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這只不過是你我的規定,普通正能量粒子無法躍遷到負能量態。但狄拉克不是普通人。他是個天才,是最偉大的物理學家,他找到了答案。如果每個可能的負能量態都已被佔據,那麼普通粒子就不會跌向負能量態了。啊哈!所以,狄拉克假設整個宇宙都被負能量粒子填滿了。他們環繞在我們四周,滲透進我們的身體中,瀰漫在外太空的真空裡和地球的中心,負能量粒子無處不在。整個世界就是一個無限密集的負能量粒子「海洋」。狄拉克海。
他的推理有漏洞,不過後來才被發現。
有一次,我去觀看耶穌受難。我從聖克魯茲飛到特拉維夫,再轉乘大巴來到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郊外的山坡上,我躍進了狄拉克海。
抵達時,我穿著那身三件套禮服。沒辦法,除非我想裸體旅行。出乎意料的是,土地比我預想的更加翠綠且肥沃。這片山坡現在是一個農場,種著一片片葡萄和橄欖樹。我把線圈藏在一堆岩石後面,沿著道路往山坡下走去。但我並沒有走很遠。五分鐘後,我在那條路上撞見一群人。他們都是黑頭髮、黑皮膚,穿著乾淨的白袍。羅馬人?猶太人?埃及人?我怎麼看得出來?他們跟我講話,我一個字也沒聽懂。片刻之後,有兩個人過來架住我,另一個人開始搜我的身。他們是盜賊,想要錢嗎?還是羅馬人,想搜我的身份證明?我意識到自己是多麼天真,竟然以為剛好能找到一件合適的衣服,混進人群中。搜我的人一無所獲,他小心翼翼、有條不紊地暴打了我一頓。最後,還把我的臉按向土裡。另外兩個人過來按住我,他拿出匕首,劃斷了我兩條腿肚子上的肌腱。我心想,他們還有仁慈之心,留了我一條命。他們發出令我費解的說笑聲,逐漸走遠。
我的腿廢了,一條手臂骨折。我用沒受傷的那條手臂艱難地爬了四小時才回到山坡上。偶爾會有人從那條路上經過,但都故意無視我。我一回到藏線圈的地方,就把倫塞爾茲線圈扯出來繞在自己身上,這個動作讓我痛不欲生。我在鍵盤上輸入「返回」,意識時而清晰,時而模糊。終於,我成功輸入指令。漣漪從狄拉克海上匯聚而來,我回到了聖克魯茲的酒店房間裡。在主樑已被燒穿的位置,天花板開始塌落。火警警鐘發出刺耳的鳴叫,但我無處可逃。房間裡瀰漫著刺鼻的濃煙。我努力屏住呼吸,在鍵盤上敲出一個程式碼,某個時間,除了那一瞬的任何時間,我回到了五天前的這個酒店房間。我深吸一口氣。酒店床上的女人尖叫著把被子拉過去蓋上,正與她交歡的那個男人忙得沒空注意我。反正他們也不是真實存在的。我沒理他們,更關心自己接下來該去哪兒。我決定回到1965年。我鍵入那一串程式碼組合,然後我就站在了三十樓的一個空房間裡,酒店尚處於施工階段。一輪滿月照亮了建築起重機的輪廓。我試著彎了彎腿。疼痛的記憶已經開始消失。這是合理的,因為那件事從未發生過。這就是時間旅行。雖不是永生,但也是僅次於永生的好事。
無論你怎麼努力,也改變不了過去。
清晨,我搜查了丹瑟的公寓。這個離海特-阿什伯理區一個街區的三樓小公寓已經變得像外星玩意兒,相當古怪。公寓的地板上鋪滿了舊床墊,床墊上胡亂扔著床罩、枕頭、印度毯子和毛絨動物玩具。你進門前得脫掉鞋子——丹瑟總是穿著拖鞋,那些產自墨西哥、用舊輪胎做鞋底的皮拖鞋。暖氣片——反正也不起作用了——被噴成各種熒光色。四周牆上貼著海報:彼得·馬克思的複製品;色彩鮮豔的埃舍爾版畫;艾倫·金斯堡的詩;唱片專輯封面;和平集會的海報;一個「海特代表愛」的標牌;從郵局撕下來的fbi十大通緝犯的海報,上面用藍色記號筆圈出了著名反戰活動家的照片;一個巨大的、充滿激情的、粉色的和平標誌。其中一些海報在黑色燈光的照射下發出不可思議的光彩。黴臭的空氣中混著香薰和大麻的香蕉甜味。角落裡,電唱機永遠迴圈播放著《佩珀軍士孤獨心靈俱樂部樂隊》。每當這張唱片磨得太花時,總會有某個丹瑟的朋友帶一張來替換。丹瑟從不鎖門。「如果有人想來偷東西,嘿,也許他們比我更需要這些東西,是吧?沒關係的。」於是,人們不分晝夜,隨時登門拜訪。
我留長了頭髮。丹瑟、麗莎和我一起度過了那個夏天,我們放聲大笑、彈吉他、做愛、寫愚蠢的詩和更加愚蠢的歌、嗑藥。那時,致幻劑的使用像太陽花一樣繁盛,人們尚未對現實另一面那奇異而美麗的世界感到恐懼。那是段美好的時光。我心裡清楚,麗莎真正愛的是丹瑟,不是我。但在那個時期,自由性愛像罌粟的芬芳一樣四處瀰漫,而且她到底愛誰也不要緊。反正不是非常要緊。
時間旅行演講筆記(接上面)
狄拉克假設整個宇宙都被負能量粒子填滿了,他繼續思考,提出問題:身處正能量宇宙的我們能否與這片負能量海洋發生互動。如果你賦予一個電子足夠多的能量,讓它脫離負能量海洋,會發生什麼?會發生兩件事:首先,你創造了一個電子,它看上去像是憑空而來;其次,你在那片海洋裡留下一個空隙。狄拉克意識到,這個空隙會表現得彷彿自己就是一個粒子,一個像電子一樣的粒子,只有一點不像:它的電荷與電子相反。可是,一旦這個空隙遇上一個電子,這個電子就會落回狄拉克海中,電子和空隙將在一陣明亮的能量爆發中同時湮滅。後來,他們將狄拉克海中的這個空隙命名為「正電子」。兩年後,安德森發現正電子,證明了狄拉克的理論,然而事情並未因此走向高潮,反而轉入平淡。
在接下來的五十年裡,狄拉克海的真實性幾乎被物理學家們遺忘。反物質和海中的空隙是這個理論的重要特徵,其他的不過是數學運算的產物。
七十年後,我想起了超限數學老師講的那個故事,並把那個故事和狄拉克的理論聯絡起來。我想到了怎樣從狄拉克海中借取能量,這就像把新來的顧客安排進有無數房間的酒店裡。或者換句話說:我學會了製造海浪。
而且,狄拉克海上的波浪在時光中倒流。
下一次,我們要做些更大膽的嘗試。我們要把人傳送到更久遠的歷史中,並拿到時間旅行的證據。雖然數學運算表明我們不可能改變現在,但我們仍然害怕會改變過去。
我們拖出攝像機,小心翼翼地選定目的地。
1853年9月,一個名叫威廉·漢普蘭的旅行者和家人一起翻越內華達山脈來到加利福尼亞港口。威廉的女兒莎拉有寫日記的習慣,根據她的日記記錄,當他們一家人爬上帕克山脊的頂峰時,太陽剛好從海平線上升起,那是她第一次遠遠地看見太平洋,「在蕭瑟的緋紅色日暈中」,她這樣寫道。那本日記一直儲存到現在。我們可以帶著攝像機藏在這家人必經之路的岩石後面,等他們經過時,透過岩石之間的縫隙拍攝下他們坐在牛車中疲憊的模樣。
第二個目的地是1906年的舊金山大地震。我們待在一個將於這次地震中倖存下來的廢棄倉庫裡——它卻沒能在緊接而來的大火中倖存下來——我們從那裡觀看並拍攝影像,四周樓房轟然倒塌,消防員乘著馬拉消防車衝進火場,徒勞地撲向上百處熊熊大火。在大火蔓延到我們這棟樓之前,我們及時地逃回現在。
影片極其壯觀。
我們準備好了告訴全世界。
一個月後,美國科學促進協會將在聖克魯茲召開會議。我給專案主席打了個電話,騙了個受邀演講者的身份,但沒透露我們已經取得的研究成果。我打算在演講時放映那些影片,那將使我們一舉成名。
丹瑟死的那天,我們舉辦了歡送會,就麗莎、丹瑟和我三個人參加。他知道他要死了;我告訴他的,不知為何他竟然相信了。他總是相信我。我們徹夜未眠,彈奏丹瑟的二手曼陀林,用油彩在彼此的身體上畫迷幻圖案,在殘酷而持久的強手棋遊戲中相互比拼,我們做了無數愚蠢而平常的事,這些事因為是最後一次而有了不同尋常的意義。清晨四點,天邊亮起假曙光,我們來到海邊,相擁取暖,散步。他說了最後一件事,他告訴我們,不要讓夢想逝去,要永遠在一起。
我們靠政府提供的費用把丹瑟葬在一個福利公墓。三天後,我們就分道揚鑣了。
我和麗莎一直保持著斷斷續續的聯絡。70年代末,她回學校唸書,讀了mba,又上了法學院。我覺得她有過一段婚姻。有幾年,我們還互寄聖誕賀卡,後來就沒了她的訊息。又過了幾年,我收到一封她的來信。她說她終於能夠原諒我造成了丹瑟的死亡。
那是冷颼颼、霧濛濛的2月,但我知道我能在1965年找到溫暖。漣漪聚攏。
聽眾可能提出的問題
(守舊的老教授)問:在我看來,你假設的時空跳躍違反了物質/能量守恆定律。舉個例子,當某個物體被傳輸到過去時,一定重量的物體將從現在的時空裡消失,這明顯違反了守恆定律。
(我)回答:因為這個物體會返回到離開時的那一刻,所以現在的物質是持續存在的。
問:好吧。可是,物體到達過去呢?不也違反了守恆定律嗎?
答:並沒有。整個過程所需的能量來自狄拉克海,我發表在《物理評論》上的論文詳細解釋了其中的原理。當這個物體返回到「未來」時,那部分能量會重歸於狄拉克海。
(年輕熱情的物理學家)問:海森堡測不準原理會限制在過去待的時長嗎?
答:好問題。答案是:會。但由於我們是從數量無限的粒子中借取微不足道的能量,所以在過去待的時長也可以很隨意。唯一的限制是,你離開過去的時間,必須早於你從現在離開的時間。
按計劃,我將在半小時後做論文報告,這篇論文將使我與牛頓、伽利略和狄拉克齊名。我今年二十八歲,狄拉克也是在這個年齡發表了他的理論。我是一根火把,即將點燃世界。我在酒店房間裡緊張地排練演講詞。電視機頂上有一瓶隔夜可樂,是我的一名研究生留下來的,我拿起來喝了一大口。電視上嘰裡呱啦地播報著晚間新聞,但我沒聽進去。
我從始至終也沒發表那段講話。酒店已經燃起來,死亡的命運不可改變。我對著鏡子檢查自己的儀容,領帶整齊,我走向房門。門把手熱乎乎的。我開啟門,外面是一片火海。火焰像餓龍撲食般從門口噴湧進來。我一邊踉蹌著退回屋裡,一邊驚訝又陶醉地盯著這片燃燒的場景。
酒店某處傳來尖叫聲,我立刻清醒過來。我在三十樓,無路可逃。我想到了我的機器。我穿過房間,開啟裝著時間機器的箱子。我精準快速地將倫塞爾茲線圈拿出來,繞在自己身上。火勢已經蔓延到地毯,一片火海切斷了我所有的逃生之路。為了避免被熱空氣窒息,我屏住呼吸,在鍵盤上敲出一個詞目,一頭扎進時間長河中。
我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那一刻。當我按下最後一個鍵時,空氣裡的煙嗆得人幾乎無法呼吸。那時,我還有三十秒的命。這些年來,我的餘生一點一點被消耗到只剩十秒左右。
我活在借來的時間中。也許我們所有人都是。但我知道這筆賬會在何時何地到期。
丹瑟死於1969年2月9日。那天天色昏沉、霧靄濛濛。早上,他說他頭痛。這可不正常,因為丹瑟從來不頭痛。我們決定在霧中散會兒步。景色很美,彷彿我們獨自身處無定形的奇異世界中。我把丹瑟頭痛的事忘得一乾二淨,直到我站在海邊公園裡透過重重大霧看見他跌倒了,這才想起來。救護車還沒到,他就死了。他死去時臉上帶著神秘的微笑。我一直沒讀懂那個微笑。也許是因為疼痛消失,所以他露出笑容。
兩天後,麗莎自殺了。
你們這些普通人,你們有機會改變未來。你們可以撫育孩子、寫小說、簽署請願書、發明新機器、參加雞尾酒酒會、競選總統。你們所做的一切都會影響未來。而我無論做什麼,都對未來沒有絲毫影響。對我而言,要影響未來為時已晚。我的一舉一動已經書寫在時間長河中。既然不會造成影響,那我就沒有責任。我做的一切都毫無意義。
我第一次躲避大火回到過去時,就嘗試了所有辦法去改變未來。我阻止過縱火者,和市長爭論過,我甚至到自己的住處去告訴自己不要參加那場大會。
但這不是時間運轉的方式。無論我做什麼,找地方長官談話或者炸掉那家酒店,當我回到那個關鍵時刻——現在,我的命運,我離開的那一刻——無論我從哪個時間點消失,最後都會回到那個酒店房間,大火離我愈來愈近。我的生命還剩大約十秒鐘。每次我跳進狄拉克海中,我在過去所做的一切改變都會消失。有時我假裝自己在過去做出的改變會創造出新的未來,然而我知道事實並非如此。當我回到現在時,波浪匯聚激起的漣漪抹掉了所有改變,就像課後擦黑板一樣。
總有一天,我會回來面對我的命運。但此刻,我活在過去。我覺得這樣的生活很美好。你要逐漸習慣的是,你所做的一切都不會對這個世界有任何影響。這讓你感到自由。我到過許多無人涉足過的地方,見過許多在世者沒見過的東西。當然,我已經放棄了物理研究。因為我的所有發現都無法越過聖克魯茲的那個致命夜晚而流傳下去。也許換作別人會繼續研究,只為享受純粹的知識樂趣。對我而言,已經沒有意義。
但補償還是有的。每次我回到那個酒店房間,除了記憶,一切都沒變。我又回到二十八歲,又穿著同一身三件套,嘴裡又隱約殘留著走了味的可樂的味道。我每次回來就會用掉一點點時間。終有一天,時間會一點不剩。
丹瑟也永遠不會死。我不會讓他死。每到那個最後的2月清晨,丹瑟死的那天,我就會重新回到1965年,回到那個完美的6月。他不認識我,他從不認識我。但我們在那個小山丘相遇,我們是僅有的兩個願意無所事事、享受終日的人。他躺在地上,隨意地撥弄著吉他弦,一邊吹泡泡,一邊盯著白雲在藍天上飄過。過一會兒,我會向他介紹麗莎。麗莎也不認識我們,但沒關係。我們有的是時間。
「時間,」我躺在山丘上的公園裡,對丹瑟說,「時間很多。」
「時間一直在那兒。」他說。
【註釋】
美國著名的嬉皮士聖地,位於舊金山,以海特街與阿什伯理街街口為中心向外延伸的幾條街區,統稱為海特-阿什伯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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