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我對自己巴黎之行的使命,疑慮重重。現在,我已看不到斯特里克蘭夫人痛苦的模樣,可以更從容地考慮這件事。我發覺,她的行為有些矛盾,這讓我疑惑不解。她很不幸,但為了引起我的同情,她向我表演她的不幸。顯而易見,她準備大哭一場,因此準備了好多條手帕;我很欽佩她的深謀遠慮,可現在回想起來,她眼淚的分量變輕。我說不準,她讓丈夫回來,是因為愛他,還是怕招人議論;我也懷疑,愛的痛楚是否摻雜著虛榮心受傷的痛苦,這對我年輕的心靈來說,簡直齷齪。我那時還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誠中有多少虛偽,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惡中有多少善良。
但是,我的巴黎之行本來就有些冒險,當我離目的地越近,情緒也越高漲。我也反觀自己,就像在演戲,我對自己的角色非常滿意:一個值得信賴的朋友,要把誤入歧途的丈夫,帶回給寬宏大量的妻子。我決定,第二天晚上去找斯特里克蘭,因為本能驅使我精心挑選了這一時間。在飯前想說服一個人,幾乎不可能。我自己就常常憧憬愛情,但只有在茶餘飯後,才有力氣幻想美滿生活。
我在我住的旅館打聽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的住處。那裡叫比利時旅館。但出乎意料,門房說沒聽過。我聽斯特里克蘭夫人說過,這家旅館很大,很豪華,在裡沃利大街後邊。我們在旅館名錄中找。叫這個名字的旅館只有一家,在摩納街。它既不時尚,也不是有錢人住的地方。我搖搖頭。
「肯定不是這家。」我說。
門房聳了聳肩。巴黎再沒叫這名字的旅館了。我想,斯特里克蘭隱瞞了自己的住址。他給合夥人的那個,也許是在捉弄他。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顯示了斯特里克蘭的幽默感,他把一個怒不可遏的證券交易人,騙到巴黎一條下三爛的街道,臭名遠揚的房間,讓他白跑一趟。不過,我覺得,還是去看看。第二天六點左右,我叫了輛馬車,到了摩納街。我在街角下了車,想走到旅館,在外面看看再進去。這條街的兩邊,都是為窮人開的小店,走進去一半兒,路左邊就是比利時旅館。我住的旅館很一般,但和這家相比,氣派多了。這是棟高樓,破舊不堪,多年沒有翻修過,可兩邊的房子整潔乾淨。旅館髒兮兮的窗戶,全都關著。查爾斯·斯特里克蘭顯然不會找這麼個地方,和那位讓他拋棄了榮譽和責任的美女在此尋歡作樂。我非常惱火,覺得自己被耍了,差點兒問都不問,就想扭頭走人。之所以進去,不過是為了向斯特里克蘭夫人有個交代,我仁至義盡了。
旅館在一家商店旁邊。門開著,一進去有塊牌子:請上二樓。沿著狹窄的樓梯走上去,我看到一間用玻璃隔起來的小房子,裡面有一張辦公桌,幾把椅子。房子外面,有一條長凳,可能是給門房晚上睡覺用的。四下無人,但我在一個電鈴按鈕下看到兩個字:接待。我摁了一下,很快侍者來了。這是一個年輕人,賊眉鼠眼,滿臉慍怒,穿著拖鞋和短袖。
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問起話來,要故意裝作漫不經心。
「斯特里克蘭先生住這兒吧?」我問。
「三十二號,六樓。」
我大吃一驚,一時說不出話來。
「他在嗎?」
侍者看了看小房子裡的一塊木板。
「他的鑰匙不在這兒。自己上去看吧。」
我想,不妨再投石問路。
「夫人在嗎?」
「只有先生。」
上樓梯時,侍者一直用懷疑的目光打量我。樓梯昏暗不堪,汙濁的氣味撲鼻而來。走到三樓,一扇門開了,一個女人穿著睡衣、披頭散髮,默默地看著我。終於,走到六樓,我敲了敲三十二號房門。屋子裡響動了一下,門開啟了一條縫。查爾斯·斯特里克蘭出現在我面前。他一言不發,分明沒認出我來。
我自報家門,儘量顯出非常輕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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