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暗夜裡的歌

蒂凡尼和普勞斯特太太找到了吵鬧聲的源頭所在。那裡的街上已經覆蓋了一層可觀的玻璃碎片,旁邊站著一些面色焦慮的警察,他們都穿著鎧甲,戴著頭盔——就是緊急狀態下你能把它當成湯碗用的那種。他們當中有一個人正在鋪設路障。這樣一來,有些人就被攔在了路障的這一邊。對他們來說這顯然不是什麼好事。瞧,就在此刻,又有一個超級大塊頭警察從路邊一間好大的酒館裡(它幾乎有整條街這麼長)被打得飛出來了。酒館招牌上的名字是「國王頭」,但是看它現在的樣子,你只能說國王肯定很頭疼。

跟著那個警察一起飛出來的,還有玻璃窗上的碎片(窗戶上這下再沒玻璃了)。他落到人行路上的時候,頭盔掉了(這麼大的一個頭盔要是盛了湯,足夠一大家子人和他們的朋友都來喝的),它順著馬路滾下去,哐啷哐啷地響著。

蒂凡尼又聽到一個警察喊了一聲:「咱們的長官也被打敗了!」

街道的兩端都有警察向這裡趕來。普勞斯特太太拍拍蒂凡尼的肩膀,聲音甜得過頭:「你能再告訴我一個警察們的優點嗎?」

我是來找羅蘭的,我要把他爸爸去世的訊息告訴他,蒂凡尼無奈地想,我可不是來討論什麼警察,或者給噼啪菲戈人解圍的!

「我想,他們的心都長對地方了吧。」她隨口回答。

「我猜也是,」普勞斯特太太說著,好像特別幸災樂禍,「可惜他們的屁股都坐錯了地方——都在碎玻璃上呢。哦,瞧他們的增援部隊。」

「我看他們也幫不上什麼忙。」蒂凡尼說——可是接下來,她卻吃驚地發現,自己說錯了。

警察們呈扇形散開,留下一條直通酒館門口的路。蒂凡尼仔細看了一下,才發現有個小小的身影正倔強地沿著這條路走著。他看上去像個噼啪菲戈人,可他戴的是——她呆住了——沒錯,他戴的是警察的頭盔——比小鹽瓶的瓶蓋大不了多少——這真是不可思議。一個秉公執法的噼啪菲戈人?這怎麼可能呢?

不管怎麼說,他走到了酒館門口,大喊起來:「你們這些搗蛋鬼,你們全都被捕了!現在給我聽好,你們可以嚐嚐我們的厲害,也可以……」他停頓了一下,「算了,差不多就這樣吧,」他接著說,「我這裡也沒什麼別的出路可以讓你們選擇!」說著,他就衝了進去。

關於噼啪菲戈人,需要多說一句:他們總是要打架的。對他們來說,打架既是愛好又是鍛鍊和娛樂。

蒂凡尼還在查芬奇教授的神話學專著裡讀到過:很多上古民族都相信,他們的英雄人物死後會前往英靈殿,在那裡永無止息地打鬥、歡宴和暢飲。

蒂凡尼覺得,這種日子過到差不多第三天的時候,就會讓人相當膩煩了,但是噼啪菲戈人肯定會喜歡這種生活的。而哪怕是傳說中的英雄們,恐怕也會在「永恆」過了還不到一半的時候,就把這些噼啪菲戈人從英靈殿扔出去。而且在扔之前,還要先把他們好好地抖一抖,以便把他們偷藏在身上的刀呀,叉呀,勺呀,都收回來。嗯……這些噼啪菲戈人確實是驍勇的戰士,但他們有一個小小的缺點——這是他們自己說的——那就是每次打架都會讓他們興奮得收不住手,忍不住相互攻擊,甚至就連附近的樹木也會成為他們攻擊的物件,如果實在沒有別的目標呢,他們連自己也打。

好了,閒話少說,還是回到眼前吧。警察們把他們的長官扶了起來,又幫他把頭盔撿回來,然後坐下來等著混亂結束。只過了約摸一兩分鐘,那個小警察就從東倒西歪的酒館裡出來了,大揚(個子特別大的一個噼啪菲戈人,此刻正在酣睡)被他抓著一條腿,硬是給拽了出來。把這個俘虜丟在馬路上之後,小警察又回到了酒館裡,等他再次出來的時候,一個肩膀上扛著不省人事的羅伯,另一個則扛著傻伍萊。

蒂凡尼呆呆地看著這一幕,嘴都合不上了。這不可能啊,噼啪菲戈人從來都是獲勝的一方!沒有誰能打敗噼啪菲戈人!他們是勢不可當的!可是現在,他們被制服了,而且制服他們的,只是那麼一個微型警察,看著比一隻調料瓶大不了多少。

所有的噼啪菲戈人都被運出來之後,小警察又一次跑回了酒館,很快又跑了出來,還扛出一個滿脖子皺褶的女人。她揮著一把雨傘正想打他,卻是白費力氣,因為她是被他小心地託舉在頭頂上的。後面還追上來一個渾身發抖的年輕女僕,手裡抓著一隻大大的花氈旅行包。小警察輕巧地把他頭頂上那個女人放在了那堆噼啪菲戈人旁邊。她尖叫著,讓警察們快點逮捕他,他卻只是轉身又跑回了酒館。這一次出來的時候,他抱著三隻沉重的手提箱,還有兩隻裝帽子用的收納盒。

蒂凡尼認出了那個女人,但這實在沒什麼可高興的。那是公爵夫人——麗迪莎的媽媽——很霸道的一個人。羅蘭真的清楚他給自己找了什麼樣的麻煩嗎?麗迪莎倒還好(如果你喜歡她那一型的女孩),但她媽媽體內奔湧的貴族血液顯然太多了,整個人都快被撐爆了,此時此刻,她看上去就是這個狀態。這個可惡的老太婆,這間被她待過的酒館,真的被噼啪菲戈人掀翻了才好呢。唉。對了,羅蘭和他的未婚妻(她好像是用淡淡的水彩畫出來的一個人似的)現在被留在酒館裡沒人監護了。對此,尊貴的公爵夫人不知又會作何感想呢?

好像是為了幫她解開疑惑,小警察剛巧在此刻揪著他們昂貴的衣服把羅蘭和麗迪莎雙雙拖了出來。羅蘭穿著一件稍有點大的晚禮服;麗迪莎的衣服呢,純粹就是薄薄的、亂糟糟的一大堆縐紗褶子。在蒂凡尼看來,任何一個有點用處的人都不會穿這種衣服的,哼。

前來增援的警察更多了,他們大概從前和噼啪菲戈人打過交道,所以都足夠識趣:他們都是走著來,而不是跑著來犯罪現場的。有一個特別高的警察——至少六英尺——長著一頭紅髮,鎧甲亮得能把人眼晃瞎,正在酒館老闆那裡記錄著目擊者證詞。這證詞聽起來好像長篇累牘的尖叫,究其大意,無外乎就是說:警察們不該聽任這種噩夢般的事件發生。

蒂凡尼轉過臉去,眼光正好落到羅蘭臉上。

「你?在這兒?」他結結巴巴地問了一聲。在他背後,麗迪莎失聲痛哭起來。哎,她又來這套了!

「是這樣的,羅蘭,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告訴你——」

「地板塌了,」羅蘭搶在她說完之前,夢囈一般地述說起來,「好好的地板,說塌就塌了!」

「羅蘭,你聽著,我必須——」蒂凡尼又開了口,可是這回麗迪莎的媽媽突然出現在了她的面前。

「我認識你!你就是他從前那個巫婆女朋友,對不對?別抵賴了!你好大的膽子,竟敢跟蹤我們到這裡來!」

「他們是怎麼把地板弄塌的?」羅蘭臉色蒼白地質問著,「還是你弄的?你怎麼弄的?你告訴我!」

就是在這個時候,飄來了那股臭味,蒂凡尼的感覺就像是猛然捱了一記重錘。在慌亂和恐懼中,她還感受到了一些別的東西:一股股惡濁和汙穢滲入了她的思想,它們是那麼可憎,滿含哀怨,由種種可怖的念頭和腐朽的思緒混合而成。她真想把自己的腦子掏出來好好洗一洗。

一定是他來了,那個沒有眼睛的黑袍男子!他散發出來的是一股什麼臭氣呀!就算是黃鼠狼傷病員專用的茅廁,也不會這麼難聞!上一次遇到他,我就覺得他身上的味道已經夠難聞的了,可是和這次比起來,那時候他的味道簡直就像一片芬芳的櫻草花!她絕望地到處看著,明知不可能,卻還是暗暗期盼:千萬不要看到她準備好了要看到的東西。

麗迪莎的哭聲更響了,和這哭聲混雜在一起的,還有噼啪菲戈人「天啊天啊」的叫喚聲和咒罵聲,他們已經紛紛甦醒了。

羅蘭未來的岳母揪住了他的外衣:「趕快離開她,她什麼都不是,只是個——」

「羅蘭,你父親去世了!」

一聽到這句話,所有人都安靜下來了,蒂凡尼突然成了大家注目的物件。

哦,天啊,她想,事情不應該變成這樣的。

「我很抱歉,」她打破了沉寂,像個受了責備,為自己辯解的人那樣說著,「我實在救不了他。」她看到羅蘭的臉上湧起了兩抹潮紅。

「可你是負責照料他的呀,」羅蘭說著,好像想破解什麼天大的謎團似的,「你為什麼不肯再接再厲讓他繼續活下去呢?」

「我只能幫他移除病痛。真的很抱歉,可是我也沒有更大的本事了。我很遺憾。」

「可你是個女巫啊!我以為你很擅長這些事呢,難道你也沒辦法嗎!他為什麼會死?」

「哼,那個小賤人到底對老男爵做了什麼?別信她!她是個巫婆!巫婆全都該死!」

蒂凡尼並沒有聽到這些話被說出來,她只是感覺到了它們的存在。它們像鼻涕蟲那樣爬進了她的心裡,留下黏黏的痕跡。事後她想,除了她以外,不知還有多少人的心裡也被這樣的「鼻涕蟲」爬過呢。可是此刻,她只是感到自己的胳膊被普勞斯特太太抓住了。她看到羅蘭的臉扭曲、變形,滿是慍怒。她想起了站在路上衝她狂呼亂喊的那個黑袍男子: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卻沒有影子,他止不住地咒罵,好像在嘔吐什麼髒物,這些都讓她覺得噁心至極,彷彿自己已被汙染,再也洗不乾淨了似的。

而四周的人呢,此刻全都流露出一種憂懼、畏縮的表情,就像兔子嗅到狐狸的蹤跡後那樣。

然後她就看到他了,那個黑袍人。他忽明忽暗站在人群的最外圍。他臉上那兩個洞若有若無,有那麼一秒鐘的時間,它們盯住她,然後就消失了。她不知道他去了哪裡,這一點更加令人不安。

她轉過臉去問普勞斯特太太:「那是什麼啊?」

普勞斯特太太開口想要回答,卻聽到那個高個子警察的聲音先傳了過來:「注意了,尊貴的女士們先生們,或者應該說,是隻有一位尊貴的先生。我是胡蘿蔔上尉,也是今天晚上的執勤長官,因此,處理這次突發事件的責任就落到了我的肩上,這樣的話……」他開啟了手中的筆記本,抽出一支鉛筆,對著人群自信滿滿地微笑了一下:「誰能第一個站出來,幫我解答一個小小的謎題呢?首先,我想問一下的是,這群噼啪菲戈人除了喝酒以外,跑到我的城市裡來還想做什麼?」

他鎧甲上的閃光很晃眼,他渾身散發著濃濃的肥皂味。蒂凡尼一下子就覺得受夠了。

她想把手舉起來,可是普勞斯特太太緊緊抓著她的胳膊,不讓她舉。這卻讓蒂凡尼更用力地把她甩開,並且用一種格外堅定有力的聲音回答說:「我來幫助你吧,警官先生。」

「你是……」

待會兒一定要趕快跑,蒂凡尼告誡自己。但是她開口說的卻是:「我叫蒂凡尼·阿奇,先生。」

「是化裝成女巫去參加單身女生派對的嗎?」

「不是。」蒂凡尼回答。

「是!」普勞斯特太太急忙替她改口。

警官歪了歪腦袋。「這麼說,你們不是一起去的嗎?那可就不好玩了。」他說著,鉛筆懸在紙頁上。

公爵夫人沒耐心再旁觀下去了。她控訴似的指著蒂凡尼,憤怒得手都發抖了:「事情再清楚不過了,警官!這個……這個……這個巫婆知道我們到城裡來買婚禮用的首飾和禮物,就明目張膽地,我再說一遍,明目張膽地,和這群妖怪謀劃好了來搶劫我們!」

「我沒有!」蒂凡尼喊。

警官舉起了一隻手,彷彿公爵夫人是排成長龍的擁堵車輛:「阿奇小姐,確實是你讓這些噼啪菲戈人進城來的嗎?」

「嗯,是的,可我這麼做也是不得已。我讓他們進城,實在是一時沒有別的辦法。我並不是成心要讓——」

警官又把手舉了起來:「不要再說了,好嗎?」他搓搓鼻子,然後嘆了一口氣,「阿奇小姐,我必須逮捕你,你的罪名是……呃,現階段你還僅僅是有教唆他人犯罪的嫌疑而已。此外,我還知道這麼一件事,如果一個噼啪菲戈人不想被人鎖起來,那麼你是無論如何也鎖不住他的。但既然他們和你是朋友,我想——」他饒有深意地四下望了望,「他們肯定不會再做什麼出格的事,給你增添新的麻煩,對吧?這樣的話,謝天謝地,我們所有人就都能好好睡上一覺了。我的同事,安格婭上尉,會送你回警署。普勞斯特太太,能不能麻煩你和她們一起走一趟,也好跟你這位涉世未深的小朋友講講社會上的規矩?」安格婭上尉這時走了過來,這位女警官是個金髮美人——只是,不知為什麼……她給人的感覺有些怪怪的。

胡蘿蔔上尉轉向公爵夫人:「夫人,我的同事們很樂意護送您去別的飯店或者客棧下榻。我看您的女僕提著挺大挺沉的一個包。您所說的首飾會不會就裝在這個包裡呢?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能否確認一下它們是否安全?」

公爵夫人一看就不怎麼喜歡這個話題,警官卻只管笑吟吟地,並沒有注意到她的不悅。警察都有這種本事,對他們不想注意的事情總能視而不見……不管怎麼說,他採取這種難得糊塗的態度,總是明智的。

倒是羅蘭開啟了那個手提包,把裡面的東西拿了出來,給眾人展示起來。包裝用的紙巾被小心地剝掉了,在路燈光下,有什麼東西璀璨地閃耀著,好像它上面的寶石不僅會反光,還能自己發光一樣。那是一頂皇冠。旁觀的警察們吃驚地倒抽了幾口涼氣;羅蘭一副洋洋自得的樣子;麗迪莎則多了幾分顧盼生姿的感覺,只是這樣一來,她顯得更招人煩了;普勞斯特太太嘆了一口氣;蒂凡尼呢……有一瞬間,她好像又回到了從前。是的,在那一瞬間,她又是從前那個小姑娘了,認真地讀著姐姐們傳給她的那本破舊童話的小姑娘。

可是她從書裡讀出了姐姐們沒有讀出來的東西,她看透了那些故事,它們說的都是謊言。嗯……不,也不能完全說是謊言,只是那些故事告訴你的事實,是你不樂意知道的:只有金髮碧眼的女孩子才能贏得王子的心,戴上耀眼的王冠。這樣的觀點在世上已經深入人心了。大家甚至都相信:單憑頭髮的顏色,你的命運就已經註定了。故事告訴我們,紅頭髮和茶色頭髮的女孩有時候戲份還可能多一點。可要是你滿頭都是鼠毛一樣灰褐色的頭髮,那你就註定了只能擔當女僕這樣卑微的角色。

或者,你可以當個女巫。對!一個人沒必要活在故事定下的條條框框裡,你可以改變一個故事現有的樣子,不光是為了自己,也是為別人。想想看,當了女巫以後,你揮一揮手,就可以讓故事變樣,這不是也很好嗎?

可蒂凡尼還是嘆了一口氣,那頂皇冠實在太漂亮了。不過,她也聽到自己心裡理智的那面在說:「那樣的東西,你一輩子能戴幾回?恐怕機會不多吧。那麼值錢的寶貝,只適合擺在地下藏寶室裡供起來的呀!」

「這麼說,東西沒丟囉?」胡蘿蔔上尉開心的聲音傳了過來,「嗯,很好,對不對?好了,阿奇小姐,你現在最好能讓你這些噼啪菲戈人朋友乖乖跟著你走,行嗎?」

蒂凡尼低頭看了看那群噼啪菲戈人,他們都一聲不響,好像一個個都還沒有回過神來。當然了,這也很正常:三十多個勇士發現他們被一個小矮子警察徒手打敗了。這種情形之下,要想找個什麼理由來挽回顏面確實也是要花點時間的。

羅伯抬頭看了看她,臉上帶著罕有的羞慚。「對不起,女主人。對不起,女主人,」他說,「我們確實是喝多了。你也知道,喝得越多,就越想喝,一直到醉倒那一刻,你才知道自己實在喝不下了。對了,順便說一句,薄荷酒太棒了!它的綠顏色也很漂亮,我肯定喝了有整整一桶!現在再道歉,是不是太晚了?不過你瞧,我們確實把那個沒用的小子給你找到了。」

蒂凡尼抬起頭,看了看「國王頭」酒館的殘骸。在閃動的火光中,曾經的房子僅僅剩下一副骨架。就在她看著它的時候,一根大梁吱嘎響著斷掉了,砸在了一堆破破爛爛的傢俱上。

「沒錯,我確實讓你們找他來著,可我沒讓你們把人家房子都拆了呀。」她說著,兩臂抱在了胸前,那群小人兒彼此湊得更近,擠在了一起——下一步,她就要不耐煩地用腳拍地了。以往他們看到她氣成這樣,往往會流下悔恨的淚水,再痛苦地向樹幹撞去。可是現在,他們只是乖巧地排成隊,跟著她、普勞斯特太太還有安格婭上尉向前走去。

安格婭上尉對著普勞斯特太太點了點頭:「我覺得,手銬就不用戴了吧——你們看呢,女士們?」

「哦,你當然知道我怎麼想,上尉。」普勞斯特太太說。

安格婭上尉眯起了眼睛:「是啊,但我不清楚你這位小朋友是怎麼想的。最好還是請你幫她拿好她的掃帚,普勞斯特太太。」

蒂凡尼知道抗議也沒有用,於是就默默地把掃帚遞了出去。她們在沉默中走了一會兒,只有菲戈人一直在後面捂著嘴嘟噥著什麼。

又過了一會兒,上尉才說:「最近風聲緊,不方便戴這種尖尖的黑帽子,普勞斯特太太。我剛聽說平原地區又出了一件事。在那邊的一個什麼破地方,有個老太太因為家裡有咒語書,就被人給打了。」

「哦,天啊!」

聽到蒂凡尼發出的這一聲驚呼,她們一起轉臉去看她。她稍稍停頓了一下,後面的噼啪菲戈人全都撞到了她的腳踝上。

安格婭上尉搖了搖頭:「很抱歉,小姐,讓你受驚了,但我說的都是真的。而且後來人們才發現,那個老太太的書其實也不是什麼咒語書,只有一本外語詩集。你知道的,那種七扭八歪的克拉阡語。我猜,只有在那些捕風捉影的人眼睛裡,它才像一本咒語書。那個老太太后來因為傷得太重,死了。」

「要我說,都是那些辦報紙的人惹的禍。」普勞斯特太太說,「他們在報紙上胡說八道什麼女巫的事,搞得人心惶惶。」

安格婭聳了聳肩:「據我所知,那些打人的傢伙,平時都不看報紙。」

「可是,這種事情必須有人去制止呀!」蒂凡尼說。

「怎麼制止,小姐?我們是城市警察,城外面的事不歸我們管。大森林裡還有些地方,我們連聽都沒聽說過呢。只是,我也不知道人們這都是怎麼了。就好像有什麼狂熱病憑空冒出來,把大家都感染了一樣。」她搓了搓手,「當然了,我們城市裡沒有女巫,」她說,「只是有好多人願意裝成女巫參加派對,是吧,普勞斯特太太?」上尉說著,擠了擠眼睛——她真的擠了一下眼睛,蒂凡尼很清楚這一點。另外,她心裡還清楚另一件事,那就是胡蘿蔔上尉也不怎麼喜歡公爵夫人。

「嗯,我想,真正的女巫很快就會出面制止這種事的,」蒂凡尼說,「要是在山區,她們肯定不會坐視不管,對吧,普勞斯特太太?」

「哦,但是我們城裡沒有女巫。你剛才也聽到上尉說了。」普勞斯特太太氣呼呼地瞪著蒂凡尼,然後壓低了聲音說,「當著普通人的面,不要爭論這種問題,免得他們緊張。」

她們停在了一棟大樓前,樓門的兩邊都掛著藍色的燈。「歡迎來到警署,女士們。」安格婭上尉說,「現在,阿奇小姐,我必須把你關進牢房了,不過那裡面很乾淨的——沒有老鼠,基本上沒有吧——如果普勞斯特太太願意和你作伴的話,嗯,這麼說吧,我可能會有點健忘,會把牢房的鑰匙留在門鎖上,你明白吧?但是請你不要離開警署大樓,那樣的話你會被追捕的。」她直視著蒂凡尼,又加了一句,「我不希望看到有人遭到追捕,被人當成獵物一樣追捕是很怕的一件事。」

她帶著她們穿過大樓,來到一排牢房前邊,它們看著還挺溫暖舒適的,真是出人意料。她示意她們走進其中的一間。片刻之後,牢房門「哐」的一聲關上了,蒂凡尼她們只聽到上尉的腳步聲沿著石頭走廊逐漸遠去。

普勞斯特太太走到門邊,把手從鐵柵欄中間穿過去。「叮叮噹噹」一陣金屬碰撞的聲音響過後,她的手又收了回來,手裡握著鑰匙。她把它插到門這邊的鎖眼裡,「咔嗒」一轉。「好啦,」她說,「現在咱們有雙重保險了。」

「哦,天啊!天啊!」羅伯說,「就沒人留心看著我們一點兒嗎?都快被夾扁了!」

「就是,又被夾住了!」傻伍萊說,「我都不知道以後我還敢不敢照鏡子了。」

普勞斯特太太坐下來,盯著蒂凡尼:「好了,孩子,咱們剛才看到的是什麼東西?我看他沒有眼睛,也就是說他的靈魂沒有窗戶。或者,他乾脆就沒有靈魂?」

蒂凡尼很不好受:「我也不知道!我在進城的路上就碰見過他了。菲戈人直接從他身上穿了過去!他看著像個鬼魂,又帶著一身的臭味,你聞到沒有?他一來,大家就不拿好眼光看咱們!咱們招誰惹誰了?」

「我不太清楚那是不是個‘他’,」普勞斯特太太說,「也許只是個‘它’呢,我猜,說不定是什麼惡魔……不過我不太瞭解惡魔什麼的。小型零售貿易才是我的專長,只是我不否認,我們這一行有時候也是有一點魔性的。」

「就連羅蘭也敵視我,」蒂凡尼喃喃地說,「我們可一直都是……朋友。」

「啊哈。」普勞斯特太太說。

「別那個樣子跟我說話。」蒂凡尼挺厲害地回敬了她一句,「你有什麼資格‘啊哈’我?再怎麼樣,我也沒像你似的,到處把女巫打扮得怪里怪氣,惹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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