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這個故事聽起來像是瞎編的,卻千真萬確,因為我的爺爺每次給我講到這個故事時,總是說:「我的孩子,這故事一定是真的,不然就不會有人講了。」故事是這樣的:
那時正值秋季,在一個星期天早上,正是蕎麥花開的時節,太陽掛在高空中,和煦的秋風輕拂麥穗,百靈鳥在藍天下吟唱,蜜蜂在蕎麥叢中嗡嗡地飛來飛去。人們則身著盛裝去教堂做禮拜,真是萬物歡欣,連刺蝟也不例外。它站在自家門前,雙臂抱在胸前,眼睛迎著晨風向外張望,嘴裡還哼著小曲,唱得不好但也不差,就跟禮拜天早上刺蝟們經常唱的曲調一樣。唱著唱著,刺蝟突然想起來,它可以趁老婆給孩子們洗臉穿衣服的空當,到地裡去瞧一瞧蘿蔔的長勢如何。蘿蔔地就在它家附近,它們全家經常去那兒吃,所以它就理所當然地把這塊地當成自家的財產了。說去就去,它關上房門,朝地裡走去。沒走多遠,正要繞過田地前面的灌木叢時,刺蝟看到了兔子。跟它一樣,兔子也是出來視察一下它的白菜地的。刺蝟看到兔子後,向它友好地道早安。而兔子自認為自己高貴脫俗,擺出一副傲慢姿態,不但沒搭理刺蝟的問候,而且還用不屑的口吻說:「你怎麼一大清早就在地裡亂跑?」「我在散步。」刺蝟說。「散步?」兔子大笑著說,「你大可以用你的腿去幹點兒別的好事。」兔子的話一下子激怒了刺蝟。說它什麼它都能忍受,它唯獨受不了大家提它的腿,因為它的腿天生是彎的。「你以為你的腿能幹更多事?」刺蝟說。「我是這麼認為的。」兔子回答說。「好,那我們來比比看,」刺蝟說,「我敢打賭,我們比賽跑的話,我肯定比你跑得快。」「就你那彎腿?」兔子說,「真是可笑!不過既然你這麼有興趣,跑就跑吧,賭什麼呢?」「一個金幣和一瓶燒酒。」刺蝟說。「沒問題,」兔子說,「一言為定,現在就可以開始。」「慢著,不用這麼著急,」刺蝟說,「我還一點兒東西也沒吃呢,我得先回趟家吃點兒早餐。我們一小時後見。」
兔子自然沒什麼意見。說完,刺蝟就走了。走在路上,刺蝟想:兔子對它的長腿兒很有信心,但我一定要跑贏它。別看它長著一副貴族樣,但其實是個笨蛋,一定得讓它輸。刺蝟到家後,跟妻子說:「老婆,快點兒穿衣服,你得跟我到田地裡去一趟。」「出什麼事兒了?」妻子問。「我和兔子賭一塊金幣和一瓶燒酒,我要跟它賽跑,你得在場。」「我的上帝啊,老公,」刺蝟的妻子大叫起來,「你是瘋了嗎?怎麼跟兔子賽跑?」「住嘴,你這個女人!」刺蝟說,「這是我的事情。你不要插手男人之間的事!快點兒穿衣服,跟我一起走。」刺蝟的妻子還能做什麼呢?不管它樂意不樂意,它只得照做。它們兩個走出家門,在路上走著的時候,刺蝟對妻子說:「現在注意聽我說的話。看,我們就在那塊長條地裡賽跑,我和兔子各跑一道壟溝,從那上邊往下跑。你什麼也不用幹,就站到這道壟溝的底下,每當兔子跑到這裡,你就朝它大喊:‘我早就到嘍!’」
說著,它們來到了地裡,刺蝟給它老婆指了指該站的地方,然後自己往上邊走去,兔子早已等在那兒了。「可以開始了嗎?」兔子問。「可以了。」刺蝟回答說。「那就準備好吧。」說著,它們各自站到了自己的壟溝裡。兔子數:「一,二,三。」數完後,它像一陣狂風似的衝了下去。而刺蝟只跑了三步就停了下來,蹲在壟溝裡開始安靜地休息。當兔子飛快地跑到終點時,刺蝟的妻子朝它喊:「我早就到嘍!」兔子見狀大吃一驚,只認為是刺蝟本人朝它喊的。因為大家都知道,刺蝟的老婆跟它長得沒什麼兩樣。
「這可不對勁,」兔子大喊道,「再跑一次,往回跑。」說完,它又如一陣風般飛奔回去,刺蝟的妻子則蹲在那兒一動不動。當兔子跑上來時,刺蝟朝它大叫:「我早就到嘍。」兔子大怒,大吼一聲:「再跑一個來回!」「沒問題,」刺蝟回答說,「只要你樂意,多少次都奉陪。」兔子就這樣來回跑了七十三次,刺蝟則站在那裡一動沒動。每次兔子跑到上面或下面的終點時,刺蝟或它的妻子都會朝它大叫:「我早就到嘍。」
在跑第七十四次時,兔子沒有跑到終點,卻倒在了壟溝中間,血從鼻子裡湧出來,它躺在地上死了。而刺蝟則帶著贏來的一枚金幣和一瓶燒酒,喊來站在壟溝另一端的妻子,高高興興地回家了。如果它們沒有死掉,那現在它們還活著呢。
這就是布克斯特胡德草原上刺蝟讓兔子跑死的故事,從那以後,兔子再也不敢跟刺蝟賽跑了。
這個故事給人的啟迪是:第一,不管一個人地位多高,都不要狂妄自大,嘲笑他人,即便對方是隻刺蝟;第二,一個男人最好找個與自己地位、相貌相匹配的女人結婚。你要是一隻刺蝟,就應該也找只刺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