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1984 喬治·奧威爾 第1頁,共2頁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哪裡,也許在仁愛部,但他沒法確定。他待在有著高高天花板卻沒有窗戶的牢房裡,牢房的牆壁貼滿了白色的瓷磚,隱蔽式電燈發出的冷光充滿了整個房間。屋子裡有一種微小的、沒完沒了的嗡嗡聲,他猜可能和空氣供給裝置有關。沿牆安有板凳,或者說是木架,其寬度只夠人將將坐下,板凳很長,只有門那裡沒有。而門的對面有一個沒有坐圈的馬桶。牢房有四個電屏,分別安裝在四面牆上。

他的腹部隱隱作痛。自從他們將他扔進一輛封閉的貨車帶走以後,它就一直在疼。但同時他也很餓,是那種痛苦的、不健康的飢餓。他大概有24小時沒吃東西了,也可能是36小時。他還是搞不清,他們究竟是在早上抓住的他,還是晚上,或許他永遠無法弄清了。被捕後他就沒吃過東西。他儘可能地靜靜地坐在長凳上,雙手交叉放在膝上,他已學會一動不動地坐著。若他亂動,他們就會從電屏裡向他大吼。但對食物的渴望愈發強烈,他很想吃上一片面包。他依稀記得在他制服的口袋裡還有一點兒麵包屑,可能還是很大的一塊。有個東西不時就會碰到他的腿,讓他覺得,口袋裡也許還裝著一塊相當大的麵包。最後,想一探究竟的心情戰勝了恐懼,他悄悄地將手伸向口袋。

「史密斯!」電屏裡的聲音喊道,「6079號史密斯!在牢房裡把手放在口袋外!」

他又一動不動地坐著,雙手交叉放在膝上。在被帶到這裡之前,他曾被送去另一個地方,那裡要麼是普通監獄,要麼是巡邏隊的臨時拘留所。他不知道在那裡待了多長時間,怎麼也有幾個小時。那裡沒有鐘沒有陽光,要確定時間十分困難。那是個吵鬧的,氣味噁心的地方。他們將他關進和現在這牢房差不多的牢房裡,但那裡髒得要命,總是關著十或十五個人。那些人大部分都是普通罪犯,其中只有少數幾個政治犯。他沉默地靠牆而坐,被髒兮兮的人夾著。儘管他的心被恐懼和腹部的疼痛佔據,以至於他並不關心周圍的環境。但他仍然吃驚地發現黨員囚犯和其他囚犯在舉止上區別明顯。黨員囚犯總是一聲不響,戰戰兢兢,普通囚犯好像對什麼都無所謂。他們吼叫著辱罵看守,在財物被沒收時拼命反抗。他們在地板上寫下下流的單詞,把食物藏在衣服裡偷運進牢房吃掉,甚至在電屏試圖維持秩序時,依然大聲喧譁。另一方面,他們中的一些又似乎和看守關係很好,他們叫看守的綽號,從門上的監視孔往外塞香菸。相比之下,看守對普通囚犯也更加寬容,即使他們不得不粗暴地管理他們。由於大部分囚犯都要被送往勞改營,牢房裡有很多這方面的討論。按照溫斯頓的推斷,只要你知道規矩,搞好關係,勞改營也還不錯。行賄、走後門、敲詐、同性戀、賣淫以及用土豆釀製非法的酒精飲品,那裡都有。而在勞改營,只有普通罪犯能夠得到信任,尤其是幫派分子和殺人犯,他們是監獄裡的特權階層。所有髒活兒都由政治犯包攬。

各種各樣的犯人在監獄裡來來往往:毒販、小偷、強盜、黑市商販、酒鬼、妓女。有些酒鬼是如此兇猛,其他犯人要聯合起來才能將其制服。一個身材龐大的六十歲左右的女人被四個看守抓著四肢抬了進來。她碩大的乳房在胸前晃盪,她盤起的濃密的白髮因為掙扎而散落下來,她一邊亂踢亂踹,一邊大聲喊叫。他們脫下她的靴子,將她扔到溫斯頓的身上,幾乎將後者的大腿骨壓壞。女人坐起身,衝著看守的背影叫罵:「操,雜種!」之後,她注意到自己坐得不平,便從溫斯頓的膝蓋上滑下來,坐到長凳上。

「很抱歉,親愛的,」她說。「若不是這些下賤東西推我,我是不會坐在你身上的。他們不懂要如何對待女士。」她停下來,拍了拍胸口,打了個嗝。「抱歉,我不大舒服。」

她的身子向前傾去,她吐了,在地板上吐了好大一攤。

「好多了,」她邊說邊向後靠去,閉上了眼睛。「我的意思是,別忍著,趁你的胃還沒開始消化,吐出來。」

她恢復過來,轉過頭看了看溫斯頓,似乎立刻喜歡上了他,她用粗壯的手臂摟住溫斯頓的肩膀,將他拉向自己,一股啤酒味和嘔吐的氣味撲到了溫斯頓的臉上。

「你叫什麼?親愛的。」她問。

「史密斯。」溫斯頓說。

「史密斯?」女人說,「這真有趣,我也叫史密斯。為什麼會這樣?」她的聲音裡多了幾分感情,「也許,我是你的母親!」

他想,她真有可能是他的母親。她的年齡和體型都與他的母親相符,人在勞動營裡呆上二十年,外表很可能會發生變化。

再沒有囚犯和他講話。令人奇怪的是,普通囚犯對黨員囚犯視若無睹。前者稱呼後者為「黨奴」,多少帶著輕蔑。黨員囚犯好像很怕和別人說話,特別害怕和人交流。只有一次,兩個坐在長凳上的女黨員被擠到了一起,他在一片嘈雜聲中聽到她們匆匆的交談。她們的聲音很輕,她們特別提到了「101號房」,溫斯頓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大約兩三個鐘頭前,他們將他帶到這裡。腹部的隱痛從未消退,時輕時重,他的思緒也隨著這痛楚時而輕鬆,時而緊張。疼痛嚴重時,他只想著疼痛本身,只為飢餓難過。疼痛減輕時,恐懼便充斥他的內心。每當他想到將要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就彷彿身臨其境,心跳厲害,呼吸困難。他感覺警棍打到他的手肘,釘著鐵掌的皮靴踢到他的小腿。他看到自己在地板上爬行,牙齒被打掉,尖叫著求饒。他幾乎沒想到朱莉亞。他不能將思緒集中在她身上。他愛她,不會背叛她,但這僅僅是一個事實,一件和他所知的數學規律一樣的事實。他感覺不到對她的愛,也沒想過她究竟會怎樣。但他倒常常抱著一線希望想起奧布蘭。奧布蘭可能已經知道他被捕了。他說過兄弟會從來不會營救它的成員。但是他們有刮鬍刀片,如果他們能將刀片送進來的話。在看守衝進牢房前,只要五秒就夠了。刀片將帶著灼熱的冰冷感切入他的身體,拿著它的手指也會被割出骨頭。所有感覺都重新回到他這病懨懨的身體上,哪怕是最輕微的疼痛也會讓他蜷縮著身體抖個不停。即便有機會,他也不能確定他真的會用那個刀片。比這更理所當然的是活一天算一天,多活十分鐘也好,哪怕最終將遭到毒打。

有時他試著去數牆上的瓷磚。這應該不難,但他總是忘記自己數了多少。而他更常思考的是他究竟身在何處,此時是什麼時間。有次,他可以肯定外面是白天,但很快,他又覺得外面一定漆黑一片。在這裡,直覺讓他知道燈光永不熄滅。這個地方沒有黑暗,現在他才明白為什麼奧布蘭看起來對這一隱喻心領神會。仁愛部沒有窗戶。他的牢房可能在大樓的中心,也可能對著外牆,可能在地下十層,也可能在地上三十層。他任思緒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並嘗試著根據身體的感覺確定自己是身處高空還是身處地下。

牢房外響起一陣皮靴走動的聲音。鐵製的大門開啟了。一個年輕的官員敏捷地走了進來,他身著黑色的制服,整個人像擦亮的皮革一般光彩照人,他那蒼白又線條分明的臉孔宛若蠟制的面具。他示意門外的看守將犯人帶進來。詩人安普福斯跌跌撞撞地走進牢房。之後,門又哐啷一聲關上了。

安普福斯有些遲疑地挪動了一下,似乎覺得還有道門要進,然後他開始在牢房裡踱起步來。他還沒發現溫斯頓的存在。他目光憂鬱地盯著溫斯頓頭上一米處的牆。他沒穿鞋,骯髒的腳趾從襪子的破洞處露出來。由於好幾天都沒刮鬍子,胡楂兒佈滿他的臉頰,一直延伸到顴骨,賦予他一種兇狠的面貌。這面貌搭配上他那高大瘦弱的身體以及緊張兮兮的舉止,讓他看起來非常奇怪。

溫斯頓很累,但還是稍稍振作下精神。他必須和安普福斯說上幾句,哪怕冒著被電屏呵斥的危險,可以想象安普福斯就是送刀片的人。

「安普福斯。」他說。

電屏沒有發出呵斥聲。安普福斯停下腳步,有點吃驚。他慢慢地將目光聚焦到溫斯頓身上。「啊,史密斯!」他說,「你也在這兒!」

「你怎麼到這兒來了?」

「實話和你說——」他笨拙地在溫斯頓對面的長凳上坐下來。「這兒只有一種罪名,不是嗎?」

「你犯了這罪嗎?」

「顯然,我犯了。」

他將一隻手放在額頭,壓了會兒太陽穴,好像在努力嘗試記起什麼。

「這事的確會發生,」他含糊地說。「我想起一個例子——一個可能發生的例子。不用懷疑,那就是粗心大意。我們正在出版吉卜林詩集的最終版本。我保留了其中一句詩的最後一個單詞‘上帝’(god),我也沒辦法!」他抬起臉看著溫斯頓,憤怒地補充道。「這行詩不可能改。它的韻腳是‘棍子’(rod),你知道所有詞彙裡只有十二個詞符合這個韻腳。我絞盡腦汁想了好幾天,想不出其他的詞。」

他的表情發生了變化,惱怒的神情消失了,有那麼一會兒他幾乎是愉快的。他短而髒的毛髮上閃爍著智慧的光芒,閃爍著書呆子發現沒用的事實後的喜悅。

「你想過嗎,」他說,「整個英國詩歌史都是由英語韻腳的稀少決定的?」

不,溫斯頓從沒想過這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他不覺得這個問題有多重要多有趣。

「你知道現在是什麼時間嗎?」他問。

安普福斯又吃了一驚。「這我倒沒怎麼想過,他們大約在兩天前,也可能是三天前逮捕了我。」他的眼睛在牆上掃來掃去,似乎想在上面找到窗戶。「這裡的白天與黑夜沒什麼區別。我不認為有人能算出時間。」

他們東拉西扯地聊了幾分鐘,接著,電屏毫無預兆地發出呵斥,禁止他們講話。溫斯頓安靜地坐著,雙手交叉。安普福斯身材高大,在狹窄的長凳上坐得很不舒服,他焦躁地挪動著,瘦骨嶙峋的雙手一會兒握在這個膝蓋上,一會兒又握在另一個膝蓋上。電屏衝著他大吼,讓他待著別動。時間就這樣過去了。二十分鐘,一個小時——很難判斷過了多久,外面又響起皮靴的聲音,溫斯頓的心縮了起來。快了,就快了,也許五分鐘,也許就是現在。皮靴的踩踏聲意味著就要輪到他了。

門開了,那個表情冷酷的年輕官員走進牢房。他指著安普福斯做了個簡潔的手勢。

「101號房。」他說。

安普福斯被看守架著,踉踉蹌蹌地走了出去,臉上隱約有不安的神情,讓人捉摸不透。

似乎過了很久。溫斯頓的腹部又疼了起來。他精神萎靡,他的思緒在同一條思路上來來回回,就好像一個球一而再地落在同一個凹槽裡。他能想到的只有6件事:肚子疼、一片面包、鮮血和尖叫、奧布蘭、朱莉亞、刀片。他的內臟又抽搐起來,沉重的皮靴聲越來越近。門開啟時,一股濃烈的汗臭鑽了進來。帕森斯走進牢房,他穿著卡其布短褲和運動衫。

這次,溫斯頓驚訝得忘記了自己的存在。

「你怎麼在這裡!」他說。

帕森斯漠然地看了溫斯頓一眼,一點不驚訝,眼神里只有痛苦。他不安地走來走去,停不下來。每當他伸直短粗的腿,膝蓋那裡就會哆嗦。他的眼睛張得大大的,凝視著什麼,就好像不能不注視不遠的前方。

「你因為什麼進來的?」溫斯頓說。

「思想罪!」帕森斯說,幾乎是在抽泣。他說話的腔調錶明他已經完全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他又很震驚,不敢相信這個詞居然會用在自己身上。他面衝溫斯頓,停下腳步,急切地對他說:「你不認為他們會槍斃我吧,是嗎,老兄?他們不會槍斃你的,只要你實際上什麼事都沒做,除了想一想,這你可控制不了,不是嗎?我知道他們會給你一個公正的申訴機會。噢,我相信他們會這麼做!他們瞭解我的表現,不是嗎?你知道我的為人,我人不壞。沒腦子是真,但我很熱情。我努力為黨做到最好,難道不是嗎?我會被關上五年,你覺得呢?還是說十年?我這種人在勞改營很有用。他們不會因為我的一次過失就槍斃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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