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凡尼喜歡飛行。但她不喜歡飛得太高,比如超過她站直時候的身高。可是她只能往高處飛,因為身為一個女巫,要是飛得太低,腳都蹭到螞蟻窩的話,是很可笑、很不得體的。人們會嘲弄她,還會對她指指點點。可是現在,操控著掃帚,低低地掠過建築的廢墟、冒泡而幽暗的水塘,她真的好懷念開闊的藍天。她好不容易繞過一堆破碎的鏡子,飛進了清朗的日光裡,然後她注意到身邊有一塊標誌牌,上面寫著:「你真的不應該湊這麼近來讀這上面的字。」
最後的飛躍就在此刻。她讓掃帚前端抬起,掃帚後端都碰到了地上,在爛泥裡劃出一道道溝痕來,隨後,掃帚像火箭一樣衝向長空。她緊緊抓著吱嘎作響的皮帶,生怕自己會掉下去。一個細小的聲音說:「我們正在遭遇一場強烈的顛簸,知道嗎?你最好左右看看,瞧,這地方可沒有緊急出口——」
聲音被另一個聲音打斷了:「實際上,羅伯,掃帚上到處都是緊急出口,咱們可以很方便地逃生,你沒看到嗎?」
「哦,沒錯,」羅伯說,「可是別忘了,咱們還要顧及形象呢。如果等到掃帚都快捱到地了咱們才抬腿走下來,那不是太傻了嗎?」
蒂凡尼咬緊牙關,只當自己什麼也沒聽見。她強忍住了抬腿去踹那些噼啪菲戈人的衝動。他們還是像平時一樣,什麼危險都不怕,大概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才是天底下最危險的生物吧。
終於,她把掃帚調成水平的了,還偷空往下瞟了一眼。在那間原名「國王頭」,現用名尚不明確的酒館外面,好像有人在打架。她看不到普勞斯特太太的蹤影。不過應該不要緊,這位城市女巫是個很有辦法的人。她肯定會照管好自己的。
普勞斯特太太確實正在照管自己,她跑得飛快。自從察覺到危險以後,她一秒鐘也沒多耽擱地一頭衝向了最近的小巷。一陣霧氣升起來裹住了她。城裡經常有煙呀,霧呀,可吸入顆粒呀什麼的,對一個有本事的女巫來說,操縱它們並不在話下。煙霧是城市的呼吸,粗重汙濁的呼吸。她玩轉它們,易如反掌,就好像演奏一架霧做的鋼琴。現在她停了下來,靠在一堵牆上喘氣。
她感覺在這座原本平靜的城市裡,好像醞釀起了一場暴風雨。隨便哪個女人,只要她看起來稍微有一點像個女巫,都會成為眾矢之的。她只能祈盼每一個難看的老太太都像她一樣善於自我保護。
片刻之後,濃霧裡衝出兩個人。其中一個握著一根大棒;另一個不需要大棒,因為他自己就又高又壯,足以擔當自己的大棒。
就在那個手握棍棒的人向她跑過來的時候,普勞斯特太太用腳在人行道上跺了跺,那個傢伙腳下的石板一下子翹了起來,把他絆倒了。他的下巴磕在地上,發出「咔嚓」一聲,手裡的棒子也滾到了一邊。
普勞斯特太太兩臂交叉抱在胸前,瞪著剩下的那個大塊頭。他不像他的同夥那麼笨,拳頭一張一合的,一看就是想伺機出擊。趁著他還沒有鉚足勁頭,她又在石板路上跺了兩腳。
大塊頭竭力想預測出接下來的事態發展,卻沒想到阿爾弗雷德·魯斯特爵士的騎馬雕像【29】——這位爵士之所以聞名遐邇,是因為他每次參戰都英勇落敗——躍出了濃霧,青銅馬蹄敲擊著地面,跑過來衝著他的胯下狠狠一踢,踢得他往後飛出好遠,頭撞在一根路燈杆上,然後軟綿綿地滑下來,躺倒在地上。
普勞斯特太太這才認出,他是他們店裡的一位主顧,有時候從德里克那裡買點癢癢粉和爆炸雪茄什麼的。要是主顧都被幹掉了,生意就沒法做了。於是,她揪著他的頭髮把他拉起來,疼得他直哼哼,然後她湊到他耳邊輕聲說:「你並不在這個地方。我也不在。什麼都沒發生過,你也什麼都沒見到。」她又想了一下,覺得趁機做做宣傳也不錯,就補充說,「下次你路過柏符先生的搞怪道具專賣店的時候,你會被它那些極度搞笑、老少咸宜的搞怪道具深深吸引,你還會注意到本週推出的新款‘人行道上的明珠’,極適合那種精益求精的搞笑專家。我期待你的光臨。另外,我們新推出的‘閃電系’爆炸雪茄真的能讓人笑翻天,也請你務必試一試我們的爆笑級橡膠巧克力。再花上一分鐘,看一下我們的最新男士用品專櫃,我們有最好的護須蠟、護須杯、摺疊刮臉刀、各種優質鼻菸、烏木背板的鼻毛鉗,還有我們熱銷多時的健體褲,簡易包裝,每人限購一條。」
終於說夠之後,普勞斯特太太這才把手鬆開,讓那個人的腦袋再次著地。她不情願地提醒自己:人家現在昏迷著,一時半會兒是買不了什麼的,還是騰出手去對付一開始拿棍子的那個人吧,他正在「哎喲哎喲」地叫疼呢。
好吧,嗯……一切都要怪那個沒有眼睛的妖孽,她想,也許可以這麼替這兩個笨蛋開脫,但她普勞斯特太太可不是那種輕易饒人的性格。「渴望毒藥的人,自會得到毒藥。」她一邊這樣對自己說著,一邊打了個響指,然後爬到了那匹青銅馬的背上,舒服地坐在已故的魯斯特爵士那金屬塑造的、涼冰冰的懷裡。青銅馬叮叮噹噹、哼哼唧唧地鑽進了濃霧裡,這霧一直追隨著普勞斯特太太,直到她回到自己店裡。
在她待過的那條小巷裡,此刻彷彿下起了大雪。只要觀察一下,你就會發現,從天而降的其實並不是雪,而是來自鴿腹的排洩物,它們蓋住了那兩個昏倒的傢伙——這些鴿子都是在普勞斯特太太的召喚下從城市各個角落趕來的。她聽到了它們飛來的聲響後冷笑一聲,心滿意足地說:「在我們這個地方,可是有仇必報!」
城市的濁氣被甩在了身後,蒂凡尼也感覺好了許多。城裡人呼吸著這麼差的空氣是怎麼過日子的?她真想不通。這種空氣簡直比噼啪菲戈人的皮口袋【30】還讓人受不了。
現在,她低頭時可以看到田野了。田裡還有麥茬在燃燒,雖然升上來的煙氣在她身邊繚繞,但和城市裡的惡濁空氣相比,蒂凡尼只覺得這煙味實在清香怡人。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竟然生活在城裡……呃,應該說是部分時間如此吧!
艾斯克莉娜·史密斯!真的有這個人!蒂凡尼思緒飛馳的速度,都快要趕上她掃帚的飛行速度了。艾斯克莉娜·史密斯!每個女巫都聽說過她,可是她的情況具體什麼樣,誰也說不準。
蒂克小姐說,艾斯克莉娜是個懵懂少女,誤打誤撞才拿到了巫師的魔杖!
她還說,艾斯克莉娜是威得韋克斯奶奶的第一個學生。威得韋克斯奶奶付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腦力作為學費,送她去隱形大學讀書,那真是一筆不小的學費呢。有些版本的故事裡就是這麼說的,這些故事還講述了激動人心的魔法大戰呢。
而勒韋爾小姐告訴蒂凡尼,艾斯克莉娜只是一個傳說。
特里森小姐不願過多討論這個話題。
奧格奶奶饒有深意地敲敲鼻子側翼,低聲說:「說得越少,惹事越少。」
安娜格蘭姆曾經傲慢地對所有年輕女巫說,艾斯克莉娜確實曾經存在過,但是如今她已經死了。
不過關於這個神秘人物,有一個故事是讓人聽過以後就不會忘的,它在真實與謊言之間纏繞,如同忍冬花藤。它說的是艾斯克莉娜年輕的時候,曾經在大學裡遇到一個名叫西蒙的青年,他好像被眾神詛咒了,滿身是病。但是眾神又有那樣一種不可捉摸的幽默感,在讓西蒙病弱的同時又賜予了他超強的理解力,結果他就成了一個無所不知的聰明人。如果沒有人攙扶,他連走路都困難,可是他的心智卻那樣強大,真的能做到胸懷宇宙。
就連鬍子長得都拖到地板的老巫師們也會齊聚在他面前,聽他談論時空和魔法,彷彿這些深奧的概念不過是同一命題的不同側面。艾斯克莉娜呢,那時她做過他的護理員,給他餵飯,幫他清洗,扶他走動,還跟他學習——學到了很多很多奇妙的東西。
人們說,她從他那裡學到了絕頂秘密,和這些秘密一比,別人掌握的最強大的魔法也不過像是雜耍人玩的把戲了。現在看來,這些傳說都是真的!蒂凡尼和傳說中的艾斯克莉娜聊了天,還一起吃了紙杯蛋糕。這個艾斯克莉娜真的是個活生生的人,她能穿越時光,還能讓時光聽命於她。真厲害!
只是,艾斯克莉娜確實有些地方很奇怪——倒不是說她的真身不在蒂凡尼面前,只是她給人的感覺是,即便在同一時刻,她也是既在這裡,又在別處。這樣想著,蒂凡尼遙望到了天邊的白堊地,它籠罩在陰影裡,有幾分神秘,好像一頭擱淺的巨鯨。還有好遠的路才能到家呢,但她的心還是歡呼雀躍了起來。那裡是她的世界。她熟悉那裡的每一寸土地,她自身好像也有一部分總是留在那裡似的。只要回到那裡,她就什麼都敢於面對。那個鬼魅人,不過是個老朽的鬼魂,怎麼可能在她的主場打敗她呢?她的親戚什麼的都在那兒,多得她都數不過來,她還有朋友,也多得很……呃,自從當了女巫以來,朋友就沒那麼多了……不過世道就是這樣吧。
蒂凡尼感覺到有什麼東西爬到了她的連衣裙上。本來可能更糟的;一個女巫不穿長裙當然不可能,但是如果你要騎著掃帚在天上飛,你最好再穿一條厚實一點的褲子,帶襯墊的那種更好。穿上以後會顯得屁股有點大,不過暖和是肯定的。飛在空中,距離地面一百英尺時,風度也就成了次要的了,舒適度才是重中之重。蒂凡尼低頭看了看。她的衣服上爬著一個噼啪菲戈人,他戴著警察的頭盔,一看就是用舊鹽瓶的蓋子改造的,他還戴著小小的護胸甲,穿著小褲子和小靴子——真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你平時真的見不到噼啪菲戈人穿靴子。
「你是小亞瑟吧?我在‘國王頭’酒館那裡見過你!你是個警察!」
「哦,是的。」小亞瑟咧嘴笑了一下,是標準的噼啪菲戈式咧嘴笑,「在警署工作真的很了不起,掙的錢也好用。花一點點錢就能買來一星期吃的東西!」
「那麼,你這次跟我們回來,是為了幫助別的噼啪菲戈人維持秩序的呢,還是想留下來和他們一起生活呢?」
「哦,不是不是。你知道的,我喜歡城裡。我喜歡喝真咖啡,不要小橡子磨製的那種,我還愛去看戲、看歌劇、看芭蕾。」掃帚晃了幾下。蒂凡尼聽說過芭蕾,還在書裡看過芭蕾舞演出的圖片,可是無論如何,這個詞和噼啪菲戈人聯絡起來,怎麼都彆扭。
「你是說芭蕾嗎?」她勉強問。
「是啊,好看極了!上星期我看了《天鵝熔漿湖》,那是一位新秀表演藝術家根據傳統劇目改編的;一天之後,歌劇院又上演了新版歌劇《驚人鉅獻》;還有皇家美術館整整一星期的瓷器展,觀眾還能得到免費贈飲的雪利酒呢,雖說只有一小杯吧。哦,是的,城市是文化發達的好地方,真的是這樣。」
「你真的是個噼啪菲戈人嗎?」蒂凡尼問著,聽得都有點恍惚了。
「他們都說我是,女士。沒有法律規定我不能特別文藝吧?我跟大夥兒都說了,下次我要帶他們一起進城去看芭蕾。」
有一瞬間,掃帚進入了無人駕駛狀態,蒂凡尼眼望著空氣,腦海裡浮現出噼啪菲戈人進劇院的畫面。她自己都沒有進過劇院,但是她看過劇院的圖片,噼啪菲戈人混跡在芭蕾舞演員之間……這種情景真是沒法想象,還不如先別想了,然後把它徹底忘掉才好。她及時地想起來自己還要操縱掃帚降落,於是她讓它輕巧地向著菲戈之丘落去。
出乎她意料的是,土丘周圍站著好多衛兵——人類衛兵。
她看著他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都是男爵城堡裡的衛兵,他們從來沒有到山坡這邊來過。從來沒有!真的是聞所未聞!還有……她感到心裡騰起一陣怒火——他們當中有個人手裡還握著一把大鐵鍁。
她從掃帚上一躍而下,它擦著草皮又飛了一陣,一路拋撒著噼啪菲戈人,當它終於遇到障礙時,最後一批懸吊其上的噼啪菲戈人也被晃了下來。
「拿好你的鐵鍁!布萊恩·羅伯茨!」蒂凡尼對著中士一聲大喊,「要是你敢讓它碰著草皮,可別怪我跟你不客氣!你們好大的膽子!誰讓你們來的?誰也不許動手傷人,都聽懂了嗎?」
最後這一句是說給噼啪菲戈人聽的,他們已經包圍了那些衛兵,銳利的小劍出了鞘。噼啪菲戈人的雙刃劍能有多鋒利呢?這麼說吧,可能你的腿被砍掉了你都不知道,等到抬腿想走路的時候,你才會發現自己已經沒有腿了。衛兵們的臉上都出現了那種驚惶的表情:他們知道自己應該威武強大,但是此刻又忽然明白,僅僅威武強大是遠遠不夠的。他們聽說過那些傳聞,當然了——嗯,白堊地的每個人都聽過那些傳聞,說的是蒂凡尼·阿奇和她的小……幫手們。不過那畢竟只是些傳聞而已,對不對?至少到目前為止是這樣的。可是現在,傳聞也許馬上就要成真了。
人人都噤若寒蟬,蒂凡尼緊張地吸了幾口氣,四處看了看,大家也都在看著她。還好,這樣僵持總比混戰一團要好。
「好吧。」她拿出一副學校老師的口吻,好像剛剛把一班搗蛋鬼學生調教得乖了一點點似的,然後她抽了一下鼻子,一般來說,這意思就是,你們只是表現得還湊合而已,你們給我記好了。然後她又抽了一下鼻子,說:「好,先這樣吧。有沒有人能跟我說一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布萊恩中士真的像個學生那樣舉起了手:「我能單獨跟你談談嗎,小姐?」他居然還能說話,蒂凡尼覺得他真夠有能耐的,事情一下子到了現在這個劍拔弩張的地步,他肯定是好不容易才跟上形勢的吧。
「好吧,你跟我來吧。」她說著,猛一轉身,把衛兵們和菲戈人都嚇了一跳,「你們都給我聽清楚,我們走開的時候,誰也不許去搗毀別人家的土丘,或者砍掉別人的腿。聽明白了嗎?喂,我說的話,你們聽到沒有?」地上傳來一陣嘟嘟囔囔:「明白。」「哦,好的。」可是她一低頭,又看到一張倔強的小臉。那是羅伯,他氣得直哆嗦,正蹲伏著,隨時準備跳起來殺敵。
「你沒聽到我說的話嗎,羅伯·無名氏?」
他怒視著蒂凡尼,眼裡都快冒火了:「你這話我沒法聽,女主人,就算你是我們的巫婆也不行!我的珍妮呢?其他人呢?這些渾蛋是帶著劍來的!他們剛才要幹什麼?告訴我!」
「聽我說,羅伯……」蒂凡尼剛說了這麼幾個字,就住口了。因為她看到羅伯忽然淚流滿面,還狂亂地揪著自己的鬍子。他腦子裡不能自已地想象著各種可怕的畫面。哎呀,搞不好還是要打起來啊,蒂凡尼著急地想著。
「羅伯·無名氏!我是你們丘陵地的女巫,我命令你,沒有我的命令,不許你殺害這些人!聽明白了嗎?」
「哐」的一聲,一個衛兵一頭昏倒在了地上。這個蒂凡尼居然能跟這些噼啪菲戈人說話!而且說的還是什麼殺不殺的!這真是讓衛兵們聽著不習慣。在他們的生活中,最刺激的場合也不過就是圈養的豬跑出來、衝進菜園而已。
羅伯猶豫了,他的頭腦飛速運轉著,回味著蒂凡尼的命令。沒錯,她這麼說,並不是讓他立刻大開殺戒,但是聽她的意思,好像他不久就能殺個痛快了。想到這些,他情緒又好了起來,忘掉了腦海裡那些可怕的畫面。這就宛如用蛛絲織了一根帶子,拴住了一頭餓犬。但是至少這樣可以為蒂凡尼贏得一些時間。
「你仔細看看,土丘還好好的。」蒂凡尼說,「所以說,不管人家衛兵想幹什麼,都只還是想想而已。」她轉臉對著布萊恩中士(他的臉已經白了)說,「布萊恩,你要是還想保全你這些部下,就趕快讓他們放下武器。你們能不能活命,全看一個噼啪菲戈人守不守信用了,他現在因為恐懼,精神狀態可不是太穩定。你抓緊時間啊!」
他照著她的吩咐做了,這讓她鬆了一口氣。衛兵們呢——他們打心眼兒裡相信自己應該放下武器,所以很樂於聽從自己上級的命令——手顫抖著,把武器扔到了地上。有個衛兵甚至按照慣例舉起雙手,做出了投降的樣子。蒂凡尼把中士拉到旁邊一點,離開那些虎視眈眈的噼啪菲戈人,小聲說:「你們到底是來幹什麼的,傻瓜蛋?」
「我們是奉男爵之命來的,蒂凡尼。」
「男爵?可是男爵他——」
「活著呢,小姐。他從城裡回來已經三個小時了。我聽說他是連夜趕回來的。大家都在議論。」他低頭看著自己的靴子,「我們……我們,呃,我們奉命到此,是來找那個女孩的,就是你送給菲戈人的那個。對不起了,蒂凡尼。」
「我送給菲戈人那個?我送給?」
「那可不是我說的,蒂凡尼。」中士說著,後退了幾步,「可是,呃,你難免會聽到一些傳聞,而且我覺得,有句話叫‘無風不起浪’,對吧?」
傳聞,蒂凡尼想,哦,對哦,從前有一個邪惡的老巫婆……「你覺得那些傳聞說得沒錯,是嗎?我倒要問問,我是已經聲名狼藉了,還是僅僅口碑受了點損害呢?」
中士不安地動了動,坐下了:「那個,我只是個衛兵,對不?年輕的男爵跟我下了命令,對不?我就得遵守命令。這有錯嗎?」
「他可以在城堡那邊說了算,可是到了山坡這裡,凡事就要聽我的。你往那邊看,對,就是那邊!你看見什麼了?」
中士順著她指的方向看去,臉色開始發白了。草地上,一隻鑄鐵車輪,還有一個帶著短煙囪的鐵爐子清晰可辨,一群綿羊圍在四周,像平時一樣開心地啃著草。他驚得跳了起來,好像剛剛不小心坐到了螞蟻窩上一樣。
「這就對了。」蒂凡尼比較滿意地說,「那是阿奇奶奶的墓。還記得她吧?人們說她是個聰明的女人,還好他們沒有給她瞎編什麼不好的傳聞!你們還想在這裡剷草皮嗎?奶奶不從地底下站起來咬你們的屁股才怪呢!馬上帶著你的人下山,這邊的事我來擺平,明白嗎?我可不想再有誰提心吊膽了。」
中士點了點頭。他沒有別的選擇。
衛兵們下山了,拖著他們那個昏倒的同伴。表面上說是掉頭走開,實際上他們好像是轉身逃開,只不過他們極力控制著自己,不讓這個神態太明顯。蒂凡尼在羅伯身邊跪下來,壓低了聲音:「聽著,羅伯,我知道你們有秘密通道。」
「是哪個討厭鬼告訴你的?」
「我是這片丘陵地的巫婆,羅伯。」蒂凡尼和顏悅色地說,「我知道通道的存在,不是很正常嗎?你們是噼啪菲戈人,沒有哪個噼啪菲戈人會在只有一個出口的家裡呼呼大睡吧?」
此時的羅伯已經有點鎮定下來了:「哦,是的。你說得沒錯。」
「那我能不能請你走一趟秘密通道,把安珀帶出來呢?不會有人動你們的土丘的。」
猶豫片刻之後,羅伯衝進了入口,不見了。他過了一會兒才出來——蒂凡尼抓緊這段時間把中士叫了回來,幫她撿拾衛兵們扔掉的武器——羅伯再度露面的時候,身邊跟著很多別的噼啪菲戈人,還有凱爾達,以及安珀——她一臉不情願的樣子,在陽光下不安地眨著眼睛,說了一聲:「哦,天啊天啊!」
蒂凡尼知道自己是在假笑,她說:「我是來帶你回家的,安珀。」唉,至少我還沒有蠢到那種地步,說什麼「你覺得這樣很好吧?」一類的話,蒂凡尼在心裡對自己說。
安珀不高興地瞪著蒂凡尼。「你別想把我送回那個地方去,」她說,「你還是哪兒涼快就上哪兒歇著去吧。」
你這麼說,我不怪你,蒂凡尼想,不過我現在多少也算個大人了,我就必須說點大人才會說的蠢話……
「你畢竟有爸爸媽媽呀,安珀,我相信他們肯定會想你的。」
安珀那樣蔑視地看了她一眼,讓她心裡一陣刺痛。
「哦,是啊,要是那個老渾蛋想打我卻沒打中,他肯定會想著再來一拳的!」
「也許我們可以一起幫他改掉那些壞習慣。」蒂凡尼自告奮勇地說著,自己都覺得自己挺煩的。可是農夫派迪為了那束蕁麻,手指都被扎腫了的樣子,好像總在她眼前浮現。
這一次聽到她的話,安珀乾脆笑了起來:「不好意思,小姐。可是珍妮跟我說,你是個聰明人。」
威得韋克斯奶奶有一次是怎麼說的來著?「當你把‘人’當成東西來看待的時候,罪惡就開始了。」現在就是這樣。如果你覺得有一種東西叫父親,有一種東西叫母親,有一種東西叫女兒,有一種東西叫小屋,然後你對自己說,如果你把這些東西全都放到一起,就能組成一個幸福的家,那你就是在好心辦壞事了。
表面上,蒂凡尼大聲說:「好,這樣吧,安珀,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見見男爵,讓他知道你是安全的。再然後,你願意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行嗎?我說話算話。」
蒂凡尼感到有誰碰了碰她的靴子。她低下頭,看到了凱爾達憂慮的小臉。「我能跟你談談嗎?」珍妮問。在她身邊,安珀蹲了下來,拉起了她的另一隻手。
然後珍妮又說話了。只是,與其說那是說話,還不如說那是吟唱。可是誰的歌聲能停留在空中,讓新唱出來的音符纏繞在舊有的音符之上呢?又有什麼樣的東西,一旦被唱出來就好像是有生命的,還能反過來對著你歌唱它自己呢?
然後歌聲消逝了,只留下一個空洞,一份悵然若失。
「那是一首凱爾達的歌。」珍妮說,「安珀聽到過我對小傢伙們唱這首歌,它是安定咒的一部分,然後她竟然就聽懂了,蒂凡尼!她全靠自己就聽懂了!我知道癩蛤蟆跟你說過這些,可我現在還要跟你再說一遍。安珀能識別各種聲音的意思,還能學會它們。倘若有人類能成為凱爾達,那她就是這樣的人。她可是一件珍寶,是不能輕易丟棄的。」
這位凱爾達平時說話輕聲細語,這番話卻帶著不常有的力道。蒂凡尼立刻明白,這看似有助益的提示,其實自有一種威脅的意思在裡面。
蒂凡尼連哄帶勸,好不容易才說服了安珀跟她離開菲戈之丘,回村子去。她拉著安珀的手,從靜候在山坡上的衛兵們前面走了過去。中士布萊恩感到一陣尷尬。不管怎麼說,如果你奉命來把什麼人帶回什麼地方去,可人家卻自己回去了,你就會顯得特別傻。可是換個角度來講,如果蒂凡尼和安珀走在衛兵們的後面呢,就會顯得她們好像在驅趕他們一樣;這裡畢竟是牧區,人人都知道,走在後面的是牧羊人,羊群才走在前面。
後來,他們折中了一下,不過也不是什麼特別好的辦法:就是大家都拖著步子,走一走就轉轉身子,調整一下方向,好像一邊跳著方陣舞一邊行進一樣。安珀一個勁地咯咯笑,蒂凡尼老得制止她。
這些都挺好玩的。要是一直都這麼好玩就好了。
「聽我說,我只是接到了命令要把安珀帶回來。」他們穿過城堡大門的時候,中士焦急地說,「你沒必要跟著來。」聽得出來,他的潛臺詞是:拜託了,拜託了,你能不能別插手這件事了,那樣會搞得我在新主人面前抬不起頭來的。可是蒂凡尼沒有理會他。
城堡裡總是難得清靜,總有好多人急匆匆地東奔西跑,嫌別人礙事。眼下,這裡先要舉行一場葬禮,然後又是一場婚禮。兩樁大事捱得這麼近,這對這座小城堡的應變能力來說真是一種考驗。再加上有些遠道而來的客人,參加完葬禮順便也想再參加一下婚禮——他們自己是方便了,可是接待方的工作難度就增加了。在忙碌的人群中看不到護士斯卜洛思小姐的身影(這個煩人的護士是那種一點髒活累活都不幹的人),這倒是讓蒂凡尼鬆了一口氣。
再說說怎麼排座位吧,這永遠是個難題。大部分來客都是貴族,所以必須格外注意,不能讓貴族客人坐在非貴族客人的身邊(因為這位非貴族客人的祖先可能剿殺過貴族客人的祖先)。過去發生過太多的事,每個人的祖先都不老實,都曾為了得到土地、財富或別的什麼而互相傾軋。必須要特別懂得三角函式的人來安排座次,才能避免事端。否則可能一碗湯還沒喝完呢,客人們就又打起來,又要出人命了。
忙碌的僕人們好像都沒心思注意蒂凡尼、安珀和歸來的衛兵們。不過有一瞬間,蒂凡尼似乎看到一個僕人做了個小小的手勢,就是用來辟邪的那種——居然有人在她的地盤上,當著她的面這麼做!她還有一種強烈的感覺:大家都是故意不看她的,好像看了她就會危害到健康一樣。當蒂凡尼和安珀被引進男爵的書房以後,他好像也下定了決心不看她們。他彎腰看著好大一頁檔案(它把整個桌子都蓋住了),手裡握著一支彩色鉛筆。
中士咳嗽了兩聲。可是,也許就算他咳死,也不能喚起男爵的絲毫注意,他還是那麼專心致志地看著檔案。最後,蒂凡尼大吼了一聲:「羅蘭!」他才轉過臉來,可能是因為尷尬,再加上有一點氣惱,他滿面通紅。
「我希望你能用‘閣下’這個詞來稱呼我,阿奇小姐。」他不客氣地說。
「我希望你能用‘蒂凡尼’來稱呼我,羅蘭。」蒂凡尼故意說得特別鎮定,她知道這樣才能更加惹惱他。
他「啪」的一聲把鉛筆放在桌上:「過去的事情都過去了,阿奇小姐,你與我本是不一樣的人。我們都不要忘了這一點才好,你覺得呢?」
「可是過去也僅僅是昨天而已,」蒂凡尼說,「如果你能記住曾經有那麼一個時候,我叫你‘羅蘭’,你叫我‘蒂凡尼’,那也挺不錯的,你說呢?」她伸手拽下了脖子上的那根項鍊,那上面墜著一匹小銀馬,是他送給她的。時間好像過去一百年那麼久了,只是這根項鍊,確實曾經是她很珍視的東西。為了它,她甚至頂撞過威得韋克斯奶奶!現在,她控訴似的舉著這根項鍊:「過去不應該被忘記。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是從哪裡來的,你就不知道自己現在是在哪裡;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現在是在哪裡,你就不知道自己將要去哪裡。」
中士看看蒂凡尼,又看看羅蘭,憑藉著他的求生本能(哪個當兵的能熬到中士這個級別,求生的能力肯定都是不錯的),他決定在事情變得不可收拾之前趕快離開這個房間。
「我能不能去看看,呃……去看看……有什麼事要辦?」他說著,門一開又一關之間,他已經溜掉了,只留下那句藉口的餘音和「砰」的一聲門響。羅蘭盯著門看了一會兒,然後轉過臉來。
「我知道我在哪裡,阿奇小姐,我是在我父親的城堡裡,繼承了他的位置,因為他已經去世了。我打理這份家業好幾年了,一直都是以他的名義在做事。現在他卻死了。他究竟為什麼會死,阿奇小姐?他還沒那麼老邁吧。我以為你的魔法能更管用一些呢!」
蒂凡尼低頭看了看安珀,她正在饒有興趣地聽著。「我們稍後再說這些好嗎?」蒂凡尼說,「你派人去找這個姑娘,現在她回來了,什麼都好好的。我也並沒有像你說的那樣把她送給噼啪菲戈人——她在噼啪菲戈人那裡是客人——他們可是沒少給你幫忙。她去找他們,也完全是出於自願的。」她仔細檢視著羅蘭的表情,說:「你是不是已經不記得那些噼啪菲戈人了?」
她看得出來,他確實是忘了,不過他還在拼命回想著,似乎覺得有什麼東西是他不應該遺忘的。他曾經被精靈女王囚禁過,蒂凡尼提醒自己,可能對他來說,遺忘也是一種福氣。只是,當他聽說派迪家的女兒被我弄去送給噼啪菲戈人的時候,他心裡都有過什麼可怕的聯想呢?「送給菲戈人」,也許我理解不了這幾個字帶給他的痛苦感受。
她的聲調緩和了一點:「你對噼啪菲戈人什麼的還有一點模糊的印象吧?我希望那不是什麼壞印象,只是,你確實記得不是很清楚,就好像那都是你小時候從書裡讀到的,要麼就是有人給你講的故事。我這麼理解對嗎?」
他恨恨地瞪著她,但是他咬住嘴唇才憋回去的漏網心思告訴她,她猜對了。
「你這種遺忘又叫‘最後的贈禮’,」她說,「這是安定咒的一部分。它讓你把那些太可怕或者太奇妙的東西忘掉,這樣對所有人都有好處,安定咒的意義就在於此。閣下,我告訴你這些,是因為從前那個羅蘭此刻還在什麼地方尋覓著歸路。等到明天,就連我剛剛告訴你的這些話,你都會忘掉。我也不知道安定咒怎麼就會有這種效果,但它對每個人都是這麼起作用的。」
「你把派迪家的孩子從她父母身邊拐走了!我今天早上一回來,他們就來找我!今天早上每個人都有事來找我!我父親是不是你害死的?你是不是偷了他的錢?還有,想掐死農夫派迪的是不是你?你是不是拿蕁麻條抽他來著?你有沒有召喚了惡魔去侵佔他家的小屋?我簡直都不相信自己能跟你問出這樣的問題,可是派迪太太跟我說有這麼一回事!要我說,我不知道該作何感想,尤其是按照你說的,我的腦子是被什麼仙女用了咒語干擾過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蒂凡尼盡力想要找些連貫的話來回答他,他卻先「砰」的一聲坐到了桌子後面那把老古董椅子上,嘆了一口氣。
「我聽說你在我父親身邊,手裡舉著一根撥火棍,還跟他要很大一筆錢。」他傷感地說。
「我沒有!」
「就算真有此事,你又怎麼可能承認呢?」
「羅蘭!沒有就是沒有!我永遠不可能做出這種事!好吧,也許我確實在他身邊那樣待過……」
「哦!」
「你別用那種腔調說‘哦’,羅蘭,你沒那個資格!你聽著,我知道人們跟你說了我不少閒話,可那都是捏造的。」
「你自己不是也承認你在他身邊那樣待過嗎?」
「那是因為他讓我給他表演一個小把戲!」話一齣口,她就後悔不該說這麼多。她說的是實話,可是實話又怎麼樣?聽起來只像蒼白的謊言。「你聽我解釋,我知道——」
「你沒有偷走一袋錢?」
「沒有!」
「你也不知道什麼關於錢的事?」
「這個我是知道的,你爸爸讓我從他的箱子裡拿一袋錢出來。他想——」
羅蘭打斷了她的話:「錢呢?」他的聲音乾巴巴的。
「我不知道。」蒂凡尼說。他開口又想說話,她喊了起來:「別說了!你先聽我說,行嗎?你在那兒坐好,乖乖聽著!我照顧你爸爸將近兩年,我很喜歡他,絕對不可能做什麼傷害他和你的事。他的時候到了,他就去了。一個人壽命到了頭,別人是不可能拉住他的。」
「那還要你的魔法幹什麼呢?」
蒂凡尼搖了搖頭:「你所說的魔法,是用來讓他免受病痛之苦的,而且你不要以為這麼做不需要付出代價!我見過很多人最後的光景,我跟你擔保,你爸爸走得是很安詳的,他臨走時候回想的都是往昔的快樂時光。」
道道淚水滑過了羅蘭的面頰,蒂凡尼能感覺到一件事:他很惱火自己這副樣子被她看到。可是這樣的惱火真是沒道理,何必認為哭了就有失身份和尊嚴呢?
她聽見他喃喃地說:「你能把我這份憂傷帶走嗎?」
「對不起。」她輕聲回答,「每個人都這麼問我。可是就算我有這個本事,我也不會這麼做。你的憂傷是屬於你的。只有時間和淚水能把它帶走,那就是時間和淚水存在的意義。」
她站了起來,握住安珀的手。安珀一直在聚精會神地看著男爵。
「我要帶安珀回我家去了。」蒂凡尼說,「我看你應該好好補個覺。」
沒有回答。羅蘭還是坐在那裡,盯著桌上的檔案發呆,好像被它催眠了一樣。
那個倒霉的護士,蒂凡尼想,我早該想到她會興風作浪的。毒藥總會遇到需要它的人,當鬼魅人的惡毒心思遇到斯卜洛思小姐的時候,她心裡的熱鬧程度大概不亞於歡呼的人群再加一支小型銅管樂隊在旁邊伴奏吧。沒錯,這個護士準會張開雙臂歡迎鬼魅人。她正是那種他想要的宿主,會給他力量——嫉恨和傲慢的力量。可是我自己清楚,我沒有做錯什麼,蒂凡尼對自己說。呃,我真的沒做錯什麼嗎?我只能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看我做過的事,而每個人這樣看待自己的時候,都不會覺得自己是做錯了的。唉,真煩!人人出了問題都來找女巫,出了麻煩又都來責怪女巫!可我也不能說大家所有這些消極態度都是鬼魅人煽動起來的。我只希望能有個什麼人——不是珍妮——不在乎我的尖帽子,能來跟我平等地聊一聊。現在我該怎麼辦呢?是啊,我該怎麼辦?阿奇小姐,你能提點什麼建議嗎,阿奇小姐?你平時那麼善於替別人提建議。嗯,好吧,我建議你先睡一會兒。你昨天晚上睡得可不太好,身邊是普勞斯特太太那麼一個打呼嚕冠軍,後來又發生了那麼多事。還有,我也不記得你最後一次規規矩矩吃飯是什麼時候了。對了,我能不能再指出一點:你是在自己和自己說話噢。
她低頭看了看羅蘭,他消沉地坐在椅子上,兩眼無神。「我說我現在要帶安珀回家去了。」她說。
羅蘭聳了聳肩。「好啊,反正我也攔不住你,是吧?」他諷刺地說,「你可是女巫啊。」
蒂凡尼的媽媽默默地給安珀收拾出了一張床。大臥房的另一端是蒂凡尼自己的床,她爬上去倒頭就睡著了。
她是在熊熊的火光中醒來的。房間裡到處是火焰,閃爍著橙黃和鮮紅的光,輕柔地燃著,像廚房裡的爐火。倒是沒有煙,雖有一股暖意,實際上卻沒有什麼東西燒著。好像這火是她的朋友,順路來拜訪她一下,並無他圖。她能聽得到火焰窸窣作響。
蒂凡尼著迷地伸出一根手指去,托起了一小朵火焰,好像那是一隻嬌弱的小鳥。它在她的指尖上似乎冷卻了,她對著它吹了一口氣,它又「噗」的一下恢復了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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