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般的男人翩躚而舞,鞋子撞擊地面發出聲音,除此之外再無別的聲響。就在此時,除了腦中寂靜的鼓聲,蒂凡尼又聽到一種聲音。她的鞋子自作主張踏起了拍子。
她以前聽過這樣的節奏,看過這樣的舞蹈。可那是在溫暖時節的燦爛陽光下。而且跳舞的人的衣服上會掛著小鈴鐺。
「這是莫里斯舞!」她說,聲音有點大。
「噓!」特里森小姐示意她小聲點。
「可這不對——」
「安靜!」
蒂凡尼又羞又怒,把目光從舞者身上移開,挑釁地環視空地。這裡還擠進了別的影子,應該是人,至少是人形的東西。蒂凡尼看不清楚,不過也許看不清更好。
這裡越來越冷了,她很確定。白霜爬過樹葉,形成碎裂的花紋。
鼓聲還在繼續。但蒂凡尼覺得鼓聲不再寂寞了,現在有了其他拍子,以及她腦中的迴音。
特里森小姐愛噓就噓去吧。這就是莫里斯舞,但是時間不對。
莫里斯舞者一般都會在五月的某一天來到村子裡,具體哪一天誰也說不準,因為他們要一路經過白堊地的很多村子,每個村子都有一間酒館,拖慢他們的腳步。
他們手裡拿著棍子,穿著白色衣服,衣服上掛滿鈴鐺,這樣他們來的時候就不會悄無聲息。沒有人喜歡莫里斯舞者悄悄到來。蒂凡尼會和其他孩子一起在村外等候,然後跟隨他們一路跳著舞進入村子裡。
然後他們會在村中的草地上隨著鼓點起舞,讓手中的棍子在空中互相擊打。然後所有人都會到酒館去。再然後,夏天就來臨了。
蒂凡尼從來沒有搞明白最後那部分是怎麼回事。舞者們跳完舞,夏天就來臨了——似乎所有人都知道這一點。她父親說,有一年舞者們沒有出現,結果又溼又冷的春天過後,直接就是寒冷的秋天。中間的這幾個月不是霧就是雨,要麼就是八月飛霜。
鼓點的聲音充斥著她的頭腦,讓她感到一陣眩暈。不是這樣的,有什麼地方不對勁——
這時她想起了第七個舞者,大家都叫他小丑。通常是個小個子男人,戴著一頂破舊的大禮帽,衣服上縫滿鮮豔的補丁。大部分時候,他都繞著場子來回走動,手拿帽子微笑著伸向人群,等他們賞他幾個酒錢。但有時他也會放下帽子,加入其他舞者。你以為他會跟其他人撞得人仰馬翻,可是從來沒有。他在大汗淋漓的舞者當中旋轉跳躍,總能找準位置避開他們。
蒂凡尼眨著雙眼,感到一陣天旋地轉。腦中的鼓點轟鳴如雷,一串節拍低沉似海。她已經忘了特里森小姐,也忘了奇怪而神秘的圍觀者。世界只剩下舞蹈。
舞蹈像是活了一樣,在空中盤旋扭動,但其中還有一個空位。她知道那是她應該去的位置。特里森小姐讓她別動,可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特里森小姐怎麼會懂呢?她知道什麼呢?她最後一次跳舞是什麼時候?舞蹈在蒂凡尼內心最深處召喚著她。六名舞者是不夠的!
她向前跑去,躍入舞者之間。
舞者們都注視著她,看她在他們中間跳著,總能找準位置避開他們。鼓點牽引著雙腳,隨著節拍躍動。
就在這時……
其他人出現了。
感覺好像有人在身後——可似乎又像有人在面前,在身邊,在頭頂,在腳下,所有感覺同時襲來。
舞者凝固了,但世界還在旋轉。他們只是黑色陰影,是黑暗中更黑的輪廓。鼓聲消失,蒂凡尼緩慢而寧靜地旋轉著,雙臂張開,雙腳離地,多麼漫長的一個瞬間啊。她的臉轉向了星星,冰一樣寒冷,針一般鋒銳。這感覺……棒極了。
一個聲音問道:「你是誰?」帶著迴音,又或者是兩個人幾乎同時在說話。
突然,鼓聲再度響起,六個人猛地向她衝過來。
幾小時後,山下平原區,彎狗鎮的居民們把一個女巫的手腳捆在一起,扔進了河裡。
這種事情在山區從來沒有發生過,在那裡,女巫們備受尊敬。可是山下的大平原上,還是有很多笨蛋願意相信那些惡毒的傳說。再說了,他們晚上也實在是無事可做。
不過,女巫被投水之前還能喝杯茶、吃幾塊餅乾的情況大概也不多見。
全都因為彎狗鎮的居民是照著那本書操作的。
書名叫作《獵巫指南》【3】。
居民們並不清楚這本書是什麼來頭。突然有一天,它就出現在了一個商店的架子上。
他們當然識字。在這個世界上生存,總得會點讀讀寫寫的,哪怕是在彎狗鎮。但他們並不信任書本,以及愛看書的人。
不過這本書是關於如何對付女巫的。而且看起來很權威,也沒有什麼佶屈聱牙(那種書最信不得)的詞,比如「之乎者也」之類的嘮叨話。最終,他們口耳相傳,認為這正是他們需要的書。這本書寫得很好。也許跟你期待的不一樣,可你還記得去年那個女巫嗎?我們先把她扔進河裡,然後想把她活活燒死。可她渾身溼透,結果逃走了。咱們可別再經歷那樣的事了。
他們特別關注以下部分:
如果你抓住了女巫,千萬不要急著傷害她,更不要用火燒她!這是新手常犯的錯。這隻會讓她們抓狂,回來的時候更強大。所有人都知道,處理女巫的另一個方式是把她扔進河裡或者池塘裡。
以下是最佳方案:
首先,在一個溫暖舒適的房間裡關她一夜,她想喝多少湯就給她喝多少湯。胡蘿蔔扁豆湯就可以了,但是為了最佳效果,我們推薦韭蔥土豆牛肉濃湯——實踐證明,這能極大削弱她的魔力。不要給她喝西紅柿湯,那會讓她變得更強大。
保險起見,在她靴子裡各放一枚銀幣。她沒法將它們拿出來,因為銀幣會灼燒她的手。
給她提供一條溫暖的毛毯和一個柔軟的枕頭,這樣能夠騙她入睡。把門鎖好,不許任何人進入。
大概在天亮前一個小時進入房間。你也許覺得應該大喊大叫衝進去。大錯特錯!應該悄悄地進去,在沉睡的女巫身邊放一杯茶,然後悄悄地出來,在門口輕輕咳嗽。如果被突然驚醒,她可能會變得極度危險。
某些權威人士推薦隨茶附送巧克力餅乾,另外一些人認為薑餅就可以了。如果你珍愛自己的生命,就千萬不要給她吃普通餅乾,那會讓她耳朵裡冒出火星。
等她醒來後,念出下面的強力神秘符文,這樣可以防止她變成一群蜜蜂飛走:
「乙提撒皮呃乙瑪納斯。」
等她喝完茶,吃完餅乾,把她的雙手雙腳用繩子捆好,打上一號水手結,然後把她扔進水裡。重要安全事項:一定要在天亮前完成。不要留下來觀看!
當然,這一次有些人留了下來。他們看見女巫沉入水裡,再也沒浮上來,她的尖頂帽也漂走了。他們這才回家去吃早餐。
又過了幾分鐘,這條河裡依然沒什麼變化。突然,尖頂帽向一片茂密的蘆葦叢移動過去。它停在那裡,緩緩升起。一雙眼睛從帽簷下向外打望著。
太陽正在升起,既是教師也是女巫發現者的珀西皮卡齊婭·蒂克小姐確定周圍沒有別人之後,匍匐著爬上岸,一溜煙跑進了樹林裡。她之前把包藏在一個獾洞裡,包裡有一條幹淨的套裙和幾件乾淨的內衣,此外還有一盒火柴(如果有被抓住的危險,那她絕不會隨身攜帶火柴,免得給人靈感)。
她在火堆前烤乾衣服,心想:這個結果還算不錯。謝天謝地,村子裡還有幾個識字的人,要不然她可就麻煩大了。看來當初用大號字型印刷那本書還真是個好主意。
沒錯,蒂克小姐正是《獵巫指南》的作者。而且在那些人們認為女巫應該被燒死或者淹死的地區,她還設法讓這本書流傳開來。
不過現在,也只有蒂克小姐自己一個人會在這些地方遊歷,所以一旦被抓,她可以美美地睡一覺,好好地吃一頓,然後再被扔進水裡。水對蒂克小姐完全不成問題,她曾經上過魁姆女子學院,每天早上都要泡在冰水中鍛鍊意志品質。至於一號水手結,就算在水底也很容易用牙齒解開。
啊,差點忘了這個,她在清理靴子時想,她還得到了兩枚銀幣。彎狗鎮的居民真是夠蠢的。當然,想幹掉女巫的人又能聰明到哪兒去呢?女巫也是人,只不過比你知道的事情多一些,所以她們才叫女巫。可有些人就是不喜歡別人知道的事情比他們多,因此這些日子以來,遊歷教師和流動圖書館都會避開這個地區。照這樣發展,如果彎狗鎮的人想用石頭去砸那些比他們淵博的傢伙,那他們很快就可以用石頭去砸豬了。
那地方真是一團糟。可是很不幸,那裡有一個八歲小姑娘顯出了女巫的天賦。因此蒂克小姐時不時就會過去關照她。當然,不是以女巫的身份。雖然她不介意大清早在冷水裡泡一泡,可要是每天都這樣也受不了。她會把自己化裝成一個賣蘋果的,或者是算命的。(女巫們通常不會給人算命,因為她們算得太準了。其實人們並不想知道真正將要發生的事,除非是好事,但女巫是不會用花言巧語哄他們的。)
不幸的是,蒂克小姐走在大街上時,她那頂帽子裡的彈簧出了毛病,尖頂彈了出來。這下子連蒂克小姐這麼能言善辯的人也說不清了,只好另作打算。發掘女巫向來是件危險的事。可總得有人去做。一個孤單成長的小女巫不但可憐,而且危險。
她呆了呆,注視著火堆。為什麼會突然想到蒂凡尼·阿奇?為什麼是現在?
她快速掏空口袋,開了一個沙姆博。
沙姆博很有用,這一點毫無疑問。你可以用幾條繩子、幾根棍子,以及你口袋裡的任何東西來做。對女巫而言,沙姆博就相當於那個包含十五種刀、三種起子、一個小放大鏡,還有一個挖耳勺的東西。
你甚至沒法說清楚它到底能做什麼,不過蒂克小姐認為通過沙姆博可以知道你的潛意識所瞭解的東西。但每次你都必須重新開卦,而且只能用口袋裡的東西。所以為防萬一,口袋裡多放些五花八門的物件總是沒錯。
不到一分鐘,蒂克小姐就用以下物品做了一個沙姆博:
一把十二英寸長的尺子;
一根鞋帶;
一條用過的繩子;
一些黑棉花;
一支鉛筆;
一個卷筆刀;
一塊有孔的小石頭;
一個火柴盒,裡面住著一隻叫羅傑的粉蝨,還有一點麵包屑給它做食物,因為每一個沙姆博都必須包含活物;
半包謝金太太潤喉糖;
一粒紐扣。
這堆東西看上去像是翻花繩,或是一個奇怪的、提線纏在一起的木偶。
蒂克小姐凝視著它,等待它給她啟示。突然,尺子旋轉起來,潤喉糖炸成一團紅霧,鉛筆凌空飛過,紮在蒂克小姐的帽子上,一層寒霜覆蓋了尺子。
這可真是活見鬼了。
特里森小姐坐在小屋樓下,看著樓上臥室裡沉睡的蒂凡尼。她是通過一隻老鼠的眼睛看到的,那隻老鼠就坐在鏽跡斑斑的黃銅床架上。透過灰暗的窗子(特里森小姐已經五十三年沒有擦過窗戶,蒂凡尼已經沒法把髒東西全部擦掉了),儘管現在是下午三點左右,外面的樹林間卻有大風呼嘯。
他在找她,她一邊想一邊給膝蓋上的另一隻老鼠餵了一塊陳年乳酪。但他不會找到她的,她在這裡很安全。
老鼠鬆開乳酪,四處張望,它聽到有動靜。
「我跟你們說了!她就在這裡,夥計們!」
「我們為什麼不能直接跟這個老女巫談談?我們跟女巫相處得挺好的。」
「也許吧,不過這個女巫很難對付。人們都說她的破地窖裡有一個可怕的惡魔。」
特里森小姐露出疑惑的表情,「是他們?」她自言自語。聲音是從地板下傳來的。她讓老鼠跑過木板,鑽進一個洞裡。
「不是我想掃你的興,可我們就在地窖裡,這裡只有破爛兒。」
過了一會兒,有人問:「那它在哪兒?」
「是不是今天休假了?」
「惡魔要休假幹什麼?」
「沒準去看望它的老媽媽和老爸爸呢?」
「是嗎?惡魔也有媽媽?」
「天啊!你們能不能別吵了!她會聽見的!」
「都說她又聾又瞎,怕啥?」
老鼠的聽力很好。在地窖的石牆上,它急匆匆地把頭從牆根鑽出來,特里森小姐笑了。
她通過它的眼睛觀察。老鼠在暗處也能看得很清楚。
一群小個子正在走動。他們的皮膚是藍色的,上面滿是紋身和汙垢。他們都穿著骯髒的蘇格蘭短裙,每人帶著一把劍,劍的長度跟他們的身高差不多,用繩子系在背上。他們的頭髮全都是紅色的,鮮豔的橘紅色,胡亂扎著辮子。其中一個把兔子頭骨當作頭盔戴在頭上,要不是一直滑下來擋住他的眼睛,可能還真有點嚇人呢。
在上層的房間裡,特里森小姐又笑了。看來他們聽說過特里森小姐的大名,不過他們聽說的還不夠。
這四個小個子從一箇舊老鼠洞裡鑽出地窖,又多了兩隻老鼠、三隻不同種類的甲蟲,以及一隻蛾子在盯著他們。他們躡手躡腳地穿過房間,從一個沉睡的老女巫身邊經過——就在這時,她突然猛地一敲椅子扶手,大聲喝道:
「站住!我看到你們了,你們這些小壞蛋!」
菲戈們被嚇壞了,互相撞在一起,又驚又怕。
「我沒讓你們亂動!」特里森小姐大吼,露出陰森的笑容。
「哎喲嗚——嗚——嗚——!她說話的口音跟我們一樣!」有人哭了起來。
「你們是菲戈,對嗎?但我不認識你們的部落標記。冷靜點,我不會把你們下油鍋的。你!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羅伯·無名氏,白堊地部落的頭領。」戴著兔骨頭盔的精靈說,「還有——」
「是嗎?你是頭領?那你得懂點禮貌,跟我說話時把那頂骨頭帽子摘下來!」特里森小姐怡然自得,「站直了!在我的房子裡不許吊兒郎當的!」
四個菲戈馬上站得筆直。
「這就對了!」特里森小姐說,「其他人分別都是誰?」
「這是我的兄弟傻伍萊,小姐。」羅伯·無名氏說著,晃了晃剛才被嚇哭的那個菲戈的肩膀。他正用恐懼的眼神盯著「有罪」和「無罪」。
「另外兩個呢?」特里森小姐問,「你,那邊那個。你拿著鼠笛,是個遊吟詩人嗎?」
「是的,女士。」說話的菲戈看上去比其他人乾淨整潔些,不過,就連爛木頭堆裡大概都能找出比傻伍萊更乾淨更整潔的傢伙來。
「你的名字叫……?」
「大下巴比利,女士。」
「你這麼死死地盯著我,大下巴比利。」特里森小姐說,「是因為害怕嗎?」
「不是的,女士,是因為我很崇拜您。能見到您這麼有女巫範兒的女巫,實在讓我備感榮幸。」
「真的嗎?」特里森小姐的語氣中帶著懷疑,「你真的不害怕我嗎,大下巴比利先生?」
「不害怕,女士。但如果能讓您高興,我也可以害怕。」大下巴比利小心翼翼地說。
「哈!」特里森小姐說,「總算有個聰明人。你這位大個子朋友是誰,比利先生?」
比利用胳膊肘捅了捅大揚。儘管在菲戈當中算是大個子,他還是顯得很緊張。跟很多四肢發達的人一樣,如果有人在其他方面比他強,他就會特別焦躁。
「他是大揚,女士。」大揚盯著自己的腳不吱聲,大下巴比利只好替他說。
「我看他戴著大牙齒做的項鍊。」特里森小姐說,「是人類的牙齒嗎?」
「是的,女士。一共四顆,每一顆都來自一個被他打倒的人。」
「你說的是人類的人嗎?」特里森小姐驚詫地問。
「是的,女士。」大下巴比利說,「多數時候他都是從樹上跳下來,用頭去撞他們。他的頭非常硬。」他又補充了一句,生怕沒說清楚。
特里森小姐往後靠了靠,「那你們現在給我解釋一下,為什麼要偷偷跑到我的屋子裡來。」她說,「快說!」
羅伯·無名氏稍微頓了頓,然後快活地說:「很簡單啊。我們在追捕哈吉斯。」
「你少蒙我。」特里森小姐聲色俱厲,「哈吉斯是用羊的肉和內臟,加上調料塞進羊肚裡煮熟後做成的布丁。」
「那是因為你們沒見過真正的哈吉斯,女士。」羅伯·無名氏小心翼翼地說,「你們的那個比真傢伙差遠了。哈吉斯是一種狡猾的野獸,所以它會躲在……呃,骯髒的地窖裡。」
「真是這樣嗎?你們在追捕哈吉斯?是嗎,傻伍萊?」特里森小姐的聲音突然變得尖銳起來。所有的眼睛,包括一隻地蜈蚣的雙眼,都望向了可憐的伍萊。
「嗚——嗚——嗚——!」傻伍萊嗚咽著跪在了地上,「求求你不要對我做可怕的事,女士!」他哀求著,「你的地蜈蚣眼神好可怕!」
「很好,那我們重新開始。」特里森小姐說。她伸手扯下眼罩,雙手放在兩側的骷髏頭上,菲戈們都往後退去。
「如果你們說謊,我不需要眼睛也能分辨出來。」她說,「告訴我,你們為什麼來這裡,再跟我說一遍。」
羅伯·無名氏猶豫了一陣子。在這種情況下還敢猶豫,他也真是夠勇敢的。接著他說:「女士,我們是為了大塊頭小巫婆而來的。」
「大塊頭小——你是說蒂凡尼嗎?」
「是的。」
「我們都受一個大鳥指揮。」傻伍萊說,他一直想避開女巫盲眼的注視。
「他是說指使令【4】,小姐。」羅伯·無名氏瞪了他的兄弟一眼,「就是類似——」
「你們不能違背的巨大責任。」特里森小姐說,「我知道什麼是指使令。可是為什麼?」
特里森小姐活了一百一十三歲,聽說過很多事情。可現在,她卻聽到了一個讓她吃驚的故事:一個人類小女孩成了一支噼啪菲戈部落的女王,而且在位了好幾天。而一旦你成為他們的女王,哪怕只有幾天,他們也會永遠照看著你……
「她也是我們所有山丘的巫婆。」大下巴比利說,「她關心它們,保證它們的安全。可是……」
他遲疑了,羅伯·無名氏接著說:「我們的凱爾達做了很多夢,關於未來的夢。夢見所有的山丘都被凍住,夢見所有人都死了,夢見大塊頭小巫婆戴上了一頂冰王冠。」
「我的天啊!」
「沒錯,而且還有呢!」比利伸出胳膊揮舞著,「她還夢見一棵綠樹長在冰原上,夢見一枚鐵指環。她夢見一個男人,心臟裡有一顆釘子。她夢見雞多得成了災,還有一塊乳酪像人一樣行走。」
一片寂靜中,特里森小姐開口了:「頭兩個,樹和指環,沒什麼問題,神秘的象徵主義。釘子也一樣,某種隱喻。關於乳酪我有點疑惑——會不會說的是霍雷思?還有雞……我不太確定雞多了會成災,你覺得呢?」
「珍妮非常確定。」羅伯·無名氏說,「她夢見了很多稀奇古怪讓人擔心的東西,所以我們覺得應該過來看看,大塊頭小巫婆到底過得怎麼樣。」
「所以你們四個就來這裡了?」特里森小姐問。
「我們還帶了一些夥計過來。」羅伯說,「我們不想把他們一下子都帶來。他們都在林子裡呢。」
「那他們有多少人?」
「五百人吧,大概就是這個數。」
特里森小姐的各種眼睛都瞪著他。羅伯·無名氏一一瞪了回去,臉上是極度真誠的表情,毫無退縮之意。
「聽上去這是件光榮的事。」她說,「為什麼一開始要說謊呢?」
「因為謊言更有趣呀。」羅伯·無名氏說。
「在我看來,這件事的真相就已經很有趣了。」特里森小姐說。
「也許吧,但我本來還打算加上巨人、海盜和魔鼬呢。」羅伯大聲說,「聽了絕對不後悔!」
「好吧。」特里森小姐說,「蒂克小姐把蒂凡尼帶來見我時,的確說過有奇怪的力量守護著她。」
「沒錯。」羅伯·無名氏非常自豪,「就是我們,一點沒錯。」
「可是蒂克小姐是個相當專橫的女人。」特里森小姐說,「說來慚愧,她的話我一向不怎麼聽。她總是說,這些姑娘都很好學,可她們大部分都是些輕浮鬼,只想成為女巫之後吸引小夥子們的注意。她們在我這裡待不了幾天就都跑了。可這位倒好,趕都趕不走。你知不知道,她竟然想去跟冬神跳舞?」
「是啊,我們知道。我們當時也在那裡。」羅伯·無名氏說。
「你們也在?」
「對呀,我們跟在你們後面呢。」
「沒人看到你們,不然我就會知道了。」特里森小姐說。
「是嗎?因為我們很擅長不被人看到。」羅伯·無名氏笑著說,「感覺很奇妙,別人都看不到我們。」
「她真的去跟冬神跳舞了。」特里森小姐又說了一遍,「我跟她說過不許去。」
「啊呀,人們總是跟我們說不許這樣不許那樣。」羅伯·無名氏說,「所以我們才知道哪些事情是最好玩的。」
特里森小姐用一隻老鼠、兩隻烏鴉、一群蛾子,還有一隻地蜈蚣的眼睛瞪著他。
「說的也對。」她嘆了一口氣,「年紀太大就是這點麻煩,年輕時代已經離得太遠,有時候甚至覺得那是別人。長壽也沒什麼值得太高興的,這是事實。而且——」
「冬神在找大塊頭小巫婆,女士。」羅伯·無名氏說,「我們看見她跟冬神跳舞了。現在他在找她,我們能夠在呼嘯的風中聽到他的聲音。」
「我知道。」特里森小姐靜靜地聽了一會兒,「風停了。」她說,「他找到她了。」
她一把抓過柺杖,向樓梯快步走去,用極快的速度上了樓。菲戈們一股腦兒從她身邊跑進了臥室。蒂凡尼正躺在一張窄床上。
房間裡每個角落都放了一個碟子,碟子上各有一支蠟燭在燃燒。
「可他是怎麼找到她的呢?」特里森小姐很納悶,「我明明把她藏起來了。你們,小藍人,快去拿木頭!」她瞪著他們,「我說去拿——」
她聽到幾聲砰砰響。一陣灰塵揚起。菲戈們滿眼期待地望向特里森小姐。還有木棍,很多很多木棍,都堆在小臥室的壁爐裡。
「你們幹得不錯。」她說,「速度還行。」
雪花從煙囪裡飄了下來。
特里森小姐把兩根柺杖在面前交叉放著,然後用力地跺腳。
「木頭著,大火燒!」她大喝一聲。壁爐裡的木頭應聲冒出火焰。可這時,窗子上已經開始結霜,蕨葉般的白色枝蔓爬過玻璃,噼啪作響。
「我這把年紀可受不了這個!」女巫說。
蒂凡尼睜開雙眼,問道:「發生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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