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月亮與六便士 毛姆 第1頁,共2頁

這會兒,正是克里希林蔭路人頭攢動的時刻,只要想象豐富,就能在來來往往的行人中,發現許多庸俗貪婪的浪漫。小職員、女售貨員,彷彿是從巴爾扎克筆下走出的老式人物,憑藉人性的弱點賺錢的各色男女。在巴黎的一些貧民區,街道上總是熙熙攘攘,充滿勃勃生機,讓人血脈僨張,靈魂隨時靜等著出人意料的事情發生。

「巴黎你熟嗎?」我問。

「不熟。我們度蜜月時來過。我自己從未來過。」

「那你怎麼找到這家旅館的?」

「別人介紹。我要便宜點兒的。」

苦艾酒上來了,我們一本正經,把水澆在溶化的糖塊上。

「我想,我還是說說,為什麼來找你吧。」我開門見山,卻不無尷尬。

他眨了眨眼睛。

「我知道,早晚會有人來的。艾米給我寫了很多封信。」

「那我要講什麼,不說你也清楚。」

「那些信,我都沒看。」

我點燃一根菸,好給自己一點思考的時間。可這時,卻不知該怎麼完成使命了。一路上想好的雄辯措辭,或憤怒,或委婉,在克里希林蔭路一下失靈了。突然,他咯咯地笑了起來。

「真是可惡的差事,對吧?」

「哦,不知道。」我回答。

「那好,聽我的,都忘了吧,這樣,我們就可以好好玩一個晚上。」

我有些遲疑。

「你想過沒有,你的妻子非常難過?」

「她會想通的。」

他說話的冷漠神情,簡直難以形容。這讓我很難堪,只能盡力掩飾。我學我叔叔亨利的腔調說話;他是位牧師,平常請親戚給候補助理牧師協會捐款,就是這種口氣。

「你不介意我直來直去吧?」

他搖搖頭,笑了。

「你這樣對她,應該嗎?」

「不應該。」

「她有什麼不好?」

「沒有。」

「那你們結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什麼毛病,這樣拋棄她,不感覺荒唐嗎?」

「荒唐極了。」

我感到吃驚,瞥了他一眼。無論我講什麼,他都滿口應承,這就沒轍了。我的處境,忽然變得非常複雜,更別提有多可笑了。本來,我想說服他,打動他,勸導他,警告他,曉之以理,必要時,還會斥責他,咒罵他,挖苦他;但是,當罪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勸導的人又能如何?在這一點上,我沒有經驗,因為,換我自己做了錯事,總是矢口否認。

「還有什麼要說的?」斯特里克蘭說。

我撇了撇嘴。

「嗯,你都承認了,好像就是沒什麼可說。」

「我想是吧。」

我感覺出師不利,有些惱火。

「豈有此理,總不能一分錢不給,就把女人蹬了吧。」

「為什麼不能?」

「她怎麼生活?」

「我已經養活了她十七年。為什麼不能變一變,自己養活自己?」

「她不行。」

「讓她試試。」

當然,有許多道理我可以講。我可以談婦女的經濟地位,談男人婚後心照不宣或顯而易見應盡的義務,很多很多,諸如此類;但我認為只有一點,是重要的。

「難道,你不愛她了?」

「一點兒都不愛了。」他回答。

這個問題,對我們雙方來說,都很嚴重,可他的回答顯得輕描淡寫,厚顏無恥;為了使自己不笑出來,我拼命咬住嘴唇。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為極其可惡。我絞盡腦汁,終於讓自己變得義憤填膺。

「他媽的,你得想想孩子。他們可沒做對不起你的事。他們不是自己要來這個世界的。像你這樣不管不顧,他們肯定會流落街頭的。」

「他們已經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數孩子沒這麼舒坦。再說,總有人養活他們。必要時,麥克安德魯夫婦可以供他們上學。」

「可是,你難道不喜歡他們嗎?多可愛的兩個孩子啊。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再為他們承擔任何責任嗎?」

「他們小的時候我確實喜歡,現在長大了,沒什麼好牽掛的。」

「簡直太沒人性了。」

「我看也是。」

「真不害臊。」

「是不害臊。」

我想改變一下策略。

「誰都會認為,你是個十足的蠢貨。」

「隨他們怎麼說。」

「所有的人都討厭你、鄙視你,你也無所謂嗎?」

「無所謂。」

他的回答簡短、輕蔑,讓我的問題顯得非常荒謬,儘管它們似乎很有道理。我思量了一兩分鐘。

「我懷疑,假如一個人知道自己的親朋好友都反對自己,他還能不能心安理得?你真的就無動於衷?是人都有良知,早晚你會反悔的。即使你的妻子死了,你也不後悔?」

他沒有說話。我等了一會兒,想讓他開口。最後,還是我自己先打破了沉默。

「你有什麼要說的?」

「我只想說一句:你是個十足的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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