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把你的大腦扔進液氮,然後砸成一萬塊碎片!」
我擠過在植入物商店門口消磨時間的那夥少年,他們無疑狂熱地盼望能有個全息新聞採訪組走過來,問他們為什麼不在學校裡。我經過的時候,他們假裝嘔吐,就好像青春期一去不返和穿得像「二分搜尋」樂隊成員是如此令人厭惡,甚至到了引起生理不適的地步。
好吧,也許確實如此。
店裡幾乎空無一人。內部裝潢讓我想起了錄影rom店,展示架幾乎完全相同,分銷商的徽標也沒什麼區別。各個架子上貼著標籤:迷幻、冥想與療愈、激勵與成功、語言與技術能力。植入物本身的長度還不到半毫米,但都裝在老式書籍尺寸的包裝盒裡,上面有著花哨的示意圖和幾句來自營銷語料庫或一些租來的名人的陳詞濫調:「成為神!成為宇宙!」「終極洞察!終極知識!終極幻遊!」甚至還有長盛不衰的「這個植入物改變了我的一生!」
我拿起《你是如此偉大!》的盒子,看著透明保護套上汗津津的指紋,麻木地想:要是我買了這東西,只要一用,我就會真的這麼相信,無論多少相反的證據都不可能從實質上改變我的想法。我把它放回架子上,它旁邊是《愛你自己十億倍》和《瞬時意志力,瞬時致富》。
我很清楚我是來找什麼的,也知道我要買的東西不會放在架子上,但我還是繼續瀏覽了一會兒,一半是出於純粹的好奇,另一半隻是給自己一點兒時間——給我以時間重新考慮這麼做意味著什麼,給我以時間恢復理智並逃之夭夭。
《聯覺》的封面是個幸福得靈魂出竅的男人,一道彩虹撞上他的舌頭,樂譜刺穿他的眼球。《異類靈交》在它旁邊吹噓:「這是一種超級怪異的精神狀態,就算你經歷過也說不清是一種什麼體驗!」開發植入物技術最初是為了向商務人士和遊客提供即插即用的語言技能,只可惜銷量不佳。一家巨型娛樂綜合企業接手後,拓展出了第一代面向大眾市場的植入物:電子遊戲和致幻劑的雜交體。多年來,它所提供的精神混淆和功能障礙的範圍越來越廣,但你只能讓潮頭載著你走一定的距離,過了某個關鍵點,繼續擾亂神經不但不會讓使用者享受怪異感帶來的快樂,而且在恢復正常狀態後,使用者幾乎什麼都不會記得。
接下來一代植入物被稱為「公理」,其中最初的幾個全都和性愛有關——顯然這在技術上是最容易的起始點。我走到「色情」區,想看看有什麼可供選擇——或者更確切地說,有什麼可供合法展示的東西。同性戀、異性戀、自慰,各種各樣無害的性癖,還有身體上各種不可能的部位的色情化。我不禁想問,為什麼有人會選擇為他們的大腦重新接線,讓他們渴望那些在正常情況下只會覺得可憎、可笑甚至乾脆無聊的性活動?為了滿足伴侶的要求?也許吧,儘管我難以想象會有人順從到這種極端的程度,而且這種事也不可能廣泛得足以解釋市場規模。為了讓他們自己性身份的一部分(若是得不到幫助,只會嘮叨和潰爛)戰勝他們的抑制、矛盾情緒和反感?每個人都有相互衝突的慾望,既想要又不想要同一件東西可能會讓人們感到厭煩。這個我完全能夠理解。
下一個架子上是形形色色的信仰流派,從阿米什派到禪宗,樣樣俱全(以這種方式獲得阿米什人對科技的反對顯然不構成任何問題,幾乎所有的宗教植入物都能讓使用者接受更怪異的矛盾)。甚至有一款植入物叫「世俗人本主義者」(「你將接受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但沒有「猶豫不決的不可知論者」,懷疑顯然沒有市場。
我閒逛了一兩分鐘。區區五十塊,我就能買回兒時信仰的天主教,儘管教會恐怕不會批准(至少不會正式批准,我很有興趣知道一下究竟是誰在資助這個產品)。但最後我不得不承認,我沒有真的受到誘惑。宗教也許能解決我的問題,但不是以我希望的那種方式——說到底,我來這兒的全部意義就在於以我本人的方式解決問題。使用植入物不會剝奪我的自由意志;恰恰相反,它能幫助我維護我的自由意志。
最後,我鼓起勇氣,走向店員。
「先生,有什麼能幫助你的嗎?」這個年輕人對我露出燦爛的笑容,放射著真誠的光環,就好像他真的很喜歡他的工作。我指的是發自肺腑的那種喜歡。
「我來取我特別訂購的東西。」
「先生,請問您叫什麼?」
「卡佛。馬克·卡佛。」
他從櫃檯底下取出一個包裹。令人欣慰的是,它裹著不起眼的棕色包裝紙。我用現金支付,我帶的錢一分不多一分不少:399.95美元。交易在二十秒內就完成了。
我離開商店,筋疲力盡,解脫感和勝利感讓我腿腳發軟。至少我終於買到了這個該死的東西。它已經在我的手裡了,不需要牽涉其他任何人,我要做的只是決定用或不用。
我朝著地鐵站走了幾個街區,把包裹扔進垃圾箱,但我立刻轉身把它撈了出來。我經過兩個武裝警察,想象他們的視線從鏡面頭盔後面射向我,但我手裡的東西完全合法。這種裝置所做的,僅僅是讓通過自由意志選擇使用它的人擁有一種特定的信仰,政府怎麼可能禁止它,而不逮捕以自然方式同樣擁有這些信仰的其他人呢?實際上非常簡單,因為法律不是非要彼此一致不可,但植入物製造商已經成功地說服大眾,限制他們的產品就是在為思想警察鋪平道路。
回到家裡,我在不由自主地顫抖。我把包裹放在餐桌上,開始踱來踱去。
這不是因為艾米。我不得不承認這一點。僅僅因為我依然愛著她,依然為她而哀悼,不等於我就要為她這麼做。我不會用這個謊言來玷汙我對她的記憶。
事實上,我這麼做是為了讓自己擺脫她。事情已經過去五年了,我希望不可能有結果的愛和毫無意義的悲傷停止支配我的生活。沒人能為此責備我。
她在一家銀行裡死於一場武裝搶劫。監控攝像頭被關掉了,除了劫匪,所有人大部分時間都面朝下趴在地上,所以我一直沒能搞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她肯定是動了,或者慌了,抬頭張望,她肯定做了些什麼;即便在我仇恨最高漲的時刻,我也無法相信她會因為有人一時興起而被殺,不存在任何能被理解的緣由。
但我知道是誰扣動了扳機。庭審中沒有洩露這一點,但警察局的一名辦事員把訊息賣給了我。兇手名叫帕特里克·安德森,他轉為控方證人,同夥被判處終身監禁,而他的刑期減為區區七年。
我去找媒體。一個煩人的犯罪節目主持人收下了這個故事,在電波里咆哮了一個星期,用自以為是的滔滔言辭沖淡了事實,然後他厭倦了這個話題,轉而去搞其他事情了。
五年後,安德森已經假釋出獄九個月了。
行吧。那又能怎樣?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假如有人帶著這麼一個故事來找我,我會非常同情但堅定地說:「忘了她吧,她已經死了。忘記他吧,他是人渣。繼續過你的生活吧。」
我沒有忘記她,我也沒有忘記殺死她的兇手。我曾經愛過她,雖說我不確定這意味著什麼,儘管理性的半個我已經接受了她死亡的事實,但另外半個我還在像被砍掉腦袋的蛇那樣抽搐。處於類似精神狀態下的其他人也許會把家裡改造成靈堂,用照片和紀念品覆蓋每一面牆和壁爐架,每天在她的墳墓上擺滿鮮花,每晚醉醺醺地看以前的家庭錄影。但我沒有那麼做,我做不到。那麼做既怪誕又虛假,多愁善感總是讓我們兩個人都覺得噁心。我只保留了一張照片。我們沒拍過家庭錄影。我一年去給她上一次墳。
然而在這表面的剋制之下,我腦海裡對艾米之死的痴迷卻在與日俱增。我不想要這種情緒,我沒有選擇它,我沒有以任何方式培養或鼓勵它。我沒有保留關於審判的電子剪貼簿。別人提起這個話題時,我會轉身走開。我埋頭於工作,閒暇時間裡讀書或獨自去看電影。我考慮過找個新的伴侶,但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總是推遲到不確定多久以後的未來,等我重新變成人類再說。
每天晚上,整件事的所有細節都會在我腦海裡盤旋。我想到了一千件我或許可以做的事情,從而阻止她遇害,從一開始就不和她結婚(為了我的工作,我們搬家來到悉尼),到兇手瞄準她時我神奇地出現在銀行裡,把他按倒在地,打得他不省人事或者更慘。我知道這些幻想是徒勞的,是自我放縱,但知道不等於有用。要是我吃安眠藥,這些幻想只會挪到白天,而我就完全沒法兒工作了。(幫助我們的電腦一年比一年稍微有用一點兒,但空中交通管理畢竟不等於做白日夢。)
我必須做點兒什麼。
報復?報復是給道德不健全的人準備的。我曾在給聯合國的請願書上簽字,呼籲在全世界範圍內無條件地廢除死刑。我當時是認真的,現在也一樣。奪走他人的生命是錯誤的,我從小就狂熱地相信這一點。起初也許只是宗教信條,但隨著我慢慢長大,拋棄了所有荒謬的空話之後,生命的神聖性是我認為值得保留的少數信仰之一。除了務實的原因之外,我一向覺得人類意識是宇宙中最令人驚歎、最近乎奇蹟的神聖事物。怪我從小受到的教育好了,怪我遺傳到的基因好了,總之我無法貶低它的價值,就好像我不能相信一加一等於零。
告訴別人你是個和平主義者,他們會在十秒鐘內想出一個局面,假如你不把某個人的腦漿打出來,幾百萬人就會在極度痛苦中死去,而你愛的每一個人都會受到強姦和拷打(永遠有個精心設計的理由,使你無法只是打傷那個無所不能、嗜殺成性的狂人)。好玩的是,一旦你承認你會在這樣的情況下殺人,他們似乎反而會更加看不起你。
但安德森顯然不是一個無所不能、嗜殺成性的狂人。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可能再次殺人。至於他有沒有可能被改造好、小時候有沒有受過虐待、殘忍的外表下有沒有隱藏一個充滿愛心和同情心的第二自我,我他媽真的一點兒也不在乎。儘管如此,我依然深信奪去他的生命是不對的。
我先買了槍。買槍很容易,而且完全合法。也許電腦沒能把我申請持槍許可證和殺死我妻子的兇手獲釋聯絡在一起,也可能覺察到了聯絡,但判定兩者不相關。
我參加了一個所謂的「運動」俱樂部,其成員每週花三小時,不幹別的,只是朝著會移動的人形標靶射擊。一種休閒活動,和擊劍一樣人畜無害。我練習一本正經地這麼說。
從俱樂部的其他成員手中購買匿名彈藥是非法的。這種子彈在擊中目標後化為氣體,不會留下能把它和特定槍支聯絡在一起的彈道學證據。我翻閱庭審記錄,擁有這種東西的平均懲罰是五百塊錢。消聲器同樣是非法物品,擁有消聲器的懲罰與前者類似。
每天夜裡我都會思前想後,每天夜裡我都會得出同一個結論:儘管我做了精心準備,但我還是不會去殺人。有一部分的我想殺人,另一部分不想,但我非常清楚哪一部分更加強大。我會在餘生每天做殺人的白日夢,但也知道無論多少仇恨、悲痛和絕望都不足以讓我做出違背本性的事情。
我拆開包裹,以為會見到一個花哨的封面——趾高氣揚的健美先生端著衝鋒槍,但包裝盒非常樸素,純灰色的背景上只印著產品編碼和分銷商的名稱:發條果園。
我通過線上郵購目錄買了這東西,用的是投幣式的公共電腦終端,指定由「馬克·卡佛」在離我家很遠的植入物商店查茨伍德分店領取。這一切都是疑心病的症狀,因為這個植入物是合法物品——但這一切又都完全合情合理,因為比起購買槍支和彈藥,購買這東西給我帶來的緊張和負罪感要強烈得多。
郵購目錄裡對它的描述以「生命一文不值!」這個感嘆句開始,然後以同樣的語氣又號叫了幾句:人就是肉塊。他人什麼都不是,他人狗屁不如。具體說了什麼並不重要,它們並不是這個植入物的組成部分。植入物不會成為我頭腦裡的一個聲音,唸叨一些我可以選擇嘲笑或無視的文筆糟糕的口號;植入物也不會成為心靈中的某種教條,我可以通過語義學的詭辯來繞過它。「公理」植入物源自對活人大腦裡具體神經結構的分析,而不是基於用語言表達的公理。起作用的是律令的精神,而不是文本。
我開啟紙盒。裡面有用十七種語言撰寫的使用說明書。有一個程式設計器、一個裝配器和一把鑷子。植入物本身被封在一個塑膠保護泡裡,上面標著「已消毒,拆封無效」。它看上去就像一粒沙子。
我從沒使用過植入物,但我在全息電視裡見過上千次別人如何使用它。首先把它放進程式設計器,「喚醒它」,說清楚你希望它保持啟用狀態多久。裝配器完全是給新手準備的;經驗豐富的老手會把植入物放在小拇指的指尖上,然後優雅地把它塞進他們選中的一側鼻孔。
植入物會鑽進大腦,派出一群奈米機器去探索環境,與相關的神經系統建立連線,然後進入啟用模式,在先前確定的那段時間裡(從一小時到永遠)做它該做的事情:使左膝蓋能夠體驗多重高潮;讓藍色嚐起來像是遺忘多年的母乳滋味;或者,直接構造一個大前提——我會成功、我喜歡工作、死後還有生命、沒人死在貝爾森、四條腿好,兩條腿壞……
我把所有東西放回紙盒裡,把紙盒塞進抽屜,吞下三粒安眠藥,上床睡覺。
也許只是因為懶惰,我總是偏向於做出不必讓我在未來反覆面對同樣選項的選擇。讓良知經受超過一次的痛苦折磨似乎是在浪費時間和精力。不使用這個植入物意味著我必須在餘生中日復一日地重複做出同一個決定。
也可能是我從沒真的相信過這個荒唐的小玩意兒能奏效。也許我希望證明我的信念與其他人的不同,我的信念刻在某種形而上的石板上,它懸浮在區區機器不可能到達的另一個靈性空間之中。
也可能我只是想找個道德上的不在場證明——在殺死安德森的同時,依然相信這是真正的我不可能犯下的罪行。
至少有一點我敢確定。我這麼做不是為了艾米。
第二天我在黎明時分醒來。其實我根本不需要起床的,我正在休為期一個月的年假。我穿好衣服,吃早飯,然後再次開啟植入物的包裝盒,仔細閱讀使用說明。
我開啟了滅菌包裝,沒有什麼儀式感,然後用鑷子夾起那個小黑點,放進程式設計器的凹槽。
程式設計器說:「你會說英語嗎?」這個聲音讓我想起工作中的控制塔臺,低沉,但沒有性別;事務性,但並不是拙劣的機器人——然而又明確無誤地不是人類。
「會。」
「你想為這個植入物程式設計嗎?」
「對。」
「請定義啟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