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弗裡·a.蘭迪斯/著
孟捷/譯
傑弗裡·a.蘭迪斯是美國宇航局的科學家,大家稍後還會在這套年鑑中讀到他的另一部作品《劍魚蟲洞的故事》。蘭迪斯的小說處女作《火星穿越》由托爾出版社於2000年出版,獲得了軌跡獎。他的中篇小說《鏡中人》(2009)也榮獲了「《類比》分析實驗室獎」。短篇小說集《衝擊引數》由金獅鷲出版社於2001年出版。他2010年發表的中短篇小說《雲國之主》榮獲西奧多·斯特金紀念獎的最佳科幻短篇獎。《狄拉克海上的漣漪》於1988年首次發表於《阿西莫夫科幻雜誌》,並拿下1989年星雲獎的最佳短篇獎。
死亡如巨浪般緩緩向我湧來,氣勢雄渾,不可阻擋。我逃走了,然而這也許毫無意義。
當我離開時,漣漪向外無限擴散,像波浪正抹掉被遺忘的旅行者的腳印。
第一次試驗我發明的機器時,我們小心翼翼地避免引起悖論。在一間無窗的實驗室裡,我們用膠帶在水泥地板上貼了個「十」字,把鬧鐘放在這個標記上,然後鎖上門。一小時後,我們回來拿開鬧鐘,把試驗機器搬進實驗室,把一臺超8攝像機放線上圈中間。我調整攝像頭對準「十」字標記,我的一個研究生在機器中輸入程式指令,將攝像機送到半小時前,攝像機在過去待五分鐘,再被傳送回來。眨眼間,攝像機去了又回,就像從未離開過。我們沖洗出膠捲,照片上鬧鐘顯示的時間是我們給攝像機裝上膠捲的半小時前。我們成功開啟了通往過去的大門,高舉咖啡和香檳熱烈慶祝。
現在的我對時間有了更多瞭解,知道我們錯在哪兒了。當時我們沒想到把攝像機和鬧鐘一起放在屋裡,拍下機器從未來到達過去時的樣子。現在在我看來顯而易見的錯誤,在當時卻沒有那麼明顯。
當我抵達時,漣漪從廣袤無垠的海洋中湧來,匯聚成此刻。
這是1965年6月8日的舊金山。暖暖的微風拂動長滿蒲公英的草坪,朵朵白雲呈現出各種奇妙怪異的形狀,令人賞心悅目。然而,幾乎無人駐足觀賞。人們行色匆匆、勤勉專注,他們相信,只要他們夠忙碌,就一定是重要人物。「他們太匆忙了,」我說,「為什麼他們不放慢腳步,坐下來,享受時光?」
「因為他們被困在時間的幻覺中。」丹瑟說。他躺在地上吹了個肥皂泡泡,一頭棕色長髮向後散開,那個年代任何超過耳朵的髮型都叫長髮。一陣微風將肥皂泡吹下山丘,吹進人潮中。行人不約而同地忽視了它。「他們堅信自己所做的事對於達成某個未來的目標至關重要。」肥皂泡撞上一個公文包,破裂了,丹瑟又吹了一個。「你和我,我倆知道那是多麼荒謬的幻覺。事實是,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只有現在,永恆的現在。」
他是正確的,比他自己能想到的更加正確。曾經,我也是個忙碌專注、自以為很重要的人。曾經,我也是個才華橫溢、有雄心壯志的人。那時,我二十八歲,做出了世界上最偉大的發現。
我從藏身處看見他從電梯中走出來。這個男人神經緊繃,瘦得像吃不飽飯似的,留著一頭稀疏的金髮,身穿白色無袖t恤。他打量了一下大廳四周,沒看見我藏在門衛的小屋裡。他的兩隻胳膊下各夾著一罐兩加侖的汽油,兩隻手上也各拎一罐。他放下其中三罐汽油,把最後一罐上下倒轉,在大廳中邊走邊灑下刺鼻的汽油。他面無表情。當他開始倒第二罐汽油時,我覺得差不多是時候了。等他再次經過我藏身的地方,我掄起扳手狠狠砸在他頭上,並叫來酒店保安。之後,我回到小屋裡,任時間的漣漪匯聚。
我回到熊熊燃燒的房間裡,火焰吞噬著我,熱浪滔天,讓人無法忍受。我倒抽了一口氣——這是個錯誤——然後猛敲鍵盤。
時間旅行的理論與實踐筆記
1)時間旅行只能通往過去。
2)被傳輸的物體會回到離開時的時間和地點。
3)過去的物體不可能被帶到現在。
4)回到過去所做的任何事都不會改變現在。
有一次,我試著跳回到一億年前,回到白堊紀,去看恐龍。所有圖畫書都告訴我們,這一時期的地球表面遍佈恐龍。我在沼澤裡遊蕩了三天——穿著我的粗花呢西服套裝——連一頭比短腿獵犬大的恐龍也沒看見。那傢伙——某種獸腳類恐龍,我也不知道是哪一種——一聞到我的氣味就逃之夭夭了。真掃興。
教超限數學的教授以前常跟我們講一個關於酒店的故事,那家酒店有無數房間。一天,所有的房間都住滿了,又來了一個客人。「沒問題。」前臺說。他把一號房的住客移到二號房,把二號房的住客移到三號房,以此類推。嘭!空出一間房來。
沒多久,又來了無數客人。「沒問題。」前臺胸有成竹地說。他把一號房的住客移到二號房,把二號房的住客移到四號房,把三號房的住客移到六號房,以此類推。嘭!空出無數房間來。
我的時間機器就是基於此原理運轉的。
我再次回到1965年,這個固定的時間點在我混亂的時間線中有著奇異的吸引力。我已遊蕩多年,遇見過無數人,但丹尼爾·瑞尼恩——丹瑟——是唯一一個真正頭腦清醒的人。他有著溫柔、從容的笑顏,有一把破舊的二手吉他,還有夠我學一百世的智慧。我認識正值好時光的他,也認識困境中的他,我們曾在夏日裡無比確信晴天會持續一千年,也曾在冬日的暴風雪中任飄雪在頭頂越堆越高。開心時,我們把玫瑰花裝進槍筒裡,我們橫躺在暴亂中的城市街道上,並且毫髮無損。他死時,我陪在他身邊,一次,兩次,一百次。
他死於1969年2月8日,同月,「國王理查德」大騙子尼克松和他的傻瓜同僚斯皮羅上臺,一年後,肯特州立大學槍擊慘案、阿爾塔蒙特音樂節慘案和柬埔寨的那場秘密戰爭緩緩地扼殺了那個美好的夏天。他死了,對此我無能為力。他最後一次死的時候,我把他拽去醫院,在醫院裡大吵大鬧,終於說服醫院讓他入院接受檢查,雖然他看起來沒有哪兒不對勁。通過x光、動脈造影片和放射性示蹤劑,醫生們發現他的大腦裡有初始氣泡;他們讓他吃藥,剃光他美麗的棕色長髮,給他做手術,切掉有問題的毛細血管並結紮好。我坐在病房裡,握著他的手,這時麻醉藥效已經退去。他的雙眼下方有大塊紫斑,他緊握我的手,睜著眼睛默默發呆。不管是不是探視時間,我都不理會醫護人員的驅趕。他就那樣睜著眼睛。在黎明到來前的灰暗時光中,他輕輕地嘆了口氣,離開了人世。我什麼也做不了。
時間旅行受到兩種限制:能量守恆和因果關係。回到過去所使用的能量只能借自狄拉克海,並且由於狄拉克海上的漣漪只能逆向擴散,因此傳輸只能通向過去。為了保持現在的能量守恆,被傳輸回過去的物品必須分秒不差地返回離開的時刻;因果原則確保了回到過去做出的任何行為不會改變現在。舉個例子,要是你回到過去殺死自己的父親呢?
那麼,誰會發明時間機器呢?
有一次,我回到我出生之前二十三年,在我父親遇見我母親之前謀殺了他,試圖以此自殺。當然,什麼都沒改變,甚至當我那麼做的時候我就知道什麼也改變不了。但我總得試試。不然我怎麼能確定呢?
第二次試驗時,我們試著送了一隻老鼠回到過去。它在狄拉克海上游了一圈,完整無缺地回來了。接下來我們用一隻受過訓練的老鼠來做試驗,老鼠是我們從草地對面的心理學實驗室借的,但沒告訴他們我們打算用它來做什麼。在進行時間旅行之前,它已經學會奔跑著穿過迷宮拿到路盡頭的培根。在進行時間旅行之後,它仍能以同樣的速度穿過迷宮。
我們還需要在人類身上做試驗。我自告奮勇,誰也沒能勸阻我。因為我拿自己做試驗,就成功避開了學校有關人體實驗的規定。
我一頭扎進負能量海洋,感覺毫無異樣。前一刻我還站在倫塞爾茲線圈中,我的兩名研究生和一名技術員在一旁觀察;下一刻我已獨自一人,時鐘跳回到整整一小時之前。我獨自待在上鎖的房間裡,周圍除了攝像機和時鐘什麼也沒有,那一刻是我人生的高潮。
第一次遇見丹瑟時,我正處於人生的低潮。當時我在伯克利一家名叫「特里夏」的酒吧裡慢慢把自己灌醉。那段時間,我被夾在無所不能和絕望之間,經常去酒吧買醉。那是1967年。那時的舊金山——正值嬉皮士時代——看起來莫名的適合我。
一個女孩和一群大學生坐在一起。我走過去,毫不客氣地坐下。我告訴這個女孩,她並不存在,她的整個世界都不存在,是我的觀察行為創造了她的世界,一旦我停止觀察,她的世界就會消失在虛無之海中。這個叫麗莎的女孩出言反駁。她的朋友覺得這個話題很無聊,紛紛離去,沒過多久,麗莎發現原來我喝醉了。她放了張錢在桌上,離開酒吧,走進霧濛濛的夜色中。
我跟著她走出去。當她發現我尾隨在後時,她緊緊攥住手提包並牢牢扣好。
就在這時,丹瑟突然出現在路燈下。有那麼一瞬,我以為他是個女孩。他的眼睛湛藍明亮,一頭棕色直髮垂在雙肩。他穿著帶刺繡的印度t恤,領口上有一圈銀色和寶石綠的花紋,背上掛著一把吉他。他身材細瘦而強健,動起來像一個舞者或者空手道大師。但我一點也不怕他。
丹瑟認真地看著我。「那樣也解決不了你的問題,你知道的。」他說。
我瞬間感到羞愧難當。我忘了自己剛才腦子裡在想什麼,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跟蹤這個女孩。距離我第一次逃離自己的死亡已經有很多年了,我開始把其他人當作不真實的,因為無論我做什麼也不會對他們產生永久的影響。我感到天旋地轉。我背靠著牆向下滑,狠狠地坐在人行道上。看看我成什麼樣子了!
丹瑟把我扶回酒吧,請我喝橙汁、吃椒鹽脆餅乾,讓我開啟話匣子。我把一切都告訴了他。既然我說什麼都等於沒說過,做什麼都等於沒做過,那我為什麼不告訴他呢?只是之前我不想說。他聽完了所有的故事,一句話也沒說。在這之前,沒人聽完過整個故事。我無法解釋這件事對我的影響。這麼多年來,我都是孤獨一人,要是有那麼一刻……這個念頭像一劑強酸注入我的心間。要是有那麼一刻,我不感到孤獨,該多好啊。
我們挽著胳膊離開酒吧。走了半個街區,丹瑟在一條小巷的巷口停下。巷子裡一片漆黑。
「這裡不太對勁。」他的聲音中帶著迷惑的語調。
我拉住他:「等等。那不是你想去的地方……」他掙脫我的手,走了進去。我猶豫了一下,跟了進去。
那條巷子瀰漫著老啤酒、垃圾、尿和發臭嘔吐物的味道。很快,我的眼睛適應了黑暗。
麗莎哆嗦著縮在一堆垃圾桶後面的角落裡。她的衣服被刀劃爛了,碎片散落在四周,兩條大腿和一隻手臂上有深色的血痕。她沒有看我們。丹瑟蹲在她身邊,輕聲說了些什麼。她沒有回應。丹瑟脫下自己的t恤披在她身上,把她抱在懷裡,扶她站起來:「幫我把她扶到我的公寓去。」
「公寓,見鬼。我們最好報警。」我說。
「叫那些豬來?你瘋了嗎?你想讓他們也來強姦她嗎?」
我忘了,這是60年代。我們兩個一左一右,扶麗莎上了丹瑟的大眾甲殼蟲,把她帶到丹瑟在黑什伯裡的公寓。在路上,丹瑟平靜地向我解釋了我從未見過的「愛之夏」搖滾音樂會的陰暗面。是那些小流氓乾的,他說。他們來伯克利是因為他們聽說嬉皮少女們在性方面都很開放,但他們遇到的這個女孩可不這麼想,於是他們幹了骯髒事。
麗莎受的幾乎都是皮外傷。丹瑟幫她擦洗乾淨,扶她上床,整宿未眠陪在她身邊,時而說話,時而輕聲哼唱,時而發出輕柔的安撫聲。我睡在大廳的一張床墊上。早上醒來時,我看見他倆一塊兒躺在床上。麗莎正在安靜地熟睡。丹瑟醒著,用手臂攬著她。我清楚地知道,丹瑟只是攬著她,別的什麼都沒做,但我仍然感到一陣強烈的嫉妒,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嫉妒他們中的哪一個。
時間旅行演講筆記
20世紀初葉是科學巨人的時代,之後的科學家們也許再難與他們比肩。愛因斯坦發現了相對論,海森堡和薛定諤發現了量子力學,但尚未有人發現如何把這兩種理論融合在一起。1930年,一個新人解決了這個問題。他的名字叫保羅·狄拉克。二十八歲的他,在其他人失敗的領域取得了成功。
他的理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除了一個小細節。根據狄拉克的理論,一個粒子要麼是正能量,要麼是負能量。負能量的粒子,這意味著什麼?怎麼會有東西是負能量的?再者,為什麼普通(正能量的)粒子沒有跌向負能量態並在此過程中釋放出大量自由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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