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什麼?」《穿越時空的愛戀》里根本就沒有講到什麼拖車。那個女人盯著他,一臉困惑。艾倫盯著她,同樣一臉困惑。他開始想,自己是不是搞錯了。可是他看見了那雙眼睛,比他想象的還要大,還要綠。「矩陣啊。」他大聲說道。
「什麼?」
「抱歉。只是遇見你是如此的卜雷吉克。」
「先生,你說的我一個字都不明白。」塞西莉知道她應該叫這個男人離開,他明顯精神錯亂,她應該打電話報警。可是,什麼東西阻止了她——是一閃而過的熟悉感,是輕輕擾動的模糊記憶。她在哪兒見過這個男人呢?
「抱歉,」艾倫又說道,「我的美國話不是很好。你知道,我來自英語系歐洲。」
「英語系歐洲,」塞西莉重複道,「你是說英格蘭?」
「也不太準確。我可以進去嗎?我會跟你解釋所有事情。」
她在讓他進門之前警告他,要是她的鄰居聽見她尖叫他們會提著獵槍衝進來,而且她拿了功夫的黑帶。艾倫點頭跟著她進了屋,心裡想著功夫在哪裡,為什麼她會拿了他的黑帶。
他被領進客廳,並被告知找個位置坐下。他在一張套了紅色仿天鵝絨的沙發上坐下,一臉驚歎地盯著眼前的這些歷史文物,如帶著兩條兔子耳朵似的觸角的黑白電視,印了碎花的桌布,必須要轉動撥號盤撥號的電話,以及一架又一架沒有浸泡防腐劑的書本。她選了一張木頭椅子,拎到房間的另一側,坐下來。「好,」她說,「說吧。」
艾倫感覺最好還是能在飯店的燭光晚餐上跟她講,就像小說裡寫的那樣,但他還是選擇繼續,告訴她所有的事情,而且還不忘原封不動地引用小說的部分內容,例如她把他描述為她這一生渴求的完美情人的那段。
他說完時,她擠出一個僵硬的笑容:「所以,你大老遠地從未來過來,就只是為了來看我這個老女人。真好啊。」
噢,矩陣啊,艾倫心想。她在逗我開心呢。她已經堅信我精神失常,而且可能還很危險。「我知道這對你而言,聽起來一定很瘋狂。」他說。
「一點也不會。」她對他說,緊緊抓著椅子兩邊的扶手。他能看見她十指的血液在遊走。
「請你別害怕,我永遠不會傷害你。」他嘆了口氣,一隻手放在額前,「和故事裡寫的太不同了。」
「可是我從來沒有寫過任何故事,呃,我曾下筆寫過,但從來沒寫到第二頁。」
「但是,你會寫的。你知道,小說直到1973年才發表。」
「你知道現在是1979年,對吧?」
「什麼?!」
「看來你時機沒把握對。」她說。她看著他把頭埋進雙手,誇張地嗷叫一聲。她一隻手托住腮幫,靜靜地注視著他。現在的他看起來沒那麼嚇人了。瘋狂,還是有的,但不嚇人了。要是事情不這樣,她甚至或許還會覺得他挺迷人的。他抬眼看她,微微一笑。他的笑,扭曲、純真如小男孩,讓他的雙眼放光。有一瞬,她幾乎都任自己想象每天清晨對著這樣的微笑醒來……她及時將自己的思緒收回,坐在椅子裡的後背一陣僵硬。
「嘿,」他說,「所以我只是比原計劃晚了幾年。重要的是我找到你了。而且就算小說晚了點才寫出來,那又怎樣?又不是什麼我們解決不了的事,就是一個小問題。一點點的時機不對。」
「不好意思,」塞西莉說,「但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時機就是一切。要是這一切有那麼一丁點兒講得通——實際上講不通,那你就該在此之前出現。你自己說故事是在1973年發表的——如果它是依據現實寫就的,那你就該在更早的時候來到這裡。」
「我在更早的時候來過,只是,太早了。」
塞西莉雙眼不自覺放大:「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來過這裡,我見過你,和你講過話。」
「什麼時候?」
「你不會記得的。那時候你三歲,你的父母正在花園裡給你辦生日派對。當然我立馬就發現了問題,為求脫身,我向你母親謊稱我是過來道歉的,因為我的孩子生病了,沒法兒來參加派對——打賭有人沒法兒來是穩操勝券的事——她就說,‘哦,你一定就是小薩米的爸爸吧’,並邀請我進去。我原本要立馬離開,但你爸爸遞給我一瓶啤酒,開始跟我探討一個叫棒球的東西。當然,我沒有給你準備禮物……」
「但你給了我一枝玫瑰,還叫我母親把它壓在書本里,這樣我就能永遠擁有它。」
「你記得。」
「你等著,坐著別動。」她從椅子上彈起來,跑上了樓。隨後上面傳來一陣混亂的聲音——翻動紙張的聲音、門開開合合的聲音,以及東西被到處扔擲的聲音。她下樓了,胸前緊緊抱著幾本書,臉頰緋紅,還蹭了灰。她一屁股坐到地上,把書本往面前一攤。艾倫意欲起身與她一起,她叫他坐回原位,否則她就尖叫。於是他坐了回去。
她開啟了一本書,艾倫發現它們根本不是書,而是相簿。他靜靜地看著她翻頁瀏覽,將之棄置一旁。她扔了三本,才找到想找的東西。她大張著嘴盯著一張脆弱的黃紙,抬頭看艾倫。「我不明白。」她說,眼睛又回到相簿,回到那張已經褪了色、被用厚厚的糨糊粘在硬紙板上的黑白照片。有人用墨水在頂上寫了一行字:1951年8月2日,塞西莉三歲生日。照片上有她的父親(他已故十年),年輕,臉上掛著微笑,手裡正拿著一瓶酒遞給另一個年輕人——他身材頎長,金髮碧眼,穿著就像加油站的服務人員。「我一點都想不明白,」她從地板上把相簿推給艾倫,「你一點也沒變,甚至還穿著一模一樣的衣服。」
「玫瑰你還留著嗎?」
她朝一個木質櫥櫃走去,抽出一本薄薄的硬皮書,書名是《我的第一讀者》。她開啟它,給他看被壓平了的乾花。「你跟我說的都是真的,對嗎?」她說,「這些全是真的。你不顧一切來找我,就因為我們註定要在一起,而且沒有任何一樣東西,就連時間本身,也無法將我們分開。」
艾倫點頭。《穿越時空的愛戀》裡有一段一模一樣的話。
「混蛋。」她說。
艾倫嚇了一跳,他不記得書裡有這麼一段:「什麼?」
「混蛋,」她再次說道,「你這個混蛋!」
「我……我不明白。」
她起身,開始在房間內踱步:「所以,你就是那個人,哈?你就是那個‘真命天子’,那個可以與之‘從此永遠地幸福生活下去’的王子,體貼、善良,還床技好。你現在倒是決定出現了,嗯哼,這真是太棒了。」
「有什麼問題嗎?」艾倫問她。
「有什麼問題嗎?」她重複道,「他居然問我‘有什麼問題嗎’!我告訴你有什麼問題,我四周前剛結婚,你這個賤人狗雜種!」
「你結婚了?」
「我剛才是這麼說的,難道不是嗎?」
「可是你不可能已經結婚了。我們理應一起在時空中某個特定的點上找到完滿的幸福,而且這個點一直都存在,並將永遠存在下去。它毀了這一切。」
「這麼多年……這麼多年了。你知道嗎,我的高中生活有如煉獄,我是班上唯一畢業舞會上沒有舞伴的女孩子。所以,那時候你在哪兒,哈?當我獨自一人坐在家裡哭得昏天暗地時,你在哪兒?還有那些我洗了頭的週六晚上?以及更糟糕的,我在黑斯廷酒吧陪酒推銷員還假裝他們沒妻子的那些夜晚?為什麼那些時候你不在?為什麼那些我需要你的時候你都不在?」
「哎,我只拿到了手冊的前五頁……」他向她走過去,手放在她的肩上。她沒有將它們拿開。他溫柔地將她拉近,她沒有反抗。「嘿,」他說,「真的對不起,我就是個笨蛋,把所有的事情搞得一團糟。你已經幸福地與他人締結了婚約,你從來沒寫過那篇小說……我會回到我來的地方,而所有的這一切都將不會發生。」
「誰說我幸福了?」
「可是你才剛結了婚。」
她一把將他推開。「我結婚是因為我已經三十歲了,我想著自己不會再有機會了。你知道,有人會這麼做的。他們到了一定年齡,就覺得如果不抓住眼前的機會,那就永遠沒機會了……去你的!你要是在你該來的時候來該多好!」
「你三十歲了?矩陣吶,半小時內你就從一個蹣跚學步的小孩長成了一個年齡比我還大的人。」他看見了她臉上的表情,含含糊糊地說了抱歉。
「喂,」她說,「你得走了,我丈夫隨時有可能回來。」
「我知道我得離開了,但問題是,這個故事是真的!我看了一眼你的照片,我就知道我愛你,我一直愛你,一直。你看,這就是時間運作的方式。然而,即使這一切因為某種悖論消失不見,我發誓我也不會忘記。時空中一定有某個點是屬於我們倆的,我知道。」他轉身準備離開,「拜拜,塞西莉。」
「艾倫,等等!時空中的那個點——我想去那裡。我們不能做點什麼嗎?我的意思是,別忘了,你還有一臺時光機器。」
他心想,真是個大白痴啊。解決辦法原來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然而我卻太瞎了,瞎到沒看見它。「機器!」他跑著下了前廊的臺階,轉身看見她站在門口。「我們晚點見。」他對她說。他說這話的時候知道自己這麼說很可笑,因為,他想說的是「我們早點見」。
五個男人一起坐在一個由獸皮搭成的帳篷內,他們祖輩生活的土地受到了威脅,於是他們相聚探討這個問題。那個叫急流的建議發動戰爭,那個叫烏鴉腳的卻更慎重。「白臉人數量太多,而且他們的武器給了他們一個不公平的優勢。」飛鳥建議大家抽一管再繼續。
黑麋鹿叼上煙管。他閉了一會兒眼睛,斷言如果他們註定要開戰,大神會給啟示的。他剛一說完「啟示」這個詞,帳篷內就出現了一個白臉人。他們都看見他了。這個白人的身體包裹著他們沒見過的奇怪的、色彩豔麗的衣物,而且他還騎著一匹沒有肉、銀色骨頭的馬。這個形象,正如他出現時之突然,立馬又消失了,徒留他們在一聲「嚯喲」的驚歎聲中思慮彷徨。
沒人在家,於是他在門廊等著。那天天氣很好,清風送來陣陣玫瑰香氣:不用說比起煙霧繚繞的錐形帳篷強多了。
遠處出現了一個女人,他想著那會不會是她。但不久,他發現那不可能是她,那個女人步伐怪異,而且身體畸形。他意識到,她是懷孕了。在人口過密的年代,這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可是,他已經記不起在自己那裡最近一次看到懷孕的女人是什麼時候了——一定是許多年前。她手裡拿著兩隻紙袋,一邊蹣跚搖晃著走上臺階,盡力平衡自己,一邊一臉疑惑地盯著他。艾倫覺得這個女人看起來很熟悉,他認得這張臉。他伸手幫她。
「打擾一下,」他說,「我找塞西莉·沃克。」
「我姓沃克,」女人對他說,「但我不認識什麼塞西莉。」
矩陣啊,我真是頭蠢驢,艾倫心裡想。他真想踹自己一腳。他當然認得這個女人,她是塞西莉的媽媽,而且,如果說她現在懷孕了,現在一定是1948年了。「是我搞錯了,」他對她說,「奔波了一天,太勞累了。」
玫瑰的香氣消失了,一起消失的還有樹上的葉子。地面是皚皚白雪,空氣裡颳著強勁的東北風。艾倫適時調整了連衫褲上的恆溫器,跳下了腳踏車。
「所以又是你?」塞西莉嘲諷道,「又一完美時機。」她比之前重了二十磅,嘴巴與眼睛周圍也有了細紋。她外面套著一件厚實的羊絨開衫,裡面穿一件過大的短袖,一條牛仔褲,腳上踩著一雙毛毛拖鞋。她上下打量著他。「你一點都沒變老,是吧?」
「我可以進來嗎?好冷!」
「可以,可以。進來吧。要來一杯咖啡嗎?」
「你是說液體咖啡因?那太好了。」
他跟著她進了客廳,驚掉了下巴:紅色的沙發已經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像一隻巨型香蕉的東西;電視機是之前的四倍大小,而且兔耳朵也不見了;碎花牆紙變成了純白牆壁,倒和他自己公寓的相差無幾。「坐。」她對他說。她離開房間幾分鐘,回來手裡拿著兩杯咖啡,其中一杯她摔在他的跟前,造出一場微型潮汐,濺溼了他的雙腿。
「塞西莉,你在因為什麼感到沮喪嗎?」
「好問題!十五年後他回來問我是不是很沮喪。」
「十五年!」艾倫驚慌失措道。
「沒錯。現在是1994年,你這個笨蛋。」
「哦,親愛的,而你一直在等待……」
「誰一直在等,」她打斷他,「1979年遇見你時,我意識到自己再也不能在那段虛假的婚姻裡多待一分鐘,所以,我一定是創下了一項閃婚閃離的紀錄,當然,是按丹維爾的標準。於是,我變成了一個年屆三十、兩個月內就宣告了婚姻失敗的人,又回到了週六晚上一個人獨自默默洗頭的日子。街坊鄰里開始閒言碎語。上帝啊,他們說的真難聽啊。可是,我不在乎,因為我終將遇見自己的靈魂伴侶,然後,一切都會好起來。他告訴我他能搞定,他一定會回來。於是我等待著。我等了一年,兩年,三年,等到第十年時,我厭倦了等待。你要是現在覺得我還會再離一次婚,那你就想太多了。」
「你是說你又結了一次婚?」
「不然我還能怎樣?在你四十歲時,還有男人要你,你撲過去都來不及。在我看來,你已經永遠離開了。」
「我從來就沒有離開,塞西莉。我一直都在這兒,只是從來沒在對的時間裡。都是那臺破機器,我弄不明白它的控制板。」
「或許等阿尼回來時,可以叫他幫你看看。他對那類東西挺精通的——我在說什麼?」
「告訴我,你寫過那篇小說嗎?」
「要寫什麼?呵,寫沒寫又有什麼差別?反正《女性的秘密》幾年前就停刊了。」
「矩陣啊!要是你從來沒寫過那篇小說,那我應該連知道都不知道你。我又怎麼會在這兒?這是個悖論。而我,是不該造成這些悖論的。另外,我想我可能引發了一場印第安戰爭。你注意到當地的歷史有什麼變化嗎?」
「哈?」
「無所謂了。嘿,我有一個想法。你確切地是在什麼時候離婚的?」
「不知道,1979年年末吧。10月,11月,這樣子。」
「好,那我的目標就是它了。1979年11月。等我。」
「怎麼等?」
「問得好。這樣,你相信我,你和我將坐在這個房間、這個位置,馬上,唯一的巨大不同就是:我們已經結婚十五年了,好嗎?」
「可是那阿尼怎麼辦?」
「阿尼不會知道這一變化。你將從一開始就沒和他結婚。」他吻了吻她的面頰,「我一分鐘後就回來。嗯,回到1979年。你知道我的意思。」他朝門口走去。
「等等,」她說,「你就像那個說要出去買包煙結果三十年過去了都沒回來的男人。」
「什麼男人?」
「沒所謂了。我只是想確保你不會出現在別的地方,把機器拿進來吧。」
「就是這個?」一分鐘後她說。
「就是這個。」
「可它看起來就像一輛腳踏車啊。」
「你想要我把它放在哪裡?」
她領他上樓。「這裡。」她說。艾倫在床邊將腳踏車展開。「我不想你下次再離開我。」她對他說。
「我現在沒必要再離開你了。」
「還有,我已婚而且還比你大十五歲。」
「你的年齡,於我不是問題,」艾倫對她說,「我剛開始愛上你時,你已經死亡三百年了。」
「你真的很懂怎麼討女孩子的歡心,是吧?總之,別瞄著1979年了,我不懂什麼悖論,但我知道我不喜歡它。如果我們想把這事歸正,那你就必須到1973年——小說出版——之前。試試1971年,或者1972年。現在回想起來,那幾年著實奇怪。那時候,對我來說,什麼都不真實,好像沒有什麼東西值得煩心,也不覺得什麼東西是重要的,我總感覺自己好像在等待著什麼,我一天天地等啊等,雖然從來不知道到底是為了什麼。」
她往後退,看著他慢慢撥動刻度盤直至消失。之後她想起了什麼。
她怎麼會忘了這樣一件事?當時她十一歲,正對著臥室的梳妝鏡梳頭髮,她尖叫一聲,等父母衝進臥室問她怎麼回事時,她告訴他們自己剛剛看見一個騎著腳踏車的男人。他們差點兒就帶她去看兒童精神病醫生了。
那個該死的艾倫,她想。他又搞砸了。
同樣的房間,不同的裝潢,一天中的不同時間。他眨巴了幾次眼睛,它們還有點不能適應黑暗。他幾乎看不清床上人的形體輪廓,但他看見了所有他需要看見的:那個形體,只有一具,而且是成人的尺寸。他側身靠近她的耳邊。「塞西莉,」他低語道,「是我。」他摸著她的肩膀,輕輕搖晃。他摸索著她的脈搏。
他開啟床頭燈,低頭凝視著一張嵌在銀髮裡的枯萎的臉,嘆息道:「對不起,親愛的。」他拿起床單蓋住她的臉,又一聲嘆息。
他坐在腳踏車上,攤開列印紙。他最終一定能撥亂反正。
【註釋】
美國的一支本土樂隊,興起於20世紀60年代。
(1942——?),美國音樂人、演員,以鍵盤樂器演奏者、門基樂隊低音吉他手聞名。
對白人的一種貶稱,據說是北印第安人用語。
北美許多印第安部族崇拜的神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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