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國王的脖子

拘留室的門「吱嘎」一響,蒂凡尼也跟著醒了。她坐了起來,往四周看去。普勞斯特太太還在睡著,呼嚕打得那麼厲害,鼻子都跟著一顫一顫的。更正一下:應該說是普勞斯特太太看樣子還在熟睡。蒂凡尼倒是有幾分喜歡這個老太太,但又多少對她有點戒備,她值得信賴嗎?有時候蒂凡尼覺得,這個老太太……簡直能把她的心思看透。

「我看不透別人的心思。」普勞斯特太太說著,翻了個身。

「普勞斯特太太!」

普勞斯特太太坐了起來,把身上的草葉摘掉。「我確實看不透別人的心思。」她說著,把草葉輕輕彈到地上,「當然了,我有一些察言觀色的能力,但那談不上是魔法,只能說是我的感受力特別敏銳罷了,這點請你務必記清楚。對了,該吃早飯了,但願他們能給咱們準備點熱飯。」

「這個沒問題——想要點什麼?我們去幫你們拿。」

她們抬起頭,看到噼啪菲戈人正坐在房樑上快樂地晃著腿。

蒂凡尼嘆了一口氣:「我要是問問你們昨晚都幹了些什麼,你們會跟我說真話嗎?」

「當然會啦,我以噼啪菲戈人的榮譽起誓。」羅伯說著,把手按在他覺得是心臟的位置上。

「哦,這樣我就放心了。」普勞斯特太太說著站了起來。

蒂凡尼搖搖頭,又嘆了一口氣。「唉,哪有這麼簡單。」她抬頭望著房梁說,「羅伯,你剛才對我說的是真話嗎?我現在以你們丘陵地區女巫的名義問你這個問題。」

「哦,當然是真的。」

「你剛剛說的這句話也是真的?」

「哦,是的。」

「剛剛又說的也是真的?」

「哦,是的。」

「剛剛說完的也是真的?」

「哦……嗯……只有一點點摻假而已,你看,根本算不上謊言,只不過有那麼一點點東西,是你最好不要知道的。」

蒂凡尼轉向普勞斯特太太,看到對方正在咧著嘴笑。

「你瞧,噼啪菲戈人覺得真相太寶貴了,所以他們總要把它藏著掖著。」她很抱歉地說。

「啊,我就喜歡這樣的人。」普勞斯特太太心領神會地說,然後,她可能覺得自己有點太過忘情了,又趕快補充了一句,「我是說,要是我有那份心思的話。」

一陣沉重的腳步聲快速接近了門口。來的是一個高高瘦瘦的守衛,他面對著普勞斯特太太,很有禮貌地碰了碰自己的頭盔,又對蒂凡尼點點頭。

「早上好,女士們!我是哈德克警員,我奉命來通知你們,你們已經被釋放了,給你們的處分僅僅是一個警告。」他說,「只不過,我必須承認,據我所知,大家都不太清楚應該警告你們些什麼。所以,如果我是你們,我就會當作自己是受到了泛泛的警告,就是那種廣義上的、沒有明確指向的警告,並且以此為戒。我這麼說絕對無意冒犯你們,這一點可以肯定。」他咳嗽了兩聲,有些緊張地看了看普勞斯特太太,接著說,「我們的維姆斯指揮官還讓我通知你們,那些被稱為噼啪菲戈人的搗亂分子,也必須在日落之前離開這座城市。」

房樑上傳來了菲戈人不滿的呼聲。這些噼啪菲戈人,蒂凡尼想,除了會偷東西、能喝酒,也非常擅長喊冤叫屈。

「哦,要是我們也長得又高又大,你們就不敢這麼為難我們了!」

「根本沒有我們什麼事!是一個彪形大漢幹了壞事然後又跑了!」

「我當時都不在場的!不信你問問他們!他們也不在!」

還有諸如此類的其他花言巧語,你可以想象到。

蒂凡尼用她的白鐵皮盤子在鐵柵欄上猛敲,才讓他們安靜下來。然後她說:「不好意思,哈德克警員。他們在酒館搞了破壞,我相信他們都很悔恨——」她剛說了這麼幾句話,就被他一揮手製止了。

「要是你肯聽聽我的建議,小姐,你最好悄悄走人,跟誰都再別提什麼酒館的事了。」

「可是……大家都知道,是他們搗毀了‘國王頭’酒館,然後——」

警員打斷了她的話。「今天一早我從‘國王頭’那邊路過。」他說,「很顯然它沒有被搗毀。好多人都在那兒圍觀,人人都想看看它。據我所見,‘國王頭’基本上還是它平時那個樣子,要說變化嘛,只有那麼一點點,那就是它前後反過來了。」

「‘前後反過來’是什麼意思?」普勞斯特太太問。

「我的意思是它一百八十度地翻轉了。」警員耐心地回答,「我剛才從那兒經過的時候,還聽見人們給它起了個新名字。」

蒂凡尼皺起了眉頭:「什麼名字……不會是管它叫‘國王的脖子’吧?」

哈德克警員微笑了一下:「哦,好的,小姐,我能看出來你是個有教養的女孩子。我聽見的那些人給它起的新名字可是要粗俗許多,他們管它叫‘國王的——’」

「我可聽不得下流話!」普勞斯特太太嚴厲地說。

真的嗎?蒂凡尼想,你家商店半個櫥窗裡擺的都是一些兒童不宜的東西,還有其他種種神秘物件,我都沒來得及看清,你還說這種話?好吧,但如果所有人都一個樣,這個世界一定會變得很奇怪,尤其是如果大家都像普勞斯特太太這樣的話。

她能聽到頭頂上方傳來噼啪菲戈人嘰嘰喳喳的聲音,其中傻伍萊的聲音比平時更響了:「我告訴過你們的,我沒告訴你們嗎?我說了,房子給組裝反了,我說了的。可是沒用,你們不聽我的!我這個人可能搞笑一點,但我並不傻。」

「國王頭」,或者隨便你把它叫作國王的哪一部分生理構造都可以,距離警署並不遠。可是走到離它將近三百英尺的地方,兩位女巫就被擁擠的人群擋住了,很多人還端著大酒杯,她們只能費力地從他們中間擠過去。普勞斯特太太和蒂凡尼穿的都是底子上釘著平頭釘的大皮靴,這方便了她們快速在人群中開闢出一條通路。終於,在她們眼前出現了那間酒館,因為找不出更好的詞來稱呼它——若是問噼啪菲戈人,他們肯定會用別的一個字眼來描述它,對,他們會毫不遲疑地說出那個字眼——我們就還是把它叫作「國王的後背」吧,現在她們總算是到了它跟前。有個人正站在它的後門外(現在這扇後門被當作前門來用了),一手收錢,一手端起一杯一杯的啤酒遞出去,這就是威爾金先生,酒館的老闆。他的神態就像一隻趕上了天降老鼠雨的貓。

每過一會兒,他就要停下手中崇高的事業,跟一位女士聊兩句。她瘦瘦的,看著挺精明強幹,正在一個筆記本上寫著什麼。

普勞斯特太太推了推蒂凡尼:「看見她了嗎?那是《時報》記者克麗絲普洛克小姐,還有那邊那個——」她指著一個身穿警服的高個子男人,「看那個,正跟她聊天的那個人,那就是城市警察署的總指揮維姆斯,是個正派人,就是脾氣急,認死理。這下要有好戲看了,他對國王什麼的向來不買賬。我們安卡·摩波最後一個國王的腦袋就是他祖先砍掉的。」

「真可怕!那個國王是罪有應得嗎?」

普勞斯特太太猶豫了一下,然後說:「嗯,要是人們真的在王宮地牢裡發現了那些東西,那他被砍掉腦袋就是絕對的罪有應得。不過維姆斯指揮官的那個祖先還是受到了審判,大概砍掉國王腦袋這種事總是會招來非議吧。他受審的時候,只說了這麼一句話:‘那個禽獸就算有一百個腦袋,我也要把它們一個一個全都砍掉才能住手。’人們只當他是認罪服法了,於是就絞死了他。後來,過了好久,他們又為他豎了一座雕像。所以你看,人性是多麼無常。他的外號叫‘石頭臉’,你也看得出來吧,這個面部特徵是他們的家族遺傳。」

蒂凡尼確實看出來了,因為指揮官正向她這邊走來,看他臉上的表情就知道他是那種人——那種有許多事要做,而且每一件都比他眼下要做的這件事更要緊的人。他向著普勞斯特太太點了點頭,略表敬意,然後,他帶著掩飾不住的慍怒,瞪著蒂凡尼。

「酒館變成這樣,是你乾的嗎?」

「當然不是,先生!」

「那你知道是誰幹的嗎?」

「不知道,先生!」

指揮官皺起了眉:「小姐,如果一個盜賊入室盜竊之後,又回去把他偷的東西都放歸原位,盜竊的罪名仍然成立,你明白嗎?如果一棟房子,還有它裡面的東西都遭到了嚴重破壞,第二天早上卻變得完好如新,只是前後位置顛倒了,那麼當初破壞它的那些人——外加與此有牽連的所有人——不管怎麼說,都還是罪犯。只是我不知道這應該定個什麼罪名,說句心裡話,我也不想和這種倒霉事有半點瓜葛。」

蒂凡尼眨了眨眼睛。那最後一句話並不是她聽到的——不是靠耳朵聽到的,可它卻還是在她腦海中縈繞,那一定就是所謂的「漏網心思」吧!她瞟了普勞斯特太太一眼,後者正在開心地點著頭,在蒂凡尼的腦海裡,又浮現出普勞斯特太太的漏網心思,那是簡短的一聲「沒錯」。

表面上,普勞斯特太太則是在大聲說:「指揮官,要我看,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據我觀察,只能說,自從酒館成了‘國王的後背’以後,威爾金先生的生意更紅火了,你要再讓它變回‘國王頭’,他還不一定樂意呢。」

「沒錯!」酒館老闆跟著喊了一聲,他正忙著把一堆一堆的錢扒拉到包裡。

維姆斯指揮官還在眉頭緊鎖,蒂凡尼又捕捉到了他到了嘴邊卻沒有說出口的想法:「只要我還在,這裡就休想再有國王什麼事!」

普勞斯特太太又插話了。「給這個酒館正式改名叫‘國王的脖子’怎麼樣?」她說,「你看這個招牌上畫的國王又是頭皮屑,又是油膩膩的頭髮,還長了個大紅疙瘩,真噁心。」

讓蒂凡尼覺得好玩的是,指揮官還是那麼一副面無表情的樣子,但她聽到他心裡樂顛顛地說著:「好名字!」為了儘可能地鞏固勝利,普勞斯特太太此刻又發話了:「咱們安卡·摩波可不是個一般的地方,維姆斯先生。夏天,這裡的河流都會著火,天上還會有魚和床架像下雨似的落下來。所以,在這麼神奇的大背景下,你想想看,一座酒館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翻轉,又算什麼呢?來這裡消遣的客人也都會轉身嘛!對了,你的小兒子最近還好嗎?」

這看似無心的一問讓指揮官有點措手不及:「哦!他……哦,我……他很好。哦,是的,他一切都好。你說得對,他喝了汽水,打了嗝兒,然後就好了。我能不能私下跟你說句話,普勞斯特太太?」他那樣不客氣地看了蒂凡尼一眼。一看就知道,他所說的「私下」肯定沒有把蒂凡尼包括在內,於是蒂凡尼小心地穿過歡鬧的人群——這幫人未免鬧得太厲害了,他們正聚在「國王的脖子」酒館前等著拍照留念呢——噼啪菲戈人找了個不起眼的地方,躲在那裡聽著羅伯對他們發號施令——當無事可做的時候,噼啪菲戈人也會聽一聽自己首領的話。

「好啦好啦,」羅伯說,「你們這些搗蛋鬼,是誰又往這個酒館招牌上畫了個脖子?我記得這個招牌原來不是這樣的。」

「肯定是伍萊乾的,」大揚說,「他以為只要他畫了脖子,別人就會以為這個招牌一直都是這個樣子。誰讓他笨呢。」

「有時候笨也有笨的好處。」蒂凡尼說著,不由自主地往旁邊看了一下……哎呀,他在那裡。那個沒有眼睛的男人,他正在人群中穿行,真的是如入無人之境似的穿行,好像那些人都是沒有實體的鬼魂一樣。但是她能看得出來,人們或多或少地感覺到了他的存在。一個人抬手在臉上拂了一下,好像想拂掉落在臉上的蒼蠅;另一個人照著自己的耳朵打了一巴掌。可是隨後,他們就都……變了。當他們再看到蒂凡尼的時候,他們都眯起了眼睛。忽明忽暗的黑袍男子向她走來,所有人都跟著他的步伐對她皺起了眉頭。那種惡臭又飄來了,他走到哪兒,它就跟到哪兒,搞得太陽都暗淡無光了。聞到那種味道,你就好像落到了一池死水的底部,裡面盡是朽爛了好幾百年的沉渣餘孽。

蒂凡尼絕望地四處看著。「國王頭」這一扭,招來了滿街的看客,他們好奇而又焦急。有些勤勉的人還想去忙自己的事,卻被看熱鬧的閒人們夾在中間。到處都是小販們活躍的身影,他們推著小車、託著杯盤,你在一個地方停下來不到兩秒鐘,他們就會過來向你兜售東西。她能夠感覺到空氣中的敵意,但事實上,有一種東西比敵意更甚——那就是如雨後的植物一樣生長著的憎恨。黑袍男子仍然在向她逼近,她害怕了。當然,菲戈人會保護她的,可是通常來講,菲戈人在幫你跳出一個火坑的同時,也會讓你掉進另一個火坑。

她腳下的土地忽然鬆動了,她聽到金屬相互摩擦的聲響,然後她感覺到了地面的下陷。當然,只下陷了不到六英尺。她剛在地下的幽暗中掙扎著站起來,就有人從她身邊擠過去,還很輕鬆地說了一聲「勞駕」。然後又是一陣金屬摩擦聲,真不知道這聲音是怎麼來的。然後她頭頂上方那個圓洞閉合了,四周只剩下一片黑暗。

「真幸運,」剛才那個彬彬有禮的聲音說,「我想,你是我們今天唯一的客人了。我這就把燈點亮,請你別緊張。要是燈亮以後你還想緊張,那就隨你的便了。站到我身邊來,聽到我說‘屏住呼吸、儘量快走’的時候,就照著去做。這樣才能防止你頭腦發昏、嗓子發炎,必要時還能幫你保住性命。我不管你聽懂了沒有——照我說的做就行了,現在沒時間跟你解釋太多。」

一根火柴被劃亮了。只聽輕微的「噗」的一聲,一團青綠色的光出現在蒂凡尼眼前。「只是一點沼氣,」那個隱形的領路人說,「還不錯,現在還不用擔心什麼,但是一定要靠近我。切記切記!」

青綠色的光極快地移動起來。為了跟上它,蒂凡尼也不得不加快了腳步。這可真不是什麼易事,因為她踩過的地面上除了石子、泥巴,還有一種疑似液體的東西,至於那到底是哪種液體,你可能還是不知道比較好。遠處零零星星地閃動著其他神秘的光點,就像你走過沼澤地時偶爾會看到的鬼火。

「一定要跟上!」那個聲音在蒂凡尼前面說。

很快,蒂凡尼就完全辨不清方向也對時間沒有了感覺。

「咔嗒」一聲之後,蒂凡尼看到,面前是個類似門口的地方,門前站著個人影。這應該是一道拱門,門的頂端尖尖的。

「進了門以後,地上有一塊墊子,一定要在上面好好把鞋底擦乾。咱們到了這地底下,做什麼都要多加小心為好。」

在這個靜立的、模糊的人影背後,蠟燭自動點亮了,照出了一個女人的身影,她穿著硬挺挺的厚衣服、大靴子,頭上戴著鋼盔——就在蒂凡尼觀察的時候,對方小心地把鋼盔摘掉了。她甩了甩頭,馬尾辮垂了下來。按說只有年輕女孩才會梳馬尾辮的,可她的頭髮全白了,好像已經上了年紀。蒂凡尼想,她應該是那種人,年輕時候選定了一種合適的、不礙事的髮型,然後就一輩子都沒再更改。她臉上還有不少皺紋,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好像同時有好幾件事要考慮。看她的表情,她應該是在盡力想把一切都思考清楚吧。她身後的房間裡有一張小桌子,桌上擺著茶壺、茶杯,還有一堆紙杯小蛋糕。

「快進來吧,」蒂凡尼的領路人說,「歡迎你。哦,我真失禮,忘了自我介紹,我是……史密斯小姐,姑且這麼說吧。我想,普勞斯特太太應該跟你提過我吧?你現在來到的是‘虛無之家’,這可能是世界上最為變幻莫測的地方了。想喝杯茶嗎?」

當一切都歸於平靜,你面前又擺著一杯熱茶的時候,你就感覺情況好多了——哪怕擺放那杯茶的小桌子其實只是一箇舊木箱。

「真抱歉,這地方條件不太好。」史密斯小姐說,「我每次來這裡,最多也只待幾天。之所以會來,主要是因為我不能離開學校太遠,可是又需要一個完全獨立的私人空間。這裡原本是大學校園外的一座小屋,你知道吧,巫師們有什麼廢舊東西都往這一帶扔。然後過不了多久,那些魔法垃圾就開始相互作用,產生的結果都是事先無法預知的。所以你瞧,因為這個地方總是冒出來一些會說話的老鼠,突然長到六英尺長的眉毛,或是會自己到處亂走的鞋,原本住在這附近的居民就全都被嚇跑了——他們的鞋也跟著跑掉了。這下再沒有人抗議亂丟垃圾的行為了,巫師們往這裡倒起垃圾來也更順手了。從這方面來考慮,巫師就像貓一樣,在哪裡方便完了就一走了之,那個地方對他們來說也就像不再存在了似的。」

「當然了,這麼一來,這裡就成了公共垃圾場,誰都可以來這裡扔東西,想扔什麼就扔什麼,只要扔完了快快跑開就行。因為那些魔鞋會來追你,跑得慢了會被抓住。你想吃塊蛋糕嗎?不用擔心,這是我明天才從一家口碑不錯的麵包店那裡買來的,肯定新鮮。這一帶的魔法在一年前就被我馴化得差不多了,事情不算很難辦——魔法總的來說就是對平衡的一種掌控,這一點不用我說你也知道。現在最有利的一點是,這個地方常年籠罩著一層魔霧,就算是天神來了也很難看清這裡有什麼。」史密斯小姐很優雅地吃掉了半塊紙杯蛋糕,把剩下的那半塊在茶托裡擺好。她湊近了一些,對蒂凡尼說:「蒂凡尼·阿奇小姐,請問一下,親吻冬神的時候,你有什麼感覺?」

蒂凡尼怔怔地看了她一會兒。「呃,我只是輕輕碰了他一下好嗎?連嘴都沒張的!」然後她問,「普勞斯特太太說有個人會來找我,那就是你吧?」

「是我,」史密斯小姐說,「我想你肯定也能猜出來的。本來我可以好好地、認真地給你上一課,」她單刀直入地說,「但我想還是算了,還是給你講個故事更好。我知道,你從前跟威得韋克斯奶奶學過一些東西,她會告訴你這個世界是由故事構成的。我卻必須承認,我要給你講的,不是什麼好聽的故事。」

「我是女巫,我不怕。」蒂凡尼說,「我見識過那些不好的東西。」

「你儘管這麼想吧。」史密斯小姐說,「現在,我只請你想象這樣一幅場景,那是一千多年以前,有個年輕人,他是個抓捕女巫的人,專門燒燬各種咒語書,或是折磨那些落入他手的囚徒。他之所以如此行事,是因為有一些比他年長的惡人告訴他,是大神歐姆降下旨意要他這樣做的。有一天,他又抓住了一個女巫,她是那麼美麗,那麼令人驚豔。在女巫當中,這樣的美人是很少見的,至少當時是如此——」

「他愛上她了嗎?」蒂凡尼忍不住問。

「當然了,」史密斯小姐說,「一男一女的邂逅,無論放在什麼時空裡,不都是世事演進的主要動力之一嗎?或者像有些人說的那樣‘都是命中註定的’。嗯,我還是希望不受打擾地把這個故事講完,行嗎?」

「可是他的使命是要殺死她呀。」蒂凡尼忍不住又說。

史密斯小姐嘆了一口氣:「既然你問了,我就告訴你吧,他也不一定非殺她不可。他想,如果他能帶她跑到河邊,也許他們兩個還有希望一起逃走。他當時神魂顛倒,意亂情迷。他從來沒有這樣過。有生以來第一次,他不再是照著別人的指令行事了,而是不得不自己開動腦筋來對問題作出判斷。離他們不遠的地方備有馬匹,附近有一些守衛,還有其他的一些囚徒,空氣中飄著濃重的煙味,那是因為有一堆書籍正被焚燒,燻得人們直流眼淚。」

蒂凡尼坐在椅子上,往前探了探身子,仔細聽著,很想摸索到什麼線索,提前推測出故事的結局。

「旁邊還有他的幾個徒弟,以及歐姆教廷派來的一些長老,他們是來監督審判儀式併為之祈福的。還有一些村民從附近的村子裡趕來,他們在一旁大聲叫好,因為要被燒死的不是他們,而他們平時的娛樂活動又不多。總的來說,這一天和往常沒有什麼兩樣,只是多了那個被綁在火刑柱上的女孩,她是被他的徒弟們綁在那裡的。他的目光被她牽動,而她此刻也在謹慎地觀察著他。她一言不發,全然沒有因為害怕而呼號,也許她知道還不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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