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罪嗎?」溫斯頓問。
「當然,我有罪!」帕森斯邊哭邊卑微地看了看電屏,「你不會以為黨會逮捕無辜的人吧,對不對?」他青蛙一般的臉平靜了一些,甚至還有幾分神聖。「思想罪是可怕的,老兄,」他簡潔地說,「它很陰險。它會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控制你。你知道它是怎樣控制我的嗎?在我睡覺的時候!沒錯,事實就是這樣。我是這種人,工作努力,做什麼事都儘自己的本分——從來都不知道自己的思想裡有什麼壞東西。後來我開始說夢話。你知道他們聽到我說了什麼嗎?」
他壓低聲音,就像某些人出於醫學方面的考慮而被迫說髒話一樣。
「‘打倒老大哥!’是的,我是這麼說的,似乎說了一遍又一遍。老兄,這話只有咱們兩人知道,我很慶幸,他們在我得寸進尺之前抓住了我。你知道到了法庭上我會對他們說些什麼嗎?我要說‘謝謝你們,謝謝你們及時拯救了我。’」
「是誰揭發的你?」溫斯頓問。
「我的小女兒,」帕森斯帶著一種又傷心又自豪的神情說。「她從鎖孔裡偷聽到的。她聽到我說了什麼,第二天就向巡邏隊告發了我。對一個七歲的孩子來說,她可真聰明,是不是?我一點兒也不怨她,事實上,我為她驕傲,不管怎樣,這說明我用正確的思想教育了她。」
他又愚蠢地走來走去,他渴望地看了馬桶好幾眼,然後,他突然拉下褲子。
「不好意思,老兄,」他說,「我憋不住了,憋了好久了。」
他的大屁股猛地一下坐到了馬桶上。溫斯頓用手遮住了臉。
「史密斯!」電屏裡傳來吼叫聲,「6079號史密斯!把臉露出來,牢房裡不許遮臉。」
溫斯頓把手挪開。帕森斯大聲地、痛痛快快地用了馬桶。然後才發現抽水裝置不能用。牢房裡令人噁心的臭氣一連幾個小時都揮之不去。
帕森斯被帶走了,犯人們來來往往,非常神秘。一次,一個女犯人要被送往101號房。溫斯頓注意到,她一聽到這個詞臉色就變了,人也縮了起來。當時——如果他是上午進來的,這件事就發生在下午;如果他是下午進來的,那就發生在半夜——牢房裡有六個人,有男有女,所有人都一動不動地坐著。在溫斯頓對面的,是一個沒有下巴、牙齒外露的男人,長得很像一隻巨大的無害的齧齒動物。他肥胖的雙頰長滿斑點,像袋子那樣垂下來,那樣子讓人覺得他有在裡面藏了吃的東西。他淺灰色的眼睛怯生生地掃視著別人,每當和人目光相交,他就會立刻將視線挪開。
門開了,又有犯人被帶進來,他的樣子讓溫斯頓心下一寒。他的樣子很普通,有些猥瑣,他可能是個工程師,也可能是某種技師。但他的臉卻令人吃驚地消瘦,就像一個骷髏。由於消瘦,他的眼睛和嘴大得不成比例,且他的眼睛裡還充滿殺氣,一種對某人或某物無法遏止的憎恨。
那人在溫斯頓的附近坐了下來。溫斯頓沒再去看他,但在他的腦海中,那宛若骷髏的痛苦的臉卻異常生動,似乎就擺在他眼前。他突然意識到這是怎麼一回事。這個男人就要餓死了。牢房裡的人幾乎在同一時刻想到了這件事。長凳上出現一陣輕微的騷動。那個沒有下巴的人一直在打量這個骷髏般的男人,他有些愧疚地移開目光,可之後他的目光又會被無法抗拒的吸引力拉回來。他開始坐不住了,終於他站起身,蹣跚地穿過牢房,他將一隻手伸進位制服的口袋,有些不好意思地拿出一片髒兮兮的麵包,把它遞給骷髏臉的人。
一個憤怒的、震耳欲聾的聲音從電屏中傳來,把沒有下巴的人嚇了一跳。骷髏臉的人立即將手背到身後,似乎向全世界證明他拒絕了這份禮物。
「巴姆斯蒂德!」電屏吼道,「2713號巴姆斯蒂德!把麵包扔地上!」
沒下巴的人將那片面包放到了地上。
「站那兒別動,」那聲音說,「面朝門,不許動!」
沒下巴的人照做了。他又大又鼓的雙頰不受控制地顫抖起來。咣噹一聲,門開了。年輕的官員走進來站到一邊,從他身後閃過一個矮胖的、有著粗壯臂膀的看守。他站在沒下巴的人的對面,然後在官員的示意下,用盡全身力氣,狠狠地在沒有下巴的人的嘴上打了一拳,力量大到讓後者飛了起來。沒下巴的人倒在了牢房的另一邊,馬桶的底座截住了他。有那麼一陣,他躺在那裡昏了過去,嘴巴和鼻子都流出深色的血。他不自覺地發出微弱地啜泣聲,或者說是呻吟聲。之後,他翻轉過來,搖搖晃晃地用手和膝蓋撐起身體,混著血和口水,吐出一副被打成兩半的假牙。
犯人們仍一動不動地坐著,雙手交叉放在膝上。沒有下巴的人爬回原來的位置,他一邊臉的下半部分開始發青。嘴巴也腫得失去了形狀,變成一團櫻桃色的中間有黑洞的東西。
不時有血滴到他胸前的制服上。他灰色的眼睛仍在打量別人的臉,目光比之前更加驚惶,就好像要弄明白因為這丟臉的行為其他人到底有多麼瞧不起他。
門開了。那個官員向骷髏臉的人做了個不大的手勢。
「101號房。」他說。
溫斯頓的身邊有人吸了口氣,一陣不安。那個男人猛地跪倒在地板上,雙手緊緊地握在一起。
「同志!長官!」他哭喊著,「別送我去那兒了!我已經將一切都告訴你們了,不是嗎?你們還想知道什麼?我都招了,什麼都招了!只要告訴我你們想知道什麼,我就把一切都告訴你們。把它們寫下來,我會簽字的——做什麼都行!除了101號房!」
「101號房。」那個官員說。
此時,男人原本十分蒼白的臉變成了溫斯頓不敢相信的綠色,這點毫無疑問。
「對我做什麼都行!」他大叫,「你們餓了我幾個星期了。就餓死我吧。槍斃我、吊死我、關我個二十五年。還需要我出賣誰嗎?只要說出他是誰,我就把你們想知道的統統說出來。我不關心他是誰,也隨便你們怎樣對付他。我有妻子和三個孩子,最大的還不到六歲。你們可以把他們都帶來,當著我的面割斷他們的喉嚨,我就站在這兒看。但是,千萬別帶我去101號房間!」
「101號房!」官員說。
那人瘋子一般地掃視了其他的犯人,就好像要讓什麼人作他的替死鬼。他將目光停留在沒有下巴的人那張被打成重傷的臉上。突然,他舉起了瘦巴巴的手。
「應該帶這個人走,不是我!」他大喊,「你們沒聽見他被打後說了什麼。給我個機會吧,他說的每個字我都會告訴你們。反黨的是他,不是我。」見看守向前邁了一步,那人尖叫起來。「你們沒聽見他說的話!」他重複道,「電屏出毛病了。他才是你們想要的人,帶他走,不是我!」
兩個身材健碩的看守彎下腰,抓住他的手臂。但就在這時,他撲倒在牢房的地板上,抓住靠牆而設的長凳的鐵腿,像野獸那樣號叫起來。看守揪扯著他的身子,想把他拽開。但他死死地抓著,力氣大得驚人。大約有二十秒,他們一直在拉他。其他犯人都安靜地坐著,雙手交叉放於膝上,直視前方。號叫停止了,男人憋住呼吸,除了抓住板凳腿,他已沒有力氣做別的事。接著,他發出和之前截然不同的哭聲。有個警衛用皮靴踢斷了他的手指,他們將他拖了起來。
「101號房。」官員說。
男人被帶走了,他低垂著頭,步履蹣跚,護著那隻被踢傷的手,不再做任何抵抗。
很長時間過去了。若這形如骷髏的男子是在午夜時分被帶走,那麼現在便是早上。若他在早上被帶走,現在就是下午。溫斯頓已經有好幾個小時都獨自一人待在那裡。狹窄的板凳硌得他很疼,他不時就要站起來走上一會兒,電屏倒沒有因為這個呵斥他。那片面包仍然留在沒下巴的人丟下它的地方。起初,他很難不去看它,但沒過多久,飢餓就被幹渴取代。他的嘴巴黏糊糊的,散發著臭味。嗡嗡的聲響和單調的白色燈光讓他感到幾分眩暈,腦袋也變得空洞。由於無法忍受刻骨的疼痛,他想站起身,然而緊接著他又不得不坐下,他的頭太暈了,以至於他無法立住腳跟。每當他稍稍控制住身體的感覺,恐懼之感就會捲土重來。有時,他有些僥倖地想著奧布蘭的刀片。如果提供他吃的東西,可以想象它就藏在他的食物裡。他昏昏沉沉地想起朱莉亞,也許她正在某個地方承受比他還要劇烈的痛苦。此時此刻,她很有可能疼得高聲尖叫。他想:「若把我的痛苦增加一倍就可以解救朱莉亞,我會願意嗎?會的,我會。」但這僅僅是理智上的決定,因為他知道他應該這麼做。而感覺上,他不想如此。在這裡,除了疼痛,你別無他感。此外,當你實實在在地承受疼痛,不管原因如何,你有可能真心希望疼痛再增加一些嗎?他還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皮靴的聲音又一次由遠及近。門開了,奧布蘭走了進來。
溫斯頓跳了起來,震驚得將所有戒備都拋至腦後。這是許多年來,他第一次忘記電屏的存在。
「他們也抓到你了!」他叫道。
「他們很久以前就抓到我了。」奧布蘭平靜又多少有些遺憾地諷刺道。他向旁邊一閃,從他身後冒出一個胸部碩大、拎著黑色長棍的看守。
「你明白的,溫斯頓,」奧布蘭說。「不要再欺騙自己了。你明白的,你一直都明白。」
沒錯,現在他懂了,他一直都懂。但他沒有時間考慮這些,他的眼裡只有看守的警棍。它可能落在任何地方:他的頭頂、他的耳朵尖、他胳膊的上端、他的肘關節——
是手肘!他猛地跪了下去,幾乎癱瘓,用另一隻手抱住了捱打的手肘。周圍的一切都炸成了黃色的光。不可思議,簡直不可思議,不過打了一下就疼成這樣!視線逐漸清晰,他能看見還有兩個人正俯視著他。看守嘲笑著他扭曲的身體。至少有一個問題有了答案。不管有怎樣的理由,你都不會希望疼痛加劇。對疼痛,你只有一個念頭:讓它停止。世界上沒有比肉體的疼痛更糟糕的事了。疼痛面前無英雄,無英雄。他一邊反覆想著,一邊徒勞地抱著被打傷的左臂,在地板上翻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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