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打算什麼時候走?」
「把東西賣光以後就走。但是不管怎樣,也會在聖誕節之後了。因為我們還沒有給牙醫錢呢。是給英夫的聖誕節禮物,我和孩子們打算送給他三顆金牙。」
哈特曼太太嘆了口氣。「我不知說什麼好。我希望你們別走,別賣光東西,離開我們。」她又嘆了口氣,「看起來大家都要走了。活著的,或是死了的。」
「唉,你以為我願意離開這兒嗎?」蘆田太太說,「這裡是我們住過的最好的地方。但英夫是一家之主,他說我們可以在內布拉斯加找到一塊更好的田。聽我說,貝絲,」蘆田太太想皺皺眉頭,但她那張圓胖光滑的面孔不太容易做到,「我們以前常為這件事爭個不休。有一晚我實在拗不過他,只好說:‘好吧,你是當家的,我們走吧。’自從赫伯家出事後,我覺得住在這附近也很不好受。我說的是我自己,對我而言是如此的。所以我不再爭了,我說‘好吧’。」說著,她隨手拿了一塊糖漿玉米花。「唉,我忘不了這件事,我沒辦法把這件事從腦子裡抹去。我喜歡赫伯。你可知道,我是見過他生前最後一面的人嗎?嗯,我和孩子們。我們去加登城參加4-h俱樂部的聚會,赫伯開車送我們回家。我記得在路上我對赫伯說的最後一些話。我告訴他,我想象不出有什麼事能讓他害怕,不管形勢如何,他總有辦法對付。」她若有所思地嚼著玉米花,又拿起博比的可樂喝了一口,然後說道:「說也奇怪,但是,你知道,貝絲,我敢打賭,他當時不害怕。我的意思是,不管當時發生了什麼,我敢斷定,直到最後,他都不相信會發生。因為不可能發生在他身上。他那樣的一個人。」
陽光熾熱。一艘名叫「埃斯特莉塔」的小船停泊在平靜的海面上。船上有四個人,迪克、佩裡、一個墨西哥小夥子和一個名叫奧托的有錢的德國中年人。
「再唱一個吧。」奧托說道。佩裡彈著吉他,以沙啞但悅耳的聲音唱了一首《漫山煙霧》:
我們今天生活在這個世上,
被一些人用最惡毒的語言中傷,
但是當我們死去,棺木即將合上,
他們卻總是把百合花塞進我們的手中。
我活著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把花兒送上……
佩裡和迪克在墨西哥城待了一個星期,然後就驅車南下,一路由庫埃納瓦卡、塔克西科來到阿卡普爾科。在阿卡普爾科一家自動電唱機開得震天響的酒吧裡,他們遇見了滿腿汗毛、異常好客的奧托,是迪克和他「釣上的」。但是這位紳士,這位從漢堡來此度假的律師「已經有了一個朋友」,一個自稱是牛仔的阿卡普爾科的年輕人。「他是個值得信任的人,」佩裡有一次提起牛仔時說,「雖然有時候卑鄙得像猶大,但是,哦,老兄,他是個有趣的傢伙。一個真正的快騎好手。迪克也很喜歡他,我們相處得很好。」
牛仔在自己舅舅家為這兩個遍體文身的流浪漢找到一個住處,還答應幫助佩裡提高西班牙語水平。他和那個來自漢堡的度假者的關係令他們獲益匪淺,他們一起喝酒、吃飯、玩女人,這些費用都由奧托承擔。奧托似乎認為他的比索花得值,單從他喜歡迪克的葷笑話就可以看出來。每天,四個朋友駕著奧托租來的深海捕魚船「埃斯特莉塔號」,沿著海岸遨遊。牛仔擔任船長;奧托素描、釣魚;佩裡給魚鉤裝餌,做著白日夢、唱唱歌,有時也扯動一下魚線;迪克無所事事,只是一味地無病呻吟,抱怨日子太無聊,懶洋洋地躺著,被太陽曬得昏昏欲睡,活像一隻午睡時的蜥蜴。但是佩裡卻說:「終於對了,生活就應當是這個樣子。」然而,他知道好景不長——實際上,這種生活將在當天結束。第二天,奧托就要回德國,而佩裡和迪克將駕車返回墨西哥城——迪克堅持要這樣做。「必須如此,寶貝兒。」一回兩人為此爭論時,迪克說,「這種生活的確很好。太陽照在你的背上挺舒服,但是錢卻嘩嘩地流走了。等把車賣掉後,我們還剩什麼呢?」
也真的是所剩無幾。因為那天在堪薩斯城亂開支票騙到的照相機、男式襯衫的鏈釦與電視機,已經全都當掉了。而且,他們把那副雙筒望遠鏡和灰色的奇尼斯牌行動式收音機都賣給了迪克在墨西哥城結交的警察。「我們要做的就是重返墨西哥城,把車賣掉,我也許能在修車廠找到一份工作。不管怎麼說,那兒的待遇不錯。那兒的機會更好。上帝啊,我真想再享受享受伊內茲那個小妞。」伊內茲是個妓女,是在墨西哥城美術館的臺階上和迪克勾搭上的,(這次參觀美術館,實在是為了讓佩裡開心一下。)她才十八歲,迪克答應娶她。但是他也答應要娶瑪麗亞,一位五十歲的女人,據說是「一位非常出名的墨西哥銀行家」的遺孀。他們是在一家酒吧裡相遇的,第二天早上,她就付給他相當於七塊美金的代價。「所以,你看怎麼樣?」迪克對佩裡說,「我們把車賣掉。找一份工作。攢點兒錢。然後再看看會發生什麼事。」他的語氣聽起來彷彿佩裡對將來全無打算似的。也許他們會用那輛老雪佛蘭換兩三百塊錢。照他以往對迪克的認識——現在他真正瞭解了——迪克會立刻把錢花在伏特加和女人身上。
佩裡唱歌的時候,奧托在速寫本上給他畫了幅素描。畫得還有幾分神似,畫家注意到模特臉上一個不易為他人察覺的表情,一種惡作劇、孩子般逗樂的邪念,像一個不懷好意的愛神,正在張弓準備射出一支毒箭。他赤裸著上身,(佩裡「恥於」脫掉褲子,「恥於」穿泳褲,因為他擔心他的那條傷腿會讓人「感到噁心」,所以儘管他幻想著水下的事情,老是談起潛水,但卻一次也沒下過水。)奧托畫下了遍佈他發達的胸肌和臂膀,以及長滿老繭但卻像女孩子的小手上的各色文身。他把這個速寫本作為分別禮物送給了佩裡,其中還有迪克的幾張「裸體習作」。
奧托合上本子,佩裡放下吉他,牛仔收起錨、發動了引擎。起航的時間到了。他們在離岸十英里的海面上,海水呈現出暗黑色。
佩裡催迪克趕快釣魚。「我們也許再也沒有這樣的機會了。」他說。
「什麼機會?」
「抓一條大魚啊。」
「上帝啊,我的頭疼得厲害!」迪克說,「我不舒服。」迪克常犯偏頭疼的毛病,他認為這是那次汽車事故的後果。「求你了,寶貝兒,讓我們安靜下來,安靜下來好不好?」
然而沒過多久,迪克就忘記了頭疼。他站起來,激動得大喊大叫。奧托和牛仔也叫了起來。佩裡真的釣到了「一條大魚」。一條十英尺長的旗魚躍出水面,它忽而跳起彎成一條彩虹,忽而落下深深地躲在水中,把漁線扯得死緊。就這樣上升、飛躍、落下又上升,一個小時過去了,又過了半個多小時,那位被汗水溼透的垂釣者才把它連拉帶扯地拖上船來。
有個老頭兒,整天帶著一架老式的木頭盒子照相機在阿卡普爾科海港徘徊。「埃斯特莉塔號」駛進碼頭時,奧托請他替佩裡拍了六張與獵物的合照。老頭兒的拍照技術糟透了,洗出來的照片又黑又模糊。不過,這些照片仍然引人注目,主要是由於佩裡的表情,他那無瑕的得意架勢、無比幸福的神情,就像經常出現於他夢中的那隻黃色大鳥終於帶著他飛向天堂一樣。
十二月的一天下午,保羅·赫爾姆正在小花園裡修剪枝葉,正是這個花園使邦妮·克拉特成為加登城園藝俱樂部的一個成員。這是一項令人傷感的工作,因為這使他想起在另一個下午他做過同樣的事情。那天,凱尼恩來幫他的忙,那也是他最後一次見到凱尼恩、南希以及他們的父母。幾周來,赫爾姆先生感到越來越吃力。他「健康不佳」,(實際情況比他知道的還糟,他還有不到四個月的日子可活。)為許多事情憂心忡忡,其中之一就是他的工作。他懷疑這個活兒自己做不了多久了。別人或許不瞭解內情,但是他明白那些「小姐們」——貝弗裡和伊芙安娜,想把農場賣了。雖然他曾在咖啡館裡聽一個年輕人說:「那件神秘的案子一天不破,有誰會買下那塊地方?」但一想起要有外人來這裡,收割「我們的田地」,他就覺得「不是滋味」。赫爾姆表示異議,是為赫伯著想。他指出:這塊地「只應由克拉特的家人來照管」。他記得有一次赫伯曾對他說:「我希望在這片土地上永遠有克拉特家的子孫和赫爾姆的子弟。」赫伯說這話時還僅僅是一年前。天啊,要是農場賣掉了,他該怎麼辦呢?他覺得自己「太老了,到別處去恐怕也不行了」。
不過,他又不能沒有工作,他願意工作。他說自己可不是那種坐到火爐邊蹺起二郎腿享清福的人。但是這些日子來,農場的一切又讓他觸景生情:緊鎖的房屋,南希的馬孤零零地被遺棄在田野,被風吹落的蘋果在樹下腐爛,還有以往的那些聲音——凱尼恩召喚南希接電話與赫伯輕快地招呼「早安,保羅」,現在通通消失了。他和赫伯一直「相處甚好」,彼此從未有過一句爭執。但是,為什麼那些從縣警長辦公室來的人老是問他問題?難道他們認為他「隱瞞了什麼事情」?也許他不該提起墨西哥人。他曾告訴艾爾文·杜威,在十一月十四日星期六案發當天,大約下午四點鐘,有兩個墨西哥人,一個留著小鬍子,另一個滿臉麻子,曾出現在河谷農場。赫爾姆先生看見他們敲了辦公室的門,赫伯走出來與他們在草坪上交談,大概十分鐘之後,兩個陌生人繃著臉走開了。赫爾姆先生猜想他們是來找工作的,結果被告知沒有工作可做。糟糕的是,雖然赫爾姆先生多次被召喚去講述當天目睹的一切經過,但這件事他卻是在案發兩個星期後才向警方提起,就像他跟杜威解釋的那樣,「我是後來突然想起來的」。可是杜威和那幾個調查人員好像並不相信他,他們的神情彷彿懷疑他有意捏造出這件事來誤導他們。他們傾向於相信鮑勃·約翰遜,那個保險推銷員,星期六他在克拉特先生的辦公室待了一個下午。他「絕對肯定」從下午兩點到六點十分,他是克拉特先生唯一的訪客。赫爾姆先生同樣很明確:兩個墨西哥人,一個留著鬍子,一個滿臉麻子,下午四點。赫伯要是活著一定會告訴他們真相,讓他們相信他,相信保羅·赫爾姆是一個「誠實無欺的人」。但是赫伯已不在人世了。
邦妮也不在了。她的臥室的窗戶可以俯瞰花園,通常在她「發病」的時候,赫爾姆先生會看見她長時間地站在窗前,痴痴地盯著花園,彷彿她所看到的東西對她施了魔法。(「我小的時候,」有一次她對一位朋友說,「我真的相信花朵、樹木、鳥兒和人是一樣的,都可以思考,可以相互交談。如果我們努力去聽,就能聽見它們在說話。只要把所有其他聲音從腦子裡攆出去,就可以。靜靜地,努力傾聽。我現在也還相信,只是無法再靜下心來……」)
回憶著邦妮站在窗前的情形,赫爾姆先生禁不住抬起頭來,彷彿希望看見她,一個窗戶後面的鬼魂。假如真是那樣,也許並不會像他真正看到的東西那樣令他驚恐——那裡竟然有一隻抓著窗簾的手,還有一雙眼睛。「可是,」他後來描述說,「那時太陽正照在房屋這邊。」這使得窗玻璃閃閃發光,窗簾後的人影也跟著晃動。等到赫爾姆先生用手遮住晃動的陽光定睛再看時,窗簾突然合上了,窗戶後面空空如也。「我眼睛不太好,我懷疑是不是看花了眼,」他回憶說,「但我確信眼睛沒有欺騙我,我肯定絕對不是鬼魂,因為我根本不相信有鬼這回事。那麼會是誰呢?在這兒鬼鬼祟祟的。除了警察,沒人有權利進入這裡。而且他們是怎麼進去的呢?所有的地方都鎖上了,就好像收音機預報龍捲風要來時做的那樣。我愣住了。但是我不敢一個人進去看個究竟。我放下手裡的活兒,穿過農田跑到霍爾科姆。一到那兒,我就立刻給魯濱遜警長打電話,告訴他有人闖進了克拉特家的宅子。他們很快就全體出動。州警、警長和他的手下、堪薩斯州調查局的艾爾文·杜威也來了。當他們包圍了房子正準備採取行動時,前門突然開了。」走出來一個他們以前從未見過的人: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眼神呆滯,頭髮亂糟糟的,腰間槍帶上掛著一把三八口徑的手槍。「我猜,當時在場的所有人的腦子裡都蹦出一個念頭,就是他,就是他來這兒殺了克拉特一家。」赫爾姆先生繼續說道,「他一動也沒動,靜靜地站著,只是眨了眨眼。他們繳了他的槍,立即開始審問他。」
這個男人姓艾德里安,喬納森·丹尼爾·艾德里安。去新墨西哥州路經此地,目前沒有固定住所。他為什麼要闖進克拉特家?是如何闖進來的?他給他們演示了一遍(他撬開一個下水井的井蓋,爬過水管道,便到了屋中的地下室)。至於動機,他說自己讀過報紙對這件案子的報道,很是好奇,想看看那個地方到底什麼樣。「然後,」據赫爾姆最後回憶,「有人問他是不是個搭便車的流浪漢,是不是想搭便車去新墨西哥。他說不是,他自己開著車呢。車就停在小路上。於是所有的人都去看他的車。等到他們發現車裡的東西時,其中一個人——也許是艾爾文·杜威——對喬納森·丹尼爾·艾德里安說,‘先生,看來有些事我們得談談了。’因為他們在車裡發現了一杆十二口徑的獵槍和一把獵刀。」
墨西哥城一家旅館的房間。房間裡有一個時髦而俗氣的櫃子,上面鑲著一面紫色的鏡子,在鏡子的一角貼著一張用英語和西班牙語寫的住宿規定:退房時間為下午兩點。也就是說,時間一到,房客們要麼離開,要麼再交一天的房租,這完全不在現在的兩位房客思考的事情之列,他們只想著能否把以前的房租交上。因為一切果真不出佩裡所料:迪克把車賣了,三天以後,賣車得來的兩百塊錢大部分已經不見了蹤影。第四天,迪克出去要找份正經的活兒幹,晚上回來他對佩裡說:「他媽的!你知道他們給多少錢?多少工資?一個熟練的機修工一天才兩塊錢!墨西哥!親愛的,我受夠了。我們必須離開這兒。回美國去。得了吧,我現在什麼也不想聽。什麼鑽石、埋藏的寶藏什麼的!醒醒吧,小男孩兒。根本沒有什麼成箱的金子,也沒有沉船。就算有又怎樣?見鬼,你連游泳都不會!」第二天,迪克就向他的兩位墨西哥女友中較富的那位銀行家的遺孀借了錢,買了兩張經由聖迭戈、最遠可達加利福尼亞州巴斯托的汽車票。他說:「到那之後,我們走也走回去了。」
當然,佩裡可以堅持自己的主意,留在墨西哥,迪克愛他媽的去哪兒就去哪兒。為什麼不呢?他不是一直都「孤零零」的,沒有「真正的朋友」嗎?(除了灰頭髮、灰眼睛、「聰明絕頂的」威利-傑伊。)但是他害怕離開迪克,就連這個念頭也讓他「渾身難受」,彷彿離開迪克就像是下決心從時速九十九英里的火車上跳下去似的。這種害怕,據他自己的分析,是近來產生的一種迷信:只要和迪克在一起,「一切註定要發生的事就不會發生」。還有迪克這番「醒醒吧」之類的話,以及他現在對於佩裡的夢境和希望表明的咄咄逼人的立場,所有這一切,雖然用意不善卻也吸引了他,傷心、驚恐卻又為之著魔,幾乎重新喚起他以前對迪克的信任:強硬,「百分之百男子氣概」,講究實際,善於決斷……他不是也說過要將自己的命運交給迪克嗎?於是,十二月初墨西哥城一個寒意料峭的早晨,佩裡從太陽一露臉就開始在沒有暖氣的旅館房間裡整理他的東西,悄悄地,以免吵醒睡在床上的兩個人——迪克和年輕的未婚妻伊內茲。
有件東西現在他不必牽掛了。在阿卡普爾科的最後一晚,一個小偷偷走了那把吉布森牌吉他。當時,他和奧托、迪克,還有牛仔,正在碼頭邊的一家咖啡館裡為告別而喝得酩酊大醉。佩裡為此很痛苦,他後來說,這真是「陰險下流」的勾當。「如果你有一把吉他一直帶在身邊,上過蠟,磨過光,音域也正合適,你對待它就會像對待一個你真心喜愛的姑娘。這有一種神聖感。」如今吉他被偷走了,不會再產生什麼所有權問題,但是其餘財物的歸宿還是個麻煩。他和迪克要步行趕路,很明顯,除了幾件襯衫和襪子,別的都帶不了,其餘的衣物只好託運。實際上,佩裡已經裝滿了一隻紙板箱,(裡面多是一些待洗的髒衣服,還有兩雙長筒靴,其中一雙鞋底上印著貓爪圖案,另一雙是菱形紋。)上面寫下自己的名字,由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郵局運送。
但最令他頭疼的難題是如何處理那些他珍藏了多年的東西——滿滿兩大箱子的書、地圖、發黃的信件、歌詞、詩稿以及一些非同尋常的紀念品(他在內華達州親手殺死的響尾蛇皮做的揹帶和腰帶,在京都買的一個色情吊飾,一棵日本的化石小樹以及一隻阿拉斯加熊掌)。也許最好的解決辦法是——至少是佩裡能夠想出的最好辦法——把這些東西留給「耶穌」。這個「耶穌」是他住的旅館對面一家咖啡館的調酒師,佩裡認為此人完全值得信賴,會把兩隻箱子寄給他。(他打算一有「固定住址」,立刻就叫他把箱子寄去。)
但是有些東西實在太珍貴了,一旦丟失便沒有辦法補償。於是在一對情人仍在床上酣睡、時鐘慢慢走向下午兩點的時候,佩裡開始翻看一些舊信、照片和剪報,從中挑選準備隨身帶走的東西。其中有一篇題為「我兒子的一生」的文章,上面有不少打字錯誤,作者是他父親。去年十二月,為了幫助兒子獲得假釋,他寫下這份資料寄給堪薩斯州監獄。這份檔案佩裡至少已經看過上百遍了,每次看都感慨萬千:
童年時代——很高興告訴你們,在我看來,他的童年既好又不好。是的,佩裡出生時是個正常的孩子。身體健康,沒錯。開始時我能很好地照顧他,但是後來就不行了,因為我妻子變成了一個不要臉的酒鬼,而那時孩子們才剛到上學的年紀。性格是否開朗,不太好說,要是他受到虐待,他就當真,會一直記在心裡。我這人言出必行,我也這樣要求孩子。我妻子就不同了。那時我們住在鄉下,我們全是在室外勞作的人。我教給孩子們一條金科玉律:容己容人。好多次孩子們做錯了事就來找我相互告狀,而犯錯的總會自己主動認錯,挨一頓屁股板子,然後保證改好。在幹家事方面孩子們總是很快,因為只有做完了才可以去玩。早晨起來,第一件事就是洗手洗臉,然後穿上乾淨的衣服,這點我對孩子要求很嚴格。如果惹了別人或是別的孩子欺負他們,我就叫他們不要再和那些孩子一起玩。孩子們跟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從不惹麻煩。但是當我妻子想去城裡過一種放蕩生活時——她確實跑到城裡了——麻煩就全來了。我留不住她,當她開車離去撇下我孤單一人時,我還對她說再見(當時可是經濟大蕭條時期)。孩子們都在扯著嗓子哭叫,而她只是一個勁兒地罵孩子,警告他們以後不準逃出來找我。她變得瘋瘋癲癲,說她會讓孩子們恨我,她的確做到了。除了佩裡。因為掛念孩子,幾個月後,我去找他們,在舊金山找到了他們,我妻子當時還矇在鼓裡。雖然她已經給老師下令不許我看望孩子,但我還是設法到學校去見了他們。我在操場上看到他們,但是孩子們對我說「媽媽不讓我們和你說話」,我吃了一驚。但佩裡沒有這樣,他跟其他兄弟姐妹不一樣。當時他抱住我,說想立刻跟我一起走。我對他說不行。但是放學後,他跑到我的律師林索·特爾克先生的辦公室。我把佩裡送回到他媽媽那兒,然後離開了舊金山。佩裡後來告訴我,他媽媽讓他去找個新家。孩子們和她在一起生活都變野了,我知道佩裡也總是惹麻煩。我想讓她提出離婚,大概一年後她才這樣做。她那時整天喝酒,和一個年輕男人胡搞。離婚時我竭力爭取監護權,結果獲准,幾個孩子全由我監護。我將佩裡帶回家和我同住,其餘幾個孩子,只能放在收容所裡。因為他們有一半印第安血統,我向政府申請救濟金來養育他們。
那時是經濟蕭條時期,我在就業資助會工作,工資很低。當時我還有點財產和一間小房子。佩裡和我在一起平靜地生活。我心裡很難過,因為我終究還是愛著其餘的幾個孩子。為了忘掉這一切,我帶著佩裡四處漫遊。我掙錢養活自己和佩裡。後來我賣掉房子,住在一輛房車裡。只要有可能,佩裡就去上學,可是他不是很喜歡學校。他學東西很快,和別的孩子相處時從不惹事,除非哪個小霸王惹惱了他。他個子雖矮,但健壯結實。因為是新生,學校裡的小子們想欺負他。但他們發現佩裡欺負不得,這正是我教育他的。我總是對他們說不要挑起爭鬥,如果敢惹事,被我發現了,我就要狠揍一頓。但如果是別的小子挑起來的,那也不能膽小。有一次,學校裡一個年紀比他大一倍的小子追著打他,但令這小子吃驚的是,佩裡轉身把他打翻在地,狠狠教訓了一頓。我曾指點過他一些摔跤的方法。我過去練過拳擊和摔跤。女校長和其他小孩都目睹了這場戰鬥,女校長喜歡那個大孩子,現在看到自己的寵兒被小佩裡痛打,她是受不了的。打那以後,佩裡就成了學校裡的孩子王。如果哪個大孩子想欺負小孩子,佩裡就當場解決,就連那個小霸王此時也害怕佩裡了,不得不規矩一點兒。但是這些卻惹得女校長不開心,她向我抱怨佩里老在學校打架。我告訴她這些事情我全知道,但是我不想讓我的兒子被比他高大一倍的孩子揍。我還問她為什麼讓那個小霸王去揍別的小孩呢?我對她說,佩裡有權保護自己。佩裡從不主動挑起事端,這件事我要親自過問。我告訴她,鄰居和他們的孩子都喜歡我兒子;我還說我將很快帶著佩裡離開學校到別的州去。後來我帶他到了另一個州。佩裡不是天使,像許多別的孩子一樣,他也做過許多錯事。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我從不為他做的錯事辯護,他必須為自己的過錯付出代價。法律是無情的,這一點現在他知道了。
青年時代——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在一個商船上當船員。那時我到阿拉斯加去了,後來他也來了。第一個冬天,我以獵制獸皮為生,他則在阿拉斯加公路局工作,後來又在鐵路上幹了一段,但時間都不長。他找不到自己喜歡的差使。是的,只要有錢,他就時不時地給我點兒。朝鮮戰爭期間他去從軍,每月給我寄三十美元,直到戰爭結束,最後在華盛頓州的西雅圖退伍。據我所知,他是光榮退伍的。他喜歡機械方面的活兒,他的願望是開推土機、挖土機、剷車以及各種型號的重型拖拉機,因為他有這方面的經驗,所以幹得確實不錯。他喜歡飆車,開起摩托車和汽車來總是飛快。正因為他總愛開快車,結果在一次事故中把兩條腿都摔斷了,屁股也受了傷,我敢肯定他現在是嚐到這種危險滋味了,開車不會那麼快了。
娛樂和興趣方面——他確實有過幾個女朋友,只是當他發現哪位姑娘對他不好或者看不起他,他就不再理她了。據我所知,他不曾結過婚。我和他母親的糾紛多少令他有點兒害怕婚姻。我不怎麼喝酒,我知道佩裡也不是一個喜歡喝酒的人。他在很多地方跟我很像。他喜歡跟正派的人,特別是那些戶外生活的人結伴。像我一樣,他也喜歡獨自一人,喜歡自己努力工作養活自己。我就是這麼做的。我能幹很多種活兒,但並不精通,佩裡也是這樣。我教給他謀生之道,教他怎樣制獸皮、採礦、伐木、做木工以及養馬等等。我會做飯燒菜,他也行,不過不是烹飪高手,只是隨便給自己做點吃的,比如烤麵包。打獵、釣魚、捕獸,他幾乎都做過。正如我前面所說的,佩裡喜歡自己當家作主,如果他有機會做自己喜歡的工作,那麼你只需要告訴他該怎麼做之後,剩下的就交給他好了,他會為幹這種活兒感到驕傲。如果他知道老闆欣賞他的工作,他就會誠心誠意地去幹。但對他粗暴不得,要好好跟他說。他很敏感,感情容易受傷害,我也是如此。因為老闆不講道理,我曾辭了好幾份工作,佩裡也這麼幹過。佩裡和我都沒上過多少學,我只上到小學二年級。但請不要認為我們就是草包。我自學成才,佩裡也是如此。白領工作對佩裡和我都不合適。我們擅長戶外的活兒,如果有些我們不會,不要緊,只要給我們講清楚,沒幾天的時間我們就掌握了。書對我們沒什麼用。只要喜歡幹一行,我們倆很快就可以獲得實際經驗。但現在佩裡瘸了腿,又進入中年,他明白,如今承包商是不會再僱他了。除非你跟承包商很熟,否則他這樣是找不到粗重工作的。他開始認識到這一點,只有跟我在一起工作,才比較容易養活自己。我相信我的看法絕對沒錯兒。我同樣確信他不想再開快車了。這點我是從他的來信中看出的。他說:「小心點,爸爸。如果覺得困,就別開車,最好在路邊停下來休息休息。」這是我過去經常對他說的話。現在他又來對我說,看來是吸取了教訓。
正如我所看到的,佩裡已經吸取了教訓,他永遠都不會忘記。自由對他意味著一切,他是不會再進監獄了。我敢保證我的話沒錯。我注意到他的說話方式有了很大的變化。他對我說他非常後悔自己所犯的錯。我也明白他恥於見人,因為他不願對人說起他曾坐過牢。他曾請求我不要告訴他朋友他在哪兒。當他寫信告訴我他進了監獄時,我回信說應該把這作為一個教訓。我還說事情本來可能變得更糟,他也許會被人一槍打死,現在事情以這樣的方式發生了,我還是高興的。我告訴他在監獄裡不要整天沮喪,你自己闖了禍,自己最清楚,我把你拉扯大,可從來也沒教你去偷人東西,所以別對我抱怨在監獄裡是多麼難熬,在監獄裡要老老實實的——他答應了我。我希望他做一個模範犯人。我確信沒有人能再教唆他去偷東西了。法律是無情的,現在他知道了。他希望獲得自由。
有一點我非常清楚,只要你對他好,佩裡的心地還是不壞的;但如果你對他不好,那你就有麻煩了。如果你是他的朋友,那麼無論多少錢,你都可放心交給他看管,他絕不會偷朋友甚至是其他人一分錢的。在出這件事之前,他一直都是這樣。現在,我懇切地希望他後半生做個誠實的人。他小的時候,的確和別人一起偷過東西。但是你可以問問佩裡,我做父親的待他好不好,還可以問問,在舊金山時他母親待他好不好,佩裡是知道好歹的。你們給他的教訓,足夠他受用一輩子。他曉得窮途末路的滋味,他不是傻瓜。他知道生命短暫而美好,自己不能再去坐牢了。
親戚——佩裡活著的親戚只有我,他父親,以及一個已經結婚的姐姐博博(即芭芭拉)。博博和丈夫自立門戶,生活還過得去。我身體也還行,能自己照顧自己。兩年前我把阿拉斯加的小屋賣了,我打算明年再蓋一間小屋。我找到了幾處礦地,希望能採些礦出來,我一直沒放棄過採礦的計劃。還有人請我寫一本關於木雕藝術以及著名的「獵人之家」的書。「獵人之家」是我在阿拉斯加建造的一所房子,也曾是我的家,乘車去安克雷奇的人都知道。我可能會寫寫的。只要我還活著,我就要和佩裡有福同享,只要有我吃的,就有佩裡吃的。我的保險受益人也是他,好讓他在重獲自由之時,能開始新的生活。如果那時我已不在人世的話。
每次讀這篇傳記,佩裡都會心潮澎湃、思緒萬千。起先是自我憐憫,然後是愛與恨的交替,但最終恨意佔了上風。傳記的回憶,雖不能說全部,但大部分是佩裡不願觸及的。實際上,在佩裡的記憶中,幼年生活非常寶貴,是承載著掌聲和歡樂的零星碎片。大概是三歲的時候,他和哥哥姐姐們坐在牛仔競技場露天看臺的正面;在場內,一位窈窕的切諾基姑娘騎在一匹野性十足的馬上,她那蓬鬆的頭髮像極了跳弗拉明戈舞的演員,飛快地甩動著。她的名字叫弗羅·巴斯克金,是位職業的牛仔競技表演者,也是「野馬駕馭冠軍」。她的丈夫特克斯·約翰·史密斯也是騎馬能手。正是在一次西部牛仔競技巡迴表演時,這位俊俏的印第安姑娘遇見並嫁給了這位樸實英俊的愛爾蘭牛仔,於是便有了坐在正面看臺上的四個子女。(佩裡還可以回憶起更多競技的場面:父親在套索裡飛旋的雄姿,母親表演花式快騎時,手腕上的玉鐲銀環叮噹作響,令他們感到無比的興奮,也博得了自得克薩斯州到俄勒岡州各地觀眾的「起立鼓掌」。)
在佩裡五歲前,「特克斯和弗羅」這對夫妻一直巡迴表演競技。作為一種謀生方式,這種生活可不是「天天有冰淇淋吃」,佩裡曾經回憶:「我們全家六口開著一輛舊卡車,而且有時就住在車裡。我們靠吃稀粥、小甜餅和煉乳過活。我還記得那種煉乳是鷹牌的,正是這種煉乳損害了我的腎——裡面有糖,使我老是尿床。」但是生活並非不幸福,尤其是對一個以父母為榮、崇拜他們的表演和勇氣的小孩子而言——當時可以稱得上快樂,特別是與後來的日子相比較。由於傷病困擾,特克斯和弗羅被迫放棄原來的職業,在內華達州的裡諾定居下來。他們開始經常吵架,而且弗羅「愛上了威士忌」,後來在佩裡六歲時,她帶著孩子遠走舊金山。正如佩裡父親所寫的那樣:「我留不住她,當她開車離去撇下我孤單一人時,我還對她說再見(當時可是經濟大蕭條時期)。孩子們都在扯著嗓子哭叫,而她只是一個勁兒地罵孩子,警告他們以後不準逃出來找我。」在以後的三年裡,佩裡的確曾數次離家出走,去尋找他的父親。他已經失去了母親並開始討厭她:酒精不但玷汙了她的面容,使那位曾經身姿柔軟、健康強壯的切諾基姑娘變成了一個胖子,還「吞噬了她的靈魂」,她變得牙尖舌利、惡毒無比。她的自尊已經溶蝕,以至於經常勾搭碼頭工人或是電車司機回家,連名字都懶得問,就將自己的肉體奉獻給他們。(唯一的條件是請她喝酒,然後和著留聲機的音樂狂舞一番。)
因此,佩裡回憶說:「我總在想爸爸,希望他能來帶我走。那次他來我記得很清楚,就像在一秒鐘前發生的那樣。他站在校園裡,當時我高興得像迪馬喬擊出了一支全壘打。只是爸爸不是來帶我走的,他對我說要乖,然後抱抱我,就離開了。不久,母親把我送進了一家天主教孤兒院,那裡有些兇狠的母夜叉老是盯住我不放,因為我尿床而打我。這也是我討厭修女、上帝和宗教的一個原因。但是後來我發現比她們更邪惡的還多的是。因為幾個月後,我被攆出了孤兒院,母親把我送進一個更糟糕的地方。那是一家救世軍開辦的兒童教養院,那兒的人也同樣憎恨我,也是因為我尿床,而且還有一半印第安血統。我還記得一個女護士經常管我叫‘黑鬼’,還說印第安人和黑鬼沒有任何區別。媽的,她可真是一個邪惡的渾蛋!簡直就是魔鬼的化身。她經常在浴盆裡裝滿冰涼的冷水,把我扔進去,按著我不讓動,直到我凍得渾身發紫,差點淹死。那個婊子後來終於被人告發了,因為我得了肺炎,小命也差點丟了,在醫院裡住了將近兩個月。在我病重的時候,爸爸來了。我病好後,他把我帶走了。」
差不多有一年的時間,父子倆住在裡諾附近的家中,佩裡去上學。他回憶說:「我讀到三年級就打住了,從此以後我再也沒進過學校。那年夏天,爸爸造了一輛頗為原始的拖車,他稱之為‘房車’,裡面有兩個鋪位和一個小廚房。爐子非常好,你可以在上面做任何吃的。我們自己烤麵包,我常做果醬,蘋果醬、山楂醬之類的。在後來的六年中,我們倆走遍了鄉野,從未在一個地方停留很長。因為在一個地方待的時間一久,人們就開始以異樣的眼光看爸爸,彷彿他是個怪人似的。我討厭這樣,也很受傷,因為那個時候我還很愛爸爸。儘管他有時對我很粗暴,但我愛他,所以每次搬家時,我總是很高興。」我們從內華達到懷俄明,又到愛達荷、俄勒岡,最後到了阿拉斯加。在阿拉斯加,特克斯教兒子如何淘金,怎樣在雪水彙集的溪流沙床淘金;在那裡,佩裡還學會了打槍、剝熊皮,做陷阱捕捉狼和鹿。
「天啊,那兒冷極了!」佩裡還記得,「晚上爸爸和我抱在一起睡,在毛毯和熊皮裡縮成一團。早晨,天還沒亮,我就忙著做早餐,蜜汁小餅、烤肉,吃完了我們就得出去工作。如果我沒有長大,那麼一切都好;但隨著年齡增長,我對爸爸的感激之情就日益減少。在有的事情上,他什麼都懂,但有的卻一無所知。他對自己兒子各方面都缺乏瞭解。譬如說,我第一次拿起口琴就會吹,吉他也是這樣。我有天生的音樂才能。但父親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也從不關心。我還喜歡讀書,喜歡擴充自己的詞彙量,喜歡寫歌,而且也能畫畫。但是我從未從他或者別人那裡得到任何鼓勵。許多個夜晚,我徹夜難眠,一方面是為了控制我的膀胱,一方面也是因為我無法停止幻想。每當天氣冷得難以呼吸時,我就幻想夏威夷,想我看過的電影,我多麼希望跟多蘿西·拉摩爾一起去夏威夷,那兒陽光明媚,衣服都是綠草和花朵做的。」
一九四五年大戰期間,一個溫和的夜裡,佩裡來到檀香山的一家文身店,叫人在左手臂刺上了一幅蛇和匕首的圖案。他去那裡的過程是這樣的:先和父親吵了一架,接著搭便車從安克雷奇來到西雅圖,在船員應徵處找到一份水手的工作。「如果我事先知道後來要遭遇的事情,我是絕不會去的。」佩裡曾說,「工作我倒是很滿意,我喜歡當水手,喜歡遊遍各地的海港。但是我沒防備到船上的那些男同性戀,他們從不讓我安靜。我只是一個十六歲的小孩,身材又矮小。當然,我自己也可以自衛。但你知道,許多男同性戀可不是柔弱女子,天啊,他們能把檯球桌和整架鋼琴都扔出窗外。這些「女皇」們,狠起來夠你受的,特別是他們幾個結成一夥一起整你的時候,而我只是一個小孩子,這簡直逼得你想自殺。幾年後,當我參軍入伍被派到朝鮮,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我在軍隊表現很好,不比別人差,他們給我頒發了銅星勳章,但我卻從未獲得提升。四年後,整個該死的朝鮮戰爭結束了,我本來至少也應是個下士。但是我卻沒有當上。知道為什麼嗎?就因為我們那個軍士太霸道,而我又不肯就範。媽的!我恨死了他那套做法,我實在受不了。但是我又不懂,有些同性戀我倒是挺喜歡的,只要他們不對我動歪腦筋。我有一個知心朋友,一個非常聰慧敏銳的人,後來我發現他就是同性戀。」
在辭去船員工作到入伍之前的那段時間,佩裡和父親又和好了。他父親在佩裡走後曾漂泊到內華達州,後來又返回了阿拉斯加。一九五二年,在佩裡服完兵役後,老頭兒決定結束漂泊不定的生活。「爸爸那時頭腦發熱,」佩裡回憶說,「寫信告訴我說他在安克雷奇的高速公路邊買了一塊地,打算建一所供遊人住宿的獵戶客棧,名字就叫‘獵人之家’。他讓我趕快回來,幫他建房子。他確信我們會因此而發財。嗯,當時我還在部隊,駐地在華盛頓州的李維斯堡,我買了一輛摩托車(該叫那玩意兒為‘死得快’),剛一退役,我就出發去阿拉斯加。誰想到開到貝靈漢,也就是州境時,天竟下起雨,我的摩托車打了個滑。」
這一滑就使父子倆的團聚推遲了一年。做手術、住院治療整整花去了半年的時間。出院後,他住到貝靈漢附近一對靠伐木和打魚為生的年輕印第安夫婦的森林小屋中。「喬·詹姆斯和他妻子把我當朋友,雖然他們比我大不了幾歲,但他們卻收留了我,像照顧孩子般照料我,一點兒也不嫌麻煩。因為他們喜歡孩子,當時他們已經有了四個孩子,後來又生了三個。喬和他的家人對我非常好。我那時還拄著柺杖,什麼忙也幫不上,成天只能坐著。所以為了打發時間,也為了不吃閒飯,我開始教課,學生就是喬的孩子,還有他朋友的孩子。我們就在客廳裡上課。我教他們吹口琴、彈吉他,還教他們書法,大家都稱讚我的字寫得很漂亮。我的確寫得不錯,我買過一本習字書,我練啊練,直到寫得和書上印的一樣好。而且,我們還常常讀故事,孩子們輪流讀,我隨時糾正他們讀錯的地方。那真有趣。我喜歡孩子,特別是小孩子,那段時光太美好了。但是不久春天來了,雖然腿還很疼,但我得走了。爸爸還在等著我呢。」
沒錯,父親是在等他,但並沒有閒著。當佩裡到達「獵人之家」的興建地時,他父親已經獨自一人完成了最繁重的工作——清理了地面,砍伐了必需的木材,砸碎並運來了鋪路用的石塊。「不過他堅持等我到了再動工。那棟房子的每塊石頭、每根木料都是我們父子倆一點一點弄起來的。偶爾會有一個印第安人來幫忙。爸爸那時簡直像個瘋子,不管出現什麼情況,大雪也好,暴雨也罷,即使風大得能捲起大樹,我們也沒有停下來歇歇。等到屋子封頂的那天,爸爸樂得繞著屋子手舞足蹈,大叫大笑,甚至跳起了吉格舞。哦,那座房子的確非同一般,能容納二十人住宿,餐廳裡有一個大壁爐,此外還有一間酒吧,名字叫‘圖騰柱’,是決定讓我演唱以娛樂顧客的地方。一九五三年底,我們開業了。」
然而,企盼中的遊客並沒有出現。雖然平日裡也有一些遊客從公路上拐下來,在令人讚歎、充滿鄉野風味的「獵人之家」前拍照留念,但卻極少留下過夜。「有一段時間,我們自我安慰說,慢慢生意就會上門的。爸爸努力招攬生意,他修了個‘懷舊花園’,裡面有一個‘許願井’,還在公路旁豎起了指示牌,但是所有這一切連一個子兒也沒賺回來。當爸爸意識到這麼做毫無用處,我們所做的一切只不過是浪費精力和金錢時,他開始怪我,指使我幹這幹那,還總是惡狠狠的,說我沒盡到責任,沒有做好屬於我的那份工作。這一切不能怪他,但也不是我的錯。手裡沒錢,吃的東西越來越少,面臨這樣的局面,我們忍不住互相責怪起來。到最後,我們父子倆餓到撕破臉正面衝突的地步。爸爸把一塊餅乾從我手中搶去,說我吃得太多了,是個貪婪自私的渾蛋。他問我為什麼不從這裡滾出去,他再也不想見到我。他咆哮不止,最後我忍無可忍,我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我的手,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是我的手想掐死爸爸。不過,爸爸很狡猾,是個聰明的摔跤手,他掙脫了,跑去拿槍,然後回來用槍指著我,說,‘看著我,佩裡,我是你活在世上最後看到的人。’我站著不動。後來他意識到槍裡沒子彈,於是開始放聲痛哭,坐到地上像個孩子般號啕大哭。我想那時我不再生他的氣了,我為他,也為我們倆感到難過。但是那毫無用處,我無話可說。我走到外面去散散步,當時是四月,但森林裡仍是寒冬。我走啊走啊,直到天都快黑了,當我回來時,小木屋裡黑燈瞎火的,所有的門都被鎖上了。我所有的東西都被爸爸扔在雪地裡,書、衣服以及所有的一切。我抱起我的吉他,任其他東西都扔在那裡,開始向公路走去,當時兜裡沒有一分錢。大概半夜的時候,我搭上了一輛卡車,司機問我想去哪兒,我對他說,‘隨便,你往哪兒開,我就往哪裡去。’」
又在詹姆斯家待了幾星期後,佩裡想出了一個去處:馬薩諸塞州的伍斯特。他的一個戰友住在那裡,或許那個朋友會幫他找一份「賺錢多的工作」。一路輾轉,拖延了他向東的旅程。其間,他曾在奧馬哈的一家餐館洗過盤子,在俄克拉荷馬州的一家加油站為顧客加油,還在得克薩斯州的一座農場工作了一個月。一九五五年七月,在去往伍斯特的路上,他經過堪薩斯州一座名為菲利普斯堡的小鎮,在那裡,「命運」又一次「捉弄了他」,他遇見了一個「壞夥伴」。「他姓史密斯,」佩裡說,「和我的姓一樣,我不記得他叫什麼了,反正他就是那種我在路上結識的人。他有一輛車,他說可以最遠帶我到芝加哥。那天,我們路經堪薩斯州,來到菲利普斯堡這個小地方,停下來看地圖。當時好像是星期天,商店都關門了,街上靜悄悄的。我的朋友在胸前劃了個十字,四下張望了一會兒,想出了一個主意。」他建議去附近的錢德勒批發公司偷東西。佩裡同意了,兩個人破門而入,趁裡面沒人搬走了不少辦公裝置(打字機、計算器等)。如果數天後,兩個賊在密蘇里州的聖約瑟夫市沒有闖紅燈,他們這次偷竊也許會平安無事。「那天,那些貨還在車裡,一位警察命令我們停車,他想知道我們從哪兒弄來這些東西。他很快核實後說,我們要被‘送回’堪薩斯州的菲利普斯堡了,又說如果我們喜歡坐牢的話,那兒的監獄倒是挺小巧別緻的。」四十八小時之後,佩裡和他的同伴發現了一扇開著的窗戶,於是便爬了出去,偷了一輛汽車,向西北方向內布拉斯加州的麥庫克開去。「我們倆,我和史密斯先生,很快就鬧掰了。他後來怎麼樣我就不知道了,我們倆都上了聯邦調查局(fbi)的通緝名單。但是據我所知,他們一直沒有抓到史密斯。」
那年十一月,一個大雨的午後,佩裡乘灰狗長途汽車來到馬薩諸塞州的伍斯特,這是一個地勢陡峭、道路高低起伏、即便在最好的天氣也顯得淒涼陰鬱的工業城市。「我找到了我朋友的住所,那個在朝鮮時的戰友,但是周圍人說他在六個月前就走了,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兒。沮喪、失望,簡直是世界末日,我當時就是這種感覺。所以我找了一家賣酒的商店,買了半加侖紅酒,回到汽車站,坐在那裡喝酒,身上漸漸暖和了一點兒。我正喝得爽呢,突然一個男人走了過來,以流浪罪逮捕了我。」這位警察給他登記的名字是「鮑伯·特納」,這是他瞎編的,因為fbi還在通緝他呢。他坐了十四天的牢,被罰了十塊錢,在十一月的另一個下雨天,他離開了伍斯特。「我去了紐約,住在第八大街的一家旅館裡,」佩裡說,「那兒靠近第四十二大街。後來,我找了份夜間的工作,在一家一分錢遊樂場裡乾點零活。就在四十二街上,旁邊是一家快餐店,我就在那兒吃飯——如果有錢吃飯的話。差不多有三個月,我一步也沒離開百老匯區,就因為一件事——我沒有合適的衣服穿。我隨身帶的只有西部牛仔穿的牛仔褲和靴子。也幸虧是在四十二街,沒有人在乎你穿什麼,那兒的人穿什麼的都有。我這輩子從未遇見過那麼多怪人。」
在那個閃爍著霓虹燈,充斥著爆米花、煎熱狗和橘子水氣味的醜陋地方,佩裡度過了一個冬天。但是後來,在早春三月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兩個聯邦調查局的渾蛋叫醒我,在旅館裡把我逮捕了。就那麼咔嚓一聲!我又被押回了堪薩斯州,回到了菲利普斯堡,還是那座小巧玲瓏的監獄。他們給了我一大堆罪名,什麼非法侵佔他人財產、越獄、偷汽車,結果我被判到蘭辛坐五到十年的牢。到那不久我就給父親寫信,告訴他我出了事。我還給我姐姐芭芭拉寫了封信。經過這麼多年,他倆是我唯一的親人了。吉米自殺了,弗恩跳了樓,我媽去世八年了。除了父親和芭芭拉,其他親人都死了。」
佩裡挑選了一些不願放在墨西哥城這家旅館裡的東西,其中一件就是芭芭拉寫給他的一封信。這封信看得出是刻意寫得簡明易懂的,信上的日期是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當時佩裡坐牢已近兩年:
親愛的佩裡弟弟:
今天我們收到了你的第二封來信,請原諒我沒有早點給你回信。我們這兒的天氣和你那裡的一樣,也是越來越暖和,我有些不舒服,但我仍會打起精神來的。你的第一封信真叫我心裡不安。我想你一定認為我因此沒給你回信。其實並非如此,實在是因為孩子們讓我忙個不停,很難找個時間坐下來,集中精力寫信。我好久以來一直想給你回信。唐尼學會了開門,每天在椅子和櫃子上爬上爬下的,我老擔心他會摔下來。
有時,我可以讓孩子們在院裡玩一會兒,不過我得一直跟他們在一起,怕不小心他們又會摔倒或碰著什麼的。其實我哪能老看著他們,我知道總有一天他們會開始滿街跑。找不著他們的時候,我會又著急又難過的。也許你也想知道幾個孩子長得多大了吧:
你可以看出來,雖然唐尼只有十五個月,但他已經長得很高了。他現在有十六顆牙了,性格活潑,惹人喜愛。貝比、弗雷特的衣服他都能穿,不過褲子還太長了。
我打算盡力寫得長一點,所以也許會有許多停頓,比如現在我就得去給唐尼洗澡了,貝比和弗雷特早上已經洗過了。今天很冷,我讓他們待在屋裡。我很快就回來——
說到這封信的打字,首先我得承認我打字不太行。雖然我有時也幫你姐夫打點工作檔案,但是我只能用一根到五根指頭來打。我打一個小時,一個熟練的人只要十五分鐘就夠了。說真的,我既沒時間,也沒決心去專門把它練好,但我覺得你決心勤練之後字打得這麼好真是棒極了。我相信學東西我們(吉米、弗恩、你和我)都學得很快,在其他方面,特別是在藝術上也都有天分。連爸爸和媽媽也是擅長藝術的。
我真心覺得,我們誰也不要去責怪誰,自己的生活應該自己負責。事實已經證明,大多數人早在七歲的時候就已經懂事了——這就意味著我們這個時候確實懂得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了。當然,外在環境對我們一生的影響也很大,比如我對修道院的生活是感激不盡的。至於吉米,他是我們兄弟姊妹中最能幹的。我還記得他多麼努力地工作和學習,而當時沒有人要求他,是他自己下決心那麼做的。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最終出現那種結局的原因,永遠也不會知道他為什麼要那麼做,但是想到這兒我還是很傷心。他輕生是太可惜了。但人性的弱點是任誰也不容易抑制的,這一點也同樣適用於弗恩以及其他成千上萬的人,包括你我在內,因為我們都有弱點。就你而言,我並不知道你的弱點是什麼,但我確實覺得——臉髒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不去洗掉。
對你,佩裡,我是真心疼愛,因為你是我唯一活著的弟弟,是我孩子的舅舅。可是我要說,你對父親以及對自己坐牢的態度無論如何不能說是公允或健康的。我知道我們誰也不喜歡被批評,對批評你的人有點不滿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為此而大動肝火,那最好還是冷靜些。我對下面的兩種情況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一是不再收到你的來信;二是你來信準確地告知你對我的看法。
我希望我是錯的,我真心希望你看完這封信好好想想我說的話,試著去理解別人的看法。千萬別誤會,我自知不是什麼專家,更不認為自己比別人聰明或自誇受過的教育多,但我確信我是一個有著基本理性、願意按照上帝和人類所指定的法則生活的正常人。沒錯,我有時也「走錯路」,這很正常,正如我所說的,我是一個凡人,因此有著人性的弱點。但是關鍵在於,我仍要再指出這點:臉髒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不去洗掉。沒有人比我更清楚我本身的弱點和錯誤,因此這裡我就不再囉唆使你厭煩了。
首先,我要跟你談的也是認為最重要的,父親不能對你做的錯事負責,正如你做了什麼好事也不是他的功勞一樣。不管對錯,你做的一切都應該由自己承擔。據我觀察,你過去幾乎一直過著隨心所欲的生活,很少考慮到外界環境或會傷害到那些愛你的人。不論你是否意識到,你現在坐牢對我和爸爸實在是一件難堪的事,不是指你犯下的那些罪行,而是為你毫無真正的悔過,對法律、人情或任何事沒有絲毫的敬意。你在信中指出,你的問題都是別人的過錯,而不是自己。我承認你很聰明,你的語言能力很出色,只要下決心去做一件事情就必定做得很好。但是,能告訴我究竟什麼事是你想要做的嗎?你願意用努力工作、誠實勞動來換取你嚮往的人生嗎?俗話說「不勞無獲」,我敢肯定,這句話你已經聽過很多遍了,但今天再聽一遍也不會有害處。
如果你想了解爸爸的近況,我可以告訴你的是——他為你傷透了心。為了讓你出獄,他願意付出一切,只要兒子能回到他身邊。但是我擔心,你一旦出獄只會令他更加傷心。他現在身體不太好,越發老邁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讓你「稱心如意」了。他過去誠然有不對的地方,他自己也知道,但不論他有什麼、去到哪裡,總是與你分享一切,而對別人他可不願意這樣。我不是說你要一輩子感激他,或者說你連命都是他給的,可你確實對他不夠尊重。我自己是為父親感到驕傲,我愛他,尊敬他。可他為了兒子寧願孤身一人,對此我有些難過,否則他也許會和我們住在一起,共享天倫之樂,不必為了他的兒子而孤苦伶仃地待在那輛小拖車裡,盼啊等啊,等他兒子回來。我為父親感到憂心,雖然我用了「我」字,但其中也包括我的丈夫,他也敬愛父親。因為父親是個男子漢。沒錯,父親是沒受過太多的教育,但在學校裡,我們也只不過學會了讀書寫字,而把這些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去則是另一回事。只有生活本身能教會我們。父親經歷過人生起伏,而你竟無知地說他沒受過教育,不能理解人生問題的「科學含義」等等。一個哇哇大哭的嬰兒只要母親把他抱起來,哄哄就好了。我倒想知道這點你怎麼用「科學的含義」來解釋?
讓你聽這麼激烈的話,我心裡很難過,但是我覺得我必須說出我的感受。我很抱歉這封信必須受到獄方的檢查,我真誠地希望它不會對你出獄造成任何負面影響。我只是覺得你應該明白、應該認識到你給我們造成了多大傷害。爸爸是受傷害最深的人,因為我有我的家庭可以寄託,但你才是爸爸唯一愛的人——換句話說,你才是他的「家人」。當然,他知道我愛他,但是我們之間並不十分親密,這一點你是知道的。
你坐牢不是件光彩的事,你將無法擺脫這個汙點,但你要努力適應並改過自新,別再繼續抱著那種認為別人都愚蠢、無知、不明事理的心態。你是一個有著自由意志的人,這使你比禽獸高出一籌。但是如果你繼續無視別人的感受而生活下去,那麼你就與禽獸無異。「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會使你獲得幸福和心靈的寧靜。
說到責任,沒有人真的願意承擔,但是我們所有的人都必須為我們生活的社會與法律負責。當你承擔起家庭、子女和事業的責任時,就等於告別童稚時代、邁入成年人的行列。你當然清楚如果世界上每一個人都說,「我想成為一個無拘無束的人,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那麼這個世界將會亂成什麼樣呢?我們都有說話、做事的自由,前提是這種自由不會傷害我們周圍的人。
好好想想吧,佩裡,你比一般人聰明,但你的理智則不知埋沒在何方,也許是因為坐牢過度緊張吧。不管什麼原因,請記住,你應當為自己負責,也只有靠你自己才能度過這段時間。希望很快能收到你的來信。
愛你併為你祈禱!
你的姐姐與姐夫
芭芭拉及弗德里克全家敬上
佩裡將這封信放入他整理出來的寶貴物件中,並不是被姐姐的感情所打動,他才不會呢。他「討厭」芭芭拉,那天他曾對迪克說:「我唯一覺得遺憾的是,我希望我那該死的姐姐也在那所房子裡。」(迪克笑了,同樣坦白說:「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第二任妻子也在那裡,該是多麼有趣啊。她,還有她那該死的家人。」)他之所以珍視這封信是因為他的獄友——「智慧超群」的威利-傑伊,為他這封信寫了一段「極其微妙」的分析,密密麻麻地打了兩頁紙,開頭還加了個「讀信有感」的標題。全文如下:
1.她寫這封信的時候,希望這是一次對基督教義的動情展現。也就是說,你給她的那封信明顯惹惱了她,她有意把另一邊臉也給你打,希望這樣會讓你後悔寫那封信給她,而你在下封回信中也無從反擊。
然而,很少有人在感情用事時還能成功地闡明一些普通的倫理道德觀念。你姐姐的信正體現了這樣的失敗,因為在寫信過程中,她的判斷逐漸讓位於情緒,她思路清晰、觀念正確,但也並非沒有偏見、沒有個人情緒。那是一種在回憶和挫折感的刺激下產生的情緒;因此,不論她的告誡多麼明智,也不可能促使你轉變,而只能使你產生在下一封信裡報復她的念頭。這樣一來就導致了一個惡性迴圈,最終造成雙方極度的憤怒與苦惱。
2.這是一封愚蠢的信,源於人性的弱點。你給她的信與她給你的信都沒有實現各自的目的。你的信中試圖向她解釋你對生活的看法以及你受此看法影響的必然性。你的信是註定要被誤解的,至少在字面上容易受到曲解,因為你對人生的看法與傳統世俗大相徑庭。還有什麼比一位有著三個子女、「獻身」於家庭的婦女更傳統的呢????她對一個背離傳統的人產生反感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嗎?當然,傳統中有相當多的偽善。任何有思想的人都很清楚這一悖論;但是在與傳統的人打交道時,最有利的策略是不要戳穿他們的假面具。這並不是一個是否堅持自己想法的問題,而是通過這樣的表面妥協,你才能維持個人的立場而不致受到傳統觀念的不斷威脅。她的信也失敗了,因為她無法洞悉你問題的癥結,她無法真正理解目前你所承受的來自環境上、智力上以及逐漸被孤立的各種壓力。
3.她認為:
a)你傾向於過度自憐。
b)你太工於心計。
c)你根本不值得她在照顧子女之際,費心為你寫長達八頁的回信。
4.在第三頁,她寫到:「我真的覺得我們誰也不要責怪誰」,等等。這是她有意為影響她過去一生的人辯護。但這就是全部的真相嗎?她是位妻子和母親,在社會上享有她的地位,多少有些無憂無慮的安全感。穿著雨衣的人是不大在乎淋雨的。但是如果她被環境所迫、需要在街頭要飯來維持生計,她的感受又會如何呢?她還會寬恕過去那些人嗎?絕對不會。人在受挫時難免怪罪別人,正如成功後就忘了曾經幫助過自己的朋友一樣,是司空見慣的。
5.你姐姐尊敬你父親,但也因為他特別寵愛你而感到不快。她的忌妒在信中表現得很微妙。她字裡行間一直在提示這樣一個問題:「我愛爸爸,我一直在努力使他為我這個女兒感到驕傲。但是我只能得到他一丁點兒愛。因為他真正愛的是你。為什麼會這樣?」
很明顯,幾年來,你父親在與你姐姐的通訊中,一直被她豐富的情感所矇蔽。可以這樣概括她對你父親的看法:他是個失敗者,雖然對兒子傾注了滿腔的愛與關懷,結果卻只得到了忘恩負義的兒子的無恥對待。
在第七頁,她說她感到抱歉,因為她的信必須被審查。但實際上她根本不這麼覺得。相反,她很高興信件要經過審查官的手。她寫信時,潛意識裡已經有了一位審查官,她想要傳達這樣一種想法:史密斯一家實際是安分守己的,「請不要拿佩裡來估量我們全家」。
至於什麼母親的吻就會哄得孩子不哭的說法,不過是一個女人的挖苦話罷了。
6.你寫信給她是因為:
a)你勉勉強強還愛著她。
b)你覺得需要和外部世界聯絡。
c)你可以利用她。
防備與對策:你和你姐姐之間的通訊應純粹視為聯絡與問候性質。把你信件的主題保持在她所能理解的範圍之內。不要袒露你的個人觀點。不要使她有所防備,也不能允許她突破你本身的設防。雖然她不能理解你的人生目標,但要尊重她這一侷限性,並且記住:她對於你批評父親的話很敏感。對她的態度要一貫,絕不要讓她察覺到你的軟弱,不是因為你需要博得她的好感,而是你可能會因此收到她更多這樣的來信,這些信只會增強你已經十分危險的反社會的本性。
結束。
佩裡繼續挑選,他覺得這堆材料太珍貴,捨不得和它們分開,哪怕只是暫時的他也受不了,結果東西越堆越高,搖搖欲墜了。但是他能怎麼辦呢?他既不能扔下在朝鮮戰爭中獲得的銅質勳章,也不能丟掉自己的高中文憑(這是他在服刑期間重新恢復早已中斷的學業的成果,是萊溫沃思縣教育委員會頒發的),他更不忍拋下那個裝滿照片的牛皮紙信封,裡面主要是自己的留影,從當船員時的小男孩照片(在背面,他潦草地寫到:「十六歲,年輕,快樂,單純」),到最近在阿卡普爾科照的。此外,還有一大堆東西他決定要隨身帶走,其中有幾幅藏寶圖、奧托的素描本以及兩個筆記本,其中較厚的那本是他的個人詞典,不按字母順序排列,裡面都是他認為「優美」、「有用」或者至少「值得記住的」詞語。(舉一頁為例——冥冥:死了似的;語言大師:精通數國語言的;罰鍰:懲罰,法院判定的罰金;不學無術:無知;罪孽深重:極惡的;恐神症:對聖地和聖物的恐懼;瞎眼甲蟲:生活在石頭下面的昆蟲;情感冷淡:對人或事都很無情;樂天派:由於快樂而成為哲學家的身人;茹毛飲血:某些不開化民族吃生肉的習俗;劫掠:搶劫、盜竊;春藥:刺激性慾的藥物;手指巨大症:有特大號手指的;夜恐症:害怕夜晚和黑暗。)
另一本的封面上,有他的手跡,佩裡用他那引以為豪的、華美而有點女性化的筆跡寫到「佩裡·埃德加·史密斯的私人日記」,但這一描述並不準確,因為它不像日記,而是一本摘錄集,裡面收集了一些很不合理的事實(「每隔十五年,火星離我們就近些。一九五八年是較近的年份」)、詩歌和文學作品的片段(「人非孤島,孤掌難鳴」)以及從報紙和圖書裡摘下的隻言片語。例如:
「我熟人很多,朋友卻很少,而知己就更少。」
「聽說市場上出現了一種新的老鼠藥。極其有效,無味無臭,一吞下去就完全吸收,在屍體裡也找不到一點兒殘餘。」
「如果被人邀請做即興演講,你可以這樣說:‘我簡直想不起該說些什麼好。在我一生中從不曾有這麼多朋友給我如許的快樂。今天這份難得的榮幸我永生感激不盡。謝謝大家!’」
「在二月份的《硬漢》雜誌上讀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我找到了鑽石礦》。」
「一個享受著自由以及自由帶來的好處的人,很難意識到被剝奪了自由意味著什麼。」
——厄爾·斯坦利·加德納
「生命是什麼?生命是夜晚的螢火蟲光,是冬天裡野牛的呼吸,是在草地上掠過的一小片陰影,轉瞬便消失在日落裡。」
——黑腳印第安人酋長鴨足
以上摘要的最後一句是用紅墨水寫的,邊線裝飾著綠色的星星,抄寫者似乎希望以此強調它「對自己的重要性」。「生命是冬天裡野牛的呼吸」,這準確地反映了他對生命的看法。為什麼要焦慮?辛苦是為了什麼?人太渺小了,只不過是一團薄霧,一片被黑暗所吞沒的陰影。
但是,該死的,你應該感到焦慮,為旅館主人的一紙警告而煩惱:「退房時間為下午兩點。」
「迪克,你聽見我說話了嗎?」佩裡說,「快兩點了。」
迪克醒著,其實他再清醒不過了,因為他正在和伊內茲做愛。彷彿是在唸經,迪克不停地問:「爽嗎?寶貝兒,爽嗎?」但是伊內茲抽著煙,不吭聲。昨天晚上迪克把她帶回房間,說她要在這兒過夜時,佩裡雖然不情願,但還是默許了。但是如果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刺激了佩裡,或者對他而言是件「麻煩事」,那就錯了。不過,佩裡為伊內茲感到難過。她真是一個「傻孩子」——她真的相信迪克打算娶她,一點也不知道迪克正準備那天下午就離開墨西哥。
「爽嗎?寶貝兒,爽嗎?」
佩裡說:「看在上帝的分上,迪克,你快點兒行嗎?兩點我們就得退房了。」
今天是星期六,聖誕節快到了,美茵大街上交通擁堵了起來。裹挾在車流中的杜威抬頭看了看掛在街道上方的聖誕彩飾——一簇簇修剪整齊的冬青枝上掛滿了紫色的紙鈴鐺——他想起來了,還沒給妻子和兒子買禮物呢。他的頭腦自動排斥那些與克拉特案件無關的問題。瑪麗和許多朋友開始為他如此全神貫注而擔心。
一位密友,年輕的律師克利福德·r.霍普曾坦率地說:「你知道自己怎樣了嗎?艾爾,你就沒意識到你從不談論別的事嗎?」「哦,」杜威回答說,「我現在只能想這個案子。也許就在我們談話的時候,我就會想到以前沒想到的東西,某個新的角度,也許你會替我想出一個新的線索來。該死的!克里夫,如果這件案子破不了,你覺得我的生活會變成什麼樣?不管多少年以後,我都會疑神疑鬼、戰戰兢兢地;每次發生謀殺案,不管在什麼地方,不管二者之間是多麼無關,我都會過去查個究竟,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聯絡。但並非僅僅如此。真正的問題在於,我開始覺得我甚至比赫伯一家更瞭解他們。他們一直縈繞在我心頭,揮散不去,我猜我一天弄不清這個案子,他們就會永遠跟著我。」
杜威對此案的執著已經導致了偶爾的恍惚與健忘。就在早晨離家時,瑪麗還再三叮囑他,別忘了……但他還是忘了。只是在擠出了購物日擁擠的車輛與人群,駕車沿五十號公路駛向霍爾科姆,經過戴爾醫生的獸醫院時,他才想起妻子的話。對了,妻子讓他一定記得把那隻家裡的貓「閻王皮特」接回來。皮特是隻體重十五磅的虎紋公貓,因其好鬥在加登城可是個知名人物。這次它住院是因為與一隻拳師犬的惡鬥,結果遍身是傷,不得不住院縫針、注射抗菌素。從戴爾獸醫院出來之後,皮特躺到主人汽車副駕駛的位置上,一路嗚嗚叫著來到了霍爾科姆。
杜威現在的目的地是河谷農場,但是他想喝杯熱咖啡暖暖身子,於是在哈特曼咖啡館前停了下來。
「你好,帥哥,」哈特曼夫人說,「想來點什麼?」
「一杯咖啡就好,太太。」
她倒了一杯咖啡,「是我認錯人了嗎?還是你瘦了很多?」
「確實瘦了點兒。」事實上,在過去的三週裡,杜威掉了二十磅肉。他的衣服好像是從一位魁梧的同事那裡借來的,而他的臉,向來不曾顯露職業上的疲倦,現在看起來卻像個陷入神秘追求不能自拔的苦行僧。
「你覺得怎麼樣?」
「很不錯。」
「可你看起來氣色有些不好。」
杜威無話可說。比起調查局的幾位同事——鄧茨、丘奇與奈,他還沒壞到哪兒去。當然,他的身體至少比哈羅德·奈要好,後者正患流感,發著燒,但還是在盡職盡責地幹。這四個疲倦至極的男人已經核查了大約七百條線索和流言。例如,杜威就花了兩天的時間努力追蹤那兩個幻影般的墨西哥人,但徒勞無功,累得要命。保羅·赫爾姆先生堅稱那兩個墨西哥人曾在謀殺案發生前的傍晚時間拜訪了克拉特先生。
「再來一杯,艾爾文?」
「謝謝太太,不要了。」
但她已經拿起了咖啡壺,「我請客,長官,看看你的臉色,你需要它。」
在角落裡的一張桌子上,兩位蓄鬚的農夫正在下棋。其中一位站起來,走到杜威坐著的櫃檯旁,說道:「我們聽說的那些事是真的嗎?」
「那得看你聽說的是什麼。」
「就是你抓的那個傢伙。在克拉特家晃悠的那個。就是他乾的。我們就聽到這些。」
「我想你們聽錯了,老夥計。」
那個喬納森·丹尼爾·艾德里安,因為私藏武器現在仍被關在監獄裡,而且過去他確因精神病被託皮卡州立醫院拘禁過一段時間,然而調查員們收集的資料表明,他和克拉特案的唯一聯絡就是他那令人不快的好奇心。
「噢,如果不是他,那你幹嗎不去抓真正的兇手呢?我們家的女人,連上廁所都不敢一個人去。」
杜威已經習慣了這樣的質問,這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他一口喝完第二杯咖啡,嘆了口氣,笑了。
「告訴你,我不是在開玩笑。我是認真的。你為什麼不去抓兇手?我們交稅養你們就是讓你們去幹這個的。」
「住口,你這個刻薄鬼,」哈特曼太太說,「我們大夥兒應該有難同當。艾爾文正在盡力。」
杜威向哈特曼太太眨了眨眼睛,「你跟他說吧,太太,謝謝你的咖啡。」
那個老農夫等他的發洩物件走到門口,又放了一支冷箭說:「如果你還想競選警長,別指望我會投你一票。你不會得到我的選票的。」
「渾蛋,閉嘴!」哈特曼太太說。
河谷農場離哈特曼咖啡館僅有一英里,杜威決定走著去。他喜歡在麥田裡漫步。通常每星期他都要在自己的土地上信步走走,消磨一段很長的時間。他希望在那片深愛的土地上蓋間房子,種些樹,最後再養一大堆孫子。那是他的夢想,然而前不久妻子警告他說那不再是他們共同的夢想了;她說自己永遠也不會考慮單獨住在「無人的荒郊野外去了」。杜威知道即便他第二天就破了案,瑪麗也不會改變主意,因為她親愛的朋友一家人就在那樣的荒野住家裡遭了厄運。
當然,在芬尼縣,甚至在霍爾科姆,克拉特一家不是最先遭謀殺的人家。那個小社群裡的老人們都記得近四十年前的「一件瘋狂事」——赫夫納兇殺案。郵遞員薩提·特魯伊特太太,現任女郵政局長克萊爾的母親,她把這樁兇殺案講得頭頭是道:「事情發生在一九二〇年八月,當時天熱得像地獄裡的油鍋。有一個叫圖尼夫的小夥子在芬納普牧場幹活兒,他叫瓦爾特·圖尼夫。他曾在得克薩斯州的布利斯堡當兵,後來開了小差,他是個流氓,沒錯,他有一輛偷來的汽車。很多人都懷疑他不幹好事。於是一天晚上,警長——當時是奧裡·赫夫納,歌兒唱得棒極了,你知道嗎,他還是天堂合唱團的成員呢。一天晚上,他開車來到芬納普牧場,盤問了圖尼夫幾個問題。那天是八月三日,天熱得像地獄。結果,瓦爾特·圖尼夫一槍打穿了警長的胸膛。可憐的奧裡還沒等倒地就死了。那個殺人魔鬼騎著芬納普牧場的一匹馬,沿河向東逃去。訊息傳開,方圓數英里的人都集合起來,大概到第二天早上,他們抓到了圖尼夫;那些小夥子們怒火中燒,老奸巨猾的圖尼夫還沒來得及說什麼就去見上帝了,他們一起開槍打死了他。」
杜威自己最初接觸芬尼縣的兇殺案是在一九四七年。那個案件在他的卷宗裡有這樣的記錄:「約翰·卡萊爾·伯爾克,印第安克里克族人,三十二歲,家住俄克拉荷馬州馬斯克吉,殺害瑪麗·凱·芬利,白人,四十歲,女招待,住在加登城。一九四七年九月五日,在堪薩斯州加登城柯普蘭旅館的一所房間裡,兇手用敲斷的啤酒瓶頸戳死了被害者。」案情簡單,破案迅速,因此記載也十分簡明。在杜威負責調查的三起謀殺案裡,有兩起也是同樣明顯。(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一日,兩個鐵路工人搶劫並殺害了一個農夫;一九五六年六月十七日,一位醉漢毆打妻子致其死亡。)但是第三個案子,正如杜威曾經敘述的那樣,有些不一般:「案件發生在史蒂芬斯公園,公園裡有一個樂隊表演用的舞臺,臺下是一個男廁所。嗯,有個名叫穆尼的男人當時正在公園裡徘徊。他是來自北卡羅萊納州的某個地方的過路客。在他走進廁所的時候,有人跟著進去了,那是住在附近的一個男孩,名叫威爾莫·李·斯蒂賓斯,二十歲。事後,威爾莫·李·斯蒂賓斯指認穆尼對他提出了非禮的要求,他因此搶劫了穆尼,把他摔倒在地,用他的頭猛撞水泥地面;這還不算完,兇手又把穆尼的頭按在便盆裡,不斷沖水,直到他被嗆死為止。但是沒有人能解釋威爾莫後來的行為。他先是把屍體埋在加登城東北方向兩英里外的地方,第二天又把屍體挖出來,重新埋在南面約十五英里遠處。後來就一直這樣埋了挖、挖了埋。威爾莫像叼著骨頭的狗,就是不肯讓穆尼入土為安。最後他挖的墓穴太多了,終於被人發現了。」在克拉特命案發生之前,以上這四起案件就是杜威所接觸過的全部謀殺案。但那些案子和現在這樁相比,不過是颶風到來之前的風吹草動。
杜威掏出鑰匙,開啟了克拉特家的前門。因為暖氣一直沒關,屋裡很溫暖,地板閃閃發光,散發著一股檸檬味上光劑的味道,令人感覺彷彿今天又是個星期日,全家人不久就可能從教堂回來似的。兩位繼承人,英格里希夫人和賈喬夫人已經搬走了一貨車的衣服和傢俱,但屋子裡有人居住的氛圍並未因此而消失。客廳裡,一本開啟的樂譜《穿過黑麥地,來吧》仍然放在鋼琴架上。在走廊,一頂帶有汗漬的灰色斯泰森氈帽——是赫伯的——還掛在木釘上。二樓凱尼恩的房間裡,那個已經逝去的男孩的眼鏡就放在他床頭的架子上,幽幽地反射著陽光。
這位警探一個房間、一個房間地逐個走過。他來過這所屋子很多次了;實際上,他幾乎每天都到這兒來。從某方面來說,每次來這兒訪視對他來說是一種放鬆,這個地方與他家和辦公室不同,那兩個地方喧鬧嘈雜,而這裡卻很安靜。電話線還是斷著的,電話因而也沉默了。大草原無邊的寂靜包圍著他。他可以坐在赫伯客廳裡的搖椅上,搖著,想著。他深信以下幾個結論是不可動搖的:赫伯·克拉特是罪犯的首要目標,其動機不是基於一個精神變態者的仇恨,就是仇恨和盜竊雙重導因;他相信罪犯乾得很輕鬆,殺手們從進入房子到離開,其間只有大約兩個小時。(驗屍官羅伯特·芬頓醫生測量了受害者的體溫,以此為基礎,推斷出死亡的先後順序:克拉特太太、南希、凱尼恩、克拉特先生。)這些結論湊在一起,他深信克拉特家對殺死他們的兇手必定也很熟悉。
在這次訪視中,杜威在二樓的一扇窗戶前停了一會兒。他的注意力被遠處的景象吸引過去,那是一個佇立在麥稈中間的稻草人。只見它戴著一頂男式獵帽,穿著一件褪色的印花衣裳。(也許是邦妮的舊衣服?)風吹動衣衫,稻草人前後搖擺,這使它看上去如同一個在嚴冬十二月的麥地裡孤獨跳舞的鬼魂。杜威突然想起了瑪麗對他講的一個夢。前兩天,瑪麗搞砸了杜威的早餐,雞蛋里加了糖,咖啡裡放了鹽,她說這全怪「那個可惡的夢」,那種恐懼白天還揮之不去。「那個夢太真實了,艾爾文,」她說,「就像現在,在廚房裡,我正做著晚餐,突然看見邦妮在門口站著。她穿著一件藍色兔毛毛衣,看起來既美麗又可愛。我說:‘哦,邦妮……親愛的……自從發生了那件可怕的事,我一直沒見過你。’但是她沒有回答,只是像往常那樣羞澀地看著我,在那種情形之下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我說:‘親愛的,過來看看我為艾爾文做的晚餐。一鍋秋葵湯,裡面還有小蝦和新鮮的螃蟹。就快做好了,過來吧,親愛的,嘗一嘗。’但是她沒動。她站在門邊看著我,然後——我不知道怎樣描述才算準確——她閉上眼睛,開始搖頭,非常非常的慢,同時還絞著雙手,非常非常低地小聲嘟噥。我聽不懂她在說什麼。但這副場景讓我的心都碎了。我從沒有這樣傷心過。我抱住她,說:‘求你了,邦妮!哦,別這樣,親愛的,別這樣!如果有人能夠見到上帝,那個人就是你,邦妮。’但是我無法安慰她。她搖著頭,絞著手。後來我聽見她說什麼了:‘被謀殺了!被謀殺了!不,不,沒有比這更慘的了,沒有比這更慘的了,沒有了。’」
莫哈韋沙漠深處的一個晌午,佩裡坐在一隻草編箱子上,正在吹口琴。迪克站在第六十六號公路的黑色路邊,眼睛盯著無邊的曠野,彷彿他熱情的目光可以迫使汽車駕駛員出現似的。很少有車經過,也沒有人停下來讓他們搭車。曾有一位要去加利福尼亞州尼德爾斯的卡車司機答應搭他們一段路,但迪克拒絕了。那不是他和佩裡所設想的「型別」,他們想要一個獨自開著體面的小汽車、兜裡揣著錢的單身旅客,一個可以搶劫、掐死然後棄屍沙漠的陌生人。
在沙漠裡,聽覺常常比視覺敏銳。迪克聽見了一輛即將到來、但還未進入視線的汽車響聲。佩裡也聽見了,他把口琴放進了兜裡,拿起草編箱子(這是他們唯一的行李,塞得鼓鼓囊囊的,除了三件襯衫、五雙白襪子、一盒阿司匹林、一瓶龍舌蘭酒、一把剪刀、剃鬚刀和一個指甲鉗外,其餘都是佩裡的珍愛之物;剩下的物品要麼當掉了,要麼留在了墨西哥城那個酒吧男招待那兒,或者被託運到拉斯維加斯),與迪克一起站在了公路邊。他們注視著,車出現了,漸漸看清楚了,是一輛藍色的道奇小轎車,裡面只有一個駕駛員,是個禿頂、瘦得皮包骨的男子。太完美了。迪克舉起手,揮舞了起來。道奇慢慢減速,迪克朝那個男人露出諂媚的笑容。車將停未停之時,司機將頭伸出窗外,上下打量迪克和佩裡。很明顯,他對於眼前的景象有些警覺。(從墨西哥城到加利福尼亞坐了五十個小時的汽車,又在莫哈韋沙漠中跋涉了半日,這兩個想搭順風車的人現在已是鬍子拉碴、渾身又髒又臭。)轎車驟然向前加速而去。迪克用手圍著嘴,大聲喊道:「你這個幸運的渾蛋!」然後放聲大笑,一把將行李箱放在了肩上。沒有什麼能使他真正動氣,因為就像他後來回憶的那樣,「回到美國真是太高興了」。無論如何,總還會有人開車沿路而來的。
佩裡又掏出口琴(這是他昨天從巴斯托的一家雜貨店裡偷來的,現在算是他的了),吹起了他們倆的「進行曲」。這首曲子是佩裡最喜歡的,他教會了迪克全部五個小節。兩個人肩並肩,沿著公路一路唱去:「我的雙眼曾看見上帝降臨的光輝,他正踏平釀酒的地方,那裡儲藏著憤怒的葡萄。」寂靜的沙漠裡迴響著兩個年輕人聲嘶力竭的歌聲:「光榮!光榮!哈利路亞!光榮!光榮!哈利路亞!」
約瑟夫·保羅·迪馬喬(josephpauldimaggio,1914-1999),美國棒球史上最傑出的中外野手之一。
多蘿西·拉摩爾(dorothlamour,1914-1996),好萊塢著名影星。
厄爾·斯坦利·加德納(erlestanleygardner,1889-1970),著名律師、偵探小說家,作品以「梅森探案」系列最為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