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機構的陰沉與家庭生活的歡樂,在芬尼縣法院的四樓相容並存。說其陰沉是因為監獄就設在法院大樓的四層;說其歡樂是因為警長公寓也位於同一樓層,那是一處挺舒適的公寓,與監獄只隔著一道鐵門和一條短短的走廊。
一九六〇年一月,住在警長公寓裡的不是警長一家,而是副警長溫德爾和他的妻子約瑟芬·邁耶(「約茜」)。邁耶夫婦結婚已經二十多年了,兩個人外貌非常相似:高大魁梧的身材,寬寬的手掌,方形面龐,安詳,和善——這最後一項特徵在邁耶太太的身上體現得最明顯,她是位性格直率、講究實際的女人,然而卻有一種不易捉摸的平和從容,令她光彩照人。作為副警長的助手,她每日的工作時間可謂漫長:早晨五點鐘起床讀一章《聖經》,晚上十點鐘上床睡覺,這期間她要為犯人們洗衣做飯、縫縫補補,要精心照顧丈夫起居,還要打掃五個房間的公寓。室內的擺設都是從舊傢俱店東拼西湊來的,軟軟的椅子、鼓鼓囊囊的坐墊和乳白色的絲織窗簾。邁耶夫婦有個女兒,是他們唯一的孩子,已經結婚,住在堪薩斯城,因此這套公寓裡就只住著他們,拿邁耶太太的話來說更確切:「除非女牢裡碰巧關了犯人,否則就只有我們了。」
監獄共有六間牢房,第六間專門是用來關女囚的,與其他牢房分開。這間屋子在警長公寓旁——實際上,它就緊鄰著邁耶夫婦的廚房。「但是,」約茜·邁耶說,「我並不擔心。我很願意有個伴兒,這樣我在廚房幹活兒時也能有人聊聊天。大多數女囚只會令你為她們感到難過,都是和丈夫或情人之間的問題。但希科克和史密斯就不同了。據我所知,佩裡·史密斯是第一個住進女牢裡的男人。原因在於警長希望在審判之前把他和希科克隔開。他們被帶進監獄的那天下午,我做了六個蘋果派,烤了一些麵包,一面烤,一面注視著廣場上的情況。我廚房的窗戶正好可以俯瞰廣場,你找不到比那兒更好的視角了。我不知道到底聚集了多少人,但是我猜幾百人還是有的,等著看殺害了克拉特一家的兇手。我從未與克拉特家的人打過交道,但從我聽到的一切看,他們一定是非常好的人。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是很難被寬恕的,我知道溫德爾擔心人們看到希科克和史密斯時會有所舉動,他擔心有人會攻擊他們。所以當我看見車隊到達時,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兒;我看見所有的記者都在跑著、推搡著,但是那時已經過了六點,天黑了,有點兒冷,有一半人已經放棄,回家去了。留下來的人連噓聲都沒有,只是直勾勾地盯著看。
「後來,當他們把兩個年輕人帶上樓時,我第一個看見的是希科克。他穿著一條薄薄的夏天褲子和一件舊的棉布襯衫。想想看那天有多冷,他沒得肺炎真叫人吃驚。他看起來完全是一副病歪歪的樣子,臉色蒼白得像個鬼魂。哦,那當然夠他受的了:被一群陌生人盯著,不得不在他們中間走過,而他們知道你是誰,幹了什麼。接著他們帶上來史密斯。我已經給他們在牢房裡準備好晚餐:熱湯、咖啡、三明治和蘋果派。通常我們每天只提供兩頓飯,七點半早餐,下午四點半主餐。但是我不想讓他們空著肚子上床;在我看來,不吃飯就睡覺一定會令他們感覺很糟糕。但是,當我用托盤給史密斯送去晚飯時,他說他不餓。他當時正透過女牢的窗戶向外張望,背對著我。從那扇窗戶看到的景象和我從廚房窗戶看到的一樣:樹木、廣場和屋頂。我對他說:‘喝點兒湯吧,是蔬菜湯,不是用罐頭做的,我親手做的,派也是我親手做的。’大概一個小時後,我回去取托盤時發現他一口也沒吃。他仍舊站在窗戶前,好像一直沒有動過似的。外面正下著雪,我記得我告訴他那是今年的第一場雪,在此之前,我們剛好過了一個漫長而美好的秋天。而現在雪來了。後來,我問他有沒有什麼特別愛吃的,第二天我會試著替他做。他終於轉過身來,看著我,一副懷疑的表情,好像我是在尋他開心。然後他說起了一部電影,聲音很低,簡直像說悄悄話似的。他想知道我看沒看過那部電影。我忘了叫什麼名字,反正我沒看過,我一向很少看電影的。他說那部電影是《聖經》上的故事,有一幕場景是一個男人被人從陽臺上扔下去,一群狂暴的男人和女人把他撕成了碎片。他說那就是當他看見法院廣場上的人群時腦子裡想到的場面。這也可能發生在他身上,他說這嚇得他胃疼,這就是他不能吃飯的原因。當然他錯了,我對他說,儘管他幹出了那種事,但沒有人想傷害他,這兒的人是不會那麼做的。
「我們談了一會兒,他很靦腆,但是過了一會兒他說:‘有一樣東西我最喜歡吃,西班牙米飯。’於是我答應給他做,他像是笑了,我立時感到,嗯,他不是我見過的最壞的年輕人。那天晚上,上床睡覺時,我對我丈夫說了我的看法。但是溫德爾嗤之以鼻。他是最早到達犯罪現場的人之一。他說要是我也在克拉特家的兇殺現場就好了,那樣就能判斷出史密斯先生和他的朋友希科克是多麼‘溫和’。他說他們在挖出你心臟的時候連眼睛都不眨一下。這倒是真的,畢竟是四條人命呢。我躺著睡不著,一直在想他們倆的良心是否會受譴責——只要想一想那四座墳墓。」
一個月過去了,又一個月過去了。有一段時間幾乎每天下雪,大雪給褐色的麥鄉披上了銀裝,城裡的街道上也堆起了厚厚的一層,顯得那樣寂靜。
女囚室窗外有棵榆樹,樹上壓著沉沉的積雪,頂端的樹枝剛好伸到窗前。幾隻松鼠就生活在這棵榆樹上。數週來,佩裡每天用吃剩的早餐引誘它們,其中一隻終於從樹枝跳到了窗臺上,通過鐵欄杆鑽入牢內。這是一隻雄性松鼠,長著一身紅褐色的毛。佩裡給它起名叫「紅」,不久紅便在牢裡住了下來,很明顯它願意分擔它朋友的牢獄生活。佩裡教會它幾個小花招:玩紙球、作揖、往佩裡肩膀上跳。所有這些都有助於打發時間,然而犯人仍然有大量的時間要消磨。他不準閱讀報紙,邁耶太太借給他的那些舊雜誌——《好管家》和《麥考斯》,他已經看倦了。但他還是儘量找事做:用指甲銼修指甲,磨得指甲發出柔軟光滑的粉紅光澤;一遍又一遍地梳理他那用洗髮水洗過的、散發著香味的頭髮;一天刷三到四次牙,還頻繁地刮臉洗澡。他的牢房裡有一隻抽水馬桶、一個淋浴隔間、一張帆布床、一把椅子和一張桌子,他把這些物品收拾得和他一樣乾淨整潔。有一次,邁耶太太的一句讚美令他感到驕傲。「瞧!」她指著他的床鋪說,「那毯子鋪得多麼平整,簡直可以在上面滾硬幣了。」不過他大部分醒著的時間還是在桌邊度過的,他在桌上吃早飯,坐在桌邊為紅畫素描、畫花、畫耶穌、畫想象中女人的面孔和身體;他也在這張桌上像記日記似的在廉價的格子紙上記下每天發生的事情。
一月七日,星期四。杜威來了,帶來幾包香菸,還帶了一份列印的供詞檔案讓我簽字。我拒絕了。
這份長達七十八頁的「供詞」是由佩裡對芬尼縣法院書記官口述的,重新敘述了一遍他早先對艾爾文·杜威和克拉倫斯·鄧茨的坦白。在回憶那天與佩裡的會面時,杜威說,佩裡拒絕在供詞上簽字令他很吃驚。「但這不重要,我可以在法庭上證實他對鄧茨和我的坦白。當然,還在拉斯維加斯的時候,希科克就已經在供詞上簽字了,他的供詞裡說四個人都是史密斯殺的。不過我實很費解,我問佩裡為什麼改變了主意。他說:‘除了兩個細節,我供詞中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如果你讓我改過來,我就簽字。’嗯,我能猜出來他指的是什麼。因為他與希科克的供詞之間唯一重大的差別就是他否認四個人全是他殺的。在那之前,他一直髮誓說,希科克殺了南希和她母親。」
「果然被我猜中!他正是要承認希科克說的是真話,正是他,佩裡·史密斯,開槍殺了克拉特一家。他說之所以撒謊,用他的話說,是因為‘我想讓迪克承認他是個膽小鬼。他的膽子嚇破了一地。’他之所以要把記錄改過來,倒不是他對希科克突發善心,而是考慮到希科克的父母。他說他為迪克的母親感到難過,他說:‘她的確是一個心腸很好的人。如果知道扣動扳機的不是迪克,對她而言會是個安慰。雖然沒有迪克就不會發生這件事,雖然在某種程度上這主要是他的錯,但事實是:我殺了他們。’但是我不太相信他的話,至少沒有因此准許他改變供詞。所以我說,我們並不根據史密斯的正式坦白來斷案。有沒有都一樣,我們已有足夠的證據,夠他們受十次絞刑的。」
令杜威信心大增的因素有很多:其一,他們找到了兇手從克拉特家偷走、後來在墨西哥城處理掉的收音機和望遠鏡。(堪薩斯州調查局警探哈羅德·奈特地飛赴墨西哥城,在一家典當行裡找到的。)此外,史密斯在供詞中還昭示出其他一些有效物證的所在。「我們衝上公路,向東狂奔。」在描述他和希科克逃離謀殺現場之後的經歷時,他說,「迪克開著車,快得像發了瘋似的。我想我們倆當時都非常興奮,至少我是這樣。非常興奮,同時又非常放鬆。我們倆都忍不住放聲大笑;突然間整件事看起來非常可笑,我不知道為什麼,反正就是如此。但是槍上還滴著血,我的衣服上也濺了血點,就連頭髮裡都有。所以我們拐向一條鄉村小路,開出去大約八英里,然後在一片能聽見狼嗥的草原上停了下來。我們抽了根菸,迪克不斷地拿剛才發生的事開玩笑。我從車裡出來,從水箱裡舀了點兒水,把血跡從槍上衝掉。我用迪克的獵刀在地上挖了個坑——我就是用這把刀殺了克拉特先生——把空彈殼和剩下的尼龍繩、膠帶都埋在裡面。此後,我們把車開上第八十三號國道,又繼續往東開往堪薩斯城和奧萊西。大概天亮前後,迪克在一處可以野餐的地方停了車,他們稱那兒是休息區,在那兒可以生火。我們生了堆火,開始燒東西。手套、襯衫什麼的。迪克說他希望能烤頭牛吃,他說自己從未這麼餓過。到達奧萊西的時候差不多已是晌午了。迪克把我送到旅館,然後開車回家和家裡人一起吃週日午飯。是的,他隨身帶著那把刀,還有槍。」
堪薩斯州調查局的警探搜查了希科克家,在一個裝釣具的盒子裡找到了那把刀,而那支槍被漫不經心地立放在廚房的牆邊。(希科克的父親拒絕相信他兒子參與了一起「如此可怕的犯罪」,他堅持說那支槍從十一月初以來,從未離開過他家,因此不可能是殺人兇器。)至於空彈殼、繩子和膠帶則是在一位名叫維吉爾·佩茲的公路局工人的幫助下找到的。維吉爾在佩裡·史密斯指認的那片地區開著推土機,一寸一寸地挖,最終找到了空彈殼等物證。這樣,證據就齊全了,堪薩斯州調查局已經使案件成為不可動搖的鐵案;而且,檢測表明,這些空彈殼就來自於希科克的槍,而殘存的繩子和膠帶也與加之於受害者的相一致。
一月十一日,星期一。來了一位律師,弗萊明先生,是個戴著紅色領帶的老頭兒。
由於被告表示沒錢給自己請律師,羅蘭·h.塔特法官指派了兩位當地的律師擔任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分別是阿瑟·弗萊明先生和哈里森·史密斯先生。七十一歲的弗萊明先生是加登城前任市長,矮矮的個子,外表並不引人注目,卻繫著一條惹眼的領帶。他曾推拒此一任命。「我不想為他們辯護,」他對法官說,「但是如果法庭認為此項任命適當,我別無選擇。」希科克的律師哈里森·史密斯四十五歲,六英尺高,愛玩高爾夫球,是位熱忱的慈善互助會會員。他以優雅的風度接受了任命:「總歸要有人去做。我會盡我最大努力。不過我認為這會令我在這一地區不受歡迎。」
一月十五日,星期五。邁耶太太在廚房裡放收音機,我聽廣播說縣檢察官要力爭判我們死刑。「富人從來都不會被絞死,上絞刑架的都是窮人和無依無靠的人。」
檢察官杜安·韋斯特是個雄心勃勃、儀表堂堂的年輕人,雖然只有二十八歲,但看上去卻像是四五十歲的人。對記者發表宣告時,他說:「本案一旦遞交陪審團,我將請求陪審團宣佈他們有罪,判處他們死刑;如果被告迴避陪審團的審理而直接向法官承認有罪,我也會請求法官判他們死刑。我早已瞭解,作這個決定必將成為我的職責,但此項決定也並非輕率而為。我覺得,鑑於罪犯如此兇殘且明顯缺乏對受害者的憐憫,因此唯一能夠絕對保護公眾的方式就是判處被告死刑。因為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最終未獲得假釋的,在堪薩斯州根本不存在。實際上,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平均服刑時間都不到十五年,就被假釋了。」
一月二十日,星期三。要我就克利福德·沃克案作謊言測試。
與克拉特案相似、多人遇害的這類謀殺案會引起各地執法人員的興趣,對於那些正在調查類似懸案的警探來說就更有吸引力。因為一起神秘案件的真相大白常常會促成另一起案件的偵破。對加登城事件大有興趣的眾多警官中,有一位是佛羅里達州薩拉索塔縣的警長。該縣有個漁村叫奧斯伯雷,離塔姆帕城不遠。在克拉特慘案發生僅僅一個多月後,就在此漁村附近的一座荒僻牧場上,也有四個人慘遭殺害。正是聖誕節那天,史密斯在邁阿密的一張報紙上讀到過的報道。受害者也是一家四口:年輕的克利福德·沃剋夫婦和他們的兩個孩子,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均是被人用獵槍射穿頭部致死。由於克拉特案的兇手在十二月十九日夜間,也就是沃克案案發當天,在塔拉哈西旅館過夜,管理奧斯伯雷的警長在沒有其他任何線索的情況下,自然急於提審史密斯和希科克,並令他們接受測謊。希科克同意了,史密斯也同意,而且他還對堪薩斯州當局說:「我那時就曾對迪克說,我敢打賭,不管是誰幹的,此人一定讀到過堪薩斯州發生的案件,是一個瘋子。」測試的結果證明不是他們乾的,這令奧斯伯雷的警長甚至杜威在內都大為沮喪。杜威並不相信世界上有這樣意外的巧合。但至今,謀殺沃克一家的兇手仍然逍遙法外。
一月三十一日,星期天。迪克的父親來這兒看望他。看見他從我門前走過時,我跟他打了聲招呼,但他一聲不吭地走了過去,好像沒聽見我說話似的。從邁耶太太那兒得知希科克太太沒來是因為她感覺太傷心了,不想來。雪下得真夠狠。昨晚做夢夢到我和爸爸在阿拉斯加——醒來時身下是一灘冰涼的尿水!
希科克先生和他兒子在一起待了三個小時。後來他冒雪向加登城火車站走去。這個筋疲力盡的老人彎著腰,被癌症折磨得形容憔悴、消瘦不堪。他也只有幾個月可活了。在車站等回家的火車時,希科克先生對記者說:「我已經看過迪克了,唉,我們談了很久。我敢向你保證,案件不像人們說的那樣,也不像報紙上寫的那樣。這兩個孩子去那所房子的時候並沒打算行兇。至少我兒子不想。他也許有些地方很壞,但還不至於壞到那個地步。史密斯才是。迪克說當史密斯攻擊那人(克拉特先生)、割斷他喉嚨的時候,他並不知情,他甚至不在那間屋子裡。他是在聽見搏鬥聲後才跑進去的。雖然迪克當時拿著槍,但他說:‘史密斯一把搶過槍,一下子就把那人的腦袋開啟花了。’他說:‘爸爸,我本來應該奪回槍,打死史密斯。在他殺死其他人之前打死他。如果我那麼做了,我的處境會比現在好很多。’我覺得他也應該那麼做。但按照現在人們的想法,他是沒有機會了。他們倆都要被絞死。」他的眼睛顯得疲憊、沮喪,他補充說:「自己的兒子上絞刑架,知道他將被絞死,沒有比這更難受的了。」
不論是佩裡·史密斯的父親,還是他姐姐,都沒有給他寫信或來看望他。特克斯·約翰·史密斯據說正在阿拉斯加的什麼地方尋找金礦,儘管警方花了很大力氣,但還是沒能找到他。他姐姐對調查人員說她害怕弟弟,請他們不要告訴他自己目前的住址。(得知姐姐的話,史密斯微微一笑,說:「我真希望那天晚上她也在那間房子裡。那該是多麼可愛的一幕啊!」)
除了松鼠,除了邁耶夫婦,除了偶爾來和他談話的律師弗萊明先生,佩裡經常是孤零零的一個人。他思念迪克。有一天他在自制的日記本上寫他「經常想起迪克」。自被捕以來,他一直沒機會和迪克說說話。除自由外,和迪克說說話,再次和迪克在一起,這正是他最想要的。迪克不是他曾認為的「硬漢」——「獨斷」、「有男人氣概」,是個「真正的男子漢」;實際上他「相當脆弱、淺薄」,是個「膽小鬼」。然而,此時,在全世界所有的人裡,和他最親密的卻是這個人,因為至少他們是同一類人,都是該隱的兄弟。和他分開後,佩裡覺得「孤零零的,一切都要靠自己。一個遍體鱗傷的人,只有瘋子才會理睬」。
然而二月中旬的一天早晨,佩裡收到了一封信,郵戳是馬薩諸塞州里丁鎮的。信的內容如下:
親愛的佩裡,得知你現在的境遇,我很難過。我決定寫信給你,讓你知道我還記得你,並且願意盡我所能地幫助你。怕你一時想不起我的名字——唐·卡利範,我隨信附寄一張我們相識時的照片。最初當我在報紙上讀到你的訊息時,我深感震驚,後來就開始回憶我們相識的那些日子。雖然我們從來不是親密的朋友,但我在軍中認識的人裡,對你印象卻是最深。大約是一九五一年的秋天吧,你被分派到華盛頓李維斯堡的第七六一工兵輕裝備連。你個子很矮(我也不比你高多少),但身體強壯,長著一頭濃密的黑髮,臉上總是帶著笑容。因為你曾在阿拉斯加生活過,不少人都稱你是「愛斯基摩人」。
我最先想起來的就是長官視察連隊那件事,當時要求所有的手提箱都要開啟檢查。我記得所有的手提箱都是整整齊齊的,你的也是一樣,但是你的裡面貼了幾張性感女郎。我們都認為你要有麻煩了。但來視察的長官卻沒在意,檢查結束後,他根本沒有追究此事。我們當時都認為你真是個勇敢的傢伙。我還記得,你檯球打得很好,直到現在我還能想象出你在連隊檯球室裡打檯球的樣子。你還是連裡最出色的卡車司機之一。你還記得那次部隊野營時咱倆的遭遇嗎?在冬季的一次演習中,我們負責測定卡車在野外的耐用程度。我們連隊的卡車是沒有暖氣的,駕駛室裡經常很冷。我記得你在車座的地板上挖了一個窟窿,好讓發動機的熱氣進到駕駛室裡。我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在我的印象裡,「毀壞」軍隊財物是犯罪,你有可能因此受到嚴厲的懲罰。我當時是新兵,一點兒紀律都不敢犯。但是我還記得當我為此而擔心的時候(同時還挨著凍),你卻咧嘴一笑(你一定很暖和)。我記得你買過一輛摩托車,還模模糊糊地記得你好像還出了點兒事。被警察追?撞了車?不管是什麼,那是我第一次意識到你身上狂野的一面。我的回憶有些地方可能不對;畢竟那是八年前的事了,而我和你在一起只有八個月。不過在我的記憶裡,我們倆相處得很好,我很喜歡你。你看起來總是興高采烈、很神氣的樣子,你擅長部隊的活兒,我不記得你發過多少牢騷。當然,那時你不安分的性格就很明顯了,只是我從來沒注意到。但現在你的確有麻煩了。我試圖想象出你現在的處境,你在想些什麼。我第一次讀到你的訊息時驚得瞠目結舌,我真是那樣。後來我放下報紙,想去考慮其他事情,但卻總是想起你,我不能用遺忘來安慰自己。我現在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或者說我在為此而努力,但過去我並不是這樣。以前我腦子裡只想著那些對我自己最重要的小事,我從未考慮過死亡或者來世的事情。我的生活太熱鬧:買車、上大學、約會,等等。後來,我弟弟在十七歲那年得白血病死了。我現在經常在想,在他知道自己不久即將離開人世的時候,心裡在想些什麼。現在我想起了你,我也想知道你在想些什麼。在我弟弟去世前的幾個星期裡,我不知道該和他說些什麼;但是現在我知道我該說什麼。這就是我給你寫信的原因:因為上帝創造了你,也創造了我,他愛你,就如同他愛我。就我們所知的上帝意旨來看,你所遭遇的災難,將來我也可能遇到。
你的朋友
唐·卡利範
雖然對這個名字毫無印象,但佩裡立刻認出了照片上那個剪著平頭、眼睛圓亮而真摯的年輕士兵。這封信他讀了許多遍。儘管他認為其中有關宗教的啟示沒有說服力,(「我嘗試過信教,但是我不相信,我無法相信,假裝是沒有用的。」)但這封信還是令他非常激動。有人主動要幫助他,一個明智而值得尊敬的人,一個曾經認識他、喜歡過他的人,一個署名為朋友的人。他懷著感激的心情,迫不及待地提筆寫下回信:「親愛的唐,我當然還記得唐·卡利範……」
希科克的牢房沒有窗戶,他的牢門面對著其他牢房,中間隔著一條寬大的走廊。但是他並不孤獨,有許多人和他說話:酒鬼、造假幣的、打老婆的以及墨西哥流浪漢。迪克憑藉「鐵窗硬漢」式的滿不在乎以及說不完的風流韻事和葷笑話贏得了一般獄友們的歡心。(不過有一個人不吃這一套,一個老頭兒,見了迪克就衝著他大喊:「兇手!兇手!」還用一桶髒水把他潑成了落湯雞。)
表面上,希科克完全是個無憂無慮的年輕人。在睡覺或找人搭訕之餘,他就躺在床上抽抽菸、嚼嚼口香糖、翻翻體育雜誌或者平裝本的恐怖小說。他經常躺在床上一邊吹口哨——最愛的曲子是《你一定曾是美麗的寶貝》、《去往水牛城》——一邊盯著天花板上那盞不分晝夜都亮著的燈泡。他憎恨燈泡單調的監視,它不但打擾他睡覺,而且還威脅到他心中的秘密計劃——越獄。事實上,他並不像表面上那樣無憂無慮、那樣順服;他想盡一切辦法避免「到絞刑架上盪鞦韆」。他知道這次審判——任何堪薩斯州的審判都是如此——他避免不了這樣的結局。因此他下定決心要「越獄,搶一輛汽車,揚塵而去」。但是首先他必須有一件武器。有幾個星期,他一直在自制武器:一把「尖刀」,一把類似冰錐的利刃,從副警長邁耶的肩胛骨捅進去一定可以致命。他做這把刀的材料——一塊木頭和一段硬鐵絲——是從一把偷藏起來的馬桶刷上拆下來的,後來一直藏到床鋪底下。每當深夜,四周只有鼾聲、咳嗽聲以及從漆黑小鎮傳來的聖達菲火車站的汽笛聲時,他就開始在牢房的水泥地面上磨鐵絲。一邊磨,一邊心中謀劃。
希科克高中畢業後的那年冬天,他曾靠搭車跑遍了堪薩斯州和科羅拉多州。「我當時在找工作。有一次我搭上一輛卡車,司機和我起了一點兒小爭執,實際沒有什麼原因,但是他卻揍了我一頓,攆我下了車,把我一個人留在高高的落基山上。天下著雨夾雪,我的鼻子血流不止。後來我在一處樹林斜坡發現了許多消夏用的小木屋,因為是冬天,所以全都鎖著。我進入其中一間,裡面有燒火用的木頭和罐頭食品,甚至還有威士忌。我在裡面住了一個星期,雖然鼻子很疼、眼睛青腫,但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之一。雪停後,太陽出來了。我從未見過那麼美的天空,就像在墨西哥一樣,如果墨西哥也有冬天的話。我又搜查了其他幾座屋子,找到一些煙燻火腿、一臺收音機和一支步槍。那槍太棒了!我每天都揹著出去,陽光照在我的臉上,那感覺太好了。我覺得自己就像‘人猿泰山’。每天晚上,我吃完豆子和煎火腿,鑽進火堆旁的毯子,聽著收音機播放的音樂漸漸入睡。那附近沒有人來,我敢打賭,我可以住到開春。」如果越獄成功,迪克打算去重溫舊夢:前往科羅拉多的深山裡,到那裡找間小屋藏到春天(當然是單獨行動,他才不考慮佩裡的前途呢)。一想到這田園般的生活,他磨鐵絲的勁頭就更大了,終於把它磨成了一支光滑的極為鋒利的錐子。
三月十日,星期四。警長突襲搜查了所有牢房,在迪克的床鋪底下找到一把小刀。我想知道他在想些什麼。(微笑)
實際上,佩裡並不認為這是一件可笑的事,因為揮舞著一件危險武器的迪克,可能對他心中正在盤算的計劃發揮決定性的作用。幾個星期過去了,佩裡已經熟悉了法院廣場內的一切動靜、附近出現的常客及其生活習慣。例如,那兩隻瘦弱的灰色公貓每天傍晚都要出現在法院廣場上,四處巡視,不時停下來檢查停放在那裡的汽車。最初這令佩裡迷惑不解,直到邁耶太太給他解釋了一番,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兩隻貓是在找車頭護柵上的死鳥。此後,一看到貓出來活動,他心中就一陣絞痛:「因為我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像它們一樣。我是他們的同類。」
佩裡越來越留意到廣場上的一個人,那是一位精力充沛、腰桿挺直的紳士,銀灰色的頭髮像無沿便帽一樣蓋在頭頂;他臉型寬大,下巴堅實,不說話時看起來似乎不好相處;嘴角的紋路很深,下垂的眼角顯得很陰鬱——整體看來非常嚴厲。但實際上,這個印象至少部分是錯誤的,因為佩裡時不時地瞥見他停下腳步和其他人說話,一副談笑風生的樣子,看起來輕鬆、快樂、寬厚。「人們可以從這種人身上看到人情味」,這是一種重要的品質,因為此人正是第三十二司法區法官羅蘭·h.塔特,他將主持堪薩斯州對史密斯和希科克的審判。佩裡後來才知道,塔特是西堪薩斯地區一位家喻戶曉、人人敬畏的名人。他很富有,養了許多馬,擁有一大片田產,據說他的妻子非常漂亮。他有兩個兒子,但是小兒子已經夭折了,這個悲劇令法官夫婦極為悲痛,於是他們把一個因案出庭的無家可歸的棄兒收為養子。「這麼說他心腸很軟,」有一次佩裡對邁耶太太說,「也許他能給我們一個機會。」
但那並不是佩裡真實的想法。他相信自己給唐·卡利範的信中所寫的——他們現在經常通訊——他的犯罪行為是「不可饒恕的」,他註定要「爬上那十三級臺階」。然而,他並沒有完全放棄希望,因為他也計劃越獄。他的希望寄託在兩個觀察已久並且一直也在關注他的年輕人身上。他們一個是紅頭髮,一個是黑頭髮。有時候,這兩個年輕人站在廣場上那棵枝條伸進牢房窗戶的榆樹底下,衝佩裡微笑,還向他招手——至少他自己是這樣想。佩裡從未和他們說過話,他們總是待上一小會兒,就走開了。但是佩裡卻相信,這兩個年輕人在一種冒險慾望的刺激下,也許會幫助他越獄。因此,他畫了一張廣場地圖,還標示出最適合停靠「逃跑汽車」的地點。在地圖下面,他寫到:
我需要一把五號鋼鋸。除此之外,別的什麼也不需要。但是你們知道一旦被抓住的後果嗎(如果瞭解就點點頭)?那也許意味著你們要在監獄裡住很久。你們也有可能被殺。為了一個你們根本不認識的人。你們最好仔細想想!認真地想!另外,我怎麼知道我能信任你們呢?我怎麼知道你們不是耍了一個花招,把我弄出監獄,然後殺掉呢?希科克怎麼辦?所有的策劃必須包括他在內。
佩裡把這張字條摺好,放在桌上,準備在兩個年輕人再次出現的時候立即從窗戶裡扔出去。但是他們再也沒有出現,他也再沒有見到他們。最終他甚至懷疑那兩個年輕人是不是自己臆想出來的。(一想到自己「也許不是個正常人,也許是個瘋子」,佩裡就感到焦慮。「在我還很小的時候,姐姐就因為我喜歡月光而笑話我。我經常躲在黑影裡,偷偷地看月亮。」)不管是不是幻想,他不再去想那兩個年輕人了。另外一種逃脫的辦法——自殺,取代了之前的想法。雖然獄方很警惕(牢房中不準有鏡子、皮帶、領帶或者鞋帶),但他還是想出了自殺的辦法。他的牢房的天花板上也有一盞晝夜通明的燈泡,但和希科克不同的是,他的牢房裡還有一把掃帚,他可以用掃帚抵住燈泡直到把它擰下來。一天夜裡,他夢見自己把燈泡擰了下來,用碎玻璃割腕自殺。「我覺得全部的氣息和光明正在離我遠去,」他後來在描述自己的感受時說,「牢房的牆壁消失了,天空呈現出來,我看到一隻黃色大鳥從天而降。」
在他的一生裡,從貧窮而悽慘的童年,到放蕩不羈的青年時期,再到現在獄中的日子,那隻巨大的黃色鸚鵡始終在佩裡的夢中飛翔。它是佩裡的復仇天使,替他殺死敵人,或者就像此刻,在他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刻,「它抓起我,我大概輕得就像一隻小老鼠,我們上升、上升,我能看見下面的廣場,人們追著、喊著,警長向我開槍。因為我自由了,所有的人都痛苦得要死,我飛啊飛啊,我比他們都要幸福。」
開庭預定在一九六〇年三月二十二日舉行。在開庭前的幾個星期裡,辯護律師經常與被告商談,有關變更審判地點的適當性與可行性也在討論之列。但是弗萊明先生曾多次提醒他的當事人說:「不論審判在堪薩斯州哪一地點舉行,都不會對本案產生影響。該州各地的觀點都是一樣的。在加登城審判對我們可能還更有利一點。這裡是一個宗教信仰深固的地區,一萬一千人擁有二十二座教堂。大多數牧師都反對死刑,他們認為死刑是不道德的,是違反宗教教義的;就連克拉特家的牧師同時也是他家摯友的考文牧師,也反對在本案中採取死刑。記住,我們所希望的就是挽救你們的性命。我認為這裡的機會並不比別處差。」
在第一次傳訊史密斯和希科克之後不久,塔特法官便接到兩名被告律師提議,請求對兩名被告做詳細的生理與心理方面的檢查。他們特別進一步請求法庭,准許堪薩斯州拉尼德安全且裝置良好的州立精神病院暫時監護兩名犯人,並由該院檢驗被告之一或兩人,是否屬於「精神失常、低能或白痴,以致不能理解自己的處境並提出辯護」。
拉尼德位於加登城以東一百英里。希科克的辯護律師哈里森·史密斯向法庭陳述說他已經去過該院,與醫院專業人士交換了意見。「我們自己的城區內沒有合格的精神病科醫生。實際上,在方圓二百二十五英里的範圍之內,拉尼德是唯一能找到這樣的醫生的地方,他們受過專業訓練,可以執行重大精神狀態的評估。這需要花時間,大概四到八週。但是和我商談過的醫生說他們願意立刻開始工作;而且作為一家州立機構,它當然不會讓縣政府承擔任何費用。」
這個提議遭到檢察官特別助理洛根·格林的反對。他確信,「暫時性精神錯亂」有可能成為對方(被告律師)在即將到來的審判中試圖堅持的辯護詞。他擔心這項建議如被法庭採納,其結果就像他在私下預測的那樣,有可能導致一大堆同情被告、「治人腦子」的醫生出庭作證。(「那幫傢伙,總是為兇手喊冤叫屈,卻從來不考慮受害者。」)他害怕出現這樣的局面。格林出生於肯塔基州,是位個子矮小、性格好鬥的律師。他向法庭指出,堪薩斯州有關犯人心智健全的規定,是沿用了英國古代的《麥納頓法則》,該法律規定如果被告知道自己行為的實質,且明瞭這種行為是錯誤的,那麼他在心智上就是健全的,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格林進一步指出,堪薩斯州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判斷被告精神狀態的醫生必須具備特殊的資格,「普通醫生就可以,一般行醫的醫生就可以勝任。法律就規定這些。每年,本縣都有關於精神健全與否的聽證會以決定犯人的刑罰。我們從未求助於拉尼德或者其他類似的精神病院的醫生,一直都是我們自己的醫生執行這類檢驗。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精神失常、白痴或者弱智根本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把被告送到拉尼德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是在浪費時間。」
被告的辯護律師史密斯在反駁時指出,現在的形勢「遠比精神健全犯人的審訊嚴峻得多。這涉及到兩個人的生命。不管他們犯下了怎樣的罪行,他們有權接受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醫生的檢查。精神病學,」他補充說,「在過去的二十年裡已經迅速發展起來。聯邦法院已經開始將這一科學成果應用於審判罪犯。我個人認為現在正是我們在本案中應用這一學科的新見解的大好時機。」
但塔特法官似乎無意於抓住這一「大好時機」,因為就像法官的一位同事所說的那樣,「塔特是那種照本宣科的律師,他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判案」;但他同時指出,「如果我是無辜的,我最希望坐在法官席上的就是他;但是如果我是有罪的,我最不希望的也是他。」實際上塔特法官也並沒完全否決這項建議;相反,他按照法律的規定,任命了一個由三名加登城醫生組成的委員會,授權他們裁決犯人的精神狀態。(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談話,三位醫生宣佈兩個犯人誰都沒有精神失常。得知醫生的診斷結果,佩裡·史密斯說:「他們怎麼知道?他們只是來取樂的。想親耳從罪犯的嘴裡聽到所有可怕的細節。哦,他們聽得眼睛放光呢。」希科克的律師也很惱火,他再次前往拉尼德州立醫院,呼籲精神病醫生免費去加登城為被告作檢查。自願承擔此任務的w.米歇爾·瓊斯醫生,是一位非常合適的人選,雖然還不到三十歲,但已經是犯罪心理學和精神失常犯罪方面的高階專家了,他先後在歐洲和美國研讀並工作多年。他同意為史密斯和希科克作檢查。如果檢查結果有利,他將出庭為被告作證。)
三月十四日早晨,被告的辯護律師再次求見塔特法官,這次他們請求延期開庭。這天離原定日期只剩八天了。他們的理由有二:第一,「最重要的證人」即希科克的父親病重,無法出庭作證。第二個理由比較微妙。在過去的兩個星期裡,該城的商店櫥窗、銀行、飯店和火車站內都開始出現一些大字橫寫的廣告,上面寫著:h.w.克拉特農場大拍賣。時間:一九六〇年三月二十一日。地點:克拉特住宅。
哈里森·史密斯對法官說:「這次被害人財物大拍賣的日期恰好定在一週之後,也就是在首次開庭的前一天。這是否將不利於被告,我無法指證;但是這些廣告加上報紙和電臺的宣傳,勢必將會不斷提醒該地的每一位居民,而一百五十名候選陪審員就將從他們當中產生。」
塔特法官不為所動。他否定了這項建議,未加任何評論。
年初的時候,克拉特先生的日本鄰居蘆田英夫已經拍賣了自己的農場裝置,舉家遷往內布拉斯加州。蘆田那一次的拍賣算是相當成功,但也只吸引了百餘名顧客。而趕來參加克拉特家拍賣的人數則超過了五千人。由於霍爾科姆的居民早預料到這次必定盛況空前,因此教會的婦女們就把克拉特家的穀倉變成了一個餐廳,準備了二百個自制的餡餅,二百五十多磅漢堡和六十多磅火腿片,但是誰也沒有想到這次拍賣會竟打破了西堪薩斯地區的紀錄。車輛從州內大、小城鎮以及附近的俄克拉荷馬、科羅拉多、得克薩斯與內布拉斯加各州源源湧進,一輛接一輛,在通往河谷農場的小路上排起了長龍。
這是自謀殺案以來,首次允許公眾參觀克拉特宅;這說明了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來客風塵僕僕的動機純粹是出於好奇心。當然,那天天公也作美。到三月中旬,冬天厚厚的積雪已經融化,土地已經徹底解凍,出現了成片深及腳踝的稀泥。在土壤乾燥之前,農戶們沒有太多的事可做。「現在地裡全是爛泥,」一位農婦,比爾·蘭姆齊太太說,「無論如何,也沒法工作。我們想不妨開車去看看拍賣會。」實際上,那天風和日麗,已經是春天了。雖然腳下是深深的淤泥,但太陽終於露出了面容,也許是被大雪和陰雲遮蓋了太久,太陽看起來像是特地為這天亮相似的;克拉特先生生前栽種的梨樹、蘋果樹,林蔭路兩旁的榆樹,都披上了一層新綠。宅邸四周修剪整齊的草坪也是一片嫩綠,上面站滿了人。婦女們急於仔細看看這座無人居住的房屋,她們紛紛從草坪上踏過,透過窗戶向屋裡張望,彷彿既希望又害怕看見優雅的印花窗簾後面隱藏的幽靈。
拍賣師大聲叫喊,稱讚著即將被拍賣的物品——拖拉機、卡車、手推車、裝釘子用的木桶、大鐵錘、全新木材、牛奶桶、烙鐵、馬掌等,凡是農場的必備品,從繩子、馬具到洗羊用的清潔液與錫制洗衣盆,應有盡有。大多數人是帶著低價購買到這些物品的希望來的,競標者卻羞羞答答,那磨起老繭的手不肯輕易拿出血汗錢;但是所有的東西最後都賣掉了,甚至連一串生鏽的鑰匙也有人買去。一個穿著淺黃色皮靴的年輕牛仔買到了凱尼恩·克拉特的「追狼車」,男孩生前經常開著這輛破車在月夜裡追趕郊狼。
那天在拍賣會上負責把東西搬上搬下的有三個人:保羅·赫爾姆、維克·伊爾斯克和阿爾弗雷德·斯托克萊因,他們都曾是長期追隨赫伯特·威廉·克拉特先生的忠心耿耿的僱員。幫他賣掉這些遺物是他們最後的工作,今天也是他們在河谷農場工作的最後一天了;農場已經賣給了一位俄克拉荷馬州的牧場主,從此以後在這裡生活和工作的將是陌生人了。隨著拍賣的進行,克拉特先生那龐大的資產越來越小,直至完全清空。保羅·赫爾姆不禁憶起了這家人的葬禮,他說:「這簡直就是第二次葬禮。」
最後拍賣的是畜欄中的牲口,大部分是馬匹,其中包括南希那匹又肥又大、已過盛年的寶貝。開始拍賣馬匹的時候已是午後,學校放學了,南希的幾個同學擠在人群中觀看,蘇珊·基德維爾也在裡面。蘇珊已經收養了南希的一隻無家可歸的小貓,但她仍希望能給寶貝一個家,她愛這匹馬,她也知道南希是多麼地愛它。以前在夏天的夜晚,兩個女孩經常騎在寶貝寬寬的背上,慢慢走過麥田,來到河邊下到河裡。寶貝在淺水處涉水,直到「我們三個清涼得像魚兒一樣」,才從水裡出來。但是蘇珊卻沒有地方養這匹馬。
「五十……六十五……七十……」好久都沒有人出價,似乎沒有人真的想買寶貝。最後,一位門諾派農場主用七十五塊錢得到寶貝,他說打算用寶貝來耕地。當他把寶貝牽出畜欄時,蘇珊·基德維爾跑了過去,她向寶貝揮手,似乎想向它說聲再見,但最後卻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在開庭前夕,加登城《電訊報》刊登了一篇社論,其中這樣寫到:
有些人認為在這起轟動一時的謀殺案開庭之時,全國的目光都會聚焦在加登城。但實際並非如此。甚至就在距本城僅一百多英里的科羅拉多州,也很少有人熟知本案,他們只不過知道好像一個良善的家庭的數位成員慘遭殺害。這對全國當前的治安來說是一項隱憂。自從去年秋天克拉特一家四口遇害後,類似的謀殺案在其他地方又發生了數起。就在本案開庭前的幾天時間,至少又有三起特大謀殺案登上了報紙的頭條。因此,我們目前這起謀殺案不過是人們過目即忘的眾多案件之一了……
或許全國的目光並不曾集中在他們身上,但是在第一次開庭的那天早晨,案件的主要參與者,從法庭書記到法官本人,都明顯注意了自己的儀表風度。四位律師全都穿著嶄新的西裝,縣檢察官的大腳蹬著一雙新皮鞋,每走一步都會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希科克也穿著他父母送來的衣服:藍色嗶嘰褲子,白襯衫,打著深藍色的領帶,顯得很整潔。只有佩裡·史密斯例外。他既沒穿外套,也沒打領帶,只穿了一件無領襯衫(還是從邁耶先生那兒借來的),一條牛仔褲,褲腿捲了起來,看起來猶如出現在麥田裡的海鷗,既孤獨又突兀。
法庭位於芬尼縣法院大樓的三層,是個普通的房間,四壁雪白,裡面擺著漆成了深色的木質傢俱,顯得陰沉而單調。旁聽席的長椅大約可以容納一百六十人。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這天上午,長椅上清一色是男性,他們均是芬尼縣居民,陪審團成員將從他們中間產生。許多應招而來的人看起來並不急於入選。(其中一位陪審員候選人與另一位交談時說:「他們不能用我。我耳朵不太好。」他的朋友,羞澀地沉默了一會兒,說:「經你這麼一提醒,我的耳朵也不太好啊。」)據原來推測,組成陪審團要花好幾天的時間,但結果四個小時就完成了。這個包括兩名候補人員的陪審團是從前四十四名候選人中遴選出來的。其中有七人由於被告方面提出異議而被淘汰,三人應起訴方的要求以及法官的准予而退出;另外二十人或因為反對死刑,或因為承認自己已經認定被告有罪,而被解除了陪審員資格。
最終選出的十四個人裡有六位農場主、一位藥劑師、一位幼兒園園長、一位機場僱員、一位打井師傅、兩位售貨員、一位機械師以及一位保齡球館經理。他們均已成家(數人有五個以上的子女),都是當地名教派的虔誠成員。在作誓言審查時,其中四位對法庭坦言,他們認識克拉特先生,不過不太親密,因此不致影響他們作出公正的判斷。當被問及對死刑的看法時,那位在機場工作的名叫n.l.敦南的僱員說:「要在平時,我反對死刑,但在本案中,我並不反對。」在場的許多人都認為,他這項表白顯示他對此案存有成見。但敦南仍入選了。
兩名被告對誓言審查的過程漠不關心。前一天,那位義務來為他們作檢查的心理學家瓊斯醫生已經和他們各自交談了兩個多小時。在會談結束時,他建議每人寫份自傳。因此,在誓言審查的那四個小時裡,他倆正忙著寫自傳。他們坐在各自律師的對面,希科克用鋼筆,史密斯用鉛筆寫著。
史密斯在自傳中寫到:
我叫佩裡·埃德加·史密斯,一九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出生於內華達州埃爾克縣的亨廷頓。那是一片荒野。記憶中我們家在一九二九年搬到了阿拉斯加州的朱諾市。除父母外,我還有一個大哥小特克斯,(後來因為「德州人」這個名字老是受人嘲諷,他改名叫詹姆斯,但據我所知這也是因為他從小恨我父親的緣故——都是媽媽從中挑撥的。)兩個姐姐弗恩(她後來改名叫喬伊)和芭芭拉……在朱諾,我父親開始販賣私酒。我想就是在那個時候,媽媽迷上了酒。媽媽和爸爸開始吵架。我還記得媽媽在父親出門的時候,在家中和幾個水手「尋歡作樂」。等父親回家後,爭鬥就開始了。父親經過一番劇烈爭鬥,把那些水手趕了出去,然後又把我媽痛打了一頓。我嚇壞了,實際上我們小孩子都嚇壞了,大哭不止。我之所以害怕是因為我認為父親也會傷害我,也因為他正在打媽媽。我當時真的無法理解他為什麼打她,但心裡好像知道一定是媽媽做了非常壞的事……這以後我還依稀記得的是我們在加利福尼亞州布拉格堡的生活。我哥哥得到了一個禮物,是支玩具槍。他開槍打死了一隻蜂鳥,見鳥死了,他很難過。我求他讓我也玩玩,但他把我推開了,說我還太小,我傷心地哭了。哭完後,我怒火中燒;到了晚上,我看見槍立在他的椅子旁邊,就從他背後一把抓了過來,對準他的耳朵大喊:砰!父親(也許是媽媽)揍了我一頓,還讓我道歉。有個鄰居經常騎著一匹白馬經過我家門口去城裡,哥哥常用那支槍朝馬射擊。有一次,鄰居逮到了躲在灌木叢中我們哥倆,送到父親面前,我們捱了一頓揍,我哥的槍也被收走了,我真高興他的槍被收走了……對在布拉格堡的生活,我就記得這些……(對了,我們小孩子還經常手裡拿著一把傘,從乾草棚上往下面的草堆裡跳。)
我還記得幾年後我們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州(或是內華達州),有一件非常噁心的事讓我難以忘記,我媽和一個黑鬼的事。夏天的時候,我們小孩子都睡在門廊上,我們的床就在父母臥室窗臺的正下方。我們所有小孩都透過半掩的窗簾看到了全部過程,真真切切的。我父親當時僱了一個黑鬼(叫山姆)幹一些耕地或者放牧的零活,他自己則在外幹活,經常很晚才開著那輛破卡車回家。我現在想不起事情的全部經過,但可以肯定父親是知道或者懷疑了。事情以父母的分手而告終,母親帶著我們去了舊金山,還帶走了父親的卡車和他從阿拉斯加帶回來的許多紀念品。我想那是在一九三五年吧?
……在舊金山,我成天惹事,跟一群野孩子在外頭混,那些人都比我大。我媽總是喝得醉醺醺的,她根本不能好好教養或照顧我們了。我就像土狼一樣任性而野蠻。沒有規矩,沒有紀律,也從未有人教我分辨是非。我高興去哪兒就去哪兒,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直到碰上警察找我麻煩。因為離家出走和盜竊,我多次被關進教養院,現在有一處我還記得特別清楚。我腎臟虛弱,每天晚上都尿床,這是很丟臉的事,但我也沒辦法。在那個教養院裡我常因此遭到一個女看守的毒打,她當著其他孩子的面罵我、羞辱我。她經常在夜裡過來檢視我尿沒尿床。如果尿了,她就把我的被褥扔出去,然後用一根粗大的黑皮帶瘋狂地抽我;揪住我的頭髮,把我從床上拽下來,拖到浴室,扔進澡盆,用冷水澆我,還讓我自己把床單洗乾淨。每晚對我來說都是一場噩夢。後來她又想出新花樣來整我,她認為在我的陰莖上抹藥膏是件很有趣的事,這幾乎令人難以忍受,我疼得火燒火燎的。她後來因此丟了工作。但這永遠也改變不了我對她的看法,永遠也改變不了我要復仇的想法,向她以及所有取笑過我的人復仇。
寫到這時,瓊斯醫生告訴他必須在那天下午完成,史密斯不得不跳過某些生活經歷,直接敘述青少年時期以及後來和父親一起在中西部流浪、淘金、打獵與其他瑣碎的細節:
我愛我的父親,但是有的時候這種愛與親情就像被浪費的水一樣從我心底流乾了。他從未試圖去理解我,極少為我著想、傾聽我的想法,對我負起責任來。我不得不離開他。十六歲的時候,我當了船員;一九四八年,我投考陸軍,多虧主考官的幫忙,我總算通過了考試。從這時起,我開始意識到教育的重要性,然而也更加加深了我對別人的憎惡。我開始打架。我曾把一個日本警察從橋上扔到了河裡,還曾因為砸爛了一家日本餐廳而上過法庭,後來在日本的京都又因為偷計程車而受審。我在部隊裡待了將近四年。在日本和朝鮮服役期間,我脾氣特別暴躁,惹出很多事。我在朝鮮服役十五個月,後來調防回到美國。因為我是首位從朝鮮回到阿拉斯加的軍人,報紙上又是文章,又是照片,大肆宣揚我,還讓我免費乘飛機去阿拉斯加,真是花樣十足……我在華盛頓州的李維斯堡服完了兵役。
寫到最近的經歷,史密斯急轉直下,他的鉛筆筆跡越發不易辨認:在一次摩托車車禍中摔斷了腿,因在堪薩斯州菲利普斯堡的一次夜間盜竊行徑首次被關進監獄:
……我因重大盜竊罪及越獄被判處五至十年徒刑。我覺得自己受到了極不公平的對待。在監獄裡,我變得更加憤世嫉俗。我原本打算出獄後去阿拉斯加找我父親,但後來改變了主意。我跑到內華達和愛達荷州工作了一段時間,然後去了拉斯維加斯,接著去了堪薩斯。於是便陷入目前這樣的境地。沒時間多寫了。
他簽了名,並寫了附言:
希望能有機會再和你晤談。許多事情我沒有提及,但你或許更感興趣。我始終覺得:有幸和那些胸懷遠大且能以毅力完成大志的人相處,是我一生最感振奮的事。和你在一起,我就有這樣的感覺。
希科克在寫自傳時,並沒有像佩裡那樣全神貫注。他常常停下來傾聽法庭對陪審員候選人的質問,或者環視周圍的人們,尤其狠狠地瞪了檢察官杜安·韋斯特剛毅的面孔。韋斯特和他同年,都是二十八歲。不過希科克總算用他那斜如雨絲的筆跡,在當天休庭之前,完成了他的自傳:
雖然對我而言,早期生活的印象已經相當模糊,但是我會盡我所能告訴你我的全部。就從十歲開始吧。我的學校生活和其他同齡男孩差不多:打架、找女朋友,也做過所有成長中的孩子都難免一試的事情。我的家庭生活也很正常,但就像我以前對你說的那樣,我極少得到允許離開院子去和同伴們玩耍。我父親在這方面對我們男孩總是特別嚴厲。我必須幫父親做大量的家務活……在我的印象裡,父母只吵過一次架,但我記不清是為什麼了……我記得父親給我買了一輛腳踏車,我相信那時我是鎮上最神氣的孩子。那是一輛女式腳踏車,父親把它改造成男式的,他給車身上下全都刷上漆,看起來像新的一樣。我小時候有許多玩具,相對於我家當時的經濟狀況而言是很多了。我家總是處在你們所說的「半貧困」狀態,雖然從來沒有徹底潦倒,但有幾次也差不多了。我父親拼命工作,盡其所能地養育我們。母親也是個勤勞的人。有她在,家裡總是利落整潔,我們都能穿上乾淨的衣服。我記得父親經常戴著一頂老式的平頂牛仔帽,他讓我也戴,但我不喜歡……
高中時期,我表現不錯,高一或者高二的時候成績中等,但後來稍為落後了一點兒。我有了一個女朋友,她是個好女孩。我還記得,除了接吻,我從來沒有打過她的任何歪主意。那是真正純潔的戀愛……上學期間,我參加了幾乎所有的體育運動,總共收到九封推薦信。籃球、橄欖球、田徑、棒球,我都很在行。我中學畢業那年過得最好,那時我沒有固定的女朋友,只是四處打游擊。我第一次和女孩發生關係正是在這一時期。在男同學裡,談起追女孩子的事我可是相當權威的……
有兩所大學給我提供資助,讓我去打球,但是我都沒去。畢業後,我開始在聖達菲鐵路局工作,到第二年冬天被裁員了。次年春天,我又在洛克汽車公司找了份工作。我在那兒幹了大概四個月,就在那時我出了車禍,因頭部嚴重受傷而在醫院裡住了幾天。由於傷勢不輕,一時無法找到任何工作,所以那年冬天的大部分時間我都處於失業狀態。這時,我又遇見了一個女孩,談起了戀愛。她父親是位浸信會的牧師,厭惡我和她來往。七月份,我們倆結婚了,他大發雷霆,直到得知他女兒已經懷孕才算罷休。但他從未祝福過我們,總是和我們格格不入。結婚後,我開始在堪薩斯城附近的一座加油站工作。我每天從夜裡八點工作到早晨八點。有時我妻子通宵陪著我,她害怕我熬不了夜,所以過來幫幫我。後來培裡龐提克醫院提供了一個工作機會,我高興地接受了。雖然賺得不多——每週只有七十五塊錢——但這份工作非常令人滿意。我和其他人相處融洽,上司也很喜歡我,我在那裡工作了五年……也就是在此期間,我開始做些羞於見人的事。
希科克在此透露了他的戀童癖,在描述了幾個例子後,他寫到:
現在我知道這是錯的。但是當時我從未考慮過對錯的問題。盜竊也是一樣,似乎偷東西是源於一種衝動。對於克拉特案,有一件我從沒說過的事情正是這種衝動。在我去他們家之前,我就知道那兒會有個姑娘。我想我去那兒的主要原因並非搶劫,而是要強姦那個姑娘。這件事我想了很多。這也是行動開始後我從未打算走回頭路的原因之一。甚至在我們發現沒有保險箱時,我還是不甘心就此離去。在克拉特家的時候,我幾次想靠近那個女孩。但是佩裡連一個機會也沒給我。我希望除你之外,再沒有人知道這件事,因為我甚至沒對我的律師說起過。還有些事情我本來也應該告訴你的,但我害怕我的家人早晚知道。因為對我來說,我乾的那些事比受絞刑還要令我感到羞恥……我有一些病症,可能是那場車禍造成的;我有時會昏倒,有時鼻子和左耳朵會流血。有次我在朋友克里斯家就犯過一次病,他們住在我父母家的南邊。不久前,父親還幫我從我眼角處取出一塊碎玻璃片……我想我應該告訴你導致我離婚和坐牢的那些事。那得從一九五七年初講起。我和妻子當時住在堪薩斯城的一座公寓裡,我已經辭去了汽車公司的工作,自己開了一家修車廠。廠房是我從一個女人那兒租來的,這個女人有個媳婦名叫瑪格麗特。有一天,我幹活兒的時候見到了她,我們一起喝了杯咖啡。她丈夫不在家,在海軍陸戰隊服役。長話短說,我開始和她約會,我妻子提出要離婚。我開始覺得我其實從未真正愛過我妻子,否則我不會做出這種事來,所以我沒有反對離婚。我開始喝酒,曾經有一個月的時間我幾乎每天都醉醺醺的。我沒心思工作,花的比賺的還多,於是開始開假支票,最後變成了一個小偷被送進了監獄……我的律師說我應該信任你,因為你可以幫我。如你所知,我現在需要幫助。
第二天,星期三,是正式開庭的日子。普通公眾首次被准許進入法庭,但由於法庭空間太小,只能容納一部分人入內。最好的座位留給了二十位記者、希科克父母以及唐納德·卡利範(應佩裡·史密斯的律師的請求,他從馬薩諸塞州趕來,為他當年的軍中朋友作個性上的指證)等人。一度傳言克拉特先生活著的兩個女兒也將出庭,但她們並沒有來,在隨後的數次開庭中也始終未曾出現。代表受害人親屬出庭的是克拉特先生的弟弟阿瑟,他駕車從百里之外趕來此地時,對記者說:「我要好好看看他們(史密斯和希科克),看看他們是哪種畜生。我恨不能把他們撕碎!」他直接坐在了被告的身後,死死地瞪著他們,彷彿要把他們印在自己的記憶中。此刻,好像阿瑟·克拉特的意志發生了作用,佩裡·史密斯轉過頭來,看著阿瑟,他認出了這張和他所殺害的那個人極為相似的面孔:同樣溫和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和堅實的下巴。佩裡那時正在嚼口香糖,立即停住並垂下眼簾,一分鐘以後,他的嘴角才又開始慢慢地嚅動。除了這一短暫的時刻,史密斯和希科克對於法庭的態度是既無所謂又不感興趣;他們嚼著口香糖,不耐煩地用腳踢踏著。這時法庭傳第一位證人出庭。
南希·埃瓦爾特之後出庭的是蘇珊·基德維爾。兩位年輕的女孩描述了她們在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天進入克拉特家時看到的情景:寂靜的房間,廚房地上的空錢包,照在臥室裡的陽光,她們的同學南希·克拉特倒在血泊中。被告律師放棄了反覆訊問的權利,也放棄了對以後的三名證人(南希·埃瓦爾特的父親克拉倫斯、警長厄爾·魯濱遜和驗屍官羅伯特·芬頓)的盤問。這三名證人分別對十一月那個陽光明媚的早晨發生的事情作了補充敘述:四位遇害者陸續被發現,被害的慘狀,以及芬頓醫生所作的驗屍結果,其中指出,「獵槍射擊導致被害者腦部嚴重受傷與頭骨破裂為致死原因。」
接著,理查德·羅萊德出庭。
羅萊德是加登城警察局的首席警探。他的業餘愛好是攝影且造詣頗高。就是他拍下的照片在沖洗後顯示出希科克在克拉特家地下室裡留下的腳印。這些腳印只有相機才能辨認,肉眼很難看出來,也是他拍攝了死者屍體各部分的照片,即在案件尚未偵破之前,艾爾文·杜威一直無法釋手的那些被害者慘死的影像。羅萊德出庭證實這些照片的確由他所攝,以供起訴檢察官作為證據,但是遭到希科克的律師哈里森·史密斯反對。他說:「展示這些照片的唯一目的,就是煽起陪審團的怒火與偏見。」塔特法官駁回了他的抗議,允許這些照片作為物證,這就意味著陪審團將傳閱這些照片。
陪審員們傳閱照片的時候,希科克的父親對鄰座的一個記者發牢騷:「瞧上面那位法官!我從未見過如此偏袒的人。由他主持法庭還有什麼意義!啊呀,他不是葬禮上護送靈柩的人嗎!」(實際上,塔特與受害者一家並不熟,也沒有參加他們的葬禮。)但是在寂靜的法庭裡,只有希科克老先生髮出了這微弱的呼籲。一共十七張照片,當它們在陪審員的手中傳遞時,陪審員們的表情立即反應了照片的衝擊力:有個陪審員的臉孔忽地漲紅好像被打了一記耳光;有幾個人剛瞥了一眼,就顯然不忍再看。照片似乎喚醒了他們,迫使他們親眼看看發生在鄰居家真實而悲慘的事件。這令他們震驚,令他們憤怒,其中幾個人——藥劑師、保齡球館的經理,邊看照片邊用極度蔑視的目光瞪著被告。
老希科克先生喪氣地搖了搖頭,一遍遍地嘟囔:「沒意義!這像什麼話!」
在傳訊當天最後一位證人時,檢察官聲稱將傳訊一位「神秘人物」出庭。正是此人提供的資訊導致被告被捕,他就是弗洛伊德·威爾斯,希科克的前獄友。因為威爾斯仍在堪薩斯州監獄服刑,有受到其他犯人報復的危險,因此他是告密者的訊息一直秘而不宣。為了他能安全地出庭作證,現已將他提出堪薩斯州監獄,關押在鄰縣的一個小監獄裡。然而,當威爾斯穿過法庭向證人席走去時,仍然顯得鬼鬼祟祟,很不自然,好像擔心沿途會有人謀害他似的。當他從希科克身邊走過時,希科克的嘴唇動了動,悄聲吐出幾個惡毒的字眼。威爾斯假裝沒聽見;但他的舉止像一匹聽見響尾蛇噝噝作響的受驚馬兒,急速地閃開被他出賣的朋友所伸出的蛇信。他站在證人席上,直勾勾地盯著前方。他是一個短下巴、農家子弟模樣的小矮個,穿著一套非常得體的深藍色西服,這是堪薩斯州官方專門為他出庭而買的。他們認為,作為最重要的證人,他看起來應該受人尊敬、值得信任。
由於開庭前的多次演練,威爾斯的證詞像他的外表一樣乾淨利落。在洛根·格林的鼓勵下,證人承認他曾作為僱員在河谷農場工作過大約一年。離職大約十年後,因盜竊罪被判入獄,他開始和另一位盜竊犯理查德·希科克交上了朋友。他曾對後者描述過克拉特的農場和家庭。
「那麼,」格林問,「在你和希科克先生交談中,關於克拉特先生,你們分別說了些什麼?」
「談了很多。希科克說他假釋出獄後準備到西部找份工作,他打算中途停下來,去克拉特先生那兒謀一份差事。我對他說過克拉特先生非常富有。」
「希科克先生是否對你所說的很感興趣?」
「嗯,他想知道克拉特先生是不是有個保險箱。」
「威爾斯先生,當時你認為克拉特家中有保險箱嗎?」
「嗯,我在那兒幹活是許多年以前的事了。我那時認為有個保險箱。我知道好像有個壁櫥之類的……後來我才得知他(希科克)打算搶劫克拉特先生。」
「他對你講過搶劫的事嗎?」
「他說如果他去搶,就不會留下任何目擊證人。」
「他可曾確切說過要如何處置人證?」
「是的,他說他要把他們捆起來,搶完之後再殺死他們。」
格林見已達到事先預定的目的,就讓被告律師對證人進行盤問。老弗萊明律師是個典型的鄉村律師,他更樂意處理農地契約案件,而不是這種殺人案。他盤問證人的目的是想引出一個控方故意迴避的問題:威爾斯本人在謀殺案中的角色以及他品德的可靠程度。
弗萊明單刀直入地問道:「你從未勸阻過希科克先生別去那裡搶劫、殺死克拉特一家,是不是?」
「是的。在那裡(堪薩斯州監獄),別人談起這類事情你都不會放在心上,因為你會認為那不過是說說而已。」
「你的意思是說你告訴他那麼多事情卻沒有任何用意?你不是指點給他(希科克)克拉特先生有個保險箱嗎?你想讓希科克先生相信你的話,是不是?」
弗萊明非常冷靜地令證人難以招架;威爾斯扯了扯領帶,彷彿突然覺得它打得太緊了。
「你想讓希科克先生相信克拉特先生有很多錢,是不是?」
「我對他說過克拉特先生很有錢,沒錯。」
弗萊明又舉出幾項事實,指出希科克曾將對克拉特家的殘暴計劃對威爾斯全盤托出。然後,他彷彿沉浸在悲痛中一般,語氣沉重地說:「即使那樣,你也根本沒有勸阻過他?」
「我不相信他會那麼做。」
「你不相信他的話?那麼為什麼當你得知案件後,你會認定他就是兇手呢?」
威爾斯自信地回答道:「因為案件的發生經過與他對我說的一模一樣!」
哈里森·史密斯,被告律師中較年輕的那位,接著質詢。他在問話時採取了譏諷式的攻勢,語氣鋒利逼人;實際上他是位溫和寬厚的人。他問證人是否有綽號。
「沒有。我就叫弗洛伊德。」
律師冷笑一聲,「難道現在他們不是叫你‘告密者’嗎?或者叫你告發者?」
「我就叫弗洛伊德。」威爾斯垂頭喪氣地說。
「你坐過幾次牢?」
「大概三次。」
「其中也曾因欺詐而坐牢吧,是不是?」
證人否認了。證人說他第一次是因為無照駕駛,第二次是因為盜竊,第三次是當兵時闖了禍,在軍營監獄中蹲了九十天。「一次坐火車行軍演習,我和另外幾個士兵在車上有點喝醉了,用槍打壞了幾扇車窗和電燈泡。」
法庭上一陣鬨笑。除了兩位被告(希科克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和哈里森·史密斯,所有人都笑了。哈里森問威爾斯,為什麼在得知霍爾科姆悲劇後,竟拖延了好幾個星期才向當局告發。「難道你是在等什麼?比方說獎賞之類的?」
「不是。」
「你從未聽說過獎賞的事?」律師提到的獎賞指的是《霍奇森新聞報》懸賞一千塊錢徵求克拉特案線索一事。
「我在報紙上看到過。」
「是在向當局告發之前看到的,對不對?」當證人承認的確如此的時候,史密斯趁勝追問,「你今天來這兒作證,檢察官答應給你什麼豁免?」
但是洛根·格林立即提出抗議:「我們反對這種提問方式,法官大人。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任何人可以得到豁免。」反對有效,證人獲准離席。當威爾斯離開時,希科克高聲叫罵,每個人都聽見了。「王八蛋,如果有誰該絞死,那麼就應該是他。瞧他那樣,離開這兒去領賞了,而且不用交稅。」
這個預測是正確的,因為不久威爾斯就拿到了獎金,又獲得了假釋。可惜好景不長,他不久就又犯事了,幾年間接二連三地犯罪,目前被關押在密西西比州帕切曼州立監獄,他因持槍搶劫被判了三十年監禁。
星期五,法庭在週末休庭的時候,堪薩斯州已經完成了對此案的審理,其中包括華盛頓聯邦調查局派來四位特工人員出庭作證。四人都是化驗室的專家,能熟練地對各種犯罪活動進行科學偵破。他們研究了兇案的證據(血跡、腳印、彈殼、繩子和膠帶),從而證實了每件物品作為證據的有效性。最後,堪薩斯州調查局的四位警探提供了他們對犯人的審訊記錄以及被告最終的坦白書。這使被告的辯護律師陷入被動。在盤問警探時,他們爭辯說,坦白書是用非法手段獲得的,在悶熱、狹窄、燈光熾烈的房間裡進行逼供。這種不確實的指控顯然觸怒了警探們,他們用更具有說服力的證詞詳細地加以反駁。(後來,有位記者問希科克的律師,為什麼這麼長時間他一直盯著這點不放,他生氣地說:「你說我該怎麼做?天哪,我沒有別的牌可打,但是我又不能像個木乃伊似的傻坐在那兒。我總要說點什麼呀!」)
事實證明,艾爾文·杜威是控方最具影響力的證人。他的證詞中首次向公眾披露了佩裡·史密斯供認的事實,為各大報刊製造了頭條新聞(《恐怖謀殺謎底揭曉——冷血驚悚的告白》),聽眾深感震驚,特別是理查德·希科克,他錯愕而懊惱地開始注意聽杜威的陳述。「我還漏講了一件史密斯對我坦白的事情。克拉特一家被綁起來後,希科克對史密斯說,他覺得南希長得太美了,他想去強姦她。史密斯說他當時警告迪克他絕不容許那樣的事發生。史密斯對我表示他對那些無法控制自己性慾的人最為蔑視,希科克若想強姦那女孩,除非和他打一架。」在此之前,希科克並不知道他的同夥已經把他這項強暴的企圖告訴了警方;他也不知道,佩裡出於一種友好的精神已經修改了最初的供詞,承認四人都是他自己開槍殺死的——這個事實是杜威在證詞快結束時透露的。「佩裡·史密斯說他想對供詞中的兩處作修正,他說除了這兩個地方,其餘的話都是真實而準確的。他想更正的就是承認克拉特夫人和南希·克拉特是他所殺,不是希科克。他對我說希科克……不希望讓自己的母親知道他曾加害克拉特家的任何人。他說希科克夫婦是好人。所以幹嗎不承認都是他殺死的呢?」
聽到這裡,希科克太太哭了。在整個審判過程中,她一直安靜地坐在丈夫身邊,雙手緊張地絞著一塊手帕。時不時地,她就找機會望兒子一眼,向他點點頭,強擠出一絲笑容。雖然一看就知道這是裝出來的,但卻表明了母親對他的支援。但是很明顯,她現在已無法控制自己,開始失聲痛哭。幾個旁聽者瞥了她一眼,隨即尷尬地把頭扭到了一邊;但其餘的人則繼續專心聽著杜威的陳述,對她這赤裸的悲泣似乎全然無動於衷,就連她丈夫也保持沉默,也許他認為這時去勸妻子顯得太沒男子氣概。最後,還是場內唯一的女記者將希科克太太領出法庭,帶到女盥洗室去了。
當極度痛苦的情緒平靜下來之後,希科克太太需要找人傾訴一下心裡話。她對女記者說:「我沒有一個可以說說知心話的人——我並不是說鄰居和別人不好,哪怕就是陌生人,待我們也很好。他們寫信來安撫我們,說他們瞭解我們的痛苦,也替我們難過。沒人對我和瓦爾特說過半句難聽的話。就連這兒的人也沒有。所有的人都非常友好。我們吃飯的時候,女招待在蛋糕上放了冰淇淋而不收我們的錢。我叫她別放,我吃不下。以前我什麼都能吃下去,現在卻一點兒也吃不下。但她還是加了冰淇淋。她是為了表示友好。她叫希拉,她說發生這種事不是我們的錯。但我總覺得人們在看著我想,哦,還不是因為她管教無方。也許我教養迪克的方式的確不對,不過我並不知道我錯在哪裡。我想尋找原因,找得頭都疼了。我們是普通人,鄉下人,和別人一樣生活。我們家也有過快樂的時刻,那時我教迪克跳狐步舞。我太喜歡跳舞了,當我還是姑娘時,跳舞簡直成了我的全部生命。有個小夥子,天啊,跳起舞來就像過聖誕節一樣,我們倆合作跳華爾茲贏了一座銀盃。我們私下商量了好久,想偷偷離家去舞臺尋找出路,加入歌舞團。這真是一場夢,童年的夢。後來,他離開了鎮子,我和瓦爾特結了婚,他連基本的走步都不會。他說如果我想找一個耍蹄子的,當初為什麼不嫁給一匹馬。此後再也沒有人和我跳舞,直到我教會了迪克。但迪克不喜歡跳舞。不過,他很可愛,迪克是那種脾氣最好的小孩。」
希科克太太摘下眼鏡,擦了擦模糊的鏡片,然後又把它戴到她那胖乎乎的、討人喜歡的臉上。「有關迪克的事還多著呢,你在法庭上聽到的只是一部分。律師們把他說得那麼可怕,簡直一無是處。我不能為他的行為辯護,我忘不了那個受害的家庭,每天晚上我都為他們祈禱,也為迪克祈禱,為佩裡祈禱。我不該恨佩裡,現在我只是可憐他,而且我相信克拉特太太活著的話也會可憐他的,如果她是人們所說的那種慈悲女人。」
法庭休庭了。女盥洗室門外傳來散席後觀眾在走廊裡的喧譁。希科克太太說她必須去見她丈夫。「他是快入土的人了,我想他什麼也不會放在心上了。」
法庭上的許多人對唐納德·卡利範這個來自波士頓的證人感到迷惑。他們不明白,為什麼這個沉著老實的天主教徒,這個畢業於哈佛大學的成功的金融師,這個結了婚、已是三個孩子的父親的人會選擇和一個無知的殺人犯做朋友。更何況,這個人他並不十分了解,兩人已經九年沒有見過面了。卡利範自己說:「我妻子也不理解。我們的經濟狀況並不允許我老遠趕到這裡來,這意味著用掉累計一週的假期以及購買必需品的錢。但另一方面,我認為我不能不來。佩裡的律師寫信問我能否來當證人;我讀到信的那一刻,就知道我必須來。因為我已經給了這個人我的友誼。而且我相信生命是永存的。所有的靈魂都應該被拯救。」
拯救靈魂,拯救佩裡的靈魂,虔誠的天主教徒副警長夫婦也十分樂意。儘管當邁耶太太建議佩裡會見當地的神父伯克斯時,受到了他的斷然拒絕。(佩裡說:「我已經領教過神父和修女了,我身上的疤痕可以證明。」)於是,在週末休庭的日子裡,邁耶夫婦邀請卡利範到牢裡與佩裡共進午餐。
有機會像主人那樣款待朋友,佩裡很高興。他對於擬定選單——填餡烤野鵝、奶油洋芋四季豆、肉凍沙拉、油酥卷、冷牛奶、現焙的櫻桃餡餅、乳酪和咖啡——似乎比審判結果還關心。(當然,他知道審判不會有任何懸念。「那些鄉巴佬,要他們投票判我絞刑,一定比豬喝泔水還來得快!看看他們的眼睛!誰敢說法庭上只有我殺過人?那才真見他媽的見鬼了!」)整個星期天上午,他都在忙著為接待客人而做準備。這天風和日麗,柔軟的樹枝輕拂著監獄的鐵窗,樹影逗弄著佩裡的松鼠。紅追逐著搖動的樹影,它的主人在一旁掃地、撣灰塵、擦地板、沖廁所、整理書桌上的書。書桌將被用作餐桌,經過佩裡一番收拾後,看起來很像樣,因為邁耶太太送來了桌布、漿洗過的餐巾以及她最好的瓷器和銀餐具。
卡利範也非常驚訝,他看著菜一盤接一盤地送到桌上時,禁不住吹了聲口哨。入座前,他請主人讓他做一次禱告。卡利範低下頭,雙手合攏,說道:「上帝啊,保佑我們,你慷慨大方,大慈大悲,賜予我們這些禮物,阿門。」主人頭也不低,把兩隻手的關節扳得嘎嘎作響。他低聲說,照他看來一切功勞應該歸於邁耶太太。「所有的菜都是她做的。不過,」他邊說邊往客人的盤子裡添菜,「見到你很高興,唐,你看起來還是老樣子,一點兒都沒變。」
從外表看,卡利範這位銀行職員一副謹小慎微的樣子,頭髮稀疏,一張普通的面孔很難讓人記住。他承認自己的外表的確變化不大,但是他內在的自我,那個看不見的自己已經完全不同了。「我以前一直在隨波逐流,沒有意識到上帝是唯一的存在。一旦你意識到這一點,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生命和死亡就有了意義。天哪,你經常吃這麼好嗎?」
佩裡笑了。「邁耶太太真是個了不起的廚師。你應當嚐嚐她做的西班牙米飯。我到這裡後體重增加了十五磅。當然,我還是挺瘦的。在我和迪克駕車逃亡的日子裡,幾乎沒吃過一頓像樣的飯,整天都餓得要死,大部分時間像動物那樣生活。迪克經常到百貨店裡偷罐頭,烤豆子和罐裝義大利麵什麼的,我們在車裡開啟罐頭,狼吞虎嚥地把冰涼的食物吞下肚,跟動物沒什麼兩樣。迪克喜歡偷東西,好像對盜竊有了感情,簡直是病態。我也是小偷,不過只在沒錢的時候才幹。而迪克,即使口袋裡有一百塊錢,他還是會去偷一塊口香糖。」
後來,邊喝咖啡邊抽菸的時候,佩裡又將話題轉到了盜竊上。「我的朋友威利曾經常談論這個話題。他說所有的罪行其實都是‘一種盜竊的形式’,包括謀殺在內。你殺死一個人就等於偷走了他的生命。我想照這麼說我是一個大盜了。你知道,唐,他們全是我殺的。在樓下法庭上,杜威像是在說我用迪克的母親為藉口推卸責任。哦,我不是的。沒錯,迪克是幫了我的忙,他拿著手電筒,還撿彈殼——再說這檔子事原本也是他的主意。但是迪克的確沒有開槍殺死他們,他從來都不敢。雖然,他媽的軋死那條老狗的時候,他的動作可真夠快的。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他臉色暗沉下來,好像對他而言這是個新問題,彷彿意外地挖出一塊說不出顏色的怪石。「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說話的神態,就像是正在把石頭拿到燈下仔細端詳似的,「迪克令我很生氣。那個厚顏無恥只會吹牛的傢伙。不是他逼我,也不是我害怕被人認出來。對此我敢打賭。我之所以殺了他們,不是因為克拉特家做過什麼。他們從未傷害過我。不像其他人。我這一輩子受盡了別人的欺負,也許僅僅是因為克拉特家命中註定要替別人還這筆債。」
卡利範陷入了沉思,試圖掂量佩裡悔悟的程度。他一定是在深深地自責,渴望得到上帝的仁慈和寬恕吧?佩裡說:「我後不後悔?如果你是這個意思的話,我不後悔。對此我沒什麼感覺。我希望自己後悔,但實際我一點兒也不。事情發生後不到半個小時,迪克就開始講笑話,逗得我狂笑不已。也許我們倆根本不是人。我的人性只夠憐憫我自己。當你走出這裡的時候,我卻不能出去,我就為這個感到自己可憐。就是這樣。」卡利範幾乎無法理解如此漠然的態度;佩裡一定是糊塗了,搞錯了,沒有誰能如此喪盡天良、毫無憐憫之心。佩裡說:「不是嗎?打仗的人照樣睡得著覺,殺了人還能得勳章。堪薩斯的善良的人們想要我的命,某個劊子手更是巴不得分到這份差事。殺人太容易了,比開假支票容易得多。請記住:我認識克拉特家的人至多不過一個小時。如果我真的認識他們,我想我的感受也許會不同。我想那樣的話,我將無法面對自己。不過現在事情就是那麼簡單,殺人不過是在靶場裡隨意挑幾個靶子。」
卡利範沉默了,他的沉默令佩裡不安,他似乎覺得卡利範的沉默就暗示了反對。「嗨,唐,別讓我裝出虛偽的樣子。大說一通廢話,什麼我多抱歉啊,我多想跪下祈禱啊。我不相信這一套,我不可能一夜間接受一直被自己否定的東西。事實上,你對我的盛情遠遠超過了你所說的那個上帝。他一輩子不曾給我什麼,你卻寫信給我,稱我為‘朋友’。而且是正當我沒有朋友的時候。我只有喬·詹姆斯一個朋友。」他對卡利範解釋道,喬·詹姆斯是位年輕的印第安伐木工,在華盛頓州貝靈漢的森林中,他們曾一起生活過。「那兒離加登城太遠了,足有兩千英里。我曾寫信告訴喬我目前的處境。喬是個可憐的傢伙,他要養活七個孩子,但他答應即便步行也要來看我。現在他還沒來,也許他不會來了,只不過是我認為他會來而已。喬一直喜歡我,你呢,唐?」
「是的,我喜歡你。」
卡利範略帶強調的回答使佩裡很高興,甚至有點激動。他笑著說:「那麼你肯定是某種瘋子。」他突然站起來,走到牢房的牆角,拿起一把掃帚。「我不明白為什麼要在陌生人中間死去,讓那些鄉巴佬站在周圍,看我被絞死。他媽的,我應該先自殺算了。」他舉起掃帚,抵住天花板上一直亮著的燈泡,「捅下燈泡,砸碎了,割腕自殺。這才是我應該做的。就趁你在這兒,至少還有個關心我的人在這兒。」
審訊於星期一上午十點鐘繼續開庭,歷時九十分鐘後休庭。有關被告方面的審問在這短短的時間內也已經完成。由於被告均無意再為自己辯護,因此究竟希科克抑或史密斯是本案真兇的問題也就沒有被提及。
出庭的共有五位證人。第一位是眼窩深陷的老希科克先生。他說話凜然中帶有無限蒼涼,但講得很清晰,他的發言為兒子患有暫時性精神錯亂症提供了一個新的證據。他說迪克在一九五〇年七月出了一次車禍,頭部受了重創。在此之前,迪克是個「無憂無慮」的孩子,在學校表現很好,很討同學的喜歡,對父母也很孝順,「從來不給任何人添麻煩」。
哈里森·史密斯小心地引導證人,他說:「我要問的是,在一九五〇年七月之後,你看到你兒子理查德的性格、習慣和行為發生了哪些變化?」
「他和以前不一樣了。」
「有哪些不一樣?」
希科克先生沉默著想了一會兒,列出幾條:迪克變得陰沉沉的,總是焦躁不安,和那些比他大的人交往,並且開始酗酒賭博。「他和以前完全不是同一個人。」
他的結論立刻引起洛根·格林的質問,他在互動盤問證人時說:「希科克先生,你說在一九五〇年七月之前,你兒子從未給你惹過任何麻煩?」
「……我想一九四九年的時候被捕過一次。」
格林緊閉的雙唇露出了諷刺的微笑,「你還記得他因為什麼被捕的嗎?」
「他被指控搶劫了一家雜貨店。」
「被指控?難道他沒有承認自己搶了雜貨店?」
「不,他承認了。」
「那是在一九四九年。可剛才你對我們說,他的行為態度是在一九五〇年之後發生變化的。」
「我確實是這麼說的。」
「你的意思是說一九五〇年之後,他變好了?」
老頭兒發出一陣劇烈的咳嗽,他往手帕裡吐了口痰。「不,」他看著手帕上的痰液說,「我沒那樣說過。」
「那麼變化是何時發生的呢?」
「唉,這很難解釋。他的行為的確和以前不同了。」
「你的意思是說他的犯罪傾向消失了?」
律師的俏皮話引起鬨堂大笑,塔特法官嚴厲的目光使這場法庭上的喧譁很快平息下去了。希科克先生作證結束離席,w.米歇爾·瓊斯醫生走上證人席。
瓊斯醫生向法庭宣佈自己是「專門研究精神病學的醫生」,為了證實自己的資格,他補充說,自一九五六年擔任堪薩斯州的託皮卡州立醫院駐院醫師以來,一共治療過大約一千五百多名病人。近兩年來,他在拉尼德州立醫院任職,負責狄龍大樓,在那裡專門治療犯罪的精神病人。
哈里森·史密斯問證人:「你大約研究過多少個謀殺犯?」
「大約二十五個。」
「醫生,我想知道你是否認識我的當事人,理查德·尤金·希科克?」
「我認識。」
「你為他作過專業檢查嗎?」
「是的,先生……我為希科克先生作了精神病方面的檢查。」
「根據你的檢查,你認為,理查德·尤金·希科克先生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是否具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瓊斯醫生二十八歲,壯實的身材,一張略顯秀氣的圓面龐,顯得聰明敏捷。他深吸了一口氣,像是準備發表一個長篇演講。但法官馬上提醒他不要長篇大論:「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醫生,將你的回答縮短為‘能’或‘不能’。」
「能。」
「你的意見如何?」
「我認為在通常的定義下,希科克先生當時的確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瓊斯醫生必須根據《麥納頓法則》進行評估,而這一法則其實不能區分一切,所以他只好那樣回答了。當然,他的回答使希科克的律師大失所望,他不抱任何希望地問:「你能解釋一下你的答覆嗎?」
這是徒勞。因為即使瓊斯醫生同意詳細解釋,控方也有權反對,而且他們的確提出了抗議。根據堪薩斯州法律,對於此類問題,證人的回答必須只限於「是」或者「不是」。反對有效,於是證人離席。不過,如果瓊斯醫生獲准做進一步的說明,那麼他要說的證詞將是:「理查德·希科克的智力優於一般人,能很快地掌握新事物,有廣泛的知識基礎。他對發生在自己周圍的事情很警覺,沒有精神混亂或失常的跡象。他的思維富有條理,合乎邏輯,對現實有清楚的認知。雖然我沒有發現他腦部技能受損的跡象——失憶、不能形成具體概念、智力衰退等等,但此一可能性是不應抹殺的。在一九五〇年他的頭部曾嚴重受創,導致腦震盪與數小時的昏厥。這一點是我在查閱他的病歷之後得到證實的。他說自此以後,經常有昏迷、週期性健忘與頭痛的現象,並且他的大多數反社會行為都是從那以後發生的。他從未作過醫學檢查,因此不能排除腦部有殘留的損傷。在犯人接受詳細的醫學檢查之前,無法鑑定犯人的全部精神狀態……希科克確有情緒不正常的跡象,他明白自己行為的性質,但仍一意孤行,這也許是最明顯的例證。他是一個行為衝動的人,做起事情傾向於不考慮後果,也不考慮是否會令自己或他人不舒服。他似乎無法汲取經驗教訓,表現出異常的週期性活動症狀,行動全無責任感。他無法像正常人一樣忍受挫折,只有通過反社會行為才能使自己擺脫……他的自我評價非常低,內心深處總覺得自己低人一等,性慾不強,因而幻想自己富有且在外形上孔武有力來補償這種感情。他喜歡吹噓自己的英勇行為,有錢就亂花,不滿足於按部就班地獲取自己的工作報酬……不善於處理人際關係,從病理學的角度來看,缺乏能力培養並維持與他人之間永續性的關係。雖然他也具有一般的道德標準,但在行動中很少遵循。總之,他患有比較典型的精神病學方面所謂的嚴重人格分裂症。因此有必要採取措施確診他腦部是否有殘留損傷。如果此一可能確實存在,那麼在過去的幾年裡以及這次的犯罪行為,都可能受到了實質的影響。」
按照審判的程式,除了次日被告律師正式向陪審團呼籲外,本案有關理查德·希科克的整個辯護過程,在這位精神病學專家的作證之後,可以說已告終了。下一位出場的是阿瑟·弗萊明,佩裡的那位上了年紀的律師。他提出四位證人:堪薩斯州立監獄新教牧師詹姆斯·波斯特;佩裡的印第安人朋友喬·詹姆斯,他從遙遠的西北山居出發,坐了一天兩夜的汽車,終於在那天早上趕到法庭;另兩位是唐納德·卡利範和再次出庭的瓊斯醫生。除瓊斯醫生外,其餘三人都是作為「人品證人」出庭,將對被告人性善良的一面作一些指證。但結果都不順利。雖然他們每人都盡其所能地提出對被告算是有利的證詞,但隨即遭到了控方的反對,認為這類個人評價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離題的,無關緊要的」,從而他們的證詞都被排除了,被迫離席。
例如,喬·詹姆斯,黑頭髮,黑皮膚(甚至比佩裡還黑),小個子,穿著一件褪色的獵裝,足蹬一雙鹿皮鞋,看起來彷彿剛剛神秘地從樹影裡冒出來一樣。他對法庭說,被告曾和他一起生活了兩年多,「佩裡是個可愛的小夥,鄰居們都很喜歡他。據我所知,他從未做過一件出格的事。」他剛說到這兒,就被控方制止了。卡利範也一樣。他只說了一句「我和佩裡在部隊相識期間,他是個非常惹人喜愛的小夥子」,就被制止了。
波斯特牧師很幸運地多講了一會兒。因為他沒有試圖直接去讚美被告,只是滿懷感情地回憶了他與佩裡在蘭辛相識的過程。「我第一次見到佩裡·史密斯是在監獄小教堂的辦公室裡,他拿著一張自己畫的畫來找我,一張用蠟筆畫的耶穌頭像。他想把畫送給我,放在教堂裡用。自從那天起,那幅畫一直掛在我辦公室的牆上。」
弗萊明問:「你帶來那幅畫的照片了嗎?」牧師拿出一個鼓鼓的信封,但是當他開啟信封、準備把照片分發給陪審員時,洛根·格林憤怒地站起來說:「法官閣下,這未免太過分了……」法官於是制止了牧師進一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