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記得我了?去年七月我在你家吃過飯。」
「進來吧,」他愉快地說,「很高興見到你。坐吧。」
我走了進去。這是一個很小的房間,被幾件所謂法國路易·菲利浦式樣的傢俱擠滿了。一張大木床,上面堆著鼓囊囊的大紅鴨絨被,一個大衣櫃,一張圓桌,一個很小的臉盆架,兩把軟座椅子,裹著紅色稜形平紋布。一切都又髒又舊。麥克安德魯上校煞有介事描述的那種浪蕩浮華,連個影子也沒有。斯特里克蘭把椅子上胡亂堆放的衣服扔到地上,讓我坐下。
「有什麼事嗎?」他問。
在這個小房間裡,他顯得比我印象中的更加高大。他穿著一件破舊的諾福克夾克,鬍子拉碴,好多天沒刮。我上次見他,他整潔一新,可看上去並不自在;現在,他這般邋遢,卻神態自若。我不知道,他聽了我要講的一番話後,會作何反應。
「我是代你妻子來看你的。」
「晚餐前我要出去喝一杯。來得正好。喜歡苦艾酒嗎?」
「還可以。」
「那走吧。」
他戴上圓頂禮帽——這個也早該洗洗了。
「我們可以一起吃飯。你還欠我一頓飯呢。」
「當然。就你一個人嗎?」
我真是聰明,這麼重要的問題,我居然能問得不著痕跡。
「哦,是的。說真的,我已經三天沒有說話了。我的法文不夠地道。」
當我走在前面,下了樓梯,我想起茶點店的那位姑娘來,不知道她怎樣了。是他們吵架分手了,還是他的熱乎勁兒已經過了?看起來,似乎不大可能:他謀劃了一年,就是為了讓自己陷入絕境。
我們走到克里希林蔭路,在一家大咖啡館露天的桌子中找了一張,坐了下來。
摩納街(ruedesmoines),巴黎第17區,議會宮-凱旋門地區.
諾福克夾克(norfolkjacket),一種衣長齊臀,寬鬆舒適,帶腰帶的單排扣外套,通常以格子呢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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