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達娜·辛格/著
艾德琳/譯
範達娜·辛格在波士頓附近的一所州立大學教物理,她用極少的空閒時間寫作。她生長於印度德里,一座中世紀遺蹟散落遍佈在現代大廈之間的城市。她的作品已經在數不清的雜誌和選集中發表過,而且時常在年度最佳出版物上重印。她是卡爾·布蘭登視差獎得主。《德里》於2004年首次發表在《長夢無痕:後殖民科幻與奇幻小說》,由納洛·霍普金森和烏賓德·梅漢編輯。
今夜,他對這座城市的感受尤為強烈:古老石頭,平頂磚房,晾衣細繩,溼漉漉的明豔顏色像旗幟一樣招展,兩側種滿印楝樹的路上擠滿了車。有輛公共汽車經過這座橋,他就在橋底下睡覺。夜晚有茉莉花的味道,也有難聞的尿味,還有路那頭板球場飄過來的灰塵氣味。有個男人在他旁邊點起了一根印度雪茄煙:那人有張瘦臉,半埋在陰影裡,他還以為看到了他自己。他來到那人跟前,那人看起來也像個流浪漢。「我叫阿塞姆。」他說。那人身上散發著菸草的臭味,瞪著他,咳出一口痰。「你想幹什麼?」阿塞姆趕緊後退一步。不,那人可不是老了之後的阿塞姆。不管怎麼說,阿塞姆沒辦法想象自己會在人生的某個時刻染上抽印度雪茄煙的習慣。他離開這個可疑的棲身處,遠離了橋底的安靜小路,穿過垃圾堆和晦暗的路燈,來到了霓虹閃爍的高速公路上。新德里就沒有那麼混亂,他想,色彩更加堅實可靠,燈光令人心醉神迷,這樣他就不會再清楚看見那些幻象了。只有一次,他在沙賈汗路上看到一個送牛奶的人與自己擦身而過,身邊是一頭白色瘤牛和叮噹作響的鈴鐺。在遮蔽了部分路燈的高大古樹下,送牛奶的人停住腳步,和他的奶牛說了幾句話,消失在了朦朧暮色中。
年輕的時候,他以為自己見到的那些幻象是死者的鬼魂,但現在他知道不是這麼回事了。現在的他已經形成了一套理論,他的幻視是時間玩的把戲,當時間流中的某一部分與另一部分相互接觸的時候,這兩股就會暫時相交,纏結也因此產生。歷經多年的痛苦掙扎,他終於確定了自己並沒有瘋。只不過他的大腦有一些異於常人的古怪之處,使他能夠分辨出這些時間巧合。他知道有這種能力的並不止他一個,因為他所見的那些人裡也有人能看見他,還會驚恐地退卻。一想到在那些早已辭世和還未降世的人眼裡他也只是個鬼魂,他就覺得既好笑又害怕。
他在舊德里見過的幻象比別的任何地方都要多,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德里有著悠久的歷史,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這座城市的過去可以追溯到神話時代,大約在三千年前,史詩《摩訶婆羅多》中的般度族五兄弟第一次建立起了他們傳說中的首都因陀羅補羅溼多。他想起僅在中世紀的時候,德里就有七處城址,這是他從一本翻舊了的歷史書上看來的——而第八座是英國人在王公統治時期建立的。今天這座德里城已經是第九座,也是最大的一座。德里老城還依舊鮮活,然而僅僅是對阿塞姆來說,就像在過往的船隻上瞥見神秘的島嶼一樣,只不過這是真實的。他真希望能找人聊聊自己這種時間幻視,只要這個人願意拿正眼瞧他,又能幫助他理解他這種特殊病症的本質和侷限。然而諷刺的是,他遇到過的唯一處境相同又肯同情他的人恰好生活在西元1100年左右,那是普利色毗-兆汗——德里最後一位偉大的印度教統治者——的時代。
看見她的時候,他正走過康諾特廣場某座建築褪色的白柱廊。一位穿長裙裹披肩的老婦人從容地穿過停車場,她的身影從道路上升起,又降到路面之下,就好像走在一些看不見的平行地形上。她與阿塞姆打了個照面,而且看到了他。他們都停了下來。附著於她周身如同灰色絲帶一樣的是對她所處環境的一瞥——他看到了霧氣,還有她身後的樹蔭。忽然,在這個仲夏時節,他聞到了即將下雨的氣息。她好奇地向他伸出一隻手臂,卻沒有碰到他。她問:「你是從哪個年代來的?」說的是耳生的印地語方言。他不知道要怎麼回答這個問題,也不知道該如何壓抑內心強烈的喜悅衝擊。她的目光也同樣逾越了時間的障礙,望見了屬於其他年代的其他人。她說普利色毗-兆汗是她的國王。阿塞姆告訴她自己生活在兆汗之後大約九百年的時代。他們交換了各自幻視的故事——她曾見過軍隊、閃爍著寒光的長矛、留著黃色鬍子的蒼白男子、坐在金屬馬車裡哭泣的女人。他成功向她解釋了其中的一些內容,在她開始消失之前。他朝她走去,好像就要踏進她的世界,結果直接撞上了柱子。他從地上爬起來,聽到了嘲弄的笑聲。一個擦鞋的男孩和一個嚼著檳榔葉的男人站在拱門下,正看他的笑話。
還有一次他遇到了那位瘋狂的皇帝,穆罕默德·沙。一天傍晚,他正穿過紅堡,避開成群結隊的遊客和他們咔嚓作響的照相機。他感到特別不安,空氣中有股濃重的煙味,因為有個園丁在庭院裡燒枯葉。落日餘暉中,紅色的沙岩堡牆閃爍著熾烈的光芒,接著又暗淡下去。夜幕降臨,覆蓋了高聳的城牆,穿過他漫步的草坪,就是珍珠清真寺那光彩奪目的美景,還有曾經流淌於這片大理石臺階下的亞穆納河,如今只剩遙遠處的倦怠彎曲。他看到一個憑欄而立的男人,穿著一件紅色絲綢高領長外套,喉頭戴著珠寶,頭巾上也鑲嵌著一顆寶石。他聞到了葡萄酒與玫瑰精油的味道,那時他正唱著一首歌,唱的是一個與摯愛分離的夜晚,歌詞都唱混在了一起。
bairanbhayiiraatsakhiya...
mammadshahpiyasadarangila...
穆罕默德·沙,17世紀初在位,阿塞姆回想起來。這位皇帝熱愛音樂、詩歌與葡萄酒遠超一切,他忽視了波斯國王正率領一支大軍向德里進發的警告……「聽著,國王,」阿塞姆急切地低語道,想知道自己能否改變歷史程式,「您必須做好戰鬥準備,否則納迪爾沙將會摧殘這座城市,成千上萬的人會被他的軍隊屠殺……」
國王抬起他醉意矇矓的雙眼:「走開,幽靈!」
有時候他會停在印度門前的草坪上,就在新德里的中心地帶,從小販那裡買個冰激凌,坐在英國建築師埃德溫·勒琴斯修建的一處噴泉旁吃。望著波光粼粼的水面,他想起了英國侵略者,他們只用了兩百年時間就把這個地球上最富饒與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推入了赤貧的境地。是他們建造了這些美輪美奐的樓宇、這些玲瓏雅緻的建築與噴泉,但即使是他們也不得不把這一切拋諸腦後。流水的帝王與貴族們,鐵打的只有這座城市。有時他也會看到貴族們的幻影,蒼白的面龐從他身邊走過,或者騎在馬上。每一次他都會衝他們大喊:「你們這些人都難逃一死。你們都會離開這裡。你們的帝國也會土崩瓦解。」偶爾他們也會看向他,吃驚不小,接著就消失不見。
在一些更心猿意馬的時刻,他也會思考自己是否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歷史的發生。比如,在一位英國軍官心中埋下一顆帝國無法永恆的懷疑的種子。儘管他出於好意,還是讓穆罕默德·沙相信了即將到來的入侵併不是真正的危險,只不過是惡靈針對他的陰謀。然而他也知道,除了這位皇帝,在歷史程式中與他交流過的人就沒有哪個是真正重要的,他所謂的重要性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儘管如此,他還是強迫自己記錄下那些有趣的邂逅。他一直隨身帶著一個厚厚的、有點破舊的筆記本,其中一半專門用來記錄他這些冒險時間。不過因為他所見的幻象都是如此清晰,有時他會無法確定自己在人群中瞥見的那張臉或者那個在寒夜裡與他擦身而過裹著披肩的男人究竟是屬於這個時代還是來自別的時代。只有一些不協調——空間或者時間上的不協調——能夠讓幻象區別於其他。
有時候,他也會看到景觀,不過很少——天際線點綴著宮殿與廟宇的尖頂,繁華的大道中央兀立著一片森林——最奇怪的是,有一次他曾看到過一排寶石高塔直入雲霄。每一個這樣的幻象似乎都充滿了特殊的能量,就像被閃電照亮的場景。這些幻象顯然都是隨機的,而且不會經常重複,但總有些地方他會一次又一次地看到同一個人,至少他是這麼認為的。比方說,他在坐地鐵的時候,幾乎總能在隧道里看到人,飄浮在地鐵上面,還有站臺上的旅客,衣衫襤褸,臉色蒼白,身體欠佳,就好像從來沒有見過太陽。第一次見到他們的時候,他忍不住發抖。「這地鐵相當新,」他自言自語道,「而且是德里第一個地鐵系統。所以,我看到的一定是未來……」
總有一天,他告訴自己,他會寫下一部未來的歷史。
這條街叫「奈薩拉克」,他一直都覺得這個名字很荒唐。它的意思是「新馬路」,但這條路很長時間都沒有翻新過了。要不是街上人頭攢動,摩肩接踵,他兩步就可以跳過去。街上的房子也這樣,彎腰駝背地擠在一起,窗戶就像呆滯的眼睛,樓道又窄又髒,房屋之間的小巷還要更窄些。一樓被一個狹小發黴的商店所佔據,裡面有成堆的書,聞起來新鮮又刺鼻,就像咖啡的氣味一樣讓人清醒。今天很熱,又沒有可以遮陰的地方。他跟著的那個女孩只是一個德里大學的學生,她想找些低價書,儘量不讓自己在人群中被推擠或者被佔便宜,更不必說被偷走錢包了。有幾個光著腳的小男孩手裡拿著裝滿檸檬水的缺口玻璃杯,正繞著鐵絲網跑來跑去,櫃檯後面坐著穿汗衫的胖老頭兒,在電扇的嗡鳴聲裡和臉色發白毫無防備的大學生激烈地討價還價,他一邊用黏糊糊的手揉著自己毛茸茸的肚子,一邊咕嘟咕嘟地喝著冰水。等交易完成了,他就向來幫忙的流浪小孩打個訊號,這樣那些令人渴望的書卷就終於可以交到這些求知若渴的學生手中。有些店主喜歡加上幾句自己的演說,臺詞通常都是:「好了,孩子,好好學習,讓你的父母為你驕傲……」實際上,自從他的大學時代過去以後,阿塞姆很久都沒來過這裡了。明亮的天光,他背後升起的清真寺白色圓頂,他還沒準備好面對這些。舊德里的舊石牆將他團團圍住,把他困在人群、汗水與塵土中。他被男人們的白色庫爾塔衫、整潔的鬍鬚和祈禱帽弄得眼花繚亂,有關過去的記憶十分難得地在他的腦海中浮現,那時他還是個小男孩,愛聽老奶奶講故事。他仍然記得她口中所講的自己度過少女時代的地方:帕拉提瓦隆基加利路,印度拋餅一條街。這裡所有店面全賣各式各樣新鮮出爐的麵餅,裡面塞滿了五香土豆餡、切碎的羊肉餡,或者胡蘆巴葉餡,又或者碎花椰菜加火紅辣椒餡。還有達裡巴卡蘭路,即使數百年已然過去,那裡仍然賣著全世界質量最好純度最高的銀器,還有精緻的項鍊、腳鐲與手鐲。在這些人潮湧動的地方,他看到了妓女與年輕人的幻象,還有血灑當場的雷霆般的侵略,以及被英國士兵吊死的王公的屍體。在他看來,這個被搖搖欲墜的高聳石牆所包圍的舊德里,就像是一個乾癟老醜婆的內心,夢想著自己能永葆青春。
那個引起他注意的女孩繼續往前走。阿塞姆還沒能好好瞧上她一眼——他看到的只有那雙黑暗的眼睛,以及眼中浮現的死亡。在這座城市裡生活了這麼多年以後,他已經學會了從他的某些同胞眼中辨認出一種特定的專注:他們渴望著死亡將會帶來的終極消亡。
有時候,就像眼前這種情況,他會比他們更早預知。
女孩走進一家店鋪。店主是個年輕人,身材像個摔跤手,只穿了一條棉短褲。按摩師正在按摩他的背部,揉捏按壓他光滑的泛著金色的肌肉。年輕人問:「是要高等生物化學書嗎,沃特金斯那本?一本,只剩一本了。」他朝陰暗洞穴般的店內喊道,他叫的那個小男孩走了出來,手裡拿著那本書,就像是拿著珍本一樣。女孩臉上鬆了口氣的表情實在太明顯了,還沒開始講價就註定了講不下來。她認命似的數出她的錢,接著走到人聲鼎沸的天光下,就像扔進河裡的一塊木頭一樣,又擁進了街頭的人潮中。她推搡著,用手肘為自己開出條路來,儘量擋開那些伸向她前胸與後背的無名之手。有那麼一會兒,她從他的目光中消失了,不過她還在那裡,經過清真寺,走向大路上的公共汽車站。在公交站,她注意到了阿塞姆的目光,向他投來先發制人的冷眼。這會兒,來了一輛公交車,上面擠滿了人,年輕人掛在門口,就像站在帆船船頭一樣。他看到她擠過人群朝那輛公共汽車走去,在最後一刻擋在了車前面。公交車沒有停下來(德里公交車的行車禮儀就是這麼糟糕),而且連速度都沒放慢,就好像在跟人群玩接球遊戲一樣。這個黃綠相間的龐然金屬巨怪朝她壓來,而她只是站在那裡,抓緊她的書包。這是屬於阿塞姆的時刻。他朝那女孩猛撲過去,把她推開,在她摔倒在地上之前抓住了她。他耳中充斥著轟鳴聲、尖銳的剎車聲,還有售票員的喊叫聲。她的書散落在地上,他幫忙把書撿了起來。她嚇得直髮抖。片刻間,在她眼裡,他看到了自己:一個四處漂泊的人,臉上鬍子沒刮,頭髮邋遢蓬亂。他告訴她:「別這樣做,永遠都不要這樣做。生活絕不會剝奪你所有的希望,你還有你的人生目標要去實現。」他像念禱文一樣重複著這些話,而她看起來十分困惑,就好像她不明白自己是要自殺。他能看出她對自己的費解:他的印地語語法和流利的英語給他貼上了中產階級和受過教育的標籤,就像她一樣,然而他的外表卻恰恰相反。儘管他知道她不是自己要找的那個女人,他還是拿出了那張電腦列印紙以求確定。不,她不是那個人。臉頰太瘦,下巴不夠尖。他把一張名片塞到她手裡,走開了。他遠遠地看見她正皺著眉頭看著手裡的名片。她會把名片扔掉嗎?最後一分鐘,她把名片和書一起塞進了包裡。他還異常清楚地記得第一次有人給他這樣一張名片的情景。「擔心你的未來嗎?來諮詢賢者維迪亞納斯吧。辦公室內設有電腦與空調。來這裡發現你真正的人生目標。」上面還有一個蜂巢標誌和一個位於南德里的地址。
稍後他會在筆記本的後半部分記下這次遭遇。三年來,他幾乎已經將這一部分填滿。他勸解過想從橫跨亞穆納河的橋上跳下去的年輕人。他阻止過要從高樓上跳下去、要用煤油澆在自己身上和要衝撞城市交通以身求死的女人們。而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尋找那個她,她的故事將會成為他這本記錄的結局。
而筆記本上這部分的第一個故事是屬於他自己的……
三年前,他站在亞穆納河的那座橋上。空中瀰漫著濃重發臭的霧氣,又是德里城一個空氣汙染的冬天的早晨。他發著抖,因為天冷,也因為太累了,他受夠了這些一直困擾自己的幻象,也厭倦了無休無止的藥物治療和與心理學家的會面。他剛寫了封信給他的未婚妻,結束了他們之間本就脆弱的關係。兩個月前他也不去上大學了。他的父母一兩年前去世了,沒人會為他傷心,除了那些生活在別的城鎮的親戚,他們只知道他是個有毛病的人。昨晚他嘗試了最後的辦法,打算離開德里,寄希望於這些幻象會不再出現。他走了很遠,直到火車站。他站在售票處前的隊伍裡,被扛著旅行袋的年輕人和穿著亮色紗麗的兇悍老婦人擠來擠去。「名字?」售票視窗後面的人問他,可阿塞姆記不起來了。在他的四周,車站的內部宛如洞穴,穿著紅衣高聲叫喊的搬運工們衝了過去,裹著頭巾的頭上頂著一個個手提箱,還有大批乘客蜂擁著穿過站臺的樓梯。人們推擠著他,讓他快點,但他能想到的只有那些站臺之間靜止不動的火車,在寒冷的空氣中冒著熱氣,就像溫暖的蛇一樣發出輕柔的噝噝聲,等待著帶他離開。一想到要離開,他的內心就充滿了突如其來的恐懼。他轉身走出車站。車站外,站在光芒閃爍的寒夜裡,他深吸一口氣,突如其來地感到放鬆,就好像他剛從自己的死亡中抽身。
所以他來到了這裡,在這個他試圖逃脫的翌日清晨,站在橋上,在霧中瑟瑟發抖。他注意到混凝土欄杆上有一道裂縫,用手指摸到了一棵長在欄杆外面的菩提樹幼苗。他想起母親不顧他的抗議,拔掉了長在他們家牆上和鋪好的院子裡的菩提樹幼苗。他還記得那一幕對他來說是多麼難以接受,因為每一棵脆弱的幼苗都會長成參天大樹。靠在橋上,他發現自己很想知道誰會率先倒下——是這棵菩提樹,還是這座大橋?就在這時,他聽到身後路上傳來腳踏車的響聲,很明顯是需要上油了,然而在他意識到這一點之前,一個鬍鬚蓬亂的傢伙就從霧裡走了出來,把他從欄杆上拉到了地上。「別傻了,別做傻事。」陌生人喘著粗氣說。他的腳踏車躺在路邊,一隻輪子還在轉。「給,拿著這個,」說著,那人把一張小卡片塞進阿塞姆沒有抗拒的手裡,「去找他們。要是他們給不了你一個活下去的理由,那就連你母親也無能為力了。」
卡片上的地址位於沙羅基尼納加附近的一個小集市。雜草枯萎灰塵滿地的廣場周圍有一排商鋪,隨處可見的劣種狗躺在蒼白的陽光下酣睡。他要找的地方是一間街角小店,旁邊有一棵巨大的賈蒙果樹。樹下有三頭白色瘤牛在反芻,它們用牛類特有的冷漠眼神看著他。阿塞姆穿過一片吵吵鬧鬧的腳踏車、電動車和人群,發現自己來到了一扇緊閉的門前,門上掛著一個小牌子,上面只寫了一句:賢者維迪亞納斯,諮詢。他走了進去。
賢者本人不在,不過他的助手,一個神情嚴肅的瘦削年輕人,揮揮手讓阿塞姆坐在椅子上。助理坐在一張桌子後面,桌上有一臺電腦、一部印表機,還有一塊牌子,上面寫著他的名字:奧姆·普拉卡什,物理學學士(肄業),德里大學。有扇窗戶,下半部分裝著他們承諾過的空調,不過顯然已經用不了了。窗戶另一邊是個還沒搭建完成的蜂巢。阿塞姆覺得自己來錯地方了,對於把自己帶到這兒來的那陣心血來潮他感到無比後悔,不過那蜂巢迷住了他,它轉瞬之間的一靜一動,還有蜜蜂們互相的協調一致,就像在跳一支複雜的舞蹈。兩隻蜜蜂正趴在電腦上,還有一隻在助手的胳膊上。奧姆·普拉卡什看起來完全沒被打擾,他向阿塞姆保證這些蜜蜂是無害的,還想拿他背後架子上的一排瓶裝蜂蜜吸引阿塞姆的興趣。顯然,這些蜂蜜屬於賢者維迪亞納斯。這人是個多面手,他一直都很忙,因為他還為這座城市工作(阿塞姆懷疑這個偉人只不過是市政辦公室裡面的一個小職員)。蜂蜜十盧比一瓶。阿塞姆搖頭不買,奧姆·普拉卡什就清了清嗓子,開始幹正事,問了他一些問題,把答案輸進電腦。這下阿塞姆真覺得自己像個傻瓜了。
「你的電腦還能預知未來?」阿塞姆問。
奧姆·普拉卡什有一種細瘦的長頸鹿般的優雅,儘管他個子並不高。他用自己細長的手做了個不以為然的手勢,一直延續到他活動的肩膀。
「電腦就像蜂巢一樣,有很多零碎,其中沒一個是智慧的。但把它們結合在一起,你就擁有了一個可以思考的東西。再說這臺電腦也不是普通的電腦,這是賢者維迪亞納斯親手打造的。」
印表機開始嗚嗚作響的時候,奧姆·普拉卡什咧嘴笑了。
「所有來這兒的人都是為了尋找意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法,都有自己獨特的目標。我們不是要預知未來,因為未來是超越我們所知的,先生。我們只是告訴來這兒的人他們為什麼要活下去。」
他把列印紙遞給阿塞姆。在阿塞姆第一眼看來,這張紙一點意義也沒有。上面是一些x,以明顯隨機的模式排列在紙上。阿塞姆把紙拿遠了些,勉強看出了一張女人的臉。
「她是誰?」
「你需要自己解讀這張圖的含義。」奧姆·普拉卡什說,「你必須活下去,因為你需要認識這個女人,也許是為了救她,也許是她會救你。這可能意味著你會出現在正確的時間和地點,從可怕的命運中拯救她。她也可能是你的姐妹、女兒、妻子或者一個陌生人。」
她的眼睛沾了黑色的髒汙,顴骨有點高,頭髮在臉頰上打轉,半掩著嘴。這是一張心形的寬臉,有著一個小下巴。
「但這張圖不清楚,是誰都有可能。我怎麼會知道……」
「等你遇到她,自然就會知道了。」奧姆·普拉卡什斬釘截鐵地說,「不收費。謝謝你,先生,這是你可以拿去給其他可憐人的名片。」
阿塞姆拿著一包名片離開了。他對這整件事都不相信,尤其是不收費這一點。不收費,在一座像德里這樣的城市?
雖然他心存疑慮,卻還是覺得很有趣。他以為會聽到那種關於生死的陳詞濫調,或者是江湖騙子算命大師的宿命言論,不過這位維迪亞納斯顯然不同凡響。阿塞姆必須活下去,僅僅是因為他需要在恰當的時間出現在某個人身邊:多麼好玩兒又多麼卑微的想法!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想法在他身上生根發芽了,他也開始相信它,有能相信的東西總比沒有好。他的目光掃過人群中的一張張面龐,在塵土飛揚的人行道上,在超載的公共汽車上,在地鐵上,他尋找著她。他活了下來,為了有朝一日能夠與她相遇。三年來,他一直堅信她是真實存在的,而且在等他。他給自己謀了份生計,在拉傑帕特納格爾一家影印店工作,這樣他冬夜裡就有地方睡覺了,他還幫防禦殖民地的店主們送貨,收入足夠他吃穿。這三年裡,他已經給出了上百張名片,造訪了數十次南德里的那個地址。他也習慣了蜜蜂、壞掉的空調,甚至是奧姆·普拉卡什。儘管他們之間有太多隔閡(性格上的差異,真的),沒辦法成為朋友,阿塞姆還是把他能看見幻象的事告訴了奧姆·普拉卡什。奧姆·普拉卡什聽了他的這番知心話,臉上掛著那種傻傻的笑容,還驚奇地用力搖搖頭,說他會告訴賢者維迪亞納斯。不過每次阿塞姆上門都沒見到賢者維迪亞納斯的蹤跡,所以現在阿塞姆懷疑根本就沒有這個人,奧姆·普拉卡什本人雖然看著不像,不過他就是這樁生意的幕後策劃者。
但有時,阿塞姆也會害怕找到那個女人。他想象自己從死亡或者比死亡更糟糕的命運中拯救了她,最終實現了自己的人生目標。但那之後,還有什麼在等待著他呢?亞穆納河油膩的擁抱?
或者她會反過來拯救他?
他喜歡這個城市的一點就是它會打破所有規則。德里是個充滿矛盾的地方——它超越了命題與反命題。在這裡,他見過窮人的小破屋,也見過富人的奢華大別墅。在主幹道的十字路口,富人們不耐煩地坐在開著空調的汽車裡等著紅燈變綠,他看見骨瘦如柴的流浪漢從一輛車跑向另一輛車,兜售vogue與cosmopolitan一類封面光滑的雜誌。閃耀奪目的新建高樓之間,穿行著漫步的牛群和流浪狗。恆河猴在國會大廈周圍的樹上隨心所欲地交配。
他沒睡好——昨天晚上警察突襲了他睡覺的奧羅賓多馬格街人行道。有些外國貴賓早上要來,所以路邊這些社會渣滓都被揮舞著警棍的警察趕走了。這種事以前發生過很多次,今天阿塞姆卻又羞又憤,痛苦不已:他的背被警察一棍子打中,留下了一處瘀傷,在酷熱中灼燒著。死亡潛藏在平民百姓有所防備的雙眼中——但這一次他厭倦瞭如此接近死亡。所以,他去了唯一既可以把城市拋在腦後又不會真正離開城市邊界的地方——這座驚喜之城的又一個反常之處。在德里的邊界之內,無盡蔓延的磚房與擁擠不堪的道路之間,有著一整片森林:德里嶺,綠色之肺。森林的涼爽正朝他招手。
離主幹道只有一小段路的地方,森林一片寂靜,只聽得見婉轉的鳥鳴。他就像是來到了一個溫暖的綠色子宮裡。金合歡樹下,他發現了一處古老的廢墟,德里中世紀遺留下來的眾多無名遺蹟之一。他檢查了一下有沒有蛇或者蠍子,之後在一堵倒塌的牆邊蜷縮著打了個盹兒。
過了一段時間,等到天上太陽西斜,熱度也消退了些,他聽到了一陣輕叩聲,輕柔而有規律,就像落在鐵皮屋頂上的細雨。他看見一個女人——一個年輕姑娘——走在他面前鋪整的小路上,手裡拿著一根導盲杖。很顯然,她是個盲女,而且迷了路。女人不該一個人來這種地方。他清了清喉嚨,盲女嚇了一跳。
「有人在那裡嗎?」
她穿一件藍色長襯衫,披著一件同樣顏色的紗麗,肩上圍著一條披肩。輕薄的頭巾搭在她頭上,半掩住她的臉,模糊了她的容貌。他看著她,看見了列印紙上的那張臉。或者至少他認為自己看見了。
「你迷路了。」他說,聲音激動得發抖。他在口袋裡摸索著那張列印紙。他肯定還在睡覺做夢。他不是已經夢到過她很多很多次了嗎?「你要去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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