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水落石出

冷血 杜魯門·卡波特 第1頁,共2頁

這個年輕人名叫弗洛伊德·威爾斯,矮個兒,幾乎沒有下巴。他曾嘗試過數種職業:士兵、牧場工人、機修工和小偷。最後一項「工作」令他鋃鐺入獄,被判在堪薩斯州監獄服刑三至五年。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二的那個晚上,他正躺在牢房裡,頭上夾著一副耳機聽新聞廣播,但是那天播音員的聲音以及枯燥乏味的新聞(「德國總理康拉德·阿登納今天抵達倫敦,與首相哈羅德·麥克米倫舉行會談……艾森豪威爾總統花了七十分鐘與凱斯·格蘭博士討論宇宙空間問題以及空間探索的預算」)令他昏昏欲睡。當他聽到下面這條訊息時睡意全無了:「負責調查赫伯特·威廉·克拉特一家四口滅門慘案的警方人員呼籲公眾提供一切可能的線索,以協助警方早日偵破此案。上週日清晨,克拉特、其妻以及兩名年少子女在他們位於加登城附近的河谷農場住所內慘遭殺害。四名被害者都遭捆綁、封嘴,之後被十二口徑的獵槍射穿頭部斃命。正在調查此案的警方承認他們沒有發現犯罪動機。堪薩斯州調查局局長洛根·桑福德指稱,這是堪薩斯州有史以來最邪惡的一次犯罪。克拉特是一位傑出的小麥富農,曾被艾森豪威爾總統任命為聯邦農場信用委員會委員……」

威爾斯驚得目瞪口呆。就像他後來描述自己當時的反應時所說,「我幾乎無法相信」。但是他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因為他不但認識被害家庭,而且還清楚地知道是誰謀殺了他們。

這話說起來可長了,那還是十一年前,一九四八年的秋天,當時威爾斯十九歲。他「正在四處流浪,遇見活兒就幹,」他回憶說,「走著走著,我發現自己來到了西堪薩斯地區,這裡靠近科羅拉多州邊界。我當時正在找工作,於是到處打聽,有人說河谷農場也許要僱個工人——克拉特先生自己取的名字。果然,他僱用了我。我想我大概在那兒待了一年,反正整個冬天都是在那兒過的。我後來離開河谷農場只是覺得自己有些腳癢,我就是想換個地方,不是因為和克拉特先生吵架。他待我很好,對別的僱員也是一樣。比如說,還不到發薪日,如果你手頭兒有點緊,他總會先給你五塊十塊的。他給的工資也很高,如果你幹得好,他會很爽快地給你獎金。事實上,在我遇見的所有人裡,我最喜歡克拉特先生,包括他們全家人——克拉特太太以及四個小孩。我認識他們的時候,兩個最小的孩子,也就是被殺的那兩個——南希和那個戴著眼鏡的小男孩——還是小孩兒呢,大概也就五六歲的樣子。另外兩個,一個叫貝弗裡,另一個我記不起來了,已經上高中了。那麼好的人家,實在太好了。我從未忘記過他們。

「一九四九年,我離開了河谷農場。後來我結婚又離婚,參了軍,又發生了些別的事,你得承認,時間過得真快。一九五九年,沒錯,一九五九年六月,此時離我最後一次見到克拉特先生已經整整十年,我被關進了蘭辛監獄,因為入室盜竊。我開啟了一家電器商店的門,偷了些電器。我當時想弄一臺電動割草機,不是為了賣,而是想出租。因為這樣一來我就算擁有了一點兒長久的小生意。但是我還沒從割草機上賺一分錢,就被判了三到五年監禁。如果我沒坐牢,那麼我永遠也不會遇見迪克,而克拉特先生也不會死。但是,也真是命中註定,我遇見了迪克。

「他是我獄中的第一個室友,我想大概在一起住了一個月,也就是六月和七月那段時間。他當時快要服完三至五年的刑期,八月份就可以假釋了。他跟我吹噓了很多出獄後的打算。他說他想去內華達州一個導彈基地所在的小鎮,買套制服冒充空軍軍官,這樣他就可以經常開假支票了。這是他告訴我的一個主意。(他的話我從未多想。我不否認,他很聰明,但他那副長相,看起來一點兒都不像空軍軍官。)除此之外,他還經常提起他的朋友佩裡,一個曾和他住同一間牢房、有一半印第安血統的傢伙。等他們倆重新會合,他和佩裡就要幹樁大買賣。我從未遇到過佩裡,因此不知道他長什麼樣。佩裡已經假釋,離開了蘭辛。但是迪克總說,如果有機會幹樁大買賣,他可以依靠佩裡,佩裡是他的夥伴。

「我記不清究竟是怎麼提到克拉特先生的。應該是大夥兒在一起聊做過的各種工作的時候。迪克是個熟練的汽車修理工,他過去就幹那行,後來有一陣他曾給一家醫院開救護車。說起這件事,他老愛吹牛,談那些護士,談他和她們在救護車裡乾的全部勾當。不管怎麼說,一次閒談中我告訴他,我曾在西堪薩斯一個很大的農場裡工作過一年,為克拉特先生幹活兒。他想知道克拉特先生是不是很有錢。我說,是的,他很有錢。我說克拉特先生有一次告訴我他一個星期就花掉了一萬美元。農場一週的開銷有時能達到這個數。打那以後,迪克就一直不停地打聽克拉特家的事。他們家有多少人?孩子現在多大了?去他們家的路怎麼走?房間的格局如何?克拉特先生有保險箱嗎?我沒有否認,我告訴迪克他確實有保險箱。因為我好像記得有一個小壁櫥或者保險箱之類的,就放在克拉特先生辦公室的桌子下面。後來,迪克經常談起他要殺死克拉特先生。他說,他和佩裡打算去那兒打劫,他們要殺掉所有的目擊者——克拉特一家以及碰巧在場的任何人。他不下二十次向我描述他準備怎麼幹,他和佩裡如何綁人,如何用槍打死他們。我對他說,‘迪克,你一輩子也辦不到。’但是我必須誠實地說,我的確沒有勸阻他,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他會真的下手。我認為這不過是說著玩兒。這種事在蘭辛聽得多了去了,不外乎出獄後再去搶人、打劫之類的。絕大部分不過是吹牛,沒有人會當真。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從收音機裡聽到這個訊息時,唉,我簡直無法相信。但是,事情畢竟發生了,就像迪克說的那樣發生了。」

這就是弗洛伊德·威爾斯後來的追述,但此時距他得知訊息,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他害怕,因為如果其他犯人知道他向獄方告密,那麼就像他說的,他的小命就算玩兒完了,「比條野狗還不如呢」。一個星期過去了,他時時刻刻都在聽廣播,追蹤報紙的報道。其中一條訊息說,堪薩斯州的《霍奇森新聞報》懸賞一千美元徵求相關線索,只要能協助警方抓獲殺害克拉特一家的兇手並證實他們的罪狀,就可以獲得賞金。這幾乎促使威爾斯開口。但他還是太害怕了,他的恐懼不僅僅來自於其他犯人,他還害怕當局可能會指控他是犯罪分子的同謀。畢竟,是他把迪克引到了克拉特家;因此很有可能人家說他對迪克的意圖知而不報。不管人們怎樣看待此事,他的處境微妙而棘手,不論怎樣做,他的藉口都會令人起疑。因此,他決定還是什麼都不說。又過去了十天,進入十二月,從越來越短的新聞報道(電臺已經不再播報此事)來看,案件的調查者仍然迷惑不解,實際上和那天早晨發現謀殺案時一樣,還是毫無線索。

但是他了解真相。此刻,他實在受不了「話到嘴邊卻吐不出來」的折磨,對另一位犯人袒露了心聲。「一個特別的朋友,是個天主教徒,有著虔誠的宗教信仰。他問我:‘那麼,你打算怎麼辦,弗洛伊德?’我說我實在不知道,於是問他該怎麼做。他極力主張我應該向相關人員報告,他認為我不應該心裡裝著這種事生活下去。他說我可以不讓獄裡任何人懷疑,他會替我想法子。於是第二天,他就向副典獄長傳話,告訴他我有事‘想見他’。如果他能找個藉口把我叫到辦公室裡,我可以告訴他誰殺了克拉特一家。還真成了,副典獄長派人把我叫了去。雖然很害怕,但我還記得克拉特先生過去對我的好,還記得他曾在聖誕節的時候送給我一個皮包,裡面裝著五十美元。我全告訴了副典獄長,後來又向典獄長韓德做了報告。就當我還在典獄長的辦公室的時候,他拿起了電話……」

典獄長的電話是打給洛根·桑福德的。聽完後,桑福德掛上電話,下了幾道命令,然後給艾爾文·杜威去了個電話。那天晚上,當杜威離開加登城法院的臨時辦公室回家時,隨身帶著一個牛皮紙信封。

杜威到家時,瑪麗正在廚房裡準備晚飯。他一進門,瑪麗就對他發了一大堆牢騷。家裡的那隻貓攻擊了街對面的一隻英國可卡犬,狗的一隻眼睛可能瞎了;他們九歲大的兒子保羅從樹上掉了下來,能活著真是個奇蹟;他們的大兒子,十二歲的杜威(和父親同名)在院子裡燒垃圾,結果著了火差點兒燒到鄰居家。有人(她不知道是誰)叫來了消防隊。

在妻子描述這些煩人的瑣事之際,杜威已經倒了兩杯咖啡。瑪麗話說到一半,突然停下盯著他看。他臉色很好,容光煥發,瑪麗知道這是他得意的神情。她說:「艾爾文,哦,親愛的,有好訊息吧?」杜威沒說話,把牛皮紙袋遞給了她。瑪麗的手還是溼的,她把它擦乾,坐到了餐桌旁,喝了一口咖啡,開啟了紙袋,從裡面拿出一些照片。是兩個青年男子,一個金髮,另一個黑髮、深色皮膚,這是警方的「罪犯檔案照」。兩張照片都附有機密檔案。關於金髮男子,檔案上記載著:

理查德·尤金·希科克(白人,男性),二十八歲。堪薩斯州調查局編號97093;聯邦調查局編號859273a。住址:堪薩斯州埃傑頓。出生日期:一九三一年六月六日。出生地:堪薩斯州堪薩斯城。身高:五英尺十英寸。體重:一百七十五磅。髮色:金色。眼睛:藍色。體格:壯碩。膚色:紅潤。職業:汽車噴漆工。犯罪:欺詐、開假支票。假釋時間:一九五九年八月十三日從堪薩斯州監獄假釋。

另一張的說明如下:

佩裡·埃德加·史密斯(白人,男性),二十七歲零五十九天。出生地:內華達州。身高:五英尺四英寸。體重:一百五十六磅。髮色:黑色。犯罪:破門盜竊。逮捕經過:空白。執行人:空白。處理情況: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三日由菲利普斯堡送交堪薩斯州監獄。假釋時間:一九五九年七月六日。

瑪麗仔細地端詳著史密斯的正面和側面的照片:神情傲慢、冷酷,但也不完全如此,臉上似乎還帶著點兒獨特的優雅;嘴唇和鼻子看起來都很漂亮,她認為那雙眼睛相當美,朦朧而夢幻,像電影明星般,很敏感,又有點兇惡,但是比起理查德·尤金·希科克那雙可怕的眼睛來,還少了一份「邪惡」。瑪麗看著希科克的眼睛,不禁想起了一件童年往事:有一次,她看見一隻野貓掉在陷阱裡,雖然想救它,但是野貓眼中散發的痛苦和仇恨令她的憐憫之心化為烏有,只感到滿心的恐懼。「他們是誰?」瑪麗問。

杜威把弗洛伊德·威爾斯的舉發經過給她講了一遍,在結尾時他說:「很有意思。這是過去三週裡我們一直集中精力調查的角度。追查每一個在河谷農場工作過的人。結果證明我們的方向是最對了,看來是我們碰到了好運氣。但再過幾天,我們就會找到威爾斯,就會在監獄裡找到他。那麼我們還是會發現真相的。哈,沒錯。」

「也許這不是真相。」瑪麗說。由於杜威和十八個助手已經追查了數以百計的線索,結果都落空,她希望他不要再次失望,她實在擔心他的健康。他的精神狀態很差,形容消瘦,現在一天至少要抽六十根菸。

「是的,也許不是,」杜威說,「但我有預感。」

他的語氣讓她心動,她又一次看了看餐桌上的照片。「看看他,」她手指著金髮男子的正面照片,說道,「看看這眼睛,直盯著你。」然後她把照片裝進了紙袋,「我真希望你沒有給我看這些照片。」

在同一天夜裡稍晚一點的時候,另一間廚房裡,一個女人放下手中正在補的襪子,取下塑膠框架的眼鏡,上下打量這位來訪者說:「我希望你找到他,奈先生,我們就兩個兒子,他是老大。我們愛他,但是……唉,我知道,我知道他要不是闖了禍,怎麼會跑掉。他對他爸爸和弟弟都沒說一聲。是不是他又惹事了?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為什麼?」她的目光掠過這間狹小的、生著柴火的屋子,落在一個躺在搖椅上的瘦削老人身上,那是瓦爾特·希科克,她丈夫,理查德·尤金的父親。他雙手粗糙、雙眼無神;一開口聲音聽上去彷彿平時很少講話。

「我兒子是個好孩子,奈先生,」希科克先生說,「他是個體育健將,在學校裡總是能進校隊,不論是籃球、棒球,還是足球,迪克總是明星。他還是個好學生,歷史和機械製圖還得過a。一九四九年六月他高中畢業後想上大學學工程,但是我們負擔不起。我們沒錢,一直沒錢。我們才有四十四英畝地,僅夠我們混個溫飽。我猜迪克肯定是為了沒能上大學而心裡很不高興。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堪薩斯城的聖達菲鐵路局,一週可以掙七十五美元。他認為這些錢足夠他結婚了,於是就和卡羅爾結了婚。卡羅爾那時不過十六歲,而迪克也才十九歲。我就知道他們倆搞不出什麼名堂來,結果真讓我猜中了。」

希科克夫人是個胖胖的婦人,一張圓潤的臉並沒有因起早貪黑的辛勞而摧垮,她責備希科克先生說:「我們有三個寶貝孫子,怎麼說沒弄出什麼名堂。而且卡羅爾是個好姑娘,不應該怪她。」

希科克先生繼續說道:「他和卡羅爾租了一間大房子,買了一輛漂亮的汽車,可他們一直欠著債呢。即使迪克後來不久找了一個開救護車的活兒,掙得比以前多了,也還是債務纏身。後來,堪薩斯城的一家大公司馬克別克公司僱他當機修工和汽車噴漆工。但是他和卡羅爾的開銷太高了,他們一直買一些根本負擔不起的東西,於是迪克開始開假支票。我一直認為他這麼做和那次車禍有關,使得他有些腦震盪。打那以後,他就變了,賭博、開假支票,以前我可從未見過他幹這些事。後來他和另一個女孩好上了,為了她和卡羅爾離了婚,那個女孩成了他的第二任妻子。」

希科克太太說:「迪克也是不得已,你也知道瑪格麗特·埃德娜是多麼迷他。」

「因為一個女人喜歡你,你就可以亂來嗎?」希科克先生說,「唉,奈先生,我希望你和我們一樣瞭解我兒子是怎麼被送進監獄的。他只不過從鄰居那兒借了把獵槍而已,就給關了十七個月?他沒想過要偷,別人說什麼我一點兒也不在乎。但是坐牢毀了他。他從蘭辛出來後,對我來說完全變了一個人。誰的話他都聽不進去,全世界的人都跟他過不去——他就是這樣想的。就連他的第二個老婆也和他離了婚,就在他坐牢的時候。不過,最近他似乎安下心來了。他在奧萊西的鮑勃·桑茲汽車修理廠上班,和我們住在一起,每天早早就上床睡覺,從沒違反假釋規定。我得對您說,奈先生,我活不長了,我得了癌症,迪克知道——不管怎樣,他知道我病得不輕——就在不到一個月前,也就是他走時,曾對我說:‘爸爸,你一直是我的好爸爸。我不會再做任何讓您傷心的事了。’他是這麼說的。那小子心地不壞。如果你見過他踢足球,見過他和孩子們玩,你就不會懷疑我的話。上帝啊,我真希望上帝能告訴我他究竟出了什麼事。」

他妻子說:「我知道。」奪眶而出的淚水迫使她停下了手中的活兒,「他的那個朋友,準是這樣。」

來訪者是堪薩斯州調查局的警探哈羅德·奈,他一直忙著在一個小記事本上作記錄。本上早已記滿了一天來調查弗洛伊德·威爾斯所指控事件的查證結果。已知的事實足以證明威爾斯的話很有說服力。十一月二十日,嫌疑犯理查德·尤金·希科克曾在堪薩斯城大肆採購,其間開出了至少「七張假支票」。奈已經詢問過所有報案的受害者:照相機、收音機、電視機售賣商,一位珠寶店老闆,以及一個服裝店的售貨員。奈向每一位證人都出示了希科克和佩裡的照片,結果證實前者是開假支票的,後者是他「不吱聲的」同夥兒。(一位被騙的商人說:「他(希科克)乾的。一個非常能言善辯的傢伙,叫人不能不信。另一個——我以為他可能是個外國人,也許是墨西哥人,一直就沒開過口。」)

奈接下來又開車去了奧萊西郊區訪問希科克的最後一位僱主,鮑勃·桑茲汽車修理廠的老闆。「沒錯,他是在這兒幹過,」桑茲先生說,「從八月份一直幹到,噢,十一月十九號以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也或者是二十號。他一句話也沒留就走了。就這麼走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兒,他父親也不知道。覺得奇怪嗎?是的,當然,我也覺得很奇怪。我們之間關係不錯,迪克這人有他自己的一套,有時挺討人喜歡。偶爾他會來我家玩兒。實際上,就在他走前的那個星期,我們家正好辦了一個小型聚會,迪克還帶了一個朋友,一個從內華達州來的小夥子,名叫佩裡·史密斯,彈得一手好吉他。他自彈自唱地為我們表演了幾首歌,他和迪克兩人還為我們大家表演了舉重。佩裡·史密斯是個小矮個兒,也就五英尺五英寸高,但他力氣大得能舉起一匹馬。沒有,我看不出他們倆神情有什麼異樣,兩個人都不緊張。我得說,他們倆玩得挺愉快。準確的日期?我當然記得,是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五。」

奈離開修車廠,沿著一條簡陋的鄉村小路向北駛去。快到希科克農場時,奈在附近的幾處農舍前停了下來,表面上好像要問路,但實際是為了打探嫌疑犯的情況。一個農婦說:「迪克·希科克!別跟我提他!就算遇見鬼,我也不願見到他!偷?他連死人都不會放過!他母親尤尼絲可真是個老好人,心腸好又慷慨,他父親也一樣,都是老實巴交的人。如果不是顧及他父母的面子,迪克不知該坐多少次牢!大夥兒之所以沒那麼做,完全是出於對他父母的尊敬。」

奈到瓦爾特·希科克家時,天已經黑了。這是一幢久經風吹雨打、已經變得灰暗的四房農舍。彷彿想到會有人來訪,希科克先生邀請奈來到廚房,希科克太太給他倒了杯咖啡。如果他們事先知道來訪者的真實意圖,可能不會如此殷勤地接待他,也許有些提防。但是他們一無所知,在三人坐著交談的數小時內,「克拉特」這個名字以及「謀殺」這個字眼從未被提及。這對夫婦接受了奈的暗示,他來此追查他們兒子純粹是因為他違反假釋規定和經濟詐騙。

「有一天晚上,迪克把他(佩裡)帶回了家,說是他的一個朋友,從拉斯維加斯來的,剛下汽車,他想知道能不能讓佩裡在家住幾天。」希科克太太說,「不行,我不想讓他住我們家。我一眼就看出他是什麼人。聞聞那香味兒,再看看他那油光水滑的頭髮,迪克在哪裡認識的他不是一目瞭然嗎?按照假釋的規定,他不應該和任何在那兒(蘭辛)結識的人來往。我警告了迪克,但他不聽。他在奧萊西旅館給他朋友找了個房間,打那以後,迪克所有的空閒時間都和他在一起。他們倆還一塊兒出去搞了趟週末旅行。奈先生,我敢肯定,就是那個佩裡·史密斯慫恿迪克開假支票。」

奈合上記事本,把筆放進了兜裡,把手也插進了兜裡,因為他已經激動得兩手直抖。「對了,請問那趟週末旅行他們去了什麼地方?」

「斯科特堡。」希科克先生說,他指的是堪薩斯州的一個軍事重鎮,「我聽說,佩裡·史密斯有個姐姐住在斯科特堡,她給他存著一筆錢,據說是一千五百美元。他來堪薩斯就是去他姐姐那兒取錢的。他們走了一晚上,星期日快到中午時才回來,正好趕上週日的午餐時間。」

「噢,」奈說,「走了一晚上,也就是說他們是星期六的某個時候出發的。星期六是十一月十四日,對不對?」

老頭兒表示同意。

「十一月十五日,週日回來的,是不是?」

「對,是週日下午。」

奈沉思著這幾個數字,結論令他感到鼓舞:在二十至二十四個小時之內,兩個嫌疑犯完全可以往返八百英里,中間還謀殺了四個人。

「那麼,希科克先生,」奈說,「週日你兒子是自己回來的,還是跟佩裡·史密斯一起?」

「他一個人回來的,他說他把佩裡送到了奧萊西旅館。」

奈平常說話帶有低沉的鼻音,很容易令人感到畏懼,但此時他儘量以一種溫和、隨意、不易使人戒備的方式說話。「那麼您還記得他有什麼和平常不一樣的地方嗎?」

「誰?」

「你兒子。」

「什麼時候?」

「從斯科特堡回來的時候。」

希科克先生想了一會兒,說:「他看起來和平常一樣。他一回來,我們就開始吃午飯了。他餓壞了。我還沒念完感恩禱告,他就開始往自己盤子裡盛飯。我說:‘迪克,你吃得這麼快,難道想全吃光讓我們餓肚子嗎?’當然,他一向很能吃。他能吃掉整整一罐子醃黃瓜。」

「吃完午飯,他做了些什麼?」

「睡覺,」希科克先生對自己的這個回答彷彿也有些吃驚,「沒幾分鐘就睡著了。我猜你也覺得這有點不尋常。我、迪克還有他弟弟戴維坐在一起看電視裡轉播的籃球比賽。正看著呢,迪克就鼾聲大作,響得像把電鋸。我對他弟弟說,‘天啊,我從來沒想到看籃球比賽時迪克還能睡著。’但他確實睡著了。比賽中間一直在睡。醒來後就吃了點冷飯,然後又接著上床睡覺。」

希科克太太又往針孔裡穿了一根線;她丈夫搖著搖椅,嘴裡叼著一根菸鬥。這位調查員用他訓練有素的眼睛四下環顧著這間簡陋卻整潔的屋子。角落裡,一把獵槍倚在牆上,其實他早就注意到了。他站起來,伸手拿起槍說道:「您經常打獵嗎,希科克先生?」

「那是迪克的,他和戴維偶爾會出去打獵,大都是去打兔子。」

這是一把十二口徑的獵槍,三〇〇型號的,槍柄很漂亮,上面刻著一群被獵人瞄準的振翅飛翔的野雞圖案。

「迪克這把槍用了多長時間了?」

這個問題令希科克太太發起了牢騷。「這把槍花了一百多塊錢呢,是迪克賒來的。現在那家店不願讓退回去了,買了不到一個月,而且只在十一月初他和戴維去格林內爾打野雞時用過一次。他買槍時用的是我們的名字——他爸爸就是由著他——因此又該我們付錢了。你看看,瓦爾特病成這樣,我們什麼都需要,可沒有……」她屏住呼吸,彷彿是為了防止打嗝似的,「你真的不想再來一杯咖啡,奈先生?不麻煩的。」

調查員把槍立回牆角,然後放開手,儘管他很肯定那絕對是殺害了克拉特一家四口的兇器。「謝謝,但是太晚了,我還要開車去託皮卡呢。」說完,他翻開筆記本,「現在我想從頭到尾再對一遍,看看我記得對不對。十一月十二日,星期四,佩裡·史密斯到達堪薩斯州。你兒子說他來這兒是為了去斯科特堡他姐姐那兒取錢。兩個人週六開車去了斯科特堡,其間用了一個晚上,那一晚是在他姐姐家過的?」

希科克先生說:「不,他們沒找到他姐姐。聽說好像她搬家了。」

奈笑了一下。「不過,他們的確在外面待了一晚上。在接下來的那個星期裡,也就是從十五日到二十一日,迪克一直和他的朋友佩裡·史密斯在一起;但正如你們所說的,他一直保持著日常的作息習慣:住在家裡,每天按時去上班。在二十一日那天,他不見了,佩裡·史密斯也沒蹤影了。打那以後你就再也沒見過他?他也沒給你寫過信?」

「他不敢寫,」希科克先生說,「他沒臉寫,也不敢寫。」

「沒臉寫?」

「做出那種事,一再讓我們寒心!他不敢,是因為他擔心我們不原諒他。其實怎麼會?我們總是會原諒他的。奈先生,你也有孩子,是不是?」

他點了點頭。

「那您一定會了解的。」

「還有一件事,您究竟知不知道,你們的兒子有可能去什麼地方?」

「拿一張地圖,」希科克先生說,「伸手一指,指到哪兒他就在哪兒。」

下午,傍晚時分。這位司機覺得很疲勞,他是一位中年的推銷員,此處不妨稱之為貝爾先生。他盼著能停下來打個盹。然而,他離目的地——內布拉斯加州的奧馬哈——只有一百英里了,那裡是他工作的那家大型肉製品公司的總部。他們公司規定不許推銷員中途搭載閒人,但貝爾先生經常違反這個規定,特別是在他覺得枯燥乏味、昏昏欲睡的時候,因此當他看見兩個年輕人站在路邊攔車時,立刻就踩了剎車。

在他看來,這兩人看起來還「挺不錯」。高個兒瘦長而結實,留著平頭,金黃色的頭髮有點髒兮兮的,但帶著一副迷人的微笑,舉止彬彬有禮;而他的同伴,「身材矮小」的那位,右手拿著一把口琴,左手拎著一隻鼓鼓囊囊的行李箱,看起來也「挺正派」,羞澀而溫和。總之,貝爾先生當時對兩位客人的意圖是一無所知——他們想用皮帶勒死他,搶走他的車和錢,然後埋屍荒野——事實上,貝爾先生很高興有個伴兒,陪他說說話,至少到奧馬哈是不成什麼問題。

他自我介紹了一番,又問了他們的名字。那個坐在前排副駕駛位置上的年輕人說自己叫迪克。「這位是佩裡。」他一邊說,一邊向坐在司機後方的佩裡擠了擠眼睛。

「我最遠能帶你們兩位到奧馬哈。」

迪克說:「謝謝你,先生。我們正好要去奧馬哈。希望能在那兒找到活兒幹。」

他們想找什麼樣的工作?這位推銷員心想也許他能幫上忙。

迪克說:「我是一流的汽車油漆工,能修車,以前也賺了不少錢。我同伴和我剛從墨西哥回來,我們本來想在那兒生活,但是天啊,那兒的工資太低了。沒有哪個白人能靠那麼點兒錢過日子。」

啊,墨西哥。貝爾先生說他曾在庫爾納瓦卡度蜜月的。「我們一直想再去一次,但是有五個孩子的話,你就很難脫身了。」

佩裡後來追述時說,他當時想,五個孩子,唉,這傢伙真倒霉。聽著迪克對司機不停地吹牛,說起他那些在墨西哥的豔遇,佩裡不禁覺得這「自我中心狂」未免也太「怪胎」了。想想吧,全力以赴去討好一位即將被你殺掉的人,一個連十分鐘都活不到的人!除非他和迪克的計劃失敗,但那是不可能的。照目前的情況看,這正是他們這三天從加利福尼亞到內華達,穿過懷俄明來到內布拉斯加,一路搭便車以來夢寐以求的物件。這之前溜了一個,貝爾先生是第一個獨自開車並且樂意主動搭載他們的肥羊。另外的幾個,不是卡車司機就是大兵,甚至還遇見過開著淡紫色凱迪拉克的兩位黑人拳擊手。但是都沒有貝爾先生這麼完美。佩裡摸了摸皮夾克的口袋,裡面鼓鼓地裝著一瓶阿司匹林和一塊凹凸不平的拳頭大小的石頭,用一塊黃色的牛仔布手帕包著。他解開腰帶——這是印第安納瓦霍人用的腰帶——銀釦子的,上面綴有綠松石。他取下腰帶,把它折彎,放在兩腿之間。他在等待。他看著內布拉斯加大草原自車外飛過,假裝吹起了口琴,他瞎編了個曲調,一邊吹著,一邊等著迪克發出事先商量好的訊號:「嗨,佩裡,把火柴遞給我。」那時迪克去奪方向盤,而佩裡則揮起用手帕包著的石頭,狠狠地砸推銷員的腦袋,「把它砸開瓢」。然後到一個僻靜的小路旁,這時鑲著綠松石的腰帶就有用武之地了。

但是此刻,迪克卻正與那即將喪命的司機大談葷笑話,兩人哈哈大笑,這使佩裡很惱火。特別是貝爾先生的放聲大笑,聽起來像極了他的父親特克斯·約翰·史密斯。一想到父親,他就緊張,就頭疼,膝蓋也疼。他嚼了三片阿司匹林,乾嚥下去。上帝啊,他覺得自己就快要嘔吐或者暈倒了;他覺得如果迪克把「美事」再拖延下去,他可真要受不了了。天色漸暗,道路筆直,視線之內全無人煙,只有冬季光禿禿的土地,像一張黯淡的鐵皮。現在動手正是時候,就是現在。他盯著迪克,催促他立刻實施計劃,此時,迪克也發出幾個小小的訊號——抽動的眼皮和鬍子上的汗水——看來迪克也已經得出了同樣的結論。

然而,到迪克開口時,卻又是一個笑話:「再給你猜個謎語:去廁所和去墳墓有什麼相似之處?」他咧嘴笑著說,「猜不出來了吧?」

「猜不出來。」

「該去時,就必須得去!」

貝爾先生大笑起來。

「嗨,佩裡,把火柴遞給我。」

但是就在佩裡舉起手,石頭即將砸下去的時候,不同尋常的事情發生了。佩裡後來說這簡直是一個「該死的奇蹟」。第三位搭便車的人突然出現了,這是一位黑人大兵,善良的推銷員為他停下了車。「喂,太好了!」當他的救命恩人向車子跑來時,司機大聲說,「該去時,就必須得去!」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由於歲月與風雨的洗刷,牌子上的第一個字母r與最後一個字母s已經脫落,因而出現了一個多少有點奇怪的單詞「oom」。這是一塊被太陽曬得變了形的牌子,倒也準確地描繪出此處的樣貌。正如哈羅德·奈在給堪薩斯州調查局寫的正式報告中所說的,「(這裡)年久失修、破敗不堪,是那種最廉價的旅館或房舍」。報告裡繼續寫到:「幾年前(據拉斯維加斯警察局提供的資訊),這裡還是西部地區最大的妓院之一。後來大樓失火,災後的房屋被改裝成了廉價旅館。」所謂的「大廳」裡除了一株六英尺高的仙人掌,別無其他;而且接待處的櫃檯也像是多年沒有人照管。警探拍了拍手,等了很久,只聽見一個很不女性化的嗓子嚷道:「我來啦。」但是又過了五分鐘,一個女人才姍姍出現。她穿著一件髒兮兮的家常服,腳下是一雙金色的高跟皮涼鞋,稀疏的黃髮上還夾著捲髮器,長滿橫肉的寬臉上塗著胭脂、抹著粉。她手裡拿著一聽米勒牌啤酒,渾身散發著啤酒、香菸以及新塗的指甲油的味道。這個女人已經七十四歲了,但在奈看來,「顯得比較年輕,也許要年輕十分鐘」。她盯著奈,後者穿著得體的棕色套裝,頭上戴著棕色硬沿帽。奈向她出示了警徽後,她高興地笑了,嘴唇一張開,奈便瞥見兩排假牙。「哎呀,我還想呢,會不會是警察呢,」她說,「好吧,讓我聽聽看。」

奈將理查德·希科克的照片遞給她,「認識他嗎?」

她嘟噥一聲說不認識。

「那麼你認識這個人嗎?」

她說:「啊,他倒在這兒住過兩三次。但是現在不在。一個月前就結賬走了。你想看看登記簿嗎?」

奈斜倚著櫃子,看著女房主塗過指甲油的長指甲在一張用鉛筆登記的簿子上來回滑動著。拉斯維加斯是上司指派給他的三個查訪地的第一站,每一處都與佩裡·史密斯的行蹤有關。另外兩個地方,一處是裡諾,他們認為佩裡的父親仍住在那裡;另一處是舊金山,佩裡的姐姐家,她現在應該是弗德里克·約翰遜夫人。雖然奈計劃拜訪這些親屬以及其他所有可能知道疑犯下落的人,但他的主要目的還是在各地警局獲取有幫助的資料。比如,在到達拉斯維加斯後,他就和當地警察局偵查處的負責人b.j.漢德倫警長討論過克拉特案件。警長在會談後,立即下令要求所有警員都要提高警惕密切關注希科克和史密斯。命令中這樣寫到:「因違反假釋規定而遭到堪薩斯州通緝。兩人駕駛一輛一九四九年的雪佛蘭轎車,牌照號碼是堪薩斯州j0-58269。兩人可能持有槍械,應被視為危險分子。」漢德倫還安排一名警探幫助奈調查典當行,他的建議是:「賭城裡的典當行有很多。」奈和這位拉斯維加斯的警探一起查遍了上個月的所有當票。奈特別希望能找到一個奇尼斯牌行動式收音機,但是他運氣不好,並沒有找到。不過,有一個典當商記得佩裡·史密斯(「這十年裡他一直在這裡進進出出」),還出示了一張他在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典當的一張熊皮毯子的當票。奈正是在這張當票上發現了現在這家旅館的地址。

「十月十三號登記的,」女房主說,「十一月十一號走的。」奈看了看史密斯的簽名。那華麗的花體字,那富有個性的甩筆和彎曲令奈很吃驚,顯然女房主早就料到他會有這樣的反應,因為她說:「哎呀,你真應該聽聽他說話。那張漂亮的小嘴裡蹦出來的詞都文縐縐的,柔聲細語,挺有個性。你為啥要抓他,那個很孃的小矮子其實人還不錯!」

「他違反了假釋規定。」

「唉呀,大老遠地從堪薩斯州趕過來就是為了追查這個?唉,誰叫我是個沒腦子的金髮大美人呢。我相信你,對別人也不會隨便說。」她舉起啤酒,一飲而盡,然後若有所思地用她那佈滿青筋和斑點的手把玩著啤酒罐。「不管是什麼原因,反正不會是什麼了不起的大案子。不可能。我一眼就看穿他。這個人不過是個小流氓。一個想用花言巧語賴掉最後一個禮拜房租的小流氓。」也許是覺得他這樣的痴心妄想實在很荒唐,她不禁吃吃地笑了。

調查員問史密斯的房租多少錢。

「正常價格,一個星期九塊錢,外加五角錢的鑰匙押金。必須付現金,而且是預付。」

「他住在這兒的時候都做些什麼?他有朋友來嗎?」奈問道。

「你是不是覺得誰從這兒進進出出我都得盯著?」女房東反駁說,「那些流浪漢、小流氓,我對他們才沒興趣呢。我女兒可是早嫁了個大人物的。」然後她接著說,「他沒朋友,至少我沒看見他和誰來往過。最後住在這兒的那幾天,他幾乎每天都在修他那輛破車。就停在門前。那是一輛老福特,看起來比他歲數還大。他給車刷了一遍漆,車頂刷成黑色,其餘部分刷成了銀色。然後他在擋風玻璃上寫了‘此車出售’幾個字。有一天我聽見一個傻瓜要出四十塊錢買這輛車,可他說這輛車不止四十塊錢,少於九十他不賣。他說他需要錢,好買一張汽車票。就在他走之前,我聽說有個黑人買下了他的車。」

「他說他需要錢買汽車票?你知道他想去什麼地方嗎?」

她撅起了嘴唇,嘴裡還叼著根香菸,但眼睛卻一直盯著奈。「公平交易。出多少錢?賞金是多少?」她等著答案。但是當等待落空後,她好像掂量了掂量拿到賞金的可能性,決定繼續說下去:「因為我有一個印象,好像不管他去哪兒,都不打算久留。他還要回到這兒的。所以說,他不定什麼時候又溜回來了。」她朝店裡搖了搖頭說,「跟我來,我來告訴你為什麼。」

樓梯,灰色的走廊。奈聞到了各種氣味:廁所消毒劑、酒氣、熄滅的菸頭。在一扇門後面,一個喝得醉醺醺的房客一會兒號啕痛哭一會兒又高聲歌唱,也聽不出是悲傷還是歡樂。「吵死了,荷蘭佬!再吵就給我滾出去!」女房主大叫道。「就是這兒。」她一邊對奈說,一邊把他帶進一間黑漆漆的儲藏室,她擰亮了燈,「那邊有個盒子,他讓我替他保管,等他回來拿。」

這是一個紙板箱,並未封上但捆著繩子。箱子頂上用蠟筆寫著一句類似埃及法老詛咒似的警告:注意!佩裡·史密斯所有物!當心勿動!奈解開繩子,很失望地發現這和捆綁克拉特一家的打結法並不相同。他剛開啟箱子,一隻蟑螂鑽了出來,女房東一腳踩了上去,用金色皮涼鞋的鞋跟把它碾得粉碎。在奈仔細檢查史密斯的物品時,女房東不禁叫了一聲:「嘿!這個小偷,這是我的毛巾。」除了毛巾以外,細心的奈還在筆記本里記下了下列物品:「一隻髒兮兮的枕頭,一個檀香山紀念品,一條粉紅色的嬰兒毛毯,一條卡其褲,一口鋁鍋以及一柄用來煎薄餅的鍋鏟。」其他雜物還包括一個貼滿男性健身運動照的剪報本(裡面多是滿身大汗的舉重大漢);一個裝著許多藥品的鞋盒,裡面有口腔發炎時用的漱口劑和藥粉,還有許多阿司匹林片。令人費解的是,至少有十幾瓶,其中幾瓶已經空了。

「全是破爛!」女房東說,「全是垃圾!」

這話沒錯。即使對於一個渴望得到線索的調查員而言,這些東西也毫無價值。不過,奈還是很高興看到這些東西,每一件物品,從止疼藥片到髒兮兮的枕頭,都使他對主人有了一個清晰的印象,這是一個孤獨、小氣的人。

第二天,在裡諾,奈作記錄時寫到:「上午九時,在內華達州里諾沃休縣警長辦公室,報告人見到了刑事調查組負責人比爾·德里斯科爾先生。在聽了案情簡介後,德里斯科爾先生又看了希科克和史密斯兩人的照片、指紋和通緝令。兩名嫌疑犯以及他們使用的汽車均已登記尋緝中。上午十點三十分,在內華達州里諾警察局刑偵科,報告人見到了警官阿貝·菲洛赫。菲洛赫警官和報告人一起查閱警局的檔案,在記錄重大罪行檔案中,並沒有發現希科克和史密斯的名字。核對當票的結果也沒有發現任何與丟失的收音機有關的情況。警方已發出無限期訓令,要求嚴密注意該收音機在裡諾城典當行中的出現。調查員曾遍訪當地每家典當行,出示史密斯和希科克的照片,並再度尋訪核查收音機的下落。上述典當行有些從照片上認出了史密斯,覺得有些面熟,但沒能提供更詳細的情況。」

上午就這樣過去了。下午奈出發去尋找佩裡的父親特克斯·約翰·史密斯,他的第一站是郵局。那兒一位經管普通訊件的郵務員告訴他用不著去內華達州其他地方找了,因為這個人已在八月份離開,現在住在阿拉斯加州瑟克爾城附近,他的郵件是轉送那個地方的。

奈要求他詳細談談老史密斯的情況。郵務員說:「天哪!這可真難說。這個傢伙很難找個合適的字眼來形容,他自稱是‘獨狼’。他的很多信上都是這個名字。他的信不多,可經常會收到一大包目錄和廣告小冊子。你可不知道有多少人寫信去要這種東西!大概是沒有人給他們寫信吧。你問他多大年紀?我看有六十了吧。一身西部的打扮,穿著牛仔靴,戴著寬邊高頂帽。他告訴我他以前是個表演牛仔競技的,我經常和他聊天。這幾年他差不多每天都來郵局轉轉。有時一個多月不見他的人影,回來總說他找礦去了。今年八月的一天,有個年輕人來郵局,就在這個視窗前,說他來找他父親特克斯·約翰·史密斯,問我是否知道在哪兒能找到他。他看起來不像他父親;他父親嘴唇薄,是愛爾蘭人,而他看上去差不多完全是個印第安人,頭髮黑得像鞋油,一雙眼睛也同樣烏黑髮亮。可第二天,他父親來郵局證實了這件事,說他兒子剛從軍隊退伍,他們倆準備去阿拉斯加,他對那裡的情況很熟悉。我想他可能在那裡開過一家旅店,或者是一家供獵人住的小木屋。他說他們打算在那兒住上兩年。自從那次以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父子倆誰也沒見過。」

約翰遜一家是最近才搬到舊金山這個社群的。這是位於該城北部山坡上的中產階級居住區。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的午後,年輕的約翰遜夫人正在家中等待客人的到來。三位女鄰居要來喝茶、吃點心,也許還要玩牌。女主人有些緊張,因為這是她第一次在新家中款待客人。此刻,她一邊注意傾聽是否有人按響門鈴,一邊作最後的檢查,這裡扯扯線頭,那裡重新動一下聖誕一品紅的位置。這間房子與山坡上其他房子一樣,是典型的郊區平房,平凡而舒適。約翰遜夫人非常喜歡這裡:紅木製成的鑲板,鋪滿整個房間的地毯,前後兩扇大玻璃窗——從後窗望出去,可以看到近處的小山和峽谷,遠處的大海和天空,如畫的景色令她著迷。房間後面小小的花園更讓她感到驕傲;她丈夫是一位保險推銷員,平日愛好木工,在花園周圍修了一道白色的籬笆,蓋了一個狗窩,還給孩子們做了一個沙坑和一架鞦韆。此刻,戶外氣候宜人,兩個小兒子和一個女兒正和他們的狗在花園裡玩,她希望孩子們能一直高高興興地玩到客人們離開。門鈴響了,約翰遜夫人走到門口,她穿著一件自認為最得體的衣服——黃色的針織洋裝——不僅襯托出她的身材,也凸顯了她那印第安人淡茶色的臉頰和一頭利落的烏黑短髮。她開啟門,準備迎接三位鄰居,然而出現在她面前的卻是兩個陌生男人,他們摘下帽子然後出示了裝有警徽的皮夾。「您是約翰遜夫人嗎?」其中一人問道,「我叫奈,這位是格斯里檢察官。我們隸屬於舊金山警察局,堪薩斯方面請我們調查你弟弟佩裡·埃德加·史密斯的有關情況。他最近好像一直沒有向他的假釋官報到,不知您是否知道他現在在什麼地方。」

得知警察再次對她弟弟的行為感興趣,約翰遜夫人並不窘惱,甚至毫不感到意外。真正令她不安的是不想讓客人進來時看到她正被兩個警員盤問。她說:「不,我一無所知。我四年沒見過佩裡了。」

「這是件要緊的事,約翰遜夫人,」奈說,「我們希望跟你談一談。」

約翰遜夫人讓步了,她請他們進屋,給兩人衝了咖啡。她說:「我已經四年沒有見過佩裡了。他假釋後我就再沒收到過他的信。今年夏天他出獄後曾到裡諾去看望我父親。父親在一封信裡對我說他已經返回阿拉斯加了,佩裡也同去。後來他又來了一封信,我想是在九月份吧,說他非常生氣,他和佩裡吵了一架,還沒到阿拉斯加就分手了。佩裡走了,我父親一個人去了阿拉斯加。」

「打那以後他沒給你寫過信嗎?」

「是的,沒寫過。」

「那麼你弟弟有沒有可能最近又回去和你父親會合了呢?就在上個月。」

「我不知道,我也不關心。」

「你們關係不太好?」

「和佩裡?是的,我怕他。」

「但是他在蘭辛坐牢期間你經常寫信給他,至少堪薩斯州警方是這麼對我說的。」奈說。一旁的格斯里檢察官似乎滿足於當個局外人。

「我想幫助他。我希望能改變他的一些想法。現在我算明白了,別人的勸阻對佩裡而言一文不值。對任何人他都毫無尊敬。」

「談談他的朋友吧。你覺得他可能會和誰在一起?」

「喬·詹姆斯。」她解釋說詹姆斯是個年輕的印第安伐木工兼漁夫,住在華盛頓州貝靈漢附近的森林裡。她和詹姆斯並不熟,但是她知道詹姆斯和他的家人都是慷慨善良的人,過去經常照顧佩裡。在佩裡的朋友中,她唯一見過的是一位年輕的女士,一九五五年六月曾來過她家,身上帶著佩裡的一封信,信裡說她是他妻子。「他說他有點麻煩事,問我能不能照顧一下她,等他回來把她接走。那姑娘看起來不超過二十歲,實際上她只有十四歲,當然她不可能結過婚。但當時我被騙了。我同情她,讓她和我們住在一起。但沒過多久——不到一個星期——她就走了。而且,還順便帶走了我們家的行李箱和所有能搬得動的東西——我的衣服、我丈夫的銀器,甚至連廚房裡的鐘也不放過。」

「此事發生時,你住在哪裡?」

「丹佛。」

「你在堪薩斯州的斯科特堡住過嗎?」

「沒有,我從未去過堪薩斯州。」

「那麼你有一個住在斯科特堡的妹妹嗎?」

「我妹妹已經死了,我就一個妹妹。」

奈笑了一下說:「約翰遜夫人,你應該明白我們這次來訪是考慮到你弟弟會和你聯絡,寫信、打電話或者來看你。」

「我希望他別和我聯絡。實際上,他不知道我們已經搬家了。他認為我們還住在丹佛。求你了,如果你找到他,不要給他我的住址,我害怕。」

「你這麼說,是因為你認為他會傷害你?人身傷害?」

她想了想,不知該如何回答,於是說不知道。「但是我害怕他。我一直害怕他。他有時好像心腸很好,富有同情心,溫柔而且愛哭,甚至有時聽音樂也會讓他哭鼻子。小的時候他經常因為黃昏日落掉眼淚,他說日落太美了。月亮也是如此。啊,他可以騙過你,他能讓你為他而難過……」

門鈴響了。約翰遜夫人很尷尬,面露難色地望著大門,奈領會了她的心意(後來在報告中寫到,「在整個交談過程中,她一直保持著鎮靜和親切,是一位個性突出的人」),拿起他的棕色硬沿帽,說道:「很抱歉,給您添麻煩了,約翰遜夫人。但是如果您有佩裡的訊息,我們希望您能與我們聯絡,請給格斯里檢察官打電話。」

兩位警員走後,那種令奈印象深刻的鎮靜漸漸消失了,一種熟悉的絕望開始籠罩心頭。她一直在努力控制,直到客人們都離去,直到給孩子們餵過飯洗了澡,讓他們祈禱然後上床睡覺。這之後,她的情緒才猶如來自海上的夜霧籠罩街燈一般,緊緊包圍了她。她說自己害怕佩裡,她確實怕他。但她只是害怕佩裡嗎?還是更害怕降臨到弗羅·巴斯克金和特克斯·約翰·史密斯四個孩子頭上的命運?她所深愛的長兄開槍自殺了;弗恩從窗戶上掉了下來,也許是自己跳下去的;佩裡行兇,成了罪犯。因此,從某種意義上看,她是唯一的倖存者。但令她備受折磨的是她覺得也許有一天自己也會被那可怕的命運壓倒,不是變瘋,就是患上不治之症,或者在一場火災中失去她所珍視的一切——住宅、丈夫和子女。

丈夫出差去了。她獨自在家時從未想過飲酒,但是今晚她倒了一杯烈酒,然後在臥室的沙發上躺了下來,將一本相簿放到膝蓋上。

首頁是她父親的一張照片,那是一九二二年他和年輕的印第安女騎手弗羅·巴斯克金締結良緣時在照相館裡拍的。這張照片常常刺痛約翰遜夫人。因為看到這張照片,她才會明白,為什麼儘管兩個人看上去如此不般配,但母親還是嫁給了父親。照片中的小夥子散發出迷人的男性氣概。所有的一切,那高高昂起的充滿自信的頭顱,薑黃色的頭髮,眯縫著的左眼(彷彿正在瞄準一個目標),纏在脖子上的小牛仔圍巾,都那麼具有吸引力。總的來說,約翰遜夫人對父親的態度是既愛又恨、自相矛盾,但父親身上有一點是她一直敬佩的,那就是剛毅的性格。儘管她很清楚在別人的眼裡他是多麼古怪;她也覺得父親古怪,但他仍然是個「真正的男子漢」。他做起事情來應付自如。他伐木時想讓樹往哪個方向倒就能往哪個方向倒;他會剝熊皮、修理手錶、蓋房子、烤蛋糕、補襪子,還會用彎曲的大頭針和線釣鮭魚;他還曾經獨自一人在阿拉斯加熬過了冬天。

獨自一人,在約翰遜夫人看來,孤獨是他父親這類男人的生活方式。妻子、兒女和小心翼翼的生活是不適合他們的。

她翻閱了幾頁童年時的照片,分別是在猶他、內華達、愛達荷和俄勒岡等州生活時照的。那時「特克斯和弗羅」的牛仔騎術競技生涯已經結束,全家人住在一輛舊卡車裡,四處尋找工作。當時是一九三三年,要找到一份工作可不那麼容易。在一張照片上,四個孩子光著腳,穿著工裝褲,個個都瘦弱而疲憊。照片下方寫著一行字:「一九三三年,特克斯·約翰·史密斯一家在俄勒岡採漿果。」當時全家僅有的食物就是浸泡在甜膩的煉乳中的漿果和酸麵包。芭芭拉·約翰遜還記得全家人曾一連四天只有爛香蕉果腹,結果佩里拉了肚子,疼得整晚號叫,而博博(芭芭拉也叫博博)垂淚不止,害怕他死掉。

博博比佩裡大三歲。她喜愛佩裡,他是她兒時唯一的玩具。她把佩裡當成一個布娃娃,為他洗澡,為他梳頭,吻他,有時還拍他屁股。有一張照片,是姐弟倆一起在科羅拉多州一條清澈的小溪中洗澡,兩人一絲不掛,弟弟的肚子圓滾滾的,活像個被太陽曬黑的小丘位元,他正抓著姐姐的手咯咯地笑著,彷彿溪水裡有一隻手正在撓他。在另一張照片裡,姐弟倆坐在一匹小馬上,頭和臉都貼在一起,在他們身後是火燒後的荒山。(約翰遜夫人不敢肯定,但她認為這張照片大概是在偏僻的內華達州牧場照的。他們住在那兒時父親和母親打了一架,在這場可怕的打鬥裡,馬鞭、滾燙的開水以及煤油燈都成了武器,他們的婚姻自此也宣告結束。)

後來,當孩子們和母親搬到舊金山居住時,博博對弟弟的愛意漸漸減弱直至消失。他再也不是她的布娃娃了,變成了一個野蠻人,一個小偷和強盜。他第一次被捕是在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七日,那一天正是他八歲生日。最終,在數次被關進警察局和教養院後,他回到了父親的身邊,博博再次見到他已是多年以後。其間她也只在照片上見過弟弟——父親有時把一些照片寄給其他幾個孩子——這些照片她都放在了相簿裡。在每張照片下面都有白墨水寫的說明,例如「佩裡、爸爸和他們的愛斯基摩狗」、「佩裡和爸爸在淘金」及「佩裡在阿拉斯加獵熊」。在最後這張照片中,他還是個十五歲的孩子,頭戴皮帽,腳穿雪鞋,站在積滿雪的樹林中,腋下夾著一把獵槍,臉上凍得發暗,眼神悽然無光。約翰遜夫人看著這張照片,不禁想起了佩裡到丹佛去拜訪她時的一個「場面」。那是一九五五年的春天,實際上那是她最後一次見到他。他們當時正在談論和父親在一起的童年生活,突然喝多了的佩裡把她推到了牆上,按在那兒說:「我不過是他的黑奴,僅此而已。他迫使我拼命幹活,可從不給我一個錢……博博,現在是我在講話,你別插嘴,否則我把你扔進河裡去。就像那次在日本一樣,我把一個從沒見過的傢伙抓起來扔下橋去!」

「博博,請聽我說,你認為我喜歡我自己嗎?哦,我本來可以成為另外一個人!但是那個渾蛋從未給我一點機會!他不讓我去上學。好,好,就算我是壞孩子。可後來我求他同意我去上學,我碰巧長了一個聰明的腦袋,可能你不瞭解,我真的很聰明,有天才。但是我沒受過教育,就因為他不想讓我去學任何東西,只想讓我幫他搬搬運運。愚昧無知,他就想讓我成為這樣的人,只有這樣我才能一直和他在一起。可你們都讀了書,你,吉米,弗恩都上了學,你們都受過教育。只有我沒有。我恨你,恨爸爸,恨你們所有的人!」

佩裡這語氣彷彿認為他的哥哥姐姐的生活一直是一帆風順的!是啊,假如清理媽媽醉酒後的嘔吐物,從來穿不好吃不飽也算在內的話。不過,三個人的確唸完了高中,這是真的。實際上,吉米是以全班最高的成績畢業的,這完全是他靠自己的實力獲得的榮譽。芭芭拉·約翰遜認為,這種個性正是他後來自殺的誘因。性格堅強,勇氣十足,勤奮工作,這些卻不曾為特克斯的幾個子女帶來好運。他們共有的宿命抹殺了他們兄弟姐妹的一切美德。當然,佩裡和弗恩還稱不上有什麼好品行。弗恩十四歲那年,自己改了名字叫喬伊(意味著歡樂),此後短短的一生中,她竭力證明自己改這個名字是值得的。她是一個放蕩的女孩,是「大眾情人」,說難聽些,她和誰都能勾搭起來,對男人從不加以防範,但那些男人卻從沒有給她帶來過好運,甚至還總使她倒霉。母親因酒精中毒死去,她因此害怕喝酒,但她最後還是愛上了杯中物。還不到二十歲,弗恩「喬伊」就開始每天必喝一瓶啤酒。後來,在一個夏天的晚上,她從旅館的窗戶上掉了下去。在下墜過程中,她砸在劇院的一頂大帳篷上,從上面彈起後,被一輛計程車碾於輪下。警察在樓上那間空蕩蕩的房間裡找到了她的鞋,以及一個空空的錢包和一隻空的威士忌酒瓶。

人們可以理解弗恩並寬恕她,但吉米就不同了。約翰遜夫人看著吉米的照片,照片上的他穿著水手服——二戰期間他曾在海軍服役——年紀輕輕,瘦長、蒼白的臉上流露出幾分莊嚴的神色。他站在那裡,一隻手放在他身旁姑娘的腰際,那是他的太太,她手腕上的玻璃飾品對映出落日的餘暉。照約翰遜夫人看來,他們倆是不該結婚的,因為他們毫無共同之處:吉米是嚴肅的,而這位聖迭戈少女不過是個對水手著迷的糊塗女孩兒。但吉米傾注在她身上的遠非正常的愛情,而是一種激情,一種從病理學的角度才能解釋的激情。至於這位姑娘,她肯定是愛吉米的,傾心於他,不然不會和他結婚。要是吉米相信或者能相信這一點該多好!然而忌妒心害了他。一想起那些在她結婚之前曾和她睡過覺的男人,吉米就深感苦惱。他認定,她直到現在還和男人勾勾搭搭,每次他出海或者白天不在家時,她就背叛自己,和好多情人鬼混。他無休止地逼妻子承認這些所謂情人的存在。後來,她用一杆獵槍對準自己的眉心,扣動了扳機。當吉米發現時,他沒有叫警察。他抱起妻子,把她放在床上,然後在她身邊躺下。第二天黎明時分,他把槍重新裝上子彈,開槍自殺了。在吉米和妻子的照片對面是一張佩裡身穿軍裝的照片。這是從報紙上剪下來的,下面還有一段文字:「阿拉斯加美國陸軍司令部攝。二等兵,佩裡·埃德加·史密斯,二十三歲,首批返回阿拉斯加的朝戰軍人,抵達埃爾門多夫空軍基地時受到新聞處官員梅森上尉的歡迎。史密斯在二十四師擔任工兵十五個月之久,他此行從西雅圖到安克雷奇的機票是北太平洋航空公司贈送的。空中小姐林恩·馬奎斯對他含笑歡迎。(美國陸軍軍方圖片)」梅森上尉與二等兵史密斯握手時,眼睛注視著他,但史密斯卻在盯著照相機。約翰遜夫人所看到的表情,或者說她認為的,不是感激而是傲慢,不是自豪而是十足的自負。他說自己曾把一個在橋上遇見的素不相識的人扔到河裡,這不是不可思議的。他當然幹得出來,對此她一點兒都不懷疑。

她合上相簿,開啟電視,但心情仍無法平靜。他會找來嗎?警員已經找到了她,難道佩裡就找不到嗎?他別想讓自己幫他,她甚至不會讓他進門。前門是鎖著的,但是通往花園的門還沒上鎖。花園裡滿是白色的海霧,媽媽、吉米和弗恩的靈魂也許就在霧裡吧。約翰遜夫人閂上門時,死了的與活著的親人,一一在她腦海中浮現。

暴雨傾盆。迪克跑了起來,佩裡也在跑,但他跑得沒有迪克快,他腿短,而且還拿著行李箱。迪克把佩裡遠遠甩在了後面,自己先找到了一個躲雨的地方——公路附近的一個穀倉。在離開奧馬哈後,他們在救世軍的收容所裡過了一夜,第二天一位卡車司機帶著他們穿過內布拉斯加州界,來到衣阿華州。但是打那以後,他們一直在走路。天降大雨時,他們離一個名叫坦維萊村的衣阿華州居住區還有十六英里。

穀倉裡漆黑一片。

「迪克?」佩裡問。

「我在這兒。」迪克正趴在一堆乾草上應道。

佩裡溼透了,渾身發抖,在迪克身邊倒了下來。「我凍死了,」他一邊說著,一邊往乾草堆裡鑽,「我冷得要命,就算你點著稻草把我活活燒死,我也不會罵你的。」他很餓,飢腸轆轆。昨天晚上,他們只喝了幾碗救世軍的湯,而今天他們只吃了巧克力和口香糖,這還是迪克從一家百貨店的糖果貨架上偷來的。「還有好時巧克力嗎?」佩裡問。

沒有了,只剩下一盒口香糖。他們分了口香糖,躺下來開始嚼。每人只有兩塊半薄荷味的,迪克最喜歡,而佩裡更喜歡水果味的。錢是個大問題。缺錢已經迫使迪克作出了一個被佩裡認為是「瘋了」的決定:返回堪薩斯城。當迪克第一次說起要回去時,佩裡說:「你應該去看看醫生。」此刻,在寒冷的黑夜裡,兩人緊緊地擠在一起,聽著外面的雨聲,又一次為此爭論起來。佩裡又一次列舉了這樣做的危險,此時迪克肯定正因違反假釋規定而受到通緝——更別說還有別的婁子。但是迪克沒有被說服,他堅持堪薩斯城是一個「可以成功地開很多假支票的地方」。「我當然知道我們必須小心點。我知道他們已經發出了通緝令,因為我們以前在那兒開過假支票。但是這次我們可以快些,一天就夠了。如果我們弄的錢夠多,我們也許還可以到佛羅里達去試試。在邁阿密過聖誕節,如果那兒不錯的話,就在那裡過冬。」但是佩裡一邊嚼著口香糖,一邊打著寒戰,生著悶氣。迪克說:「怎麼樣,親愛的?再幹一次?你為什麼就不能忘掉那件事呢?他們不會發現什麼線索的。永遠也別想發現。」

佩裡說:「也許你錯了。但如果你錯了,那就意味著咱們都得進‘角落’了。」兩個人以前從未提起過堪薩斯州的這一極刑——絞刑。「角落」是堪薩斯州監獄的犯人給裡面放著絞刑架的小屋所取的名字。

迪克說:「可笑,你可笑死我了。」他劃了根火柴,想抽菸,但是藉助閃爍的火光看見的東西使他一骨碌爬了起來,他走過穀倉,來到畜欄。只見一輛車停放在那裡,是一輛黑白兩色的一九五六年的雪佛蘭,鑰匙還留在車上呢。

杜威決心不讓「普通人」知道克拉特案件取得了重大進展。他決心如此之大,以至於加登城的兩位民間喉舌都毫不知情,這兩位一位是《電訊報》的編輯比爾·布朗,另一位是當地kiul廣播電臺經理羅伯特·威爾斯。在簡要說明形勢後,杜威強調了他把保密視為最重要事情的理由:「各位牢記,有可能這兩人是無辜的。」

這種可能性的確很大,因此不能排除。告密者弗洛伊德·威爾斯的話也許是編造的;犯人們用說謊話的方式獲取好感或吸引官方的注意,也是很可能的。但是即便此人每句話都是真的,杜威和他的同事也沒能挖掘出一點確鑿有力的證據,作為「呈堂證供」。他們的發現也許可以解釋成一個罕見但看似合理的巧合。難道就因為史密斯到堪薩斯州來拜訪他的朋友希科克,就因為希科克有一支和作案槍支口徑相同的槍,就因為嫌疑犯用虛假的理由來解釋他們在十一月十四日夜裡的活動,就可以認定他們就是謀殺案的兇手嗎?「但是我們確信他們倆就是兇手。我們全這麼認為。否則我們就不會向十七個州發出警報,從阿拉斯加到俄勒岡。但是記住:我們也許要過好多年才能抓住他們。他們也許已經分開了,或者離開了美國。他們有可能去了阿拉斯加,在阿拉斯加隱藏起來可不難。他們逍遙得越久,我們破案的可能就越小。坦率地講,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掌握的線索還不多。我們也許明天就能抓住那兩個惡魔,但也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證實他們有罪。」

杜威並沒有言過其實。除了那兩個腳印——一個是菱形痕跡,一個貓爪圖案——兇手沒有留下一條線索。既然他們如此小心翼翼,那麼他們一定很早就處理掉那兩雙鞋了。同樣,那臺收音機也被處理掉了。而這只是假設是他們偷走的。杜威不太願意作這種假設,因為在他看來,謀殺如此殘酷、兇手如此狡猾,這和偷一臺收音機毫不協調,甚至有些荒謬。很難想象,兇手進入房間為了找保險箱,結果沒有找到,於是便因為幾美元和一臺小型行動式收音機而對四人大開殺戒。「嫌疑犯不坦白,我們就永遠別想判決,」他說,「這就是我的觀點。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十二萬分地小心。他們認為自己已經逃脫了。好,我們就不要讓他們覺察任何異常。他們越是覺得安全,我們就會越快抓住他們。」

但是在加登城這樣一個小鎮,秘密可是件罕見的東西。警長辦公室在法院大樓的三層,僅佔三個房間,裡面的傢俱不多,但仍顯得擁擠。任何來這裡探望的人都會察覺出一種古怪近乎詭異的氣氛。過去數星期來急匆匆的腳步以及憤怒的埋怨驀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令人心驚肉跳的平靜,此刻充滿了整個房間。辦公室秘書理查森太太,這個非常大方爽快的人突然有了一種講究的怪癖,說話輕聲細語的,走路也踮著腳尖。她的上司——警長及其下屬、杜威以及從堪薩斯州調查局借調來的調查員們,也都慢慢地邊走邊談,聲音壓得很低。這種情形彷彿獵人躲藏在樹林裡,生怕突然的聲響或動作會把正朝這邊走來的野獸嚇跑似的。

人們議論紛紛。華倫旅館的特里爾咖啡屋被加登城的商人們視為一個私人俱樂部,那裡是猜測和流言的大本營。有人聽說,一位名人將被逮捕。還有人說,謀殺案是堪薩斯州小麥種植者聯合會的死敵僱來的職業殺手乾的,理由是克拉特先生曾在這個進步組織里面擔任要職。在所有的故事裡,最接近正確答案的是一位著名的汽車經銷商講的(他拒絕透露訊息來源):「好像是一個曾在一九四七年或四八年間為克拉特先生工作過的人乾的。那人是個普通的牧場僱工。他後來進了監獄,是州立監獄,坐牢期間他一直在想克拉特先生有多富。所以一個月前,在他出獄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來這裡搶劫並殺死了克拉特一家。」

但是在七英里之外的霍爾科姆村,卻再也聽不到聳人聽聞的傳言了。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在於克拉特一家的悲劇已經成為社群兩個主要流言集散地——郵局和哈特曼咖啡館——的禁忌。「我自己,我一個字也不想聽,」哈特曼太太說,「我對他們說,我們不能繼續這樣下去了。誰也不信任,彼此嚇唬,怕得要死。我要說的是,如果你要談論這件事,就別進我的店門。」默爾特·克萊爾太太的態度更是強硬,「村裡的人來我這買張五分錢的郵票,以為就可以消磨半個鐘頭,直到把克拉特一家的事情嚼爛了為止。他們全是一群造謠的響尾蛇!我可沒時間聽他們扯這些,我要工作,我是代表美國政府的公務員。不管怎麼說,也確實讓人洩氣。艾爾·杜威和那些來自託皮卡和堪薩斯城的警察們,應該是「比松節油還管用」。但是今天誰會認為他們能抓住真兇?所以我說明智的做法就是閉嘴!人活著總有一死,至於怎麼死法就別在意了;死了就是死了。何苦要像一堆病貓一樣吵吵鬧鬧沒個完,難道就因為赫伯·克拉特的喉嚨被割斷了?不管怎麼說,這樣太不正常了。波利·斯特林,住在教師公寓的那位太太今天早上來這兒說,直到現在,整整一個月了,孩子們才開始安靜下來。這使我想到,如果警察真的抓住了兇手會怎麼樣?如果那樣,那人肯定是大夥兒都認識的,那肯定會再次把火煽起來。一壺水好不容易涼下來,到時候又要滾起來。要我說,我們這樣實在是夠了。」

天色尚早,還不到九點鐘,佩裡是這家自助洗衣店的第一位顧客。他開啟鼓鼓囊囊的草編行李箱,取出一堆內褲、襪子和襯衫(有些是他的,有些是迪克的),塞進洗衣機,同時往機器裡丟進一枚假冒的鉛做的圓片,這種東西他在墨西哥買了很多。

佩裡很熟悉此類洗衣店的操作,他經常光顧這些地方,通常他會靜靜地坐著,看著衣服洗乾淨,覺得愉快而「放鬆」。但今天卻不行,他憂心忡忡。迪克不顧他的警告,固執己見,於是他們就來到了這裡,重返堪薩斯城,身無分文,還開著一輛偷來的車!他們在小雨中開了一晚上車,途中兩次停下來加油,那時小鎮都沉浸在夢鄉中,街道上空空蕩蕩的,他們就把別人汽車裡的油吸到自己的車裡。(這是佩裡乾的,他自認為是「絕頂高手,只要有一根橡膠管,我就等於有了旅行全國的信用卡。」)他們天亮時抵達堪薩斯城。兩人首先去了機場,在男衛生間裡刷牙洗臉刮鬍子,然後在候機大廳裡睡了兩個小時,才返回到城裡。正是在那時,迪克把佩裡放在洗衣店,答應一個小時之內回來接他。

衣服洗淨並烘乾後,佩裡重新裝好了行李箱。已經十點多了,迪克「肯定還在什麼地方開假支票」,這會兒還不見人影。他坐在一張長椅上等著,一臂之遠的地方有一個女式錢包,誘惑著他把手伸過去。然而,錢包主人的模樣卻使他不敢下手,因為這位女士是幾個忙著洗衣服的女人中最強壯的。從前,當他還是個在舊金山的大街上亂跑的野孩子時,曾和一個「中國小孩」(記不清是湯米·張還是湯米·李)合夥偷錢包。回想起他們的胡作非為,佩裡既愉快又興奮。「比如有一次我們盯上了一個老太太,她可真老,湯米搶她的手提袋,但她不放手,兇得像個母老虎。湯米死命地拽,她使勁兒地拉。後來她看到我在一旁時,就喊:‘幫幫我!幫幫我!’我說:‘去你的!老太婆,我是幫他的!’然後狠狠一拳把她捶在地上。我們搶來的全部財產是九十美分,我記得很清楚。我們去一家中國餐館悄悄地吃了一頓。」

事隔多年,一切似乎並沒有什麼變化。佩裡年紀長了二十多歲,體重也增加了一百多磅,他的生活卻一點兒沒有改善。他仍然是個頑童,也就是說靠偷點兒小錢過日子。(真是不可思議,以他的智力,以他的才能,何至於此?)

牆上的鐘一直吸引著佩裡的視線。十點半時,他開始擔心了;十一點時他的兩條腿開始疼了起來,對他而言,這是驚慌即將到來的表現——「血液開始冒泡了」。他吃了一片阿司匹林,試圖抹去、至少淡化那些不斷湧入腦海的一幅幅生動逼真的可怕畫面:迪克落入警方之手,也許是在開假支票或者違反交通規則的時候被查出開的是贓車,這是很有可能的。也許就在此時,迪克被一群警察圍著盤問呢。他們不是追問開假支票或偷汽車之類的瑣事,而是謀殺案!不知為什麼,迪克確信誰也不會把開假支票或偷汽車與謀殺聯絡起來。同時,在此刻,一輛滿載著堪薩斯州警察的汽車正往洗衣店趕過來。

但是,不對,他想太多了。迪克絕不會幹那種「沒種」的事。只要想一想他以前經常說的那些話:「他們就是把我打昏,我也絕不會說一個字。」當然,迪克是個「吹牛大王」,佩裡已經看透了,他只有在自己佔上風的時候才會表現得十分強硬。突然——謝天謝地——佩裡想起了一個至少不那麼令人絕望的理由來解釋為何迪克會遲到。他一定是去看望他父母了。這件事很冒險,但迪克對父母「放心不下」,至少他自己是這樣宣稱。昨天晚上,在冒雨趕路的時候,他曾對佩裡說:「我很想去看看我父母。他們不會透露此事的。我的意思是,他們不會把這事告訴給警察,他們不會讓我們倆陷入麻煩。只是我沒臉去見他們,我怕我媽會說起開假支票以及不告而別的事,她會數落我一頓。但是我希望能給他們打個電話,知道他們現在怎麼樣。」然而,那是不可能的,希科克家沒有電話;否則佩裡早就打電話去問迪克在不在家了。

又過了幾分鐘,他又一次確信迪克已經被捕。他的腿越來越疼,如同閃電般傳遍全身,洗衣房裡的味道、蒸汽的臭味突然令他感到噁心,迫使他站了起來,跑到門外。他站在街邊吐得像個「口水都嘔光了的醉鬼」。堪薩斯城!他不是早就知道堪薩斯會帶來壞運氣?難道他沒有苦苦哀求迪克不要回來?此刻,也許就在此刻,迪克一定在後悔沒聽他的話。他在想,那麼我該怎麼辦?「兜裡只有一兩枚硬幣和一堆鉛片」,他能去哪兒?誰能幫助他呢?博博?不可能!但她丈夫也許會幫他。當時,如果當時弗德里克有自己的主意,擔保在佩裡出獄後給他找份工作,他早就獲得假釋了。但博博不同意。她已經說過這隻會帶來麻煩,也許還有危險,她在給佩裡的信中就是這麼說的。別急,找個好日子,他一定會去「報答」她,找點樂子,和她說說、露露自己的本事,一五一十地告訴她對她這樣受人尊重、生活安逸、自鳴得意的人,他會怎麼做。是的,非得讓她知道自己會是多麼危險的人物,她最好把眼睛睜得大大的。這難道不值得去一趟丹佛嗎?這正是他想做的,去丹佛拜訪約翰遜夫婦。弗德里克最好想辦法幫他重新謀生,否則別想甩開他!

佩里正胡思亂想的時候,迪克突然來到他身邊。「嗨,佩裡,」他說道,「你病了嗎?」

迪克的聲音猶如一劑特效鎮靜劑注入佩裡的血管,引起了一陣情感騷亂:緊張與放鬆,憤怒與溫情在體內互相沖撞。他握緊雙拳伸向迪克,「你這個王八蛋。」

迪克咧嘴笑道:「好了,咱們又可以去吃一頓了。」

在堪薩斯城迪克最喜歡的一家經濟餐館老鷹餐廳裡,迪克一邊吃著辣椒,一邊向佩裡道歉:「對不起,親愛的。我知道你會著急的,以為我被警察纏上了。但是你實在不知道我運氣會有多好,我可不能說放棄就放棄。」他解釋說,在離開佩裡後,他去了曾經工作過的馬克別克公司,想找到一個汽車牌照,換下那輛偷來的雪佛蘭的衣阿華州牌照。「我來和走都沒人看見。這個公司經常做報廢汽車的生意。果真,在公司房子的後面,在一輛撞壞了的德索托汽車上還掛著堪薩斯州車牌。」「那車牌現在在哪裡?」「已經掛在咱們車上了,兄弟。」

換下車牌後,迪克把原來的扔到了一座郊區水庫。然後,他開車去了高中同學斯蒂夫工作的加油站,用一張支票兌換了五十元現金。以前,這種「搶自己人」的事他可沒幹過。唉,反正他再也不會見到斯蒂夫了,他今晚就要離開堪薩斯城,這一次是再也不會回來了。既然這樣,為什麼不多騙幾個老朋友呢?帶著這種想法,他又去拜訪了另一位同班同學——一位雜貨店的職員。這一次金額增加到了七十五塊。「那麼,這個下午我們就可以搞他個幾百塊啦。我開了張單子,上面有六七個地方,首先從這兒開始。」他指的是老鷹餐廳,這裡的每個人——男招待、服務員,全都認識並喜歡他,稱他為「醃黃瓜」(這是他最喜歡的食物)。「然後去佛羅里達,就去那兒,怎麼樣?我不是跟你說過我們要在那裡過聖誕節嗎?就像那些百萬富翁們一樣。」

杜威和他的同事,kbi的調查員克拉倫斯·鄧茨正在特里爾咖啡屋裡等座位。他們四下環顧午飯時間常見的熟面孔——細皮嫩肉的生意人和黝黑粗糙的莊稼漢。杜威認出了幾個熟人:縣驗屍官芬頓醫生、華倫旅館的經理湯姆·馬哈爾、哈里森·史密斯——他去年競選縣檢察官結果輸給了杜安·韋斯特,還有赫伯特·威廉·克拉特,河谷農場的主人,和杜威一起上主日學校。等等!赫伯不是死了嗎?杜威不是已經參加過他的葬禮了嗎?但是他的確在那兒,就坐在特里爾咖啡屋角落裡的那個圓形的隔座上。他那雙炯亮的棕色眼睛、寬寬的下巴以及親切的表情並未因死亡而改變。但赫伯不是獨自一人,與他坐在同一張桌子的是兩個年輕人,杜威認出了他們,用肘輕輕推了鄧茨一下。

「往那邊看。」

「哪兒?」

「牆角。」

「天哪!」

是希科克和史密斯!但是就在他認出兩人的同時,這兩個人也認出了他們,嗅到了危險的氣息。他們飛起雙腳,猛地從餐廳厚玻璃窗中衝了出去,杜威和鄧茨在後面緊緊追趕。他們沿著美茵大街飛奔,經過了帕爾默珠寶店、諾里斯藥房、加登咖啡館,然後轉彎衝向一座倉庫,在一群白色穀倉之間跑進跑出地捉迷藏。杜威拔出手槍,鄧茨也一樣。正當他們瞄準時,奇事再度發生。突然間,非常神秘,(就像是在做夢!)所有的人都在游泳,逃的人,追的人,都拍打著令人敬畏的被加登城商會宣稱為「世界上最大的免費游泳池」的池水。當兩人奮力向逃犯游去時,(怎麼回事?是做夢嗎?)畫面又一次漸漸隱去,場景轉換為另一處景色——谷景公墓。這裡散佈著灰色的墳墓、綠色的樹木與長滿花朵的小徑,是氣氛幽靜、綠蔭遮天、細語喁喁的綠洲,猶如一塊清涼的雲彩,覆蓋在城北金光耀眼的麥地上。但是此時,鄧茨消失了,只剩下杜威和兩個逃犯。雖然他看不見他們,但是他知道他們一定藏在墓地裡,就躲在某塊墓碑的後面,也許就在他父親的那塊後面——「艾爾文·亞當斯·杜威,一九七九年九月六日至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杜威拔出槍,沿著一條幽暗的小路匍匐前進。突然,他聽見一陣笑聲,循聲而去,只見希科克和史密斯根本沒有藏起來,而是站在赫伯、邦妮、南希和凱尼恩的墓地邊,雙腿分開,兩手叉腰仰天狂笑著。杜威開槍了……又開了一槍……又開了一槍……兩個兇手都中了三槍,但誰都沒有倒下。只見他們的身體慢慢地變成了透明色,越來越透明,直至最後消失了。但笑聲卻越來越震耳,直逼得杜威彎下身子向後逃退,那笑聲令人傷心欲絕,那麼強烈終而嚇醒了他。

醒來的時候,他好像一個受了驚嚇發高燒的孩子,頭髮溼透,襯衫也黏貼在身上。屋裡逐漸昏暗下來,他在桌子上睡著了,整個下午他都把自己關在這間小辦公室裡。他定下神來,聽見隔壁辦公室理查森太太的電話在響,但似乎沒人接,她已經下班回家了。在走過一直響的電話時,他決心不去管它,但立即猶豫了一下。也許是瑪麗來的電話,問他是不是還在工作,要不要等他回家吃飯吧。

「請找一下杜威先生。堪薩斯城來電。」

「我就是杜威。」

「請不要掛,這裡是堪薩斯城,你同事要和你說話。」

「是艾爾嗎?我是奈老弟。」

「怎麼樣,老弟。」

「做好準備聽一條大新聞吧。」

「我在聽,說吧。」

「我們的朋友就在這裡,就在堪薩斯城。」

「你怎麼知道的?」

「聽我說,他們好像無意故作神秘。希科克在城裡到處開假支票,用的是他自己的名字。」

「他自己的名字!這肯定意味著他不打算在此久留,要不就是這小子對自己極端自信。那麼史密斯和他在一起嗎?」

「嗯,他們倆在一起。但開的是另一輛車,一輛一九五六年的雪佛蘭,黑白兩色,雙門。」

「是堪薩斯州的車牌嗎?」

「是堪薩斯州的。而且聽我說,艾爾,我們真走運!多虧他們買了一部電視機,希科克給售貨員開了一張支票。就在他們剛要離開的時候,那個售貨員一時機靈,拿筆記下了車牌號,就在支票的背面。約翰遜縣的牌照,16212。」

「查過登記記錄嗎?」

「猜猜怎麼樣?」

「那車是偷來的。」

「一點沒錯。但是車牌肯定已經換了。我們的朋友從堪薩斯城一家修車廠的破車上弄來的。」

「知道是什麼時候乾的嗎?」

「是昨天早上。頭兒(洛根·桑福德)已經下了通緝令,說明了牌照號碼和車子的情況。」

「希科克家那兒怎麼樣?如果還留在這裡,依我看,他們遲早會去那兒的。」

「別擔心,我們正盯著呢。艾爾——」

「我聽著呢。」

「這就是我想要的聖誕節禮物。我想要的就是這個。把這個禮物包起來吧,包起來,然後睡到新年。這難道不是一個好禮物嗎?」

「嗯,我希望你能得到這份禮物。」

「我希望我們都能得到。」

後來,杜威走過黑漆漆的縣法院大樓廣場,邁過一堆尚未清走的枯葉,他陷入了沉思,心裡納悶自己為何不感到高興。為什麼呢?當他得知嫌疑犯並沒有永遠消失在阿拉斯加、墨西哥或者廷巴克圖時,當他知道也許馬上就能逮捕他們時,為什麼他一點兒都沒有激動呢?他不是應該感到激動嗎?恐怕是剛才的夢在作祟吧,其帶來的挫敗感還在,使他懷疑奈的話,他甚至不肯相信。他不相信希科克和史密斯會在堪薩斯城落網。他們太詭計多端了。

邁阿密海灘。海洋路335號一家名叫薩摩賽特的小旅館。這是一座方形建築物,刷的半白不白的,有些地方還披掛著一些紫色的裝飾,其中一塊淡紫色的牌子上寫著:「空房出租,價格低廉,提供海灘設施,讓您享受宜人的海風。」薩默賽特旅館是這條灰白冷清的小路上眾多小旅館中的一個,這裡的房子都用洋灰和泥土蓋成。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裡,薩默賽特旅館所能提供的「海灘設施」不過是旅館後面沙灘上的兩把遮陽傘。其中一把粉色的上面寫著「我們提供情人節冰淇淋」。在這個聖誕節的中午,四位女士躺在這把傘下,旁邊一臺電晶體收音機正在播放音樂。另一把藍色的遮陽傘上寫著「水寶寶防曬霜」,迪克和佩裡就坐在傘下,他們已經在薩默賽特旅館住了五天,租了一間雙人房,每週十八塊錢。

佩裡說:「你從來沒有祝我聖誕快樂。」

「聖誕快樂!親愛的。還有,新年快樂!」

迪克穿著游泳短褲,但是佩裡像在阿卡普爾科時一樣,拒絕暴露他那受過傷的腿,他怕「冒犯」別的海灘遊客,所以穿得整整齊齊的,甚至連鞋襪都沒脫。不過,相比較而言,他還是滿意的。當迪克站起來表演倒立以吸引粉色遮陽傘下那些女士的注意時,他正在閱讀《邁阿密先驅報》。此刻,一則新聞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起謀殺案,佛羅里達的一家四口,克利福德·沃剋夫婦以及他們四歲的兒子和兩歲的女兒慘遭殺害。受害者雖未遭捆綁或封嘴,但均被一隻口徑五點五八毫米的獵槍射穿頭部。慘案發生在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六的夜裡,案發地點就在塔拉哈西城附近沃剋夫婦的牧場住宅,沒有留下任何線索,也沒有明顯的作案動機。

佩裡打斷迪克的體操表演,大聲讀了這則新聞後問道:「上個星期六晚上,我們在哪兒?」

「是在塔拉哈西嗎?」

「我在問你呢。」

迪克集中精神,想起來了。星期四晚上,他倆輪流開車,離開堪薩斯城,穿過密蘇里,進入阿肯色,穿過奧沙克高原一路南下來到路易斯安那。到那裡時,一隻馬達燒壞了,他們只得停車,那是星期五上午,他們在什利福伯特花二十五塊錢買了只舊馬達換上。當晚,他倆把車停在阿拉巴馬和佛羅里達州交界處的一條公路邊,睡了一覺。第二天不用急著趕路,其間他們遊覽了好幾個地方:一個養鱷魚的池塘,一家養響尾蛇的牧場,還在一個銀光閃閃的湖裡乘一條透明船底的遊艇玩,到了下午又在一家路邊海鮮餐館享用了一頓豪華的龍蝦大餐。多麼愉快的一天!當他們到達塔拉哈西時,已經精疲力竭了,決定在那裡過一晚上。「是的,就是塔拉哈西。」迪克說。

「有意思!」佩裡又看了一遍文章,「我要是猜錯了才怪!如果說兇手不是瘋子,也必定知道發生在堪薩斯州的事。」

迪克不想聽佩裡「老說不完那件事」,於是聳聳肩,咧了咧嘴便一路小跑到海邊,漫步在被海浪拍打的沙灘上,其間不時彎下腰來去撿幾個貝殼。小時候,他非常忌妒鄰居家的一個小男孩,那個孩子去海灣度假後,帶回來一盒子貝殼,迪克如此恨他,以至於偷走了這些貝殼,用錘子一個一個地砸碎。此後,忌妒總是纏著他。任何人,只要獲得了迪克所期望的成就或者擁有迪克想要的東西,都是他的敵人。

他在楓丹白露大飯店游泳池邊看到的那個男人就是一個例子。數英里外,迪克可以看到一排排籠罩在熱霧與水光之中的豪華建築:楓丹白露、伊登羅克、蘭尼等大酒店。到邁阿密的第二天,他建議佩裡一起進到這些「快樂宮殿」裡去,「也許能碰上個把富婆。」佩裡很不情願,他覺得人們一定會盯著他們的卡其褲和t恤衫看。實際上,他倆在楓丹白露大飯店那華麗的大廳裡走動時,沒有人注意他們。夾在一大群身穿鮮豔條紋絲質短褲與泳裝外加貂皮的女人當中,根本就沒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們在樓下大廳逛了一會兒,又跑到花園走了一圈,最後在游泳池邊懶洋洋地躺下。就是在那兒,迪克看到了那個男人,年紀和他差不多,大概二十八九歲。他可能是「賭徒或律師,或者是個從芝加哥來的黑幫分子」,不管他是什麼人,反正他好像既有錢又有勢。一個長得像瑪麗蓮·夢露的金髮女人正在用防曬油給他按摩,他那戴著大戒指的手正懶懶地向一杯冰鎮橙汁伸過去。所有這一切都屬於他,而迪克卻永遠也不可能擁有。為什麼這個王八蛋什麼都有,而他卻一無所有?為什麼這個「該死的王八蛋」運氣這麼好?如果手裡有把刀的話,迪克就威風了。像他這樣「該死的王八蛋」就應該小心了,他會切開「他的腦袋,讓他的好運氣也流出一點來,大家分享一下」。然而,迪克的興致被毀掉了。那位往男人身上抹防曬油的美麗女郎掃了他的興。他對佩裡說:「我們離開這個該死的地方吧。」

此時,一個小姑娘,也許只有十二歲,正在沙灘上用樹枝畫一張粗大的臉。迪克假裝欣賞她的藝術作品,把收集的貝殼送給了她。「貝殼可以用來做漂亮的眼睛。」他說。小姑娘接受了他的禮物,迪克笑著向她眨了眨眼睛。他為自己所懷的企圖感到羞愧,對這小女孩產生的性衝動,令他感到「真心的羞恥」。這個秘密他沒告訴過任何人(雖然他明白佩裡有充分的理由知道這件事),因為其他人也許不會認為這種慾望是「正常的」。而他始終都認為自己是個「正常人」。引誘情竇初開的少女,在過去幾年中,他已經有過「七八次」經驗了。這些並不能動搖他對自己在性方面的信心,因為他認為,如果說出真相,大多數壯漢型的男人都會有和他一樣的慾望。他拿起小姑娘的手,說道:「你是我的寶貝,我的小甜心。」但是孩子拒絕了,像魚鉤上的魚兒般奮力地掙脫,迪克憑藉以往的經驗看出了她眼中的驚恐。他鬆開手,輕輕地笑道:「不過是個遊戲。難道你不喜歡遊戲嗎?」

躺在遮陽傘下的佩裡看到這一幕時,立刻就意識到迪克的目的,這令他感到厭惡。他「無法尊敬那些不能控制自己性慾的人」,特別是其中包含他認為的「變態」成分時,就更是如此,比如騷擾兒童、同性戀和強姦。他認為自己已經向迪克表明了這個觀點。實際上,就在最近,為了阻止迪克強姦一位驚恐的年輕姑娘,兩人幾乎為此動武。所幸的是,他這次可以不必跟迪克作這種體力上的較量了,看見小姑娘從迪克身邊走開時,他的一顆心已經放了下來。

空氣裡飄蕩著聖誕頌歌,歌聲從遮陽傘下的四位女士身邊的收音機裡傳出來,在邁阿密的金色陽光和永不停息的海鷗哀鳴聲中,顯得有些古怪。「哦,來吧,讓我們來歌頌他,哦,來吧,讓我們來歌頌他。」來自大教堂唱詩班的肅穆聖樂令佩裡感動得流下淚水。樂曲停了,他還是淚流不止。每當他的情感受到這樣的折磨時,他就會自然而然地想到自己那「最終的迷戀」——自殺。小時候,他經常想到自殺,他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來懲罰父母和其他敵人,這種幻想往往令他很激動。然而長大後,結束自己生命的幻想越來越失去了魅力。他不會忘記,這正是吉米和弗恩的「歸宿」。近來,自殺這個念頭倒不時在他心頭浮現,它似乎已不只是一項選擇,而是變成等待著他的一種特定的死法了。

不管怎樣,佩裡不知道自己活在世上「還有多少盼頭」。熱帶島嶼、埋藏的金子、深海尋寶,這些夢想通通消失了。同樣消失的還有「佩裡·奧帕爾森」,這是一個他發明的名字,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會成為電影與唱歌的雙棲明星,但佩裡·奧帕爾森早已胎死腹中。還有什麼好期盼的呢?他和迪克「正在一條沒有終點的跑道上狂奔」,這正是令他震驚的。而此刻,在邁阿密還沒待上一個星期,他們又將踏上漫長的旅途。迪克在abc汽車公司幹了一天活兒,工資是每小時六毛五分錢。迪克對他說:「邁阿密比墨西哥還糟糕。六毛五分!我才不幹呢!我是白人。」現在兩人從堪薩斯城弄來的錢只剩下二十七塊了。所以明天,他們要動身向西進發,去得克薩斯或是內華達,「沒有明確的目的地」。

迪克下水遊了一會兒,現在回來了,他渾身溼淋淋的,氣喘吁吁地一頭栽倒在黏熱的沙灘上。

「海水怎麼樣?」

「好極了。」

每年聖誕一過,南希·克拉特的生日就快到了。二者離得如此之近,以往這對她男朋友博比·魯普來說,實在是件相當頭疼的事。這麼短的時間要準備兩個合適的禮物,他不知絞盡了多少腦汁。但是,每年博比都會竭盡全力,用暑假在父親的甜菜農場幹活兒賺來的錢選好禮物,請妹妹給他精心包裝,然後再帶去克拉特家,希望能給南希一個驚喜。去年,他送給南希一個雞心形小金墜。今年像往年一樣,他也預先作好了準備,只是還沒下定決心,該去諾里斯藥房買那瓶進口香水呢,還是買一雙馬靴。但是,南希現在卻不在了。

聖誕節這天早晨,博比沒有飛奔去河谷農場,相反他留在了家中。中午他和家人一起吃了一頓豐盛的午餐,他母親為了這頓飯準備了一個星期。自從發生那場悲劇,所有人——父母和七個兄弟姐妹,都對他格外親切。同樣,在吃午飯的時候,大家都不厭其煩地勸他一定要多少吃點兒東西。沒有人發現實際上他病了,悲傷欲絕。那種悲傷緊緊將他圈住,他出不來,別人也進不去。若說有的話,也許只有蘇珊·基德維爾。在南希出事之前,他並不欣賞蘇珊,總覺得和她在一起不太自在。她太與眾不同了,繪畫、詩歌、彈鋼琴,對這些她全都一絲不苟,而女孩們其實不必這麼過分認真的。當然,他也難免忌妒蘇珊,在南希心目中,蘇珊的地位至少跟他是一樣的。但是,也正因如此,蘇珊才能理解失去南希對他意味著什麼。如果沒有蘇珊,沒有蘇珊寸步不離的陪伴,他怎麼可能熬得過去?那雪崩般接連而至的打擊——謀殺案本身、杜威先生和他的談話,更令人感覺諷刺的是有一陣他竟然成了首要嫌疑犯!

然而,大約一個月以後,他們的友誼漸漸變淡了。博比不再像以前那樣經常出現在基德維爾家那個小巧舒適的客廳裡了。偶爾去一次,蘇珊似乎也不像以往那樣歡迎他了。問題在於他們見面恰恰喚醒了彼此努力要忘卻的傷痛。有時博比確實可以忘記這一切:在他打籃球的時候,在他以每小時八十英里的速度在鄉村公路上開車的時候,此外就是他自己嚴格規定的體能訓練時間了。為了能夠成為一位高中體育老師,他每天在金色的草原上練習慢跑。此刻,在幫忙收拾好飯桌上的餐具後,他決定穿上運動衫出去跑步。

天氣出奇的好。甚至對於以風和日麗的陽春季節非常漫長而知名的西堪薩斯地區來說,今天也好得似乎不真實,空氣乾燥、陽光充足、天空蔚藍。樂觀的牧場主預測今年冬季將是一個暖冬,在這樣的天氣裡,整個冬天都可以放牧。在博比的記憶裡,這樣的冬季只有一次,正是在那一年,他開始和南希約會。當時他們倆都是十二歲,放學後他經常替南希揹著書包,一起從霍爾科姆學校走回河谷農場。如果天氣暖和、陽光明媚,他們經常在路邊停下,在那條蜿蜒曲折、緩緩流動的濁色的阿肯色河邊小坐片刻。

有一次,南希對他說:「有一年夏天,我們全家去科羅拉多州,我看到了阿肯色河的源頭。看見那兒的水,實在難以相信它和我們的河竟是同一條,水的顏色完全兩樣,清澈純淨得可以喝;而且水流湍急,河裡到處是岩石和漩渦。爸爸在河裡抓到了一條鮭魚。」南希對阿肯色河源頭的記憶從此深深印在博比的腦海裡,而且自從她死後……他無法解釋,每次只要一看見阿肯色河,它立刻就變了,他看到的不再是一條蜿蜒流過堪薩斯平原的渾濁緩流,而是像南希描述的那樣:一條科羅拉多州的激流,清冽純淨,帶著鮭魚從山谷裡急流而下。南希活著的時候就是那個樣子,如同源頭活水,精神飽滿、充滿快樂。

但是通常,西堪薩斯地區的冬季冷得令人寸步難行,聖誕節前後天氣往往驟變,寒風呼嘯著,冰霜隨即覆蓋了田野。幾年前的一個聖誕節,大雪頭一天便下來了,一直下個不停。第二天早晨,當博比出發去克拉特家時,在三英里的路途上,他不得不與深深的積雪搏鬥。雖然他凍得身體僵硬、臉頰通紅,但這是多麼值得,因為他受到的歡迎立即將他整個人暖了過來。南希是那樣的驚喜,為他驕傲不已;連她一向羞澀而矜持的母親,此時也擁抱他、親吻他,堅持讓他裹上棉被坐到客廳的壁爐邊取暖。當女人們在廚房裡忙活的時候,他和凱尼恩、克拉特先生圍坐在壁爐邊吃核桃和榛果。克拉特先生說他想起了另一個聖誕節,那時他也就凱尼恩這麼大。「我們全家一共七口,母親、父親、兩個女孩和我們三個男孩。我們住在一個離城裡很遠的農場裡。因此每年聖誕節都要坐馬車到城裡去買東西,只去一次,全部買齊。我記得那年早晨我們打算出發的時候,雪和今天一樣厚,不,還要厚一點兒,而且一直在下,雪花大得如同碟子。看起來聖誕節要讓雪給封住了,我們的聖誕樹下不會有禮物了。母親和女孩們心都碎了。後來我有了一個主意……」他提議給家中耕田用的一匹壯馬配上鞍子,由他騎馬進城給大夥兒買禮物。家裡人同意了。他們把自己為節日省下來的錢都給了他,還給他列了一張想買的物品清單:四尺棉布,一個足球,針插、獵槍子彈……等他買到所有物品時,天色已晚。他把所有東西都用防水油布包起來,然後踏上了歸途。一路上,他暗暗感激父親,是他強迫自己帶上一盞提燈,也同樣慶幸馬脖子上繫著鈴鐺,那輕快的鈴聲和煤油燈搖曳的光亮,帶給他無比的慰藉與勇氣。

「騎馬進城的時候很簡單,不過是小菜一碟。但是此時路不見了,所有的標記也都消失了。」漫天遍地全是雪。他騎著馬在深陷及腰的雪堆裡踉踉蹌蹌前進著。「我的燈不知什麼時候掉了。在黑夜裡,我和馬都失去了方向,隨時都可能昏過去,凍死在雪地裡。當時我害怕極了,只有不停地祈禱上帝。慢慢地,我真的感到了上帝的存在……」犬吠四起,他循聲而去,看見了鄰近農家窗戶裡的燈光。「我本想留在那兒的。但是一想到家裡人,母親一定急得哭泣、父親和弟弟們大概正準備去找我,我就咬緊牙關繼續前行。當我好不容易捱到家,卻發現屋子一片漆黑,你們可以想象當時我該有多失望多難過了。門都鎖上了。全家人都已上床睡覺,把我忘得乾乾淨淨。爸爸說:‘我們相信你一定會留在城裡過夜的。哎呀,小子!誰能想到你竟然在這樣的暴風雪天氣裡往家趕?’」

正在腐爛的蘋果發出酸味。蘋果、梨、桃、櫻桃,這裡是克拉特先生的果園。果樹都是他親手栽下的,視若珍寶。博比漫無目的地跑著,他根本無意來這兒或者河谷農場的任何地方。這是難以解釋的。他轉身準備離開,卻又轉回來,向那座堅固、寬敞的白色屋子踱了過去。從小他對那所房子就嚮往不已,一想到自己的女友住在裡面他就覺得高興。但如今,屋子已經失去了主人的精心照管,顯示衰敗跡象的蜘蛛網開始編結,一把鐵耙躺在車道上已經生了鏽,草坪一片枯焦、雜亂。在那個黑色的星期天,當警長叫救護車來運走遇害者的屍體時,車輛曾碾過這片草地,現在上面的輪胎印還清晰可見。

僱工的屋子也是空的,他已經在霍爾科姆附近給自己的家人找了一個新居所。沒人會責怪他,因為這些日子儘管天氣燦爛晴朗,但克拉特宅卻一片陰晦、肅靜與死寂。當博比走過穀倉,來到後面的畜欄時,聽到了馬匹揮動尾巴的聲音。那是南希的寶貝,那匹溫順的斑點母馬,它的鬃毛像打過蠟一樣亮,深紫色的眼睛像盛開的紫羅蘭花骨朵。博比撫摸著它的鬃毛,用臉頰輕輕地蹭馬脖子,南希過去經常這樣做。寶貝打了個響鼻。上個星期天,他最後一次去基德維爾家時,蘇珊的媽媽曾提到過寶貝。基德維爾夫人是個多愁善感的婦人,那時她站在窗前,看著漸濃的暮色和遠處的草原,突然說:「蘇珊?你知道我看見什麼了嗎?是南希,騎著寶貝,朝我們這邊走過來了。」

佩裡首先注意到那兩個想搭車的人,一個小男孩和一個老頭兒,兩人都揹著自制的背包,站在飛沙走石的得克薩斯狂風裡,身上只穿著工裝褲和一件薄薄的棉布襯衫。「我們載他們倆一程吧。」佩裡說。迪克不太情願,他並不反對讓人搭車,但條件是他們看起來能出得起路費,至少「也得貼幾加侖汽油錢」。但是佩裡這個熱心腸的小矮子,一直在勸說迪克搭載這兩個倒霉的、看上去最可憐的人。最後迪克終於同意了,停下了車。

那男孩十二歲上下,一頭金髮,身體結實,兩隻眼睛透著機靈,非常健談。他不住感激他們。那個老頭兒幹黃的臉上刻滿了皺紋,他費力地爬進車裡,一屁股坐到後排座位上一言不發。男孩說道:「真是太感謝了。約翰尼快倒下了。從加爾維斯敦起,我們就一直沒搭到車。」

佩裡和迪克也是在一個小時前離開那座海港城市的,他們在那兒轉了一個上午,跑遍了所有海運公司,想找個水手的工作。有一家運輸公司答應僱傭他們,可以立即到一艘開往巴西的油輪上工作。實際上,如果不是那位細心的僱主發現他倆誰都沒有工會檔案和護照,此時兩人已經在海上了。奇怪的是,迪克甚至比佩裡還失望,他說:「巴西!那兒的人正在建設一座新首都,完全是白紙一張、從頭開始。想象一下站在那樣一個地方!就是傻子也能發財!」

「你們去哪兒?」佩裡問小男孩。

「斯威特沃特。」

「斯威特沃特在哪兒?」

「哦,就在順著這個方向不遠的地方,在得克薩斯州境內。這是約翰尼,我爺爺,他有個妹妹住在斯威特沃特。至少,我希望上帝保佑她住在那兒。我們本來以為她住在德州的雅斯博。但是當我們到那兒時,人家說她和家人已經搬到斯威特沃特了。上帝保佑,讓我們在那兒找到她。約翰尼,」他搓了搓老頭兒的手,彷彿要給他取暖,「你聽見我說話了嗎?約翰尼?我們正坐在一輛很暖和很漂亮的雪佛蘭裡,一九五六年的。」

老頭兒咳嗽了一聲,輕輕搖了搖頭,眼睛睜開又合上了,接著又咳了幾聲。

迪克說:「嗨,聽著,他怎麼了?」

「因為變了天,又忙著趕路的緣故。」男孩說,「從聖誕節前到現在,我們一直在走路。我覺得我們好像走了大半個得克薩斯州。」男孩語氣平實,他一邊按摩著老頭兒的手,一邊講著。在開始這段旅程之前,他們祖孫倆和一個姑媽在路易斯安那州什裡夫波特附近的一個農莊相依為命。不久前,姑媽死了。「近一年來,約翰尼的身體一直不好,所有的活兒都得姑媽做,有時我能幫幫忙。有一天,我們倆正在劈燒火的木頭,需要劈一大堆。正劈著呢,姑媽突然說她累極了。你們見過馬倒下就再也沒站起來嗎?我見過。姑媽就是那樣死的。」聖誕節前沒幾天,租田給爺爺的人「把我們趕出了農場」,男孩繼續說,「所以我們出發去得克薩斯州,去找傑克遜夫人。我從未見過她,但她是約翰尼唯一的妹妹,總得找個人收容我們,至少也得收容他。他再也走不動了。昨天晚上我們淋了一場雨。」

車停了。佩裡問迪克為什麼停車。

「那老頭兒病得厲害。」迪克說。

「嗯?你想幹嗎?把他攆下車?」

「你動動腦子,哪怕就這麼一次。」

「你真是一個卑鄙的渾蛋。」

「你想想,他死了我們怎麼辦?」

男孩說道:「他不會死的。我們都趕了這麼遠的路,他會等的。」

迪克堅持要攆他們下車,「你想想,他死了怎麼辦?別人會盤問我們的。」

「老實告訴你,我一點也不在乎。你想攆他們下車?當然可以。」佩裡看著那個生病的、仍舊在昏睡中的耳聾又兩眼昏花的老人,又看了看那個孩子——他平靜地看著佩裡,沒有祈求,沒有「提出任何請求」。佩裡想起了自己在他那個年紀曾和一個老頭兒流浪的往事。「隨你便,把他們扔下車。但是我也要下去。」

「好吧,好吧,好吧!只是你別忘了,」迪克說,「這可是你說的。」

迪克發動了引擎。當車剛開始移動時,突然男孩大聲叫道:「等等!」接著跳出車,跑到路邊停住,彎腰撿起一個、兩個、三個……一共四個可口可樂空瓶子,然後又跑了回來,跳上車,高興地咧嘴笑。「唉呀,先生,如果你開得慢點兒,我向你保證,我們一定能撿來一大筆零花錢。我和約翰尼就是靠這個吃飯的。退瓶換錢。」

迪克高興起來,同時他也有些心動。因此當孩子再次讓他停車時,他立刻遵守了。命令來得如此頻繁,以至於一個小時只走了五英里。但這是值得的。這個小男孩有一種「天生的撿廢品的才能」,一路過去,在石頭堆、雜草、瓦礫與棕色的廢棄啤酒瓶中,他能一眼發現那翠綠色的裝過七喜和加拿大蘇打水的空瓶。佩裡很快也發揮出他在尋寶方面特有的天分。一開始,他只是把自己的發現告訴給男孩,他覺得親自下去拾這些東西實在太丟人了。這是「小孩子的玩意兒」,「相當愚蠢」。然而,這個把戲喚醒了他尋寶時才有的激動,此刻,他也情不自禁地投入找空瓶的樂趣中,撿得幹勁兒十足。迪克也一樣,而且還更為急切。雖然看起來瘋瘋癲癲的,但這不失為一個賺點外快或者說弄點兒小錢的好辦法。天知道目前他和佩裡多需要錢,兩人身上的全部財產加起來也不到五塊。

現在,三個人——迪克、男孩和佩裡——都跳出車外,全無羞澀地展開了競爭,不過彼此還是很和氣的。有一次,迪克在一條水溝發現了一些葡萄酒和威士忌的空瓶,但隨即卻懊惱地得知,他的發現全無價值。「他們不會給酒瓶退錢的。有時就連啤酒瓶他們都不收。我通常不會費那種工夫。我只盯著那些保證可以換到錢的東西:胡椒博士、百事可樂、可口可樂,以及白石汽水和奈希蘇打水這樣的瓶子。」

迪克說:「你叫什麼名字?」

「比爾。」男孩回答。

「哦,比爾,你是受過正規教育的哩。」

夜幕降臨了,尋「寶」工作被迫停止,但實際上也是因為沒地方了。車裡已經堆滿了他們收集的空瓶子。後備箱裡也是滿的,車後座看上去像個發光的垃圾堆。沒有人注意到,甚至連他孫子都沒注意到,老頭兒已經被晃來晃去、叮噹作響的瓶子給埋住了。看起來著實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