,對吧?」他說著,緩緩地又退回了豬圈。

現在,蒂凡尼聞到鬼魅人的氣味了。它覆蓋在豬圈裡湧來的壞味道之上,是那麼明顯,就像狐狸站在雞群中。現在,他說話了,用的是一種腐朽而可怖的聲音:「我能感覺到你在這裡,巫婆,還有另外那幾個人。他們怎麼樣我不管。我新得到的這具身體,雖然不是多麼耐用,但是也還……自有它的一套運作方式。我還是很強壯的。我就要抓住你了。在場這麼多人,你不可能每個都救下來。我看你那個惡魔掃帚帶不動四個人。你要把誰拋下呢?何不把他們都拋下?拋下那個讓你心煩的情敵吧,還有這個辜負了你的男爵,還有這個纏著你不放的傻小子。哦,我知道你是怎麼想的,巫婆!」

可我不是那麼想的,蒂凡尼對自己說,哦,也許看到羅蘭待在這個豬圈裡的時候,我確實感到很解氣,可是每個人都不是孤立的個體,他們都是受到環境影響而變化著、展現出不同側面的。

而你呢,鬼魅人,你不是這樣的。你連人都算不上。

在她旁邊,隨著好難聽的「撲哧」一聲,普萊斯頓不顧那頭大肥豬的反對,硬是把羅蘭從豬圈裡拉了出來。他們兩個可真走運,聽不到鬼魅人的聲音。

她突然怔了一下。四個人?讓人心煩的情敵?可是這裡明明只有她、普萊斯頓和羅蘭三個人呀,不是嗎?

她遙望著田野的另一端,那裡被城堡的月下暗影籠罩著,有個白色的身影正在全速向他們衝來。

那隻能是麗迪莎。沒有人像她那樣,每時每刻都是一身洶湧澎湃的白色。蒂凡尼飛速思考著該怎麼應付眼前的局面。

「普萊斯頓,你先走,拿上我的掃帚,按照咱們的計劃去做。」

普萊斯頓點點頭,然後一敬禮,咧嘴一笑:「遵命,小姐。」

麗迪莎穿一雙昂貴的白色涼拖鞋,驚慌失措地趕來了。看到羅蘭的樣子,她一下愣在了那裡。他則還有幾分理智,知道用手去捂住自己不能輕易示人的、飽含激情的部位。這一捂,又是「撲哧」一聲響——因為他身上糊滿了豬圈裡的稀泥。

「他一個朋友告訴我,他們為了開玩笑,把他扔到豬圈裡去了!」麗迪莎憤慨地說,「就這樣的人還自詡為他的朋友!」

「我想,他們理解的朋友就是這樣的吧。」蒂凡尼心不在焉地說。她自己心裡想的是,這個樣子行嗎?我有沒有忽略什麼?我真的已經胸有成竹了嗎?我這又是在跟誰徵詢意見呢?我想,我還需要一個徵兆性質的東西,請給我個徵兆吧。

她聽到一陣唰唰響。她低頭一看,是一隻野兔正在望著她。然後它不慌不忙地跑進了麥茬間。

「好吧,我想這個意思就是‘可以了,開始吧!’。」蒂凡尼說著,心裡一下慌亂起來。那隻野兔真的是誰給她的徵兆嗎?還是說,那僅僅是一隻普通的野兔,只是因為上了年紀,行事比較穩重,才不會一見了人就驚逃呢?她能不能請人家再降一個徵兆,來證實那隻野兔的出現確實不是偶然巧合呢?不,她很清楚這樣做是不禮貌的。

恰恰就在此刻,羅蘭唱了起來。可能是因為醉酒,也可能是因為麗迪莎不辭辛苦地給他擦著身子,讓他覺得很舒適(她卻是始終閉著眼睛的,以免看到未婚女性不應該看到的東西)。他的歌是這樣的:「多麼晴朗的夏日清晨,多麼蔥蘢的田野,玉米生長,滿眼綠色多麼舒暢,聽小鳥在青枝綠葉間歌唱,雲雀之聲。婉轉悠揚,你看天邊初升的太陽……」他的歌聲停頓了。「從前在田野上散步的時候,我父親常唱這首歌……」他說。他現在到了喝醉以後想要號啕大哭的狀態了,淚水滑過之處,沖掉了他臉上的汙泥,留下道道粉色的印痕。

但蒂凡尼想的是,多謝你的歌聲,徵兆就是徵兆,你會從許多徵兆中看到那些對你有用的東西。這裡是廣闊的田野,最後一批麥茬正在被焚燒。野兔衝進了火焰。嗯……是的,這就是徵兆。徵兆總是這麼重要。

「你們兩個都給我聽好了,誰也不許和我爭。因為你,羅蘭,醉得不輕,而你,麗迪莎,是個女巫——」聽到這裡,麗迪莎一下子高興起來。

「但是你輩分比我低,所以你們兩個都要按我說的去做。這樣的話,咱們才有可能都活著回城堡去。」蒂凡尼說。

他們兩個都安靜了下來,認真地聽著。羅蘭還微微有些打晃。

「聽到我喊的時候,」蒂凡尼接著說,「你們就每人抓住我的一隻手,然後快步跑!如果我轉身,你們也跟著轉,我停下的話,你們也要停下。總之一句話,不要害怕,要相信我。我基本上知道該怎麼做。」蒂凡尼意識到這麼說好像不太可靠,還好他們兩個人都沒有注意到什麼。她又補充了一句:「我說‘跳’的時候,你們就要使勁跳,就好像有個魔鬼在後面追著你們一樣——事實上就是有個魔鬼在追你們。」

鬼魅人的臭味忽然濃重得令人無法忍受了,凝聚在其中的仇恨好像在敲擊著蒂凡尼的頭腦。我的大拇指有些刺癢,一定是一股邪惡從這裡鑽到了我身上。她一邊想,一邊盯著昏沉的夜色。我的鼻子裡也鑽進了一股臭味,那是什麼邪惡的東西也進去了吧,她又嘮叨了這麼一句。唉,被嚇得這麼胡言亂語的,這可不行,她想,眼睛看著遠處的樹籬,搜尋著可有什麼動靜。

那裡站著一個人影。

那是個矮墩墩的傢伙,他穿過田野向他們走來。他走得挺慢,但是有一種越走越快的趨勢。他的步履有些蹣跚。「當他侵入一個人的身體裡以後,那個人就會和他融為一體,再也沒法逃脫。」她想起了艾斯克莉娜這番話。這個和鬼魅人合體的人一定是已經十惡不赦、無可救藥了,否則他的思想也不會腐臭到如此程度。她抓住了羅蘭和麗迪莎的手(他們本來還在拌嘴),拉著他們跑了起來。那個……魔鬼,此刻位於他們和城堡之間。他行進的速度比她想的要慢。她又冒險回頭看了一眼,看到他手裡有金屬的寒光一閃——是刀。

「快跑!」

「我穿著這種鞋跑不快。」麗迪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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