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言折獄,嚴刑誣服,榮勢破理,屈誅無辜;萬全之利,權者以小不便而廢;百世之患,貴者圖小利而不顧——這樣的社會,也是斷沒法和諧的。
苛政猛於虎,百姓如芻狗;朱門酒肉臭,路有暴屍殍——在如此這般的社會狀況下,「孔子」們那些教化庶民的話,不管多麼中聽,根本就是廢話。倘什麼人還喋喋不休地向民間念教化經,那確乎可惡了。
「五四」時期,「打倒孔家店」成主流的社會風潮,運動者們固然有偏激之處,孔老夫子委實也有點兒冤枉,但平心靜氣地想一想,卻並不能說這是文化人士根本不負責任的胡鬧。
不久前與幾位同齡輩閒聊,有人言:「除了‘文革’十年,建國凡五十餘載,竟無內戰,無論如何,該說是中國人的福。」皆肅然,遂紛紛點頭。想想半個多世紀前的中國,可能比今天的伊拉克還要悲慘;凡中國人,不可能不由而慶幸。
竊以為,今日之中國,民間也來總結和諧的經驗,吸取不和諧的教訓,還是有了不少可行性的前提的。雖然發生在我們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不和諧,對於社會只不過是細節,且與什麼大前提無關。但有時卻會令當事人目瞪欲裂,血脈僨張;甚而真的向社會濺出血去;更甚而鬧出人命來……
有次我在某市碰到這樣一件事——上午我散步時,見一環衛工正在清理垃圾桶,旁邊一女子在遛狗。那狗突然拉了屎,女子倒也自覺,而且分明有所準備,從兜裡掏出衛生紙,包起狗屎打算扔進垃圾桶裡;而那環衛工不知為什麼不高興了,將垃圾桶的蓋子一蓋,不許女子將狗屎扔進去。那女子手捏著一紙包狗屎,也不高興了。
她質問:「為什麼不許我扔進去?」
環衛工理直氣壯:「這是垃圾桶不是扔狗屎的地方。」
我想,那環衛工之所以不高興,恐怕是覺得自尊心受到了傷害(在我們的社會中,不尊重環衛工人的人格和他們的勞動甚而蓄意傷害他們自尊心的事也確實屢屢發生)——我幹這麼髒的活兒,每月那麼少的工資,整天默默地為你們城裡人服務,你們城裡人何時正眼瞅過我們一次?我這兒正在扎塑膠袋口呢,你偏趕這會兒當我面兒往袋裡扔狗屎……這麼一想,自然就有點兒是可忍孰不可忍了。都講要換位思考,我想,如果那女子當時能換位思考一下的話,只消一句自嘲言語,環衛工心裡的氣肯定頃刻全無。
但那女子卻手捏著一紙包狗屎認真起來。
「難道狗屎不是垃圾!」
「垃圾是垃圾,狗屎是狗屎!難道我是專門清理狗屎的人?!」
「狗屎也是垃圾!」
「狗屎不是垃圾!垃圾是生活廢棄物!」
「狗屎就是廢棄物!」
「這叫垃圾桶,不叫狗屎桶!」
「你胡攪蠻纏!」
「你才胡攪蠻纏!」
這時,對於那女子,怎麼樣才能扔掉狗屎似乎已不重要了;似乎理論明白狗屎究竟屬不屬於垃圾更為重要了。她的思維邏輯顯然是這樣的——只有通過理直氣壯的辯論,迫使環衛工承認狗屎也是垃圾,手中的狗屎才會順利扔掉。她肯定還覺得很委屈——自己的狗在道上拉了屎,自己並沒牽著狗一走了之,而是掏出紙包拾了起來,卻偏偏遇到一名犯渾的環衛工不許自己往垃圾桶裡扔!她也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那小狗蹲於地,看著一男一女兩個人惡色相向,不明所以,一臉困惑。
我見他們越吵越兇,趨前勸之。我是有立場傾向的——暫且不論狗屎是否屬於嚴格意義上的垃圾,看一個女人一直拿在手裡總不是回事兒,所以側重於勸那環衛工退讓一步……
環衛工則指著那女人說:「你看她那兇樣子!反倒來勸我?今天我偏陪她較這個真,你別管閒事!」斯時那女人的樣子確實已快失控——換位替她想想,手裡一直捏著一紙包狗屎呢,樣子能和諧得了嗎?勸解無效,我只得去散我的步。半小時後再經過原地,環衛工不見了,被警車拉走了;
女子也不見了,被救護車拉走了。滿地血點子,一名警察在向些個人瞭解流血事件的過程。而我聽到的情況是這樣——後來那女子將狗屎摔到了環衛工的臉上,後者用垃圾桶的蓋子狠狠拍了她……才半個小時,倒也算是速戰速決。
我還聽到有人評論道:「唉,這個女子也是死心眼兒,不許往垃圾桶裡扔,走幾步扔那片草坪上得了嘛,正好做肥料。」閒人們皆道:「是啊,是啊。」我心裡邊就有點兒自責,怪自己半小時前沒想到,所以勸得也不得法;若那麼勸了,一場街頭流血事件不就避免了嗎?緊接著又有人說:「沒見草坪那兒正有人推著剪草機剪草嗎?我要是那人,往草坪扔狗屎,我還不許呢!」想想,這話也是有預見性的。那,狗屎除了往人臉上摔,還能怎麼個「處理」法呢?我困惑。
幾天前的一個早晨,我在家附近的元大都遺址公園散步,見一高個子和一中等個子的公園保安正與一對中年夫婦理論。公園管理處有一條新規定——不得在公園內進行「大規模」攝影。這無疑是一條好規定。若此公園成了隨便拍廣告、影視外景的地方,顯然會影響人們晨練、健身,也必增加管理難度。那對中年夫婦是推輛幼兒車到公園裡來的,車裡的孩子看上去還不滿週歲,中年得子,多高興的事兒,丈夫想多拍幾張照片,散步的人們於是都繞開走,他們很能理解那一對夫婦的愉快心情。但是兩名保安不知為什麼對此事認真起來,上前阻止他們拍照。
他們自然要問:「為什麼?」答曰:「有規定,禁止‘大規模’攝影。」那丈夫詫異了:「我們這是‘大規模’攝影?」高個子保安肯定地說:「對。因為你架三腳架了,架三腳架就算‘大規模’攝影。」「可我這三腳架這麼小,只不過是為了相機穩定和能夠自拍。」「別跟我們說這麼多,我們在執行規定。」「哪兒規定的?」「上級。」「你們的上級是哪兒?」「這你就無權過問了。」「我要找你們上級提出抗議。」「我們又沒侵犯你的人權,只不過是在執行規定,所以有理由不告訴你。」「你們侵犯了我的人權!」「我們怎麼侵犯你的人權了?」「你們憑什麼不許我們拍照?!」「憑規定。」「你看那兒,那兒,他們都在照!」「他們沒支三腳架。」「支這麼個小三腳架就算‘大規模’攝影了?!」那丈夫吼起來了。「對,我們這麼認為。」高個子保安的口吻聽來一點兒商量的餘地都沒有。
於是引起圍觀。
幾位息事寧人的老者對兩名保安說:「別這麼較真嘛,什麼都不影響,一會兒就照完了呀!」我也附和著那麼說。高個子保安卻堅定地搖頭:「不許。」看得出他當保安有些年頭了;還看得出那中等個子的保安是新人,一直沉默不語,僅僅以不反對高個子保安的態度表現他的支援。在我們的生活中,這類以不反對的態度表現的支援,我們已司空見慣。而那高個子的保安,似乎要為中等個子的保安做鐵面無私之榜樣。
那女人妥協了,她說:「那就別用三腳架了,合影時請別人給照一張算了。」而那丈夫勢不兩立起來了,掏出手機大聲嚷嚷:「我還偏不信這個邪!我通知電視臺!」接著一通撥手機。高個子保安冷冷一笑:「我奉陪。」倆保安一動不動站在原地,監視著那一對夫婦。嬰兒車裡的嬰兒卻始終甜甜地睡著,對於大人們的衝突渾然不覺。我不願勸人不成,自取其辱,便轉身走開了,但也不想回家。我打定主意,要看這件事究竟怎麼個了結。
當我繞了一圈又經過那兒時,那丈夫不給電視臺打電話了,開始給派出所打電話……
我又繞了一圈,派出所來了兩名年輕的民警,在聽雙方各執一詞……
我繞了第三圈回來,兩名年輕的民警同志還在那兒調解。看得出,就這麼一件小事,還真使他們感到為難。一方據理力爭的是正當的公民權,抗議不合理的規章制度;一方寸步不讓的是執法權威,堅持有章必行。至於那規定本身,不用說初衷肯定是好的,是為了維護大多數公民的利益。但事情怎麼就鬧成這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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